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拾穗 【撒下十三1】「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她。」 本章記述大衛宮中亂倫及手足相殘的事,牽涉到大衛的三個兒女:暗嫩、押沙龍和他瑪。 暗嫩是長子,生於希伯侖(三2;代上三1),是王位繼承人。他瑪是押沙龍的妹妹。二人都是大衛所娶基述王女兒瑪迦所生。暗嫩和他瑪因此是同父異母兄妹。暗嫩玷污他瑪,犯了亂倫罪(參利十八9;二十17)。――《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押沙龍是大衛的第三子,與胞妹他瑪均樣貌出眾(14:25)。――《串珠聖經注釋》 這句話,表明本章與12章連接的事實,尤其表明拿單先知預言的懲戒如何成就的事實(12:9~12)。押沙龍…他瑪…暗嫩 <代上3:1~9圖表,大衛的家族>本章的事件發生的時期,是大衛在耶路撒冷做王至少十五年的時候。因為在耶路撒冷出生的他瑪(代上3:5~9)當時至少15歲。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押沙龍」(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父是平安」,他非常「俊美」(十四25)。「他瑪」(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棕櫚樹」,她是押沙龍同父同母的妹妹,也非常「美貌」(1節)。他們的母親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三3)應該也很美,而大衛也是「容貌俊美」 (撒上十六12),並且被拔示巴的「容貌甚美」 (十一1)所吸引。這一家都很「美」,也愛「美」,結果「美」卻成了他們的網羅,把他們帶往死亡。──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暗嫩」(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有信心的」,他是耶斯列人亞希暖所生的兒子(三2)。他暗戀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是律法所禁止的亂倫行為(利十八9;二十17)。暗嫩和大衛一樣感情豐富,但卻不敬畏神,所以無法抵擋肉體的情欲,以致「憂急成病」(2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的長子是「暗嫩」,次子是「基利押」,三子是「押沙龍」撒下 3:1~2 ,二子基利押沒有被提及,可能已經去世,這樣的話押沙龍就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押沙龍」:字義是「我父是平安」。 14:25
提及押沙龍非常俊美。 ●「美貌」:「美麗」,顯然大衛妻子瑪迦所生的兒女都很美。11:2 中大衛也是因為拔示巴的「外表美麗」受引誘。 ●「他瑪」:字義是「棕櫚樹」。與「暗嫩」是同父異母的妹妹,因此不可能有婚姻關係 利 18:9 。他瑪和押沙龍都是基述王女兒瑪迦所生。 ●「暗嫩」:字義是「有信心的」。是耶斯列人亞希暖所生。――《蔡哲民查經資料》 此後。接下來的系列敘述(撒下13至21)記錄的是大衛犯罪後臨到他身上的災禍。歷代志沒有提到這些災難,就像沒有提到大衛犯罪一樣。在與拔示巴通姦並謀殺了烏利亞之後,大衛變了一個人。他已經大大喪失了從前對自己的信心;也不再完全控制他的王國了。百姓不再具有絕對的信心,因而也就緩於聽從他關於賞善罰惡的勸勉。當他看到別人做他曾豎立過榜樣的事時,感到難於責備他們。他親生的兒子們拒絕順從他,不再尊敬他的忠告。他以前曾堅強勇敢的地方,現在變得軟弱猶豫了。一種羞恥感不斷縈繞著他。接下來的幾章描繪的事件至少部分是大衛犯罪的後果。 一個美貌的妹子。字面意思是“一個美麗的妹子。”押沙龍和他的妹妹他瑪都是基述王的女兒瑪迦的孩子,並且押沙龍生在大衛在希伯侖作王的時候(撒下3:3)。暗嫩是大衛的長子,是“耶斯列人亞希暖”的兒子(撒下3:2)。因為這些兒子看來都在青少年時期,所以這裡敘述的事件很可能發生在大衛作王40年的中期。──《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22】暗嫩侵犯他瑪:暗嫩是大衛的長子(3:2)很有可能是王位繼承者。他因暗戀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未能如願,竟設計污辱她。整件事足以反映: 1 宮庭內道德的敗壞; 2 大衛失去或放棄作為一家之長約束子侄的責任。――《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三1~26】提到因大衛的罪而使家庭、國家必須經歷的災難。這些災難為:①暗嫩的不倫事件(13章);②押沙龍的反叛事件(14~19章);③示巴的叛亂(20章),押沙龍的叛亂是以暗嫩事件為背景。招來示巴的反叛(12:11,12)。通過本章以下的悲劇性事件,我們可以目睹一個人的犯罪所帶來的結果(羅5:18)。神雖然饒恕悔改的罪人,但對其罪卻進行徹底的懲罰,直到滿足神的公義為止。這讓我們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也是為了滿足神的公義(約壹2:1,2)的屬性。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1~29】他瑪被強姦和暗嫩被殺的悲劇,顯然是應驗神對大衛與拔示巴所犯之罪的審判(一二11)。暗嫩和他瑪是大衛分別從亞希暖(三2)和瑪迦(三3)所生的兒女。――《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撒下十三1~39】暗嫩亂倫與被殺:由13章起所記載的是大衛家庭中所發生連串的悲劇。所謂上行下效,大衛的失敗影響及後代,而這些悲劇正是他自食其果的明證。――《串珠聖經注釋》 家庭的不和帶來的憂慮: 一直到20章記載了大衛經受的災難,首先是大衛的子女間發生的:①近親相奸(1~22節);②兄弟之間的殘殺(23~29節),這裡大衛的長子暗嫩強姦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和他瑪的親哥押沙龍殺害暗嫩,正是大衛按著自己撒的罪的種子,收取悲劇的果子。這事件揭示罪的惡迴圈和人自己不能除去罪的有限性。最後神通過本章強調人完全的墮落(無能)和救贖的必要性(提後3:15)。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2】「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她行事。」 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姐妹結婚是摩西律法所禁止的(利一八11)。――《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他瑪還是處女 ...... 行事」:他瑪還未出嫁,不可隨意走動,深居簡出,暗嫩難得見她一面。――《串珠聖經注釋》 暗嫩作為性格消極的人,對文靜的他瑪日漸情深,卻毫無辦法。看起來,尤其是因為嚴禁近親結婚的律法(利18:9,11;20:17),更難以接近。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他瑪還是處女」(2節),還沒有出嫁的公主深居簡出,所以暗嫩難得見她一面。──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暗嫩是大衛的長子(三2),是王位第一繼承人。