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約伯記第一章拾穗

 

【伯一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烏斯地”。約伯住在死海東南面的地帶。耶利米哀歌四章21節把烏斯指為以東地。亞歷山大大帝屬下的一位希臘將軍多利買,在主前第三世紀也將這地帶等同於烏斯。約伯這名字的意思較難肯定。約伯可能指“回轉歸向神的人”或“受到攻擊和迫害的人”。“完全”。約伯的完全並不代表無罪。聖經指出(經驗也支持這事實)沒有人能達到神完全的標準(羅三23)。作者在這裏斷言無人能指出約伯在道德上有任何虧缺。從人類的角度看,他是無可指摘的。――《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烏斯地的所在不詳。傳統認為在約但河東岸,其地甚肥沃(14)。大多數現代聖經學者同意烏斯在今阿拉伯北部,近麥迪那綠洲(穆罕默德的墳墓所在)或舍漢窪低的阿菲拉克綠洲,因為約伯的朋友大半來自以東(11;提幔在以東),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約伯記》附錄,說約伯的家鄉位於“以土買和亞拉伯的邊界上”。以土買為以東的希臘文寫法。

         約伯一名的意義看<參考資料>“本書書名”條,從住地和一3知道他不會是希伯來人。其實,約伯的住地和名字的意思都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他的品格和德性。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完全”不是說他“沒有罪” ――《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烏斯地」:位於以東境內(參串)

          「完全正直」:不是說約伯完全沒有罪,乃指他行為純正,並不虛假。――《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讀約伯記時得到的某些信息,是書中主要人物自己所不瞭解的。本書的主人公約伯雖然沒有過錯,卻喪失了他所有的一切,在他掙扎著去理解為甚麼這些事會發生在他身上時,他並非是去尋求原委,而是要以這些事背後的答案和解釋繼續去面對自己的生活。只有這樣,他才會充分建立信心。

         我們也會像約伯一樣,面對生活中不能解答的問題。我們是像約伯那樣,無論怎麼樣都信賴神呢,還是向引誘屈服,說神不顧我們呢?

         烏斯地的位置不詳。我們僅知道烏斯有大片草地和豐富的農作物(13),它靠近沙漠(119),極易受示巴人和迦勒底人的襲擊(114~17);在耶利米書251920節中也提到烏斯這地方。許多學者認為,烏斯位於約但河東岸,離迦南即現今的以色列很近。――《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完全: 意指“無論在哪方面都純全無瑕”。然而,我們不能按照字面意思將約伯視為全然無過之人。因為,自從亞當犯罪以後,罪就進入世界,世人就不得不面對罪帶來的懲罰(512)。這句話表明:①約伯比任何人都努力過一種有信心、合乎道德的生活(69171);②強調約伯並沒有犯任何罪,三個朋友單方面定罪與責難他。 敬畏神: 意味著約伯並非單純是恪守倫理道德的人,而是誠實的信心之人。只有敬畏神的信仰才是智慧的根源(910),也是恪守倫理道德的動因。因為若沒有信仰作前提,人就行不出善來,耶穌基督那著名的登山寶訓若沒有信仰作前提,也不過是一個道德經。因此,使徒保羅也強調基於信仰的倫理生活(54;腓489) ――《聖經精讀本》

         對於一個居住在約但河谷大裂口以西的以色列人而言,河對岸的一切都是 Qedem(東方,第3),涵蓋了從南方的米甸(士六3)到北方的亞蘭曠野(創廿九1)的每一條道路。這是像埃及人辛努黑(Sinuhe)這類的政治犯遭放逐時的85避難處;庶出的兒子可以在這裏尋求他的幸福(參創廿五6)。這是文明的邊陲地帶,四圍環繞著浪漫的氣氛;有些部分是荒野地帶,盜賊會從這裏出來襲擊,並且掠奪那些比較安定的鄉下人(參士六333;七12,八10)。有時候,也輪到它被暴露在來自更遠之歹徒的突襲下,就如示巴人與迦勒底人(伯一1517)。這裏並不是曠野地帶,因為在肥沃的地方也有耕地與城鎮,至少在太平時期是如此。這裏也可以看見流浪的牧人與定居的農夫;有時候同一個人也可以擁有這兩個身分。這裏住著一個人,名叫約伯。

「東方」不能被確認為任何一個國家,因為,它涵蓋了以色列東方的整個邊緣地帶。這裏橫列著神祕的「阿瑪伍人」之地(Amaw,民廿二5,思高)、烏斯地(伯一1)、陀伯地(士十一3),以及呂田努(Retenu)86,向南方是米甸人、亞瑪力人,和以東人,較偏向東方的是摩押人與亞捫人,向北方是亞蘭人(賽十一14;民廿三7)。——《丁道爾聖經注釋》

         「烏斯地」(1)的具體位置不能確定,可能位於死海東南部的以東(哀四21)。雖然神借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帶出救恩的計畫,但這救恩一開始就是為著全人類預備的。約伯並不是以色列人,但卻「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聖靈把「挪亞、但以理、約伯」(結十四1420)作為地上義人的典型。──《聖經綜合解讀》

                  ●「烏斯地」:不確定地點在何處,有些經文把這個地區跟以東連結在一起耶 2520  421 ,有些經文將之與亞蘭連在一起創 1023 2221 

                  ●「完全正直」:徹底正直、完全誠實。

                  ●原文的時態顯示「敬畏神」與「遠離惡事」都是一種持續的狀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1 烏斯】烏斯地的確實位置不明。這個詞在近東很普遍。耶利米哀歌四21提到住烏斯地的以東民,暗示該地是在南方。然而按照耶利米書二十五20~21,烏斯地則與非利士、以東、摩押有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  約伯反覆尋求自己遭難的原委,他的目的是甚麼?】我們讀約伯記時得到的某些信息,是書中主要人物自己所不瞭解的。本書的主人公約伯雖然沒有過錯,卻喪失了他所有的一切,在他掙扎著去理解為甚麼這些事會發生在他身上時,他並非是去尋求原委,而是要以這些事背後的答案和解釋繼續去面對自己的生活。只有這樣,他才會充分建立信心。

  我們也會像約伯一樣,面對生活中不能解答的問題。我們是像約伯那樣,無論怎麼樣都信賴神呢,還是向引誘屈服,說神不顧我們呢?――《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  烏斯在甚麼地方──】烏斯地的位置不詳。我們僅知道烏斯有大片草地和豐富的農作物(【伯一3),它靠近沙漠(伯一19),極易受示巴人和迦勒底人的襲擊(伯一14~17);在耶利米書251920節中也提到烏斯這地方。許多學者認為,烏斯位於約旦河東岸,離迦南即現今的以色列很近。――《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13本書描繪了敬虔的義人約伯,在經歷苦難之後,全然順服神的主權並對來世抱有更強烈的盼望,從而信仰更加成熟。本書大致可分為五個部分(11~21331~2641~3140321~3724381~426427~17),①開端;②展開;③轉折(危機);④高潮;⑤結尾。本文屬於第一部分。作者使用遞進的手法記錄了東方的義人約伯陷入困境的場面,他不僅在瞬間失去所有財產與兒女,甚至全身還長滿了毒瘡。藉著本文所記錄的事件,我們可以思想以下幾點:①本文出現了兩次天上召開會議的場面(1621),這意味著屬靈的存在介入到約伯的生活。在本文中,撒但是離間者和控訴者(1210),與我們的中保耶穌基督形成鮮明對比(提前25);②天上會議的場景,似乎讓我們覺得神與撒但在玩一場賭博,約伯則是賭注。然而,神從不無緣無故地試驗人(221,何謂試驗?)。神對未來之事瞭若指掌,他之所以允許撒但的奸計,只是為了藉著苦難將更加深奧的屬靈洞察力賜給約伯。一言以蔽之,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828);③就當時而言,本書的主人公約伯所過的信仰生活是最優秀的,他完全敬畏神,且伸手救濟困苦不幸的人。這樣的約伯竟然陷入不幸與困境之中,這是無法理解的,因為人們一般認為“苦難是犯罪的結果”。 ――《聖經精讀本》

 

