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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十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沙法王回轉歸向神】

  一、虛心接受戶的勸勉(1~3)

  二、在各城設立審判官,告誡他們要秉公辦事(4~11)

 

貳、逐節詳解

 

【代下十九1「猶大王約沙法平平安安的回耶路撒冷,到宮裡去了。」

  〔呂振中譯〕猶大王約沙法平平安安回耶路撒冷,到宮裏。

  〔原文字義〕約沙法」耶和華已審判;「平平安安」平安,完全,健全。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2「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

  〔呂振中譯〕見異象者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和約沙法王見面,對他說:『你哪可幫助惡人、愛那恨惡永恆主的人呢?因此那出於永恆主的震怒就要臨到你了。

  〔原文字義〕哈拿尼」優雅的;「耶戶」耶和華是他;「幫助」援助,支持;「恨惡」懷恨。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3「然而你還有善行,因你從國中除掉木偶,立定心意尋求神。” 」

  〔呂振中譯〕然而你還有良好的表現,因為你從國中將亞舍拉神木肅清,你並且立定了心意尋求神。』

  〔原文字義〕除掉」焚燒,燒毀;「立定」堅定,牢固。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4「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呂振中譯〕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到以法蓮山地,勸導人民回歸向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

  〔原文字義〕出巡」前往,前行;「別是巴」七倍誓約的井;「以法蓮」兩堆灰燼,我將獲雙倍果子。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5「又在猶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裡設立審判官,」

  〔呂振中譯〕他又在猶大地一切的堡壘城、一城一城設立審判官,

  〔原文字義〕設立」配置,安放。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6「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祂必與你們同在。」

  〔呂振中譯〕對審判官說:『你們所作的、你們要看清楚;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了人,乃是為了永恆主;你們說判斷話時候、永恆主是和你們同在的。

  〔原文字義〕謹慎」凝視,察看;「判斷(首次)」斷定是非;「判斷(末次原文雙字)」言論,宣判(首字);判決,執行審判(次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7「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對永恆主要有畏懼的心;你們要謹慎辦事;因為永恆主我們的神無不公道;他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原文字義〕敬畏」恐懼;「謹慎」觀察,留心注意;「偏待」抬舉,偏愛。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8「約沙法從利未人和祭司,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聽民間的爭訟,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呂振中譯〕約沙法也在耶路撒冷從利未人和祭司跟以色列人父系族長中設立了人為永恆主施行判斷,解決爭訟;他們駐在耶路撒冷〔傳統:他們就回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義〕派定」配置,安放;「爭訟」爭辯,爭論。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9「約沙法囑咐他們說:“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

  〔呂振中譯〕約沙法吩咐他們說:『你們要有敬畏永恆主的意念、忠實可靠、有純全的心去辦事。

  〔原文字義〕囑咐」命令,吩咐;「忠心」忠誠,堅定不移;「誠實(原文雙字)」完全的,完美的(首字);心意,內在自我(次字);「辦事」製作,工作。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10「住在各城裡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裡,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

  〔呂振中譯〕你們的族弟兄住在各城,凡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面前,或是為了兩方面的流血、或是在律法與誡命、律例、典章之間有爭執,你們總要開導他們,免得他們得罪永恆主,以致他的震怒臨到了你們和你們的族弟兄;你們這樣行、就不至於有罪責了。

  〔原文字義〕律法」指引,教誨;「誡命」誡命,命令;「律例」法規,條例;「典章」判決,判斷的基準;「警戒」警告,告誡。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代下十九11「凡屬耶和華的事,有大祭司亞瑪利雅管理你們;凡屬王的事,有猶大支派的族長以實瑪利的兒子西巴第雅管理你們;在你們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長。你們應當壯膽辦事,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

  〔呂振中譯〕看哪,凡屬永恆主的事、有祭司長亞瑪利雅管理你們;凡屬王的事、有猶大家首領以實瑪利的兒子西巴第雅管理你們;在你們面前有利未人做官吏。你們要剛強辦事;願永恆主和善人同在。』

  〔原文字義〕亞瑪利雅」耶和華說,耶和華已應許;「管理(兩次)(原文無此字)「以實瑪利」神會聽見;「西巴第雅」耶和華所賜的;「壯膽」強壯,剛強,奮勇自強。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