約書亞記第二十一章拾穗 【書二十一1】「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 ◎ 民 35:1~8 記載神命令要把城邑分給利未人。 ◎利未人的城邑分佈在每一個支派的所在地,這些城邑可以看成是以色列人對神的奉獻。這樣似乎也顯示出每個神的子民都應該要參與對神的奉獻。 ◎ 書 21 記述的是分給利未人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在迦南地的產業共計48座美好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它們不是彙集一處的,乃是散佈於12支派當中,其意義是十分明顯的:他們散居全地,好把示羅(會幕所在)之影響力滲入民間,使他們不忘進會幕焚香和祈禱。隨著時間的過去,利未人在地上增多起來,而他們對整個以色列族的影響力也隨著增大。利未人還有一個特別的任務,就是把神的律法教導百姓,使雅各家不忘記神的審判,使以色列不背棄神的律法,也提醒他們焚香及獻祭。他們教導百姓分辨潔與不潔之物,遇有糾紛時為他們作判斷,他們就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申 33:10 )。可見散居之利未人就像防腐劑一樣,為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信仰得以延續下去。 ◎ 21:1~3 顯示利未人一要求,以色列人就順從交出城邑。──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眾族長。就是從利未的三個兒子革順,哥轄,米拉利所出三族的領袖。 利未人。利未人等到以色列其他支派分完土地以後才獲得他們的那一份。推遲到土地分完後,是為了讓利未人散居在以色列全境中,好從各支派中獲得城邑。他們的要求不是蠻橫無理的。因為以色列的神已經下令要讓利未人得到良好的照應(民35:1,2)。 同樣,神也安排讓基督教的傳道士得到充足的供應。“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神設立尊崇什一制和和捐獻的制度,就是為了支持那些今日推進祂聖工的人。 以利亞撒。在列舉利未人帶著要求前來拜訪的物件中,首先提到以利亞撒。神曾指示約書亞向祭司請教(民27:21),祭司則要求問神的旨意(民27:21)。所以神的直接代表排在第一位。這段時間的全部歷史表明約書亞如何與祭司親密合作。不幸的是,約書亞有時也偏離了這條原則,如在對待基遍人的問題上(書第9章)。──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2】直到所有支派都分得產業之時為止,利未支派並沒有索取自己的城邑,亦未因賜給他們的小小城邑與狹窄的郊野而發怨言。因為,對他們而言最重要的莫過於完成以服侍聖殿為首的諸多宗教上的任務。利未人的這種信仰態度可以說是今日站在牧會第一線的傳道人的榜樣,也為一些過於在意建築物的裝飾或增加財產的教會敲響了警鐘。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二十一1~8】抽籤得城邑:利未支派共得四十八座城邑,分佈約但河東西各支派境內。――《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一1~42】利未支派的產業: 本章羅列了分給利未人的所有城邑。在以色列子孫中,利未支派並沒有獨領一份產業,因為他們有祭司的職分,神親自成為他們的產業(13:14;申10:9)。然而,他們也需要可居住的城邑與一些放牧用的草地。當然,利未人的主要任務是“辦理帳幕一切的事”(民18:4),但他們也利用剩餘人員與時間從事耕種與放牧。這暗示利未的子孫不僅在以色列的宗教問題上,而且在社會的諸般問題上也都擔當了祭司的作用。正如耶穌掌管、引領我們的所有生活一樣,利未子孫也分散在以色列的各地,行使祭司的使命<民8:5~26,利未人的祭司長職分>。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二十一1~45】本章記述分給利未支派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共得到城邑48座(41~42節),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境內,每支派約有四座;這樣,全國的人民都可以得到利未人的律法教導(利十11)。參《民數記》三十五2注。拈鬮時亞倫祭司系統拈頭鬮(10節),所得城邑在西緬、便雅憫和猶大支派的地業上。這些都是靠近耶路撒冷城的地區,將來聖殿建成,便於就近執行祭司職務。――《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書二十一2】「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 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4、5節的腳註。利未人得到四十八座城連同“城邑的郊野”。這樣的分配是為了給全民一種屬靈的影響,因為沒有人會住在距離利未人的城十英里(16公里)以外的地方。――《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城邑的「郊野」:原文是「共用土地」、「空地」的意思。民 35:4~5 記載這郊野的範圍,1000肘大約是445公尺。──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郊野。源於希伯來詞根garash ,意為“驅趕”。後面加上“我們的牲畜”,就是指放牧牲畜的地方,也就是“城邑郊野的草場”(見書14:4)。──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2
