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列王紀下第五章拾穗

 

【王下五1「亞蘭王的元帥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因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長了大痲瘋。」

         「亞蘭王」:可能就是「便哈達二世」。

         「元帥」:「軍隊統帥」。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這人是國家軍隊的最高統帥。

         「乃縵」:字義是「愉快舒適」。

         「得勝」:「拯救」。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不過此時今日所謂的痲瘋病還不流行於當地。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13  14  。事實上巴比倫人也是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我們不知道亞蘭人怎樣看這些皮膚病,不過很可能跟以色列與巴比倫人看法不會差太遠。因此乃縵很可能是最近剛剛染上大痲瘋,而非一直帶有大痲瘋病還擔任軍隊司令。――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乃縵乃是敘利亞常見的名字(亞拉拉克及拉斯珊拉碑文)意為「有恩惠的」。他被形容為一個「為大」(亦即重要)(i^s% ga{d[o^l)、「為尊」(希伯來文意為「受寵」)的人,又是大能的勇士(gibbo^r h]ayil),但卻長了大痲瘋。這些描述並非編者的添加,因為他受尊敬(16節),同時亞蘭王的信中也稱他為「我臣僕」。──《丁道爾聖經註釋》

         關於大麻風,參看利未記十三章2節的腳註。在以色列以外,患麻風病的人並不需要隔離。――《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這裡的亞蘭王當為便哈達二世(看王上二十1)。他在哈薛以前作王,曾圍攻撒瑪利亞城(主前853年),也曾在其後戰勝過亞述人。

    本節和36711的“大痳瘋”一詞所用的希伯來文可指各種影響皮膚的疾病,與今天的大痳瘋不同。看《利未記》十三章及有關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大麻瘋」:在舊約聖經中此字可指各種不同的皮膚病症,並非一定指今天的麻瘋病。――《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1 亞蘭/敘利亞以色列北面的亞蘭地,希臘人稱為敘利亞。現有證據顯示亞蘭人主前第二千年紀一直在幼發拉底河上游定居,開始時是農村居民和牧人,後來在政治上成為聯盟國。在這時期他們有時是盟友,有時則是為以色列帶來最多侵擾的敵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1 痲瘋研究本節用語的學者認為經常譯作「大痲瘋」的字眼,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皮膚)損害」,或可以用較不專門的「鱗屑狀皮膚病」。這些皮膚上的斑點可能有發腫、流膿,或鱗屑的問題。亞喀得語的用語亦同樣廣泛;巴比倫人也是視之為不潔,又看為神明的懲罰。在古代近東,臨床痲瘋病(漢森氏病)要到亞歷山大大帝時代,才有發生的記錄。並且漢森氏病最主要的病症一個也沒有在古代文獻中出現,反之,所列的症狀卻顯示與漢森氏病無關。經文不把它形容為傳染性的病症。現代醫學照所記的描述,可以診斷為牛皮癬、濕疹、瘌痢、脂漏性皮膚炎,以及一系列的黴菌感染。整個文化對皮膚病的憎惡,可能是因為它看來(有時還有氣味)彷佛死屍腐爛的皮膚,因而與死亡有關。自然而然的厭惡感,加上基於儀式而非醫藥因素的隔離,使患者被社會遺棄之地位嚴重惡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syncBible ref=王下5:1>

【王下五1  聖經常提到大痲瘋,究竟這是一種甚麼病?】聖經時代的大痲瘋和現代的愛滋病極其相似,是當時最可怕的疾病之一。有些大痲瘋極易傳染亦無法醫治,最嚴重的會令人死亡。許多患大痲瘋的人,被迫住在城外隔離營中。由於乃縵仍然在職,他的病情也許溫和些,或者尚屬初期,但不管怎樣,他都可能會因病喪命(關於聖經時代的大痲瘋,請參利13章的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五1~14以利沙治好乃縵的大麻瘋:作者並沒有指明此事發生的年代。當時亞蘭仍欺壓以色列,亞蘭的功臣乃縵卻患上大麻瘋。他透過一個被俘擄的以色列婢女得聞以利沙的名聲,便帶著重金來求醫。以利沙打發他去約但河沐浴七次,結果痊愈了。――《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五1~27本章記錄了亞蘭的元帥乃縵得大麻風病後,來找以利沙並得醫治的事件。以利沙這次所行的神跡與過去所行的有所不同,這次他醫治的對象是外邦人。耶穌也曾提到過本文記錄的事件(4:27)。在以利亞和以利沙時期,百姓背逆神,排斥神的先知(4:24)。在這種社會狀況下,一個地位顯赫的外邦的元帥來找被眾人所排斥的神人,這一舉動不能不說是重大事件。這預示了福音的全球化,並反映了乃縵的謙卑。與之相似的事件有,耶穌做工的時候,羅馬軍隊的百夫長也因謙卑而經歷了神的大能(8:5-13)。因為神賜恩給謙卑的人(3:34;4:6;彼前5:5)――《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2「先前亞蘭人成群地出去,從以色列國擄了一個小女子,這女子就服侍乃縵的妻。」

         「小女子」:「年輕的女子」、「年幼的女子」。――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亞蘭王可能是便哈達三世,他曾經與以色列立約停戰(八7)。──《丁道爾聖經註釋》

