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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五章拾穗

 

【伯五1「“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

         以利法警告約伯不要向天使(諸聖)上訴。――《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諸聖者”指天使,與一6“神的眾子”同,人有不平的事可找一個公正的人出來仲裁,主持公道。以利法認為連向最靠近神的天使呼求也沒有用,因為天使不會替犯了罪的人說話,反會招來神的忿怒。――《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諸聖」:指天使,當時人以為天使可作人的代表,向神代求,且引領人走在神的道中(3323)

          本節表示連天使也不會幫助約伯。――《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法提出的問題,表現了以利法對約伯之信仰的懷疑和他本人的懼怕——約伯之所以不向神禱告,莫非因他依靠天使?因此,以利法極力陳述自己要依靠神的信仰。諸聖者: 意指眾天使。 ――《聖經精讀本》

         以利法分享了引以為豪的異象之後(12~21),約伯卻毫無反應。他可能被約伯的冷淡所觸怒,所以口氣轉為強硬,斷然取消了約伯禱告的資格(1):「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1)。由於以利法已經聲稱自己獲得了靈的啟示(12~21),這就成了對約伯最大的打擊。因為約伯最大的痛苦,就是失去了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聖經綜合解讀》

         「諸聖者」(1),指眾天使。按照因果報應的理論,約伯自己也說「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十六8),所以以利法認定約伯犯了罪,向哪位天使呼求也沒有用,因為天使不會替罪人說話。而約伯則越來越清楚地看見,自己百口莫辯,迫切需要一位元「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33)──《聖經綜合解讀》

                  ●「諸聖者」:原文是「複數」是指「天使」的意思,如果這個「複數」是「尊貴的複數」,那就是指「神」了。不過以前者比較可能。──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1 諸聖者】「諸聖者」是指神的僕人和天使,這用語在其他經文也有使用(何十一12;亞十四5;但四101420,七13;詩八十九7)。他們所以稱為聖是因為他們親近神,不是他們本身有何潔淨之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五1~7苦難乃是人咎由自取。――《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法在說明人的本相之後,以更加強硬的口吻發表自己的論點。其理由可能是他在約伯的沉默中直覺到約伯不接受自己的見解。以利法的辯論論及了臨到頑固之徒的咒詛。 ――《聖經精讀本》

 

【伯五2「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

         以利法勸約伯不要為所受的苦難忿忿不不平,因為只有愚妄人才這樣做。――《串珠聖經註釋》

         「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2),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說明報應的原則。──《聖經綜合解讀》

                  5應該是一個諺語。

                  ●「癡迷人」:「愚蠢的人」、「被矇騙的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3「我曾見愚妄人紮下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

                  ●「扎下根」:此動詞的另一個時態是「連根拔出」的意思,因此在這裡作為雙關語用。在此可能暗指約伯的富足。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我忽然宣布他的住處已經受到咒詛」。──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3~4以利法藉著——以愚妄人開始興旺,最終卻破滅的事情為實例,間接地暗示:①苦難來自犯罪,是人自身的懲罰;②約伯是因罪而受到神的咒詛。 ――《聖經精讀本》

 

【伯五3~5以利法用生活的實例指出惡人沒好收場,他們的兒女也受牽連,財物又落在別人手上。――《串珠聖經註釋》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3),意思可能是「我忽然宣佈他的住處已受咒詛」,也就是4~5節所描述的悲慘遭遇。但以利法對「愚妄人」的兒女和財產的咒詛(4~5),卻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聖經綜合解讀》

 

【伯五3~6“紮下根”指象樹木的根向下生長,欣欣向榮(詩一3)。愚昧人盼望福分,神的咒詛卻臨到他的屋子和兒女。人的環境並非天生邪惡,人所以有患難,不可怪壞境,乃是自己種下種子,又自己壅培的結果,在神眼中,世上並無正直人。約伯不可象愚頑人自以為是,必須謙卑,神才能賜福給他。――《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五3~7以利法按個人經驗(他所有主張的基礎)引述一個愚昧人的個案,這個人起初很成功,但後來受到咒詛。他的結論是,人的禍患來自於他自己。――《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五4「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

