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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三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西亞王行事不偏左右】 一、自幼即尋求神,潔淨聖殿,清除偶像,拆毀其祭壇(1~7節) 二、青年時開始著力修理聖殿,將捐銀全數用於修理事工(8~13節) 三、祭司希勒家發現律法書,約西亞聞書上的話即差人見女先知(14~22節) 四、女先知戶勒大宣告神必將懲罰猶大(23~28節) 五、約西亞率民與神立約,全力謹守神的約言(29~33節) 貳、逐節詳解 【代下三十四1】「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 〔呂振中譯〕「約西亞登極的時候只有八歲;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 〔原文字義〕「約西亞」耶和華所醫治的。 〔文意註解〕「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年八歲』他的父親亞們僅活了二十四歲(參代下三十三21),故約西亞是在亞們年僅十六歲時便出生了。 「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作王三十一年』約為主前639~608年;這樣,約西亞享年僅三十九歲。 【代下三十四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所行的,不偏左右。」 〔呂振中譯〕「約西亞行永恆主所看為對的事,走他祖大衛所走的路,不偏於右,也不偏於左。」 〔原文字義〕「偏」轉變方向,出發。 〔文意註解〕「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看為正的事』指遵照耶和華的律法作王並治國。約西亞全心全意遵守神的律法,在列王中他所施行的改革來得最徹底。 「效法他祖大衛所行的」:這是對神百姓君王的最高評價,在猶大諸王中,只有希西家和約西亞得到了這一好評(參王下十八3)。 「不偏左右」:表示不脫離正軌。 約西亞出生前三百多年,已經有神人預言他的來臨(參王上十三2)。雖然此時背道之風流行全國,但約西亞登基第八年就尋求神,第十二年開始潔淨猶大(參3節),第十八年修理聖殿,在猶大諸王中回轉得最徹底。 約西亞八歲登基(參1節),到二十歲,已能掌握朝廷政務,展開革新運動(參3~7節)。他在位功績彪炳,不但在宗教上復興猶大國,在政治上也有了一派中興氣象。他趁亞述勢力日薄崦嵫之際,修復聖殿,徹底剷除全國拜偶像之風,連歷朝未去除的耶羅波安在伯特利所設的壇也拆毀焚燒,帶領全民回歸耶和華。 〔話中之光〕(一)在約西亞統治時期最有代表性的事件就是在修繕聖殿的過程中發現了律法書(參14節),它引領決心全心事奉神的約西亞在神面前行正的事,不偏左右。約西亞也因此在以色列列王中成了遵行律法的楷模(參王下二十三25)。同樣,當信徒體會神的道時,神的話將成為其人生道路上的指路明燈,使之走向正路(參提後三15~17)。 【代下三十四3】「他作王第八年,尚且年幼,就尋求他祖大衛的神。到了十二年才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除掉邱壇、木偶、雕刻的像,和鑄造的像。」 〔呂振中譯〕「他王位第八年,那時還年幼,就開始尋求他祖大衛的神。第十二年他便開始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除去邱壇、亞舍拉神木、雕像、和鑄像。」 〔原文字義〕「尋求」求助,尋找;「邱壇」高地,高處。 〔文意註解〕「他作王第八年,尚且年幼,就尋求他祖大衛的神」:『作王第八年』年僅十六歲(參1節);『尚且年幼』大概是得力於一班敬畏神的大臣。 「到了十二年才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十二年』年二十歲;『才潔淨』意指那年才開始宗教改革。 「除掉邱壇、木偶、雕刻的像,和鑄造的像」:這些有關偶像假神之物,是在瑪拿西王初期所建造的(參代下三十三3~4),雖然他後來悔改並拆除(參代下三十三15),但在亞們作王的兩年期間,又恢復了偶像的敬拜(參代下三十三22)。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的宗教改革是漸進的,隨著他年歲的成長,屬靈的認識也逐漸成熟,自然在行為上表現出來。教會中對年幼子女的教導,應有耐心,逐步提攜,不宜過分苛求完美。 【代下三十四4】「眾人在他面前拆毀巴力的壇,砍斷壇上高高的日像,又把木偶和雕刻的像,並鑄造的像打碎成灰,撒在祭偶像人的墳上,」 〔呂振中譯〕「眾人在他面前拆毀了巴力〔即:外國人的神〕的祭壇,他砍了壇上高高的香壇,又把亞舍拉神木、雕像和鑄像打碎成灰,撒在對這些偶像獻過祭的人的墳墓上。」 〔原文字義〕「巴力」主;「高高的」較高,上面。 