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八章拾穗 【代下八1】「所罗门建造耶和华殿和王宫,二十年才完毕了。」 「二十年」:所罗门用了七年工夫来建造圣殿,建筑自己王宫则共费时十三年(王上6:38~7:1)。――《串珠圣经注释》 「二十年」(1节),包括了七年建造圣殿,十三年建造王宫(王上六38~七1)。──《圣经综合解读》 ◎所罗门用了七年建造圣殿,十三年建造其他宫室。―― 蔡哲民等《历代志 研经资料》 【代下八1~2重修北方城邑】所罗门的建筑工程得以成功皆有赖推罗王希兰的帮助。他除了供应工程需用的材料及工人外,更慷概地给予经济上的支时(参王上九14)。所罗门曾以加利利地区的二十座城邑相赠,以偿还债项;不过,推罗王拒绝接受这些较贫瘠地区的城邑。此事的影响有二:第一,种下以后北部支派撒弃大卫王族的远因;第二,所罗门开放南部港口让腓尼基商人使用(17~18) , 这大概是还款计划的修订。——《串珠圣经注释》 【代下八1~16】有关建殿工程的补充:本段看来是一大堆互相没有关连的记录,不过16节清楚表明在该节之前的记载都是与建造圣殿有关的。――《串珠圣经注释》 【代下八1~18】所罗门的其它工作: 以上集中记述了所罗门建殿的过程及圣殿的奉献礼。本章则记录了所罗门的充满智慧的治国之道:①对外:征服哈马琐巴等城邑(2~6节),发展贸易(17,18);②对内:严格遵守无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三大节期(12,13)并任命圣职人员(14,15),征用外邦人做劳工,整顿劳动制度(7~10节)。本文特别关注的是他的宗教政策。即他遵守“摩西的吩咐”(13节),照着“大卫所定的例”(14节)推进信仰复兴运动。这表明他的宗教政策的依据并不是人的标准,而是从祖先那里代代传承的真神信仰。――《圣经精读本》 【代下八2】「以后所罗门重新修筑希兰送给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里。」 “城邑”。参看列王纪上九章10至14节的脚注。――《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希兰王赠城邑的事,参《王上》九10~14。这些城本是所罗门偿还债务而给希兰王,现在债务可能已清偿,所以送还他。――《启导本圣经注释》 「送给他的」:其实是希兰王拒绝接收(见王上9:11~13)。――《串珠圣经注释》 希兰送给他的那些城邑: 据与之并行的王上9:11记录,所罗门把城邑送给了希兰,本节则说所罗门从希兰那里得到了城邑。这可能是因为本文的作者把所罗门推崇为以色列最理想的君王,所以有意删去了希兰不满意所罗门所送的城邑的环节(王上9:11~13),只提到希兰把城邑还给所罗门,所罗门将它修建后给以色列百姓居住。这些城可能是所罗门为了酬谢希兰为建殿提供人力和物力而送给他的,或是所罗门为了筹集庞大的建筑费用,用这些城邑做担保向希兰借了钱(王上9:11)。 ――《圣经精读本》 「希兰送给他的那些城邑」(2节),原来是所罗门抵押给推罗王的(王上九10~14),现在债务可能已经还清,所以推罗王送还给他。──《圣经综合解读》 本书最初的读者都熟悉《列王纪》,知道所罗门曾向推罗王借债,用「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王上九11)换取了「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王上九14)。但本书特地澄清大卫「在困难之中为耶和华的殿预备了金子十万他连得」(代上二十二14),又从自己的积蓄中献上「俄斐金三千他连得」(代上二十九4),而百姓也「为神殿的使用献上金子五千他连得零一万达利克」(代上二十九7)。因此,建造圣殿绝不会只差这区区「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所罗门借债很可能是为了建造王宫;他为自己建造宫室十三年(王上七1),财政已经捉襟见肘,所以不得不用城邑抵押金子和木料。──《圣经综合解读》 但《历代志》所关注的重点是神国度和圣殿的计划,所以不提所罗门的软弱,单提神的工作;不提所罗门失去了应许之地的二十座城,单提这些城邑失而复得、被「重新修筑」(2节)。因为本书最初的读者同样也曾失去了应许之地,又被神带回「住在自己地业城邑中」(代上九2);圣灵要他们看见:让他们和所罗门同样失而复得的,是同一位「守约施慈爱」(六14)的、永不改变的神。──《圣经综合解读》 ●「重新修筑」:SH 1129,「建造」、「重建」、「建筑」。 ◎ 8:2 所说的城邑,应该是 王上 9:11~14 所记的城邑。此处可以看见所罗门 的智慧,希兰认为这些城邑不好,但所罗门却透过建设、移民来改善。