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回歸猶大省的人名單】 一、回歸者提要(1~2節) 二、一般以色列人民(3~35節) 1.按家族提名(3~19,29~32節) 2.按居住地提名(20~28,33~35節) 三、特殊階層(36~63節) 1.祭司家族提名(36~39節) 2.利未人提名(40節) 3.歌唱的和守門的提名(41~42節) 4.尼提寧(殿役)和所羅門僕人後裔提名(43~58節) 5.族譜不明者提名(59~63節) 四、總結:人數、牲口、捐銀和住地(64~70節) 貳、靈訓要義 【建造神的殿──教會所需】 一、需要全教會各等人都動員起來 1.家族族長(2節)──教會領袖 2.以色列人民(3節)──凡被神的靈感動的信徒 3.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36~42節)──教會中不同崗位和功用的人 4.尼提寧、所羅門僕人的後裔(43,55節)──在教會中擔負實際服事的人 5.譜系不明的(59~63節)──預備好等到清楚神的旨意 二、需要獻上各種財物 1.各種載重牲口(66節) 2.甘心獻上的禮物(68節) 3.量力所捐的金子、銀子(69節) 4.祭司的禮服(6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浪子歸家是神恩(一)】 經文:拉2:1-39 引言:(詩137:1-6)。本章祥細記載回國的人數,各族、各家之名單,其中意義深長: (1)是表示各人皆被重視,皆為神所紀念。如弟兄姊妹的名字都已被記錄在生命冊上一般。(代上16:41;瑪3:16;腓4:3;啟21:27)。 (2)是有產權的表徵,得著耶路撒冷土地為產業。 (3)是可享有屬神的利益,用來鑒別以色列民的身份。 一、歸家的領袖名單 1-2 1.從被擄到歸回,各歸本城 1,(番2:7) (1)回到耶路撒冷的,有不同支派的人。(王下17:23) (2)回國先後有三次:1.主前538年,由所羅巴伯率領(1-6章);2.主前458年,由以斯拉率領(7-10章);3.主前445年,由尼希米率領(尼2:1-6)。 2.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回來的 2,(尼7:7)。舉例三個名字: (1)所羅巴伯。(該2:21-23;亞4:6),名字的意義:“在巴比倫生的”之意。他與百姓共同生活。(來11:25) (2)耶書亞,又名約書亞。(亞3:8;6:11),名意為“拯救者”,表示教會的領袖有責任拯救靈魂。(林前9:22) (3)尼希米,不是以後率民建城牆的尼希米。(尼2:1-8),名意為“主的安慰”,表示教會領袖的忠心工作,把信徒帶來領受主的安慰。(林後1:4-5)。 還有西萊雅、……,我們就不一一介紹啦! 二、歸家的百姓名單 3-35 1.每個家族的數目——每個名字後都有“子孫”二字,表示全家得救。(羅11:26)。 2.每個城邑之發的數目——每個城名的名字後只有“人”字,表示全城得救,得釋放。(羅8:2,15-16;加4:4-7;徒18:9-11)。 三、歸家的祭司名單 36-39 1.耶大雅:耶和華所認識。26,(約10:14-15) 2.音麥:他已經說了。 37,(1)我一定要歸家(耶路撒冷)。(2)我一定要服事主到底。(帖前1:9;提前1:12;彼前4:11)。 3.巴施戶珥:自由。38,(加5:13;約8:34-36)。 4.哈琳:獻身、委身。39,(羅14:8;加2:20)。 結論:浪子歸家得釋放,是神的恩典。(賽61:1-4;路4:18-21) ── 毛南春陽 【浪子歸家是神恩(二)】 經文:拉2:40-64 一、利未人的歸家名單 40-42 1.同工的利未人74名
40,(門1:24) ▲利未人的歸家名單中,少而又少。利未人是專門負責事奉聖殿事務的。可見,“莊稼多,工人少”是每個時代的問題。(太9:35,38;路10:1-2) 2.歌唱的亞薩128名 41,(代上6:31-32,39)。亞薩是擔任聖殿歌唱事奉的工作,相當於今天的唱詩班。(林前14:15;弗5:19-20;西3:16)。 3.守門的有六個班次139名 42 按歷代志上所記,殿中各等工人都有24個班唱歌,24班守門(代上24:7-19;25:8-31;26:1-9)。但歸家時的班次僅僅幾個,真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啊。(太22:14) 二、僕人們的歸家名單 43-58 1.尼提寧:殿役——是殿中最低等的人,他們原是被擄的戰犯,基遍人的後裔,被收為殿役。(斯8:20;書9:22-23)。 