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四章拾穗 【撒下四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聽見押尼珥死在希伯侖,手就發軟,以色列眾人也都驚惶。」 “手就發軟”。即失去他的勇氣。――《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押尼珥一死,伊施波設頓失依憑,他的從眾也人心渙散。其中二人隨後且刺殺他們一度擁戴之王,向大衛邀功(5~8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押尼珥是伊施波設王朝的柱石,對王朝的存亡舉足輕重,難怪伊施波設與以色列眾人聽聞他的死訊後感到手足無措。――《串珠聖經注釋》 以色列眾人也都驚惶: 押尼珥被殺的消息足以使以色列人大大地恐慌 。對於把所有一切都寄望于一個英雄身上的古代國家來說,那人物的突然死亡,尤其不是自然死亡或病死,而是死於非命,肯定會把全國推向混亂之中。本書作者以“手就發軟”一詞表現押尼珥之死和由此引起的以色列的混亂。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押尼珥與大衛立約(三12),表面上能幫助大衛順利地登上以色列的寶座,成全神的旨意(三18)。但正如撒但主動要為神成就國度的計畫、許諾把「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太四8)都賜給主耶穌一樣,這些事的動機、方法和目的都不是行在神的旨意裡,而是行在人的詭詐裡,背後更是仇敵的詭計;即使表面上成功了,實際上也是失敗的。因此,神伸出手來干預,允許「押尼珥死在希伯侖」,讓人的籌算和仇敵的詭計功虧一簣。──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神干預的結果,使「以色列眾人也都驚惶」,表面上是在大衛和北方十一個支派之間造成了重大的裂痕,給大衛登上寶座的道路帶來了更大的障礙。但恰恰是這樣,才顯出神的作為,因為「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顯然押尼珥雖死,以色列眾人的人心也歸向大衛,但伊施波設並沒有打算放棄王位。――《蔡哲民查經資料》 手就發軟。押尼珥一死,伊施波設的力量就沒有了,並且這位王知道他的事業註定失敗了。以色列人也都驚惶,因為押尼珥一直是實力掌權人。他們明白除掉伊施波設由大衛來接管國家現在可能只是時間問題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1~12】伊施波設之死。以色列的猛將押尼珥被約押殺害之後(3:27),逐漸削弱下去的掃羅王朝(3:1)如同失去支柱的房子一樣開始搖擺起來。因此掃羅王朝的崩潰只是時間問題。這種勢態儘管是預料之中的事,但事件的展開得太突然太意外了。本章重新提及1:11~16等描述過的大衛偉大的信仰人格,表明大衛配為以色列的王(5:1~3)。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四2】「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有兩個軍長:一名巴拿,一名利甲,是便雅憫支派、比錄人臨門的兒子。比錄也屬便雅憫。」 ●「軍長」:字義是「軍事將領」。當時的軍隊可能是一種傭兵制度。 ●「巴拿」:字義是「憂傷痛苦」。 ●「利甲」:字義是「騎師」。 ●「比錄」:字義是「多井之地」。 書 9:17 記載比錄用欺騙的手段與約書亞立約,是屬於基遍的四個城市之一。 ●「臨門」:字義是「石榴樹」。――《蔡哲民查經資料》 軍。希伯來文是gedudim,“搶劫隊”(見撒下3:22)。 比錄人。比錄是基遍的一座城(書9:17),分配給了便雅憫支派(書18:25)。一般認為是在el-Bīreh附近,在耶路撒冷以北約10英里(16公里)。──《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2~3】這是下文5節起的導言。 「比錄」:原為基遍城邑(書9:17),後歸便雅憫支派。(書18:25) 「基他音」:亦為便雅憫人村落,比錄人以前逃到這裡大概是因掃羅殺基遍人之故(21:1~14)。――《串珠聖經注釋》 介紹了叛亂事件(5~12節)主角巴拿和利甲的身份和血統。軍長意指“軍隊司令官”,這裡的軍長指“一群人的頭目”,出身便雅憫支派。他們推翻掃羅王朝,成為背叛和叛逆的先鋒,是因為他們沉迷於自私的權利欲。比錄是屬於便雅憫支派的人。據說比錄人基他音避難是為了逃脫掃羅王朝的合法繼承人米非波設。但他還未成年,而且是瘸腿的(9:13),因此不能接繼王位。