【伯一2「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七”和“三”以及“十”皆象徵完全< 緒論,聖經中數字的象徵意義>。然而,這種表達方式並不否認本書的歷史性,約伯的兒女也是歷史上的人物。在古代社會,多子多女象徵著權勢與財富。因此,本書作者在介紹約伯的昌盛尊貴時,把他的兒女列在首位;在記述約伯遭遇的苦難時,則把他兒女橫遭慘死的事件放在最後(19) ――《聖經精讀本》

          約伯擁有一個理想的家庭,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兩個數目與它們的總和全都是完全的象徵,是蒙神恩寵的一個清楚表徵。——《丁道爾聖經注釋》

         「完全正直」(2),原文是「完美的、正確的」,指約伯沒有犯過罪,品行端正、無可指摘。但是,沒犯罪不等於不會犯罪,只要是罪人,機會到了就一定會犯罪。因此,約伯並不否認自己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而是對罪非常警醒,常常為罪獻祭(5)──《聖經綜合解讀》

         「三」和「七」(23)都是完全的數字。約伯的兒女和財產的數目都有許多「三」和「七」,表示很有福氣。──《聖經綜合解讀》

                  1之前有連接詞,可能表示約伯的豐富跟他的完全正直有關。──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2~3約伯為人正直蒙福,子女眾多(參詩一二七3)。“七”是完整的數目,有七個兒子代表福氣無窮(參得四15;撒上二5)。他還有三個女兒,子女一共十個。“十”在東方也是完全的數目。他家畜的數目也是“七”和“三” ――《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一3「他的家產有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並有許多僕婢。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這人在東方中就為至大”。約伯受人尊敬,既由於他的道德和靈性品格(1),也由於他的財富(3)。――《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五百對牛」:牛以「對」計算,因為農夫犁田時通常用一對負上軛的牛只。

          「母驢」:比雄性的貴重,除可繁衍生殖之外,驢奶更可作飲料。

          「至大」:可能指其財富而言。――《串珠聖經註釋》

         他是東方人中至大的,這是與財富有關的,「首富」(現中)是此較好的譯法。他的財產是以牲畜來衡量的,其數量再一次說明瞭理想,創世記中類似的財產清單(如:創廿四35)描寫列祖們的財富,暗示約伯的生活方式與他們的類似;——《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對」來計算,「五百對牛」(3),因為農夫通常用一對牛來負軛耕田,表明當時已經有農耕文明。──《聖經綜合解讀》

         「母驢」(3)可以生小驢和供應奶,比公驢貴重,所以特別提到「母驢」。──《聖經綜合解讀》

         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東方人」(3)泛指幼發拉底河北部的亞蘭人(創二十九1)。以色列人定居迦南之後,「東方人」泛指約旦河東的民族(賽十一14;士六3)──《聖經綜合解讀》

         「成為至大」(3),意思是約伯在東方人中成為首富。──《聖經綜合解讀》

                  ●「五百對牛」:牛是以「對」計算,因為當時農夫犁田時通常是用一對牛來負軛。

                  ●「母驢」:比雄性貴重,因為除了可以生小驢之外,驢奶還可以當飲料。

                  ●「東方」:約但河以東就是所謂的「東方」。

                  ●「至大」:大概就是「首富」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3 牲畜的數目】約伯牲口的數目極龐大。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宣稱阿拉伯人有三千駱駝,正是本節所列的數目。這數字又可和拿八的三千綿羊、一千山羊參較(撒上二十五2)。主前第三千年紀的文獻記載有些廟宇擁有一萬四千隻左右的綿羊,私人的羊群則通常小很多。古代近東固定牧場的羊群一般不會超過三百頭。季節移牧的羊群數目則在二百到五百之間。最大的是遊牧的羊群,數位可以高達幾萬隻。約伯大小牲口的比例也頗為正常。現存史料的數字大都來自亞述的貢物總目,不能為私人牛羊的數目提供可用的估計。──《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3 東方人】「東方人」(原文直譯:「東方之子」)在閃族語言中通常是指比布羅斯東面地區,閃族半遊牧民族所住地區的居民。主前第二千年紀初期埃及之《辛奴亥的故事》就是如此用這個字眼。創世記二十九1的東方人是住在幼發拉底河北部的亞蘭人。在以賽亞書十一14,這話是指以東、摩押、亞捫各地的人。而在士師記六3,則是米甸人。總而言之,「東方人」似乎和「烏斯地」一樣是個泛稱。──《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4「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姐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

         大概七個兒子輪流在家設宴,七天一巡迴,天天有筵宴。有的人說這裡的“日子”指各人的生日,一年只有七次筵宴。這,普通人家也辦得到,不足說明約伯一家蒙大福的光景。他的三個女兒來參加,說明全家和睦共處,其樂融融。――《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的兒女能夠享受最美好的每一樣事物。對他們快樂生活的一般性描繪是清楚的,但是,譯文中卻很難確保其細節。雖然廣大的家庭非常親密,富家或王室子弟可能每個人都各自擁有他們自己的住宅,未必是已婚的才可以(創廿五56;士十4;撒下十三7,十四2431)。比較約伯記一18。姊妹們大概仍舊與她們的父母同住。——《丁道爾聖經注釋》

         「按著日子」(4),可能是各家每七天輪流宴請一次,或是按著各人的生日宴請。──《聖經綜合解讀》

                  ●「按著日子」:原文意義不清,可能是指某個七天的節期,或者特殊的日子(生日一類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約伯擔任家人的祭司。――《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七天一巡迴的盛宴過去,約伯大概擔心眾子在歡樂中會無心犯罪,為防萬一,他為每人獻上燔祭贖罪。“自潔”當指沐浴、更衣,做到禮儀上的聖潔才來參加獻祭之禮。獻祭不用祭司,而是由約伯以一家之主的身分主持。摩西律法未頒以前,挪亞、亞伯拉罕都曾為家人獻祭。這也是約伯屬亞伯拉罕時代人物的一個證據。――《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在信仰上不僅自潔(禮儀上潔潔淨自己),更關心兒女在這方面的情況。約伯親自獻燔祭,這反映他可能是列祖時代的人,當時一家之主同時亦扮演祭司的角色。約伯恐怕子女犯了裡外的罪,常為他們獻祭。作者開宗明義就指出約伯日後受苦與他本人和兒女的罪行無關;他受苦不是因為犯了罪。――《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雖然不能確定,但約伯極可能生活在先祖(即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時期。那時神還沒有頒佈律法,也沒有任命祭司作為宗教領袖。在約伯的時代,父親是家庭中的宗教領袖,因為那時沒有祭司指教神的律法。約伯擔當了祭司的職責,向神獻祭,為他和全家所犯的罪求赦免;由此可見約伯並沒有自認無罪。約伯這樣做是出於對神的堅信和愛,而並不只因為他是全家的首腦。你遵行神的誡命時,是出於盡本分,還是出於你對神的一顆忠心呢?

         約伯對兒女的屬靈生命表達了深切的關心。他害怕他們無知地犯罪,故為他們獻祭。今天的家長也可以借著禱告來表示對子女的關心。每天“獻上”一些時間來為子女禱告,求神赦免他們,幫助他們成長,保護他們,使他們討神喜悅。――《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 在神賜下摩西律法之前,家長具有祭司的權威。早在施行摩西律法的許久之前,就已開始獻“燔祭”(8202283154)。約伯最擔心的是其兒女從心中背叛神,這表明他是一個真正有信心之人,重視與神進行內在親密的相交多於重視外在的儀式(424)。約伯不僅親自成為信仰的表率,而且周到地照料兒女們的信仰,可以說是所有基督徒家長的榜樣(222) ――《聖經精讀本》

         筵宴的日子可以是指一週的週期。策克勒(Zo/ckler) 提議說這些筵席是生日宴會(參,伯三1:自己的生日),這似乎是合理的,但卻難以證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燔祭」(5)燔祭是人類最古老的宗教禮儀。主要目的是為贖罪以致獻祭者能蒙神悅納。「燔」字本指「上升之物」,它的特點就是整只祭牲都要燒在壇上作為馨香之祭上升給神。──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心中棄掉神」(5),原文是「心中祝福神」,是「心中咒詛神」(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不但自己敬虔,而且為兒女守望。他擔心兒女因歡宴中的輕浮言行而得罪神,所以「筵宴的日子過了」(5),就會提醒兒女「自潔」(5),並且作為家中的祭司和中保,為兒女獻祭代求。──《聖經綜合解讀》

