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二十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亞哈放縱耶洗別謀害無辜】 一、亞哈向拿伯洽購其葡萄園被拒(1~4節) 二、耶洗別授意拿伯同城長老誣陷拿伯(5~10節) 三、長老依計陷害拿伯(11~14節) 四、耶洗別告訴亞哈前去奪取拿伯葡萄園(15~16節) 五、神差遣以利亞當面宣判亞哈和耶洗別罪刑(17~26節) 六、亞哈聞訊自卑蒙神延緩降禍(27~29節) 貳、靈訓要義 【神的眼目察看世人】 一、目中沒有神的人: 1.亞哈: (1)「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2節):亞哈購地的動機不純,只為自己方便,卻罔顧律法規定地業不可買斷。 (2)「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4節):因私慾得不著滿足,反應如同任性的孩童。 (3)「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16節):聽見拿伯死訊,並不追究死因,草菅人命,毫無公義。 (4)「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節):仇視神的先知,出賣自己。 (5)「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21,24節):為自己招來絕子絕孫的報應。 (6)「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25~26節):受耶洗別的聳動,行惡、拜偶像比列王更甚。 (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27節):有自卑、懺悔的外表,可惜並未真正悔改。 (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28~29節):雖延期受懲,終究不能躲避災禍。 2.耶洗別: (1)「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7節):諷刺亞哈不會運用王權。 (2)「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8~10節):濫用王的名義和律法,唆使長老貴冑和百姓陷害無辜。 (3)「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15節):強奪霸佔,無法無天。 (4)「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23節):為自己招來報應。 3.長老、貴冑、百姓與匪徒: (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11節):長老貴胄明知耶洗別的信是冒充王的公函,仍舊聽命行事,助紂為虐。 (2)「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13節):兩個匪徒作假見證陷害無辜,難免死罪(參申十九19)。 (3)「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耶和華如此說:你(亞哈)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13,19節):百姓無知被惡人利用,但神卻把殺人的罪歸在亞哈的頭上。 (4)「你(亞哈)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22節):百姓雖然不需負殺拿伯的罪,但拜偶像的罪仍需擔當。 二、神所看重的人: 1.拿伯: (1)「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3節):拿伯因敬畏神,不敢違背神的律法,擅自賣斷族先的產業。 (2)「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13節):拿伯雖被人誣陷而死,但神替他伸冤(參23~26節)。 2.以利亞: (1)「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17,28節):神一再重用以利亞,為祂說話。 (2)「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0節):以利亞不再畏縮,勇敢面對惡王,宣告他的罪行。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列王紀上註解》 叁、其他綱目 【貪財是萬惡之根】 經文:21:1-16 引言:提前6:6-10 一、貪心者心中不樂 1-4 1.