利未人也分到城邑了嗎?】利未人為了全族在神面前盡事奉之職,所以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將散布全境的許多城邑分給他們(是居住,不是作產業)。──《靈修版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本節很好地體現了當時以色列百姓的信心。以色列子孫遵照執行土地分配的祭司以利亞撒與約書亞及各族長的命令,將自己的產業分給了利未人。這並不只是單單順服領袖的命令,乃是遵行耶和華之命令的行為(民35:2)。各支派根據自己所得之地的大小,按比例給利未人提供了土地。經過這樣的分配之後,以色列當中的任何人都會居住在離利未支派居住地不超過16公里的地方。分給利未人的郊野是以各城為中心,前後左右各加912米的地區(民35:3~5)。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神並沒有讓負責分地的「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1節)直接把四十八座城分給利未人,而是讓已經分到地的以色列人從「自己的地業中」(3節)交出一部分給利未人。甘心讓自己的所有減少,這在人的天性中是很難做到的,但以色列人還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3節;民三十五2)做了,因為他們認識到自己的所有都是神的恩典,也認識到把恩典中的所得獻給神,是得著更大恩典的途徑。 神把利未人擺在以色列人中間,就是要使他們成為神在百姓中間的祝福和同在。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邑(民三十五7)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境內,使所有的百姓都可以常得律法的教導(利十11),因為沒有人會住在距利未人的城半天路程以外的地方。 利未人被神揀選在會幕事奉,心思就不能被屬地的追求所佔據,所以「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十八23),而是神自己作他們的產業(民十八20)。但豐富的神不會讓事奉祂的人落到貧窮、缺乏裡,因此,雖然利未人不必耕種,但也需要「城邑的郊野」(3節)來接受屬天的祝福,牧養牲畜、安置財物。 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也是被獻為活祭的利未人。我們的心思也不應該被屬地的物質享受、事業追求所佔據,而應當求神「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禰,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8~9)。──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利未人的要求顯然得到了滿足。每個支派都按照自己土地的大小和價值把城邑給了利未人,因為神曾指示(民35:8)城邑多的支派多給,少的支派少給。這個方法考驗了百姓的慷慨程度。從所給的城邑來看,至少其中有許多都是好地方。 在分配的時候,百姓沒有忘記神的旨意,就是讓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全境中。這樣利未人就可以在百姓中藉著言傳身教推廣主的道,防止以色列人拜偶像。──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為哥轄族拈鬮,利未人的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第4~7節說明,各支派要如何分地給利未的四個家族。亞倫的子孫在利未人中角色特殊(民十八1~6),因著這個角色,自然要把他們放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附近。所以,他們所得之地來自南邊的支派。──《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轄族”有看管會幕的特殊責任。參看歷代志上六章33節的腳註。給予利未另外兩個兒子革順子孫和米拉利子孫的城列在第27至40節。――《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在利未人中,最先得產業的是亞倫的子孫,因為他們擔當著祭司的職分。關於利未人的家系分類請參照圖表。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亞倫的子孫」(4節)就是祭司,他們所得的城邑在迦南地南方的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上,也就是後來的南國猶大境內,靠近耶路撒冷。此時會幕還在迦南地中央的示羅,所以住在南方的祭司來值班很不方便。但人所預料不到的是,三百多年後將在耶路撒冷建成永久的聖殿,那時祭司們就可以就近事奉。這正是神奇妙的預備,今天我們暫時的不方便,卻是將來永久的方便。 這些城市並不是歸利未人所獨有的,因為神要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人中,而不是與百姓隔離,所以利未人的城也有其他支派的人居住。──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哥轄」:字義是「集會」,是利未的第二個兒子。出埃及的時候,他們負責抬約櫃和會幕的傢俱(民 3:1 4:15~20 7:9 )。 ◎哥轄的子孫主要是分到中央山地的城邑。亞倫(祭司家族)是哥轄族。 ◎ 21:4 說明的是祭司家族由南國猶大管轄的地區得到十三座城。21:5 則是說明非祭司的哥轄族人得到十座城(位於南國猶大管轄區之外)。──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拈鬮。各支派劃出四十八座城的時候,可能把它們分成了四份。然後決定如何分給利未支派的四個家族。在這裡哥轄宗族被視為兩族,即擔任祭司的亞倫子孫和哥轄宗族不擔任祭司的其他人。