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四3】「比錄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在那裡寄居,直到今日。」 「比錄人早先逃到基他音,在那裡寄居,直到今日。」 「比錄、基他音」學者一般認為比錄在基非拉以北,伯特利/艾城一帶,大概是今日的比雷或內比桑威珥。這是欺騙約書亞的基遍諸城之一(見:書九)。本節記載在當地居住的希未人逃到基他音(位置不明),便雅憫人顯然成為比錄的惟一居民。──《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基他音」:字義是「兩個酒醡」。比錄人逃跑的原因,可能跟撒下 21:1~2 所記載掃羅違約殺死基遍人有關。――《蔡哲民查經資料》 基他音。字面意義是“兩個迦特”或“兩個酒醡”。基他音的確切地點不知。便雅憫人從被擄到巴比倫歸來之後住在這座城裡(尼11:33)。比錄人逃走可能發生在掃羅殘忍地攻擊基遍人的時候(撒下21:1,2)。如果是那種情況的話,那麼基他音可能就在掃羅統治地區之外的某個地方。──《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4】「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有一個兒子,名叫米非波設,是瘸腿的。掃羅和約拿單死亡的消息從耶斯列傳到的時候,他才五歲。他乳母抱著他逃跑,因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 “耶斯列”。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開戰的平原(撒上二九1,11)。關於“米非波設”的名字,參看歷代志上八章34節的腳註。他的事蹟續載於撒母耳記下第九章。他因為瘸腿而失去做王的資格。――《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為9章記述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伏筆。“米非波設”原義為“羞辱者”(比較二8注)。他又名“米力巴力”(代上八34),義為“與巴力爭辯”。――《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有關米非波設的事蹟見9章。本節大概表明伊施波設身亡後,掃羅唯一可承繼王位的兒子就是瘸腿的米非波設了。――《串珠聖經注釋》 這裡特地提到「米非波設」,表明即使殺了「伊施波設」(1節),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將來也可能被人當作傀儡來繼承王位。因此,下一個被殺的,可能就是「米非波設」。──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米非波設」的意思是「終結偶像」,原名「米力巴力」(代上八34;九40),後來為了避免用「巴力」,改為「波設」。──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米非波設」:字義是「終結偶像」, 代上 8:34 9:40 稱呼為「米力巴力」,應該歷代志上保存的是原名,後來為了避免用「巴力」將之改為「波設」。 撒下 21:8 有另外一個「米非波設」是掃羅和利斯巴生的。 ◎當時的國王主要工作就是率領軍隊打仗,因此瘸腿變成一個重大缺陷,讓米非波設無法繼承王位。掃羅的後裔中,強壯有能力的打仗去世了(如約拿單),剩下的一個瘸腿,一個軟弱(大將軍押尼珥死了就慌張),顯然是無以為繼了。――《蔡哲民查經資料》 有一個兒子是瘸腿的。敘述到這裡似乎有一個中斷。之所以介紹關於約拿單的這個兒子的事件,是因為要說明掃羅家在那個時候由於伊施波設的死幾乎要滅絕了。約拿單的兒子似乎是唯一的另一個王位繼承人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4米非波設所受的傷】聖經雖然沒有澄清細節,學者一般相信掃羅在基利波山之役陣亡之後,非利士人得以控制整個中部地區。若然,非利士人很可能會洗劫掃羅的首都基比亞。這樣就能解釋掃羅家急於逃難,以致米非波設受傷的理由。米非波設若是頸骨或脊椎受傷就會下身麻痹,但情況可能沒有這麼嚴重。腿骨或是腳踝骨折沒有得到適當的接合或治療,也能使他瘸腿。使用夾版的正骨術自古已有,但穿破性骨折則通常無可挽救。──《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四4 米非波設是個怎樣的人?】有關米非波設的其餘事蹟,可參閱9章;16章1至4及19章24至30節。――《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四5】「一日,比錄人臨門的兩個兒子利甲和巴拿出去,約在午熱的時候,到了伊施波設的家,伊施波設正睡午覺。」 