         「清早起來」(5),是一句希伯來成語,表示行動積極(創十九27;出九13;民十四40;書三1),並不一定是指實際的時間。──《聖經綜合解讀》

                  ●「自潔」:「分別為聖」的意思,可能包含悔罪與潔淨一類的儀式。

                  ●心中「棄掉」:原文雖然是「祝福」的意思,但這裡是用其「咒詛」的意思。

                  ●「常常這樣行」:「日常的行為」。

                  ◎約伯被評論為「完全正直」,但他和別人都不以為約伯自己是「無罪的」。這樣的生命品質很少見,所以我們很難理解。不過聖經還是記載存在一個正直公義的完全人:約伯。這一點是本書的基礎,不能用「世人都犯了罪」來弱化聖經的記載與苦難的難以理解性。

                  ◎約伯自己扮演祭司的角色,這跟以色列列祖時期的族長是一樣的,他也對罪惡很謹慎,怕自己的兒女在歡宴中不小心輕浮得罪神,歡宴後就會去警告其兒女要潔淨自己。這些舉動都顯示約伯非常敬畏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5 筵宴後自潔】淨化一般的用處,是使自潔者得以進入聖潔空間,或參與祭儀活動。在以色列,「在營內」居住和進到聖潔界限或聖殿特區之內,需要不同的潔淨程度。約伯在禮儀方面十分嚴謹,設法使家人經常保持潔淨。約伯和民數記二十三章的巴蘭一樣,以族長的身分主持祭禮,用不著祭司。潔淨之禮可能包括洗濯和更衣(創三十五2;出十九10)。──《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5 心中棄掉神】「棄掉」原文直譯其實是「稱頌」,這是一個婉詞,聖經好幾處地方都用過(如:伯一11,二59;王上二十一1013)。這詞經常有「鄙視、輕看」的意思。因此,約伯的兒女可能不是「咒詛」(NIV)神,而是忽視、不顧神。輕至不敬,重至否認,都包括在這用語的含義之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5  約伯不是祭司,何以能為兒女獻祭?】我們雖然不能確定,但約伯極可能生活在先祖(即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時期。那時神還沒有頒佈律法,也沒有任命祭司作為宗教領袖。在約伯的時代,父親是家庭中的宗教領袖,因為那時沒有祭司指教神的律法。約伯擔當了祭司的職責,向神獻祭,為他和全家所犯的罪求赦免;由此可見約伯並沒有自認無罪。約伯這樣做是出於對神的堅信和愛,而並不只因為他是全家的首腦。你遵行神的誡命時,是出於盡本分,還是出於你對神的一顆忠心呢?――《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6「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神的眾子”。即天使。聖經在別處也是這樣稱呼天使(三八7)。參看創世記六章2節的腳註。這解釋與撒但作為天使也來加入他們當中的事實相符。――《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有一天”:舊約亞蘭文註釋本《他爾根譯本》解釋此處的“一天”為元旦日。“神的眾子”指的是天使,他們是神的造物,供神差遣(參結十20)。從本書所描寫的撒但可見到“墮落的天使”的影子,他是人類的對頭,也與神為敵。他的名字的意思是“反叛者”,是敵對神的惡靈的頭(<參考資料>“撒但”條)。――《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神的眾子」:這裡指神的使者。――《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眾子”指天使。聖經提過天上的會議;神和天使聚在一起計畫他們在地上的活動,天使也要報告他們的工作(參王上2219~23)。不論是服事神的天使還是反叛祂的天使,都是神所創造的,神擁有掌管他們的能力和權柄。――《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與米該雅的故事一樣,本節天上會議場面極具諷喻意味(王上2219~23)。為了描述有限的人用肉眼所不能看到的屬靈世界,作者使用了這種文學手法。撒但與神的眾子即天使一同侍立在神面前,我們必須清楚:①撒但並非與神同等,乃是被造物,服在神的統治之下;②撒但墮落之後,在被逐出天庭(129),最後被丟進硫磺火湖之前(2010),會繼續統治這世界(林後44),竭盡全力地誘惑聖徒墮落(2424;彼前58);③撒但也會裝作光明的天使,願意被人視為神的眾子之一(林後111314) ――《聖經精讀本》

         在舊約聖經中,耶和華從頭至尾都呈現為宇宙的創造者與治理者,這宇宙是由無數的存在群體──它的「萬軍」(希伯來文 s]#b[a{~o^t[[)──所居住的,祂在地上之國土的居民是所有的人類,但以色列人是以特別的意義作祂的「軍」,是 s]a{b[a{~ ,這通常是用來形容眾人集合起來成為耶和華的軍隊。「天上的萬軍」(如:王上廿二19)是由所有超越人類的存在所組成的,包括眾星在內(伯卅八7)。這些受造之物,作為神的幫手,被稱為「使者」或「天使」(如創卅二2;參,詩一○三20)或「臣僕」(如:伯四18);作為神的同伴,他們被稱為「諸聖者」(伯五1);作為神的領土的管理人,這類代理人後來被稱為「守望者」(但四131723),積極地參與人類的事務,巡視遍地(參亞一10~11,六5~6),為要觀察與保護。——《丁道爾聖經注釋》

         地上在聚會(4),天上也在聚會(6)。「神的眾子」(6)指天使,撒但是其中一位墮落的天使長(路十18)──《聖經綜合解讀》

         「撒但」(6)是希伯來文「敵對者 שָׂטָן/sä·tän’」的音譯,也被譯為「抵擋」(民二十二2223)、「反對」(撒上十九22)、「敵人」(撒上二十九4;王上十一142325)、「仇敵」(王上五4)和「對頭」(詩一百零九6)。這裡原文有冠詞,特指敵對神的「那惡者」(太五37)。每個信徒都應當認清牠:

   1.撒但有四個名號:「龍、古蛇、魔鬼、撒但」(啟十二39;二十2)。「龍」指出牠的殘忍兇暴,「古蛇」指出牠是詭詐誘惑人的(創三1),「魔鬼」指出牠是譭謗控告者,「撒但」指出牠是與神作對的。

   2.「撒但」原文的意思是「敵對者」,牠不但與神作對,並且也與屬神的人為敵(彼前五8)

   3.「魔鬼」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譭謗者」,牠喜歡在神面前控告人(伯一6~9;二1~6;亞三1)

   4.撒但有兩副面孔:一副是龍一般的兇惡,對此我們「務要抵擋」,牠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另一副是蛇一般的狡猾,對此我們「務要謹守、警醒」(彼前五8),免得陷入迷惑。

   5.撒但「自高自大」(提前三6),是說謊者之父(約八44),「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牠是「迷惑普天下的」(啟十二9;二十2;太二十四24),引誘世人敬拜偶像,迷惑信徒「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6.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以後,撒但從天墜落、不能再控告屬神的人(約十二31;啟十二10),但仍在空中掌權(弗二2)。進入千年國度之前,撒但將被捆綁一千年(啟二十1~3),最後被永遠丟在硫磺的火湖裡(啟二十10)──《聖經綜合解讀》

                  ●「神的眾子」:指的應該是「天使群」。

                  ●「撒但」:「敵對者」的意思,前面有「定冠詞」,表示這是專有名詞。

                  ●「也來在其中」:表示撒但並非常常在神的會中。──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6的眾子】在古代近東「神的眾子」是諸神系統中次要的神祇。美索不達米亞和烏加列文獻都描述過眾神召開天庭會議的情景。在以色列,「神的眾子」則是指天使。他們和諸神的眾子一樣,都是在神的天庭中侍立。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曾經在異象中,看見神與屬下在天庭開會(王上二十二19~23)。在詩篇八十二16,神的眾子又被稱為「神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6 撒但】值得留意的是「撒但」一語(直譯是「控告者」)在希伯來原文中是有定冠詞的(相當於英語的 "the")。因此在約伯記中,這字似乎是表達一個功能,不是名字。約伯記中的仇敵雖然很可能就是後來被稱為撒但的那位,這一點卻不能有肯定的結論。希伯來語中「撒但」(satan)一詞是用來形容仇敵,人類和超自然的活物都包括在內。即使是耶和華的使者也可以執行這功能(民二十二22)。這字眼要到兩約之間的時代(具體一點來說,是主前第二世紀),才有了作為名字的用法。作為仇敵者的角色通常是監視或挑戰神的政策或決定。究竟撒但是否神的眾子(NIV:「天使」)之一,卻不清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6 控訴者的角色】「撒但」一語是指檢察官所扮演的角色。這字眼也可以用來形容試圖推翻君王的政敵(如:撒下十九22),以及在法庭上作出控訴的人(詩一○九6;亞三1~2)。波斯和亞述都有類似的秘密特務巡行通國,偵察個人或團體的效忠程度,並在法庭提出指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6神的眾子侍立在耶和華面前,眾子是誰?】