二子基利押(三3)可能已經去世,所以三子押沙龍是第二繼承人(三3)。大衛的兒子們都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和他一樣精明能幹,也一樣善於欺詐、感情豐富,是大衛肉體生命的延續;但因著沒有聖靈的同在,卻不是大衛屬靈生命的延續。──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憂急成病」:「愁煩到生病」。 ●「以為難向她行事」:君王的未出嫁女兒被隔離在女院,沒有王的允許不能隨意行動 13:7~8 ,所以暗嫩無法得到她。 ◎ 13:2 暗示暗嫩本來期待的就是要對他瑪不利。「難向她行事」一詞就表示暗嫩不可能用正常的方法「娶他瑪」,而他想的,應該也就是玷辱一類的行為。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暗嫩的愛,是情欲與佔有,並非正常的愛情。――《蔡哲民查經資料》 成病。這件事被記述在神聖的經文中,目的是要證明一個屬神的人偏離義路並屈服於試探會給他的家庭帶來多麼悲慘的後果。大衛的孩子們的過失部分是由於他的過失造成的。 以為難。暗嫩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難於照他的心願向她行事。既習慣於取悅自我並實現自己的每一願望,暗嫩實際上是因為自己無力滿足自己對於他瑪的心願而憂急成病的。──《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 約拿達的名字只見此處。他的父親示米亞又名沙瑪(撒上十六9)。――《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狡猾」:原文作「精明」,見32~33節。不過約拿達這次卻誤用聰明。――《串珠聖經注釋》 狡猾: 指“奸詐的人”。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約拿達」(3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尊貴的」,他是大衛的侄子。「狡猾」(3節)原文是「聰明、精明、足智多謀」。約拿達在不義的事上聰明,就是「狡猾」。──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兩個兒子的名字都很屬靈,連朋友的名字也很屬靈。但兒子們所做的事情卻都不屬靈,所交的朋友也是「為人極其狡猾」(3節),不但不勸阻暗嫩犯罪,反而推波助瀾、把他推向不義和死亡(5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雖然「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箴言十八24),但這場悲劇的根源不是暗嫩,也不是他交友不慎,而是大衛自己肉體的破口。約拿達勸暗嫩「裝病」(5節),正是因為他知道大衛溺愛兒子,所以每一步都已經算計好了。大衛若不溺愛兒子,約拿達的計謀就不能得逞;但一旦我們給魔鬼留了地步(弗四27),就會被魔鬼利用來算計我們,連大衛這樣屬靈的人,照樣會陷入網羅。──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朋友」:「密友」、「同伴」。 ●「約拿達」:字義是「耶和華是尊貴的」。是大衛三哥的兒子,算是大衛的侄子,也是皇室成員之一。 ●「示米亞」:字義是「名聲」,又被稱為「沙瑪」 撒上 16:9 。 ●「狡猾」:「精明的」、「足智多謀的」,當然,用在負面的事情上就是「狡猾」。――《蔡哲民查經資料》 一個朋友。這種友誼是邪惡的,並且導致了暗嫩的毀滅。要是暗嫩更明智地選擇了他的友伴的話,在這場危機中,他就可能得到一位真朋友的幫助了,給予他合理與挽救的忠告。 極其狡猾。約拿達是一個狡詐的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6】奸詐人的忠告: 因著暗嫩的朋友約拿達奸詐的忠告(4,5節),暗嫩開始逐步走向犯罪。結果暗嫩由於結交、親近一個不好的朋友而遭來悲慘的結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4】「他問暗嫩說:“王的兒子啊,為何一天比一天瘦弱呢?請你告訴我。”暗嫩回答說:“我愛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子他瑪。”」 “瘦弱”。更可作:沮喪。――《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我愛: 表示暗嫩衝動的性要求。暗嫩不是愛他瑪這個人,而只愛她的肉體。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瘦弱」:「軟弱的」、「微薄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十三5】「約拿達說:“你不如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看你,就對他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預備食物,遞給我吃,使我看見,好從她手裡接過來吃。’”」 約拿達建議暗嫩利用大衛愛子之心來達成計謀。――《串珠聖經注釋》 ●「不如躺在」:原文是命令式的「躺下」,沒有「不如」。 ●「裝病」:原文是「使自己生病」。――《蔡哲民查經資料》 裝病。即,假裝病了。在某種意義上說,暗嫩真的已經病了(2節)。他的病是放縱不魘情欲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他會假裝患了不同性質的病,好利用它要求王的同情。 從她手裡。大衛作為一個英明有辨識力的父親本應明白他這個兒子的某些本性。然而,卻沒有任何記錄暗示他覺察到了暗嫩的全部意圖,或者他不願同意他的願望。但是他原應足夠警醒並有充分的勇氣不允許他瑪離開她自己的住處進入暗嫩的屋裡,那樣就可以避免隨之而來的嚴重後果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6】「於是暗嫩躺臥裝病。王來看他,他對王說:“求父叫我妹子他瑪來,在我眼前為我作兩個餅,我好從她手裡接過來吃。”」 兩個餅: “餅”的希伯來文指心臟模樣的餅乾。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6~7】縱然暗嫩要求他瑪為他作餅一事有點奇怪,但大衛只要兒子肯吃東西,可望早日痊癒,便立刻應允他。――《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三7】「大衛就打發人到宮裡,對他瑪說:“你往你哥哥暗嫩的屋裡去,為他預備食物。”」 大衛……說: 有必要注意暗嫩的犯罪中大衛的介入。大衛在後來發生的押沙龍的犯罪(23~25節)中,大衛也不知不覺地捲入進去。這些事實都是神為了教育大衛,告訴大衛他家的一切災難都是因自己的犯罪(11章)。屋裡去: 當時大衛的妻子和長大的子女們都生活在不同的王室內,各自在不同的屋裡。去……預備食物: 根據古代近東地區的習俗,希伯來女人把受邀請做食物當作很自豪的事情。儘管暗嫩的要求(6節)有些不自然,但大衛之所以爽快答應此事,正是由於這種習俗。但真正愛子女的人應在為他們的肉體上的痛苦擔心之前,應先觀察屬靈的狀態,並為之禱告。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往。似乎是一個無罪的命令,但是通過發出這個命令,大衛就把她的女兒送到羞恥的境地並把他的兒子送到死地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7~14】暗嫩聽取約拿達卑劣的忠告,召進他瑪,犯下近親相奸羞恥的罪孽(利 18:9,11;20:17)。