〔文意註解〕「眾人在他面前拆毀巴力的壇,砍斷壇上高高的日像」:『他面前』表示約西亞也在場;『巴力』迦南人所敬拜最大的偶像假神;『壇』指祭壇;『高高的日像』指壇上突出的香壇。 「又把木偶和雕刻的像,並鑄造的像打碎成灰,撒在祭偶像人的墳上」:『撒在祭偶像人的墳上』偶像假神的祭拜者一般不是葬在岩石穴中,而是葬在墳墓裡。再者,墳墓一般象徵不潔的地方(參民十九16),將偶像的殘骸或厭惡的東西扔在墳墓上,以求憎惡的事不再發生(參結三十七1~14;賽十四19)。 【代下三十四5】「將他們祭司的骸骨燒在壇上,潔淨了猶大和耶路撒冷;」 〔呂振中譯〕「他又將他們的祭司的骸骨燒在他們的祭壇上,而潔淨了猶大和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潔淨」(宗教禮儀上或道德上的)潔淨。 〔文意註解〕「將他們祭司的骸骨燒在壇上,潔淨了猶大和耶路撒冷」:『他們祭司』指偶像假神的祭司;『骸骨燒在壇上』意指污穢他們的祭壇,使其永遠不能再用。 【代下三十四6】「又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拿弗他利各城,和四圍破壞之處,都這樣行;」 〔呂振中譯〕「又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甚至拿弗他利各城、使他們四境的廟宇荒廢。」 〔原文字義〕「瑪拿西」導致遺忘;「以法蓮」兩堆灰燼,我將獲雙倍果子;「西緬」聽見;「拿弗他利」摔角。 〔文意註解〕「又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拿弗他利各城,和四圍破壞之處,都這樣行」:這些地方原屬北國以色列,此時北國早已亡於亞述,又正逢巴比倫興起,亞述自顧不暇,故南國猶大的影響力擴及這些地方。 【代下三十四7】「又拆毀祭壇,把木偶和雕刻的像打碎成灰,砍斷以色列遍地所有的日像,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呂振中譯〕「他又拆毀了祭壇,把亞舍拉神木和雕像砸碎成灰,將以色列遍地所有的香壇都砍下來,然後回耶路撒冷去。」 〔文意註解〕「又拆毀祭壇,把木偶和雕刻的像打碎成灰,砍斷以色列遍地所有的日像,就回耶路撒冷去了」:意指約西亞親自將潔淨運動推行到原屬北國以色列的轄境去。 【代下三十四8】「約西亞王十八年,淨地淨殿之後,就差遣亞薩利雅的兒子沙番、邑宰瑪西雅、約哈斯的兒子史官約亞去修理耶和華他神的殿。」 〔呂振中譯〕「約西亞在位的十八年、正在潔淨地方、潔淨聖殿之中、差遣亞薩利雅的兒子沙番、市長瑪西雅、約哈斯的兒子通知官約亞、去修理永恆主他的神的殿。」 〔原文字義〕「亞薩利雅」耶和華已保留;「沙番」兔子,審慎的,狡猾的;「邑」城市;「宰」長官;「瑪西雅」耶和華所作的;「史官」記錄;「約亞」耶和華是兄弟。 〔文意註解〕「約西亞王十八年,淨地淨殿之後」:『十八年』約西亞年二十六歲(參1節),另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開始修理聖殿。 「就差遣亞薩利雅的兒子沙番、邑宰瑪西雅、約哈斯的兒子史官約亞去修理耶和華他神的殿」:『沙番』王的書記(參王下二十二3),是一重要官員;『邑宰』城邑的統治者;『史官』記錄王的重大事蹟。 【代下三十四9】「他們就去見大祭司希勒家,將奉到神殿的銀子交給他;這銀子是看守殿門的利未人從瑪拿西、以法蓮,和一切以色列剩下的人,以及猶大、便雅憫眾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收來的。」 〔呂振中譯〕「他們就去見大祭司希勒家,將奉到神殿的銀子交給他;這銀子是把守門檻的利未人從瑪拿西以法蓮、從以色列所有餘剩之民、從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以及耶路撒冷居民、手裏收集了來的。」 〔原文字義〕「希勒家」耶和華是我的分;「利未」連結於;「便雅憫」右手之子。 〔文意註解〕「他們就去見大祭司希勒家,將奉到神殿的銀子交給他」:『大祭司希勒家』他是文士以斯拉的祖先(參拉七1),統管聖殿的維護和獻祭事宜。 「這銀子是看守殿門的利未人從瑪拿西、以法蓮,和一切以色列剩下的人,以及猶大、便雅憫眾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收來的」:意指這些款項來自全以色列十二支派愛神之人的甘心奉獻。 【代下三十四10】「又將這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督工的,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工匠,」 〔呂振中譯〕「他們也將銀子交給在永恆主殿裏監工的辦事人;在殿裏作辦事之工的人就把銀子拿出來、去繕補去修理聖殿;」 〔原文字義〕「督」監督;「轉交」給,置,放;「修理」修補,修復。 〔文意註解〕「又將這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督工的,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工匠」:奉獻款經由大祭司(參9節)轉手交給督工,再轉交實際修理聖殿的工匠,用於購置資材。層層負責。 【代下三十四11】「就是交給木匠、石匠,買鑿成的石頭和架木與棟樑,修猶大王所毀壞的殿。