         稍後,約伯將對把一個人的罪報應在他兒女身上的作法提出抗議(廿一19~20)。我們可能應該以「暴風」這讀法來取代城門口,將這節經文解作比一19所提及之事更為悲慘172。並無人搭救,經常用來說明一件事是神的舉動,沒有一個人可以阻止它發生。——《丁道爾聖經注釋》

         古代的城門口是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在城門口被壓」(4),指審判時不能獲得公平的處理。──《聖經綜合解讀》

                  ●「在城門口被壓」:城門口為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這裡是指「審判時不獲得公平的處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5「他的莊稼有饑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裡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

         這節經文的意義較不清楚。雖然它可以意味富人的家庭衰落成赤貧(參詩卅七25),但大多數譯文給人的印象是:他的莊稼被小偷毀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五6「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

  以利法可能在引用伯48。他說憂傷和痛苦不像田間的雜草。必須準備好土壤,種上罪惡的種子。人本性邪惡,所以自然會受苦。──《SDA聖經注釋》

 

【伯五6~7這兩節經文暗示說人的患難是天生的、無可避免的。在創世記三17~19神所判決之人類的憂慮,是來自他與一個帶有敵意或棘手的環境之奮鬥。以利法似乎否認這一點,暗示了另一個來源。在下麵的詩歌中(9~16),他將這類的經驗歸諸於神,所以,雖然在第3~7節沒有指名說神是執行這些事的,他可能是在暗示:耶和華是愚妄人的患難隱藏的肇因,雖然它們是如此的普遍,以致它們看起來是很自然的(7)。——《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利法認為,「禍患、患難」(6)是由罪惡生髮出來的,並不是出於神或自然。人性本惡,所以「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7),無法避免。既然是罪有應得,禱告也沒用(1),還不如坦然接受,不要做不肯認罪悔改的「愚妄人」和「癡迷人」。──《聖經綜合解讀》

 

【伯五7「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火星” 。直譯是:雷設夫(Resheph)之眾子,掌管瘟疫與火焰的神明。正如火星必從火堆冒升,人生來也必有禍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人生本苦,就像火星向上冒一樣自然。――《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承接第6 指出人遇苦難,並非無因,就如火花自然地向上飛濺那樣確實;另一方面,這節也可指人生必有苦難,無人可以倖免。――《串珠聖經註釋》

         人生在世必遇患難: 以利法提出了非常客觀而普遍的主張。正如創317~19所示,因著墮落:①人置身於充滿敵意的境地;②因著墮落本性(515583)人必面對苦難。然而,以利法的這些普遍原理卻不能打動處於困境的約伯。如同火星飛騰: 比喻人生的苦難是不能逃避的。 ――《聖經精讀本》

                  ●「火星」:「火焰之子」、「火花」。「火焰」同時也是迦南的「火與邪惡之神」,不過這裡可能指的就是「火花」。

                  ◎這裡以利法暗示約伯的遭遇是導因於約伯的愚妄,這種狀況本是理所當然,禱告也沒用,還不如坦然接受,反省改過。當然,他太過直接的比喻會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再加上約伯認定自己的苦難跟罪惡無關,這種說法結果就更引發約伯的忿怒了。──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8「“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

         本節至16節是一首頌贊神的慈愛和公義的詩。――《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的三個朋友都犯了同樣的錯誤,認為約伯是因為犯了大罪才引起痛苦的。他們和約伯當然都不知道神和撒但間的對話(16~28)。人習慣去責備惹上麻煩的人,但約伯的故事清楚說明我們不應總是責備遭受困擾的人。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到目前為止,以利法的教訓已經太令人沮喪了;現在他試著要彈奏出比較令人愉快的音調。對神的信心救人脫離悲觀,中英文譯本(如:和合、RSVNEB)的譯法至於我無法表達出希伯來文 ~u^la{m「但是」(呂譯)所作的對比,這個字賦予以利法的言論一個模糊而批評的語調。禱告的邀請是以法律術語來表達的,「尋求」(呂譯、現中、RSV;和合本:仰望)神是個刻意的行動,不只是向神陳訴他的案情(思高、現中),更是將他的事情託付(呂譯,直譯「我陳明」)於神。這個勸告有點愚笨,因為除此之外約伯再沒有別的願望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祂」(8),這句話非常正確,但卻一點也不能幫助約伯。因為約伯已經這樣做了,卻還是非常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我們若置身事外,不能與受苦者感同身受,當然可以很輕鬆地宣稱能勇敢地面對逆境,但約伯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2)──《聖經綜合解讀》

