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約瑟子孫分得之地(一)】 一、瑪拿西和以法蓮一個半支派地業的境界(1~4節) 二、以法蓮支派分得地業的境界(5~9節) 三、以法蓮支派沒能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10節) 貳、靈訓要義 【分配地業(四)】 一、約瑟的子孫地業總論(1~4節): 1.「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但河起,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1節):東界。 2.「從耶利哥上去,通過山地的曠野,…通到海為止」(1~3節):南界。 3.「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4節):一個半支派。 二、以法蓮支派地業的境界(5~9節): 1.「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達到耶利哥,通到約但河為止」(5~7節):東界和南界。 2.「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8節):北界和西界。 3.「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9節):兩支派混居。 4.「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10節):與基色的迦南人雜居。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書亞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以法蓮支派所得之地】 經文:書16:1-10 引言:約瑟是一個敬畏耶和華的義人,一生虔誠聖潔,謹守神經的命令,大大榮耀神。他曾為了敬畏神而遭受許多痛苦,但是神賜給他兩個兒子。長子叫瑪拿西(即忘記痛苦的意思),次子叫以法蓮(昌盛的意思)。 一、義人的子孫最蒙恩
1 (出20:6;創41:51-52;太19:29) 二、義人的地產很肥沃
2-4 (創48:19-20;詩16:1-6) 三、義人的心也不完全
5-10 1.以法蓮子孫的地界 5-9 “以法蓮”即便之昌盛的意思。(創41:52) 2.以法蓮心腹的暗刺 10,(書15:63;民33:50-56) 結論:神給我們有以法蓮所含意的昌盛時,我們就更須謹慎。(來12:25)。不可忘記神的一切恩惠。(詩103:1-4)。免得自吃其果。(來6:1;啟3:1-3) ── 毛南春陽 【第十六章 綱目】 4 分給以法蓮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土地 十六1∼十七18 A 緒言 十六1∼4 B 以法蓮的境界 十六5∼10 ──《中文聖經註釋》 【第七講
劃分未得之地(一): 河東, 猶大, 以法蓮 】 五. 瑪拿西半支派(書
17:1-13) 1.
*西羅非哈的女兒得了產業 六. 以法蓮之地(書 16:1-10,
17:7-18) 1.
問: 族大人多為何只將一地分給我們? 2.
約書亞對約瑟家,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人,說:
你是族大人多,並且強盛,不可僅有一鬮之地,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 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 作業:(請小組長帶領組員一起分享, 並寫下心得) 1)
什麼是你的未得之地? 2)
“2055 夢想成真”與 我的回應?(書
17:17-18) ──劉梅蕾《約書亞記課程表》 【五、分給約瑟二支派支派的地業 16:1-17:18 】 (一)前言:約瑟子孫所分得的地業 16:1-4 (二)以法蓮支派所得的地業 16:5-10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按神旨意得神恩典 約書亞記16章】 一丶不是自選分配產業
16:1 二丶盼望實現得了產業
16:2-4 三丶各人都有神的產業
16:5 四丶記清自己所得產業
16:6-9 五丶敵未除盡影響產業
16:10 ── 作者不詳 【約書亞記第16章以法蓮地】
──《約書亞記查經分章大要》(張志新) 【第十六章 以法蓮地】 1) 約瑟子孫分得地、1 2) 耶利哥到伯特利、1 3) 路斯連到亞他祿、2 4) 往西通到海為止、3 5) 以法蓮地業境界、4/5 6) 迦南中部富饒區、6/8 7) 分得城邑和鄉村、8/9 8) 沒有趕出迦南人!10 ──《約書亞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郭提多) 提要:1 約瑟的子孫所得之地的大致邊界。5 以法蓮支派的地界。10 沒有趕出迦南人。──《SDA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