」 〔呂振中譯〕「拿出來交給木匠、石匠、去買鑿成的石頭、聯接的木料和棟梁來修補猶大諸王所讓毀壞的殿。」 〔原文字義〕「鑿成的」劈開的;「架木」木架;「棟樑」連結,夾鉗。 〔文意註解〕「就是交給木匠、石匠,買鑿成的石頭和架木與棟樑,修猶大王所毀壞的殿」:『架木與棟樑』直譯「架棟梁的木頭」;『猶大王所毀壞的殿』意指南國猶大歷代惡王任令聖殿年久失修所累積的損壞。 【代下三十四12】「這些人辦事誠實,督工的是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雅哈、俄巴底;督催的是哥轄的子孫撒迦利亞、米書蘭;還有善於作樂的利未人。
」 〔呂振中譯〕「這些人作事忠實可靠。做監工來管理他們的是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雅哈跟俄巴底;監管的是哥轄的子孫撒迦利亞和米書蘭;還有利未人、一切精彈樂器的人、」 〔原文字義〕「誠實」忠誠,堅定不移;「米拉利」苦味;「雅哈」他要搶奪;「俄巴底」耶和華的僕人;「督催」檢閱;「哥轄」集會;「撒迦利亞」耶和華記念;「米書蘭」朋友;「作樂(原文雙字)」樂器(首字);歌,詩歌(次字)。 〔文意註解〕「這些人辦事誠實」:意指不會偷工減料,中飽私囊。 「督工的是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雅哈、俄巴底;督催的是哥轄的子孫撒迦利亞、米書蘭人」:『督工的(overseers)』指監督;『督催的』與「督工的」同義(參13節)。他們分別由亞倫兒子中的米拉利和哥轄兩大家族的子孫擔任。 「還有善於作樂的利未人」:可能是在工程進行時奏樂以激勵士氣。 【代下三十四13】「他們又監管扛抬的人,督催一切做工的。利未人中也有作書記、作司事、作守門的。」 〔呂振中譯〕「管理重苦力,並監管料理各樣工程的一切辦事人:利未人中也有做書記、職員、和守門的。」 〔原文字義〕「扛抬的人」苦力,挑夫;「書記」書記,描述;「司事」(寫字的)官員。 〔文意註解〕「他們又監管扛抬的人,督催一切做工的」:『扛抬的人』指移動資材;『做工的』指工匠。 「利未人中也有作書記、作司事、作守門的」:『書記』負責管理文書;『司事』負責管理公務;『守門』負責看守聖殿區的出入大門。 【代下三十四14】「他們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運出來的時候,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 〔呂振中譯〕「他們將奉到永恆主之殿的銀子運出來的時候、祭司希勒家發現永恆主的律法書、由摩西經手傳下來的。」 〔原文字義〕「希勒家」耶和華是我的分。 〔文意註解〕「他們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運出來的時候,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祭司希勒家』就是大祭司希勒家(參9節);『偶然得了』意指無意中發現;『律法書』可能指全部「摩西五經」,或者僅《申命記》或其中的一部分。 瑪拿西作王時期,可能銷毀了國中藏有的律法書,但一定有敬虔的人冒生命生命私自藏在聖殿中的隱密處,未給發現。大祭司希勒家所發現的可能是這種私藏本,也可能是所羅門當年建殿時埋存在基石中的抄本。因聖經說,這書是在修殿期間發現的。 〔話中之光〕(一)亞撒和約阿施時期曾經修建過聖殿(參王下十二4~16;代下十五8),但之後就再也沒有修建過,而且還被眾偶像的壇所玷污(參王下十六10~15)。約西亞決定修建聖殿,表示了他向神的熱心。於是神便賜恩與他,使他發現早就被遺忘的律法書。這不僅是他推行改革的指南針,而且也是推動力。 (二)無論人怎樣倒行逆施,神都會負責讓祂的話語存到永遠,絕不會讓祂的百姓失去「律法書」。雖然有很長一段時間以色列沒有律法書。重新發現遺失已久的律法書,這本身就是莫大的祝福。因為神的百姓如果聽不到神的話,其靈魂就會乾渴(參摩八11;詩七十四9;箴二十九18;彌三7)。 【代下三十四15】「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裡得了律法書。”遂將書遞給沙番。」 〔呂振中譯〕「希勒家應時對祕書沙番說:『我在永恆主殿裏發現了律法書』;希勒家就將書遞給沙番。」 〔文意註解〕「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裡得了律法書。遂將書遞給沙番」:『將書遞給』「書」指書卷,是抄寫在羊皮上的「妥拉卷軸」。 【代下三十四16】「沙番把書拿到王那裡,回覆王說:“凡交給僕人們辦的都辦理了。」 〔呂振中譯〕「沙番把書帶到王那裏,同時還向王回話說:『凡交在你僕人手中辦理的,他們都在辦理呢。」 〔原文字義〕「辦理」製作,完成。 