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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六章拾穗

 

【伯六1「約伯回答說:」

         本章和7章為約伯回答以利法的話。他不認為自己的受苦是件小事,他為自己的無辜力辯。以利法不但未能說服他,反令他更痛苦。他的答辯可分為兩部分:1,為他的訴苦辯護(2~13)2;申訴神待他的嚴苛(1~21)。――《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對其朋友甚感失望。他渴望同情,不是譏刺譴責(伯六14~30)。他困惑不解了,他自信不是一個壞人,但是「他的肉體卻以蟲子和塵土為衣」(伯七5),他的苦難如此劇烈。即使他有罪過,也不是甚麼大罪,何至於受到如此可怕的刑罰。他禱告神,不如讓他死了(伯六9)。――《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六1~4約伯懇求把他在第三章所說那刺耳的話,用他所經歷的災難來衡量一下。――《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六1~13約伯訴說所受的痛苦比所有海邊的沙加起來更重,以致他這樣煩躁,他希望神讓他死去(3)。――《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1~21約伯對以利法的第一次反駁: 事實上,以利法和約伯可能是輪番進行辯論,而作者將各自所言的內容分別編匯,使其具有詩劇形態。約伯憤怒地質問只知贅述空虛理論的以利法,並且為自己的正直作出辯護(6)。他認為神是造成這些災難的終極存在(64),遂將目光轉向神,向神吐露滿腹淒哀的怒氣,如同孩童抱膝乞憐嚴厲的父親一樣(7) ――《聖經精讀本》

 

【伯六2「“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裡,」

         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 從人性的層面反駁了主張因果報應的以利法。意指若有人欲責備身陷困境之人,就應當首先體諒對方所承受的痛苦。 ――《聖經精讀本》

         「煩惱」(2)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忿怒」(2)是同一個詞,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針鋒相對地反駁以利法。約伯希望能將自己的煩惱「稱一稱」(2),好讓那些責備他的人感同身受,體會他的痛苦「比海沙更重」(3)──《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法沒有直說約伯犯罪,不過由以利法的言論中,可以推論出約伯一定是有罪或不敬虔才會導致今日的狀況,這讓約伯非常生氣。

                  ●「煩惱」:「忿怒」、「煩惱」。與 5的「忿怒」同字。約伯是要反駁以利法的勸告。──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2 煩惱稱一稱】商人以天平來計算物件的重量。約伯在此希望用他所認識最大的物件海沙,來衡量他的煩惱。海沙經常是不可勝數或極大重量的代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六2~3約伯並沒有因為以利法的責備而稍稍清醒過來。以利法已經警告約伯提防壞脾氣(ka`as*,忿怒,五2)毀滅性的後果。約伯不只承認:「我的言語急躁」,他堅持說從他的煩惱(譯註:與五2的忿怒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參這兩處的呂譯)無限的重量就可以證明他的行為是對的。他用熟悉的比喻海沙來指無法衡量的事物195。——《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3「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

         急躁: 運用反語手法,責備以利法的輕率之舉,因為他未能體諒約伯深不可測的痛苦。同時,也體現了約伯的信仰,他謙卑地承認了自己因痛苦而發的抱怨(3) ――《聖經精讀本》

         約伯承認自己「言語急躁」(3),因為他堅信自己的苦難是出於神,是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4)、「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4),所以痛苦難當。他發現自己已經從神的「密友」(二十九4)變成了「仇敵」(十三24),並且完全不明白這是怎麼發生的,這就是他最大的痛苦。──《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4「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

         「其毒」:指箭頭所塗上的毒藥。――《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非常恐懼;第4c節所用的字與七14所用的,不是同一個動詞,是形容神的武器列陣攻擊他。把神當作是(戰車)射手的這個形像,可能得追溯到青銅器時代中期的戰爭,在這裏是文學上的筆法。毒害他的靈的,是神明顯的敵意,像一陣可怕的箭雨一樣196。——《丁道爾聖經注釋》

                  ●「其毒」:指箭頭上所塗的毒藥。──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4 全能者】「沙代」(和合本:「全能者」)不時用作神的別稱(創十七1)。但在此沙代被形容為命運的扭轉者,和迦南諸神系統中的瘟神兼戰神雷謝夫一樣。雷謝夫以弓箭射人,作為傳播疾病的方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六5「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

