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大衛首次搬運約櫃】 一、大衛與首領們商議,率眾民要運回神的約櫃(1~6節) 二、誤用牛車搬運,導致烏撒被神擊殺(7~11節) 三、大衛因懼怕神,將約櫃存放俄別以東家(12~14節) 貳、逐節詳解 【代上十三1】「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就是一切首領商議。」 〔呂振中譯〕「大衛同千夫長百夫長、所有的首領、商議。」 〔原文字義〕「大衛」受鍾愛的;「商議」諮詢,提議,交換意見。 〔文意註解〕「大衛與千夫長、百夫長,就是一切首領商議」:『千夫長、百夫長』指軍事領袖們;『就是一切首領』按原文宜譯做「以及所有的首領」(參閱呂振中譯文),後者指民間的領袖;『商議』表示大衛行事並非獨斷獨行。 〔話中之光〕(一)大衛已經是以色列的王,如果只是為了搬運約櫃,用不著與「一切首領商議」。但大衛知道,約櫃是神與百姓關係的見證,神的百姓只有同心接回約櫃、順服在聖約的管理之下,才能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 (二)大衛重視眾人的意見,可作為今日的教會所抱有的行政問題提出了一個極好的解決方法。教會的領袖應該引領聖徒,而並不是治理聖徒,且要認識到教會的主權在於神。而且,應該放棄個人的固執與利益,為了福音事工,在話語和禱告之中尊重全體聖徒的敬虔意願(參林後五18~19;帖前五14)。 【代上十三2】「大衛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若以為美,見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就差遣人走遍以色列地,見我們未來的弟兄,又見住在有郊野之城的祭司利未人,使他們都到這裡來聚集。」 〔呂振中譯〕「大衛對以色列全體大眾說:『你們若以為好,若以為是出於永恆主我們的神,那麼我們就發急令,差遣人去見我們的族弟兄、那些在以色列各地其餘之民、連同祭司和利未人、那些在有牧場之城的,叫他們集合到我們這裏來。」 〔原文字義〕「以色列」神勝過;「以為美」好的,愉悅的;「走遍」衝破,傳播,散佈;「未來的」餘民,倖存者;「利未」連結於。 〔文意註解〕「大衛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若以為美,見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我們的神」:『這事』指把神的約櫃運到耶路撒冷來(參3節)。 「我們就差遣人走遍以色列地,見我們未來的弟兄,又見住在有郊野之城的祭司利未人,使他們都到這裡來聚集」:『未來的弟兄』指留在家裡沒來參加商議的人們。 【代上十三3】「我們要把神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裡來,因為在掃羅年間,我們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 〔呂振中譯〕「我們就可以將我們的神的櫃轉運到我們這裏來;因為當掃羅在位的日子、我們都沒有在櫃前尋問過。」 〔原文字義〕「約櫃」箱子,櫃子;「運到」轉運,繞圈帶過來;「掃羅」所想望的。 〔文意註解〕「我們要把神的約櫃運到我們這裡來」:『神的約櫃』即指「耶和華神留名的約櫃」(參6節)。 「因為在掃羅年間,我們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本句暗示掃羅敗于非利士人的原因:他沒有向神求問。『求問神』表明搬運約櫃的主要目的。 〔話中之光〕(一)約櫃是神與人立約的見證(出二十五11~22),是神同在的記號。約櫃被非利士人擄走歸回以後,一直留在基列·耶琳(撒上七1)。掃羅王忽略了神,也就忽略了約櫃;不看重神的同在,也就從來「沒有在約櫃前求問神」(3節),只在最後關頭才想起要求問神(撒上二十八6),但在神眼裡卻算不得「求問耶和華」(代上十14)。而大衛愛慕神的同在,首先想到的就是「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詩一百三十二5),將自己和百姓交在聖約的管理之下。