擔任祭司的亞倫子孫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得到十三座城。神憑著智慧將他們安排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地方,因為將來聖殿要建在這裡。祭司們需要在這裡供職。 分配土地的順序與在曠野中行軍的順序相似。駐紮在會幕東邊的摩西,亞倫和祭司們排在前面;哥轄族在南邊,前進時抬著聖器;革順族在西邊,跟著哥轄族,抬著簾幕,帳篷和會幕的各個部件;米拉利族在北邊安營,在隊伍中排在最後,抬著閂和板。 根據利25:32~34的指示和聖經歷史的記載,這些城市顯然不是歸利未人所獨有的。按照讓利未人散居的旨意,這不符合神的計畫。神要他們分散在以色列人之間,不要與他們所教導和指引人隔離開來。因此利未人的城也有其他支派的人居住。便雅憫的基遍給了利未人(書21:17),但仍有便雅憫人居住。這可以從他們後來對那個利未人的妾施暴的事件中看出(士第19章)。掃羅也住在那裡。大衛和他的宮廷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駐紮在另一座利未人的城希伯侖。利未人可能只是有權住在這些城中所需要的房屋裡。他們似乎有權變賣自己的房屋(利25:32~34),也有權贖回。其餘的住所由原支派的成員擁有。各城的郊野是供他們放牧牲畜的,要從城向外量兩千肘,歸他們所有。這部分土地不可以變賣,要永遠視為神的產業。 後來也有記載有祭司和利未人住在別處的,如挪伯(撒上21:1)。顯然隨著歷史的演進,原來的計畫有了變動。 十三座城。這些城市似乎大都給了亞倫的子孫。但要記住,這些城市不是單由祭司居住的。這裡所列舉的城市還沒有全部從迦南人手中奪取。──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5】「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 哥轄族是利未第二個兒子的子孫(創四十六11)。在曠野時期,他們負責抬約櫃和會幕的傢俱(民三1,四15~20,七9)。他們的城邑來自中央山地,即早期以色列的中心地帶,也是最初的崇拜中心(十八1~10)。──《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轄的子孫。不是亞倫的家族。他們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分得了十座城。這些支派的領土靠近亞倫的子孫所居住的地方。所以哥轄族的人彼此相距不遠。──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6】「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住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革順人是利未第一個兒子的後代。在曠野時期,他們抬會幕的帳幕和遮蓋物(民三25~26,四24~26),他們所得的城邑在加利利和巴珊一帶。──《丁道爾聖經注釋》 除了祭司之外的利未人都分佈在後來的北國以色列境內。南北分裂以後,所有的「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代下十一14)。結果沒有利未人的北國的信仰迅速徹底敗壞,而南國猶大的屬靈光景還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革順」:字義是「流亡」,是利未的長子。出埃及的時候,負責抬會幕的帳幕和遮蓋物( 民 3:25~26 4:24~26 )。 ◎革順的子孫主要是分到北部加利利和巴珊一帶的城邑。──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革順是利未的長子(出6:16;民3:17)。可是哥轄卻先行分配,可能是因為祭司是從哥轄的家族而出的。革順得了十三座城。哥轄得的多一些,有二十三座城。──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6~7】革順是利未的長子,其子孫在曠野生活時,安營在帳幕後西邊,管理一切聖所的附屬物與器具(民3:21~26)。米拉利是利未的么子(創46:11),其宗族數量在利未支派中最少,在曠野生活時管理聖所的帳幕和與之相關的一切器具(民3:36)。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二十一7】「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流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 「 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流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 米拉利人是利未第三個兒子的後代。在曠野時期,他們看守會幕,並負責搬運其支柱等器具(民一47~53,三33~37,四29~33),他們所得的城邑在約但河東和西布倫境內。──《丁道爾聖經注釋》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是利未的第三個兒子。出埃及的時候,負責看守會幕,並負責搬運其支柱等器具(民 1:47~53 3:33~37 4:29~33 )。 ◎米拉利的子孫主要是分到約但河東和西布倫(位於加利利附近)境內的城邑。──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米拉利是利未的幼子,也是最後獲得產業的。他們的人數最少,所以只得到了十二座城,其中有八座是在約旦河東。──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8】「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按鬮分給利未人。」 ◎此處每個家族分到的城邑數量不同,聖經中沒有記載每個家族的人數,不過這些城邑應該是按照人數來分配的。 ◎在 21:3~8 約書亞就在各個支派中分配城邑給利未的四個家族(三個宗族)。a. 哥轄(利未第二個兒子的子孫)的子孫:a1. 祭司一系 (哥轄族之一,