         牲畜不會無緣無故地抱怨,約伯同樣沒有這樣做。――《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5),約伯的急躁也是因為靈裡沒有飽足;而以利法空洞的說教非但不能讓他得安慰,反而像「蛋青」一樣語言乏味、令人厭惡。我們勸勉的話語、講臺的信息,若是和以利法一樣缺乏同理心,縱然道理四平八穩,也沒有生命的甘甜;不但不能滿足人心的饑渴,反而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7),讓神的群羊因為無草無料而「叫喚、吼叫」(5),甚至饑不擇食地找「一兜野瓜」(王下四39)來充饑。──《聖經綜合解讀》

                  ●「野驢有草....牛有料」:指動物如果有食物當然不會吼叫,而約伯目前就是遭遇痛苦,所以一定會出聲。──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5~6動物吃飽了便不會叫喚,人若無痛苦豈會埋怨?約伯認為無辜而受苦有申訴的權利。以利法的話太空泛,就象未加鹽的食物或者蛋白一樣淡然無味。――《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本文連續使用了希伯來詩文中的對偶手法(56節以及每節的前後文都形成對偶),藉著比喻和質疑等修辭手法來表現日常的生活。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 比喻以利法的辯論如同不曾用鹽的食物一樣淡而無味,且游離於核心之外。由此可知,若沒有發自內心的愛,勸勉與忠告實無任何意義。 ――《聖經精讀本》

         這些問題是修辭疑問句。在智慧講論中,經常以此指出荒謬的事,其中經常有著隱藏的意義,就像在阿摩司書三3~8一連串如謎般的問題一樣。在這類的箴言中,經常將人類的行為比擬為動物的行為。農夫知道如何解釋動物的叫聲,不會因之而懊惱。約伯也有權利,像一頭饑餓的野驢一樣\cs9叫喚,像一隻快要餓死的公牛一樣咆哮。——《丁道爾聖經注釋》

         雖然以利法並沒有明說約伯犯罪,但言語之中已經斷定約伯是因犯罪而被神「懲治」和「管教」(8;五17),勸他按照某種「屬靈的公式」讓生活恢復正常(17~27)。雖然以利法所提出的條件不難滿足,但約伯卻看出了其中的危險,所以拒絕了他的勸告。六至七章都是他的回應。──《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6「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蛋青有什麼滋味呢?」

         「蛋青」:原文意思頗難確定,「蛋青」乃傳統之譯法,或可譯作「馬齒莧的汁」;無論如何,本節大概是指一種無味的食物。――《串珠聖經註釋》

         「蛋青」(6)指一種沒有滋味、「可厭的食物」(7),但並不能確定是什麼。──《聖經綜合解讀》

                  ●「蛋青」:到底是什麼食物並不清楚,可能是「果汁或液體的黏性物質」。──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6~7約伯感到了無生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這裡可有兩種解釋:1 約伯視生命如無味的食物,甚覺厭煩;

    2 約伯覺得以利法的安慰如無味食物。――《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說,聽以利法的勸告就好像吃無味的蛋白(“蛋青”)。在人們經歷嚴厲的試煉後,毫無幫助的勸導對他們來說是場災難。他們會有禮貌地聽,但內心卻仍滿腹哀愁,根本得不著安慰。對於那些受傷害的人不要急於給予勸告,他們常常需要憐憫多過勸告。――《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66~7 約伯嘲笑以利法的言論是沒有味道、惹人厭惡的。

                  ◎這裡約伯看似要回應以利法,事實上約伯也在此控訴神對他的傷害是讓他無法承受的。

                  ◎其實約伯可能對朋友的要求也太高了,他自己既然面對難以承擔的特殊痛苦,又如何冀望朋友可以了解或有獨特的見解呢?他的忿怒,其實背後應該是針對神,而不只是朋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7「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

         這是論點的撮要;其細節不只一次造成困難,尤其是在第二行。新英語聖經用「喉嚨」(參思高「唇」)取代「胃口」(呂譯、現中、RSV;和合本、AV:心),是個改進;但它將7b節譯為「我的臟腑咕咕作響,帶有回音」,證明我們對其意義要有一致的看法還早得很哪!——《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8「“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