因此,他召集了全國的首領們商議(1節),要帶領各支派同心歸向神(2節),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3節)。 (二)大衛早就可以用以弗得來求問神(撒上二十三9),因此,他將神的約櫃運到耶路撒冷,不是為了更方便地「求問神」,而是為神尋找「安息之所」(詩一百三十二8)。此時的大衛「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詩一百三十一2),所愛慕的不是恩典,而是賜恩典的神;所尋求的不是滿足自己,而是滿足神。這正是合神心意的王,因此神就更新西奈之約,賜下大衛之約(十七7~14)。 【代上十三4】「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好。”」 〔呂振中譯〕「全體大眾都說可以這樣行;這事眾民都看為對。」 〔原文字義〕「看為好」平坦,筆直的,正確的。 〔文意註解〕「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好」: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全會眾」不是投票決議,而是「全會眾都說可以如此行;這事在眾民眼中都看為好」(4節),證明「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我們的神」(2節)。天然人最難的就是同心,只有聖靈在人心中動工的時候,人才可能同心體貼、順服神的心意。今天,教會生活的原則也不是少數服從多數,而是人人都順服神的權柄,人人都讓神居首位。 (二)《撒母耳記》先講推羅王幫助大衛(撒下五11~12)、大衛在耶路撒冷生兒育女(撒下13~16)、又戰勝非利士人(撒下五17~25),然後才講迎接約櫃(撒下六1~11),而《歷代志》裡的順序則完全相反。因為《撒母耳記》所記錄的是大衛生命的成長經歷,而《歷代志》所發表的是神國復興的優先次序。在人的心目中,國度的首要任務是抵禦外敵、恢復民生,然後才有條件迎接約櫃;而在神的旨意裡,國度的首要任務是恢復與神的關係,然後神自然會負責「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的一切難處。這個新的次序,也是《歷代志》記載其他君王事蹟的模式,如亞比雅(代下十三)、約沙法(代下十七~二十)和希西家(代下二十九~三十二)。 (三)今天,信徒生活的優先次序也不是先解決自己的問題,而是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教會事奉的首要使命也不是開展各種活動滿足人,而是獻上準確的敬拜滿足神。當人與神的關係恢復正常的時候,地上一切的大事都會變成小事,正如主耶穌所教導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代上十三5】「於是,大衛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都招聚了來,要從基列耶琳將神的約櫃運來。」 〔呂振中譯〕「於是大衛將以色列人眾人、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都招集了來,要將神的櫃從基列耶琳運來。」 〔原文字義〕「埃及」科普特人之地,雙重難關;「西曷」黑暗;「哈馬」堡壘;「口」口岸,進出;「招聚」聚集,集合;「基列耶琳」森林之域。 〔文意註解〕「於是,大衛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都招聚了來」:『埃及的西曷河』是以色列南面的邊界;『哈馬口』是北面的邊界(參王上八65)。 「要從基列耶琳將神的約櫃運來」:當時約櫃存放在基列耶琳(參6節)。 【代上十三6】「大衛率領以色列眾人上到巴拉,就是屬猶大的基列耶琳,要從那裡將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耶和華神留名的約櫃。」 