         北國亞哈王曾與亞蘭王締有和約(看王上二十34),在爭奪基列的拉末一役,亞哈戰死之後(王上二十二35),邊境零星戰鬥時有發生。這個被擄的以色列小女子,在主母面前勇敢見證神的大能。――《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syncBible ref=王下5:2>

【王下五2  亞蘭和以色列的關係如何?】亞蘭雖在以色列的東北,但兩個鄰國很少友好。在大衛時代,亞蘭向以色列進貢,在以利沙時代,亞蘭漸漸強大,常擄掠以色列人,造成政治混亂。乃縵的小使女是以色列人,從家鄉被擄而來。非常諷刺的是,乃縵得醫治的惟一盼望乃出於以色列。――《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五3「她對主母說:“巴不得我主人去見撒瑪利亞的先知,必能治好他的大痲瘋。”」

         「巴不得」我主人:「誠願」、「真心希望」。

         「撒馬利亞的先知」:原文是「撒馬利亞的那先知」。「先知」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並且有冠詞,指的應該就是「以利沙」。

         「治好」:字義是「收集並且帶走」。

         ◎以色列北部的一個年輕女孩都可以輕易說出以利沙的事蹟與能力,想必以利沙一定還有其他事蹟是沒有被聖經所記卻廣為人知的。另外,乃縵與乃縵的妻子可能對僕人不錯,因此這個以色列奴隸才會給予有效的建議(語氣看起來她也頗關心乃縵的病情)。――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撒瑪利亞」:是以色列(北國)的京城(見王上16:24),這裡是代表以色列。――《串珠聖經注釋》

         撒瑪利亞的先知: 以利沙的名聲並沒有局限在以色列國內。因為事奉神的人,其事奉範圍是在神的主權所涉及的一切領域<彼前2:13,領域主權論>――《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3撒瑪利亞位於何處?那地狀況如何?】

答:撒瑪利亞--意守望塔之安全,以色列人分為二國的時候,隨從耶羅波安的十支派的地,原名以色列國,又名撒瑪利亞地,其地界南至伯特利,北至但,東抵亞蘭及亞捫,西至地中海。後因疆場多事,國土漸削,猶大據有但及西緬地,亞蘭侵入以色列境(王下十32),亞述也屢佔據城邑(王下十五29,代上五26,王下十七56),並且將這地的人民擄去,而將亞述人民安置在這地的城邑(王下十七2324,拉四10)。王國分裂之後,猶大國以耶路撒冷為京都;以色列國到暗利為王的時候,在沙侖平原東邊,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建築堅固的都城(王上十六24),其子亞哈王又在城內修造    巴力廟及象牙宮(王上十六32,廿二39)。亞哈曾經出城擊殺來攻之亞蘭人,後來又與亞蘭人爭戰,中箭而死,葬於撒瑪利亞(王上廿121,廿二3438)。亞哈謝王是從這城的樓上掉下來而病了的(王下一2)。此城就是先知以利沙的家鄉(王下二25,五3)。耶戶殺亞哈七十個兒子、亞哈的臣子和凡敬拜巴力的人於這城(王下十128)。在耶羅波安第二年,先知阿摩司曾豫言這城必被毀滅(摩三15,四12)。關於這城的事蹟,在舊約中間有其他的記載(王下六24-七20,何十47,彌一6)。及新約時候,羅馬立撒瑪利亞為行省,介入猶大和加利利二省中間。主耶穌曾在這省的敘加城外與婦人談道(約四443)。腓利、彼得和約翰曾在這省內傳揚福音,行神跡異能,領人歸向基督(徒八525)。――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五3~4被擄者向元帥獻計。以利沙被以色列人公認為先知(na{b[i^'),一個以色列的小女子都知道他能夠除去('sp)大痲瘋(參:民十二1014);這是一個罕見的字,意為「醫治」,可能源於米索不達米亞祭儀醫師(as%ipu)的工作。舊約中的大痲瘋(s]a{ra'at{)乃指不同的「惡疾」(NEB)或是傳染性皮膚病(參:NIV 邊註),後者乃更正確的翻譯。其病癥乃不同類的腫脹、疥癬、白斑(參27節)、淺或深色的斑點或鱗皮,同時也可用來形容生在毛衣、亞麻、皮衣上的黴,或是生在牆上的菌(利十三-十四)312。罕生氏桿狀菌疾病(痲瘋病──Elephantiasis graecorum)是到主前第二世紀時才在埃及被發現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4「乃縵進去,告訴他主人說,以色列國的女子如此如此說。」

 

【王下五5「亞蘭王說:“你可以去,我也達信于以色列王。”於是,乃縵帶銀子十他連得、金子六千舍客勒、衣裳十套,就去了,」

         「十他連得」:大約340公斤,是暗利買撒馬利亞來建城價格的五倍。 王上 16:24 ,以目前的價格大約值35萬美金。

         「六千舍客勒」:大約68公斤。目前約值400萬美金。

         ◎由乃縵帶的龐大禮物與他因為一個年輕女僕的話就啟程去就醫,可以想見這個病對他是多大的威脅,而且大概也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了。而乃縵要去報告主人(亞蘭王)才能去就醫,應該是他的身份是軍隊元首所致。而且由下文看起來乃縵是微服出訪,並沒有帶大隊人馬隨行。――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銀子十他連得”。約一萬二千安士(340千克)。“六千舍客勒”。約二千四百安士(70千克),那是一分厚禮。――《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要知道乃縵所帶的金銀的價值,只須和暗利購買整座撒瑪利亞山的代價比較(“二他連得銀子”,王上十六24)。他帶去的也是以利沙所拒絕的,是價值連城的禮物。――《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十他連得」:約重三百公斤(六百六十二磅)。