「午覺」在近東的半乾旱氣候中,日間最炎熱的時分(午飯之後)往往都是用作休息或午睡。──《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正睡午覺: 在天氣炎熱的巴基斯坦地,正午休息或睡覺是正常的事。利甲和巴拿抓住人不會注意的正午休息的機會,圖謀暗殺。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午熱的時候」(5節)原文是「熱的時候」。在中東一帶,中午是最炎熱的時間,人們常常都會休息或「睡午覺」(5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午熱的時候」:「熱的時候」。 ●「睡午覺」:在當地午飯之後,是一天最炎熱的時間,人們常常都會用來午睡。――《蔡哲民查經資料》 午覺。他正在午休。這在許多東方國家是一個常見的習慣。──《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5~12】惡人的末日: 當一個國家在政治或社會處於不安的狀態時,經常有只顧自己安全和利益的極度自私的機會主義分子出現。這種現像在押尼珥死後的以色列也出現了,“利甲”和“巴拿”正是這樣的人,他們共同設謀殺害死自己的君主伊施波設,並把他的首級帶到大衛那裡奉給他。結果他們的命運以悲慘的結局而告終。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四6】「他們進了房子,假作要取麥子,就刺透伊施波設的肚腹逃跑了。」 他們進入屋子的時候假裝“
取麥子”,大概是為士兵取麥子。――《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假作要取麥子: 這裡的麥子指軍糧,也許他們經常為取軍人食用的麥隨時出入王的倉庫,就以此為藉口侵入了王宮。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取麥子」(6節)可能是從糧庫取軍糧。──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他們」進了房子:原文是「陰性」,意義是「她們」。 ◎ 4:6 的原文有點難解釋,直譯是「她們進了房子,要取麥子,刺透伊施波設的肚腹利甲和他哥哥巴拿就逃跑了」。另外七十士譯本作「房屋守門的在篩麥子,她(女性)困倦睡著了,利甲和他的兄弟巴拿就暗暗進去」。兩種版本都有聖經翻譯學者擁護。 ◎ 4:6 是整個事件的簡要說明, 4:7 則是事件的完整描述。――《蔡哲民查經資料》 取麥子。這部分的敘述在各種版本中的解釋各異。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解釋為:“看那,這家的守門人[女性]揚淨了麥子,並且她打盹睡著了。”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也把過失歸給了守門的婦人。亞蘭文譯本根本沒提到麥子。──《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6王宮中的麥子】穀倉在君王住所附近雖然不難引證,此處經文卻有一個極具說服力的抄本異文,描述一位女性守衛在收取麥子之後,倦極而睡。──《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四7】「他們進房子的時候,伊施波設正在臥房裡躺在床上。他們將他殺死,割了他的首級,拿著首級在亞拉巴走了一夜,」 “亞拉巴”。(比較二29)。――《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在亞拉巴走了一夜: 從瑪哈念到希伯侖大約相隔95km,利甲和巴拿暗殺伊施波設是正午之後。他們逃跑,直到第二天早晨,連續走了近20小時,才到達了希伯侖。他們以相當於1小時約5km速度,沒有休息地一直走過來的,我們只能為行惡之人歎息(羅3:13~18)。因他們決不能逃脫神的懲罰(箴14:12,19)。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亞拉巴」(7節)指約旦河谷到死海的曠野地帶。從瑪哈念到希伯侖將近100公里,利甲和巴拿從中午開始不停地「在亞拉巴走了一夜」(7節),大約第二天上午到達希伯侖,表明他們邀功請賞的心情非常迫切。──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亞拉巴」:「沙漠曠野」、「乾草原」,指的是約旦河谷到死海的乾旱地區。連夜走這條路是為了避免遇到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拿著他的首級。