―― 蔡哲民 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2 希兰所赠的城邑】列王纪上九11记述所罗门将加利利地区的二十座城,转让给推罗王希兰的经过,可参看其注释。本节所指的如果是相同之城镇的话,希兰把它归还可能有好几个理由。但所指的若是另一个事件的话,则圣经没有提供任何关于这些城市之位置,或转让背后之协议的数据。——《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代下八3】「所罗门往哈马琐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哈马琐巴”。参看历代志上十八章3节的脚注。――《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看《王上》九15注。所罗门在四境平静中建设国家,此处记有一次《王上》未记的战役。哈马琐巴在北方幼发拉底河流域,大卫曾征服其地,使以色列的北疆达到神当年应许亚伯拉罕的伯拉大河(即幼发拉底河)。作者根据所获资料记此战役,或在说明以色列国此时国力之盛,同时为所罗门能安全在北方建造积货城作了解释。哈马在北方,达莫(4节)也在北方。参《王上》九18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哈马琐巴」:以色列地以北的地方。――《串珠圣经注释》 「哈马琐巴」(3节)在以色列的北方。──《圣经综合解读》 ●「哈马琐巴」:SH 2578,「琐巴之营寨」。地点不详,圣经中仅出现于此。 ◎ 8:3 所记载的战役是列王纪没有记录的。――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3 哈马琐巴】在较早的经文中哈马和琐巴是两个不同的地区(见:撒下八的注释),但到了所罗门时代却似乎归在同一统治者之下。这两个地方都在所罗门王国号称拥有的领土极北的边界上。前往这地区的远征军大都只会是安抚性或示威性的军事行动,就如美索不达米亚的君王亦自称率军远征「直达大海」。哈马以牧草著称,后世的亚述诸王以它为放牧战马的中途站。所罗门也是如此使用这地,亦不无可能。因为他也是从库厄进口马匹(见一16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代下八3~6】其他地方的建筑工程:这几节经文是为下段征用苦工一事作引子。――《串珠圣经注释》 所罗门的领土扩张政策: 所罗门建造的城邑都在边境地区,这些要塞与其说用于进攻,不如说是用来防御的(王上9:19)。这样一来,以色列就可以从周边国家的军事威胁中得到安全保障,对内可以全力发展经济。 ――《圣经精读本》 【代下八4】「所罗门建造旷野里的达莫,又建造哈马所有的积货城,」 “达莫”。在大马色东北约一百三十五英里(217公里)。――《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旷野里的达莫」:根据王上9:18,「达莫」应为「他玛」,大概位于死海西南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的地方。在本节,「达莫」是指叙利亚沙漠中的「巴尔密拉」。――《串珠圣经注释》 「旷野里的达莫」(4节)在大马士革东北约217公里。「积货城」(4节)用来储藏军备用资。所罗门势力的范围向北已经达到今天叙利亚的沙漠地带。──《圣经综合解读》 ●「达莫」:SH 8412,字义是「棕榈树」。 ●「哈马」:SH 2574,「堡垒」之意。 ●「积货城」:「仓库城」,大概是用来屯放战略物资的。―― 蔡哲民等《历 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4~6】看《王上》九15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代下八4~6 建筑工程】有关所罗门的建筑工程,可参看:列王纪上九15~19的注释。达莫是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北部之间商道之上的绿洲帕珥米拉(约在大马色东北125哩之处)。把守伯和仑山隘的是伯和仑双城:上伯和仑(贝特乌尔福卡,位于基遍西北约二哩)和下伯和仑(贝特乌尔塔塔,再往西北约一哩半,海拔高度却低约1,000呎)。这山隘通往的亚雅仑谷(亚马拿文献称为艾雅隆纳)是山地和沿海平原之间的主要通道。有学者认为伯和仑是亚马拿书函中的比特宁努他。学者一般认为巴拉就是基列耶琳或邻近的某个遗址,在耶路撒冷的东面(书十五9,十八14)。此地列为犹大境内的城邑(书十五60)。其遗址虽普遍认为是耶路撒冷西北偏西九哩的阿札尔遗址,却没有考古证据或经外材料的支持。如此大兴土木的作用是增强防御工事,在主要的商道上设立站口,并在边疆地区实际执行所罗门的辖权。