          「六千舍客勒」:約重六十公斤(一百三十三磅)。――《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5 乃縵的禮物乃縵所攜同的是數額驚人的禮物。十他連得等於三萬舍客勒,換言之大約七百五十磅銀子。六千舍客勒金子約是一百五十磅(一舍客勒金子大致等於十五舍客勒銀子)。換算到今日的購買力,這是七億五千萬美元。典型的年薪是十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金子可以買一噸穀物,可見這數額是何等巨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5~6考古證據已證明國與國間確曾就醫療案例交換信件(馬裡、赫人及亞述檔案)313,見面禮的習俗也有史可稽。這裡所記載的見面禮則是格外的豐富,光是銀子已經是五倍於暗利為撒瑪利亞而支出的數目(王上十六24)。這裡的「衣裳」(「替換服裝」,AV)乃是額外的禮物,乃當時敘利亞所用的衣服(rolls of cloth),並非節日禮服(參:「節期外袍」,JB)。──《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6「且帶信給以色列王,信上說:“我打發臣僕乃縵去見你,你接到這信,就要治好他的大痲瘋。”」

         「以色列王」:應該就是約蘭王。

         5:6 亞蘭王的語氣帶有命令的味道,而且要求醫治的是難醫的疾病,難怪 5:7 以色列王會覺得這是宣戰的技巧。亞蘭王和乃縵應該都不知道「撒馬利亞的先知」是以利沙,但他們應該認為「先知」也應該為國王服務,因此找國王最直接。但以色列王根本不相信有誰可以醫治大痲瘋病。――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五7「以色列王看了信,就撕裂衣服,說:“我豈是 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這人竟打發人來,叫我治好他的大麻風。你們看一看,這人何以尋隙攻擊我呢?”」

         「尋隙」:「尋求時機」。

         5:7 「我豈是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以色列王的話顯出他認為大痲瘋醫治之困難,如同要人起死回生一般。――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撕裂衣服」:是遭遇大難或極度悲痛時的舉動(參串6)。

          「尋隙」:指製造機會或找藉口。――《串珠聖經注釋》

         撕裂衣服: 表示極度的悲傷和憤怒(37:29;44:13;14:6;7:6;11:35)。本節描寫的是以色列王約蘭對亞蘭王表示極度憤怒的情形。此外,把灰撒在頭上(7:6),把土撒在身上(2:8),還有剪髮(7:29)或捶胸(18:13),都表示憤怒或悲傷的心情。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8「神人以利沙聽見以色列王撕裂衣服,就打發人去見王,說:“你為什麼撕了衣服呢?可使那人到我這裡來,他就知道以色列中有先知了。”」

         ◎「你為甚麼撕了衣服呢....」這一段事實上是責備以色列王約蘭,因為約蘭自己經歷過以利沙的幫助,打摩押的時候讓軍隊有水喝,卻不相信神可以醫治大痲瘋。乃縵病被醫治,就會知道以色列有先知,約蘭曾經被救回一命,但忘記以色列有先知,果然是值得責備。我們自己會不會也忘記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五9「於是,乃縵帶著車馬到了以利沙的家,站在門前。」

         帶著「車馬」:「車」是單數,「馬」是複數。當然拉車的馬不只一隻,不過只有一輛馬車,因此看起來乃縵是微服出訪。――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五9~12乃縵期望受到禮遇(「這樣的一個人」,11節)及公開而「隆重」的儀式,而非一個簡單低調的行動。以利沙如此作的目的是要教導他謙卑及信心。一位偉大的人物可能會期望「一件大事」(13節,NRSV;「困難的事」,REB),神卻常常用小事來考驗我們。大馬色清澈的河流源於籠罩積雪的亞瑪奴(Amanus)山(希伯來文 Qere{ Amana 讀成 Abana,為現代的 Barada 河)或是黑門山的巴爾巴爾(Barbar)河(現代的`Awaj)。──《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0「以利沙打發一個使者,對乃縵說:“你去在約旦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