〔文意註解〕「沙番把書拿到王那裡,回覆王說:凡交給僕人們辦的都辦理了」:『僕人們』指沙番等三位官員(參8節)。 【代下三十四17】「耶和華殿裡的銀子倒出來,交給督工的和匠人的手裡了。”」 〔呂振中譯〕「他們己將永恆主殿裏所有的銀子都倒出來,交給監工的人手裏,和作工的人的手裏了。』」 〔原文字義〕「倒出來」傾倒;「交給」給,置,放。 〔文意註解〕「耶和華殿裡的銀子倒出來,交給督工的和匠人的手裡了」:『倒出來』指「倒出數算」(王下二十二9)。 【代下三十四18】「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 〔呂振中譯〕「祕書沙番又告訴說:『祭司希勒家還遞給我一卷書呢。』沙番就在王面前將內容唸出來。」 〔原文字義〕「遞給」給,置,放。 〔文意註解〕「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一卷書』指那卷在聖殿裡發現的「律法書」(參14~15節)。 「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讀那書』應當不是讀全卷書,也不是讀開頭的那一段,極可能是讀一段他先前看到時特別有感觸的經文。 【代下三十四19】「王聽見律法上的話,就撕裂衣服,」 〔呂振中譯〕「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 〔原文字義〕「撕裂」撕碎。 〔文意註解〕「王聽見律法上的話,就撕裂衣服」:『撕裂衣服』是痛苦、懺悔、自卑的表現(參27節)。 〔話中之光〕(一)沙番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讀完整卷「律法書」,他所讀的,很可能是申命記中陳明福禍的部分(參申二十八~三十章)。約西亞的復興,正是以申命記為根據的。 (二)神是用話語做工的神,「諸世界是借神的話造成的」(來十一3),人心也是借著神的話「蘇醒」(詩十九7;二十三3)的。神的百姓偏離神,是因為失去了神的話;而失去了神的話,必然會更加偏離。今天,許多信徒的聖經只是擺設,既不研讀、也不遵行,他們的罪與瑪拿西銷毀聖經沒有兩樣。 【代下三十四20】「吩咐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迦的兒子亞比頓、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 〔呂振中譯〕「吩咐希勒家、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迦的兒子亞比頓〔或譯:亞革波〕、祕書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 〔原文字義〕「亞希甘」我兄弟已高升;「米迦」誰像神;「亞比頓」屈從的;「亞撒雅」耶和華所造。 〔文意註解〕「吩咐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祭司希勒家』就是大祭司希勒家(參8節);『沙番的兒子亞希甘』就是書記沙番的兒子,當時父子兩人同在約西亞王的朝中擔任高官,亞希甘曾保護先知耶利米免於被殺(參耶二十六24)。 「米迦的兒子亞比頓、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亞比頓』又名「亞革波」(王下二十二12),他的兒子以利拿單則在約雅敬王的朝中擔任高官(參耶二十六22);『亞撒雅』可能是約西亞王室中掌印璽的侍從。 【代下三十四21】「“你們去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剩下的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我們列祖沒有遵守耶和華的言語,沒有照這書上所記的去行,耶和華的烈怒就倒在我們身上。”
」 〔呂振中譯〕「『你們去,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中的餘民、將所發現這一卷書上的話尋問永恆主;因為永恆主的烈怒倒在我們身上來的很大;這時因為我們列祖沒有遵守永恆主的話,沒有照一切寫在這書上的去行的緣故。』」 〔原文字義〕「求問」求助,尋找;「烈怒(原文雙字)」巨大的(首字);盛怒,熱氣(次字)。 〔文意註解〕「你們去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剩下的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這書上的話』指這律法書上賞罰分明的話;『求問耶和華』求問神是否真的會降罰。 「因我們列祖沒有遵守耶和華的言語,沒有照這書上所記的去行,耶和華的烈怒就倒在我們身上」:全句意指承認沒有達到律法的要求,難怪惹神發怒。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在神話語的光照中看到了人的虧欠,所以沒有把國家遭難的責任推給神,也沒有為祖先遮掩罪過,而是立刻承認了猶大的悖逆,回轉尋求神的憐憫。