他們的目的是要把首級帶給大衛,作為伊施波設已死的確據。因為伊施波設是在中午被殺的(5節),所以刺客們必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他的首級帶走的。要是他們就這樣在大白天帶著首級走的話,可能是把首級裝在一個麥袋裡的(見6節)。 經過平原。即,經過亞拉巴,或約但河流域。──《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8】「將伊施波設的首級拿到希伯侖見大衛王,說:“王的仇敵掃羅,曾尋索王的性命。看哪,這是他兒子伊施波設的首級,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的身上報了仇。”」 「耶和華今日 ...... 報了仇」:兩位軍長聲稱他們弑君的舉動是奉神的諭旨。――《串珠聖經注釋》 本節中利甲和巴拿強調“伊施波設是掃羅之子”的事為了使大衛回想起當年從掃羅受過的威脅,使他掀起對掃羅的敵對心和復仇之心,因此他們期待大衛會稱讚他們並賞賜他們。但事情卻完全出乎他們的預料(12節)。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完全以世界為中心的人對人和事的判斷與以神為中心的人對人和事的判斷是截然不同的。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屬肉體的人都喜歡「替天行道」,用屬靈的外表來掩蓋裡面的肉體,正如這兩個兇手聲稱他們的謀殺是「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的身上報了仇」(8節)。這是在押尼珥之後,仇敵繼續製造試探的機會,要用不合神心意的方法,把大衛推上寶座。──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登上以色列的寶座是神的命定,但應該出於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更不能是撒但的手。撒但這麼熱心地幫忙,無非是要把美事做得不美:如果大衛靠著謀殺而坐上寶座,就把合神心意的事變成了不合神心意的事,結果大衛作王就成了仇敵的得勝。──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 4:8 說得漂亮,好像這兩個人是替天行道,幫神執行了祂的公義。這種時候難免有些機會主義者會冒進,他們心中想得當然是「殺掉新王的敵人,自然會獲得新王賞賜,再把理由弄成『天佑我王』,不就毫無破綻?」我們會在緊急的時候做超過公義要求的事情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曾尋索王的性命。這兩個軍長可能在掃羅搜索大衛的軍隊中扮演了積極的角色,他們可能認為在大衛的心中有一種相似的對掃羅和掃羅家的敵意與憎恨的精神,就像掃羅對大衛的精神一樣。憎恨通常會招致憎恨,並且一方的苦毒常常遇到另一方的苦毒。 耶和華報了仇。尊榮神並維護神聖的事業並不是推動這兩個刺客的動機。他們刺殺伊施波設是因為他們尋求自己的私利,並不是為了大衛的好處,並且他們說的話目的在於喚起他感謝他們的心,從而他們可以獲得豐厚的獎賞。這兩個人犯有的罪行應受懲罰而不是獎賞。──《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8~12】兩名刺客以為殺死伊施波設會得到嘉獎,結果卻被處死,而且被砍斷手腳的屍體,最後公開示眾,徹底地蒙羞。――《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撒下四9】「大衛對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他兄弟巴拿說:“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我指著 ...... 耶和華起誓」:大衛從個人的經歷指證二人說謊,神拯救義人(參11),不會枉殺他們。――《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稱神為「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9節),表明他已經在曠野被追趕的經歷中熟悉了神做事的法則,已經學會把「救我性命」的事交托給神,而不是倚靠人的方法。──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救我性命。大衛已經變得十分熟識神和祂公義與正直的道路。耶和華曾屢次介入拯救了大衛的性命,並使他的仇敵苦惱。大衛樂於把復仇留給耶和華(申32:35;參羅12:19;來10:30)。