         「賜我所切望的」:即讓我死去。――《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8~9約伯說他知道生命在神手中,願神取去他的性命。他確知自己未犯罪(“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即令死去,仍會以此為榮,為此辯護。“不止息的痛苦”指死亡。――《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在悲痛中,約伯想放棄掙扎,結束自己的生命,從痛若中解脫出來。但神沒有應允他的請求。祂對約伯有更大的計畫。像約伯一樣,我們在遇到艱難時,也有想放棄的念頭。一帆風順時要信靠神,但在逆境中信靠祂,是考驗我們承受極限並鍛煉我們信心的時機。不論困擾的大小,要相信神在掌握一切,並看顧我們(參羅828)。――《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在前文中,以利法以死作為恐怖的最終刑罰,向約伯辯證了自己的信仰(49202152)。然而,比起日夜被頑疾所折磨,約伯反倒切望撒手歸去(33~19)。這短短的內心真言使以利法的辯論歸於徒然。 ――《聖經精讀本》

         「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8),意思是向神求死(9)。以利法的講論對約伯並沒有起到任何勉勵的作用,他仍然沉浸在絕望求死的心境中(371121)──《聖經綜合解讀》

         「切望」(8)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盼望」(6)和「指望」(16)是同一個詞,「壓碎」(9)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毀壞」(19)和「被壓」(4)是同一個詞,「智慧」(13)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成就」(12)是同一個詞,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回應以利法。──《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9「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

         「壓碎」(9)原文與「毀壞」(4)、「被壓」(4)是同一個詞。「願神把我壓碎」(9),是約伯引用以利法的話來表達生不如死的體會。這個體會完全準確:8~13節每一句都充滿了「我」,而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就是要把這個「我」完全「壓碎」!──《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10「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

         約伯自稱一向沒有偏離神的道。――《串珠聖經註釋》

         在約伯的此番話中,我們既可以看到肯定的一面,也可以發現否定的一面:①雖然約伯認為臨到自己的這些困境是毫無緣由的“冷酷之事”,卻也表現出了要忠於神和自己堅持直到最後的心態;②約伯過分張揚了自義(self~righteousness)(29)。這也可以說是約伯的逆反心理,原本期望得到朋友們溫和的關愛與同情,卻遭到了近乎責備的冷酷訓誡。但是,假若約伯存心忍耐、靜觀自己的本相,就可以接受以利法話中的真理(417~21),作為覺醒之言。 ――《聖經精讀本》

          這節的原文是困難的,目前也沒有解決的辦法。修訂標準本與和合本非常恰當地保留了相當直接的譯法。約伯並未受指控違棄那聖者的言語,除非是他在以利法的說教中意識到自己一定多少犯了錯的暗示。若是如此,他就已經在堅持(就像他將要堅持到底的一樣)他並未察覺有任何失敗,其思路是在為第24節的挑戰作準備。在這些情況下,神就必須要釋放約伯脫離他的痛苦,以讚賞他的忠心。遺憾的是:我們並不知道 sld(踴躍)這字根的意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聖者」(10),指神(賽一4;五19)。雖然以利法話裡話外的定罪(8;五17)並不能正面幫助約伯,但卻讓約伯自忖「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10),所以問心無愧,「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8),在絕望痛苦中還有勇氣不斷轉向神。──《聖經綜合解讀》

                  ●「聖者」:指「神」。參考 賽 14 519 

                  ●「違棄」:「遮蓋」、「躲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1「我有什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什麼結局使我忍耐?」

         使我忍耐: 可譯為“我豈能延長自己的生命”。以利法曾膚淺地說過只要約伯悔改便能輕易地恢復原狀(518~26)。然而,事實上對約伯而言,回到從前是決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本文勾勒了約伯的雙重心緒:既順服生命之主——神,又向神傾訴為何不保守自己的埋怨之情。 ――《聖經精讀本》

         「結局」(11)意味著盼望,約伯此時完全不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所以沒有「氣力」(11)再忍耐下去。今天,我們之所以能在地上「忍耐到底」(太十22),是因為神已經向我們顯明了「祂旨意的奧秘」(弗一9)──《聖經綜合解讀》

                  ●「結局」:指未來的結局。──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2「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

 