只有聖靈的力量才可以(加5:22,23)熄滅人心靈深處的欲火(耶17:9)。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8】「他瑪就到她哥哥暗嫩的屋裡,暗嫩正躺臥。他瑪摶麵,在他眼前作餅,且烤熟了,」 暗嫩躺著看他瑪做餅的情形,表示房間和廚房沒有分開。可能臥房一般都位於離櫥灶再往裡的地方。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摶」麵:「搓揉(麵團)」。 ●「烤熟了」:「煮沸」、「煮熟」。 ●「餅」:這不是一般的「餅」。後期猶太文獻提及這種餅是用特殊的鍋,將麵團煮成某種的餃子。――《蔡哲民查經資料》 他瑪就到。他瑪被勸導離開她自己安全的居所,到了暗嫩的寓所,在那裡他可以控制她。──《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9】「在他面前,將餅從鍋裡倒出來。他卻不肯吃,便說:“眾人離開我出去吧!”眾人就都離開他出去了。」 ●「鍋」裡倒出來:一種「平底鍋」,聖經中只出現在此處。――《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十三10】「暗嫩對他瑪說:“你把食物拿進臥房,我好從你手裡接過來吃。”他瑪就把所作的餅拿進臥房,到她哥哥暗嫩那裡,」 進臥房。當暗嫩像一個焦躁的病人時,他拒絕進食,他瑪親自把食物帶入他的臥房。──《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1】「拿著餅上前給他吃。他便拉住他瑪,說:“我妹妹,你來與我同寢。”」 妹妹…同寢: 違背利18:9)神的律法,要求行姦淫。暗嫩以為只要躲開人的視線,自己的惡行就可以隱藏(伯24:15)。但神卻注視著他的惡行,最終懲治了他(29節)。人的犯罪必然把人推向毀滅(加5:19~21),抑制肉體情欲的方法是惟獨遵行神的旨意(彼前2:11;4:2)。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12】「他瑪說:“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你不要作這醜事。」 他瑪不像拔示巴,力拒暗嫩,並曉以大義,指出此舉會影響到暗嫩繼承王位的地位(“在以色列中成了愚妄人”),何況姦淫為律法所不容(出二十14);不過同父異母兄妹結合雖為律法禁止(利二十17),但暗嫩可以循正式途徑求王,或可獲准。 暗嫩貪圖美色(1節),並無真愛情,欲火攻心,失去理智。把他瑪強行姦污之後,獸欲已遂,短暫的肉欲之愛迅即轉為憎恨(15節);後為押沙龍所殺。――《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以色列人中 ...... 行」:意思是暗嫩的醜行雖常見於迦南人中,但以色列人卻不可有這樣的行徑。――《串珠聖經注釋》 以色列中不當這樣行: 嚴禁近親結婚的律法(利18:9;20:17)。這醜事: 文字上“這愚蠢的行為”。這話主要與淫亂的行為有關。淫亂是吞噬整個人的罪,應徹底從聖潔之神的百姓中除滅(申3:16,17)。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亞伯拉罕、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結婚(創二十12),古埃及王室的近親結婚甚至是制度化的。但摩西律法已經禁止近親結婚(利二十17) ,所以說「以色列人中不當這樣行」(12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玷辱」:「卑微」、「錯待」、「苦待」、「玷污」。 ●「醜事」:「令人感到丟臉的愚蠢」、「不道德」、「褻瀆的行為」。――《蔡哲民查經資料》 不當這樣行。見創34:7。臥房裡沒有別人,他瑪沒有一個人可以幫助她努力抵抗她哥哥邪惡而堅定的意圖。她先是試圖跟他評理,說到這種行為的罪惡和愚蠢。──《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2~13他瑪的懇求】他瑪的懇求可歸納為四點。第一點是這樣做不合以色列的習俗。強搶女子為妻很明顯不是聞所未聞之事(見:創三十四2,示劍強姦底拿;士二十一19~23,搶奪出來跳舞之示羅女子),但顯然被視為不可接受之「非以色列」行徑。他使用極強烈的字眼來形容強姦,意思是要給他一個當頭棒喝。她懇求的第二、第三點分別提到自己和暗嫩的個人榮譽。她瞭解沒有見證便無法提出控訴,惟有寄望于他作為以色列王子,能夠作出明智的判斷。她說這樣做會使他成為愚妄人。這是形容沒有原則、沒有個人榮譽,下場不好之人的字眼。他瑪最後的嘗試(13節),是暗示自己願意下嫁為他家的一份子。──《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三13】「你玷辱了我,我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你可以求王,他必不禁止我歸你。”」 「你可以求王 ...... 歸你」:按摩西律法,同父異母的兄妹不可成婚。――《串珠聖經注釋》 求王……不禁止: 這是為了擺脫自己所處的危難狀況。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他必不禁止我歸你」(13節),他瑪這樣說是想拖延時間。古代以色列女孩十二歲就可以結婚,他瑪此時至少已經十二歲。她是大衛到耶路撒冷以後出生的(代上三9),因此,此時大約是大衛作王二十年以後。──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掩蓋我的羞恥」:原文只是「處置我的羞恥」。 ◎ 13:13 他瑪說的「你在以色列中也成了愚妄人」,意思是暗示暗嫩這樣的行為可能會危及王位繼承人的地位。 ●「他必不禁止我歸你」:這個說法應該只是他瑪拖延的方式,因為早期族長時代雖然有兄妹通婚的例子,像創 20:12 亞伯拉罕、撒拉就是,但是利 18:6,9 就直接禁止這種行為,因此這應該是當時不能接受的一種行為,他瑪這樣說只不過希望拖延時間。 ◎由此處看起來他瑪真的是一位貌美又有見識的女性,面對困難還會積極處理問題,又能有智慧的判斷局勢。無奈他的哥哥根本就是驕縱愚昧,斷送這個好公主的將來。由她哥哥的反應來看,暗嫩果然只是想得到他瑪的身體而已,其他什麼都不顧了。 何以掩蓋我的羞恥呢。他瑪試圖通過指出做這種事會終身羞辱她-王的女兒,他的妹妹-來使暗嫩恢復理性。要是他對她有任何尊敬的話,他就當然不會願意給她和王的家庭帶來這種羞辱。 至於你。他瑪想到的不僅是對她自己的後果,而且是對暗嫩的後果。通過做這種事他會使自己像一個傻瓜,使自己在遍地受到羞恥與輕蔑。他瑪的思想清晰推理合理。 你可以求王。看出她與心意堅決的哥哥講理沒有取得任何進展,他瑪就開始見風使舵了。現在必要的是脫離他的控制,這顯然是她最後的手段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4】「但暗嫩不肯聽她的話,因比她力大,就玷辱她,與她同寢。 ●「因比她力大」:原文是「勝過」。意思應該是暗嫩壓制住他瑪。――《蔡哲民查經資料》 不肯聽從。暗嫩是全然自私、淫蕩的,決心要走他自己的路,不管後果如何。他是不可理喻的。神的要求,她妹妹的貞操,以及他自己的名譽對他來說都算不得什麼。關於這些品格大衛應受部分責備。當他的孩子們做錯時,他沒能責問他們,而是允許他們偏行己路。現在他們沒有理智不受克制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5】「隨後,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對她說:“你起來去吧!”」 暗嫩的“愛”只是一種情慾,這情慾得到滿足後,隨即就變成憎恨。