他不需要犯罪的人説明他脫離麻煩。──《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9~11】神不能恕罪: 大衛向利甲和巴拿講述亞瑪力少年的行為(10節;一4~16),宣告他的錯誤(11節)。表明自己現在要執行的刑罰是超越個人和感情,替神執行公義審判的事實。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四9~12】指出殺君叛國者決不得善終,二軍長的死證明大衛並無因敵對者消滅而高興,反而對大逆不道的事加以制裁。主帥、君主、二軍長相繼死亡,只餘下殘廢的新主及驚惶的百姓。——《新舊約輔讀》 大衛殺掉變節弑君的二人:表明自己與伊施波設之死無關。――《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四10】「從前有人報告我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將他殺在洗革拉,這就作了他報消息的賞賜。」 看一15及一2注。――《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將他殺在洗革拉」:參考 1:2~16 的記載。――《蔡哲民查經資料》 將他殺在。這一子句可以這樣譯為:“我將他殺在洗革拉,那就是我對他所報消息的賞賜”(見修訂標準本;參撒下1:2~16)。──《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10~11】大衛表示掃羅之死雖對他有利,他也不放過自稱殺死掃羅並來向他報信的亞瑪力少年,何況伊施波設是個沒有作惡的義人(11),殺他的二人更應該血債血償。――《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四11】「何況惡人將義人殺在他的床上,我豈不向你們討流他血的罪、從世上除滅你們呢?”」 伊施波設被稱為“義人”,因為他未曾因任何惡行或罪行而有罪。他只是在押尼珥的鼓勵下,於掃羅死後取得王位。――《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大衛並沒有稱伊施波設為「耶和華的受膏者」(一14),表明不承認他王位的合法性。但大衛仍然稱他為「義人」(11節),表明他並沒有犯該死的罪。──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和我們一樣,都不是完全人。現在好機會第二次出現,雖然大衛很清楚地知道神的旨意,但有多少人能在等候七年多以後,仍然拒絕「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的誘惑呢?但神並不倚靠人的覺悟、努力或自我克制來成就祂的旨意,而是用祂自己的手來引導我們。押尼珥的死已經讓大衛看到:不在神的心意裡所做的,不管理由有多麼屬靈,結果都是枉然。因此,這次他不敢再給仇敵留破口,而是斷然拒絕試探、繼續等候神。神也常常借著前車之鑒和切膚之痛,讓我們經歷投機取巧的惡果,漸漸學會不再伸出肉體的手、而是安心等候神。──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義人」:「公義的」、「無罪的」。大衛認為伊施波設是無罪的人,但他沒有承認伊施波設是「神的受膏者(類似真命天子)」。――《蔡哲民查經資料》 義人。這句話並不是有意對伊施波設的道德品質做一個完全的評價,而只是聲明這個王的品格沒有犯該死的罪。 討流他血的罪。大衛向這兩個殺人犯提了一個問題。他把他們所做之事的真相呈現在他們面前,他們自己可以判斷他的決定是對還是錯。他們只能有一個答案,就是被定罪—他們有罪該死。公義要求執行死刑,並且被告沒什麼可自我抗辯的。 許多人處在大衛的位置都不會像大衛這樣思路清楚判斷明智。他們可能會認為這兩個刺客是真正的愛國者,可敬的公民和朋友。實際上是謀殺的行為他們可能解釋為公義和必要的行為,是為國家的最好利益而行的。殺人犯本人也盼望並且確實預料他們的行為會被那樣解釋。但是大衛從外在的偽裝看到了內裡,正確地探知了他們自私、邪惡的動機。既然謀殺適合他們的個人利益,他們就毫不猶豫地去做了。他們假裝是大衛的朋友,但是通過背叛他們所侍奉的那個人,他們就證明了自己不配做以色列國的公民。只要形勢的變化使大衛處於不利的情形,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殺死他就像他們殺死伊施波設一樣。這種人是不能信任的。他們不配活著,並且藉著沉默,他們就向國民表明他們認為自己得到的判決是公正的。 除滅你們。字面意義是“消滅你們,”或“毀滅你們。”希伯來詞ba`ar此處譯為“取走,”這裡使用的形式是取走邪惡或惡行(申19:13,19;等等)。