【伯六13「在我豈不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遇到困難時,我們通常都為了尋找對策而絞盡腦汁。約伯不僅告白了自己一切努力都已達到極限,且令我們感到他開始懷疑一直以來支撐他的信心。 ――《聖經精讀本》

         「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13),可譯為「支持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英文ESV譯本)──《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法勸告約伯繼續「仰望神」(8),但約伯已經沒有力量和盼望繼續「等候、忍耐」(11),所以他並沒有假裝剛強、苦苦掙扎,只想一死了之。我們若是靠著肉體的力量行走天路,是走不了多遠的;指望朋友的幫助,最終也往往是失望(13)。所以,「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三3)──《聖經綜合解讀》

                  ●「智慧」豈不是:「智慧」或「成功」。

                  ◎約伯在此已經表現出自己無力繼續撐下去,也失去了一切盼望,只想儘快一死了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4「“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約伯說,一個人要是沒有了慈愛,可以叫灰心失望的人離開神,對一個身受痛苦而口不擇言的人,應以慈愛相待,因為是苦痛令他說平常決不會說的話。約伯說他的朋友像旱溪,大雨時水滿,天熱大家要水時,溪卻乾涸(17)。他沒有向朋友求一分物質的幫助(22),他需要的是愛和同情。――《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這裡並非表示約伯要離棄神,而是指他渴望朋友的同情。

          全節可譯作「那灰心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否則他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祂。」――《串珠聖經註釋》

         「敬畏」(14)原文與以利法所說的「敬畏」(6)是同一個詞,約伯是用同樣的語言回應以利法。14~21節以「敬畏」(14)開始,以「懼怕」(21)結束,是一個完整的段落。──《聖經綜合解讀》

         「慈愛」(14),原文是「良善、慈愛、忠誠」,特指信實守約的愛。第14節原文的意思不能完全確定。──《聖經綜合解讀》

                  ●「灰心」:「絕望」的意思。

                  ●「慈愛」:「慈愛」、「忠誠」,指「立約的堅貞」。

                  614 可以直譯為「那將要絕望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即便他離棄了對全能者的敬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4~30約伯說出他因友人的不仁而受到深切的傷害,但對於他們的論點,他卻不為所動。――《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指責朋友薄情,他們的責備無理。――《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15「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

         像溪水流乾的河道: 此比喻生動地描述了約伯眼中無情的以利法。對約伯來說,以利法是 :①有用時親近,不如意時棄絕的朋友。本節中的溪水指巴勒斯坦地常見的乾涸河床(Wadi),下雨時氾濫成災,雨水停時,就顯露乾涸地面。②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樓。在沙漠中因饑渴煎熬的行人,若看到海市蜃樓會充滿期待地急忙跑去,但最終只能更加失望。在我們的人生路上,我們必須做的,就是能夠給予一個小子一杯水的那份同情和理解(1042)。而且這種溫馨之愛的根源正是耶穌基督(738) ――《聖經精讀本》

         他的朋友們(他稱他們為我的弟兄)已經證實是像乾涸的溪流一樣虛假。在聖地,一陣驟雨能夠使枯乾的峽穀充滿湍急的洪水,但它們都迅速流入多孔的岩石中,河水又消失了。耶利米使用同樣大膽的比喻指神的善變(耶十五18)。——《丁道爾聖經注釋》

         「溪水流幹的河道」(15),指曠野裡季節性的旱溪。約伯把朋友們比作旱溪,雨季商隊稀少時,水漲流急;旱季商隊最需要水,溪水卻乾涸了(15~17)。當約伯最需要朋友的安慰時,卻感到朋友們對他「好像溪水」(15)。我們在肢體的眼中是「溪水流幹的河道」嗎?我們對人的幫助是錦上添花、還是雪中送炭呢?──《聖經綜合解讀》

                  ●「我的弟兄」:指「以利法」等人。

                  ●「流乾的河道」:當地有許多河道,冬天沒有旅人的時候充滿溪水,夏天旅人多的時候就乾涸。意思就是這些朋友錦上添花有餘,而需要雪中送炭時卻不出現。──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5~17約伯把他的朋友比作“溪水”,當夏天最需要水(安慰)的時候,卻乾涸了(象他們的“安慰”一樣)。――《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將朋友的友情喻作河道裡的淡水,在嚴冬期間結了冰;乾旱的夏天來到,河道裡的冰融解,但很快乾涸,水源缺乏,使客旅、商隊失望和陷入困境。――《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16「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

