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導論拾穗 約伯記提要 壹 詩歌書的第一卷 一 約伯記是詩歌書的第一卷。聖經中被稱為詩歌書的有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等五卷。耶利米哀歌本來也是一卷詩歌,可是它被算為耶利米書的附錄,也有古卷稱之為‘耶利米書卷二,’所以不列在詩歌書中。 二 詩歌書的內容是神的子民在生活中所得的各種屬靈經歷,受聖靈的感動,藉著詩句,向外傾吐。所以聖經中的詩歌並不是抽象的、空想的、不切實際的。 三 約伯記不全是詩歌體裁。一章、二章和末章七至十七節都是散文。 貳 希伯來詩歌的結構 希伯來詩歌是非常特別的,它的結構並不注重在音韻、音節或音調等,乃是特別注重在意義的並行、重複和重疊。例如: 一 同一個意義從正面和反面的詩句並行的說出來: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 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 二 同一個意義從類似的詩句重複的說出來: 耶和華又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臺, 在患難的時候作高臺。(詩九9。) 使智慧人聽見,增長學問; 使聰明人得著智謀。(箴一5。) 三 相對的意義從相對的詩句並行的說出來。 義人的紀念被稱讚; 惡人的名字必朽爛。(箴十7。) 四 不同的意義從並行的詩句像砌磚一般重疊起來,進展到最終最高的意義: 戲笑父親, 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 他的眼睛,必為穀中的烏鴉啄出來, 為鷹雛所吃。(箴三十17。) 所有在地上的, 大魚和一切深洋, 火與冰雹, 雪和霧氣,成就祂命的狂風, 大山和小山, 結果的樹木,和一切香柏樹, 野獸和一切牲畜, 昆蟲和飛鳥, 世上的君王和萬民, 首領和世上一切審判官, 少年人和處女, 老年人和孩童, 都當讚美耶和華!(詩一四八7~12。) 五 此外,有的詩歌是上述幾種的結構方式所合成的,極為錯綜複雜,尤其在譯文中很難看出它詩的結構: 我求你兩件事, 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 使我也不貧窮, 也不富足, 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 說,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 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7~9。) 也有的詩歌是以一句特出的詩句一再作詩歌中的重複句: 你們都要讚美祂!(詩一四八。) 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三六。) 也有的詩歌是以希伯來文的二十二個字母,順著次序,作詩歌中每節首字的第一個字母。耶利米哀歌一章首節首字的第一個字母是‘奧拉夫’(A),二節首字的第一個字母是‘培史’(B),三節首字的第一個字母是‘祈梅耳’(G)…以下類推。 參 書名和著者 一 本書中的主要人物當然是約伯,所以名之為‘約伯記。’ 二 ‘約伯’的原意即‘遭痛恨’或‘受逼迫。’因為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所以他遭受了撒但的痛恨和逼迫。 三 有不信者不信約伯真有其人,真有其事。可是神自己兩次證實約伯確有其人:‘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結十四12,14,20。)聖靈也證實約伯記中的記載是正確的,祂藉著雅各說,‘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 四 本書著者是誰,解經家對此意見各異。有的說是先知以賽亞,有的說是神人摩西,有的說是約伯自己。但根據三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二節的語氣看來,本書著者極可能是以利戶,因為在那記事的情形中,他自稱是‘我。’ 肆 時代時間和地點 一 約伯所處的時代,解經家一致認為很早,極可能是在亞伯拉罕、以撒或是雅各的時候,而最遲也絕不能在摩西之後。因為: (一)他在他的族中好像是一位祭司,向神獻祭,為人贖罪,(一5,)這種事如果在神賜律法之後是不可能的。他所獻的是燔祭,這是在律法時代之前早有的一種祭,(比較創八20,二二13,三一54。) (二)他與幾位朋友辯論時,從沒有題到出埃及時的神跡,又論到罪的問題時,也從沒有引用神的律法。 (三)他的年齡可能是二百一十歲,因為他在受試煉之後,又活了一百四十歲,而這是‘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伯四二10,16。)這樣的高齡,是在列祖的時期裡才有的。 (四)他有大群的牛、羊、駱駝、驢以及僕婢,(一3,)這正是列祖時期的情形。(比較創十二16,十三5,二四35,二六14,三十43。) (五)他在本書三十一章二十六、二十七節中題起拜日、月的事,這是最早、最原始的拜偶像的形式。 二 本書內容所包括的時間大約不到一年。 三 約伯所住之地是烏斯,在以東的南部,亞拉伯曠野之西,與迦勒底相連。烏斯是屬以東。(哀四21。) 伍 幾處可注意之點 一 ‘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在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8。)神的兒女的生活和神的榮耀有關。像約伯那樣的正直、敬虔、聖潔,正是神在撒但面前的無上榮耀。 二 撒但在神面前晝夜控告信徒,(一9,二4,啟十二10,)他過去如此,今天亦然,直等到有一天他‘被摔下去。’他對於那些冷淡的和退後的信徒們,認為在神面前根本不值一題;惟獨對於那些愛主的和追求的信徒們,他從不肯放鬆,晝夜控告。神為要證實祂的兒女們的忠誠,有時許可撒但攻擊他們,只是加以限制。(伯一12,二6。)所以,一個跟隨主走十字架窄路的信徒遭遇了歧視、患難和逼迫,本不是希奇的事。正當受試煉的時候,他應當一面注意隱藏在人、事、物背後的仇敵-撒但,一面從中尋找‘效力’和‘益處。’(羅八28。) 三神的目的是要約伯經過試煉,信心更堅固、更寶貴。撒但的目的是要約伯遭受患難而棄絕神。神終於得到勝利,因為約伯經過試煉和教育以後更認識神。(伯四二5。)撒但從始至終是失敗的,因為約伯雖然經過剝奪和擊打,加上他妻子的催逼,他仍守住純正,沒有棄絕神。(一21~22,二10。)他曾明確的表示:‘祂雖殺我,我仍信祂。’(十三15,直譯。)這是約伯一生中最可貴的地方,值得我們學習的。 四 可是約伯在他學習功課的過程中,也有他失敗的一段。當他的朋友來了,為他悲傷,放聲大哭,想給他安慰,他卻開始可憐自己,並且覺得他受苦是冤枉的,因此就厭世而咒詛自己。當他們堅持約伯是一個偽善者,受苦是因著隱藏的罪,需要悔改,他卻開始辯護自己是無罪的,並且自義,因此還以為神無故的苦待了他。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是應該的,可是出乎肉體的溫情和天然的體貼,反使人生出自憐和自怨。給人勸慰和幫助是應該的,可是若不依照神的心意而一味堅持自己的見解,反使人自高和自義。多少的時候,我們對人作了約伯的朋友,不只沒有解決人的難處,反而使他增添錯誤。 五 約伯的朋友的話語,可以說動機都是好的,也是有道理的,可是不能應用在約伯的事上,所以不能滿足他的需要,也不能解決他的難處。 以利法所說的話是根據于他超然的、非常的經歷。(四12~16。)他以為別人(特別是約伯)沒有遇見靈,身上毫毛沒有直立起來,沒有得到默示,那只有低頭領受像他那樣有經歷的人的斷案和指示。當他斷定約伯受苦的原因時,他認為約伯理應謙卑折服。今天我們也會看見,有的人往往有了一次屬靈的經歷,就看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能夠憑他那次所學的解決一切的事。這樣的人多半是主觀的、武斷的、忍心的、剛硬的,不容易接受別人的意見的。 比勒達的話語是根據于一些普通的遺傳和古諺。(八8~10。)他以為前人所說的智慧和敬虔的話都是天經地義,能夠解決一切的事。誠然,他所說的都是真理,但那是人所共知的,並沒有什麼特出的亮光,也沒有什麼醫治的安慰。(參讀九1~2,十三2,4。)今天我們也會看見,有的人往往熟悉了一些‘教’的遺傳和聖經的知識,就看自己是一位超越的拉比,可以隨便教導人。這樣的人多半是重知識過於生命,重道理過於屬靈的實際。 瑣法的話語是相當粗暴的,(十一2~3,)也是帶著咒詛的,(5~6,)並且也是高壓的。(7~12。)他說了這種話,可能使一些無知識的、浮淺的人折服,無言可答,但是對於像約伯那樣明理的人並無半點功效。今天我們也會看見,有的人往往想以屬靈的地位、無禮的態度、責備的話語、甚至以‘神的旨意’來壓倒人,要人接受他的幫助。(參讀三三7。)這樣的人多半是滿有成見和屬靈的驕傲,並且自命為認識神的,以屬靈的權威自居。 以利戶比約伯的前三個朋友好得多。他的話語是比較公正的,因為他認識神遠勝過他們。(三三12~30,三四10~30,三五5~8,三六1~16。)他雖然像那三個朋友一樣,說到約伯的遭遇與罪有關;(三四11,37,三六9;)但他更能說明神的恩典,(三三29~30,三六16,)和神在約伯身上教育的目的。(10,15,22。)所以神不把他列在前三個朋友中。(參讀四二7,9。)可是他的話語仍帶著年輕人急躁和自滿的態度,(三二5~9,12,14,)而且也沒有說得完全,因此並不能説明約伯什麼,需要神親自來說話。 六神好像在這裡一直靜默,只讓人講話,自己卻不作聲。可是等到人無結果的辯論不能解決問題時,‘那時’(三八一)祂才出來說話。祂問約伯的問題是很清楚的,叫約伯認識祂是誰,又叫他知道他是和誰面對面。當約伯清楚解決了這兩個問題,他的自義和受冤枉的感覺全都消除了。他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當人看見神的聖潔和公義,便覺得自義是愚昧的;當人看見神的恩典和慈愛,便覺得抱冤是多餘的。屬靈經歷中最寶貴的就是與主面對面,就在那一刹那間,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七 約伯記是詩歌,其中也有預言。例如: (一)關於基督是救贖主,永遠活著。