亞倫的後裔):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13座城邑 ( 21:4 )a2. 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0座城邑 ( 21:5 )b. 革順(利未第一個兒子的子孫)的子孫: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3座城邑( 21:6 )c. 米拉利(利未第三個兒子的子孫)的子孫: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得12座城邑 ( 21:7 )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神吩咐摩西抽籤分配城邑。──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8~42】分給利未子孫的城邑: 這一段經文記錄了分給利未子孫的諸城之具體名單。利未人並沒有聚集在某一地生活,而是散居在四方,不論是富還是窮。神使他們服侍整個百姓的信仰生活。同樣,今日服侍基督的工人也不應該守著安逸的生活,乃當投身到傳福音給萬民的事工中。本文所列出的城邑如下: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此處的城邑都在 書 15 與 書 18 記載。──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一9~10】「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給了利未支派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因為給他們拈出頭一鬮,」 有趣的是,除了亞因以外,所有祭司的城都安排在最終屬於猶大王國的領土內(王上第12章)。首都耶路撒冷是神從各支派揀選出來彰顯祂聖名的地方。雖然在耶羅波安背叛的時候(代下11:14),北方王國的利未人都離開他們的城邑及其郊野來到猶大,但所有的祭司,除了上述的少數例外都已住在猶大,乃是很有好處的。 本章列舉了利未人的城邑。在代上6:54~81中稍有變動和省略。因為很多年時間過去了。有些城市可能已經改了名字。其間可能還作了一些調整,以適應政治局勢的變化。──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9~19】哥轄子孫:從猶大、西緬及便雅憫支派拈得之城邑。――《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一11】「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 亞巴。見書14:15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2】「惟將屬城的田地和村莊,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 見14:6~14。――《串珠聖經注釋》 迦勒把自己付代價攻取的希伯侖城給了祭司,自己卻住在鄉村(12節),這是最美好的見證。──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 21:12 記載希伯崙是比較特殊的,因為摩西也應許把希伯崙給迦勒 14:6~14 ,所以把城和郊野給利未人,但是田地和村莊給迦勒。──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田地。顯然指民35:5說的城外兩千肘的土地。這個指示顯然不單適用于希伯侖,而是作為普遍原則的例子,適用於所有的城邑。──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3】「以色列人將希伯侖,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又給他們立拿和屬城的郊野、」 立拿。見書10:29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4】「雅提珥和屬城的郊野、以實提莫和屬城的郊野、」 【書二十一15】「何侖和屬城的郊野、底璧和屬城的郊野、」 底壁。見書10:38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6】「亞因和屬城的郊野、淤他和屬城的郊野、伯示麥和屬城的郊野,共九座城,都是從這二支派中分出來的。」 「伯·示麥」(16節)與非利士地相鄰。當非利士人歸還約櫃的時候,就是送到「伯·示麥」。「伯·示麥」祭司的城,所以他們知道怎樣獻祭(撒上六14~15)。但這城也有其他人居住,所以「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祂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撒上六19)。──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伯示麥」:這鎮位於薩非拉東北部,梭烈谷的非利士邊界上,按考證是魯梅雷遺址。遺址的挖掘證明從中銅器時代第一期到羅馬時期,伯示麥這個地方幾乎不斷有人居住。