他是牧養神百姓的君王,心裡裝著神百姓團體的見證;所以「聽見律法上的話」(19節),不是只顧自己悔改,而是立志帶領全體百姓回轉,要「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剩下的人」求問神。 (二)約西亞8歲登基,16歲開始尋求神、20歲開始潔淨猶大(參3節),表明他從小就接受了屬靈的教導,但一直到26歲親耳「聽見律法書上的話」,才「撕裂衣服」。「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即使人的教導都符合真理,也只有神自己的話才有能力刺入約西亞的心,「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今天,我們若用人的說教來代替聖經的講解,即使句句四平八穩、符合聖經,也沒有扎心的能力;常常把講道變成煽情的演講,或者淪為蒼白的嘮叨。 【代下三十四22】「於是,希勒家和王所派的眾人都去見女先知戶勒大。戶勒大是掌管禮服沙龍的妻,沙龍是哈斯拉的孫子、特瓦的兒子。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請問於他。」 〔呂振中譯〕「於是希勒家和王所差遣的幾個人去見女神言人戶勒大:戶勒大是那掌管禮服的沙龍的妻子;沙龍是哈斯拉的孫子特瓦〔傳統:托克哈特〕的兒子;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就這樣和她說。」 〔原文字義〕「女先知」女神言人;「戶勒大」鼬鼠;「沙龍」報應;「哈斯拉」缺乏;「特瓦」希望,盼望。 〔文意註解〕「於是,希勒家和王所派的眾人都去見女先知戶勒大」:『女先知戶勒大』當時為神說話的先知還有耶利米(參耶一2)、哈巴谷(參哈一1;二1~2;三1)和西番雅(參番一1);聖經中也記載了多位「女先知」如:米利暗(參出十五20),底波拉(參士四4),挪亞底(參尼六14),亞拿(參路二36),以及腓利的四個女兒(參徒二十一8~9)。 「戶勒大是掌管禮服沙龍的妻,沙龍是哈斯拉的孫子、特瓦的兒子」:『掌管禮服』指他負責掌管皇家服飾和祭司服。 「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請問於他」:『第二區』指耶路撒冷西北角的新城區。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王沒有派人向當時出名的先知耶利米、哈巴谷和西番雅等人求問神的旨意,反而向女先知戶勒大求問,除了前述幾位先知可能正遠離耶路撒冷之外,也說出女先知受人尊敬與重視。由此反思今日基督教界,姊妹們的地位似乎不如從前,教會中重男輕女的現象異常顯著。 【代下三十四23】「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覆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 〔呂振中譯〕「她對他們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要樣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 〔原文字義〕「回覆」說。 〔文意註解〕「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覆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清楚傳達神的話語,表明真先知說話代表了神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為神說話的人,必須有充分的把握,不是在表達自己的意思,而是在傳講神的旨意。因此在傳講以先,必須禱告親近神,從神得著話語。 【代下三十四24】「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按照在猶大王面前所諗那卷書上所記的一切咒詛降災禍於這地和這地的居民。」 〔原文字義〕「咒詛」咒詛,誓言;「降禍(原文雙字)」進入,進來(首字);壞的,惡的(次字)。 〔文意註解〕「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猶大王』即指約西亞王;『那書』即指律法書。 〔話中之光〕(一)神宣佈根據《申命記》的祝福與詛咒的原則,神詛咒違背神的誡命,拜偶像的以色列百姓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今天信耶穌基督的人得到永生的祝福(參約一12),不信的人受「審判的詛咒」(約三18;五24~29),與《申命記》的祝福與詛咒原則一脈相成。 【代下三十四25】「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這地上,總不息滅。’」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離棄了我,向別神燻祭〔或譯:燒香〕,好用他們的手所作的一切事來惹我發怒,故此我的烈怒必倒在這地方上頭,總不熄滅。」 