         「在約旦河中沐浴七回」:約旦河主流位於撒馬利亞東方約50多公里,但有一條支流位於得撒附近,距離撒馬利亞僅有20多公里。――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在約但河中沐浴七次: 此命令包含兩層意思:①為了粉碎乃縵的傲慢。乃縵是當時亞蘭軍隊的元帥,而以利沙只是以色列的一位先知而已。如果乃縵是一個傲慢的人,那麼想必不會聽從以利沙的命令。神斷不會給驕傲之人賜予他的能力和恩惠(8:13;16:5;16:15)。②為了證明只有神的能力才能醫治乃縵的大麻風病。在古代近東地區,為了治療不治之症常用一些咒述。但是以利沙不但沒有給他開此類的處方,反而讓他在渾濁的約但河洗浴(12)。另一方面,以利沙的命令同時也依據了律法。因為律法規定沐浴是得大麻風病的人恢復潔淨的儀式(14:8,9)――《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10 約但之旅以利沙大概是在撒瑪利亞(見24節的注釋),到約但河大約是四十哩的路程。撒瑪利亞和約但河之間並沒有直接、易走的途徑。他大概要循所來的原路北上多坍,沿多坍穀到耶斯列平原,再從耶斯列穿越基利波山隘,經伯珊下到約但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10 沐浴七回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南布林比namburbi)儀式,保護性淨化的方法是面對上游浸水七次,再面對下游浸水七次。儀式又包括把獻給伊亞神的禮物放入水中。其信念是流水能將不潔帶到冥界。以利沙在此所選擇的,也是一個對於生活在充斥著法術儀式的世界裡面之人,有相當熟悉程度的步驟。從醫學角度而言,以色列好幾處地方(如:提比哩亞附近),都有能夠使患上某些疾病的皮膚恢復健康的溫泉。然而經文特別提到約但河,不得與礦泉相混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0~12 5:10-12 顯出乃縵雖然來求醫,但是態度是倨傲的,認為以色列國必須為他(以及他所代表的強大軍力)服務。因此以利沙故意只派僕人傳話給他。――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五11「乃縵卻發怒走了,說:“我想他必定出來見我,站著求告耶和華他 神的名,在患處以上搖手,治好這大麻風。」

         「搖手」:「來回搖動手」、「揮動手」。――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當時以色列是亞蘭的手下敗將,乃縵以為帶著禮金來求醫,以色列人便會給他隆重的歡迎和款待。怎料以利沙不但沒有親自接見他,反打發他走。

          「在患處以上搖手」:大概是指當時的趕鬼儀式。古人常認為疾病乃鬼魔之所為。――《串珠聖經注釋》

         搖手: 是古代宗教中咒術的一種。這可能是乃縵希望以利沙象他們呼喚自己的神時的咒術一樣,呼喚耶和華的名字,並按手在他身上<23:1-30,關於咒術>――《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11 預期的步驟乃縵顯然預期以利沙使用別的方法。呼召和念咒時經常同時需要舉手(這譯法比「搖手」為佳)。亞蘭的劄庫爾(Zakkur)碑文和好些浮雕都描述舉手祈禱的動作(右手舉起,手心向內,肘部彎曲)。亞喀得文獻中稱為舒伊拉shuilla,舉起手)的一系列的咒語,現存的抄本都是來自當代。這些著作以呼召和讚美神明的禱文開始,逐步提升至祈求平息怒氣、保護、驅邪的禱告。按照古代的世界觀,執行儀式而不召請專人按照正當的動作念咒,主持一切步驟,是很不尋常的一回事。毋需專家在場,使乃縵誤以為任何水源都有淨化的功效。他預期以利沙以專人的身分使他的病情改觀,以利沙卻故意不擔任這角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2「大馬色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於是氣忿忿地轉身去了。」

         「亞罷拿」:有些古卷作「亞曼拿」(Amana),因為黎巴嫩山脈有亞曼拿山,又有亞曼拿河(現代名叫巴拉達河Barada)從山側流入大馬士革平原。字義是「支持」。

         「法珥法河」:字義是「快速的」,可能是從黑門山側流進大馬士革東南面沼澤地帶的阿瓦吉河(el-Awaj)。――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 亞罷拿” 是今天的巴拉達(Barada),這河流經大馬色的心臟地帶。“法珥法”就是阿瓦(Awaj),再向南流的河。這兩條都是清澈的河流,跟汙濁的約但河截然不同。――《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亞罷拿是今天的巴拉達河(Barada),流經大馬色城中。法珥法為今天的愛威河(Awaj),流經大馬色南方;河水清澈,不象約但河渾濁。神要乃縵知道,治好疾病不靠河水,而是人聽信又順服地履行神的話(14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亞罷拿」:是穿過大馬色的河。「法珥法」:大概是亞罷拿南部的支流。這裡有清澈的河水,與污濁的約但河水成一強烈對比。――《串珠聖經注釋》

         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 乃縵的這種想法是很合理的,是人的第一反應,但是他卻沒有想到神的作為只有在順從的時候才會發生(30:8;11:8)。當神命令亞伯拉罕獻以撒時,如果他按人的想法去做,而沒有順從神,那麼是不可能得到“耶和華以勒”的祝福(22:12-14)。另外,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中被火蛇咬時,神告訴他們只要仰望掛在杆上的銅蛇就能得救。當時凡順從神的話而仰望了銅蛇的人都得救了(21:6-9)。這是不變的真理,同樣適用在救贖問題上(3:14)。神為全人類,使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並應許只要信耶穌的人就能得救(3:21-24 ;2:8)。如此這般,神為我們預備了信耶穌就得救的道路,賜恩給我們,並顯現神的能力。但是人卻總是愚蠢地強調理性,而拒絕神的方法,進而拒絕了神的救恩。本節以此揭示了“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的真理(撒上15:22)――《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12 亞罷拿和法珥法部分古卷的異文作「亞曼拿」(Amana)大概比亞罷拿(Abana)為佳,因為前利巴嫩山脈有亞曼拿山,又有亞曼拿河(今名巴拉達河〔Barada〕)從山側流入大馬士革平原。法珥法河的位置則較難確定。它可能是從黑門山側流進大馬士革東南面沼澤地帶的阿瓦吉河(el-Awaj)。──《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3「他的僕人進前來,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作一件大事,你豈不作嗎?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

