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七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文士以斯拉帶領第二批猶太人回耶路撒冷】 一、文士以斯拉的家譜(1~5節) 二、以斯拉帶隊回耶路撒冷為要教導以色列人律法(6~10節) 三、亞達薛西王賜給以斯拉詔書的內容(11~26節) 四、以斯拉為回歸之事稱頌耶和華神(27~28節) 貳、靈訓要義 【以斯拉出類拔萃的原因】 一、他出身祭司世家(1~5節) 二、他有神手的幫助: 1.神指示的手──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6節) 2.神保護的手──使他平安順利到達耶路撒冷(9節) 3.神賜智慧的手──使他能知人善任(25節) 4.神施恩的手──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蒙恩(28節) 三、他有堅定的意志: 1.他定志考究以致通達耶和華的律法(6,10,11,21節) 2.他定志遵行耶和華的律法(10節) 3.他定志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節) 四、他有真正的領袖才幹 1.他有智慧派任士師、審判官(25節) 2.他有堅強的表現(28節) 3.他能招聚首領和他一同上來(28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其他綱目 ── 毛南春陽 【重建靈命,神手幫助】 經文:拉7:1-10 一、是被神揀選的族類 1-5 1.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即西元前458年,神使文士以斯拉從巴比倫回來。 2.有個以斯拉……,大祭司亞倫的兒子。——所有祭司必須查明他們的族譜,方可供祭司的職任。(拉2:62) 3.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身份。(約1:13;彼前2:9) 二、是得神幫助的文士 6-8 1.以斯拉:有神的手幫助他 6 (1)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神的律法書:形容一個人熟悉所學習之事物,能抓住重點,迅速作出判斷。(詩45:1-2) (2)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神手幫助他。(拉7:9,28;8:18,22,31;尼2:8,18;弗3:19-20;約壹5:14-15)。 2.同工同回——是一個屬靈的群體,在基督裡成為一個身體。(加3:28;林前13:13;弗4:25;腓2:1-5)。 三、是蒙神施恩的傳道 9-10 1.回程——重生到成聖之路,靠神恩手幫助。(羅7:25;8:31,37)。 2.傳道者對聖經為本,以神的道德為准。(約5:39;提後3:15-16)。 傳道者應該是一個人:(1)定志考究:尋索真理的門徒。(2)遵行神的律法:遵行順服的僕人。(3)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教導神百姓的教師。(賽34:16;傳12:9-11;徒17:11)。 ── 毛南春陽 【重建靈命,神手指示】 經文:拉7:11-24 一、察問聖城景況 11-14 1.通達人以斯拉 11-12,(箴13:16;16:21;何14:9)。 2.順從掌權者 13,(羅13:1;多3:1)。 3.察問聖城的景況 14,(箴27:23-27;結34:13-16;徒20:28;彼前5:2-3)。 二、授權使用經費 15-23 1.帶回樂捐 15-16 (1)就是王和謀士甘心獻給神的。(拉6:9-10;詩54:6;提前6:17-19)。 (2)百姓、祭司樂意獻給神殿的禮物。(林後8:1-4;出35:5,22;林後9:5-8)。 (3)你當用這金銀,急速買祭物獻在神的祭壇上。——財務上的專款專用原則,總要遵著神的旨意。17-20,(王下12:13-16;弗5:17)。 2.當為天上神的殿詳細辦理。21-23, ——波斯王願負擔一切聖工的費用,這就看出神同在與祝福。(該2:8) 三、聖職免交納稅 24 祭司等聖職人員,稅項得免。今天傳道人、牧者的生活,誰去供應?(加6:4-6;提前4:17-18)。 ── 毛南春陽 【重建靈命,感恩無限】 經文:拉7:25-28 一、按神旨意照管百姓 25-26 1.要將明白神律法的人為領袖,治理及教訓百姓。25,(出18:20-22;申1:15-17;箴6:23)。 2.速速懲罰那些違法的人。26,(但3:28-29;詩52:5-7)。 二、頌神大能激動王心 27 1.神是應當稱頌的!(代上29:10;詩31:21;68:35) 2.因祂使王起這心意——修飾神殿。(箴21:1;啟17:17;雅10:16;林後4:7-10)。 三、感神施恩伸手幫助 28 1.神施恩於我。(詩30:7;賽30:18,20-21;33:2;哀3:25)。 2.神的手幫助我。(尼2:8,18;詩118:6-9;124:1-3;羅8:31)。 3.神讓我得以堅強。(但10:18-19;書1:9;提後1:6-7) 4.神抬舉我,感恩感恩。(詩103:1-2;113:7) ── 毛南春陽 【拉七1∼28神手之助】 一、指示的手(1∼26):王允准以斯拉一切的請求 二、施恩的手(27∼28):以斯拉從三處地方看到神施恩的手: 1.王准許修飾耶和華的殿; 2.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 3.神給以斯拉領袖的才能與恩賜。 ──《新舊約輔讀》 【以斯拉對於耶和華的律法】(拉七10) 一、盡心考究(約五39;徒十七11) 二、盡心遵行(太廿三2~3;雅一22) 三、盡心教訓(瑪二7;尼八1~8;詩卅四11;五十一12~13)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以斯拉的品格(七1-10)】 一、他的家系——以斯拉任祭司,是由於他是亞倫後裔 二、他的訓練——以斯拉並不是消極的接受過去的遺傳。他操練自己更能擔任他應負的責任 三、他的意願——他的意願是為事奉神 ──《每日研經叢書》 【以斯拉帶領被擄者回國(7-8章)】 序言: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文士“以斯拉”帶領被擄者第二次回國,他是專門研讀聖經,懂得神的律法的人。自從古列王元年,主前536年,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主前456年,中間隔了20年,所以在以斯拉記1-6章包括時間約有20年時間左右。在6章-7章中間包括了60年時間。在這六十年間發生了以斯帖記的事情,所以撒但的矛頭是指向以斯拉、尼希米這一批人。 一、文士以斯拉:7章(恢復活在神的權柄下)一個合用的器皿。 1、1-5節:以斯拉是神興起的一個文士,從神揀選恩典來說,他是亞倫的後代,聖靈數算他的家譜,說明他的地位沒有錯,所以有資格事奉神,用新約的話來說,神不用那些不在基督裡的人,更不用不以基督為元首的人。 2、6-10節: ①以斯拉是一個敏捷的文士:A、通達神的律法。B、定志考究。C、遵行律法。D、又能教訓以色列人。E、通達神誡命。 ②他們走了四個月時間,不顧長途辛苦,為著神恢復的工作。 3、11-26節:波斯王亞達薛西王給以斯拉權柄,凡願意跟以斯拉去的人都蒙王的保守。 4、27-28節:經歷了神的恩典,以斯拉稱頌耶和華,並他回耶路撒冷的目的乃是修飾,耶路撒冷的聖殿(美化聖殿,王下令免除這些祭司,利未人的稅收。同時要他帶許多金銀回去,買許多牛羊,叫獻祭的事能夠豐富,並且用神的律法來充實聖殿的事奉。) ── 徐大年《舊約歷史提綱》 【第十三講:以斯拉回(7:1-7:10)】 1. 溫習:獻殿之禮包括:(1)感恩祭、(2)贖罪、(3)潔淨禮、(4)守逾越節和除酵節 2. 引言:以斯拉回國 2.1.