(十九25。) (二)關於基督是中保。(十六19。) (三)關於基督是救贖的贖價。(三三24。) (四)關於信徒離世與主同在。(十九26~27。) 八 約伯記是詩歌,其中也有高深的科學;雖然本書的著者和書中的人未必知道。例如: (一)地球是懸在空中的。(二六7。) (二)空氣是有重量可稱的。(二八25。) (三)地面的水本應向四周沖出,但有地心吸力將它關閉。(三八8。) (四)‘因地自轉如泥上印印。’(三八14,另譯。)亞述人和迦勒底人的印是一根圓的輥筒,(很像油印機的圓輥筒,)上面刻著人物的圖樣,本著中心的軸,輥在濕泥上,就印出輥筒上的圖樣。‘地自轉如泥上印印,’這就是說明地球是憑著地軸自轉。 九 九章十三節的‘拉哈伯’在聖經中一共題過六次。(九13,二六12,詩八七4,八九10,賽三十7,五一9。)它的字義是‘驕傲者’或‘誇大者。’它是埃及的別名,(三十7,)特別用在詩歌和預言中。 陸 信息 神的美意許可敬虔的人受撒但的攻擊,目的是要使他得到更深的造就。許多的事,我們一時不明白,但是深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只要我們愛神,必定能得到益處。(羅八28。) 柒 鑰節 一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 二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五17。) 三 ‘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教訓人的,有誰像祂呢?’(三六22。) 四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 捌 分析 本書根據內容可以分作五大段:導言、約伯與三友、約伯與以利戶、約伯與神面對面、約伯的結局。 1 導言(一章一節至二章十節) 一 約伯其人。(一1~5。) 二 撒但兩次的控告。(一6~11,二1~5。) 三神兩次的許可和限制。(一12,二6。) 四 約伯兩次遭受撒但的攻擊和兩次站住。(一13~22,二7~10。) 2 約伯與三友(二章十一節至三十一章) 一 三友的同情。(二11~13。) 二 約伯開口說話(三)-懷怨及訴苦。 三 以利法第一次的辯論(四~五)-根據自己奇異的經歷斷約伯有罪。 四 約伯第一次的答辯(六~七)-訴苦並要求慈愛。 五 比勒達第一次的辯論(八)-根據前人所說的斷約伯有罪。 六 約伯第二次的答辯(九~十)-善惡無分別,願神示以受苦之因。 七 瑣法第一次的辯論(十一)-斷約伯為犯罪者,且為說謊者。(‘誇大的話’可譯作‘謊言。’) 八 約伯第三次的答辯(十二~十四)-三友之言極為平常,不能折服。 九 以利法第二次的辯論(十五)-仍根據奇異的經歷(8)責約伯有罪。 十 約伯第四次的答辯(十六~十七)-空言無益,徒增愁苦。 十一 比勒達第二次的辯論(十八)-惡人必遭惡報。 十二 約伯第五次的答辯(十九)-責友誇己譴人;他所堅持的信心。 十三 瑣法第二次的辯論(二十)-惡人暫時興旺,終必敗亡。 十四 約伯第六次的答辯(二一)-惡人反享平康,證己受苦非因有罪。 十五 以利法第三次的辯論(二二)-曆指約伯之罪。 十六 約伯第七次的答辯(二三~二四)-指望於神。 十七 比勒達第三次的辯論(二五)-人在神面前難以稱義。 十八 約伯第八次的答辯(二六~三一)-比勒達之言徒然引人至失望,但約伯仍信靠神。 3 約伯與以利戶(三十二至三十七章) 一 以利戶加入辯論的動機。(三二。) 二 以利戶的辯論(三三~三七)-責約伯自義,並謂神是公義的,祂使人受苦是為管教。開通人的耳朵,要救其生命。 4 約伯與神面對面(三十八章至四十二章九節) 一神第一次的話,使約伯認識祂是誰。(三八1~四十2。) 二 約伯第一次的回答。(四十3~5。) 三神第二次的話,使約伯認識他自己。(四十6~四一34。) 四 約伯第二次的回答,自恨自責。(四二1~6。) 五神第三次的話,對約伯三友的指示。(四二7~8。) 六 約伯遵命。(四二9。) 5 約伯的結局(四十二章十至十七節) 一 約伯的祈禱蒙悅納。(10。) 二 約伯從苦境轉回,神加倍的賜福給他。(10~17。) —— 倪柝聲《聖經提要》 【寫 在 前 面】 神的僕人約伯是一個在屬靈上有追求的人,他有美好的靈性,有美好的家庭和財產,而且敬畏神。“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這句話神說了好幾次。美麗如花的約伯真是叫人羡慕。然而神允許撒但來攻擊他,將苦難臨到他身上,就顯出約伯是活在魂中的人,在他口中說了大約六百次“我”,當他魂裡平靜的時候,靈裡聽見神的聲音,苦難才得到解釋,原來神要使約伯從完全被帶到更完全的地步,從成熟被帶到更成熟的光景。更叫我們這一班信徒更深地認識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也認識自己的可憐。但願我們魂裡平靜,能聽見神的聲音。 同時在約伯三個朋友的對話中,讓我們看見雖然這些話用在約伯身上不恰當,但他們的話句句是真理,對於不遵行神話語的人、犯罪的人來說是正好用的,我們要敬畏神,以致生命達到豐盛地步。 只因講者生命幼稚,屬靈經歷膚淺,講章中不免有錯誤之處,望主內長者加以指正,同時這些零碎資料僅供內部使用。 徐大年講于蒼南滬山聖經學習班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本書的作者】以利戶(伯32:4-6節,15-22節,36:1節,37:14節)自稱是“我”。 1、名字意思:神是主。 2、他是“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巴拉迦”意思是“神所賜福的”。表明以利戶有屬靈的上輩帶領,繼承祖宗之信仰,滿有能力且被聖靈感動而寫成這卷約伯記。──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寫作時地】 1、時間極早:極可能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候,最遲也不會在摩西之後。 ①因書中主角約伯是烏斯人,而這“烏斯”是亞伯拉罕的侄兒(拿鶴之子——創22:20-21節)。作者以利戶是布西人,這布西人是亞蘭人的一個部族,而亞蘭則是烏斯兄弟“基母利之子”(創22:21節)。並且提到三個朋友都是先祖時代的信仰哲士。 ②約伯在本族中好像是一位祭司(1:5節),是神賜律法以前的事。 ③約伯的三位朋友沒有提到埃及的事,也沒有引用律法及聖殿。 ④約伯的年齡210歲(42:16節)這樣的年齡在列祖時代才有。 ⑤他有大批的牛羊、僕婢、駱駝,這是列祖時代的事。 ⑥書中提到拜日、月的事,這是原始拜偶像的事(31:26-27)。 2、書中包括時間可能不到一年。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中心信息】(中心節:23:10節,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神藉著苦難來把我們從完全被帶到更完全的地步,所以信徒在苦境中要認識神,看見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本書的特點】 1、聖經中最早的一卷書:沒有時代色彩,講到人生在世的苦難(生、老、病、死),也講到人生的命運,並面臨的苦難,講出神如何愛地上屬於他的人。 2、文學體裁和結構是以詩和散文混合在一起的一卷書,前面的序和後面的跋是散文,中間是詩。表明神在約伯身上有詩一般的工作。弗2:10節,“工作”——“詩”。 3、本書以苦難作為出發點:叫我們看見神的工作,所以這個約伯並不是初信者,他在神面前已具有很高的地位,屬靈生命已達到相當水準。 4、聖經用字豐富: ①獅子:4:10-11節 用五個形容詞(獅子、猛獅、少壯獅子、老獅子、母獅) ②陷阱:18:8-11節 用六種形容詞(網、網羅、圈套、機關、活扣、羈伴) ③黑暗:用六種詞 ④人生的短暫:“梭”7:6節,“一口氣”7:7節,“雲彩”7:9節,“影子”8:9節,14:2節,“跑信的”9:25節,“如花割下”14:2節,“快船”9:26節,“急落抓食之鷹”39:27-30節,“遞信的”9:25節(共用九個形容詞)。 ⑤病的苦境:“滿身毒瘡”2:7節,“不住潰爛”7:5節,“流濃不止”2:7節,“遍滿蛆蟲”7:5節,“皮膚變黑”30:28節,“骨頭極痛”30:17節,“全身發熱”30:30節,“呼吸困難”9:18節,“口臭牙爛”19:17、20節,“不能睡眠”7:14節,“視覺衰退”16:16節,“全身消瘦”19:20節,“奇癢難當”2:8節。──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約伯記等五卷智慧書的靈訓】序言:約伯記是智慧書的第一卷,智慧書共有五卷,即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這五卷書與歷史書不同,專論個人靈性之經歷,由聖靈的感動寫出個人對神的認識。因神是一切智慧的源頭(箴1:7節,9:10節)。這五卷智慧書是緊緊連在一起的。人生往往會遇見苦難(約伯記),就去熱切的禱告(詩篇),因著禱告,得著智慧(箴言),人得著智慧,就看透了世界(傳道書),只有看透了世界的人,才能與主有親密地交通(雅歌)。──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分 段】 1、神工作的開始:1-2章 神以苦難作為他工作的起點,也就是神以他許可的旨意來達到他永遠的旨意,把完全的約伯被帶到更完全的地步。 2、約伯魂中的光景:3-31章 神藉他與三個朋友的辨論顯明約伯是一個以“我”為中心的人。(3-31章約伯說“我”六百次左右)。甚至約伯最後在第29章中有42次“我”,30章中有54次“我”,31章中有63次“我”,他的自己完全顯露出來。 3、約伯靈裡的一個聲音:32-37章:只有“約伯的話說完了”,他最後一次的回答用了159次“我”之後,他安靜下來,再也沒有辦法解釋苦難來由的時候,靈裡就有聲音出來向他解釋。 4、約伯在神的光中:38-41章 只有神向他顯現,才能得著約伯的心,使他悔改在神的面前。 5、約伯的兒子名分:約伯的生命被帶到更完全的地位,得著兒子的名分。42章,神工作的結果,約伯僕倒在神面前,並且為三位朋友代禱,生命達到成熟的地步,而得著雙倍的福分。──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何謂約伯記?作者是誰?