                  ●「至於」:「但是」。以利法表示,如果自己站在約伯的地位,他的反應會不一樣。

                  ●「仰望」:「尋求」、「尋找」。

                  ●託付「他」:原文是「複數的神」,意義是「尊貴的複數」,而非「多神」。仰望「神」則是「單數的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8~16讚美詩:歌頌神的高妙和公義。――《串珠聖經註釋》

         8~16節這首優美的詩歌,堪稱準確無誤的信條。但這個公式化的信條卻不能幫助約伯,因為完全不適合約伯的遭遇。今天,我們也很容易發表這樣一樣四平八穩、完全正確的講論,但卻完全不能觸動人的生命。因為真道若沒有借著聖靈宣講,並不能直擊人心(約十六813);福音若不倚靠神的大能(羅一16),最終也會淪為心靈雞湯。──《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法呼籲約伯要尋求神,把一切託付給他,約伯應該已經這樣做了,以利法的建議跟約伯目前做的並沒有很大的不同,只是約伯很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8~27以利法力主約伯服從神的管教;他若是悔改,神總會祝福他。“六次遭難”(19)。即在各種有可能的患難裏。――《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五9「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伯五10「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裡。」

 

【伯五11「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

         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 反映了基督教信仰思想。亦即,貧窮人變為富足(25),謙卑的得尊榮(2923),失喪生命的得著生命(1039)等基督教的教訓。這些教訓的目的是:①警戒因過於相信自己的能力而陷進驕傲的人(1412);②神藉彰顯自己的公義來建立以真理治理的國度(351423) ――《聖經精讀本》

                  ●「哀痛的」:「黑暗的」、「哀痛的」,指「苦難中的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12「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

 

【伯五13「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後來保羅也引用了這節經文中的一部分(參林前319,即新約中惟一清楚地引用約伯記的地方)。神雖然責備以利法(427),但這不是說他所有的話都是錯的。保羅引用的部分就是正確的——人們常常作繭自縛(“中了自己的詭計”)。這也說明應如何運用經文來解釋評論聖經。我們必須熟悉神的全部話語,才能恰當地理解其中難以明白的部分。――《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13),這是《約伯記》唯一被新約引用的經文(林前三19)──《聖經綜合解讀》

 

【伯五13以利法在約伯訪五13內的一番說話,被引用于哥林多前書三19,後者指出這段說話是確實的。這是否意味著約伯那三個「安慰者」的說話都是受聖靈感動的?】

        在約伯記五13,以利法如此評論神:「他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猾人的計謀遠速滅亡。」哥林多前書三19引述這句說話的前半段:「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假如以利法、瑣法及比勒達對神的評語均屬正確,神何須指摘他們呢。約伯記四十二7指出,「耶和華……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是。」神向這三個「安慰者」發出怒氣,他們說話的可信性,也因此成了疑問。

那三個安慰者的基本立場,無疑是犯了極嚴重的錯誤(義人遭災,顯然是他在暗中犯了罪)。但無論如何,約伯記四十二7並未指出他們三人所說的,關於神的說話,沒有一句正確。事實剛剛相反,甚至約伯也承認他們對神的評論是正確的,也援引三位安慰者的說話,加插入約伯自己對於神的講論之中。

         另一方面,約伯發洩自己的情緒,有部分是不正確的,甚至受以利戶及神自己的指摘。事實上,約怕得到神的教導,看見自己愚昧;因為他批評神對他不公平、不憐憫他。約伯甚至在四十二3對自己作出如下批評:「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約伯更在接著的第六節指出:「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假如甚至約伯也要為自己批評神的說話而懊悔,那麼,約伯所說有關神的說話,也並非完全正確。

         由此看來,若要考察約伯自己的說話,以瞭解那段說話是出於聖靈感動,是神允許的;那一段卻表達了約伯的憤怒,是約伯被失望悲痛所驅駛而說出的意氣話。那麼,我們必須參看上文下理,方可清楚明白。無論如何,聖經是毫無謬誤的,裡面的一字一句,都是照當時的實情記錄下來。仔細而客觀地研究,可知聖經作者是忠實地將當時的事情記下,包括那些動機錯誤或思想不正確的說話。聖經無謬誤所保證的,是聖經的一字一句都是實情,但不擔保裡面的一字一句都是真理。相信沒有任何讀者會認為,在約伯記第—二章撒但對神所說的話,都是正確而可仿效的。