撒上 6:9~15 約櫃被擄的事件中曾記載「伯示麥」這個地名。──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伯示麥。見書15:10注釋。 【書二十一16 伯示麥】這鎮位於薩非拉東北部,梭烈穀的非利士邊界上,按考證是魯梅雷遺址。遺址的挖掘證明從中銅器時代第一期到羅馬時期,當地幾乎不斷有人居住。它在聖經記載中最重要的角色,是在撒母耳記上六9~15約櫃被擄的事件中。伯示麥在成為以色列聯合王國的行政駐地以前,曾在主前十一世紀被毀(羅波安並沒有在此設防,主前九世紀可能有一段時間無人在此居往)。本地出土的文物包括了亞門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III)和蘭塞二世的埃及聖甲蟲(護身符),以及烏加列語的泥版,反映了這個位置具戰略性的城市與其他地方的貿易聯繫。——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一17】「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城的郊野、迦巴和屬城的郊野、」 基遍。見書9:3注釋。 迦巴。見書18:24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8】「亞拿突和屬城的郊野、亞勒們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亞拿突」:為先知耶利米之故鄉(耶1:1),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五公里(三英里)。 「亞勒們」:在亞拿突之東北一點六公里(一英里)。――《串珠聖經注釋》 「亞拿突」(18節)是先知耶利米的出生地(耶一1)。──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亞拿突。後來以耶利米的出生地而聞名(耶1:1;11:21)。現名拉斯哈魯比(Râs
el~Kharrûbeh) ,在耶路撒冷的斯高波山(Scopus)東北2公里,基遍的東南處。它在耶利米的時代仍是一座祭司的城(耶1:1)。這也是祭司亞比亞他的家鄉。後來他因參加亞多尼雅的叛亂而被撤職(王上2:26)。──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19】「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19節)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得了十三座城。所有祭司的城都在後來的南國猶大境內,所以南北分裂後,北國沒有亞倫的後代做祭司,就不顧神的命令,「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31)。──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一20】「利未支派中哥轄的宗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 「哥轄其餘的子孫」(20節)從以法蓮、但和約旦河西的瑪拿西半支派得了十座城,其中有一座逃城。──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一20~26】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但和河西之瑪拿西半支派得邑。――《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一21】「以色列人將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城的郊野、」 「基色」(21節)位於沿海平原前往耶路撒冷的戰略要道上,也控制著古代國際貿易路線沿海大道,此時在埃及的控制之下。以法蓮支派後來並沒能攻取基色(士一29),所羅門在位的時候,以色列人才首次佔據這城(王上九16~17),所以這個奉獻並不徹底。──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基色」:遺址在蘭萊(Ramleh)東南8公里之哲色遺址。──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示劍。見書20:7注釋。 基色。見書10:33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21 基色】把守著海岸前往耶路撒冷之戰略性要道的基色,遺址在蘭萊(Ramleh)東南五哩之哲色遺址。在銅石器時代(主前3400~3300年)開始,此地已經有人類定居的跡象,但在主前二四○○年至二○○○年間,卻有一段長期荒涼的時期。基色在中銅器時代重建,主前一八○○年後成為主要的設防城。主前一六五○年之後在此建築的「邱壇」,自南至北排列了十個柱像或獨立石碑。杜得模斯三世的戰事(約主前1482年),可能是這個文化層被毀的緣由。亞馬拿時代是另一個全盛時期,這時基色是埃及控制迦南的首要據點之一。鐵器時代第一期的主前十二至十一世紀,此地受非利士人所操縱。以色列人于所羅門在位期間,才首次佔據這城(王上九15~17),在此的挖掘發現了典型所羅門式的夾壁城牆和多門室的城門,與米吉多和夏瑣發現的相仿。——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一22】「基伯先和屬城的郊野、伯和侖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伯和侖。見書10:10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23】「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城的郊野、基比頓和屬城的郊野、」 基比頓。見書19:44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24】「亞雅侖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迦特臨門」:Gath
Rimmon。這名字引起困難,它曾出現在但人分得的城邑當中。可能是阿布澤通遺址(Tell Abu