         5:13 「僕人」和「說」都是複數,表示是「眾僕人」都說,而且這些僕人稱呼乃縵「我父」,顯出他們之間關係密切。這些僕人看出乃縵的態度不聰明,怕他失去被醫治的機會,因此緊急出聲勸告乃縵。――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今天的人用盡人的方法醫治不好靈性的病,只有象乃縵,謙卑接受神,所得的醫治是完全的,“好像小孩子的肉”那樣潔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我父啊」:見王下2:12注。――《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五13~14潔淨大痲瘋(希伯來文 rh]s]10節)的儀式是七重的沐浴(利十四7-9),要乃縵「跳進」(希伯來文 t]blNIV 作,「沾」;JB 作「浸入」)約但河中。這表示要完全順服神的話,亦即「重生」。七次是象徵完全的數目,並非指潔淨的洗禮(彼前三21)或是與過去一刀兩斷(以色列人越過約但河時的重點是在其中「站住」,書三8,四9)。──《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4「於是乃縵下去,照著神人的話,在約旦河裡沐浴七回,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

         乃縵....「沐浴」七回:「浸入」。 5:10 的「沐浴」七回:是「清洗」、「沐浴」。 5:14 此處乃縵做到徹底,「浸入」約旦河七次。

         5:14 描述乃縵完全復原,甚至肉好像年輕人的肉一樣。乃縵完全順服,「浸入」約旦河,神就給他「完全的醫治」。――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五15「乃縵帶著一切跟隨他的人,回到神人那裡,站在他面前說:“如今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 神。現在求你收點僕人的禮物。”」

         ◎「僕人的禮物」:乃縵的整個態度變為謙卑,在先知面前站著,並且自稱「僕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禮物”。原文作:祝福。――《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禮物: 與“贈品”和“貢品”類似,下面說明它們之間的聯繫和區別:①禮物:在聖經中,禮物一般是在喜慶的日子互相交換的物品,它與贈品相比,其形式非常講究(王上10:1-13)。它包括在民間或全國的節日百姓之間互相交換的禮物(47:11;9:19;11:10)和作為婚約的定親物所贈的禮品等。此外為了討人歡心或為了使對方消怒,也贈送禮物(32:30;33:10,11;43:11;撒上25:1-35)。進一步講,弱小的國家向強國獻上的貢品也是禮物的一種(撒下8:6;代下17:11;26:8),而且為神獻祭的祭物也有禮物的性質。新約中耶穌誕生時,東方博士對小耶穌給予君王的禮遇,所獻的黃金、乳香、沒藥也屬於禮物(2:11)。②贈品:贈品是獻上不求回報、無償贈與的物品。如果出於取利或其它不正當的目的而送東西,則是賄賂。賄賂會使人眼瞎(撒上12:3),能敗壞人的慧心(7:7),會歪曲人的判斷(5:23)。其代表人物就是受賄要詛咒以色列的巴蘭(22-24;彼前2:15)。出於無私的饋贈會讓贈送的人和接受的人都喜悅。神為了救贖我們罪人,將信心賜予我們(2:8)。不僅如此,還賜給我們聖靈,豐富我們屬靈的生活(林前12:7-10)。因此,信徒作為神的子女應當把這白白得來的,要白白施給別人(10:8)。③貢品:貢品分對內和對外兩種:i.對內:是百姓向國王繳納的土產、特產、各種稅及提供勞動力等的統稱。這些貢品用在國家財政和王室的各種費用(撒上8:10-18;王上11:7)ii.對外:弱小國家或戰敗國的君王和百姓貢給強國或戰勝國的物品、稅、勞動力等(12:17,18;18:14-16)――《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15~16乃縵的態度當他的肉復原(「煥然一新」,14節)時,他也同樣的得到改變(15節)。乃縵的宣告表示他承認耶和華神是普世的神,這並不能用來證明敘利亞的宗教(大馬色的 Baal-Shamaim 崇拜)已經是一神主義。以利沙拒絕接受「表示感激」(NEB;希伯來文 b#ra{ka^,「祝福」)的禮物,與假先知及基哈西形成明顯對比(22-23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15~19乃縵承認耶和華是唯一的主宰:他立志不再敬拜其他假神,並請求以利沙收下他的禮金,但以利沙堅決不受。――《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五16「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侍奉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不受。”乃縵再三地求他,他卻不受。」

         「再三地求」:原文是「大力推擠他拿」,也就是極力要以利沙收取禮物(總價值約435萬美金)。

         ◎其實以利沙不是不收禮物, 王下 4 他就接受書念婦人的款待,所以現在以利沙不收禮物,應該是為了避免乃縵有以利沙是「為錢行神蹟」的錯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先知要人勿追求金錢、名譽。藉著乃縵,神的名能在異邦彰顯,其價值非金銀可以衡量。以利沙的僕人受到刑罰(2627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他卻不受: “不受”指“拒絕”,“推辭”。其實乃縵的禮物是出於感恩,沒有任何取利的目的,因此即便以利沙接受了也未嘗不可。但是儘管乃縵再三懇求,以利沙還是拒絕接受,因為他所做的一切只為神的榮耀,從而表現了他單純的信仰(15:9;4:21;林前6:20)。與之類似的事件有,彼得和約翰醫治了在聖殿門口乞討的瘸腿的人,於是眾人覺得驚奇,定睛看他們兩人,但彼得和約翰將榮耀歸給神,並謙虛地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3:12)。他們的這一舉動向那些用神的恩賜誇耀和宣揚自己,滿足個人欲望的人發出了嚴重的警告。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17「乃縵說:“你若不肯受,請將兩騾子馱的土賜給僕人。從今以後,僕人必不再將燔祭或平安祭獻與別神,只獻給耶和華。」