――《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極其恨…更甚: 暗嫩的這種突然的變化,是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事情。聖經教訓我們,愛是永遠的(林前13:8,13)。情欲是非常暫時的,虛妄的要求(約壹2:17)。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暗嫩不是愛他瑪,只是愛她的美貌。這種「愛」(15節)只是肉體的情欲,一旦情欲得到發洩,馬上就由愛變恨(15節),無情地趕走了他瑪。今天,許多人所高舉的「愛」,也不過是和動物一樣的獸欲,衝動之後,必然是始亂終棄。──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極其恨她」:「非常大的恨」。 ◎有些書說「由極愛到極恨」只是一個短短地距離,這部份我們不確定,但是暗嫩那種「只顧自己的感受」的舉動,則是令人髮指。――《蔡哲民查經資料》 暗嫩恨她。這一結果是典型的。暗嫩不是被愛感動,而是被強烈情欲鼓動的,現在既然獸性情欲得到了滿足,他對他已如此殘酷地錯待了的妹子就毫無進一步的關心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5~18】暗嫩侮辱他瑪後,又極其恨他,強行將她趕出門外,並關上門。這是由於因強姦他瑪後突然出現的羞恥並虛妄等感覺混在一起的變態行為。其實暗嫩對他瑪的熱望(1節)是屬於情欲的,只把性看作肉體上的快樂,忘記了性是神賜給人的祝福,並兩個人格真正的合一(創2:24)。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16】「他瑪說:“不要這樣!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聽她的話,」 “這罪……更重”因為既然暗嫩冒犯了他瑪,就必須迎娶她(申二二29)。――《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你趕我出去 ...... 更重」:暗嫩將他瑪趕出,是推卸責任的行為,會使妹妹陷於不義,被人輕賤。――《串珠聖經注釋》 「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16節),可能指玷辱了處女的人要聘她為妻,終生不可休棄(申二十二29)。──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 13:16 大概是依據 申 22:28~29 要求侵犯了處女的人要繳交聘金,並且要娶這女人,終生不可休棄她。但是現在暗嫩要直接趕走他瑪。――《蔡哲民查經資料》 不要這樣。暗嫩毫無理由要求他妹子離開。既已錯待了她,至少他可以保護她並安慰她。但是通過趕她出去,他在私了案件。 不肯聽。見14節。暗嫩沒有受教聽從理智、良心或神的聲音。他瑪的抗議對他來說什麼也不是。──《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6 暗嫩顯然是個卑劣的人,他的罪表現在甚麼地方?】神嚴禁人犯強姦之罪(參申22:28~29)。暗嫩把他瑪趕出去,為甚麼是更重的罪?暗嫩把他瑪趕出去,就使人誤會是他瑪主動做出無恥的勾當,而且無人為她作證,因為暗嫩已經吩咐僕人把門關上,不許她進來了。他的罪使她再也嫁不出去──因為她已不是處女,無人願娶被姦污的婦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7】「就叫伺候自己的僕人來,說:“將這個女子趕出去!她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 【撒下十三18】「那時他瑪穿著彩衣,因為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這樣穿。暗嫩的僕人就把她趕出去,關門上閂。」 “彩衣”。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節的腳註。――《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彩衣」:原文指長袖長袍的外衣,是身分的像徵(百姓穿的是短袖衣服)。――《串珠聖經注釋》 彩衣: 直譯為“長的外衣”。像公主這樣的貴族身份的人穿的袖子長,裝飾得很美的長衣(創37:3)。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彩衣」: 創 37:3 約瑟也穿這樣的衣服,是一種特別的長袍。――《蔡哲民查經資料》 彩衣。她穿著一件帶袖的長袍,就是王室的處女照例所穿的。提到這點為的是說明他瑪很可能一直被公認為王室的處女。──《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8~19他瑪的彩衣】他瑪所穿的昂貴繡花衣服(這字在聖經之中,只在創三十七3約瑟的記載中出現),證明她是大衛家的處女。這件衣服代表她純潔和待字閨中的身分,因此仍受王室的保護看顧。他瑪撕裂彩衣一方面是示哀,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失去榮譽。她再無權利穿這彩衣,她的將來也發生了嚴重的改變。──《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三19】「他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 他瑪的行為是寡婦哀悼丈夫的做法。――《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他瑪撕裂新衣,撒灰於頭,為自己失去處女之身舉哀。她已是一個嫁不出去的公主,只有孤單度此一生(16,20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他瑪極度悲傷的表現。――《串珠聖經注釋》 灰塵撒在頭上: 向人表現自己的悲慘遭遇(撒上4:12;王下5:8)。 撕裂……彩衣: 表現出極大憤怒和悲傷(1:11;3:31)。以手抱頭像徵神的手停留在其上(耶2:37)。他瑪表現出自己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遭遇的冤屈和自己的清白和無辜。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彩衣」(18節),指長袖長袍的外衣,是身份的像徵(創三十七3)。他瑪公開「撕裂所穿的彩衣」(19節),一路哭喊,表明她不是自願行淫(申二十二2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撕裂所穿的彩衣。這可能是立即做的。他瑪絲毫沒有企圖遮蓋已經臨到她身上的羞恥。她是一個貞潔的年輕女子,她的行為全然無可責備。當她離開暗嫩的房間時,給出了她內心所經歷的深刻悲傷的有力證據(見斯4:1;王下5:8)。從而她就阻止了暗嫩編造謠言說她有錯待他的罪因此他才把她從他眼前趕出去。他瑪顯然是完全真誠的,她的行為證明她的強烈義憤與悲傷。要是她保持沉默的話,她就可能被認為與這罪行有份。──《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19頭蒙灰塵】把灰塵撒在頭上和撕裂衣服,身披麻布一樣,都是志哀的方式(帖四3;耶六26)。本節以手抱頭的姿勢,可能出現在主前十三世紀比布羅斯王阿希蘭的腓尼基石棺之上,只是棺上的哀哭女像是用雙手抱頭,本節則是單手。埃及《兩兄弟的故事》亦以此為哀悼的姿勢。──《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撒下十三20】「她胞兄押沙龍問她說:“莫非你哥哥暗嫩與你親近了嗎?