         還有一點要指出,綜觀新約各卷,曾引述約伯那三位「安慰者」的說話,就只有哥林多前書三19,該處是拾取以利法的說話。此外,新約經卷從未有引述瑣法和比勒達的說話。新約其他經文可能有與那三位安慰者的思想相似的經文,但從未加以引述,最多只有含蓄地加以暗喻(關於這方面的詳細討論,可參看哥林多前書三19有關的問題。)──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伯五14「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

 

【伯五15「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

         「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原文直譯為「脫離刀劍,脫離他們的口」。――《串珠聖經註釋》

         口中的刀: 意指為要陷他人於不義而說出的讒言及惡意的譭謗(32~6) ――《聖經精讀本》

         「孤兒」(呂譯、RSV)、窮乏人(和合本、現中、NEB)等是基於沒有經文支持的修正。馬所拉經文的直譯是「而祂拯救脫離刀劍,脫離他們的口」(呂譯註,參 RV  RV 邊註)。大部分的學者都試著想要使它變得更容易理解。第二詩行顯然缺少了窮乏人的平行字眼,所以「孤兒」獲得廣泛的接受,但還有許多變通的方法被提出來177,證明這個問題距離解決還很遙遠。——《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五16「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伯五17「“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

         “有福”。在約伯記裏,這詞只在本節出現(與詩一1相同)。――《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以利法說的不錯——我們做錯了事,受神管教是有福的。但以利法的勸告並不適用於約伯的情況。在本書一開始我們就知道,約伯受苦並非因犯罪。由此可見,即使我們給別人很好的忠告,但若對他不適用的話,這忠告對他就毫無幫助。在我們想用神的話語安慰別人之前,應該徹底瞭解對方的處境。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當災難擊打敬虔之人的時候,他承認這是神訓練的一部分,所以能夠在逆境中歡喜快樂。這是一個新的觀念,可以涵蓋那沒有包括在第11~16節之簡單分類中的案例,在那裏,惡人狼狽不堪,好人則獲得幫助;但也不適用在約伯的身上,他是一個好人,狼狽不堪,又沒有獲得幫助。——《丁道爾聖經注釋》

         最後,以利法的口氣有所緩和,承認受苦的不只是「耕罪孽、種毒害的人」(8),苦難也可能是神「管教」(17)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7)。這些話雖然很對,但還是用錯了地方。「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18),這話雖然很美(申三十二39),但卻不能被人當作屬靈的膏藥,用來包治屬靈的百病。──《聖經綜合解讀》

         對於我們這些軟弱的信徒來說,苦難常常是神的管教,但對於「完全正直」(1)的約伯來說卻不是。以利法並沒有看到屬靈的真相,就斷言約伯是被神管教,結果把「屬靈正確」的話變成了一把鈍刀。對於約伯來說,「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17),就像「痛失家人和財產的人是何等有福」一樣殘酷,所以「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這些美好的話,也失去了安慰人的功效。──《聖經綜合解讀》

                  ●「懲治」:「責備」、「判斷」、「證明」。

                  ●「全能者」:「全能者」、「最強大的」,指「神」。

                  ●「管教」:「懲戒」、「糾正」。──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見詩3310;賽810──《SDA聖經注釋》

 

【伯五17  以利法說錯了嗎?】以利法說的不錯──我們做錯了事,受神管教是有福的。但以利法的勸告並不適用於約伯的情況。在本書一開始我們就知道,約伯受苦並非因犯罪。由此可見,即使我們給別人很好的忠告,但若對他不適用的話,這忠告對他就毫無幫助。在我們想用神的話語安慰別人之前,應該徹底瞭解對方的處境。――《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五17~21以利法要約伯珍視神的管教,悔改的心必蒙悅納(參箴三11~12)。他認為受苦是一種管教,可以增益一個人的所不能(參來十二5~11)。痛苦是短暫的,到末了神必醫治,義人有神看顧,不怕遭害。――《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五17~27以利法認為約伯的遭遇乃是神的管教,只要他回轉,必再蒙恩寵。――《串珠聖經註釋》