( 伯一 1)】 答:1 約伯記Book Of Job是舊約聖經中所謂詩歌書的第一卷,其餘為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等。詩歌書亦可稱為智慧書,大部分是用詩的體裁寫的,著於希伯來歷史中的黃金時期,即大衛與所羅門的時期。而本書是認為著於較早的時期,且不全是詩歌的體裁,其第一、二章和末章7—17節都是散文體。因內中所記皆述歷史的事實,故有史詩之稱。馬丁路得謂約伯記為「最偉大最崇高的,聖經其他各卷無出其右者」。泰尼遜Ten-nyson稱它為「古今最偉大的詩歌」。 2 希伯來詩與中國詩的結構不同,它並不注重音韻,而注重對偶,或者說是思想的韻律。他們用重複和重疊的話,來表達同一個意義。有第二句與第一句成為對比,或者以第二句來闡揚第一句,使其意義格外明朗。例如「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箴三5)。「耶和華又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臺,在患難的時候作高臺,」(詩九9)。「義人的紀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箴十7)。由此觀之,可知其梗概矣。 3 本書系記述約伯的生平財富,遭受苦難的試煉,所遇友人的譏諷與爭辯,以及最後的顫悔,蒙神的賜福。他經歷內外煎迫,患難疊起,禍不單行,仍然始終不渝,視死如歸,持守善道。其信心忍耐和毅力,誠如在火中熬煉的精金,為信徒留下了古今不可磨滅的榜樣。 4 約伯Job的名字願意是「遭痛恨」,或「受逼迫」,實有此人(伯一1;結十四20;雅五11)。他是本書中主要的人物,且因多是記述他的受苦經歷,所以名之為約伯記。約伯乃是烏斯地人,是在以東的南部。阿拉伯曠野之西,屬於以東之地,(伯一1;哀四21)。據古時傳說,約伯本家是在加利利海的東區,叫做浩蘭Huran。且以為他是以東地的第二個王約巴Jobab(意呼叫,創卅六 33),亦即當時沙漠之地遊牧民族的族長。其財產豐富,勢力雄厚,尤以為人正直,敬虔,慈善而著稱。 5 本書作者為誰,解經家意見不一,難以斷定。惟據古猶太人之傳說,以及名聖經學者戈德Mr.Mason Good之審慎考證,認為是摩西所寫,(生平參一題),或者於五經之前。他曾住於以東毗鄰之米甸曠野,可能是由約伯至近的後人得聞其故事,或者約伯當時還活著,摩西親自從他那裡取得家族資料參考而寫成者。雨果Victor Hugo說,本書是「歷代以來人類心思最偉大的產物」。在所有的文學名著裡,惟有本書是最富戲劇性意味的詩,而給予曆世以來被愁苦壓傷的人,得著極大的安慰和勇氣。 6 約伯所處的時代,解經家一致認為很早。可能是在亞伯拉罕,以撒,或是雅各的時候,有四點理由可資佐證。一、是他從未題到出埃及時的神跡來辯論。二、是他在本族中像是一位祭司,向神獻祭,為人贖罪,非為神賜律法以後的事。(一5)。三、是他享高夀,且有大群牛羊牧畜,以及婢僕(一3;四二10,16),顯然是在列祖時期的情形。四、是約伯友人,以利法是以掃的後裔(創卅六 10,11)。比勒違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廿五2)。以利戶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後裔,(創廿二21)。從上面的情形推想看來,可知出書的年代久遠,約為主前十六世紀之文獻,其內容所包括的時間大約不到一年。——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是否確有約伯其人,抑或約伯只是小說裡的英雄?】 在約伯記中共有三十九章經文以詩體寫成;此外在約怕受苦遭災,以及他後來回復身份、地位與財富的過程中,都牽涉有超自然力量。基於上述原因,有些聖經學者便質疑約伯記所載事蹟的真確性。是否真有約伯其人呢?若有,他又是何時何地的人物?有某些學者推測約怕只不過是小說裡的人物,代表被擄至巴比倫期間,陷入極度痛苦裡的希伯來民。約伯記所載那五個人(假如包括耶和華就是六個)的對話,包括有大量從亞蘭語借過來的詞匯,以及對話間所顯示的極度一神主義,都反映出約伯記的寫成日期乃在被擄之後。 學者們抱著懷疑態度而推想出來的理論,認為約伯只是小說裡的人物,並將約伯記的寫作日期推遲至被擄之後。為回答這些懷疑論者的疑問,我們必須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以證明約伯其人及生平事蹟,確是歷史事實。首先,我們要指出約伯記一1是一句極肯定的說話:「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聖經其餘部分也有類似的說話,例如撒母耳記上一1:「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耶羅罕的兒子。」此外,路加福音一5記載:「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約伯記是聖經裡的一卷書,假如撒母耳記上及路加福音被認為是真確的,其開卷的一段經文被視為真確。那麼,約伯記應受相同待遇——裡面所載的人物,確有其人;所載的事情,也屬真確。 第二點證據是聖經的其他書卷有提及約伯。以西結書十四14,約伯與但以理及挪亞同被視為敬畏者的典範,所言有力,在神面前為以色列人求情:「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從以西結書十四14可知,神自己肯定約伯是真有其人,就如挪亞及但以理一樣,是歷史裡的人物。假如沒有約伯其人,那麼挪亞及但以理的真實性也成疑問;另一方面,神就會被視為欺騙人類,而需要現代的懷疑論者為秘改正。在此必須一提奧伯萊(W.F.Albright),他傾向于接受約伯記乃後期作品之說,但他沒有懷疑約伯的真實性。奧伯萊曾在其文章「舊約與考古學」(“The Old Testament and Archeology”,H.C.Alleman and E.E.Flack,ed,Old
Testamentary Commentary, [Philadelphia:[Fotress,1954])中,認為約伯可能與摩西以前的族長同時期,他用'Iyyob這個主前工千年的名字,來支持約占的真確性。(在此要指出,于柏林的咒詛文獻[Berlin Execration texts]中,'lyyob是一個亞蘭王子的名字,這王子住在大馬士革附近。在馬裡出土的主前十八世紀的文獻,亦有提及Ayyabum。此外,主前十四世紀的特勒亞瑪拿信紮,提及Ayab是比拉的王子叫奧伯萊亦指證真有比勒達其人(是約伯的「安慰者」之一),這名字是Yabil-Dadum的撮寫方式,可見於主前二千年前的楔形文字的文件中。 懷疑論者的第三點反對理由,是約伯記第—、二章記載耶和華神與撒但面對面地說話。他們這種意見是沒有根據的,正如否定基督曾在曠野受魔鬼試探一樣,亦是根基薄弱的(參馬太四;路加四)。假如在這些記載上,聖經也不能被接受為真確無訛,那麼,我們更難相信聖經是聖靈默示而寫成的文件,充滿權威而完全可靠。 懷疑論者所持的第四點理由,是約伯記內的亞蘭詞匯比希伯來文的還要多。他們這點理由其實不能成立。長期以來,阿拉伯北部地區的居民,都懂亞蘭語;主前一千年阿拉伯北部的拿巴天國的刻文,都是用亞蘭語寫成的。與說亞蘭語的民族通商貿易,可能在主前二千年已開始了。雅各的外父拉班,肯定是說亞蘭語的(參創三十一47)。遠在主前二千四百年開始,阿拉伯北部地區與亞蘭的大城市伊蒲拉已有商業往還(雖然伊浦拉人自己說亞摩利語,而不是亞蘭語)。 而且,懷疑論者認為約伯記內充滿亞蘭語調;但他們的估計似乎太高了。高洛明(A.Guillaume,“The Unity of the Book Of Job,”Annual of Leeds University,Oriental Sec.14[1962-63]:26、27)曾提出極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以利戶的說話裡沒有亞蘭語調(伯三十二-三十七)。高洛明指出,以利戶所用的詞匯,都是阿拉伯地區內通行的,而只不過說亞蘭語的地區亦使用這些詞匯罷了。他提及不少於二十五個例子,指出這些詞匯乃起源於阿拉伯。約伯記的背境是烏斯,此地位於阿拉伯北部,因此,約伯記裡面挾雜阿拉伯與亞蘭語調,是理所當然的。無論這書卷最初以希伯來文寫成(似乎不大可能),抑或使用摩西以前在北阿拉伯盛行的言語;都極可能帶有亞蘭文和亞拉伯文的混合字彙。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可以作出結論:認為約伯記乃小說人物這論調,是沒有支持基礎的。因此,當使徒雅各要援引古人的經歷作為例子,以提醒基督徒在受苦時仍要忍耐到底,雅各所援引的,正是族長約伯。雅各書五11指出:「……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使徒雅各所提及的,正是約伯至終得以康復,財產加倍,重獲兒女,全家人都敬畏神。毋須指明,也知道神絕不會向一個虛構的人物施恩憐憫。──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約伯的故事】約伯記所述說的,是一個善良的人遭受極度苦難的故事。他的財富、他的家庭、他的健康,全都被奪去;他不明白神為什麼如此對待他,只有讀者才知道神是要向魔鬼證明約伯的信心是純全的。在他遭受這些不幸時,有三個朋友來安慰他;四個人進行了一場漫長的討論。朋友們嘗試解釋所發生的事,將約伯的受苦與他的罪連在一起。約伯駁斥他們的理論,非但不接受他們的勸告──悔改而與神和好,反倒堅持自己是無辜的,並且質問神如此對待他是否公平。 這個時候,一個新的人物──以利戶登場了,發表了四篇講論,認為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了;但這似乎與前面的情況沒有兩樣。最後,耶和華親自向約伯說話,祂所說的這些話改變了約伯的態度,因而以懊悔的降服來回應。至終,神宣稱約伯是對的,並且恢復了他的繁盛與快樂。 在這樣簡單的情節上,一位不知名、但有極高天賦的作者創作出一本永垂不朽的傑作,用詩句對最具永存性的問題──人與神的關係──作出非常有力的神學探討,這些詩句的壯麗與其感動力,是任何文學作品(無論是古代或現代的)所無法超越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記的日期與作者】資料所提議的日期範圍極廣,從摩西時代直延伸到希利尼時期。前面的討論業已指出這個問題是何等令人灰心,如果我們可以把本書的語文放在希伯來文發展歷史的適當時期上,可選擇的就會窄得多了。