Zeitun)/哲裡舍遺址(Tell Jerishe)。兩個遺址都在今日的特拉維夫附近,距離地中海不超過3 公里,並且很接近雅康河。可能兩地都是這城的遺址。因為古人常常在放棄某個城之後,在附近另建同名的新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亞雅侖。見書10:12;19:42注釋。 【書二十一24 迦特臨門】按考證這城與兩個相鄰的遺址有關:阿布澤通遺址(Tell Abu
Zeitun)和哲裡舍遺址(Tell
Jerishe)。兩個遺址都在今日的特拉維夫附近,距離地中海不超過兩哩,並且很接近雅康河。可能兩地都是這城的遺址。因為暫棄城址之後,往往在附近另建同名的新城。此地可能是杜得模斯三世城市名單中,稱為 knt 的迦特;又有可能是亞馬拿版片中提及的吉蒂臨蒙尼(Giti~rimuni)。——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一25】「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瑪拿西支派後來也沒能攻取「他納」(25節;士一27),所以這個奉獻也不徹底。──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他納。見書12:21;17:11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26】「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書二十一27】「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又給他們比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比施提拉」:或許是「亞斯她錄」(參代上6:71)。――《串珠聖經注釋》 「革順的子孫」(27節)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約旦河東的瑪拿西半個支派得了十三座城,其中有兩座逃城。──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一27~33】革順子孫:從河東之瑪拿西、以薩迦、亞設和拿弗他利支派得城。――《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一28】「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城的郊野、大比拉和屬城的郊野、」 【書二十一29】「耶末和屬城的郊野、隱干寧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耶末」:可能是「利篾」(19:21)。――《串珠聖經注釋》 耶末。見書10:3注釋。 隱干寧。見書19:21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0】「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城的郊野、押頓和屬城的郊野、」 【書二十一31】「黑甲和屬城的郊野、利合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亞設支派後來並沒能攻取「利合」(31節;士一31),所以這個奉獻並不徹底。──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一32】「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和屬城的郊野、加珥坦和屬城的郊野,共三座城。」 「哈末多珥」:於19:35為「哈末」。 「加珥坦」:可能在以色列現在的北界。――《串珠聖經注釋》 基低斯。見書12:22;19:37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3】「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城的郊野。」 【書二十一34】「其餘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就是約念和屬城的郊野、加珥他和屬城的郊野、」 約念。見書12:22;19:11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4~40】其餘利未支派:從西布倫、流便和迦得支派得城。――《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一35】「丁拿和屬城的郊野、拿哈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丁拿」:或許是臨摩挪(參代上6:77)。――《串珠聖經注釋》 西布倫支派後來並沒能攻取「拿哈拉」(35節;士一30),所以這個奉獻並不徹底。──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拿哈拉。見書19:15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6】「又從流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城的郊野、雅雜和屬城的郊野、」 比悉。書20:8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7】「基底莫和屬城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書二十一38】「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城的郊野、」 拉末。見書20:8注釋。 瑪哈念。見書13:26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38 基列的拉末】基列的拉末原本是分給迦得支派的土地,申命記四43把它指定為逃城,約書亞記的名單更將之列為利未人的城邑。由於經文的描述並不清楚,而敘利亞邊境亦有好幾個與之相符的遺址,這城的實際地點無法肯定。可能性最高的一個是在現代敘利亞和約旦邊界之上,蘭撒南面三哩的蘭米思遺址(Tell