         答:在聖經上有不少地方說到眾子的事,如「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創廿五6)、「明日你和你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撒上廿八19)、「大衛的眾子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代上十八17)、「眾子阿,要聽父親的教訓」(箴四1)等,這些都是關於人的眾子;但在這裡說到「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此處所說的眾子,卻不是指人的眾子,乃是指著神的眾天使而言。「撒但也來」,但顯然,它與神的眾子無關,因它是個墮落的天使,雖然經常上到天庭,只不過圖謀破壞神的兒女之信心罷了(伯一6,二1)。――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伯一6  “神的眾子”?神不是只有一個獨子耶穌嗎?】“神的眾子”指天使。聖經提過天上的會議;神和天使聚在一起計劃他們在地上的活動,天使也要報告他們的工作(參王上二19~23)。不論是服事神的天使還是反叛祂的天使,都是神所創造的,神擁有掌管他們的能力和權柄。――《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6~7撒但原是神的天使,由於它的驕傲而墮落了。它自反叛神開始便成為邪惡的(參約壹38)。撒但以神為敵,極力阻止神對人的工作,但它受到神權力的限制,只能做神許可的事情(參路2231~32;提前119~20;提後223~26)。撒但被稱為指控者,因為它積極尋找可用試探來攻擊的人(參彼前58~9);它借著謊言和欺騙,要令人恨神(參創31~6)。約伯是個無可指責的正直人,得到神極大的祝福,自然成為撒但的靶子。任何委身於神的人都應有受撒但攻擊的心理準備。撒但恨神,也恨屬神的人。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6~7  撒但不是魔鬼嗎?怎麼也能到神面前去?】撒但原是神的天使,由於牠的驕傲而墮落了。牠自反叛神開始便成為邪惡的(參約壹三8)。撒但以神為敵,極力阻止神對人的工作,但牠受到神權力的限制,只能做神許可的事情(參路二31~32;提前一19~20;提後二23~26)。撒但被稱為指控者,因為牠積極尋找可用試探來攻擊的人(參彼前五8~9);牠藉著謊言和欺騙,要令人恨神(參創三1~6)。約伯是個無可指責的正直人,得到神極大的祝福,自然成為撒但的靶子。任何委身於神的人都應有受撒但攻擊的心理準備。撒但恨神,也恨屬神的人。――《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6~12撒但認為約伯敬畏神乃因他蒙神福之故,他愛神只不過是要從神那裡得著福氣。――《串珠聖經註釋》

         從這段對話裡,我們得知很多關於撒但的事情:(1)牠要向神交代。所有天使,不論良善的或邪惡的,都要在神面前交代(16)(2)神對撒但瞭若指掌(17),祂知道撒但有意攻擊約伯。(3)撒但在同一時間只能在同一個地方出現(16~7),它雖然有邪靈的幫助,但作為被造者,牠是有限的。(4)撒但不能看透我們的心或預言未來的事(19~11)。如果它能的話,便知道約伯不會在壓力下屈服的。(5)撒但若沒得到神的允許便甚麼都不能做(17),所以屬神的人能通過神的力量勝過它的攻擊。(6)神給撒但定下了可做之事的界限(112;參26)。撒但的回應(17)告訴我們,它在地上是真實和活躍的。這些關於撒但的情況有助於我們靠近強大過撒但的神。――《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7「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哪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撒但”。我們從這段經文清楚可見,撒但是有位格的個體,而不止是一種邪惡的影響力。(1)他與耶和華交談,而交談是需要智力的。(2)他對約伯心懷敵意(9~11),那顯出他是有感情的。(3)他一心想毀了約伯,使神蒙羞(11;二457),這樣,可見撒但是有意志的。然而,撒但的活動受到神的限制(12;二6)。聖經從頭到尾一致地描述撒但為真正的個體,也是一個靈體。他名字的意思是“對敵”,正好勾劃出他的本性,就是對抗神本身、神的計劃和神的子民。“從地上”。撒但能夠來到地上,並且有自由在地上往來。他仍然有這種自由,並且會繼續行使這自由,直到千禧年,他被捆綁一千年(啟二○2),然後永遠被扔在火湖裏(太二五41)為止。――《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全知,不是不知道撒但從哪裡來,問的目的只是要撒但有說話的機會,讓侍立在祂面前的眾天使知道撒但的行徑。神問過亞當:“你在哪裡?”(創三9),也問過摩西:“你手裡是甚麼?”(出四2),用意相同。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不是無目的地遊蕩,而是帶有惡毒的目的忙碌非凡的活動,專找人的弱點、失敗,來破壞人與神間的和諧關係。從聖經所記可以知道一些撒但的性質和活動:1,神知道撒但的心思意念(8)2,他是地上惡事的主使人;3,他做的全是破壞工作;4,沒有神的許可,撒但不能作甚麼(12)5,神給撒但的許可是有限制的,在神所定的範圍中活動(12節;林前十13)6,撒但的權勢很大(13~19接;參結二十八12)。――《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這段對話是非正式的,和民間相傳的故事一致。耶和華頭一次的問安與雅各對哈蘭人所問的一樣(創廿九4),意思只不過是指對話的開端。問題出自神的口中,並未表示神有認識的需要,而只是要牠陳述牠的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並非不知道撒但從哪裡來,祂故意問撒但「你從哪裡來」(7),只是讓撒但有機會說話(創三9;出四2),好讓我們知道撒但的行徑。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7),不是閒逛,而是「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是尋找我們的罪證,好「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啟十二20)──《聖經綜合解讀

                  ●「我從地上走來走去」: 彼前 5中提到「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7~12有些人認為,這段對話是本書作者自己編出來的。但聖經中的其他書卷告訴我們,撒但確實會到神那裡去(參啟1210),牠甚至到神的面前控告過大祭司約書亞(參亞31~2)。如果這段對話沒有發生,那麼約伯受苦的原因就變得毫無意義,而約伯記也就變成了小說而非記實了。――《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7~12  神與撒但的對話有可能發生嗎?】有些人認為,這段對話是本書作者自己編出來的。但聖經中的其他書卷告訴我們,撒但確實會到神那裡去(參啟1【伯二10),牠甚至到神的面前控告過大祭司約書亞(參亞【伯三1~2)。如果這段對話沒有發生,那麼約伯受苦的原因就變得毫無意義,而約伯記也就變成了小說而非記實了。――《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無所不知的耶和華主動打開那導致約伯受試煉的對話,並且對約伯的性情給予最高的讚揚。――《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神深知撒但天天找把柄控告人,所以問撒但有沒有留意 ,神對約伯的評價很高,甚至說世上無人能記。撒但因此也用最厲害的考驗來找約伯的毛病。

         這一場在天上進行的事,約伯和他的朋友當然都不知道。否則,他們後來探討苦難之因便毫無意義。――《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耶和華的下一個問題,是以一首四行詩的形式發出的,祂帶著情感與驕傲地說到約伯。雖然譯作僕人的這個字的意義可以是「奴隸」;但它在舊約聖經中,經常是用作一個尊榮的頭銜,只有少數蒙愛之人才被稱作「耶和華的僕人」96。——《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並非不知道約伯的光景,祂故意問「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8),實際上是主動讓撒但有機會控告約伯,好開始在約伯身上的工作,給我們演出這場屬靈的戲劇(林前四9)。今天,我們的生活和生命經得起撒但「用心察看」(8)嗎?──《聖經綜合解讀

         「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8),表明約伯的敬虔,已經是人所能活出的極限。──《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812約伯是信靠和順服神的典範,神卻允許撒但以特別嚴厲的方式攻擊了他。神雖然愛我們,但相信和順服祂並不代表我們可以免受生活的災難。信徒或非信徒都難免遭遇挫折、悲劇和悲傷。但在考驗和試煉中,神希望我們向世人顯出我們的信心。你如何面對困難?是問神:“為甚麼是我呢?”還是說:“請使用我!”呢?――《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9「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