另一方面,它大量的古文體,以及與古迦南作品許多的類比,暗示它是早期的作品,相當於所羅門時代,但可能是最早期的作品。但是,如果將這類的特徵解釋為經由與腓尼基人的接觸而在後來注入的,那麼所謂的亞蘭文色彩就可以用來支援一個晚期的、甚至是被擄之後的日期。然而,根據我們的看法,傅理曼(D. N. Freedman)對拼字法的研究現在已經使人難持任何晚於(主前)第七世紀的日期。 處理約伯記日期的另一個方法,是找出它的觀念適合於希伯來人思想發展歷史中的哪個時期。在此若沒有許多先驗的(a priori)假設,就難以找到我們的支點。約伯記沒有提及任何歷史事件,甚至沒有提及那些經常浮現在以色列人心頭上的歷史大事──亞伯蘭的蒙召、出埃及、征服迦南、被擄。那種對自己是活在與耶和華(祂引導祂的百姓經過這段漫長的歲月)立約的關係上的意識,如此強烈地集中在一個人的經歷上,以致所有的歷史背景都變為陰暗。約伯記也沒有提及任何一個以色列人熟悉的制度──君主政體、聖殿、祭司;這本書何等脫離這一切的事,是十分令人驚奇的事。有人假設:就是因為約伯與他的朋友們不是以色列人,所以作者刻意把這個國家的背景刪除掉,在外邦世界中賦予他的作品一個中性的,或更為普世性的背景。但是,他的人物並非異教徒,也可以同樣中肯地辯稱:作者模擬了摩西以前的列祖世界,並且成功地避免提出自己時代的特徵隱匿了他自己的日子與時代。 既然無法探求具體之歷史事件或可確認之制度的線索,我們就只剩下本書較抽象的神學理念──它的神觀、罪惡觀、倫理觀等。有人根據它在思想上屬於所謂之「先進的」階段,而推論本書是晚期的;尤其是,他們宣稱,只有在以色列思想家認真地思考被擄時期國家所遭遇的空前災難的情形下,這本書才會以如此特殊的方式處理苦難的問題(見導論:「Ⅹ 約伯記中的苦難問題」),所以本書是在那段時期之間或之後寫成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之可憑】批評聖經者,或以此書為荒誕不經。殊不知除本書以外,新舊約聖經中,各有明言論及本書事蹟之可憑:如以西結書一連三次把約伯、挪亞、但以理並稱,且稱他們為義人(結十四14~20)。新約中亦有雅各書稱述約伯之忍耐,說:“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至於約伯究為何許人,論者亦不一其說:或謂為亞伯拉罕之兄拿鶴的子嗣,以約伯是住在烏斯地(一1)。拿鶴之長子名烏斯(創廿二21),其後該地即以其名為名。拿鶴原亦熱心事神,耶和華神亦稱為拿鶴的神(創卅一53)。果如此,約伯之信仰心:“敬畏神,遠離惡事,”就有本有源了。 亦有人稱約伯是雅各之孫以薩迦之子(創四六13)。果如此,他必是曾與雅各全家同下埃及。據考‘盼仰’聖經年錄表所載,以薩迦下埃及時,年已40歲,若約伯為其第三子,時約20歲,其誕生之年,亦即約瑟被賣之年。因經過試煉以後,又活了140年,耶和華賜福給他,比先前更加倍,他以後又活了140年。可知他遇試煉時,必是年已70歲,在世共活了210歲。約瑟去世時他已91歲,於約瑟去世以後又活了119年。照此推論,約伯死時,摩西已55歲,已在曠野牧羊15年,距出埃及尚有25年。他幾時離開埃及到了烏斯地居住,聖經沒有記載,諒必於70歲之前,即早已遷居了。 其友以利法,或即以掃之子,“以掃的妻子亞大生以利法……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創卅六10~11)按提幔人原是哲士(耶四九7),所以約伯記中多有智慧之言。聖經稱提幔人每與以東人並稱(摩一11~12),且皆與烏斯相連,因為他們是弟兄(創廿二21)。比勒達是書亞人(二11),書亞是亞伯拉罕妾基土拉所生之子(創廿五2)。瑣法是拿瑪人,拿瑪在猶太之南。或有以瑣法與以掃子洗玻原文語音相同(創卅六11),即以瑣法就是洗玻。這樣說來,約伯記內所記事蹟、人物等,於聖經他處亦各有記載,何得謂為荒渺無憑呢?或有人以本書乃戲劇式的詩歌,是以戲劇法表演人生的究竟,未必可據為事實為確論。此亦不信聖經者自愚而愚人之語,讀者切勿為其所愚。——賈玉銘《約伯記聖經要義》 【書之要旨】約伯記的要旨,即表現苦難之由來與價值。宗教家、哲學家與科學家,對苦難之由來問題,尤其是對義人遭遇苦難之原因多方討論,終不能得適宜的答案。我們看約伯記對於義人在神眷顧之下,何以仍有苦難,且義人比不義的人何以遇難更多,即可顯有清楚的答案了。書內稱神為大能或全能的神逾30次;聖經中只有兩卷,即本書與啟示錄,多用此稱呼,為要表明信徒在苦難中,正是需要一位元全能神的護理。且“全能”神,亦是表明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並養育者;神所以加苦難於人,正如葡萄樹被修理,為的是使其多結果子。——賈玉銘《約伯記聖經要義》 【書之要意】全書所論,即苦難的利益。講論本書的,多偏重撒但的作為;實際說來,當以神的愛為約伯遇苦難的原因,撒但只是神的工具。 一、未經試煉的約伯——約伯未經試煉之先,本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二、經過試煉還未到神面前的約伯——約伯未經試煉之前,他的信仰與品格,是未經考驗的,故未顯出自己的失敗; 三、經試煉後帶到神前的約伯——即認識了神,亦認識了自己,坐在灰塵裡,深深懊悔。 總觀全書所論:先述所遇的苦難,再述對於苦難的討論,終述苦難的結果。約伯在苦難中,給我們留了最好的榜樣。凡留意誦讀的人,莫不從其中得著最深的教益。——賈玉銘《約伯記聖經要義》 【書之著者】著作本書者,或以為即約伯自己,或以為是以利戶;也有人以為是出自以賽亞的手筆,或其以後的先知,亦多有人以為是著自摩西,即當摩西在米甸牧羊時,寫此書寄與在埃及遇難的同胞,藉此安慰並堅固他們的信心。且以約伯出世時必與亞伯拉罕相去不遠,在那世代中,尚有少數人仍能保存信仰敬畏神,如麥基洗德之為至高神的祭司。書中既未言及摩西的律例等事,可知此書必是出現於摩西五經之先,可為聖經中最早之書。或有人主張約伯生於亞伯拉罕之先。此書以年代論,應列於創世記十一章與十二章之間,雖不能確定本書究系何人所寫,但觀其所用之希伯來文甚妙,且屢以耶和華為神之名稱,可知作是書者必為希伯來人。且關於物理學天文學等,皆能通曉,其文體或為詩歌,或為歷史,或由歷史演為詩歌,各國文字中,實罕有其匹。——賈玉銘《約伯記聖經要義》 【書之地位】 或以本書在聖經中是獨立的。其出世最早,與他書不相關涉,所以訂聖經者,有人將約伯書置於詩篇以後,且有人置於箴言以後。殊不知本書雖出世甚早,按其體裁論,當為詩歌中之一卷,且適為詩歌之第一本,恰好在詩篇以前,表明信徒遭遇苦難——約伯,即必禱求神——詩篇。或以本書為聖殿的廊子,可由此進入神的殿中。——賈玉銘《約伯記聖經要義》 【寫作背景】本書書名取自主角約伯,作者則不詳。由於書中沒有提到任何國家歷史或世界大事,也沒有論及以色列民族制度的資料,所以學者對本書的寫作日期頗多推測。某些學者認為本書是以色列民族的早期作品;故事的發生遠在列祖時代
(見伯一5注),初稿可能是在那時候完成,至於最終完成階段則可能是在所羅門時代,因書中體裁接近當時盛行之智慧文學。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學者以本書為猶太人被擄後的作品。——《串珠聖經注釋》 【主題特色】雖然有關受苦的爭論占了本書大部分的篇幅,但從神向約伯顯現、答覆他的疑問與約伯的回應看來,本書的宗旨乃是道出:人在苦難中,任何理性上對苦難來由的解釋實在不能安慰受苦者,惟有與神面對面相交,人才能尋得平安滿足,可以不為苦痛所困。換句話說,本書的重點不在神學問題的討論,而是強調信仰的體驗。——《串珠聖經注釋》 【簡介】 作者:不詳 寫作日期:不詳 作者 雖然本書以其主角約伯來命名,而且約伯是一個歷史人物(結一四14,20;雅五11),但我們不能確定作者實際是誰。目前的建議包括:約伯自己、以利戶、摩西和所羅門。 日期 書中事件的日期和本書寫作的日期是兩件不同的事。書中的事件可能發生在主前兩千多年前,在以色列族長時期的社會裏,大約在亞伯拉罕的日子。有好幾件事支持這種說法:(1)約伯活了一百四十多歲(四二16),這種長壽在列祖時期並不罕見;(2)約伯當時的經濟模式——人的財富以牲畜的數目來衡量(一3)——是存在於列祖時期的模式;(3)約伯象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樣,是自己家裏的祭司(一5);(4)書中沒有提及以色列民或摩西律法,可見故事發生在摩西時期之前(主前1500年之前)。 有關寫作的日期,目前有三種主要的看法:(1)在列祖時代,即事件發生後不久;(2)在所羅門時代(主前950年);(3)在被擄時期或其後,但約伯出現在以西結書的事實(結一四14),否定這個較晚的寫作日期。約伯及其友人之發言的詳細記錄,似乎支持本書的寫作是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另一方面,本書跟其它所羅門時期的智慧文學(如詩八八;八九)有相同的特色,應被視為一首描寫真實事件的戲劇詩,而不是逐字的記錄。 主題 本書所討論的是一個古老的問題:倘若神是一位慈愛和憐憫人的神,義人又為何要受苦呢?本書清楚指出神的主權,以及人承認其主權的需要。約伯三個朋友所提供的答案本質上是相同的:所有受苦都是由於罪。以利戶卻主張,受苦往往是潔淨義人的方法。所以,神的目的是除去約伯一切的自義,引導他完全徹底地信靠神。 內容 本書對撒但的工作提出一些重要的看法(一6~二10)。書中最著名的經節是第十九章25、26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參考資料】 一、 本書書名 本書象《約書亞記》、《路得記》一樣,以書中主角的名字為書名。“約伯”的希伯來原文為()。有人從字根yb引出“被恨的人”或“受迫害者”的意思。英文書名job(應讀為())乃取自希臘文()。中文依原文譯音。 二、 本書作者及寫作時期 本書為舊約“詩歌書”的第一卷,其他有《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詩歌書”中,有一部分為“智慧書”,因其中涉及智慧部分用的也是詩歌體裁。 由於詩歌書大部分在以色列人歷史的黃金時代(即大衛與所羅門時期)寫成,傳統主張本書也成於此一時代的早期;但近代評鑒者對本書的一貫性提出疑問,認為有若幹部分為後來增補。這包括前面的引子(1,2章)和書末的記事(42章)、智慧篇(28章)、以利戶的發言(32~37章)以及耶和華神的回答(38~41章)。作者為誰因此益難決定。 其實本書的結構十分完整,各部分緊密相連,渾圓一體,無衣無縫。如無第1、2章的引子和末章的記載提供背景,約伯與三友對話何從瞭解?以利戶的談論不時觸及約伯及三友對話中的論點,針對受苦的主題發言提出新的解答,可補對話的不足。而全書若無耶和華神的回應,指出神的道路奇妙難測,整個架構失去凝聚力,必至渙散一片。 