今天可指教會中有受苦心志的忠僕,他們為主所付的代價都必蒙神數記。(啟2:9-10;提後4:)。 2.所羅門僕人的後裔 55-58 他們同是被擄僕服苦的人。尼提寧服事聖殿,而所羅門的僕人服事于王。(撒下12:26-31;王上9:20-26)。 凡服事天國君王主耶穌的都必蒙神的紀念。(太18:5;10:40-42;瑪3:16;林前8:3)。 三、無族譜的歸家名單 59-64 1.三家不明宗族譜系的人 39—61 不明宗族譜系的原因是與外族人成婚同化(61節下),查出不潔的人。參斯10:9-44,(尼13:23-28;申7:3-6)。 2.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62,(提前3:5-7) 詩歌:《人不聖潔不能見主》。 3.不可吃至聖的物 63,(利22:10)。(1)“烏陵”含咒詛之意。“土明”含完美之意。(出28:30)。(2)用來求問神的旨意。(民27:21),這兩塊寶石後來失傳了。 ── 毛南春陽 【甘心奉獻,重新建造】 經文:拉2:64下-70 一、歸家的總數——不撇下,也不丟棄 64-67 1.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64下,(詩94:12-14;約6:37) 2.還有僕婢,又有歌唱的。65,(太22:9-10)。(1)僕婢指那些卑賤的人。(2)歌唱指民間樂師。 3.還有無數的產業 66-67,(詩16:5-6,11) 二、歸家的奉獻——不富裕,也不吝嗇 68-69 1.便為神殿甘心獻上禮物,要重新建造。68,(出35:21;申28:47-48;提前6:17-19)。 2.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69,(林後9:5-8) 三、歸家的滿足——不爭名,也不奪利 70 1.於是祭司利未人和行政的領袖,因獻祭和政務卻急待處理,便住耶路撒冷,其餘的都要回到猶大各城。 2.各住自己的城裡。(斯2:1;尼3:2-19) ── 毛南春陽 【群然賦歸(二1~70)】 一、回國之經過(二1~2) 1、脫離奴僕軛 2、毅然走聖路——樂從領袖歸會本家 3、直達目的地 二、返歸之人數(二3~57) 1、名冊之關係 (1)是表明重視的意思 (2)是因有產權的關係 (3)是可享宗教的利益 (4)是可證明基督之出身 2、名冊之實錄(二3~67) (1)各家之數目(二3~35) (2)祭司之數目(二36~39) (3)利未人之數目(二40~42) (4)殿役與所羅門僕役之數目(二43~58) (5)譜系不清者之數目(二59~63) (6)會眾的僕役(二65) 三、到家之安慰(二68~70) 1、到了耶和華殿的所在(二68) 2、各為建殿盡力的捐輸(二68~69) 3、眾人各住自己的城內(二70) ——賈玉銘《聖經要義》 【浪子歸家是神恩(二1∼70)】 .被擄得釋放(1∼2)──作者由「從前被擄」到「從被擄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描繪神的子民在路上必是踴踴躍躍的,自由自在的,且是歡聲載道,如此就忘卻路途遙遠之困難了;而一班領袖在前引導,就更使他們信心確實。 .回歸之名冊(3∼57)──各家之數目(3∼35)、祭司之數目(36∼39)、利未人之數目(40∼42)、殿役與所羅門僕役之數目(43∼58)、譜系不清者之數目(59∼63)、及會眾的僕役(65),都齊列在這段經文。他們浩浩蕩蕩回歸祖地,終於結束七十年的寄居生涯。 .凱旋歸回(69∼70)──以色列民眾到達目的地後,並未因城垣倒塌,田園荒蕪,滿目淒涼的景況而氣餒,相反卻是甘心盡力捐輸,為重建聖殿大發熱心。 ──《新舊約輔讀》 【神的工作——築壇建殿(拉2-3章)】 序言:在以斯拉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是復興工作的主,所有工作都是神在那裡起首,先因著但以理的禱告,後激動了古列王的心和遺民,並且應驗了先知以賽亞在(賽44、45章)裡所得的啟示而講的預言,而回國來建殿。但是猶太人被擄的時間必須明白,從“耶29:10節、代下36:21節”看見,我們往往認為足足有七十年(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為滿了)。其實這句話不是說猶太人必要在巴比倫有七十年才能回國,乃是說巴比倫統治猶太人所定的時間七十年原來他們是主前587年被擄,到古列元年,即主前536年,中間只有51年時間,所以這許多祭司、利未人、族長,原先看見過的殿和這新殿的對比就甚感動,以致大聲歡呼,哭泣,這些人可能有七十多歲的人了。 一、在神見證恢復的人:2章 1、生命的數點:1-60節。