〔呂振中譯〕「大衛和以色列眾人上到巴拉、就是屬猶大的基列耶琳,要從那裏將永恆主神的櫃運上來;這櫃是以乘坐在兩個基路伯的永恆主耶和華之名而起的。」 〔原文字義〕「巴拉」女主人;「基路伯」特別的天使。 〔文意註解〕「大衛率領以色列眾人上到巴拉,就是屬猶大的基列耶琳,要從那裡將約櫃運來」:『巴拉』又稱巴拉猶大(參撒下六2),和『猶大的基列耶琳』乃是同地異名。 「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耶和華神留名的約櫃」:『約櫃』又名法櫃(參出十六24);『二基路伯』安放在櫃上的施恩座,神就在二基路伯中間與摩西相會(參出二十五22);『耶和華神留名的約櫃』請參閱撒上四4。 〔話中之光〕(一)從前約書亞帶領百姓過約但河(參書三6)、攻打耶利哥(參書六4),都抬著約櫃,那是神的吩咐,也是百姓對神的順服。百姓並不是靠著「耶和華的約櫃」爭戰,而是靠著「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勝過了仇敵;我們也不是靠著禱告得勝,而是靠著聽禱告的神勝過了一切。 【代上十三7】「他們將神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烏撒和亞希約趕車。」 〔呂振中譯〕「他們將神的櫃套在一輛新車上,從亞比拿答家裏抬出來;烏撒和亞希約〔或譯:和他兄弟〕趕着車。」 〔原文字義〕「亞比拿達」我父是尊貴的,我父願意;「烏撒」強壯有力;「亞希約」親如手足的,如結拜兄弟的。 〔文意註解〕「他們將神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約櫃原是放在山上亞比拿達的家中(參撒上七1)。 「放在新車上」:『新車』指從未作其他用途,以保證禮儀上的潔淨。按照律法規定,約櫃必須由哥轄的子孫扛抬(參出二十五14~15;民三30~31;四15;七9),不是用車。用車子搬運約櫃的先例,是非利士人所立的(參撒上六7)。 「烏撒和亞希約趕車」:聖經記載亞比拿達有三個兒子,除烏撒和亞希約之外,尚有以利亞撒被派看守約櫃(參撒上七1)。 〔話中之光〕(一)用車子搬運是錯誤的,永生神的約櫃必須以人的肩頭來扛抬,因為神這樣吩咐。牛會絆跌,約櫃就會倒下來,以致烏撒伸手去扶。如果照神的吩咐,就不會有這些錯誤了。神要我們完全順服,照著利未人的條例遵行,就不致犯錯招致全民的損失。為了不遵守古時的律法,使一個人因叛逆而犧牲,引起整個民族都受損,確實是值得警惕的。 (二)按著律法,約櫃必須由利未人哥轄的子孫用杠抬(民四15),「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民四15)。大衛也許不知道,但作為利未人的「烏撒和亞希約」(3節)應該知道,但他們居然也忽略了神的律法,沒有提出正確的建議,成了失職的利未人。 (三)大衛向著神的心是準確的,他用「新車」運約櫃,是照著他自己所知道的最大敬意。但事奉神不但要有準確的態度,還要有準確的方法。照著人的方法去事奉,只能滿足人;只有照著神的方法去事奉,才能滿足神。今天,我們若把許多世界的東西搬進基督的教會來,以為這樣才算愛主、才算跟得上時代,這和用新車搬約櫃是同一個錯誤。 (四)神所要的不是新車,而是奉獻者的肩頭。我們必須為祂而活,順服與事奉祂。我們不要自行趕車,應讓神驅策我們。我們不要領頭,要受帶領。不要照我們的心思,卻絕對地順從祂。如果我們完全順服,找祂的規章事奉祂,還有什麼可怕的呢?那毀壞的力量可以成為我們信心的僕役,我們可以承擔大事來事奉神。 【代上十三8】「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在神前用琴、瑟、鑼、鼓、號作樂,極力跳舞歌唱。」 〔呂振中譯〕「大衛和以色列眾人用詩歌、拿琴瑟、手鼓、響鈸及號筒在永恆主面前極力嬉戲作樂。」 〔原文字義〕「極力」力量,能力。 〔文意註解〕「大衛和以色列眾人在神前用琴、瑟、鑼、鼓、號作樂」:『琴』弦數較少;『瑟』弦數多達十弦;『鑼』用青銅製造的敲擊樂器;『鼓』指圓框蒙皮的手鼓;『號』指號角,吹號表示歡樂(參王下十一14)。 「極力跳舞歌唱」:『極力』指全力投入。 