本書作者受聖靈感動寫書,但這位作者究竟是誰,迄無定論。可肯定的是:此人必為以色列人,相信獨一真神耶和華,以巴勒斯坦為家,但遊蹤甚廣,去過埃及。他熟悉希伯來和近東其他民族的文學與傳統。作者經常用“耶和華”的名字來稱呼神,這是以色列人對神的獨有稱呼。 作者搜集的口頭和文字材料甚豐,其中所記天上景象,若非神親自默示,人何能知道?神藉作者出眾文學才華,將人類最古老也最普遍的一個問題,以詩的形式深入且嚴密地加以探索。其結果是這部卓越難匹的文學瑰寶。 寫作時期也象作者一樣難加確定。不過故事發生的時期是一件事,將這個故事寫成書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必在同一時間。關於約伯這個人,我們知道他是一位賢人,不屬以色列民族,但象以色列的先祖一樣長壽(四十二16),擁有難數牛羊,是當日地位的主要象徵。他敬畏神,且常為家人獻燔祭贖罪(一5)。從這些特徵來看,約伯當屬主前二千年間的人。這還可從另外兩方面得到佐證:1,示巴人的侵襲(一15);2,迦勒底人的擄掠(一17)。這兩個都是主前2000至1000年間的近東遊牧民族。我們因此可以說,約伯當為以色列亞伯拉罕列祖時代的人物。 現在要找出的是,約伯的事蹟究竟經過多久才傳到作者,由他把傳統口述的故事,參考文字資料,寫成這本舊約經典。 許多學者認為本書為所羅門所寫,因為所羅門王時代為舊約智慧文學鼎盛之期,寫于所羅門王時代的《詩篇》88、89兩篇,其內容與本書所記的約伯立場極為相似。但也有少數學者把時間推後到猶大人被擄甚至被擄以後複國的時期。他們認為《約伯記》和《以西結書》記《耶利米書》這兩本先知書有若干觀念相似處,故寫作時期應遲於此二書。最激烈的主張,把寫作時間推到主前二世紀。可是死海發現的古卷中有《約伯記》的希伯來文抄本;而《約伯記》的《他爾根譯本》的發現,更完全推翻此說。因為《他爾根譯本》為希伯來文舊約最早的亞蘭文意譯本,成書於猶大人被擄回國時期(主前五世紀)。 希伯來文在猶大人回國後受亞蘭語影響甚大,本書文句中常夾有亞蘭字,也是本書寫於猶太人被擄回國後的一個證據。 三、 本事 全書最初兩章用散文寫作,記約伯其人正直敬畏神,家道富裕,財產難數。然後記述天上景象,專喜尋瑕詆隙的撒但在眾天使中出現,神問他能否找到約伯的瑕疵。撒但說約伯為人之所以正直敬神,其動機至為自私,無非圖討神喜悅。但神深信約伯,答應撒但盡毀其所有。約伯的兒女和財產,轉眼之間全失,悲痛逾恒,但絲毫未減對神的信靠。 天上的景象再現,神責備撒但,因事實證明他對約伯的攻擊全屬譭謗。撒但作出更惡毒的指摘,說約伯自私到了一種程度,只要不傷及自己,毫不在乎他人的死活。神答應撒但進一步試煉約伯,使他全身生出痛苦難忍的毒瘡,但一樣不能叫約伯犯罪。這時有他的三個朋友遠道來訪,陪伴安慰他,大家相對無言七日七夜。 三1~四十二6為本書的詩歌部分,由約伯先說話,為自己的不幸哀慟(3章)。接上是三個回合的談話記錄(4~27章)。前兩回合(4~14,15~21章)由約伯的三友輪流發言,一個人說完,約伯跟著回答。第三回合(22~27章),只有二友發言,約伯分別回應,然後繼之以自白(27章)。 約伯三友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輪流依此順序說話,很可能以年齡為序。約伯的回答不只針對剛說完話的友人,也常常把另外兩位已經說過的話提出來討論。三位友人的論點綜合起來,不外都是傳統的道理,指出人生的福樂系于一己的德行,禍福無不自己求來。約伯的苦難乃因果報應。三組對話議論約伯之非,一組比一組深入。三人中,以利法的話如和風細雨,瑣法則有若急浪狂潮,發言極其尖銳。比勒達立場比較保守,帶有中年人的穩健。 約伯的立場是:他所受到的極大難比的痛苦並不是因為他犯了極大難恕的罪;他象三友一樣,相信苦痛為神的刑罰,也相信神賞善罰惡,而且希望世間真能做到公平。但他的際遇適得其反,因善而受罰。在對話中,三友屢責他說話激烈不當,而約伯對這些責備不斷申辯。在約伯心中似乎神先後判若兩人,他所熟悉的照顧正直人的神,現在成了不辨是非、橫施痛苦的神。他不只一次向他熟悉的神呼求主持公道,以抗此不講是非的神。 三回合對話過後,繼以第28章絢麗無比的智慧之篇,敘述智慧的奧妙與根源。接著是約伯的獨白,請求神回答他的詢問(29~31章)。 然後出現了一位年輕人以利戶。書中未說明他何以在此時露面,他發表了四篇議論,約伯都未回答(32~37章)。在他的談話中,不時提到約伯與三友討論過的事,辯論過的觀點。言談中對約伯和他的三友頗多責難。 神這才從旋風中先後二次回答約伯(三十八1~四十2;四十6~四十一34),中間插有約伯謙卑順服的回答(四十3~5),和神第二次說話完畢後,約伯接上而作的認罪自責(四十二1~6)。神第一次的回答,內容光華四射,迸發超越智慧,但沒有對約伯和他三友的詢問提出解答,既未解釋約伯何以受苦,也沒為世人的責難自辯。祂叫約伯注意充滿宇宙間無數奇妙難解的現象。第二次的回答以大半篇幅繼39章講禽獸奇妙生態之後,描述河馬與鱷魚。重點在指出人應認識神的安排和設計何等奧妙難測。懂得這便是受苦問題的解答。約伯謙卑接受了神的說明,默然無語。 最後是用散文體裁寫的結局(四十二7~17)。神責備約伯三友,並要約伯為他們禱告,但未提以利戶。神接納了他的祈禱,約伯也從苦境轉回。神加倍賜他財富,重建幸福家庭。他最後得到了為人正直的獎賞。 四、 本書信息 本書主要在說明人受苦並不全由於神對人的不悅。約伯的三友堅持受苦為罪的結果,約伯力證其非。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民族的福與禍乃神對其行為的賞與罰(申三十11~19)。這個原則到《約伯記》作者的時代,已從一國一族應用到個人的身上,成為約伯三友對人生苦樂的基本觀念;可是這並不代表舊約對苦難的全部看法。先知耶利米雖然說:“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三十一30),但也象古往今來的人一樣發問:“惡人的前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人生變化萬千,似乎不是一條原則能完全概括!苦難來臨確有並非自作自受的。新約裡說:“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但也告訴信徒,“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賞善罰惡的道理並不能解釋世間一切受苦的經驗。 本書藉約伯三友的談論,淋漓盡致發揮了咎由自取,福有攸歸的傳統信念;然後從約伯的回答中,提出一個新的聲音:這個原則雖然對,有果必有因,任何不幸的遭遇裡頭總可以找到人的過失、人的錯誤和人的罪的因素。任何災難發生的原因,其中總有人的過錯。可是把這一切因素和原因都放進去,仍舊不能解釋何以正直敬畏神的人所得到的反而是苦難、是刑罰。 本書無意為苦難的問題提供解釋。以利戶的獨白雖為苦難說出了若干因由:正直的人所以受苦,是為他無意中犯的罪付出的代價,並且防止他犯更大的罪,阻止他的驕傲(32~37章)。以利戶的答案仍在有罪才有苦難的討論中兜圈子,並不能解釋義人約伯何以受苦。 本書雖在開頭已點出了約伯受苦乃撒但所害,但那是發生在天上的事,約伯和他的三友靠人的經驗和智慧,畢竟推究不出;神也沒有在回答中透露。要是神說出來,本書只解答了約伯一人的問題,對千萬不明白自己何以會受苦的人,便價值不大。本書的目的因此不在為無辜受苦或為人間的苦難提出解答,也無意為神的公義辯解。作者要人明白,任何為神辯解的努力,都是把自己看得高過神,是一種狂傲。 本書要傳達的是比這些更深入且基本得多的信息。 對受苦的人來說,神學的討論空泛而不著邊際,他們需要的是心靈與神的接觸。本書用詩歌形像的手法,寫出了人靈性深刻的呼喊:神為何遠離人?約伯的朋友認為是因為他犯了罪。約伯明知自己無辜,但不能不相信受苦確與神的離棄有關,只是不明白神何以這樣對待他。他不斷懇求恢復與神的親密來往。他感到孤獨,因他已被排除在神的看顧之外。他迫切需要心靈的溫暖與安慰,他的朋友貧乏且空泛的論辯,對他一點益處也沒有。 約伯明白自己是無辜受苦,但不知道這種苦難對他的價值,要到最後關頭才明白:受苦的人若是無辜,神怎會離棄他?“眼目清潔不看奸惡”的神,對凡誠心求告祂的人必與他相近,聽他的呼求,保護一切愛祂的人;而“正直人必住在神面前”(詩140,145篇)。受苦所包含的深刻卓絕意義,要用心靈去體會才能得到。 神在旋風中向約伯說話,沒有解答他何以受苦,也沒有和他爭辯;只提醒約伯宇宙中有的是他不能瞭解的奧秘,苦難正是這萬千奧秘裡的一種。祂要約伯清楚知道的一個最重要的信息是:在苦難中有神與他同在。信靠祂的雖陷在暴風雨裡,為黑暗所圍繞,一點光也見不到,但神在暴風雨與黑暗中看顧他。苦難不能將他和神隔開。神來到他身邊,不是和他爭辯,而是向他證明:人最需要神的時刻,神必與他在一起,給人力量,能以無比勇氣去面對。患難來時抗得住,而且能夠勝利克服,甚至可以把苦難化成榮耀的皇冠。 本書詩歌部分的結語才是作者要我們攀登的極峰:“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十二5~6)。他不是為帶給他苦難的任何過犯懊悔,因為本書開頭已說明,他正直且敬畏神,又遠離惡事。他所懊悔的是他不應在與友人爭辯和自白中說出何等愚昧無知的言語。 約伯若等到神加倍祝福他之後才找到神,本書的價值會大大減色。《約伯記》所以具永恆價值,是因為約伯在他受苦的頂峰找到神,並在苦難裡頭得到安慰和喜樂。神因此比過去任何時刻對約伯更寶貴,更為不可少。他過去所接觸、所“風聞”的神,現在才成為真實。人雖然不知道何以受苦,苦難本身能成為一種福分,凡是行為正直、敬畏神而又心靈謙卑的人,無論境遇順逆,都有神與他同在,得享富實的人生(參賽五十七15)。 保羅象約伯一樣深受肉體的痛苦,曾為那一根刺哀求主為他移去。也象約伯有了主與他同在的甜蜜體驗,所以他能說:“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9)。 對古往今來一切受苦的人,本書的教訓是:與其浪費時間追求知識上的滿足,探索只有神才知道的受苦的奧秘,何如致力親近天父,得到心靈裡的甘甜和富足。人的智慧不能瞭解的事,應憑信心去接受;這樣,雖在苦難中也可象保羅一樣歡歌(徒十六25)。保羅所以能歡歌,因為知道在這場人生的奮鬥中,他並不孤單,受苦正是神與他同在的證明(羅八18;西一24)。 五、 撒但——人的對頭 本書所記的撒但,為與天使同列但專揭人弱點短處的靈。《撒加利亞書》描寫他站在人的右邊,在神面前與人作對。撒但可以不用證據隨意誣陷人;又激動人心行惡(代上二十一1)。 因此在人與神的和諧關係中,撒但隨時準備介入。他無時不想打亂宇宙的秩序,和人神間的和睦關係。他長於引誘,騙人懷疑神,偏離正路(創3章;太四1);他擅於捏造罪狀,在神面前控告人,讓神疏遠人(1~2章;亞三1;啟十二9)。