         以利法的話(517~18)說出幾乎被忘記的教誨:痛苦可以幫助我們成長。這是在我們面臨難處和損失時的良言。約伯不理解受苦的原因,因此他對神的信心需要有成長的機會。另一方面,我們不要同樣犯以利法的錯誤。在我們緊緊跟隨神的時候,並不代表祂會替我們排除所有困難。而好行為也不保證有幸運或成功作回報。賞善罰惡掌握在神的手中,祂有自己的安排。撒但的工作就是讓我們懷疑神給我們的恩典。――《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1~16節,以利法闡明了自己的見解,本文記述了以利法對約伯的直接“勸告”。以利法極為公式化而冷酷的思考體系,似乎多少有所緩和,且暗示了苦難並非只是犯罪的結果,也是為了磨煉(discipline)人。本文強烈地暗示以利法在督促約伯悔改。――《聖經精讀本》

 

【伯五18「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伯五19「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六次”、“七次”在詩的用語上都是說“多次”的意思。――《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六次 ...... 七次」:指所有。――《串珠聖經註釋》

         六次,七次: 用來象徵神之絕對保守,並非指字面上的次數。 ――《聖經精讀本》

         「六次、七次」(19)是修辭方式,意思是「多次」。──《聖經綜合解讀》

 

【伯五20「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

 

【伯五21「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

         「口舌之害」:指譭謗和誣告。――《串珠聖經註釋》

         口舌之害: 意指誹謗、咒詛及嘲諷等。 ――《聖經精讀本》

 

【伯五22「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

 

【伯五23「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裡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

         石頭若在田裡,禾稼難生長,是一種災禍。與石頭立約講和,以保農作物不受侵害(參王下三19)。――《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與 ...... 石頭立約」:指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參王下319 25),或地界不致挪移。――《串珠聖經註釋》

         田間的石頭……必與你和好: 本節象徵性地描述了因著神的祝福,約伯將迎來豐盛的收穫,且擁有許多家畜,表現出作者驚人的文學才華(運用擬人手法和對偶手法)和獨特而深刻的洞察力:①對神與自然的認識:在古代世界,自然大體是人恐懼的物件或神秘的敬畏物件。這種認識便產生了泛神論(animism)和圖騰(totem)信仰;與此相反,以利法告白神是萬有的創造者和掌管者。②對人與自然的認識:巴勒斯坦有很多沙漠、峽谷、沼澤地和池塘,全城是貧瘠而多岩的地區。出沒于樹林和沼澤地的猛獸也是極大的危險。因此,對他們而言,周邊的自然環境充滿敵意和危險。以利法對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擁有深刻的認識。 ――《聖經精讀本》

         神將要控制第22節的野生動物。平行體暗示田間的石頭是指未馴服的野獸183。彭馬文在解釋這個片語時,有個迷人的註解:「田間幽靈」184。——《丁道爾聖經注釋》

         「與田間的石頭立約」(23),比喻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聖經綜合解讀》

                  ●「田間的石頭」:會妨礙植物生長。

                  ●「田裡的野獸」:也會妨礙作物生長。──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24「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

         他的家人與家畜將會蒙保守,脫離第21節的火與洪水。字面的譯法帳棚給人留下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約伯是個單純的牧人,而不是一個久經世故的城市人,像第廿九章的一樣。就像它的平行字眼羊圈(與伯五3用同一個字 na{weh見該處的註釋)一樣,這個古老的字因著都市化而獲得新的含義185,與結十四21比較,暗示著:第21節之災禍的驚嚇──照字面來形容是「口舌」與「蹂躪」──是瘟疫。——《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利法指出,信靠神的人必有安全感,「你的羊圈,一無所失」(24),「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5)。但這些話卻不能安慰已經失去財產和兒女的約伯,反而再次揭開他的傷疤。空泛的教條是蒼白無力的,既不能幫助人、也不能造就人。我們若缺乏同理心、不能與人感同身受,單憑空洞的說教,縱然句句都是真理,也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7)──《聖經綜合解讀》

 