〔原文字義〕「離棄」離開,棄絕;「發怒」苦惱,怒氣;「忿怒」盛怒,熱氣。 〔文意註解〕「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燒香』即指敬拜;『他們手所作的』指人手所造的泥土、木料、金屬等各類偶像假神,亦即「別神」;『惹我發怒』因為神是忌邪的神(參出三十四14)。 「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這地上,總不息滅」:『總不止息』這話並不是說,神向著猶太人所發的怒氣永不止息,乃是說神對猶太人的審判,將直到他們受夠了該受的懲罰,認識他們自己所犯的錯誤、徹底醒悟悔改為止。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百姓觸發神震怒的原因之一是離棄神:人離開神,就意味著向罪惡邁出了第一步。因為離開了神就必然以罪為伴,因為一個泉源不能噴出甜苦兩種水(參雅三11)。詩篇的作者也說:「義人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 (二)以色列百姓觸發神震怒的原因之二是拜偶像:離開了神,自然就拜偶像(參羅一23)。因為人不能孤立存在,人被造只能依存於神。因此人若離開真神,就必會依靠其它被造物,或信奉所謂高尚的思想,或依靠自己。當這些都靠不住時,人甚至以自殺擺脫自身的不安。也就是說,人要麼事奉神,要麼得依靠其它東西。所以耶穌也曾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六24;路十六13)。 (三)以色列百姓觸發神震怒的原因之三是積極地犯罪:離開神的道,其內心被其它東西填充的人就會積極地叛逆神的旨意(參創四7~8;撒上十八10等)。在國家這一大集體內也是如此。懂得國家法律的人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但藐視法律的人就會走上犯罪之路。因為強暴蒙蔽惡人的口(參箴十6,11),而惟獨求惡的人就會疾馳在邪惡的路上(參箴十一27)。 (四)女先知戶勒大在24~25節的信息是關於百姓的。神是公義的,即使敬虔的約西亞王為百姓代求,該執行的管教也要執行,神「必照著猶大王所讀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參16節)。因為百姓雖然表面跟隨約西亞的復興,但心裡還是繼續離棄神、得罪神。此時猶大百姓真實的屬靈光景,記錄在耶利米書二至六章。 【代下三十四26】「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 〔呂振中譯〕「至於那差遣了你們來尋問永恆主的那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對他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論到你所聽見的話,」 〔文意註解〕「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下面的話是對約西亞王本人的預言。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你所聽見的話』指律法書上的話,特別是關於神的懲罰的話。 【代下三十四27】「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居民所說的話,你便心裡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你一聽見永恆主〔原文:他〕的話、指着這地方和這地方的居民所說的,你的心便軟下來,你就在神面前自己謙卑;你既在我面前自己謙卑,又撕裂了衣服,又在我面前哭泣,因此我、我也垂聽你的禱告: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原文字義〕「敬服」柔軟,愧悔;「應允」聽到。 〔文意註解〕「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居民所說的話」:指書記沙番讀給約西亞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參18~19節)。 「你便心裡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指約西亞王敬虔、謙卑的反應(參19節)。 「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意指約西亞王不會遭受猶大百姓的悲慘懲罰(參閱本節前半)。 〔話中之光〕(一)「你便心裡敬服」原文是「你便心裡柔軟」。「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結三7),但約西亞在神的話語面前卻心裡「柔軟」,這是聖靈做工的結果。 