【代上十三9】「到了基頓的禾場(“基頓”撒母耳記下6章6節作“拿艮”),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 〔呂振中譯〕「他們到了基頓的禾場,因牛有放下之勢,烏撒就伸手把神的櫃扶住。」 〔原文字義〕「基頓」標槍;「拿艮」槍,齊備的,設立;「失前蹄」使落下,使其跌下,驚跳。 〔文意註解〕「到了基頓的禾場」:『基頓』又名『拿艮』(撒下六6),確實地點不詳,是在基列耶琳到耶路撒冷的途中;『禾場』指打穀場。 「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牛失前蹄』大概指牛腳被絆了一下,以致牛車晃動;『伸手扶住』指用手穩住約櫃,不令約櫃從牛車上掉下來。 〔話中之光〕(一)我們常常以為人若不「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約櫃就要掉在地上了。但約櫃是神自己的見證,神若不允許,它絕不會掉下去;即使牛車翻了,神自己也會伸手扶住;甚至約櫃落在非利士手中,也能自己照顧自己。在我們事奉神的路上,也常常看見「約櫃」似乎要傾倒的時候;只有不認識神的人,才會下意識地伸出肉體的手去幫神的忙。如果我們用不順服的方法來順服神、用不敬畏的態度來敬畏神、倚靠肉體來治死肉體,結果都不蒙悅納。 (二)約櫃是見證的櫃。在大衛作王以前,約櫃被擄,那時並沒有一個烏撒來保護約櫃,可是約櫃能夠自己保護自己。約櫃在仇敵中間,約櫃能照顧自己。今天約櫃到了神的子民中間,難道還要人來照顧?人的手想扶助神,反而破壞了祂的見證,因此神不讓他過去。許多事情,我們要讓神去作。不認識神的人才想要幫助神。 【代上十三10】「耶和華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他就死在神面前。」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烏撒發怒;神因他伸手將櫃扶住,就擊打他,他就在那裏死在神面前。」 〔原文字義〕「扶住」(原文無此字);「擊殺」擊打。 〔文意註解〕「耶和華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他就死在神面前」:這是因為他干犯神的聖別,約櫃會保護它自己,不容人的幫助。 〔話中之光〕(一)烏撒伸手扶住約櫃(參9節),不讓它傾倒損壞。依人看來,這種熱心的服事,堪稱美好,無可指責。但是不合神的旨意,烏撒此舉已使約櫃失去了分別為聖的見證,以致神向他動怒。此事可供為後人之鑒戒。神不但對人擅自手扶約櫃,嚴厲刑罰,即使眼目隨意觀看亦所不容。比如伯示麥人曾因擅觀約櫃,就被擊殺七千人(參撒上六 19)。今日我們信徒在事奉神的聖工上,能不時刻儆醒自守,注意凡事按祂旨意命規而行。豈可再有烏撒的手,輕舉妄動隨意行事呢! (二)由於拉車的牛晃動而烏撒要抓住約櫃,從人的角度來看,並無過錯。但卻是違背了神的話語(參民四15)。神並不需要人的保護,出於人意的輕舉妄動反而違背神的旨意。做神的事時,不要先考慮人想法和原則,而是要遵行神的旨意(參弗六4;提後三15~17)。 (三)神「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是因為他裡面沒有敬畏的心,「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每當神的國度開始復興的時候,也是容易被仇敵摻雜的時候;因此,百姓尤其要注意「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申五32),才能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四)神並沒有一開始差派先知迦得(參撒上二十二5)或拿單(參撒下十二1)來阻止大衛用「新車」(7節)搬運約櫃,而是在最不可能失蹄的「基頓的禾場」讓「牛失前蹄」,然後藉著擊殺烏撒,讓大衛、百姓和我們都上了難忘的一課:「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事奉越是火熱,靈裡越要冷靜;教會越是興旺,越要警惕仇敵的摻雜。