Ramith),在此出土的包括了鐵器時代的文物。——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一39】「希實本和屬城的郊野、雅謝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民二十一26)。《民數記》三十二37及本書十三17都說此城屬流便支派,但在這裡已轉屬迦得支派。――《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 民 21:26 )。
民 32:37 和 書
13:17 都說此城屬流便支派,但在這裡已經轉屬迦得支派。──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希實本。是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的首都。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死海東岸時,西宏曾攻擊他們,結果失去了自己的王國。這個地名保留在希實本丘(Tell Hesbân )中。它位於約旦河口東北偏東25.5公里,拉巴斯亞捫(阿曼)西南20.5公里處。 雅謝。見書13:25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0】「其餘利未支派的人,就是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 「米拉利的子孫」(40節)從西布倫和約旦河東的流便、迦得支派得了十二座城,其中有兩座逃城。──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一41】「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 利未支派的四十八座城分散在十二支派中間,又把十二支派凝聚在一起,使神能借著祂的話語與百姓同在。同樣,信徒的分散也是為了凝聚,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四十八座」:猶大和西緬支派給了9座,拿弗他利3座,其餘9個 支派各4座。總共四十八座。──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在民26:62所記載以色列的人口普查中,利未支派是23,000人。有人認為,按照人口的比例,利未支派得到的,要比其他支派多。但要記住這份名單裡並沒有記錄其他支派的所有城邑,而利未支派則被限制在這四十八座城邑及周圍數百畝的牧場內。其他支派則擁有大量的土地。 有人認為利未支派的四個宗族各凝聚了十二個支派中的三個支派。例如革順宗族凝聚了約旦河東的一個支派和約旦河西的兩個支派。米拉利凝聚了河西的一個支派與河東的兩個支派,把以色列領土的東南部和北部聯繫起來。他們因此結合在一起,共同在神裡面成長。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人中間。他們的分散卻成了一種凝聚力,把以色列人團結在起來,又把他們和神連系在一起。 利未人除了履行分配給他們的宗教職責以外,還要教導青年人,研究,抄錄和解釋律法,記錄歷史事件和傑出人物。他們要把宗教帶到日常生活中去,互相幫助,使他們的鄰居認識那位元看不見的聖者,達到神的標準。──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2】「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 七十士譯本在42節的末尾加了一段話:「這樣,約書亞將地分配完畢,按照耶和華的命令,以色列人給約書亞他所要的城邑;他們把以法蓮的亭拿西拉給他。約書亞建造那城,住在其中。他將以色列人離開曠野之後用來行割禮的火石刀,放在亭拿西拉。」──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七十士譯本在四十二節和四十三節中插入了:“約書亞分完了土地,以色列人遵照神的吩咐把他所要求的城邑給了他,就是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立。他造了城,住在裡面。約書亞取火刀石為在曠野的路上出生的以色列人行割禮,把它們放在亭拿西立。”
──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3】「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 神已經將祂「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43節),凡百姓「腳掌所踏之地」(一3),他們都得著了。雖然迦南人還佔領著「未得之地」(十三1),但這土地的使用權已經屬於以色列人了。神留著那些「未得之地」,是按著百姓增長的程度、為了百姓的益處(出二十三30;申七22)。只要百姓順服神、遵行神的誡命,神必「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44節),迦南人就不足為患。──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這一節表面是有些矛盾,因為以色列人要到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才佔領全地。況且就是到那時,他們仍不一定佔領了神原先想給他們的全部土地。但這裡只說神要把“全地賜給以色列人”。雖然迦南人佔領著部分土地,但這土地是屬於以色列人的。神的旨意不是要把迦南人馬上全部驅逐,而是逐漸將他們趕出去(出23:30),以免野獸和荊棘為害,直到以色列人口多起來可以佔領全地為止。