【代下三十四28】「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我要降與這地和其上居民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他們就回覆王去了。」 〔呂振中譯〕「看吧,我必將你收殮歸你列祖,使你安安然然被收殮入墳墓。我所要降於這地方和這地方居民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於親眼看到。”』聽了所說的,他們就將這話回覆了王。」 〔原文字義〕「平平安安的」平安,和平,完全,健全;「災禍」壞的,惡的。 〔文意註解〕「我必使你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指他不會親眼看見猶大滅亡、全民被擄的結局。雖然約西亞王早在巴比倫大軍蹂躪南國猶大之前,便在米吉多因力敵埃及受重傷而亡(參王下二十三29~30),但他畢竟因此沒有身歷猶太全民的受罰。從這一個角度來看,他的遭遇與「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的話並沒有牴觸。「平平安安」意指神與他的關係安詳平和,死後沒有審判。 「我要降與這地和其上居民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至親眼看見」:因為他早在數年前便已身亡,故未親眼看見。 「他們就回覆王去了」:『他們』指大祭司希勒家和亞希甘、亞比頓、沙番、亞撒雅等大臣(參20節)。 〔話中之光〕(一)神樂意賜給人一條脫離咒詛的道路,甚至在猶大被擄的前夕,神還在向百姓發恩言:「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耶七3),但以色列全家卻仍然「額堅心硬」(結三7)。因此,神主動使約西亞「心裡柔軟」,並且應允他「平平安安」,向我們啟示了祂最終成就救恩的方法:日子將到,神「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三十六26)。 【代下三十四29】「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 〔呂振中譯〕「王差遣了人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聚集攏來。」 〔文意註解〕「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招聚』目的為著商議對策,防止即將到來的災難;『眾長老』指年長有智慧、閱歷和聲望的族長們。 【代下三十四30】「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利未人,以及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 〔呂振中譯〕「王上永恆主的殿,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祭司和利未人、以及眾民、無論大小都上去;王就把永恆主殿裏所發現的約書一切的話都唸給他們聽。」 〔文意註解〕「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利未人」:『猶大眾人』指住在耶路撒冷城以外的猶大國民;『耶路撒冷的居民』指住在耶路撒冷城之內的猶大國民;『祭司利未人』原文複數型態,代表所有的宗教界人士。 「以及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這是上句話的總結,概指舉國人民,凡能來的都來了。 「王就把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約書』即指「律法書」(王下二十二8),此處使用「約書」一詞,是為了強調神與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同時為了說明重新確立立約時的情況(參出二十四7)。 【代下三十四31】「王站在他的地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 〔呂振中譯〕「王站在他的地位上,在永恆主面前立約,要全心全意地跟從永恆主,謹守他的誡命、法令、律例,實行所寫在這書上的約的話。」 〔原文字義〕「地位」所站的地方;「盡性」熱情,情緒;「誡命」誡命,命令;「法度」見證;「律例」法規,條例;「約」契約,結盟。 〔文意註解〕「王站在他的地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站在他的地位上』指站在殿廊前的兩根銅柱之間的「柱旁」(王下二十三3);這兩根銅柱,一根叫雅斤,另一根叫波阿斯(參王上七21),兩柱之間有高三肘的銅台,就是所羅門當年奉獻聖殿禱告之處(參代下六13),而幼王約阿施復辟時也站在此柱旁與民立約(參王下十一14,17);『立約』宣誓效忠耶和華神,遵行約書中的條規。 