我妹妹,暫且不要作聲;他是你的哥哥,不要將這事放在心上。”他瑪就孤孤單單地住在她胞兄押沙龍家裡。」 押沙龍把事件平息了,決意在暗嫩最沒有防範的時候再採取報復的行動(22節)。――《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押沙龍說「暫且不要作聲」,是要密謀復仇。押沙龍和大衛一樣精明能幹,但卻不敬畏神,所以工於心計的結果就是謀殺。──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他瑪就孤孤單單的住在他胞兄押沙龍家裡」,可能指他瑪終生沒有出嫁。──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孤孤單單地」;「荒涼」、「被離棄」。――《蔡哲民查經資料》 與你親近了嗎?。王室的成員很可能熟悉暗嫩的缺點,並且押沙龍顯然立即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暫且不要作聲。這一建議適合於押沙龍強烈的復仇精神。對他瑪的錯行要求立即得到懲罰。她所遭受的羞恥已經廣為人知了,因為她離開暗嫩寓所時的行為阻止了任何隱瞞的希望。遲來的忠告一點益處也沒有。要是押沙龍成了他本應該成為的那個人的話,他原應該會直接處理此事,而不會袖手旁觀直到她妹妹已被錯待了。但他沒有尋求合法的解決辦法,反而密謀復仇。 孤孤單單地。他瑪曾被辱然後被棄,她繼續住在她胞兄家裡,在她的恥辱的記憶中,沒有結婚也不快樂。──《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0~22】押沙龍計畫報仇: 在這裡綜合描寫了各種事件:①貞操被玷辱的童女淒涼的心(20節);②她的哥哥押沙龍開始礪復仇的刀(22節);③大衛只發怒,並沒有進一步採取處罰行動(21節)。這些因素都與將來要發生的,押沙龍反叛有直接的關係。即因為①和②發生了殺害暗嫩的事件, 而因為③押沙龍便對大衛懷恨,
殺害暗嫩之後並未收手,進而預謀造反(15章)。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21】「大衛王聽見這事,就甚發怒。」 大衛十分忿怒,卻沒有按正常做法把暗嫩處死(利二○17)。這也許由於暗嫩是大衛的長子(代上三1),大衛寄望他繼承王位。――《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大衛雖甚惱怒,未採行動。宮中妻妾眾多,子女成群,對兒女的教養難免疏忽。但遇此大事卻不施管教,反而嬌縱,遂令不肖之子坐大,引致日後宮廷之亂。――《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七十士譯本於本節末加上:「大衛因暗嫩是長子而愛他,沒有懲罰他。」按一般推測,大衛放過暗嫩的原因有三:
1 溺愛兒子;
2 自覺其身不正,不便管教;
3 不願家醜外揚。――《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發怒: 大衛只發怒,並沒有按律法(利20:17)懲治暗嫩。其理由可能為:①對子女格外的疼愛(39節;18:33);②想起自己過去痛苦的回憶(11:4);③為保全王家名譽。大衛在人的立場上或許是好父親,但在神面前卻未能盡父母的本分(箴43:13,14;弗6:4)。結果大衛這種優柔寡斷的處事態度導致了家庭慘重的悲劇。當子女犯錯誤時,應按照神的話語嚴肅地懲治,使他正確的認識自己並認識神(箴29:15)。基督徒家庭教育應注重用神的話和他的權威正確地養育子女(提後3:16,17)<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七十士譯本於21節後面加上:「但他不願傷暗嫩的心,因為他是長子,格外愛他」。屬天的感情必須順服真理,兄妹亂倫「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利二十17)。但肉體的感情卻是溺愛縱容,結果親情釀成了大禍,「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三7)。──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兒女是父母的鏡子,做父母的若沒有屬靈的好榜樣,舊戲往往在兒女身上重演,讓父母自食其果。大衛自己犯了姦淫,兒子也就上樑不正下樑歪,應驗了神的咒詛:「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十二11)。屬靈的權柄是因著順服神而來的,大衛在順服神的事上出了問題,就影響了他在家中的屬靈權柄,只能「甚發怒」(21節),卻不能理直氣壯地管教兒女。這樣一代一代影響下去,就應驗了神所說的:「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二十5)。──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七十士譯本在 13:21 後面加上「但他不願傷暗嫩的心,因為他是長子,格外愛他」。 ◎一般推測大衛放過暗嫩的原因是:溺愛、自覺自身行為不正,不便管教、不願家醜外揚。 ◎以利、撒母耳都沒辦法好好管好自己的小孩,大衛看起來也不行。發怒卻沒有對應的行動,顯出大衛偏心愛暗嫩。這也導致押沙龍非要殺害暗嫩討回公道。――《蔡哲民查經資料》 甚發怒。當大衛聽到他兒子的這一可恥行為時,他確實非常生氣,但是顯然由於想起他自己的錯行,所以他就沒能執行公義。他感到自己的手被自己的罪惡捆住了,結果他就對自己的孩子們表現了鼓勵這種錯行的寬大溫和的態度。在早期的生活中,在有意識的正直並且沒有受到後來纏累他的網羅的阻礙時,他可能會給予敏捷的判斷。但是現在他所做的就只是表示憤怒並且允許犯罪者不受懲罰。──《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2】「押沙龍並不和他哥哥暗嫩說好說歹,因為暗嫩玷辱他妹妹他瑪,所以押沙龍恨惡他。」 押沙龍定意為妹復仇,要把暗嫩殺掉,此事亦成為日後他篡位的動機。――《串珠聖經注釋》 如果大衛向家人和向眾民一樣「秉公行義」(八15),嚴懲暗嫩,押沙龍的謀殺和反叛可能就不會發生。但大衛一面是良心有愧,一面是體貼肉體的感情,所以軟弱就變成了不義,使押沙龍的憤怒變成「恨惡」(22節)。神是輕慢不得的,大衛不肯管教兒女,神就親自執行咒詛;大衛不肯脫離肉體的感情,神就任憑親情生出仇恨;大衛不肯失去一個兒子,神就讓他失去了兩個兒子。這讓我們看到:「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八6)。──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說好說歹。押沙龍表面上沒有顯露自己任何內在的感情。雖然內心燃燒著憎惡與復仇的火焰,他還是努力保持一種外在的鎮定,同時卻始終密謀害死他的兄長。對所有有關的人來說,要是他立即通過正當的法定管道尋求解決辦法的話,就會好的多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3】「過了二年,在靠近以法蓮的巴力夏瑣,有人為押沙龍剪羊毛,押沙龍請王的眾子與他同去。」 「剪羊毛」羊毛是古代近東極重要的工業。舉例來說,蘇美城市尼普爾政府檔案中很大部分的泥版,都和羊毛工業與貿易有關。剪羊毛在初夏進行,通常是在織染業的地區附近(例如在亭納發現了大量織布機用的碇石)。由於剪羊毛和收割一樣需要大量人手,在節期時舉行也能減輕負擔(見:撒上二十五7~8)。──《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 每年剪羊毛季節,遊牧民族均大事慶祝(參撒上二十五4及注明)。