──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3~45】神遵守祂的諾言,按照創世記十七章8節所應許的,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確實仍未完全征服迦南地,但神已經告訴他們,他們將要逐漸佔據全地。參看申命記七章22節的腳註。創世記十五章18至20節那覆蓋較大土地的應許將會在千禧年的時候應驗。――《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這幾節經文與一5的應許相呼應。以色列人雖未能盡滅迦南人,但神已實踐了祂的應許(創十七8),將迦南地交給他們管理。如果以色列人順服神,聽從祂,迦南人永不足為患,長保四境平安。但是《士師記》已開始記載百姓背離神的事;迦南地的人逐漸強大,反過來轄管他們。――《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神果然賜以色列人地業,顯出祂的信實來。――《串珠聖經注釋》 成就應許的神之信實: 這段經文為13~21章所論及的分配迦南地的事件下了最終的結論。神信實地守約,必會成就所說的一切話。神不僅對亞伯拉罕(創12:1,2)、以撒(創26:2,3)、雅各(創28:13)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們,也曾向摩西、約書亞及整個以色列百姓(出3:8)應許要將迦南地賜給他們。雖然因以色列百姓的不順服,此應許有時看似已被解除,然而,神為了自己的名(詩23:3),最終成就他應許的一切。自亞伯拉罕蒙召之時到以色列百姓定居迦南之時為止,其大略的歷史背景如下圖表。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關於 21:43~45 強調一個既成事實的事情:〔應許已成為事實〕! 神已經完全兌現對以色列人先祖的應許( 創 12:7 26:3~4 28:4,13~14 ),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交給他們管理。神是信實的神。如果以色列人能夠順服祂聽從祂,就能長保四境平安;雖然迦南人還未完全滅盡,但不足為患,並且最終會被完全消滅的。不幸的是,士師記就記載了百姓背離神的事情;因此迦南人逐漸強大,反過來轄管他們參、附錄 22:1~24:33 ◎雖說這段看起來是個「附錄」,不過整體來說還是聚焦於「對神的敬拜」這個議題上。──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一44】「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耶和華……使……平安: 神曾應許要將平安賜給以色列(出33:14;申3:20;25:19)。雖然他們尚未完全驅逐迦南居民,但那些殘餘勢力因陷入恐懼與戰兢而不敢對抗以色列百姓。在聖經中“平安”有多種意思,如:極度疲憊後的休息(創28:11)、結束戰爭(23:1;士3:30)、進入應許之地迦南而安居樂業(出33:14)等,然而,最終極的含義就是進入耶穌基督裡的永恆天國<出31:12~17,守安息日的屬靈意義>。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平安」(44節;一13、15;二十二4;二十三1)原文是「安息」,定居迦南就是進入安息。但「四境平安」(44節)並不是沒有仇敵,而是神讓「一切仇敵中,沒有一個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44節);安息也不是安逸混日子,而是在神的同在裡繼續屬靈爭戰。「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來四8),神百姓的屬靈爭戰,將一直持續到得著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但神所考慮的不只是休戰。定居迦南是神要藉著以色列人實現的偉大計畫的第一步。這個計畫只有通過在生活中作祂代表的個人來實現。當《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來4:8),他說的是在心靈中實現這一屬靈目標,在世界完成傳道的工作。由於以色列人不幸未能實現自己的崇高理想,進入“安息”,神就呼召基督的教會來成就祂的旨意。“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4:1)。──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一45】「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45節),乃是根據利未人也得了安居之地。神就是利未人的產業,利未人若是沒有得著居所,神的應許就會落空;利未人得著了居所,以色列人也就得了神全部的祝福,接下來的功課就是憑信心攻取所有的「未得之地」,收取每一個應許。──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21章)】 1 約書亞與眾首領忙於分地及設立逃城的工作,以致忽略了什麽事情?今日教會有否忙於發展聖工而忽略了傳道人的需要?按昔日十二支派所得土地之廣,他們可以將四十八座給利未人(41);今日教會有否按會眾的能力供養傳道人呢?有否薄待傳道人,妨礙他們專一服事神呢? 2 43~44節中那些字眼是不斷重複的?這些字眼對你個人是否貼切、真實? 3 「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44)與13:13; 15:63; 16:10; 17:12~13等經文有沒有矛盾的地方?若說以色列人並沒有竭力支取耶和華所賜的一切福氣,你同意麽?參15:14; 17:17~18。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