「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盡心盡性』意指全心全魂;『順從』以行動表示順服;『誡命』指十條誡;『法度』指律法的證詞,見證神對人的心意;『律例』指律法的條規,是神向人的要求;『約言』指這約的話,即明文具約束力的話。 〔話中之光〕(一)聽到女先知戶勒大的預言(參24~25節)之後,約西亞王重新確立了以色列百姓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以此作為改革的立足點。同樣,在推行教會改革時,也要首先確立信徒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從而使信徒對神的話有正確的理解。 (二)雖然約西亞個人得著了神「平平安安」(28節)的應許,但他卻不滿足於個人在神面前蒙恩、個人在神面前準確,而是帶領全體百姓重新與神立約,立志順服在神話語的權柄下,恢復團體的見證。他是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所以體貼神的心意、以神的喜樂為滿足,這個心思在神眼中看為寶貴。 【代下三十四32】「又使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遵行他們列祖之神的約。」 〔呂振中譯〕「王又使所有在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眾人都站着承認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照他們列祖的神的約而行。」 〔文意註解〕「又使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遵行他們列祖之神的約」:『服從』原文是「站立其上」,即表示肯定這約。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是「要盡心盡性順從耶和華」(31節),但眾民「都服從這約」(32節),只是表面跟隨王,並不是出於真實的悔改。因此,危機一來,就暴露出他們虛假的信心,正如神所宣告的:「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 【代下三十四33】「約西亞從以色列各處將一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使以色列境內的人都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約西亞在世的日子,就跟從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 〔呂振中譯〕「約西亞從以色列人各地將一切可厭惡之像、盡都除掉,使所有在以色列的眾人都事奉、事奉永恆主他們的神。儘約西亞在世的日子、他都跟從永恆主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 〔文意註解〕「約西亞從以色列各處將一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以色列各處」指原屬北國以色列轄境;『一切可憎之物』指凡與偶像假神有關連的形像、祭物、祭壇和廟宇。 「使以色列境內的人都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以色列境內的人』指住在原屬北國以色列轄境的人們;『事奉』指祭拜敬奉。 「約西亞在世的日子,就跟從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這詞表明本節所提的住民都與猶大和便雅憫人(參32節)一樣,也都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 〔話中之光〕(一)約西亞的復興不只在南國猶大,而且遍及「以色列各處」和「以色列境內的人」,潔淨了南北兩國(參王下二十三4~20)。「約西亞在世的日子」,因著君王的榜樣,百姓表面上跟從神,「總不離開」。但罪惡在百姓的生活中已經根深蒂固。約西亞第十三年,耶利米開始工作(參耶一2),呼籲百姓隨從神,因為他們不過是假意歸向神(參耶三10)。這就讓本書最初的讀者、被擄回歸的百姓看到:一方面,約西亞再盡心盡性地「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31節),也無法扭轉百姓墮落的趨勢;另一方面,即使如此全然敗壞的百姓,最後也能被神帶回應許之地。因此,我們不能不承認,大衛之約實在是神「親口應許,親手成就」(代下六15);即使在我們的靈性最低落、教會最黑暗的時候,我們也可以憑信心仰望神成就祂在自己身上的旨意!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歷代志下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歷代志下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