【伯五25「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

    同樣地,許多後裔的應許不可能安慰一個剛剛才變成沒有小孩的人(伯一19的肇因     與五20~22的不同)。——《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五26「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

         「壽高年邁」:像「禾捆到時收藏」,指人去世時年紀老邁但氣力仍未衰退。――《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自己終於獲得應許,可以有很好的健康,活一大把的年紀。對一個愛神、敬畏神的人而言,這是一個很恰當的結局;這就是神自己應許要給那些順服祂之人的盟約之福,是由摩西所宣佈的(利廿六3~13;申廿八1~14),以利法將老年人壽高年邁而死比擬成豐收時穀物的收割,為他所教訓的真理加添了美感。——《丁道爾聖經注釋》

                  ●「壽高年邁」:「健壯」的意思。意思是到了死前還很健壯。──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五27「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考察”。以利法以其主張的權威來誇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以利法憑他一生經驗,得出了在他看來理由充足、證據確實的結論。可惜,他想醫好創傷反而讓創傷益甚。約伯得到的只是空泛的道理,實際用處毫無,解答不了他的問題。――《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他是代表所有的智慧學者發言,所以他使用我們。他相當有把握他所說的「都是真的」(參思高、現中)。現在約伯必須要為他自已的緣故留心傾聽,並且去經歷它(27b)188。——《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利法一面說「祂行大事不可測度」(9),一面自稱「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27),這是自相矛盾的。但以利法卻看不到自己的盲點,反而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神秘經歷,以老賣老地斷言約伯的苦難乃是神的「懲治」,只要接受「管教」,苦難就會過去。「這理」貌似正確,但神卻對他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四十二7)。因為他認為神被束縛在因果報應的規則中,所以人只要遵循某種公式,就能脫離苦難,讓一切都恢復正常(17~26)。但這與古今許多聖徒的苦難遭遇並不相符(來十一36~39),卻應驗了撒但的指控:人敬畏神,只是為了交換福氣、避免受罰,用敬虔來賄賂神、操縱神(9~11)。今天那些膚淺的「成功神學」或「恩典福音」的公式,目的都是為了體貼人的肉體,結果不但不能解釋苦難,反而把人推進深淵。──《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法只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一個工具。雖然約伯最終被恢復到以利法所描述的福氣中(23~26節;四十二11~17),但卻不是照著以利法的公式。相反,他承認福氣乃是白白的恩典(21),並不是用功德、悔改換來的;所以「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21)。人「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10)?祂有權照著自己的心意賞賜,也有權按著自己的主權收回,並沒有義務向人解釋。所以當美好的生活被挪去時,約伯既沒有埋怨,也沒有伸手;他所祈求的,不是生活恢復正常,而是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恢復正常,這是神最悅納的(四十二8)──《聖經綜合解讀》

                  ●「考察」:「審慎地調查」。

                  ◎以利法從「苦難是神的管教」這個角度來勸告約伯,提到約伯只要接受管教,他目前所失去的東西都會恢復。其實以利法的說法對約伯這個狀況不適用,但「苦難是報應」、「苦難是管教」在許多場合是非常正確的,我們一般人受苦,是可以思考到底自己有沒有不對,神到底要教導我們什麼,畢竟我們不是約伯。

         ◎以利法的意見,跟撒但指責的信仰一致:「為了福氣才信神」、「為了怕處罰才信神」。而第三章以前的約伯,其信仰是「不管神是不是沒有理由的奪去他的一切,只因為神是神,他就信仰他,並且承認神有權奪去自己的一切」。神是公義的,但他是活的,可以有自由按他認為對的、好的方式行事。以利法信仰的神,是遵循因果報應、賞善罰惡這個準則做事的。我們的信仰是如何呢?──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3~5)

 1 死亡對在痛苦煎熬下的約伯有何意義?見第3章。你對死亡有什麽看法?參羅147~9。你若處於約伯的環境,會有何反應?

 2 以利法責備約伯的話(43~5)對今日從事輔導、牧養工作的基督徒有何提醒?

 3 以利法的言詞中,有那些見解是正確的呢?這為什麽不能幫助或安慰約伯呢?問題出在那裡?

 4 以利法將他的屬靈知識當作唯一、完全的知識,並以此判斷約伯,這種做法在今日仍可見麽?你有否犯這毛病?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