――《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巴力夏瑣」:靠近以法蓮邊界,離耶路撒冷北面卅二公里。(廿英里)――《串珠聖經注釋》 過了二年: “滿了二年之後”押沙龍兩年來一直咒詛暗嫩。可以把押沙龍的沉默理解為:①等待父親懲治暗嫩;②準備處治暗嫩的對策。當時,非常重視畜牧業的希伯來社會中,剪羊毛日相當於慶典,擺設宴席,邀請許多人(撒上25:2~4)。押沙龍利用這個節日開始實施殺死暗嫩的計畫(26,28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巴力·夏瑣」(23節)位於以法蓮和便雅憫的邊界。每年初夏「剪羊毛」(23節)的季節,是歡宴慶祝豐收的日子。──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巴力・夏瑣」:字義是「院宇之主宰」,位於以法蓮和便雅憫邊界的一個城鎮。 ●「剪羊毛」:對當時的人是一個歡慶豐收的日子 撒上 25:2~8 。剪羊毛通常通常在初夏進行。――《蔡哲民查經資料》 押沙龍剪羊毛。剪羊毛那時仍是歡宴喜樂的時候(見撒上25:2,8)。 巴力夏瑣。這個地點被認為是Jebel el~`Asûr,在伯特利東北4又1/2英里(7.2公里),耶路撒冷東北14又1/4英里(22.8公里)。 王的眾子。這一邀請當然包括暗嫩,因為押沙龍舉辦宴會的真實意圖就是要伺機抓住他。──《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3~29】押沙龍代妹復仇:剪羊毛是快樂慶祝的日子,押沙龍趁機實行他等待了兩年的刺殺陰謀。――《串珠聖經注釋》 暗嫩的死: 押沙龍兩年來默默地等待著復仇機會,終於殺死了長兄暗嫩,成就了“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的神藉先知發的預言(12:10)。這預言後來通過押沙龍(18:15),亞多尼雅(王上2:25)等人的反叛事件繼續得以確認。凡輕視人的生命,流無辜人血的人應記住聖經的警告。“凡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24】「押沙龍來見王說:“現在有人為僕人剪羊毛,請王和王的臣僕與僕人同去。”」 來見王。押沙龍深藏的詭計在他對大衛的邀請中顯示出來了。他並不怎麼盼望他父親去,但是通過力勸他這麼做,就會有助於減輕猜疑從而鼓勵暗嫩出席。──《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5】「王對押沙龍說:“我兒,我們不必都去,恐怕使你耗費太多。”押沙龍再三請王,王仍是不肯去,只為他祝福。」 大衛不顧押沙龍的懇求,仍拒絕他,大衛也許對押沙龍突然發出的好意隱隱感覺到一種不安。――《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再三」:「劇烈的發出」、「超過」。――《蔡哲民查經資料》 使你耗費太多。大衛當場拒絕了邀請,是因為這麼多人出席可能會使押沙龍難以承擔。 再三請王。通過繼續強烈要求他父親出席,押沙龍有效地掩飾了他真正的意圖,並且成功地獲得了大衛對這次宴會的祝福。現在看來每件事都無可置疑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5~26】「只為他祝福 ...... 何必要他去呢」:大衛對押沙龍的請求似有點猜疑,或者對押沙龍並不是那麽重視。――《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三26】「押沙龍說:“王若不去,求王許我哥哥暗嫩同去。”王說:“何必要他去呢?”」 押沙龍並不希望他父親出席,他「再三請王」(25節),只是為了給邀請王儲暗嫩作鋪墊(26節)。大衛知道他們兩人不合,所以說「何必要他去呢」(26節);但暗嫩卻沒有自知之明,他的好朋友約拿達也沒有給他出主意。──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押沙龍邀請王去,王不能去,因此他轉而邀請王的代理人:王儲暗嫩去參加。大衛王應該知道他們兩人不合,所以 13:26 問「何必要他去呢?」,不過他一定沒想到押沙龍會動手殺人。――《蔡哲民查經資料》 同去。大衛的兒子們現在長大成人了,但是顯然這位父親仍在某種程度上控制著他們的行動。暗嫩特別被邀請了,因為他是長子並且是顯然是公認的繼承人,他可以在宴席上代表他父親。 何必要他去呢?。這個問題暗示大衛可能有些疑慮。──《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6~27】押沙龍知道大衛不會離開京城,故意先邀請王,王不肯,乃邀暗嫩,因暗嫩是大衛長子,可以代表王赴席。大衛當日早知兩兄弟間貌合神離(“何必要他去呢?”,卻未料到押沙龍會下毒手(29節)。――《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押沙龍暗殺暗嫩,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暗嫩怎樣騙他瑪到他那裡(6節),押沙龍也照樣騙暗嫩參加宴會(26~27節);暗嫩怎樣用暴力玷辱他瑪(14節),押沙龍也照樣用武力將他殺死(29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撒下十三27】「押沙龍再三求王,王就許暗嫩和王的眾子與他同去。」 暗嫩和王的眾子: 大衛的兒子包括暗嫩和押沙龍共有19名<代上3:1~9,圖表>。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再三求王。通過持續強求,押沙龍終於中止了他父親的抵抗,並且獲得了他的同意,不僅暗嫩並且所有王子(29節)都蒙允許出席這次宴會。──《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8】「押沙龍吩咐僕人說:“你們注意,看暗嫩飲酒暢快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殺暗嫩,你們便殺他,不要懼怕。這不是我吩咐你們的嗎?你們只管壯膽奮勇。”」 押沙龍為大衛第三子,殺死暗嫩後,不只可為妹妹他瑪雪恨,也消除了自己成為王位繼承人的障礙(看十五1~6)。大衛次子基利押可能早夭;因聖經中除了他的出生(三3),無其他記載。――《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僕人: 指17章中提到的“侍侯的僕人”,是“年輕的僕人”。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殺暗嫩。在那個時候,大衛的次子基利押(撒下3:3)可能已經去世了,因為我們在這一記錄中沒有聽到任何關於他的消息,暗嫩之死因而會使押沙龍成為下一個王位繼承人(見撒下3:2,3)。或許押沙龍的僕人想的是他吩咐殺死暗嫩目的是要保證他自己能承繼王位。──《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29】「押沙龍的僕人就照押沙龍所吩咐的,向暗嫩行了。王的眾子都起來,各人騎上騾子,逃跑了。」 騾子是馬和驢交配而生的雜種(參利十九19)。當時王室或富貴人家多愛騎騾或驢駒(十八9;士十4;十二14;王上一38,44)。――《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押沙龍的僕人殺暗嫩時,其餘王子以為押沙龍要將他們一起殺掉,好成為唯一繼承王位的人,於是紛紛起來逃命(參士9:5;王下10:1~7; 11:1)。――《串珠聖經注釋》 向暗嫩行了: 表明押沙龍犯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誡命,暗嫩的犯罪不應受人的,而是神的懲治(申32:35),但押沙龍卻出於自己的憤怒終於殺死了暗嫩。