——《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代下八5】「又建造上伯和仑、下伯和仑作为保障,都有墙,有门,有闩;」 上下“伯和仑”两个城市控制着耶路撒冷西北面通往约帕的通道。――《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上伯·和仑、下伯·和仑」(5节)这两个城市控制着耶路撒冷西北面通往约帕的通道。──《圣经综合解读》 ●「伯和仑」:字义是「空虚之家」。 ●「下伯和仑」:位于耶路撒冷西北十八公里处,俯瞰亚雅仑谷往西部的通路。 ――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5~6】其他城邑,参王上9:17~19注。――《串珠圣经注释》 【代下八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积货城,并屯车辆马兵的城,与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国中所愿意建造的。」 「所愿建造的」(6节),原文是「所渴慕建造的」(英文ESV、NASB译本)。「渴慕 חָשַׁק」原文在圣经中被译为男人对女人的「恋慕」(创三十四8;申二十一11),又被译为人对神的「专心爱」(诗九十一14)。所罗门「恋慕」他「所渴慕建造的」的城市,却渐渐远离了值得他「专心爱」的神(王上三3)。──《圣经综合解读》 ●「巴拉」:字义是「女主人」,位于但境内的一城镇。 ●「车」:「战车」、「马车」。 ●「马兵」:「马」。 ●所「愿意」建造的:SH 2836,原文是「渴望」、「爱」,显示出所罗门喜 欢建筑工事。――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7】「至于国中所剩下不属以色列人的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亚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赫人」:「赫的子孙」,「赫」是迦南的第二个儿子。 ●「比利洗人」:原意是「属于某一村庄的人」、「乡村人」。应该是居住城 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个民族。 ●「希未人」:字义是「村民」,居住于迦南北方靠近黑门山之处。 ●「耶布斯人」:曾经占领耶路撒冷 撒下 5:6 ,原居于迦南山区。―― 蔡哲 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7~10】参二2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征用徭役:有关此事的讨论,参2:17~18注。――《串珠圣经注释》 为了圣殿和王宫的建设,强行征用劳役: 所罗门强行征用迦南人做劳工的原因是长达20多年的建殿建宫工程需要庞大的劳力。但从宏观的角度讲,这也是神通过挪亚宣布的预言的最终成就(创9:25)。另外,以色列百姓担任战士、军长和统领等高级职务(9节),正是应了不可把弟兄当奴仆使唤的规定(利25:39~46)<申15:12~18,关于希伯来仆人的规定>。可见以色列人是属于神的自由民(出19:6),绝不会沦为外邦人或同族的仆人。因此,作为今天属灵的以色列人的信徒只作耶稣基督的仆人,绝不能向任何意识形态、制度、体制和撒但的势力屈服。 ――《圣经精读本》 【代下八8】「就是以色列人未曾灭绝的,所罗门挑取他们的后裔作服苦的奴仆,直到今日。」 「未曾灭绝的」:又可作「不能灭绝的」(参王上9:21)。――《串珠圣经注释》 ●「挑取」:「带走」、「征召」。 ◎历代志的读者正受到此处记载的外族人之压迫与干扰。―― 蔡哲民等《历 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9】「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当奴仆做工,乃是作他的战士、军长的统领、车兵长、马兵长。」 【代下八10】「所罗门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监管工人。」 “二百五十”。在所罗门执政年间,这个数目是不会保持不变的;因此,列王纪上九章23节的数目跟这里并不一样。――《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二百五十督工的」:王上9:23则记录有五百五十名。二者的差异可能是由于不同的记录法,或是文士抄录上的错误。――《串珠圣经注释》 二百五十人: 王上9:23为550人。本节的250人只计算了以色列的督工,而王上9:23的550人则是由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组成的上层督工。 ――《圣经精读本》 「二百五十督工的」(10节),是指以色列人的督工,而不是外邦人的督工(二2)。──《圣经综合解读》 所罗门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不但建造圣殿和王宫(1节),也建造国防工事(4~6节)。但实际上,当时以色列周围的列国都陷入青铜时代崩溃时期(Bronze Age Collapse,主前1200~900年),神已经使他「四围平安,没有仇敌,没有灾祸」(王上五4)。所罗门的大兴土木,既没有军事上的需要,也不能促进国家的统一,反而让神的百姓背重担(十4),最终导致了国度的分裂。──《圣经综合解读》 ●「督工的」:圣经记载的所罗门王朝的督工人数不是很一致王上 5:16 代下 2:18 8:10 ,应该是因为种族与阶级(是否为以色列人,高低级督工)计算差异导 致。――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11】「所罗门将法老的女儿带出大卫城,上到为她建造的宫里;因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 “为她建造的宫”。参看列王纪上三章1节,以及第七章1至12节的脚注。――《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看《王上》七8注。所罗门为法老之女特别建造宫殿,不让她再住大卫城;也见《王上》九24,但未说明理由。――《启导本圣经注释》 本节再次显出作者认为约柜乃神圣庄严之物,埃及公主为外邦人,都不可接近它。 「所到之处」:原文并不一定限指地方,也可泛指约柜周围的对象和圣殿的员工;这些都因与约柜的密切关系而成为圣洁。――《串珠圣经注释》 在《列王纪》中,「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王上三11),是他属灵破口的开始。但《历代志》却不提这些读者所熟悉的历史,却特别指出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11节)。──《圣经综合解读》 作者精心选择史实,是为了向读者强调:大卫如果在世,绝不会允许法老的女儿住在他的宫里,更不会允许所罗门与法老结亲;也让读者回想起大卫临终的嘱咐:「你若寻求祂,祂必使你寻见;你若离弃祂,祂必永远丢弃你」(代上二十八9),这个警告也是大卫之约的一部分。──《圣经综合解读》 ●「我的妻」:原文是单数型态,应该就是指「法老的女儿」,而非所罗门所 有的妻子。 ◎ 8:11 中,由于王宫与圣殿相连接,所以外邦女人(或者说信奉异教的人) 不太适合住在王宫之中。 ◎ 8:11 就暗示所罗门王知道娶法老的女儿并非神喜悦的事。―― 蔡哲民等 《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12】「所罗门在耶和华的坛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筑的坛上,与耶和华献燔祭;」 看《王上》九25注。此处说明,除了三大节期,所罗门遵守律法规定,在安息日、月初献祭(利23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代下八12~16】圣殿内的活动: 1 献祭(12):由于献祭乃祭司的特权,故此所罗门的奉献事实上是由祭司代献,或者他只是在殿外的坛上烧香而已(王上9:25); 2 守节(13):作者强调所罗门除建成圣殿外,又遵守了摩西的律法; 3 日常职务(14~15):有赞美、守门、管仓等等。 这一切都是按大卫遗训来执行。――《串珠圣经注释》 献祭的规定: 作者想从祭司的观点记述以色列的历史,因此应和自己的这种意图,详细描述了所罗门所献的祭和他所制定的关于圣殿的规定。另外,王上9:25只提到了每年的三大节期里献祭的情况,而本文还记录了所罗门遵照摩西的吩咐制定的规定(利23:1~37;民28,29章),在安息日和月朔献祭的情况(13节)。 ――《圣经精读本》 ◎ 8:12~14 描述所罗门忠实的献祭、守节,也安排祭司的服事事宜。 8:14 中 大卫被称为「神人」,这是用以称呼摩西的词。申 33:1 书 14:6 。撒母耳也被称 为「神人」 撒上 9:6 。――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13】「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并一年三节,就是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献每日所当献的祭。」 一年三节: 对犹太人来讲是最重要的节日。无酵节自1月(亚笔月)15日开始,持续七天,目的是为了纪念出埃及事件(出13:3~10) ;七七节是自献初产物之日起第50天的日子(利23:15~22),收藏节于7日15日开始持续七天,又叫住棚节(利23:34~43)。