又有一事:指每一件罪狀,都不能隱瞞。(詩69:5;路8:17) 2.想把人家的葡萄園改為自己的菜園。1-2 (1)葡萄園結葡萄果子——聖徒的美德。(歌7:8;加5:22-23) (2)菜園只長黃瓜、西瓜……,——罪惡之果,如埃及的世俗。(民11:5;雅4:4) 3.拿伯的執著 3,(民36:7),守住先人留下的產業。(徒20:28) 4.貪心的亞哈悶悶不樂 4,(路12:15),即這是自私、世俗的憂愁。(林後7:10) 二、貪心者詭計多端 5-10 1.拜假神的王后插手 5-8 (1)詢問為何憂悶。5-6 (2)我必將葡萄園給你。7 ▲表示將來大淫婦與獸聯合逼迫末期中的聖徒(啟13:15),但這“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帖後2:7),弟兄姊妹,儆醒吧! 2.耶洗別冒名寫信作假見證 8-10 三、貪心者賣弄是非 11-16 1.無知的長老照信而行 11-12,(箴6:32;弗4:18) 2.假借兩個見證人用石頭打死拿伯 13,(來10:28;利24:14-16) 3.起來,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 14-16,為奪拿伯的產業及他所有的獅子都殺死了。(王下9:26) 結論,貪心者賣弄是非,禍及眾人。(箴6:19),拿伯為堅守先人留下的產業而至死忠心。(啟2:10),詩歌:《向主忠心》。 ── 毛南春陽 【怎麼種就怎麼收】 經文:21:17-29 一、以利亞指責王罪 17-22 1.審差以利亞去責備王的惡行 17-20 2.神對亞哈王的宣判——死而無憾 21-22 詩歌:《種與收》。怎麼種就怎麼收。(詩31:23;啟2:23),但神的意思是不願惡人死亡,及願離惡悔改,通道而活。(結33:11) 二、耶洗別死亡葬身 23-26 1.必被狗吃 23-24,(啟18:6;22:12) 2.亞哈出賣自己,信從偶像 25-26 如猶大出賣耶穌,其實是為貪財而出賣自己,最後上吊而死。 三、亞哈王後悔莫及 27-29 1.亞哈心中傷痛後悔莫及,但未見他認罪悔改,只是心中極其傷痛而以。27 2.亞哈在神前有了自卑的態度,神給了他死緩。28-29,如:尼尼微城的人。(拿3:4-10;路13:5) 結論:神是公義的。(詩18:25-26) ── 毛南春陽 【貪財(二十一1-16)】 一、面子問題(1-4) 二、設計陷害(5-10) 三、冤枉致死(11-16) ——《新舊約輔讀》 【第二十一章綱目】 貳、南北王國分立 12:1-22:53 三、南北兩國關係良好的時期 16:29-22:53 (二)以利亞與先知對抗亞哈王時期的巴力信仰
17:1-22:40 9.亞哈奪取拿伯的葡萄園 21:1-29 (1)耶斯列人拿伯有個葡萄園靠近亞哈王在耶斯列的宮殿,亞哈想要購買或交換這個葡萄 園,但拿伯不願意。 21:1-4 (2)王后耶洗別設定計謀,用亞哈的名義寫信要拿伯同城的長老和貴族陷害拿伯,並且順利 執行。 21:5-14 (3)王后耶洗別回報亞哈,亞哈要去得拿伯的葡萄園,神命令以利亞宣告亞哈家的滅亡。 21:15-26 (4)亞哈悔改,神因為亞哈的謙卑悔改,決定不在他生前降禍。21:27-29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貪心是萬惡之根 列王記上21章】 一丶因貪心而存私心21:1-2 二丶因貪心而不開心21:3-4 三丶因貪心而生噁心21:5-7 四丶因貪心而買人心21:8-10 五丶因貪心而喪良心21:11-14 六丶因貪心而無悔心21:15-20 七丶因貪心而傷神心21:21-26 八丶因貪心而需回心21:27-29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廿一章 謀害拿伯】 我仇敵阿 你找到我 一、亞哈貪葡萄園 (一)不賣祖產 (二)惡妻奸計 (三)石頭打死 二、以利亞責其惡 (一)出賣自己 (二)殺人奪產 (三)除盡全家 三、亞哈畏罪自卑 (一)麻衣禁食 (二)神的察看 (三)延緩降禍 ── 張志新《列王紀上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十一章 謀害忠良】 1) 亞哈謀取葡萄園、1/2 2) 拿伯忠心對祖先、3/4 3) 王后詭計害忠良、5/14 4) 亞哈奪得葡萄園、15/16 5) 先知奉差責惡王、17/19 6) 惡有惡報多禍患、20/24 7) 受人聳動事偶像、25/26 8) 亞哈自卑在神前!27/29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亞哈因被拿伯拒絕而悶悶不樂。5 耶洗別寫信陷害拿伯,使他被殺。15 亞哈得了拿伯的葡萄園。17 以利亞宣告對亞哈和耶洗別的審判。25 亞哈懊悔,神延期降罰。──《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