像這樣,不把行為的準則放在神話語的人,他的人生將充滿了錯誤。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騾子」(29節)是公驢和母馬雜交的後代,比馬和驢的力氣更大、壽命更長。律法禁止培育騾子(利十九19),但並沒有禁止使用騾子。所以以色列人不培育騾子,但會從埃及或腓尼基進口騾子。驢子是平民的坐騎,只有國王、王子或有身份的富貴人家才會騎著騾子。──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騾子。大衛顯然騎的是騾子(王上1:33,38),押沙龍也是這樣(撒下18:9)。因而騾子似乎是當時顯赫之人的坐騎。 逃跑了。當暗嫩被殺時,大衛其他的兒子們無疑害怕這是一場大屠殺的開始,他們也會在其中成為犧牲品。──《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0】「他們還在路上,有風聲傳到大衛那裡,說:“押沙龍將王的眾子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 眾子都殺了: 希伯來人把子孫的繁多視為神的祝福〈申28:6,聖經中出現的福的含義〉那麼多的兒子們<代上3:1~9,圖表>一時全部被殺的消息,使大衛認為神離棄了自己。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風聲傳到大衛那裡。傳到大衛那裡的風聲是假的。這種事在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時一般會添枝加葉地增長。──《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0~33】大衛所聽到的風聲是誇大的;約拿達看出真相,叫王安心。――《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撒下十三30~36】幫助罪行的結局: 暗嫩被殺的消息傳給大衛(30節)。只有一個人正確的預測了事件的真相,向大衛說明,他就是暗嫩的朋友約拿達(32,33,35節)。曾誘導暗嫩犯近親相奸罪的約拿達,他雖看穿押沙龍的陰謀(32節),卻沒有做任何防止可怕悲劇發生的措施。明知不法的陰謀卻默認的人是幫助人犯罪,與罪犯無異。大衛的王室中出現像約拿達這樣狡猾的人,是因為大衛的犯罪(11節),罪惡的氣氛彌漫在王室內。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30~39】押沙龍逃往基述:消息傳來,打擊最深的是大衛。他起先以為王子全部被殺傷心欲絕,後來又因想念押沙龍終日以眼淚洗面。這都是父愛真情的流露。――《串珠聖經注釋》 【撒下十三31】「王就起來,撕裂衣服,躺在地上。王的臣僕,也都撕裂衣服,站在旁邊。」 撕裂衣服。雖然這報告是言過其實的,但是大衛卻當它是真實的。他十分遲疑於同意他的兒子們出席這次宴會暗示他有些疑慮。實際上他只是在強烈要求之下才同意的(見26,27節),於是就可能違背了他更好的判斷。現在他相信他最壞的擔心已經現實了,而且已經發生了殺死所有王子的大屠殺。──《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2】「大衛的長兄示米亞的兒子約拿達說:“我主,不要以為王的眾子少年人都殺了,只有暗嫩一個人死了。自從暗嫩玷辱押沙龍妹子他瑪的那日,押沙龍就定意殺暗嫩了。」 約拿達果然「為人極其狡猾」(3節),他瞭解人的肉體本相,所以出的主意也能滿足人肉體的欲望,但卻絲毫不替對方考慮後果。他的壞主意導致了這齣悲劇(5節),但此時卻若無其事、置身事外,「事後諸葛亮」地在大衛面前顯擺聰明(32~33節)。──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作為暗嫩的朋友,約拿達明明知道暗嫩的行為會讓押沙龍「定意殺暗嫩」(32節),卻還是「很講義氣」地給暗嫩出了主意,滿足了肉體、卻喪掉了生命。這種體貼肉體的「朋友」,實際上是潛伏在身邊的仇敵,不是「義氣」,而是「不義」,有智慧的人都應當遠離。──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約拿達。約拿達是一個“極其狡猾”的人,他曾經給出導致他瑪被誘姦的邪惡建議(3~5節)。作為暗嫩的一個朋友,他知道他的同伴容易遭受危險。他知道總有一天他瑪的胞兄尋求報仇的日子會來到。約拿達給了大衛關於發生了什麼事的他自己的意見,即只有暗嫩被殺了。──《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2~33】約拿達能辨別謠傳,顯出他的精明來(參3)。――《串珠聖經注釋》 ◎ 13:32~33 顯出約拿達的聰明,因為整個悲劇起源於他的計謀。他現在若無其事的預估只有暗嫩死,並且說明他看穿押沙龍的意圖,就把自己抽離整個事件,也在大衛面前顯出自己的才智。不過暗嫩(他的朋友)死亡亡他似乎不太傷心。――《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下十三33】「現在我主我王,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以為王的眾子都死了;只有暗嫩一個人死了。”」 放在心上。暗嫩之死是一個足夠嚴厲的打擊,但是與大衛的眾子都死了的報告相比就是個小問題了。大衛在沒有懲罰暗嫩對他妹子的犯罪行為的事上曾犯下了錯誤。因為這一失職的錯誤,耶和華就讓事情自然發展。祂遏止的能力從邪惡勢力收回,以至產生了一連串的事故,懲罰了暗嫩的罪行。──《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4】「押沙龍逃跑了。守望的少年人舉目觀看,見有許多人從山坡的路上來。」 「山坡」:原文為複數,大概指上下伯和侖之間的山路。(參書10:10注)――《串珠聖經注釋》 作者反復使用“押沙龍逃跑了”這句話(37,38節),強調他就是故意殺害家人的罪人。在地方不大的以色列中,逃跑並沒有實質意義。因為只要大衛要抓住他,依大衛的權勢是易如反掌。犯罪的人不能逃避神的面(創3:7~9;伯34:21)。儘管這樣,神沒有立即懲罰他,是因為神期望他自己悔改(瑪3:1~6;羅2:4)。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押沙龍逃跑了。押沙龍無疑在殺死暗嫩後馬上就逃跑了,但是作者沒提這事直到現在。許多事件都是同時進行的,但是作者一次只能說一件事。眾王子們的逃跑可能與押沙龍的逃跑是同時發生的,眾王子們是逃回王宮,而押沙龍逃往另一個方向。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加上了這節經文:“在下坡:守望的人就來告訴王,說:我看見人們從何羅念的山坡路上下來了。”