我們若是只重視外面的熱鬧,卻忽略了真理,越是火熱,越會「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小小的摻雜也會給神的家帶來重大的破口。 (五)神的榮耀就是在乎約櫃,現在烏撒扶住約櫃,豈非最好的事,為甚麼神反而擊殺他?沒有別的,因為神要人聽祂的命令過於幫助祂的工作。神用不著人來扶持祂的榮耀。誰摸了約櫃,神就要殺誰。這裏的問題,並非約櫃跌倒了關係有多大,乃是神沒有命令你這樣作。人都是想,平安無事的時候,不可以摸約櫃,但當約櫃遇到危急的時候,應該可以摸,可以扶,免得它跌倒,這是從權的辦法,這可以不至於死。但是神只有天經地義,沒有通權達變。凡是神未曾命令就去作的人,若沒有身體上的死,也必有靈性上的死氣。 (六)許多時候我們用屬肉體的手想來作只有神能作的事,我們在神的時間未到之前就說了,我們並沒有等候祂的靈所定規的時候與方法,我們想要替祂作事卻換得死亡,神以擊殺來懲戒。屬靈的事情要用靈去辦理,不得用或靠人情。你的服事若憑人的感情、思想,你要趕緊對付,因為感情或理智為基礎的,都是神所不悅,不得存到永遠的,要靠神運用感情及理智者才會讓神悅納。 (七)大衛不照著神的命令作,而效法非利士人的行為,這卻是神所不許可的。這給我們看見,凡是在聖經之外找一個新的方法,在神的旨意之外用一個新的方法,來向神發熱心,結果必定不會長久,甚麼都停止了。凡向著神出於一時的高興,是神所不喜悅的。神對於信徒個人的生活和教會裏一切的事,都不許人用肉體去摸,不許人更改祂所定規的。烏撒用手扶約櫃,未嘗不是因為愛護約櫃而發熱心。但這並不是神所喜悅的。神不許可烏撒用肉體的手來扶約櫃,換句話說,神不許可人用肉體來維持錯誤。 【代上十三11】「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呂振中譯〕「因永恆主突然殺死〔同詞:「沖破」或「發急令」〕烏撒的緣故,大衛就不高興,因此那地方到今日還叫做毘列斯烏撒。」 〔原文字義〕「擊殺(原文雙)」衝破,闖出(首字);迸出,破壞(次字);「心裡愁煩」怒火中燒,激怒;「毗列斯烏撒」烏撒的違背,烏撒的干犯。 〔文意註解〕「大衛因耶和華擊殺烏撒,心裡愁煩」:『擊殺』可能指頭部破裂而死;『心裡愁煩』意指心裡自責,生自己的悶氣。 「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毗列斯烏撒』原文字義是「烏撒的干犯」,取此名作為後世的警戒。 〔話中之光〕(一)大衛對烏撒被擊殺感到不愉快,大部分是因為他自己的心實際上並不完全正直。如果他與神完全和睦的話,他就沒有任何理由感到懼怕並且就會接受耶和華的旨意了。耶和華所行的盡都完全,每當人對神的工作不滿意時,就暗示這個人自己的經驗有某種錯誤。對大衛來說,最好還是謙卑己心並為潛伏的罪省察己心,而不是批評神。 (二)在事奉神的事上,單是存心對了還不夠,方法也不能錯;越過了神的定規,會招大禍!今天基督教裡面,有不少熱心的人士,擅長運用方法推行教會事工,有人要點燃福音火把,有人推動教會倍增運動;所用方法之多,令人不甚枚舉,有些方法甚為新潮,連教外之人也為之搖首。哦,弟兄姊妹,神不喜悅人用自己的方法來事奉祂。祂既厭棄這世界,已經將牠釘在十字架上,豈能悅納世界的方法,和向世界取法的人。 【代上十三12】「那日大衛懼怕神,說:“神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呂振中譯〕「那一天大衛大大敬畏神,說:『我怎能將神的櫃扛到我這裏來呢?』」 〔原文字義〕「懼怕」害怕,敬畏。 〔文意註解〕「那日大衛懼怕神,說:神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大衛懼怕神』指因不瞭解神的作為,大感困惑,充滿恐懼,不敢將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參13節)。 〔話中之光〕(一)把約櫃運回耶路撒冷是一件美事,但是大衛和以色列人沒有按著神的安排來做,結果就把美事做得不美。事奉神的人常犯的一個毛病,就是以為只要是事奉神、傳福音,不管怎麼做,神一定會悅納。