信徒的正直與敬虔因此不斷受到考驗。本書描寫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破壞的工作異常忙碌。這是一場永無休止的戰鬥。 六、 本書體裁 前面說過,本書絕大部分用詩歌的體裁寫出,希伯來詩重對偶和思想韻律,但不重音律,藉重複的話來表達同一個意思。第二句與第一句對比;或用第二句來加強第一句,使意思更為明朗。對偶也用相反的兩句來構成,第一行的思想藉相似或相反在第二行裡得到共鳴。(例如“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五6,相似的對偶);“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二十八28,相反的對偶)。)這種偶句有二行體、三行體、六行體,甚至多至八行體,詩因而有了變化。不過本書文字的出色,讀原文才能欣賞。當年翻譯為中文時,譯者在對仗與聲韻方面所下功夫極深,讀來仍可見到原文的光澤。歷代文學家對本書在文學上的價值也多讚揚。 七、 生命的難題和神的救贖 本書提出了不少涉及人生的根本問題:1,人為什麼要來到世上(三3;十18)?2,人為什麼要敬畏神(一9)?3,人在神面前能成為義嗎?(九2)?4,人能測透神的奧秘嗎(十一7)?5,人能使神得益嗎(二十二2)?6,人若正直能叫神喜悅嗎(二十二3)?7,人若死了能再活嗎?(十四14)。 最後一個問題可說是人內心最深切的盼望,也是人活著能有盼望的基礎,樹木斫斷尚可再生,人死了神當然也能叫他再活(十四7),因為神造樹也造人。不過人可以復活的盼望直到有了基督的復活才得到肯定,也因著祂的復活,人的復活才成為事實(林前十五20)。到神所定的日期,約伯會象一切信靠神的人一樣,得到一個新的身體(十四15;參帖前四16~17)。約伯還不明白神後來在新約才完全啟示的救贖計畫,但他已能見到幾許,並且非常接近,只是不知道在神的計畫中,為了達到除罪的目的,必須有一位元既是神又是無罪的人獻上作贖罪祭,以替代罪人受死的刑罰,完成神公義的要求。 神聖潔且公義,不能容忍罪,要求人完全的歸屬(創二十二12),只有基督耶穌才承擔得住神的忿怒,也只有祂能藉著自己的死而救贖世人脫罪,成為全人類的救主。――《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記簡介】 寫作背景 本書書名取自主角約伯,作者則不詳。 由於書中沒有提到任何國家歷史或世界大事,也沒有論及以色列民族制度的資料,所以學者對本書的寫作日期頗多推測。某些學者認為本書是以色列民族的早期作品;故事的發生遠在列祖時代
(見1:5注),初稿可能是在那時候完成,至於最終完成階段則可能是在所羅門時代,因書中體裁接近當時盛行之智慧文學。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學者以本書為猶太人被擄後的作品。 主題特色 雖然有關受苦的爭論占了本書大部分的篇幅,但從神向約伯顯現、答覆他的疑問與約伯的回應看來,本書的宗旨乃是道出:人在苦難中,任何理性上對苦難來由的解釋實在不能安慰受苦者,惟有與神面對面相交,人才能尋得平安滿足,可以不為苦痛所困。換句話說,本書的重點不在神學問題的討論,而是強調信仰的體驗。 本書的體裁有其獨特之處:序(1-2)與跋(42:7-17)為散文
, 其餘皆為詩體。全書結構有若干對稱地方,如神與撒但有兩次對話,撒但兩次攻擊約伯,耶和華與約伯兩次對話。 本書所用的希伯來字彙非常豐富,其中許多鮮見於其他聖經書卷。書中也採用了亞拉伯和亞蘭文字彙,有部分是補充希伯來文的缺乏,而部分則為同義字。風格方面,本書變化多端:有獨白、對話、祈禱、頌贊 ...... 等,氣勢磅 、且簡潔文雅。 雖然本書有若干艱深晦澀地方,並偶有殘缺經節,但仍不失其優美,文學水準極高。――《串珠聖經註釋》 【本書的背景】「烏斯地」(伯一1),有認為系在巴勒斯坦與亞拉伯兩地之交界地帶,由北展至以東地(Edom),向東展至幼發拉底河,又沿沙漠旅行隊所經之公路,即與巴比倫至埃及的公路平行。據遺傳說:烏斯地的約伯本家是在加利利海的東區,叫做「浩蘭」(Hauran)。這地土壤肥沃,五穀豐登,過去以人口稠密而著名,但現在祗有三百個城邑的廢墟,點綴其間而已。約伯其人 【本書作者】本書書名取自主角約伯,作者則不詳。由於書中沒有提到任何國家歷史或世界大事,也沒有論及以色列民族制度的資料,所以學者對本書的寫作日期頗多推測。某些學者認為本書是以色列民族的早期作品;故事的發生遠在列祖時代(見一5注),初稿可能是在那時候完成,至於最終完成階段則可能是在所羅門時代,因書中體裁接近當時盛行之智慧文學。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學者以本書為猶太人被擄後的作品。 【本書主題】本書對於人類受苦問題,用絕妙的詩詞作哲理的探討。從古以來,人類都因這問題而感困擾;為什麼人生會有許多不公道的事?善良的神為什麼要造這樣一個世界,充滿痛苦;而許多痛苦偏臨到不該受的人身上。老實說,到今天我們對於這問題的瞭解,並未比約伯的時期懂得更多。我們出世,光身的來到世界,睜開眼睛,環顧四圍,就會發出一個極大的問號:「究竟這是甚麼意思呢?」當年齡與閱歷俱增,看到世界不公道的事愈多,這個問號也就越發加大了。究竟慈愛的神,為什麼要造這樣的一個世界呢?不過我們對於這問題的瞭解,雖未必比約伯的人清楚;但我們更有理由,信從天命,安於患難。因為神自己臨凡,與我們一同受苦,衪不是造了這個充滿痛苦的世界,就袖手旁觀,任憑人類去忍受,死活不管。從耶穌的故事我們知道衪是世上最完全的義人,但也是一個受苦最多的人。由衪來證明神與世界一同受苦。我們現在雖然不明白;但不難相信,此中一切,總有神的美意。 【重要資料】
【重要主題 】
――《靈修版聖經註釋》
約伯其人七十士譯本在附注裡,依據古時傳說,以為約伯即系以東地第二個王約巴(創卅六33)。本書所提之人名與地名(參下第二章註釋)似乎其背景與以掃的後裔有關。如這個假定是對的,浩蘭(Hauran)也真是約伯的住處;那末以東族初期的王,從以東人的高崖絕壁的本鄉,有時向北遷至更肥沃的浩蘭平原寄居了。無論如何,本書具有濃厚的上古時代的氣氛,人物似為亞伯拉罕早期的後裔,地點則沿亞拉伯之北境,時代約與以色列人旅居埃及時相同。──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古猶太人傳說,認為摩西系本書之作者。摩西曾住於以東地毗鄰之米甸曠野,他很可能由約伯至近的後人,聽到約伯的故事;或者約伯當時還活著,摩西可以從他本人聽到他的故事,約伯可能將他家族的一份案卷,送給摩西作參考。約伯既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摩西就會很自然地認約伯是在神圈子裡的人。 ──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雖然有關受苦的爭論占了本書大部份的篇幅,但從神向約伯顯現、答覆他的疑問與約伯的回應看來,本書的宗旨乃是道出:人在苦難中,任何理性上對苦難來由的解釋實在不能安慰受苦者,惟有與神面對面相交,人才能尋得平安滿足可以不為苦痛所困。換句話說,本書的重點不在神學問題的討論,而是強調信仰的體驗。──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 伯 記 簡 介】 壹、書名 本書取名自主角約伯,《七十士譯本》及拉丁文《武加大譯本》都採用這名,中英譯本也依這傳統稱本書為“約伯記”。 貳、作者與日期 作者:不詳。寫作日期:不詳。 叁、內容剖析 一、義人為何受苦? 很多人認為本書的主題是“義人為何受苦?”但細讀全書後,或許會發現這主題不是最貼切的,因為: 1. 作者開始時(1~2章)已清楚交代,約伯受苦是因撒但攻擊,跟約伯的罪沒關係。其實,撒但是要藉約伯受苦一事,試驗 神的智慧。約伯記若是解釋“義人為何受苦?”,在第二章末就應結束。 2. 本書結束時(38~41章), 神在旋風中向約伯顯現,完全沒有解答“義人受苦”的原因,更沒有提及他受苦一事。最後,他仍不知道他為何會受苦。 3. 緊接約伯和三友的辯論(4~27章),是一篇智慧詩(28章),主題為“尋找智慧”(28:12、20),也是完全沒討論義人受苦的問題。 二、 神的智慧和人的智慧 今天學者開始從智慧( 神的智慧和人的智慧)的角度研讀本書,因為: 1. 本書的體裁屬於智慧文學,作者更把約伯塑造為智者的完美典範。 2. 學者指出第二十八章的智慧詩不但是全書的中樞,更是解釋全書的鑰匙。該詩強調智慧的兩方面: (1)人沒有智慧── 這詩指出智慧不是屬於人的,而是屬於 神的(28:13、21~23)。因此這主張否定了約伯和三友的看法(4~27章),因為他們是倚靠人的推論。他們要明白義人(如約伯)為何會受苦,必然找不著答案。 (2) 神的智慧和人的經歷同是奧祕,所以人需要憑信心來過活──這首詩的大前提是智慧只能在 神那裡找到(28:23~27),從人那裡是沒法找到的(28:1~22)。因此,“義人為何受苦”這問題是人不能明白的,因為他們缺乏 神獨有的智慧。所以,這詩無形中警告那些企圖解答這問題的人,叫他們知道自己必然找不著答案。 因此,本書可視為一場論爭,主題是“ 神的智慧和人的智慧”;而不是一篇學術論文,主題為“義人為何受苦?”。約伯和三友的辯論表面上是關於受苦(4~27章)。三友認為約伯受苦是因為他犯罪(4:7~11,8:4,11:5~6,22:4~11),所以一味勸他悔改(11:13~20,22:21~30)。約伯則認為自己沒犯罪(6:24,9:21,10:7,13:18~19,16:17,23:11~12)。但仔細分析,就會越來越清楚發現這些討論背後的主題,其實是誰真正有智慧(11:12,12:1~3、12,13:12,15:1~13)。“受苦”這主題只是陪襯,約伯和三友其實是辯論誰更有智慧。所以,緊接他們的辯論,就是一篇智慧詩(28章)。作者直接指出,人縱使有技術和非常的研究本領,仍無法尋到智慧(28:1~12);人縱使財富無邊,仍買不到智慧(28:13~22)。換言之,智慧只在 神那裡找到(28:23~28,參12:13)。跟著的以利戶再複述這點: 神大有智慧(36:5、24~33,37:1~22);他仿似 神的先鋒,預備 神稍後顯現(38~41章)。最後, 神向約伯顯現,但沒回答約伯的問題,反而向他發出連串問題,使約伯不得不承認自己一無所知(42:3)。 問題最後的答案是:唯獨 神才有智慧。在這位至高無上、全能全知的 神面前,約伯在塵土和灰燼中懊悔(42:6)。他即使仍然不明白為何受苦,但已心滿意足。他把自己安然交託給 神,而且學會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邪惡就是聰明(28:28)。 肆、與新約的關係 一、人常常自以為有智慧,以致輕視 神的智慧。這情況不是舊約時代獨有,新約時代也是司空見慣;以哥林多教會為例,他們口才、知識豐富,恩賜一無所缺,但他們以人的智慧為榮,以人誇口,分黨分派,不明白 神的智慧(參林前1:5~31)。 二、本書指出敬畏 神就是智慧,敬畏 神的表現是遠離邪惡,保羅也提醒信徒,敬畏 神是要除去身體一切污穢(林後7:1)。 三、雅各引用約伯作為受苦忍耐的榜樣(雅5:11)。 ──《約伯記聖經新譯本》 《約伯記》背景 《約伯記》的希伯來名是「約伯 אִיּוֹב /