         “豈是無故”。即不是沒有原因的。撒但抨擊約伯的動機,他認為約伯事奉神是為了一些自私的理由。――《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撒但不能否認約伯的確正直敬虔,但他說神給約伯的環境太好,他不是愛神而是愛他自己。“四面圈上籬笆”指約伯的家產富裕。撒但認為這種富裕不斷增加一天,約伯當然會愛神一天,要是毀掉了這“籬笆”,他就會棄掉(原文作“咒詛”)神。――《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撒但認為約伯的無可指責以及正直僅因為他沒有理由反對神。自從約伯開始跟隨神,就一切順利。撒但想要證明,約伯敬拜神不是出於愛,而是因為神給了他許多福分。撒但精確地分析了許多人為甚麼信神。一些信徒只是在萬事順意的時候跟隨神,或是為了得到些甚麼而相信祂。逆境能摧毀這分虛假的信心,也可以增強真正的信心。有真信心的人,在逆境中能在神裡深深紮根,使自己經得起風浪。你信心的根有多深?讓你的信心在神裡紮根,你就可以面對任何風浪。――《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 本節是約伯記整體內容的核心。本書的核心主題之一就是人對神應有的正確態度,即全然的順服:①撒但主張約伯的信仰只是獲得現世祝福的手段,這就暴露了撒但的詭計,撒但總是向神控訴聖徒的過犯(1210),仿佛它是在為神效力。然而其終極目的就是想盡一切方法離間神與人的關係;②神並不是因中了撒但的陰謀而允許苦難臨到約伯。相反,神利用了撒但的詭計,神的計畫就是使約伯擁有更完全的信心與更深刻的洞察力。離間者撒但的“高級”計謀,反而為約伯屬靈的長進作出了貢獻;③為了經歷神更大的恩典,聖徒要脫離功利主義的信仰,學會徹底順服神。 ――《聖經精讀本》

         撒但早就「用心察看」(8)過約伯,但卻找不到外面的破口,所以並沒有否定約伯的「完全正直」(2),而是挑戰他裡面的動機:「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9)?撒但認定,一切都在因果律的控制之下,一切都是有條件的,並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敬畏。按照因果律,人應該「趨吉避凶、有奶便是娘」,誰賜福就敬拜誰;因果律由此淪為偶像律,敬拜神變成敬拜金牛犢,推論就是「事在人為、人定勝天」。實際上,人在這種因果律下並沒有真正的自由,因為一切的選擇都已經被自私和功利所捆綁。──《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9~10譏諷的言詞是撒但的本質。撒但相信沒有一件事真的是良善的──無論是約伯那非利益性的虔誠,或是神那非利益性的慷慨。相信神的良善,是愛、盼望、喜樂,與其他一切光輝之事的核心;譏諷的言詞是故意的不信,深懷敵意的心思是魔鬼最終的戰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一10「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作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籬笆”有保護的作用。――《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撒但用因果律來判斷一切,所以不但指控約伯是用敬虔來換取祝福,經不住苦難的考驗(11),也指控神用「圍護、賜福」(10)來收買人的「敬畏」(9),並沒有讓人自由選擇。撒但把因果律當作挑戰神的悖論:神若施行因果報應,人的善行就成了交換賞賜,怎麼會有真正的敬畏和愛?神若不施行因果報應,又怎麼能公正地賞善罰惡?人生如果只是在等待被另一塊多米諾骨牌所擊倒,道德、敬虔又有什麼意義呢?──《聖經綜合解讀》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九6),屬靈的因果關係是有的,但卻不是按照撒但的定義。人手所做的並不能加減神的榮耀:「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三十五6~7);相反,「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傳三14)。因此,因果律對神並不起作用。──《聖經綜合解讀》

         撒但以為,敬虔的目的是為了「增加」(10);但在神的眼中,敬虔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撒但以為,神賜福的目的,是要收買人的「我」;但神恩典的作為,卻是要除掉人的「我」;撒但以為,世界是在永恆的變化之中;但神的眼中,世界是在永恆之中變化:「禰要將天地卷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禰永不改變;禰的年數沒有窮盡」(來一12)。神帶領我們所走的天路,就是讓我們不斷丟棄必要變化的事物,最終除掉那個必要朽壞的「我」,讓我們得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得著那「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11「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

         「禰且伸手」(11),原文是「但若禰伸手」(英文ESV譯本)。「當面棄掉禰」(11),原文是「當面祝福禰」,是「當面咒詛禰」(英文ESV譯本)的委婉說法。這是撒但向神直接挑戰。因為牠很清楚,許多自稱信神的人,其實只是敬拜金牛犢。他們所關心的只是神所賜的福氣,而不是賜福的神,所以一旦失去成功、健康、財富、平安、公義等福氣的時候,就會露出真面目:信仰全然崩潰,「當面棄掉」神。今天,我們的信仰是否也是在拜偶像?我們的福音是否已被簡化成各種「信耶穌得好處」?我們之所以敬畏神,是因為祂所賜下的「一切所有的」(11),還是「祂即便殺我,我也要信靠祂」(十三15a英文KJV譯本)呢?──《聖經綜合解讀》

                  ●「你且伸手」:應該是「但是你只要伸手」。

                  ◎撒但在此的角色並不突出,他雖然挑戰神,但還是必需在神的允許下才能動作,而且所做事情的範圍還受神限制。撒但從來不是可以跟神相抗衡的力量。約伯的苦難,即使是因為撒但的挑戰,卻直接來自於神的「許可」。這也是本書的主要張力來源,愛人的神,允許苦難降臨在不需要懲罰的人身上。

                  ◎撒但質疑約伯只不過是因為「想要獲得福氣」才行善敬虔,當然,這同時也質疑神都是用收買的方式獲得子民的忠誠。撒但認為一切都是受「因果律」控制,有「果」是因為有「因」,沒有什麼因果關係之外的「信仰」、「情操」。──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11;二5據史特朗經文彙編(Strongs Concordance),約伯記一11及二翻譯作咒詛(Curse,直譯原書,中文和合本作「離棄」,呂振中譯本作「謗讀」——譯按)的字,原文是berak。但這個字在別處被翻譯為祝福。為什麼同一個希伯來字,會含有截然不同的兩個意思。】

          誠然,barak在加強主動語幹中(即是berak),通常解作「祝福」、「以祝福來問安」。舊約聖經的多處經文,berak都以「祝福」之意出現。但約伯記一511,二59berak,卻含有與「祝福」相反的意思。詩篇十3所用的berak(ni'es「拒絕、輕慢」連在一起),亦含有這個意思。Brown~Driver~Brisss(LexiconP·139)作出以下解釋:「祝福的含意,剛與咒詛相反……祝福是在兩人道別時所給子的慶賀;但祝福到了極端,就變成我們日常用語中的咒詛。」在這情況下,列王紀上二十一1013亦是顯明此字含意的例子。

         創世記二十四60,三十11,四十七10;約書亞記二十二6;撒母耳記下十三25及列王紀上八66,都採用berak這個字,意思是「向……說再見」;在上述數段經文裡,這個希伯來字都帶有一個含意——祝福那準備離開的人。根據上述用法,我們可以作出總結,berak此字的含意是:窮凶極惡的人向神說再見,畜意離棄神,在心思意念裡都不再有神。(ZorellLexiconP130,亦持這個見解,這似乎是令人最滿意的解釋了。)德裡茲(Keil and DelitzschIob251)謂,berak代表了反話式的委婉語。他認為約伯記二9的上文下理,清楚顯出valedicere(向……說再見)是道別時的說話。但總括來說,他認為約伯記裡的希伯來文berak,其含意近似「心裡不再有神」(同上引書,249)。──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伯一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神不是要摧毀約伯的信心,而是要考驗他,讓他受苦來增添對神的信心(參四十二1~6),得到更大的福氣(參四十二10~16);並讓後世萬千受苦的人因著他的受苦而得益。撒但破壞人神關係的惡毒計謀,為神所用,反可叫愛祂的人得益處(羅八28)。――《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神容許撒但試煉約伯,反映 對約伯的信任,因為約伯的信仰不像撒但所指責的只建基在福氣上面。――《串珠聖經註釋》