犹太人除了以上节日以外,还有很多献祭仪式。 ――《圣经精读本》 【代下八14】「所罗门照着他父大卫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们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尽其职,赞美耶和华,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当做的;又派守门的按着班次看守各门,因为神人大卫是这样吩咐的。」 【代下八15】「王所吩咐众祭司和利未人的,无论是管府库或办别的事,他们都不违背。」 【代下八16】「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从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备。这样,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 建筑圣殿已经完工(1节),但是建造属灵层面上的圣殿还不能算完成。因为建殿的真正目的不在于建筑本身,而在于祭祀。换言之,必须为神献上敬拜之后,真正意义上的圣殿才能视为完成。因此本书的作者也在记述所罗门的献祭(13节)和任命圣职(14,15节)之后,方才说到“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由此可见,完整的圣殿必备的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确立真正的敬拜和敬拜规定。新约时代的信徒作为主的身体和神的殿(林前3:16),如果不真实地与神交通,无论参加多少宗教活动,都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信徒(罗8:9)。 ――《圣经精读本》 ●「工料俱备」:原文中并无此一词。 ◎ 8:16 显示作者对所罗门建造圣殿的记载,到此才完全结束。等于作者认为 把法老女儿移出王宫、按时献祭等等事情,都与圣殿相关。―― 蔡哲民等《历代志 研经资料》 【代下八17】「那时,所罗门往以东地靠海的以旬迦别和以禄去。」 “以旬迦别”。参看列王纪上九章26节的脚注。――《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以旬迦别和以禄」:位于红海亚卡巴湾的末端,可以通往印度洋及非洲东岸。――《串珠圣经注释》 以色列人原来从事农牧业,不擅长航海,现在与推罗合作从事商业航海,成为所罗门财政翻转的重要转折点。而推罗原来只在地中海有海港,与所罗门合作以后,可以连接红海和地中海的港口,对推罗的商业也有很大的帮助。──《圣经综合解读》 「以旬·迦别」(17节)是以色列最南面红海亚喀巴湾的海港,位于「以东地」(17节)的南端,是古代约旦河东南北商道的起点。「以禄」(17节)就是「以拉他」(申二8)。──《圣经综合解读》 ●「以旬迦别」:字义是「人的骨干」,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亚喀巴湾头的港 市,也有可能是在法尔昂岛(珊瑚岛)上。水下考古工作的发现比较支持法尔昂岛 是以旬迦别。考古研究发现这港口曾经为埃及船只所用,海港建筑的方式与推罗所 用的相似。 ●「以禄」:字义是「高耸的树丛」,就是以拉他,位于亚喀巴湾北岸。――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17 以旬迦别和以禄】以旬迦别是亚喀巴湾头的港市。它可能是克莱费遗址(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以拉他),也有可能是在法尔昂岛(珊瑚岛)上,这是本区惟一具有海港遗迹的地点。水下考古工作为第二个看法提供支持的证据,巨墙、码头(但不属铁器时代),和少量铁器时代的陶片,都在发现之列。研究发现了这港口为埃及船只所用,并且建筑人工海港所用的科技,与腓尼基的推罗所用的相似。以禄是亚喀巴湾北岸的村镇,红海和阿拉伯航运以之为商港。——《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代下八17~18】看《王上》九26,28注。1937~40年间,考古学家在以旬迦别考察,掘出主前十世纪所罗门时代在此城经营建造的遗迹,当时冶矿用的鼓风炉和今天的构造原理相同,安设的位置可以利用从亚拉巴沙漠吹来的北风。――《启导本圣经注释》 与希兰王发展航运:所罗门与希兰已成了很好的贸易伙伴 (参2:3) ,