但神的工作一定要按照神的方法去做,才能把美事做美,所以神反復叮嚀:「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二十五40)、「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利二十22),一切的事奉都要「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 (二)是神的約櫃保護以色列人,不是以色列人保護神的約櫃。誰曾聽見守衛森林的人要保護老虎呢?這是從所未有的事。照樣,神更不需要人來保護祂,因祂足能充裕有餘的照顧祂自己。許多事情是應該讓神來做的,但人卻搶先的做了;許多時候我們應該仰望祂來說話,但我們卻搶先的說了,許多計劃我們應該等候神來安徘,但我們卻預先安排了。我們常常如此抗議:「為何我不可以講道呢?我定規要講!」哦!這些都是我們在事奉上的罪。我們中間有誰未曾這樣得罪過神呢!但是感謝神,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祂是信實的,公義的,祂必定寬恕赦免我們。 【代上十三13】「於是大衛不將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呂振中譯〕「於是大衛沒有將櫃運進大衛城到他那裏,卻轉而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住宅。」 〔原文字義〕「迦特」屬於應許;「俄別以東」以東的僕人。 〔文意註解〕「於是大衛不將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迦特人』指他生於迦特,但不住在迦特,因為約櫃不可能運到非利士的迦特城,也不可能運到北方的迦特臨門;『俄別以東』是祭司利未人,後來被指定擔任守門的(參代上十五14,18)。 〔話中之光〕(一)原來那麼熱切要迎約櫃的大衛,竟因所發生的事故,變為拒絕約櫃者,這事將人在神面前的自私暴露無遺。人往往是熱衷與對自己有益的事,若對自己無益,甚至有損,離開變臉拒絕。許多人愛主也是為得祝福。只是真正愛主的人,才能禍福不問,即使他們寶貴的心血,也願為主舍。惟有不計代價愛主者,才是真實的愛主。 (二)感謝神,雖然以色列眾人和猶大眾人都不要約櫃,惟有俄別以東一家人接受,且將它安置在家中,以接待耶和華的約櫃為榮。哦!這真是如同馬利亞以香膏抹主,使主心滿意足。在事奉神的事上,雖然可以蒙神祝福,但有時得著祝福之物,卻要經歷一點虧損,難道就因此不要事奉麼!讚美神,當教會受逼迫的時候,雖然多人棄絕神,仍有人赤忠愛祂,事奉祂;雖然多人離棄真道,卻仍有人甘為真道犧牲。但願今日在神的兒女中,有更多的俄別以東興起來。 【代上十三14】「神的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他一切所有的。」 〔呂振中譯〕「神的櫃在它自己的安置所、停在俄別以東住宅那裏三個月;永恆主賜福與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 〔原文字義〕「賜福」祝福,屈膝;「一切所有的」(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神的約櫃在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他一切所有的」:『三個月』在這期間,大衛和跟隨他的眾人(參2節)各回居住地;『賜福』在此處意指可以清楚察覺得出來的福氣;『俄別以東的家和他一切所有的』神的賜福不僅針對個人,甚至全家也蒙福。 〔話中之光〕(一)神是一位善於「教導」(撒下二十二35)的老師,祂先是用擊殺烏撒來教導大衛「敬畏」,然後用賜福俄別·以東全家來教大衛「恩典」,讓大衛明白不但要有愛神的忠心、事奉的熱心,也要根據真理,這樣的事奉才能蒙神悅納。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上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上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