         從神與撒但之間的對話,我們得知關於神的一件重要事實——神完全知曉撒但將苦難和困難加給我們時的企圖。神讓我們受苦,我們雖然無法理解,但這些均不在祂意料之外,並且祂總是以恩慈待我們。――《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撒但雖然敢於挑戰神,但能力卻是有限的,從來都無法與神抗衡,必須經過神的允許才能有所作為,而且範圍、程度都要受到限制(12)。因此,約伯的苦難雖然是撒但直接的行動,但卻是來自神的許可。神為什麼會允許苦難臨到義人,「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禰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亞伯拉罕曾經發出的問題,也是約伯最大的疑問。──《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撒但又是裝作「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又是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但完全在神的約束之下。在我們不知不覺之中,神已經為軟弱的人「四面圈上籬笆」(10),圍護我們和我們的家。因此,屬靈的爭戰並不是主動挑釁撒但、靠近試探,而是「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而神早已知道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8節;二3),既不需要考驗約伯的信心(三十四23),也沒有必要向撒但證明約伯的敬虔,更不會用約伯來挑戰撒但、與撒但打賭較量。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耶二十九11),更不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經綜合解讀》

         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7),祂若暫時打開「籬笆」,容許撒但攻擊約伯、苦難臨到義人,一定是祂量了又量,是我們可以靠著恩典承受的(林前十13)。因為苦難不是十字架的目的,十字架的目的是讓我們的生命被改變、與神的關係被改變;是要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讓他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聖經綜合解讀》

                  ◎神其實在撒但對約伯的事情發言之前就主動認定約伯的本質是正直、敬畏神的,他也相信約伯並定能通過考驗,因此跟撒但展開賭注。

                  ◎我們的信仰是不是建立在「希望獲得神的賞賜」上?這正是撒但認定的「宗教信仰原則」、「宗教信仰因果關係」。我們是否傳講「信耶穌是為了得福氣」、「信耶穌一定會得福氣」的「撒但信仰」?──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13「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本節至22節記約伯受的首次考驗,撒但以無情的手段奪去了約伯的財產和家人,災禍接踵臨門,每次都留下一個僕人來向約但報告凶訊。

         撒但趁約伯家宴之際,從原野的牲畜到屋中的人,片草不留,全予毀滅,人的品格遇此猝然而至的災禍,沒有能不露本相的。撒但不予約伯一點思考或裝假的機會。――《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場景再次轉換到約伯身上。在連續的一瞬間,四個使者帶著消息而來,以致快樂的世界迅即傾圮。既然,他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赴筵,這很可能是一週之循環的開始。德里慈(F. Delitzsch)適切地注意到(I p.60)這一定是約伯獻祭以確保神的恩寵的那一天。恰恰是在他剛剛更新與他的主之和好時,這類的消息就抵達,再沒有比這更令他茫然若失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一13~19在短短的一天之內,各樣災難就接踵而至向約伯襲來,約伯並沒有把這些災難視為偶然,而是承認它是神允許才發生的。希伯來人的神觀就是否認偶然,相信神的護理介入到世界的大小事中,這與約伯的神觀相一致。在古代近東地區,牛、驢、羊、駱駝等牲畜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需品。因此,全然失去它們意味著生存面臨著威脅。 ――《聖經精讀本》

         撒但工作勤奮,是個出色的破壞者。牠得到神的允許後,一天之內,就從四個方向交替帶來兩次天災和兩次人禍(13~19),使約伯的完美世界頃刻崩潰。每個噩耗接踵而來,都在約伯的心中加增了重重的一擊:牲畜(14~15)、羊群(16)、駱駝(17)和兒女(18~19),約伯「一切所有的」(11)全都被毀了。更「完美」的是,撒但還留下了約伯的妻子,繼續給約伯雪上加霜(9)──《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13~19神為何要使敬虔的約伯受苦?】

答:神以約伯那樣「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美好見證,讓撒但察看,為要得著無比的榮耀。然古往來今,撒但對於愛神的兒女不肯甘心。總要行出嫉妒,譭謗,譏誚,控告,蓄意破壞之能事。來使他們遠離真神,後退失敗,而跌倒才算甘休。神已深知撒但一貫的伎倆,肆意攻擊約伯,千方百計使他家破人亡,多受苦難,悲不自勝。但神有權柄限制撒但,只要存留約伯的性命,祂為要證實約伯的忠誠信仰生活。一時容許撒但的攻擊,使約伯能夠忍耐到底,信心超於堅固不拔的地步,讓撒但羞愧後退,為神的名得勝。(伯一1813,一二11;雅一23;林前十13;約十六33;林前十五57;約壹五18)

約伯的受苦,從撒但的觀點看,乃是試探,從神的旨意言,乃是出於試煉。約伯經過神的試驗,不以失去他的財產,家庭,健康的一切為念。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並不以口犯罪,離棄神。他曾大聲說,「祂雖殺我,我仍要信靠祂,」(伯十三15直譯)。其至死向神的信心,該是何等寶貴。當他受到友人斥責,自以為義,頗受苦楚冤屈之時,而聽到神在旋風中回答聲音以後,複以自卑悔改的態度見神。認識自己,為罪自責,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因此神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所賜之福較昔為倍。由此可知他的受苦問題得以明白,不是神的任意刑罰。乃是于他受苦有益,對神認識更深,仰望更切。而致苦盡甘來,在他的生命中結出了成熟的果子,實為後世信徒之良范.(伯一22;二3;十一34;廿七56;卅二12;卅三—卅七;卅八1;四十34;四二16;雅一2412;來二18;彼後二9;詩四二11;一一九7;約十五2;來十二1012)。——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伯一13~22約伯在一連串的打擊中仍對神信靠不移,顯示撒但第一回合的考驗失敗了。――《串珠聖經註釋》

         當我們遭遇苦難的時候,心中總是會問:「我做錯了什麼,竟然要遭此報應?」但是,約伯的財產和兒女在一日之內全部喪失,卻是「伏在地上下拜」(20),在極度的悲哀中稱頌神。他之所以稱頌神, 並不是因為神所賜「一切所有的」(11),而是單單因為「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21)。約伯的敬虔與利益完全無關,因果律在他身上似乎不起作用(11)──《聖經綜合解讀》

                  ●此段用兩次天災、兩次人禍,穿插著構成對約伯財產與兒女的掠奪。──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14「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巴勒斯坦人在初冬耕種。――《串珠聖經註釋》

         這四個災禍,每一個都用相同的格式來形容,就像是民間故事一樣。最大的災禍是沒有一個倖存的人(出十四28)。在敘事詩的傳統中,需要一個逃難的人──稱為「那逃脫的人」(參創十四13;結廿四26)──來傳達訊息。每一個新的報告都像是在約伯心中加上重重一擊一樣。田裏的牲畜(13~15)、羊浛(16)、駱駝(17),最後則是他的兒女們(18~19),這一切全都失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一14~19撒但利用大自然和異族來襲擊約伯一家。――《串珠聖經註釋》

 

【伯一15「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示巴人”。住在烏斯和南部的遊牧貝度因人(bedouins)。――《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示巴人”:示巴在耶路撒冷南1500公里,位於今阿拉伯大沙漠之南,其女王當年曾親訪所羅門王(王上十1~10)。示巴人以善經商聞名。此處所指當為示巴人更古的祖先(參創十7;二十五3),屬阿拉伯遊牧民族,以殘酷、劫掠著稱。

         約伯所受第一災乃人為的災,接上來的為天災。――《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示巴人」:屬亞拉伯人。――《串珠聖經註釋》

         示巴人: 是以殘忍與掠奪而臭名昭著的阿拉伯人,指生活在烏斯與其南部的遊牧民族(王上101;賽606),其地據推測是今日的葉門。 ――《聖經精讀本》

          示巴人在聖經中位在二或三個地方。最為人所熟知的,是在南亞拉伯的示巴王國,因著訪問所羅門的那位女王而聞名100,這些人是以貿易商而知名,不是強盜,至少不會從家鄉千里迢迢到此當強盜。在有些經文中,示巴與底但(Dedan)有關,已與以色列近得多了,但這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他們的旅行商隊從那條路而來;如果約伯的家位在北方的外約但(見一1的註釋),這甚至距離示巴人的巢穴太遠了。擄掠而來的牛驢不可能被帶到遙遠的沙漠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示巴人」(15)來自南方,可能居住在阿拉伯半島南部的葉門。──《聖經綜合解讀》