现在进一步连手发展海外市场。――《串珠圣经注释》 【代下八18】「希兰差遣他的臣仆,将船只和熟悉泛海的仆人送到所罗门那里。他们同着所罗门的仆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连得金子,运到所罗门王那里。」 “俄斐”。参看列王纪上九章28节的脚注。这里的四百五十他连得,跟列王纪上四百二十他连得的记载有所不同,大概是抄写上的错误。――《历代志下雷氏研读本》 「船只和熟悉泛海的仆人」:腓尼基人素以航海见着于世,而该地的特产香柏木又是造船的最佳材料。 「送到所罗门那里」:推罗位于地中海东岸,如要把船只送到红海,可把船由陆路运去,或将船只驶至埃及的尼罗河,再由凿通该河与红海的运河送去。另外,也可由腓尼基工匠在红海建造船只(参9:21)。 「俄斐」:见代上29:4注。 「四百五十他连得」:王上9:28只有四百二十他连得。 ──《串珠圣经注释》 「俄斐」(18节)的地点不能确定,可能在阿拉伯半岛南部或非洲,以出产金子著称(伯二十八16;诗四十五9;赛十三12)。──《圣经综合解读》 所罗门的航海贸易非常成功,「四百五十他连得金子」(18节)大约有15.38吨,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九13)。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本书的读者既然已经知道大卫个人为圣殿奉献了「俄斐金三千他连得」(代上二十九4),心中自然会有一番比较和思想。──《圣经综合解读》 所罗门靠着自己的智慧,又建造、又经营,在商业上非常成功,到晚年却说:「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二11)。神赐给所罗门「智慧聪明」和「资财、丰富、尊荣」(一12),让他经历了一切、拥有了一切,最后才发现这些全是「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传一2)。因此,八至九章所强调的并不是所罗门的成就,目的不是让被掳回归的百姓陶醉于以色列过去的荣耀和财富,也不是让他们失落或叹息,而是让读者看到:平安和富足固然是神所赐的福气,但并不能解决人的问题,更不能成为神百姓追求的目标;唯有「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传十二13),这才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十二13)。──《圣经综合解读》 ●「船只」:原文是「舰队」或「船」。不过原文是单数型态,所以应该是「舰 队」的意思。 ●「俄斐」:字义是「变成灰烬」,位于阿拉伯南部,或非洲。是所罗门时期 黄金贸易重镇。很多人认为索马里兰Somaliland是最可能的地点,因为物产与圣经 中的俄斐相近。 ●「四百五十他连得」: 王上 9:28 记载的是四百二十他连得。450他连得约 15300公斤,约等于8.4亿美金(以每盎司1700美元计算)。 ◎希兰王帮助所罗门在红海建立船队,对他自己也有帮助,因为推罗在地中海 有海港,但是当时船只要由地中海到红海,并没有今日的苏伊士运河。因此能够直 接透过以色列在以拉他的港口进出货物,再由陆路运送回推罗,对推罗的商业有极 大的帮助。 ◎此处应该是所罗门王朝财政翻转的重要转折点,让以色列国由农业为主变成 跟推罗一样,开始航海与商业。―― 蔡哲民等《历代志研经资料》 【代下八18 俄斐】这国供应大量的珍奇木材和宝石(王上十11),并且是黄金的产地或市场(王上九28)。在圣经以外只有卡西勒遗址一个碑文(主前八世纪)提到过俄斐,但对于考证其位置并无帮助。学者提出阿拉伯、印度,和非洲的索马里(Somali)都有可能是俄斐的所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8章)】 1 根据八章,你对所罗门有什么认识?他的才干和他的功绩如何? 2 所罗门花二十年时间在国内大兴土木,建殿修城。这有什么作用和意义?对国家又带来什么影响呢?现今的教袖在推行属灵的牧养与教导,和发展堂务(如扩堂、建堂、堂内装设等)两者上,应否有平衡?偏重一方,又会有什么影响? 3 不信者可能根据8:7~10说:以色列人也有种族歧视,并且奴役异族人,将从前在埃及受劳役时的仇恨心理,投射和报复于其他人身上。对这种说法,你会怎样回答呢?参申5:12~15。 4 所罗门在宗教事务上对利未人的管理似乎很成功,「所罗门 ......使他们各供己事 ...... 各尽其职 ...... 王所吩咐 ...... 他们都不违背。」(8:12~15)现今教会在信徒事奉的管理和协调上常出毛病,两者的成败因素在那里呢?参弗4:11~13。 ──《串珠圣经注释》
【代下八17~九31 所罗门更大尊荣】上文已经记述所罗门王的富强(1:1~17), 以此作为他建造圣殿的基础,这里再提他的富强,说明他因为对神忠心而得着更大的赏赐,作为因果神学的例证。――《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