         5:17 的意思是乃縵希望把以色列的神當神來敬拜,但當時的人多少認為「神」是連結於某一個地區,因此以乃縵的異教背景來看,取得以色列的土回去做祭壇等宗教設施敬拜以色列的神,才能與以色列的神連結。且乃縵可能知道以色列是一神信仰,因此他要放棄敬拜別神,專心敬拜以色列的神。這樣的舉動,可能會對乃縵造成許多困擾與傷害。――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兩騾子馱的乃為了作為「聖地」根基的準備,以便建立祭壇,並非因為耶和華神只能在以色列的土壤上接受敬拜,乃縵對於神的認識仍屬淺薄。──《丁道爾聖經註釋》

         異教信仰中的神祇多和土地不可分,只屬於一地、一族或一邦。乃縵認為他若敬拜耶和華神,必須把以色列的泥土帶點回去,也許用來築壇獻祭。這雖是無知,不認識耶和華神乃普天下人的主,但也看出他尋求神的真誠,可令背叛不信的以色列人汗顏(13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乃縵索取以色列的泥土,用意大概是要在自己的地方為耶和華築壇向祂獻祭(參出20:24)。――《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17 將土帶回乃縵坦言他帶這些泥土回去是要用來獻祭。這話表示他有意用帶回去的泥土築壇(本節所用的「土」,與出埃及記二十24,命令他們建築土壇的字眼相同;進一步資料見:該節經文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7~18乃縵想把聖地的泥土帶回家鄉,藉以敬拜耶和華。可是,他的職責要求他攙扶王進入大馬色神的“臨門廟”。以利沙向他保證,神定會明白(19節)。――《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對比描述了單純的信仰和生活的實踐。如何在現實生活中持守信仰,即如何按照信仰原則解決實際問題是每個時代基督徒必須面對的問題<撒上16:4,聖經和社會倫理>。然而我們要銘記的一點就是,追隨基督的人應當“背著他的十字架”(10:38),奉獻人生,而不應當搖擺不定,在聖與俗之間彷徨。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17~19問:乃縵陪同他主人進臨門廟叩拜時,他也屈身,他向以利沙認罪,求神饒恕;以利沙對祂說,他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王下五17-19),乃縵向偶像屈身,為甚麼無罪?

         答:乃縵向偶像屈身是他的責任問題。他的主人要拜偶像,他攙扶他的主人,因此也向偶像屈身。實際上他的屈身與偶像沒有發生關係。但我們還是不要作這種近乎罪的事。世界上最難的人乃是住在城牆邊的人。你要安全,最好不要住在邊界上,否則敵人一炮打過來,首先就打到你。你要安全,還是住在離邊界遠的地方。基督徒最怕的就是作邊緣的人,你去作那種近乎罪的事,總是不上算的。比方在德國與法國邊界居住的人,常在兩國之間走來走去,結果總是吃虧。你若作邊緣的人,雖然不一定跌倒,但別人卻為你害怕。── 倪柝聲《聖經問答》

 

【王下五18「惟有一件事,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願耶和華饒恕我。”」

         「臨門」:「風,,暴風之神」,就是「哈達」神,是大馬色的亞述人所崇拜的神。

         「屈身」:「跪拜」、「叩拜」。――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以利沙並未譴責他,因他職責所在必須服事王。希伯來文「用手攙扶」並非指真正的用手去支持王,而是指他是王的「左右手」(參:王下七217)。有關臨門,請見:列王紀上十五18,該處經文也是與送禮有關。──《丁道爾聖經註釋》

         “臨門”是亞蘭人的風暴之神,但敘利亞以外的民族也拜此神。乃縵說他心已全屬耶和華,但格於環境和責任,須伴隨亞蘭王到臨門廟,並向偶像屈身。這樣看來,臨門當為那時的敘利亞主神。――《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臨門」:即大馬色的神「哈達」之名銜(參亞12:11)。在傳說的神話中,它與巴力相似,是暴風雨的神只。乃縵預料將來他回國後,在職責上仍須扶亞蘭王叩拜臨門,表面上是拜假神,但他希望以利沙明白,他已決志不拜臨門,只拜耶和華為神。――《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18 臨門廟臨門(Rimmon Ramman「打雷者」)相信是亞蘭諸神之首,風暴之神哈達的別號。學者對兩者之間的關係雖然很有把握,這名字在聖經以外依然從未出現(見:亞十二11之「哈達臨門」)。大馬士革(大馬色)有限的挖掘未能發現本節所述的廟宇,然而烏邁亞德清真寺(Umayyad Mosque)的基石之中,有一塊發現是來自這時代的立石碑(orthostat)。這碑用玄武岩製造,上刻文字。它在此被發現,表示清真寺可能是建於古代廟宇遺址之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18臨門是什麼?】