                  ●「示巴人」:居住在阿拉伯西南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15 示巴人】聖經中一共有三種名叫示巴人的人。一種人來自示巴。示巴就是現代的葉門,在這時代已經極度都市化,其文明已經達到十分複雜的程度(王上十)。現存很多碑文都是來自這地區的示巴人。此外,衣索匹亞亦有示巴人(賽四十三3;和合本:「西巴」)。約伯記六19將示巴人等同於阿拉伯半島北部的提瑪。這大概就是主前八世紀末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和撒珥根二世的亞述碑文中提到的示巴。約伯記第一章提到的,大概就是這種示巴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5~17示巴人來自阿拉伯西南方,而迦勒底人來自波斯灣北部地方。――《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15~17  示巴人、迦勒底人都很熟啊,他們是……】示巴人來自阿拉伯西南方,而迦勒底人來自波斯灣北部地區。――《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6「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也許是閃電。――《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天上降下火來”:此火指閃電,極不尋常,因擊殺羊群七千隻和看守的人。――《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火」:指閃電;這次雷殛極其厲害,有七千隻羊和一些僕人都死了。――《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火”為形容雷電的修辭短語(參王上1838;王下110~14)。在這裡,這非比尋常的雷電擊殺了七千隻羊。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神……火: 似乎是“閃電”或“火與硫磺陣雨”。這火並不是自然現象,而是撒但欲加害於神子民之邪惡的破壞性行為。 ――《聖經精讀本》

    「神火」(呂譯;參思高),通常用以指閃電(王上十八38;王下一10~14;伯二十26),除非是火山爆發(創十九24)。要燒滅為數達七千的羊群,必須是件非比尋常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火」(16)來自西方,可能是地中海橫掃過來的風暴所引起的閃電。──《聖經綜合解讀》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指的應該是「閃電」。──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16從天上降火】本節將閃電形容為「神的火」。在列王紀上十八38,耶和華與巴力的競爭中,閃電也被形容為「耶和華降下火來」(又見:王下一12;伯二十26;民十一1~3,十六35,二十六10)。風暴之神的肖像通常都是手執霹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6  天上真的降下火來了麼?還是……】“神的火”為形容雷電的修辭短語(參王上1838;王下一10~14)。在這裡,這非比尋常的雷電擊殺了七千隻羊。――《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7「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迦勒底人”。在另一個地帶過遊牧生活的掠奪者,不要與後期的迦勒底人混淆,後者住在(並且有一段時期統治了)巴比倫帝國(主前七至六世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在舊約後期;指在伯拉大河流域的巴比倫人,尼布甲尼撒所建新巴比倫帝國的統治者來自此族。本書所記的事發生甚早,指的當為定居米所波大米南部的早期遊牧民族迦勒底人。

         闖來搶劫約伯家財的南有示巴人,北有迦勒底人,都是兇悍的野蠻民族。――《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迦勒底人」:或許是來自北部的一群遊牧民族(示巴人卻來自南方)。――《串珠聖經註釋》

          迦勒底人據悉是於主前第九世紀居住在底格裡斯河(譯註:聖經上譯作伯拉大河)附近。他們是屬亞蘭族的,要解釋他們在南方的外約但劫掠,就跟解釋示巴人在北方的外約但一樣困難。如果約伯是住在加利利東方的話,就在這兩種人可及的範圍之內。

「三隊」雖然分作三隊攻擊的戰略在聖經中用過幾次,情況卻相當不同。如果基甸的戰術是類似的話(士七16),目的一定是要把牲畜驅趕往同一個方向。——《丁道爾聖經注釋》

         「迦勒底人」(17)來自北方,此時在美索不達米亞西北部的黎凡特地區遊牧,主前11~9世紀才移居到美索不達米亞東南部的巴比倫。──《聖經綜合解讀》

                  ●「迦勒底人」:亞蘭族的遊牧掠奪者,大約西元前1000年才定居於米所波大米南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17 迦勒底人】從亞述納瑟帕二世(主前884~859年在位)年間開始,亞述年表已經有迦勒底人的記載。他們似乎是在巴比倫定居的半遊牧民族,在主前八世紀末成功地控制了該地區。到了主前七世紀末,更接續亞述人在近東建立帝國。其勢力在尼布甲尼撒二世(主前605~562年在位)年間達到高峰,耶路撒冷就是滅在他的手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8「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四次報告使用重複的話,支援這一節的讀法為 `o^d,還,而不是馬所拉經文(MT) `ad。——《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一19「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接著人為災禍,又來天災。這次是狂風,從其風勢的厲害看,當屬旋風。

         撒但可以用人力也用自然來達到他的目的。他一舉而盡殺約伯的眾兒女。約伯和他的妻子未參與宴會,妻子與他分擔此打擊,直到約伯的肉體遭逢苦難,她才發出怨言(9)。――《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狂風」:或許是旋風,所以連房屋也被刮起。

          「少年人」:包括約伯的兒子和僕人。――《串珠聖經註釋》

         狂風: 據此風擊塌房屋的力量來看,似乎是突然發生在沙漠的“旋風”或“龍捲風”。 ――《聖經精讀本》

          狂風一定是某種旋風,尤其是因為只有居住在一個地方的人被害死了。房屋顯然不是帳篷,但既然必須有位使者來報信,這裏所說的就比較像是田地裏的房屋,而不是城市裏的。這個安排使我們想到睚珥把他的財產分配給定居在三十座稱為「城邑」裏的三十個兒子(士十4)。受難者被稱為少年人,直譯為「男孩子們」,同樣的詞句用來指在前面的災禍中被殺的「僕人」;這裏可能包括約伯的孩子們在內,但他們的死,比較像是由只有那使者得以倖免的情形中所暗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狂風」(19)來自東方,可能是來自曠野的旋風。──《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20「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撕裂外袍,剃了頭”。這個時期常見、表達悲痛的做法(12;創三七34)。“下拜”。悲痛與敬拜往往互相為伴。――《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撕裂外袍和剃頭都是悲傷哀慟的表示(參創三十七2934;賽十五2)。“外袍”乃社會上有地位的人所穿(撒上十五27;是吧4;二十八14)。約伯伏在地上不是絕望而是謙卑在神腳前,相信祂的慈愛和保守(參撒下一2;九6;代下二十18)。這一連串厲害異常的打擊,一點不能改變他對神的敬愛和信心。――《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撕裂外袍」:表示悲哀(參串)

          「剃了頭」:也是傷痛的表號(參賽152 729)。――《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的回應是極優秀的,他的動作是深思熟慮而高貴的,像大衛(撒下十二20)與希西家(王下十七1)一樣。顯要之人在他們的裏衣之外還會穿著一件外袍,把它撕裂了,是象徵接到壞消息之後立即產生的悲傷。剃頭則是在米所波大米與迦南舉哀禮儀的一部分,在古代的文獻中經常有所描寫。因為它與異教的關聯,故它事實上是被律法禁上的,卻經常在舊約聖經中提及。——《丁道爾聖經注釋》

         「撕裂外袍,剃了頭」(20),是古代中東人表達悲哀的方式(創三十七34;書七6)──《聖經綜合解讀》

                  ●「撕裂外袍」:表達悲哀的方式 創 3734  7

                  ●「剃了頭」:是米所波大米與迦南人表達悲哀的方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20~22約伯沒有掩飾他那難以抑制的悲痛,然而他並沒有對神失去信心。約伯流露的感情顯示出他有人性,非常愛自己的家人。神創造了我們的情感,而像約伯那樣表達自己的感情並非不當或犯罪。如果你經歷了一次巨大損失、失望或傷心,就坦承你的感情,表達自己的悲傷吧。