殺人犯的罪行污穢了大地,只有通過流他們血才能補償,因他們流了無辜之人的血(民35:33)。──《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11 義人是指伊施波設嗎?如何理解?】 大衛稱伊施波設為“義人”。他既是掃羅的兒子,想承襲王位也是理所當然的。他想作王並不是錯,只是生性軟弱,不能抵擋不義和罪行。大衛知道他不是統一全以色列的領袖,所以無意殺害他。神既應許將國度賜給大衛,他就深知神必成全自己的應許。 大衛聽到伊施波設的死訊,就甚惱怒,他從來沒有傷害過掃羅,更認為暗殺乃是懦夫的做法。他想統一以色列,但不想在自己的臣僕與伊施波設的軍兵之間,種下永不磨滅的芥蒂。為了表明自己與除滅掃羅王族絲毫無關,於是下令處死殺害伊施波設之人,並將伊施波設的首級厚葬。這時以色列各支派都承認大衛是強大的領導者,立誓向他效忠。毫無疑問,來自非利士人的威脅,加上大衛的軍威和成就(參撒上十八7),必定有助於民族的統一。──《靈修版聖經注釋》 【撒下四12】「於是大衛吩咐少年人將他們殺了,砍斷他們的手腳,掛在希伯侖的池旁;卻將伊施波設的首級,葬在希伯侖,押尼珥的墳墓裡。」 巴拿和利甲不明大體,昧於大局,以為可殺舊主取得大衛的賞識;不知此舉適足陷大衛於大不義。他下令把二人殺了,砍斷殺人的手和報信的腳,掛在希伯侖的池旁示眾,同時厚葬伊施波設(12節)。 他處理押尼珥和伊施波設二人被殺事件,手法公正,態度光明磊落,贏得眾人讚美,相信他確為神所揀選的人(三36;五2)。――《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大衛吩咐將二人的手腳掛起來示眾,使他人不敢再藉行刺邀功,而伊施波設的首級則禮葬。――《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砍斷利甲和巴拿的手腳是為了因為他們用他們的手割下伊施波設的頭,又用他們的腳把首級帶到希伯侖,大衛向眾民告示他們錯誤的行為(申2:2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希伯侖的池旁」,可能是當地最熱鬧的地方。大衛吩咐將二人的手腳掛起來示眾,比在洗革拉懲罰亞瑪力少年更加嚴厲(一16),並不是因為殺「義人」(11節)比殺「耶和華的受膏者」(一14)的罪更大,而是為了杜絕這種罪行再次發生,否則還會有人繼續去殺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4節)來邀功請賞,那就成了「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不能停留在「身正不怕影子斜」上,而是不但身子要正,影子也不能有,完全地活在光中,「無可指摘,誠實無偽」(腓二15);不但自己要持守真理,也不能任憑別人因自己而誤會、跌倒,這才是「明光照耀」(腓二15)的見證。──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希伯崙的池旁」:這應該是當地最熱鬧的地方。 ● 4:12 大衛對利甲和巴拿懲罰比 1:15~16 處罰亞瑪力人少年還嚴厲一些。由 4:11 也可以看出大衛認為「殺無辜者」比「殺耶和華受膏者」最更重。 ◎在奉承之中,我們還能夠分辨善惡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掛在池旁。是一個公共場所,在那裡所有人都能看見他們的屍體。砍斷手腳增加了這兩個罪犯的羞恥,並且將他們的屍體在公共池旁懸掛示眾使這事廣為人知。這種待遇對所有人都是一個可怕的警告,說明此類罪行必不蒙赦免。 伊施波設的首級。作為個人來說,伊施波設已顯明了自己沒有什麼不名譽的罪,沒有理由不按照體面的葬禮埋葬。──《SDA聖經註釋》 【撒下四12肢解和曝屍】將刺客的屍首肢解不葬,對他們本人和家族來說,是最大的侮辱和羞恥。通俗觀念認為埋葬失當,能夠危害死者來生的幸福(見:民三12~13;書八29的注釋)。古代近東軍隊素有將戰敗敵人的屍首插在刑架上的作法,亞述人視之為心理戰術和恐怖手段(可見于其王宮壁畫上)。砍斷手腳大概是將他們的痛苦延續到來生的意思,但現時仍未有足夠有關此舉和背後想法的例證,使人有把握地解釋其理由。──《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思想問題(第4章)】 1 伊施波設雖因押尼珥的死大為震驚,似乎卻沒有採取什麽行動去保護自己的王朝,反而安然的在房子裡午睡。這說明了他的什麽性格? 2 利甲和巴拿將刺殺伊施波設看作是神的旨意(8),為要向大衛領功。在現實生活中,你是否也會犯上類似的錯誤,把對自己有利的事美其名為神的旨意? 3 伊施波設的死與掃羅的死(1章)有何異同?你認為大衛的對策是否可取?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