    答:臨門Rimmon是古時亞蘭國之一種邪神,其廟在大馬色。亞蘭王與其元帥乃縵Naaman(意歡暢)常進入廟中叩拜此神,其名或稱為哈達神,有時兩名並稱,為哈達臨門,在亞述國亦有臨門之神,為十二大神之一。據說為司掌風雨雷電之神,或以其能毀壞禾稼,又以其為滋潤百物之王,所以當時人將敬畏而膜拜之。先知撒迦利亞論到聖靈降臨的日子說,耶路撒冷必有大悲哀,如米吉多哈達臨門的悲哀。若以此神用作地名,來形容其民所遭遇悲哀的事,則甚有義意了。(亞十二10 1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五19「以利沙對他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乃縵就離開他去了,走了不遠。」

         ◎以利沙並沒有針對乃縵的錯誤觀念進行矯正,也沒有進行冗長的教導,反倒對乃縵說:「你可以平安的回去」。當然,乃縵對神的認真與專一,我們由他還預想到自己職位上必須在異教神廟中跪拜就可以看出,不過我們印象中忌邪的神能夠赦免這種不得已的狀況,也讓我們滿心安慰。――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乃縵與以利沙的關係以外交詞令表達。「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並非只是「道別」(NEB)的意思,而是承認聽者已與發言者及其神建立了約的關係。同理,「都平安嗎?」(21節,h@s%a{lo^m)通常表示重開談判(王下九17-19314。──《丁道爾聖經註釋》

         以利沙沒有直接答覆乃縵所提問題,表面看去,他似已同意。事實上,這是一個信徒在異教環境中如何自處的問題,必須順著神的帶領和恩佑來作取捨。求良心之所安應是一個指導原則(“平平安安地回去”)。――《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王下五20「神人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心裡說:“我主人不願從這亞蘭人乃縵手裡受他帶來的禮物,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此處大概是「下定決心」、「無論如何」的意思。――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基哈西為己謀利的作為卻破壞了這個關係。他的言行充滿了貪婪(22節)、欺騙(23-25節)及目無尊長(20節,「這亞蘭人」)。尤有甚者,他妄自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20節,與以利沙相反,16節),並企圖掩飾,因此得到他當得的刑罰(利十九12;徒五2-3)。乃縵雖然新信主,他對主的忠心卻勝於基哈西。──《丁道爾聖經註釋》

         我必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 本節暗示了基哈西的兩種罪。①肉體的貪欲(西3: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不服神的律法,作了死亡的奴僕(8:5-7)。②明知故犯:基哈西決意“跑去追上他,向他要些”,早有了具體而積極的犯罪計畫。這就象加略人猶大找機會要把耶穌出賣一樣(26:15,16)。加略人猶大和基哈西的共同點是他們明知故犯,並且有計劃地犯罪(10:26)。可見,惡人心中乖僻,圖謀惡計,飛跑行惡(6:14,18)――《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20~27基哈西冒先知之命:以接待門徒為名,向乃縵騙取財物,結果染上乃縵的大麻瘋。――《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因貪財而遭到詛咒的事件。遭詛咒的原因是:①基哈西佔有了屬於神的禮物。乃縵獻給以利沙的禮物,即便以利沙沒有接受,但已經獻給了神(5:1-11)。但是基哈西起了貪念,跑去找乃縵,從他那裡騙得了二他連得的銀子和兩套衣服(23)。可見貪心是罪的產物,它甚至讓人用謊言騙取屬於神的東西(11:31-34 ;7:22-26)。也因為如此,使徒保羅說貪心的和淫亂的、污穢的、拜偶像的一樣,在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5:5)。②基哈西欺騙了神。以利沙通過神的靈清楚地知道基哈西的所作所為,但他還是欺騙以利沙。他欺騙的不僅是以利沙,還欺騙了與以利沙一同做工的神(5:4)。耶穌指責那些說謊的人是魔鬼的兒女(8:44)。基哈西因他的罪遭到了子子孫孫得大麻風病的詛咒。因此若有誰犯了與基哈西同樣的罪,就應當及時醒悟並懺悔,否則神必將在震怒的日子照每個人的行為報應個人(5:26;2:5)――《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五21「於是基哈西追趕乃縵。乃縵看見有人追趕,就急忙下車迎著他,說:“都平安嗎?”」

 

【王下五22「說:“都平安。我主人打發我來說:剛才有兩個少年人,是先知門徒,從以法蓮山地來見我。請你賜他們一他連得銀子、兩套衣裳。”」

         「以法蓮山地」:在撒馬利亞南方,乃縵應該是往北回亞蘭(敘利亞),所以不會遇到由南而來的先知門徒。

         「一他連得銀子」:34公斤銀子,目前約值3.5萬美金。――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一他連得銀子”。約一千二百安士(34千克)。基哈西的貪婪使他看不見自己犯上何等嚴重的罪:他讓乃縵以為這次的醫治是買回來的,但實際上,那是神白白賜給乃縵的。――《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一他連得」:約重三十公斤(六十七磅)。――《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五23「乃縵說:“請受二他連得。”再三地請受,便將二他連得銀子裝在兩個口袋裡,又將兩套衣裳交給兩個僕人,他們就在基哈西前頭抬著走。」

         「衣裳」:指華麗的服裝;古人視之為財產,如金銀一樣。(參書7:21; 5:2――《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五24「到了山岡,基哈西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屋裡,打發他們回去。」