         約伯在撒但第一輪攻擊中失去了財產和家人。但他正確地回應神,知道神對賜給他的一切擁有主權。撒但輸掉了第一輪。約伯經受住了考驗,證實了人愛神是因為祂是神,而非因祂的賞賜。――《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約伯在極大苦難中仍能憑信心鎮定如山,稱頌神的名。“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為詩歌式形像表達,即“來時空手,去時空手又何妨”,何況人生禍福在神手中,賞賜或收回,悉聽主旨。――《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突出地刻畫了約伯的信仰態度。亦即:①他告白神是萬物之主宰,自己不過是管理從神領受之物的管家(彼前410);②告白掌管人生死禍福的是神,人作為被造物理當順服神的主權,稱讚神的名。然而,隨著極度困境的長期延續,約伯如此忠誠耿直的信仰也開始動搖。雖然他並沒有按照撒但的詭計而陷入咒詛神的地步,卻被深深的懷疑與失意所困,以致咒詛自己的生日,而向神發怨言(311018)。這些事實使我們:①充分理解約伯所承受痛苦的嚴重性;②目睹約伯起初所擁有之信仰的局限。然而,有一個明確的事實,那就是約伯竭盡全力想要持守對神的信仰,並且這一事實是耶和華誇讚約伯的主要原因(8節;23) ――《聖經精讀本》

         雖然盜賊、閃電和旋風都是當地常見的天災人禍,雖然是撒但的手在攻擊,但約伯卻在每個不幸的背後都看見了神管理的手。神從來不會袖手旁觀,宇宙中並沒有真正的意外,所以約伯既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也沒有抱怨火和風,而是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21)。既然一切天災人禍都是出於神,人不但應該順服神的主權,也應該從神的身上尋找答案。在約伯的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地位,甚至都沒有把不幸歸咎於牠,安慰自己「賞賜的是神、收取的是魔鬼」,所以使惡者大大蒙羞。今天,我們卻常常抬舉撒但,動輒把自己的軟弱推給牠,讓牠替人背黑鍋。──《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雖然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會承認,我們應當「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但是,只要神收回我們的財富、親人和事業,就會顯明我們內心真正的光景。當你「一切所有的」(11)都被毀了的時候,還有信心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嗎?還能承認自己只是財產與兒女的管家嗎(彼前四10)?還能「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7)嗎?你所信的是「永生」(約三16)、是「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還是神自己呢?──《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與 111 中撒但預期的相反。──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21~22撒但第一次的攻擊是針對約伯的財產。其目的是揭露約伯事奉神的真正動機,而撒但曾指出約伯的動機是自私的。神容許撒但試煉約伯,撒但馬上作出這個攻擊。約伯知道一切都有神的安排,並以正確的態度對待他的財物。財產是神所恩賜的禮物,而不是人自己賺取和有權保留的東西。――《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一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作“也不妄評神”)。」

         “以神為愚妄”就是否定神的造物主身分,否定祂對受造之物的主權。約伯既不妄評神,也不犯罪,一心仰望神。――《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通過了第一次的考驗。他沒有「以上帝為處理失當」(呂譯)。希伯來文 tipla{h (約伯不以之歸於神)的意義經常被人討論,但沒有肯定的結果。它可能不是指約伯講話的態度是「愚妄的」(參和合本小字妄評神,及 AV);摩法特(Moffatt)說他不「觸怒神」,但經文的意思顯然是他在神裏面沒有像人所可能預期的一樣,找到 tipla{h 的過失,我們所能得到這個字根最接近的意義是「沒有味道」,像在六6一樣;但沒有證據顯示它是指把東西吐出來,以表達道德上的憎惡之情101。——《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但既沒有犯罪,也沒有妄評神,更沒有棄掉神。他的信心並不是因果律所能解釋的(9~11)。但是,這信心並沒有解除約伯的傷痛,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因為他憑信心相信,這一切不幸都是神允許發生的,而他所信的是公義良善、大有能力的神,所以就更無法理解為什麼「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4),為什麼「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22)──《聖經綜合解讀》

         這位「完全正直」(1)、無可指摘的信心偉人,突然莫名其妙地跌了一大跤,在疑惑的沼澤中擱淺了。約伯親身經歷的無妄之災,使他心中因果報應、賞善罰惡的傳統公式(二十二21~30)全然崩潰了,人的選擇和行為還有道德意義嗎?義人和惡人還有區別嗎?約伯不得不在痛苦的思索中接受拆毀,從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的信心偉人,逐漸被還原成一位真實的亞當後裔。──《聖經綜合解讀》

                  ●「並不犯罪」:也可以翻譯為「不以神是錯的」。

                  ◎神容許撒但在很短的時間中奪取約伯的一切,而且還用了兩次天災,讓約伯知道這是神的工作。約伯也的確認為這是神的作為,在他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存在。

         ◎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說明的」。

                  ◎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1)

 1神同意撒但降災與約伯,但二者的目的有何不同?按約伯的為人,竟也要受神試煉,那麽有什麽人可以倖免呢?你遇到試煉時,該以什麽態度去面對?參來57~10

 2 家財萬貫的人若一天失去所有家產、兒女,通常會怎樣?約伯的反應與常人有什麽差別?這顯示他的信仰如何?

 3 唐佑之博士認為敬虔應該受得起任何的損失與痛苦,因為一切都不足以使人離棄神,神永遠是可稱頌的。若有一天你失去至寶或至親,你能否稱頌神呢?

     ──《串珠聖經註釋》

 

【伯一章】本書開頭敘述約伯是一個族長,在沙漠地中是一個首領,在當時也就是一個王。財產豐富,勢力雄厚,尤以為人正直,敬虔,慈善而著名。但這一個好人,忽然之間,厄運當頭,受無情的摧折。這一件事,傳之遐邇,人人驚駭,遂成為大眾討論思索的資料。示巴人擄去他的牲畜;天火燒死他的羊群;迦勒底人搶去他的駱駝;狂風吹倒房屋,把他的兒子壓死;撒但攻擊他,使他滿身生瘡;忽然之間,禍不單行,都臨到他了。

         示巴人是閃的後裔(創十28),住在亞拉伯之南。迦勒底人是從東方,由亞伯拉罕的本地而來。――《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燔祭」(5)燔祭是人類最古老的宗教禮儀。主要目的是為贖罪以致獻祭者能蒙神悅納。「燔」字本指「上升之物」,它的特點就是整只祭牲都要燒在壇上作為馨香之祭上升給神。――《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當我們從約伯記中看到災害和苦難時,應該記住,我們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好行為不見得會得到讚賞,壞行為也不一定受到懲罰。我們看到一個惡名昭彰的罪犯享福,而一個無辜的兒童陷在痛苦之中時會說:“這不公平!”但事實的確是這樣。罪惡已經扭曲了公義,使我們這個世界變得醜惡和不可理喻。約伯記展示了一位好人無故受苦的經歷。令人感歎的是,我們這個世界也常有這樣的事。然而約伯的故事不是以絕望告終。通過約伯的生命,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我們處在無望的情況下,仍應該對神有信心。信心不應建立在得獎賞或成功的基礎上,而應堅信神的國度最終會臨到。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1~13是散文體,是本書的序幕,一共有五個場景,交替發生在地上(1~5;一13~22;二7~13)和天上(6~12;二1~6)。所有的劇中人始終都不知道天上所發生的事情,而我們從序幕開始,就被允許站在導演的旁邊,毫無懸念地知道了約伯受苦的原因。但這樣直白的序幕,竟然不是劇透!因為人即使透過神的視角,也無法看透屬靈的真相。約伯的三位朋友對天上的事情一無所知,所以發表了許多講論,但都不適合約伯的遭遇;即使他們和我們一樣知道了約伯受苦的原因,發表另外一番高論,也不可能闡明神的心意。因為真理只能由神自己來啟示(四十二4~5),我們只有與約伯一同經歷了神的工作,才能被聖靈打開心眼,站在天上「看透萬事」(林前二15)、不再困惑。──《聖經綜合解讀》

 

【伯1  我們的社會中有沒有約伯式的人物?你怎樣看待好人受苦的事?】當我們從約伯記中看到災害和苦難時,應該記住,我們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好行為不見得會得到讚賞,壞行為也不一定受到懲罰。我們看到一個惡名昭彰的罪犯享福,而一個無辜的兒童陷在痛苦之中時會說:“這不公平!”但事實的確是這樣。罪惡已經扭曲了公義,使我們這個世界變得醜惡和不可理喻。

  約伯記展示了一位好人無故受苦的經歷。令人感歎的是,我們這個世界也常有這樣的事。然而約伯的故事不是以絕望告終。通過約伯的生命,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我們處在無望的情況下,仍應該對神有信心。信心不應建立在得獎賞或成功的基礎上,而應堅信神的國度最終會臨到。――《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