Iyyôbh」,記敘了約伯受苦的經歷,但所啟示的真理遠比苦難深刻得多。本書屬於智慧文學(《箴言》、《約伯記》、《傳道書》),可能是聖經中最古老的一卷書,風格與摩西五經相近,猶太傳統認為是摩西所寫。雖然並不能確定作者和成書年代,但內證卻表明,故事背景是從亞伯拉罕到摩西之前的族長時代,比如:父親作家庭的祭司(一5),財富以牲畜計算(一3;四十二12),人的壽命很長(四十二16),使用銀塊和金環(四十二11),經常使用「全能者」來稱呼神(五17),但卻沒有提到出埃及、西奈之約和律法。 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約伯記》是《詩歌》的最後一卷,位於《箴言》之後。《塔納赫》的名字Tanakh由三個單詞的開頭字母組成,代表以下三部分、24卷書: 《妥拉》(Torah / תורה):意思是「指導、教導」,共5卷。順序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 《先知書》(Navim / 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現代順序是:早期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後期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先知書)。 《聖卷》(Ketuvim / 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現代順序是:詩歌(詩篇、箴言、約伯記),五小卷(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由於《約伯記》太古老了,所以比其他舊約聖經有更多的艱深晦澀、難以理解之處。但這些不確定性,卻讓我們更加尊重聖經的真實性;因為幾千年來,文士們寧可虔敬、準確地抄錄那些暗昧難明的經文,也不願通過修改而使它變為明晰。一些膚淺的批判學者遇到疑難經文時,不肯承認自己的有限,反而輕率地斷定經文有錯,然後大膽地猜測改寫。這種傲慢自大的態度,其實是打著「學術」的名義反科學,結果不斷地被考古發現所推翻。今天的研究成果,已經使我們越來越瞭解《約伯記》中稀有字的意義、文法的構造、文學的類型,以及當時的文化與社會背景。 《約伯記》雖然是在三千多年前寫成的,但那些輝煌壯麗、氣勢磅礴的語句,卻足以和荷馬、莎士比亞最偉大的作品媲美;雖然大部分是詩歌(三1-四十二6),但幾乎包括了舊約的每一種文學類型,堪稱希伯來文學的最高成就;雖然是在談論苦難,但卻沒有停留在膚淺的解釋上,而是時時峰迴路轉、處處高潮迭起,令人歎為觀止。雖然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都有不少談論苦難的智慧文學,但在深刻程度、涉及範圍、衝擊力量和文學技巧上,之前沒有一本書堪與比擬,之後也沒有一本書能出其右,任何比較只會使《約伯記》顯得更加鶴立雞群。因此,英國桂冠詩人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稱本書為「古今最佳詩篇 The
greatest poem of ancient and modern times」。法國文學家雨果(Victor
Marie Hugo)則說:「約伯記是人類心靈中所產生出來最偉大的傑作。The book of Job
is perhaps the Greatest Masterpiece of the Human Mind.」。在舊約聖經中,可能沒有一卷書比《約伯記》對西方文壇的影響力更大。在但丁的《神曲》、彌爾頓的《失樂園》、歌德的《浮士德》、雨果的《悲慘世界》和莎士比亞的《李爾王》裡,都能找到約伯的痕跡。 善惡有報、因果有律,這是約伯和三位朋友對於人生苦樂的基本觀念。人們觀察到:萬事萬物有「果」是因為有「因」,有「因」就必然有「果」,而「果」又成為新的「因」。宇宙是一個巨大的因果鏈(enormous causal chain),並沒有真正的隨機性或不確定性;舊的狀態產生新的狀態,任何狀態都是之前狀態累積的結果,一切都在因果變化之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事物。而為了解釋道德責任,人們又把善惡報應加在因果關係之上,甚至用這個假設來循環論證:「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因果關係(causality)是人類思考得最久的一個哲學問題,雖然因果律已經成為許多人判斷公平、合理的依據,但生活經驗又告訴我們,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因此,釋迦牟尼(主前6-5世紀)和亞裡斯多德(主前384-322年)在兩千多年前就開始探討因果和報應,但一直到今天還在困擾著現代的哲學家和物理學家們: 決定論(Determinism)認為,宇宙完全由因果律支配,一切「果」都由先前的「因」導致,根據現在的「因」也可以預測未來的「果」。決定論從18世紀起基本統治了科學界(如牛頓、愛因斯坦、拉普拉斯妖 Laplace’s demon理論),但是,人的道德責任卻因此失去了意義。既然所有的因果關係都是確定的,該發生的總會發生,我們就不必稱讚好人,也不必指責壞人,因為他們的決定和行動只是因為不可改變的「因」,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覺。為了解決這個難題,哲學家們有三種主要回應: 1.自由論(Metaphysical Libertarianism)認為,人有自由意志,並把人分為非物理和物理兩個部分,非物理的部分被排除在自然的因果鏈之外,而物理的部分則與自然界保持一致(如勒內·笛卡爾、喬治·貝克萊、伊曼努爾·康得、湯瑪斯·裡德、Robert Kane)。例如:笛卡爾(René Descartes,1596-1650年)的心物二元論(Mind-body
dualism)認為,意識是自由的,但物質則遵循決定論。 2.相容論(Compatibilism)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但決定論與道德責任可以共存(如大衛·休謨、湯瑪斯·霍布斯、Harry Frankfurt、Peter
Strawson)。例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把自由定義為「沒有受到外界阻礙的狀態」,因此,即使人的能力和意向受到因果律的限制,但只要他的決定沒有受到外界的阻礙,仍然負有道德責任。 3.強決定論(Hard determinism)則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所以也沒有道德責任;除非人可以自由選擇,否則就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Galen Strawson)。 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年)對傳統的因果律產生了質疑,認為人只能觀察到某些事物總是彼此有聯繫,但並不能看透這些聯繫之後的原因。因此,人所認為的因果關係,只是人的「聯想」,並不是真正的客觀規律,因為有限的人永遠都無法確定自己所獲得的就是真理。而離開因果、談何報應,人所猜想的報應律也需要被重新審視。而康得(Immanuel Kant,1724-1804年)對休謨的回應是:在現象世界之外,存在著人類無法認識的「自在之物」(Thing-in-itself),它是現象世界的基礎。人的知識受到時空的限制,認識的只是現象世界,並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因此,我們可以談論現象世界的因果關係,但因果律只適用於現象世界,並不涉及「自在之物」。康得認為,人類的科學探索可以把客觀規律轉化為知識,但這種知識只能被證偽,不能被證為正確。因為「自在之物」是不可認知的,人類可以建造通天之塔,但終點卻永遠都無法抵達。 傳統的因果律認為有「果」必有「因」,物質並沒有自由意志,某一時刻的狀態只能由先前的狀態決定。現代量子力學實驗所提出的「自由意志定理」(The free will theorem of John H. Conway and
Simon B. Kochen,2006年發表)卻發現,如果實驗者有選擇的自由,那麼粒子現在的狀態就不是由過去的狀態決定的。也就是說:如果人有自由意志,那麼基本粒子也是自由的;反過來說,如果基本粒子沒有自由,那麼人也不存在自由意志。這就顛覆了二元論,非決定論(Indeterminism)重新抬頭。 傳統的因果律認為有「因」才有「果」,過去決定現在、現在決定未來,時間之箭(Arrow of time)永遠向前。但現代量子力學的惠勒延遲選擇實驗(Wheeler’s delayed-choice