         「山岡」:「丘陵」、「土堆」,特別是用來指「作為城市堡壘的高地」或者是「衛城」。可見以利沙此時是住在撒馬利亞。――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山岡」(希伯來文 `o{pelAV 作「塔」)可能是指耶路撒冷的俄斐勒區,但更有可能指撒瑪利亞的「山岡」(RSV)。──《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五25「基哈西進去,站在他主人面前。以利沙問他說:“基哈西你從哪裡來?”回答說:“僕人沒有往那裡去。”」

 

【王下五26「以利沙對他說:“那人下車轉回迎你的時候,我的心豈沒有去呢?這豈是受銀子、衣裳、買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

         「我的心豈沒有去呢?」(心,AVRSVNEBGNB 作「靈」)可能是指先知的關心及知識。──《丁道爾聖經註釋》

         看五16注。基哈西應該明白,無一事可瞞過無所不在的神。此人貪戀世間錢財和享受,實不配作先知的僕人。以二他連得銀子換來大痳瘋,和猶大為了三十兩銀子賣主換來死亡(徒一18),如出一轍,是我們的好警戒。――《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買橄欖園 ...... 僕婢」:是古人置業的方法。――《串珠聖經注釋》

         我的心豈沒有去呢: 本節非常難解,所以有各式各樣的解釋。希伯來原文:“我的心沒有去嗎?”,七十士譯本翻譯為“我的心沒有跟你去嗎?”。大部分英文譯本都贊同這一觀點,譯文中都加入了“與你一起”。綜合各種譯本,本句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我的心與你一起去”。這與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的“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一脈相承(林前5:3)。同時本節也刻畫了不愧作全以色列先知之代表的以利沙明智的靈眼。可見引導神的羊群的牧者應當具有這樣的靈眼,準確地掌握每個人的靈性狀態,只有這樣才能夠按時分糧給羊群(24:45)――《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26 指摘基哈西無論這筆金錢是乃縵的私產還是來自亞蘭王的國庫,基哈西都可以自辯說他是收回掠自以色列的物而已。但基哈西的動機與慈惠和充實國庫無關。以利沙口中的「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是指他用這些錢可以買什麼東西。新得的財富能夠為他帶來終生受用不盡的奢華和安逸。基哈西把作為先知的高貴呼召,貶低為出租神能力圖利的行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五27「因此,乃縵的大麻風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從以利沙面前退出去,就長了大麻風,像雪那樣白。」

         「像雪那樣白」:原文只是「像雪」。可能指「皮屑剝落」如雪花,而非顏色像雪。

         ◎當基哈西染上大痲瘋時,他就「被開除了」。因為不潔淨的關係,基哈西不可能再事奉以利沙。――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基哈西從以利沙面前退出去MT mill#pa{na{w;參六32;拿一3;創四十一46),此字乃指由一位尊長者面前被解散。他受到的刑罰是乃縵的大痲瘋必沾染他和他的後裔直到永遠,出埃及記二十5已對那些破壞不准拜偶像(此處是貪愛錢財及財物)誡命者警告,亞幹及他的後裔也遭受同樣的刑罰(書七24-26)。神出於慈悲的緣故,常常只是將此刑罰限於第一代,或最多只追討到第四代。到耶穌基督的時代,乃縵事件已成為家喻戶曉的故事,耶穌引用之作為一個特別的例子:當許多猶大人不肯聽從當時先知的呼籲時,一個非以色列的大痲瘋病人卻因為順服神藉先知所說的話而得醫治(路四2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27 病症的轉移初民相信祝巫能夠借著魔法和咒語使人患病。消除疾病的儀式(如:南布林布儀式)通常包括將邪惡轉移到某個對象,然後把它丟棄。一般觀念是乃縵的病藉沐浴儀式轉移到水中,隨流水消逝。但乃縵也曾觸摸過帶來的禮物,本段將禮物視作將邪惡轉移的媒介。這概念和我們所謂的接觸傳染病原相仿(但在醫學上沒有一個皮膚病的病原體能夠如此迅速地藉自然方法傳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27 基哈西的厄運請參看五章1節的注釋中有關大痲瘋的討論。這不是死刑,他不但沒有生命的危險,連健康也沒有危險。這病可算為社會性疾病,被社會遺棄是其主要後果。這病像「雪」的形容最可能是指它像雪花片片,不是指顏色(某些譯本中的「白」字是加上去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五章)】

 1 乃縵之所以得痊癒,可說是全憑一名從以色列擄來的婢女所提供的消息。這對基督徒的身分和工作崗位有什麽提示?你是否清楚什麽是神對你的呼召?

 2 為什麽以利沙這樣(10)對待乃縵?試比較乃縵痊癒前後對以利沙的態度(參乃縵對以利沙說話時的自稱)。

 3 乃縵差點因為驕傲得不著醫治,你有否因為自視過高以致得不著神的祝福呢?乃縵的僕人有何值得我們學習之處?

 4 乃縵得到醫治之後,立刻離棄一切偶像,承認耶和華為獨一真神,你得蒙神拯救之後,價值觀和生活習慣有些什麽改變,你怎樣對付那些妨礙你更深入認識神的事物?

 5 試比較以利沙和基哈西對財物的態度,從基哈西的遭遇,你學到些什麽屬靈的教訓?

 6 以色列王起初看到亞蘭王的信(7)便以為大難臨頭,以致要撕裂衣服。但神藉著先知使危機變為轉機。你是否倚靠神把危機化為轉機?另一方面,基哈西心目中的良機竟成了禍因。這給你什麽警惕?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