建民 2.2.
敏捷的文士通達律法書 2.3.
祭司──亞倫之後 2.4.
與事奉聖殿之人一起上撒城共四個月便到 2.5.
立志考究遵行律法並教訓百姓 3. 本論 3.1.第二聖殿工 3.1.1.第一聖工是建殿:所羅巴伯、約書亞 3.1.2.第二聖工是建民:以斯拉 3.1.3.第二聖工是建城:尼希米 3.2.以斯拉 3.2.1.祭司──亞倫之後,是大祭司的人選 3.2.2.敏捷的文士通達律法書 3.2.3.蒙聖靈幫助 3.2.4.與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門的、尼提寧一起上聖城 3.2.5.共四個月到目的地 3.2.6.立志考究並教訓眾人 4. 結論:聖殿完工,極須建民 5. 問題 5.1.以斯拉的條件如何? 5.2.怎樣才能建民?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第十四講:王的詔書(7:11-7:28)】 1. 溫習:介紹以斯拉:他是祭司;是敏捷的文士;他通達律法書;他立志考究並教訓百姓。 2. 引言:詔書──神的榮耀 2.1.
律法書。 2.2.
金錢奉獻。 2.3.
牛羊奉獻。 2.4.
聖殿需要。 3. 本論 3.1.
律法書 3.1.1.通過神律法的文士(12,21,25 節三次) 3.1.2.照著神律法書作準。(14 節) 3.1.3.神殿的禮物。(16,17, 19,20, 23, 24節) ──神殿為修飾的中心。 3.2.
金錢 3.2.1.甘心獻。(15,16 節) 3.2.2.忿忿遠離。(23 節) 3.2.3.免納交課。(24 節) 3.3.
牛羊奉獻 3.3.1.獻在壇上。(17 節) 3.3.2.素祭壇上。(17 節) 3.3.3.物質需要。(22 節) 3.3.4.無後顧之憂。(24 節) 3.4.
聖殿需要 3.4.1.金銀禮物器皿。 3.4.2.無論要什麼。(21 節) 3.4.3.事奉之人的需要。(24,25 節) 4. 結論:先求神的國,一切都有。(太6:33) 5. 問題 5.1.
詔書的中心是什麼? 5.2.
神感動誰? ──《以斯拉記講義》(良友聖經學院) 【你通達聖經嗎 以斯拉記7章】 一丶事奉後代應當熟經7:1-5 二丶歸回之人通達聖經
7:6-9 三丶立定心志考究聖經7:10 四丶手中握著神的聖經7:11-14 五丶奉獻金銀按照聖經7:15-18 六丶世人知你通達聖經7:19-23 七丶明白聖經教人知經7:24-26 八丶神手幫助因服聖經7:27-28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七章 巴比倫歸】 定志考究 遵行教訓 1
以斯拉教律例 (一)亞倫後裔 (二)敏捷文士 (三)精通律法 1
亞達薛西下詔 (一)允准回國 (二)獻祭經費 (三)違命治罪 1
以斯拉稱頌神 (一)列祖的神 (二)王心修殿 (三)神手幫助 ── 張志新《以斯拉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七章 餘民歸回】 1) 亞倫後裔以斯拉、1/5 2) 敏捷文士通律法、6/9 3) 遵律例教訓百姓、10 4) 奉王旨回歸聖城、11/14 5) 帶金銀獻在聖殿、15/17 6) 有所需王庫支取、18/23 7) 照律法治理眾民、24/26 8) 以斯拉向主稱頌!27/28 ── 郭提多《以斯拉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五)亞達薛西一世的詔書, 在以斯拉率領下回來
拉7:1-10-44】 A、亞達薛西的詔書 拉7:1-28 1.以斯拉的家譜 拉7:1-5 2.簡要記載回歸的事 拉7:6-10 3.詔書的內容 拉7:11-26 4.以斯拉感恩 拉7:27,28 提要:1 以斯拉上耶路撒冷。11 亞達薛西交給以斯拉的仁慈使命。27 以斯拉稱頌上帝的恩典。 ──《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