experiment,1979年提出,90年代初被驗證)卻發現,現在的測量可以決定光子在過去所走的路徑。換句話說,現在的行為似乎可以改變歷史,「果」可以沒有「因」,「無」可以生「有」。這個事實提示我們,過去並沒有過去,未來也不是還沒存在,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我們必須從全新的時間跨度來思考因果關係。 然而,《約伯記》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經深刻地回答了哲學家和物理學家們百思不得其解的這些問題。神就是那「自在之物」,自有永有的神不需要有「因」,反而是萬物之「因」,所以祂超越時空,在一切因果關係之上。因果關係並不局限在時空之中,過去不會消失、未來早已預定,並將延續到永恆(弗一4-12)。人連受造之物都不可能完全認識(三十八3-6),更不可能認識神(三十八2)。但這位「自在之物」是有位格的神,祂樂意向人啟示自己(三十八1);人只有認識神(四十二6)、得著神的生命(約十七3),才能超越因果律,得著真正的自由。 因此,人的「生死禍福」(申三十19)在於自己在神面前的揀選,但因果報應並不是解釋一切苦難的簡單公式。先知耶利米雖然說:「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三十一30),但也與神爭辯:「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使徒保羅雖然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但使徒彼得也告訴我們:「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神賞善罰惡的原則並不局限於今生有限的時間尺度,我們要從永恆的角度,才能看到「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而在因果律之上,還有生命律,「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在報應律之上,還有恩典律:「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 本書故事的背景可能在主前21-16世紀的族長時代,中國正處於夏朝到商朝時期。雖然那才是人類文明的曙光乍現的時候,但約伯卻已經從各種角度深刻思考了人類的終極問題。本書雖然通篇都在談論「為什麼義人會受苦」,但主題卻不是苦難神學,因為神並沒有直接解釋苦難;雖然通篇都涉及報應的原則,但卻不是尋求一個合理的「神義論 Theodicy」,因為神始終都沒向約伯透露天上的事。如果本書的目的只是為瞭解釋義人受苦,建立一個屬靈爭戰、勝過苦難和信心忍耐(雅五11;結十四17)的榜樣,前兩章就足夠了,最多再加最後一章的大團圓。但神卻讓約伯在黑暗之中經歷了漫長的痛苦摸索,把忍耐的約伯變成了焦躁的約伯,被朋友「聯絡言語攻擊」(十六4),反復破碎對付,抽絲剝繭地揭開他真實的屬靈光景,直到他接受神的拆毀和破碎,承認「我厭惡自己」(四十二6),最後才能進入「主給他的結局」(雅五1)。實際上,本書整體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對稱結構,中間那篇約伯的獨白,揭示出神所要對付的真正目標,乃是隱藏在約伯內心深處的那個「我」(二十九1-三十一40)。 · A. 神給約伯的福氣(一1-5); · B. 神與撒但的兩次對話(一6-二13); · C. 約伯與三友辯論(三1-二十八28); · D. 約伯的獨白(二十九1-三十一40); · C1. 以利戶的講論(三十二1-三十七24); · B1. 神與約伯的兩次對話(三十八1-四十二6); · A1. 神給約伯的結局(四十二7-17)。 「約伯」這個名字的意思可能是「被恨惡的」,這個書名合宜地道出了本書的主題:神最恨惡的是人的「我」,也就是肉體。祂允許義人受苦,正是要「借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三十六15),把一個不「明白在何事上有錯」(六24」的約伯,拆毀到「厭惡自己」的地步。在神的眼中,罪人不是犯過罪的人,而是會犯罪的人。人靠著自己,最多只能暫時不犯罪,卻不能永遠不犯罪;即使一萬年犯一次罪,一億年也有一萬次罪,在永恆裡就有無數次罪。神的創造和救贖所要得著的,不是沒有犯罪的舊人,而是不會犯罪的新人。一個一生行善、沒有犯罪的人,還不能承受永生(約三5);只有一個不會犯罪的人,才適合活在永恆裡。因此,雖然約伯沒有犯過罪,但神仍然要把他帶到「厭惡自己」的地步,不再欣賞裡面那個早晚會犯罪的「我」,然後才能「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三十六16),不再風聞有神、而是親眼看見神(四十二5)。正如加爾文所說的:「沒有對自己的認識,就沒有對神的認識;沒有對神的認識,就沒有對自己的認識」。 神稱讚約伯:「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8),實在沒人有資格代替神來論斷約伯。他與神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始終相信神是一切的源頭,即使在無法忍受的時候,也是帶著悲憤和焦躁直接來到神面前,他的信心和忍耐是歷代信徒的榜樣(結十四14、20;雅五11)。但是,神卻不滿足於得著這樣一位堅韌的義人,而是使用各種工具,一定要挖出隱藏在深處的肉體。約伯三個朋友在辯論中所說的話,大部分都很屬靈、很正確,但神卻不滿足於一些不能幫助人、不能滋潤生命的「正確的廢話」和「屬靈的空話」。神讓我們站在天上的視角,透過這些屬靈舞臺上的角色來認識自己:我們常常像那位約伯一樣「自以為義」(六24;十三18;二十七6;三十二2),裡面卻隱藏著生命中的死角;也常常像那些朋友一樣「屬靈正確」,說出來的話卻是「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2)。 無論是約伯的「完全正直」,還是他所承受的痛苦,只能被一個人超越;無論是約伯的疑惑,還是三位朋友的誤解,只能由一個人來回答,那就是耶穌基督。祂完全無罪,卻承受了人類最大的痛苦,「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祂成為我們的「中保」(提前二5),天天背負我們的重擔,讓我們在受苦中仍有足夠的恩典和安慰;而在「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的福音裡,約伯和我們所有人的問題,都得到了最完美的回答: 1.「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真正的敬虔,並不是因為因果律和報應律,而是因著生命律和恩典律。撒但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一9),暗示利益乃是敬畏之「因」,福氣乃是敬畏之「果」。但在神的旨意裡,生命律超越了因果律,先有生命、後有敬畏,生命才是善行之「因」,善行乃是生命之「果」,「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太七17);恩典律也超越了報應律,神「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反而用恩典「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2.這生命是神兒子的生命(約壹五12),所以會被神所吸引、渴望與神相交(約壹一2-3),無條件地愛祂、敬畏祂。這生命是神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1),所以「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超越因果,「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壹五18)。 3.我們都是神「所做成,所造作的」(賽四十三7)。《約伯記》啟示我們,神把各種工作做在義人的身上,最終是要讓人「厭惡自己」,轉而接受祂兒子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真正「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因為神的救贖計畫,不是要在地上得著一些義人,而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人的裡面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才能在永恆裡始終「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記背景】 一、時間: (一)約伯記中沒有論及以色列的宗教文化制度,所以很可能約伯是在摩西之前。並且 創 12~50 中描述列祖的生活與態度和約伯記的記載很像,因此許多人相信約伯是在列祖時期的人物。 (二)傳統認為約伯記也是摩西的著作,當然有人認為這是後期的作品。但以西結書提到約伯,西元前180年的便西拉智訓更直接提到約伯記,因此約伯記絕對不可能比西元前180年更晚。不過確定的著作日期相當難以決定。 (三)死海古卷的第四穴有約伯記的片斷,第十一穴有約伯記的亞蘭文意譯本(他爾根譯本),年代大約是西元前200年(原著一定早於這個年代),譯文與希伯來原文相當近似。 (四)約伯的年代應該是在西元前兩千年的列祖時代,但一開始約伯記可能以口傳或雛型記錄的方式存在,真正成書的時間應該在比較晚期,亞蘭文已經影響以色列人的時代了。 二、作者: (一)有許多人爭論約伯是否是一個歷史上的人,不過以西結書將約伯、但以理和挪亞相提並論 結 14:20 ,顯出以西結認為約伯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 雅 5:11 也顯示出雅各認為約伯是實存的人。 (二)西元前2000-1800年的馬里列王表中就出現過「約伯」這個名字,西元前1400年的亞馬拿時期也出現過這個名字。 (三)作者不明,有許多人有不同的推測,不過都沒有明確的證據。作者希伯來文造詣深厚,熟悉外地(尤其是以東地)的地理,因此可能來自希伯來的上流階層。 三、信息: (一)本書討論義人受苦的問題,也討論神的公義與神的屬性。 (二)強調耶和華是造物者,也是普世的主。 (三)約伯記挑戰一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信仰,陳明苦難的原因不一定是「罪惡」,造物者不必然必須服膺因果律。約伯三友的信息,如今還常出現在許多正式的教導中,但約伯記的思想,卻仍不斷的提出控訴,控訴這種把複雜的人間事與造物者奧秘的存在簡化成「賞善罰惡」的因果律。 四、特點: (一)約伯記屬於舊約智慧文學的一部分,約伯記、箴言、傳道書組成舊約的 智慧文學。 (二)約伯記大部份是用詩歌的文體寫成,整個故事的序言跟最後,是用散文 的形式。 (三)歷代以來有許多人質疑過約伯記的統一性,例如有人認定「撒旦」是被 擄歸回以後形成的觀念,因此是後來加的。但是如果沒有這段幕後的記錄,如果展 開約伯的苦難呢?類似這些質疑常常都是用既有的成見套在約伯記上,並沒有任何 證據說約伯記是依賴任何其他的文件而發展出來的。整體而論,約伯記應該是具有 統一性的著作,雖然形成著作的時間可能不短。 (四)本書有許多獨特的用字,是沒有出現在其他經卷的。 (五)本書使用了許多譏諷的表達方式。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