這次數點不是重在人數,重在族系,中間有否閒雜人,是否都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 ①3-35節。冊上被紀念的以色列人。 ②36-39節。祭司:重歸地位,專一事奉神。 ③40-42節。利未人:分別為聖歸主(歌唱的——“頌贊又開始。”守門的) ④43-54節。尼提寧:重負主軛(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提過十七次之多。拉8:80節,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不是以色列人,是外地擄來專門建造廟堂之類工作的人,殿役)。 ⑤55-60節。所羅門的僕人。 2、生命不清楚的人,不能模事奉的事:61-63節 有三家人找不著自己的譜系,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不可吃至聖的物。 3、活在奉獻實際裡:64-70節 ①64-67節。以神見證為念的人。 ②68-69節。甘心地奉獻:金子:重新彰顯神的榮耀。銀子:重新享受神的恩典。禮服:重新披戴基督。 ③70節:神的子民重新回到原來的位置上,站住該站的地位。“各住在自己的城裡。”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四講:回國民眾(第2章)】 1. 溫習:回國建殿(1:5-11):三重感動:領袖、目標、器皿 2. 引言:第2 章 回國民眾 2.1.民眾──人數眾多,記錄清楚 2.2.祭司共1017 人。(第36 節) 2.3.利未人、尼提寧、所羅門的僕人、聖殿工作人員其139+139=531 人。 2.4.來歷不明(第59 節),不能服役。各究齊備,預備聖殿重建。 3. 本論: 3.1.民眾 3.1.1.記錄清楚。 3.1.2.各往本城去。 3.1.3.是基本人數。 3.2.祭司 3.2.1.是禮儀的負責人。 3.2.2.獻祭。 3.2.3.殿中的主要人物。 3.3.殿中工作人員 3.3.1.利未人、尼提甯、所羅門的僕人(殿中服苦的工人) 3.3.2.人員齊備。 3.3.3.事工緊迫。(林前3:16) 3.4.未明身份 3.4.1.身份未明不能事奉。 3.4.2.規定嚴格。 4. 總結:神的預備齊全,聖殿重建在即 5. 問題 5.1.回國總人數5萬人可分幾類? 5.2.為什麼要清楚記載?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你今肯歸回嗎 以斯拉記2章】 一丶曾經被擄今當歸回2:1 二丶領袖帶頭主動歸回2:2 三丶屬神百姓回應歸回2:3-35 四丶事奉祭司必須歸回2:36-39 五丶詩班看守一同歸回2:40-42 六丶凡作僕人都當歸回2:43-58 七丶停職事奉糊塗歸回2:59-63 八丶奉獻建殿真心歸回2:64-70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二章 回國之人】 尋查譜系 卻尋不著 一、所羅巴伯率領 (一)從前被擄 (二)首次回國 (三)十一領袖 二、各族返國名單 (一)各家數目 (二)祭司利未 (三)殿役僕役 三、族長為殿奉獻 (一)甘心獻上 (二)量力捐入 (三)百姓安居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章 歸回名單】 1) 猶大人返回聖城、1/2 2) 以色列人民數目、3/35 3) 祭司耶書亞子孫、36/39 4) 何達威雅的後裔、40/42 5) 尼提寧殿中服役、43/55 6) 所羅門僕人後裔、56/58 7) 無譜系不准供職、59/63 8) 獻禮物為建聖殿!64/70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一)居魯士的詔書, 在所羅巴伯的率領下歸回
拉1:1-4:5,24】 B、歸回者名冊 拉2:1-67 1.領導 拉2:1-2 2.平民 拉2:3-35 3.聖殿人員 拉2:36-63 4.會眾總數 拉2:64 5.僕婢,歌手和牲口 拉2:65-67 C、恢復日常的祭祀;立聖殿的根基 拉2:68-3:13 1.獻給聖殿的禮物 拉2:68,69 2.歸來之人住了下來 拉2:70 提要:1 回歸百姓的人數,36 祭司的人數,40 利未人的人數,43 尼提甯後裔的人數,55 所羅門僕人後裔的人數,62 查不出譜系的祭司。64 會眾總數,及其他們的財產。68 他們的捐獻。 ──《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