──《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5】「約拿達對王說:“看哪,王的眾子都來了,果然與你僕人所說的相合。”」 當眾人都在悲傷的時候,約拿達卻說「果然與你僕人所說的相合」(35節),念念不忘地顯擺自己的聰明。──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與你僕人所說的相合。當約拿達先前告訴大衛只有暗嫩死了時(32節),他顯然不是從事實得知,而是從精明的猜測得知的。既然見到王子們走近了,他就知道自己的猜測是正確的,並且毫不猶豫地跟大衛提到了這個。──《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6】「話才說完,王的眾子都到了,放聲大哭。王和臣僕,也都哭得甚慟。」 【撒下十三37】「押沙龍逃到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那裡去了。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 押沙龍畏罪逃往他母親的家鄉敘利亞的基述。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是他的外祖父。他母親瑪迦是達買的女兒。大衛經過三年時間,悲慟漸減,開始想念押沙龍,盼他回來。 押沙龍的事說明人種甚麼的確收甚麼,影響且延及子嗣。從押沙龍身上可以見到大衛性格中軟弱的一面。他對子女缺乏管教,逐致擴大到不可收拾。先知拿單說大衛家中會興起禍患攻擊他,果然應驗。大衛現在的哀慟,一半為兒子手足相殘,一半當為己罪。他雖痛悔得免死罪(十二13),卻從兒子押沙龍那裡受到極厲害的對付。他明白,這也是神的懲罰和管教。――《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下註釋》 「達買」:押沙龍的外祖父(見串25)。――《串珠聖經注釋》 基述: 約旦河流域兩個地域的名稱(書12:5;13:13)。達買是押沙龍的外祖父(3:3;代上3:2)。押沙龍逃往亞蘭地基述是因為他是故意殺人犯,在逃城也得不到保護(民35:16~21)<書20:1~6,逃城制度的社會意義>。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基述王亞米忽的兒子達買」(37節)是押沙龍的外祖父(三3)。基述位於約旦河東基列地的南部,大衛和基述王的女兒結婚是為了建立外交聯盟,結果這個聯姻卻給他的家庭和國度都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天天為他兒子悲哀」(37節),「兒子」是單數,指暗嫩。他從前沒有及時管教,現在悲哀已經晚了,兩個兒子一個死、一個逃。所以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言二十三13~14)。──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基述王達買」:就是押沙龍的外祖父。 3:3 ●為他「兒子」悲哀:單數型態,應該是指「暗嫩」。――《蔡哲民查經資料》 達買。押沙龍的母親瑪迦的父親(撒下3:3)。押沙龍知道他的外公會同意他避難,但他若留在以色列就不會有生命安全。 為他兒子悲哀。至於這指的是暗嫩還是押沙龍存在一些疑問。可能是暗嫩。大衛有溫柔的心腸,對他兒子的死深感悲痛。──《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7~39】押沙龍逃跑: 大衛在一日之間失去了兩個孩子。因為長子暗嫩已死,押沙龍則逃往基述。犯罪的大衛的家庭逐漸衰退,他的犯罪影響了他的子孫(出34:7)。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下註解》 【撒下十三37~39
押沙龍為甚麼選擇基述作為藏身之所?】押沙龍逃往基述,因為達買王是他的外祖父(參代上3:2),所以樂於收容他。──《靈修版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8】「押沙龍逃到基述,在那裡住了三年。」 ◎三年的時間也夠長了,讓大衛忘記暗嫩被殺的仇恨。至於大衛是否想念押沙龍,則有不同的意見。――《蔡哲民查經資料》 押沙龍逃到基述。這是第三次提到這個事實了,但是每次重複目的都是介紹一些新的細節。在34節中只說到押沙龍逃跑了這個事實。在37節中給出了他逃到的地點(見押沙龍的逃跑與篡奪國位),而這裡說到他逃亡的持續時間。──《SDA聖經註釋》 【撒下十三39】「暗嫩死了以後,大衛王得了安慰,心裡切切想念押沙龍。」 大衛漸漸接受暗嫩死去的事實,開始渴望再見押沙龍。――《撒母耳記下雷氏研讀本》 「大衛王得了安慰」:大概指大衛為暗嫩的死而哀傷過後。――《串珠聖經注釋》 當大衛妻妾成群(三2~5)、妃嬪眾多(十五16)的時候,神並沒有差派先知說任何話,因為律法早已說明:以色列的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申十七17)。現在,大衛的兒子們成年了,惡果就接二連三地出現,讓曆世歷代神的百姓看到:這就是違反律法的後果。──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從人的角度看,押沙龍為了給妹妹報仇,費財費力地預備了兩年(23節),放棄產業,可謂有情;押沙龍替天行道,並沒有濫殺無辜,可謂有義;大衛虎毒不食子,一面為暗嫩悲哀,一面「心裡切切想念押沙龍」(39節),可謂慈愛。但只要是出於肉體的,無論是押沙龍的有情、還是暗嫩的無情;無論是押沙龍的有義、還是約拿達的不義;無論是押沙龍的仇恨,還是大衛的慈愛,結果都是帶來死亡。因此,只要是從肉體裡出來的,就不能蒙神的喜悅(羅八8);只要是屬地的內容,就不能進入屬天的範圍裡去;所以,「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大衛是屬聖靈的人,但再屬靈的人也有肉體的軟弱:「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五17)。大衛在戰場上十分剛強,在肉體的感情面前卻非常軟弱,所以並沒有吸取暗嫩的教訓,很快就要再一次失敗(十四21),應驗了神的咒詛:「刀劍永不離開你的家」(十二10)。──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從第十三到第二十章,都是大衛飽嘗體貼肉體所帶來的惡果。神允許這一切臨到最合神心意的大衛身上,一面是公義的追討,一面是讓大衛學習脫離肉體,一面也向我們顯明:亞當的後裔已經全然敗壞,即使像大衛那樣屬靈、那樣愛神,也無法靠著自己脫離肉體,更不能阻止後代的墮落,完全沒有盼望。因此,人只有仰望神的救贖,就是「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 撒母耳記下綜合解讀 ◎押沙龍為了暗殺暗嫩,也是費盡心力。預備了兩年,還要耗費很多金錢,放棄自己的產業與繼承權流亡到外國。但是他並沒有濫殺無辜,只殺他要殺的人。這時候的押沙龍,還算是蠻讓人同情的。 ●「切切想念」:原文可能是「停止向著」、「停止想追殺」。――《蔡哲民查經資料》 心裡。這些話在希伯來原文中並不存在,這裡插入這些話是因為這個動詞是陰性的,不適合指大衛。希臘文版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解釋為“靈裡”。但是如果大衛為押沙龍憂傷,不斷渴望他回來的話,那麼他為何不把他帶回來呢?雖然大衛愛他的兒子,但他顯然感到有必要給押沙龍也給百姓一個教訓,至少表明他不喜悅押沙龍的行為。──《SDA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13章)】 1 約拿達的獻計是一個誤用聰明的例子。神賜給你的各種恩賜,你懂得如何善用嗎? 2 暗嫩暗戀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最終污辱了她。試分析暗嫩在道德及律法上所犯的種種錯誤。整個過程對你有何警惕? 3 宮廷內道德敗壞,大衛對此須負上什麽責任呢?暗嫩污辱他瑪後,大衛有否採取行動?有否犯錯? 4 押沙龍疼愛胞妹,要為她伸張公義,這是否可取?他對付暗嫩的方法有什麽不是之處?你認為更好的方法是什麽?為了達到目的,你是否也會不擇手段呢? 5 大衛為兒子哀痛,充分表露了慈父的心腸。他的痛苦究竟是怎樣造成的呢?若你遭遇痛苦,會否反省自己要負的責任? 6 細看本章,耶和華的名有否出現?你猜是為什麽?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