         這可能是前一個比喻進一步的發展,或者是另一個非常類似的比喻。提及表面上黑色冰塊和雪203,暗示著因為冬天的冰雪溶化所造成的季節性的急流,這和雨季時短暫的水流是截然不同的。附帶一提地,這個暗示支持了我們的懷疑,我們認為約伯的家鄉是在利巴嫩東部一帶,而不是在附近的以東,因為在以東是不可能看見雪水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17「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

         這節經文的意思最像是指溪流,不只是冰和雪,當天氣一暖和起來的時候,這些溪流立刻就消失無蹤了。水是如此的冰冷,這個事實使得它的消失顯得更是非比尋常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18「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

         那些想要在他們的營地獲得飲水供應的客旅們,滿懷盼望地尋找水源。但是他們既依靠這些旱河,大道上的「商隊」(思高、現中、RSV;和合本:結伴的客旅)204就偏離了正路,上到沒有居民的荒野之地,死亡了。早期將「蹤跡」(參和合本、呂譯:順河)解釋為水流的河道消失在曠野的沙土中,這種解釋現在應該要放棄了205。河流不會往「上」(呂譯),除非是蒸氣。——《丁道爾聖經注釋》

         三位朋友為了幫助約伯,都堅持要求約伯順從他們的意見,但他們卻是「詭詐」(15)的旱溪,是讓人「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18)的死路。我們安慰人、勸勉人的時候,不要總是滿有把握地替人出主意,當心這主意也會帶人「到荒野之地死亡」,正如諺語所說的:「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由良好的願望鋪成的。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聖經綜合解讀》

                  618 原文沒有「順河偏行」,不過此節的意義正是如此。當客旅口渴找水喝,找到河道就順著河道走,希望找到水。無奈這個河道是沒有水的,於是一行人就渴死在荒野。

                  ◎約伯的朋友應該都熟悉沙漠旅行,而且他們可能還剛剛經過一次沙漠旅行才來到約伯處,因此這裡的例子可以準確的傳達約伯對朋友深切的失望。──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19「提瑪結伴的客旅瞻望,示巴同夥的人等候。」

         提瑪:阿拉伯大沙漠北——綠洲;示巴:在阿拉伯大沙漠南(參一15)。――《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提瑪」:在紅海亞喀巴灣東南的綠洲地區;

          「示巴」:在亞拉伯半島南部。――《串珠聖經註釋》

         提瑪: 是以實瑪利的後裔(2515),阿拉伯商隊部落之一(2114;耶2523) 示巴人: 形成當時阿拉伯的主流,遊走腓尼基等地買賣黃金、香料、印度商品等(7210;賽606;耶620;結2722) ――《聖經精讀本》

    來自提瑪與示巴的沙漠商人到處張望,拼命地希望找到水,就像約伯希望從他朋友們獲得慰藉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結伴的客旅」(1819),指古代長途旅行的商隊,商人們結伴而行,互保安全。「提瑪」(19)位於阿拉伯半島的西北,「示巴」(19)位於阿拉伯半島的西南,都是當時從事長途貿易的民族。約旦河東的王道是古代的南北通商大道(民二十17),從亞喀巴灣向北經過約旦高原,一直到大馬士革。冬天雨季路面泥濘,商隊主要是在夏天旱季出行。三位朋友都熟悉曠野旅行,所以15~20節的例子可以生動地表達約伯的失望心情。──《聖經綜合解讀》

                  ●「提瑪」:是當時的貿易大都市,位於阿拉伯的西北。

                  ●「示巴」:也是當時的貿易大都市,位於阿拉伯的西南。──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19 提瑪結伴的客旅】提瑪(今日的特瑪)位於大馬色南面二百哩,是阿拉伯半島西北部重要的綠洲兼貿易中心。提瑪也被列為以實瑪利眾子之一(創二十五13~1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六20「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裡便蒙羞。」

         就像約伯一樣,他們全都失了盼望,因為他們的盼望全都是建立在海市蜃樓()206。——《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21「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

         「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21),原文的意思不能完全確定。可能指三位朋友認定約伯被神懲治,所以不敢表達同情。──《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斷言以利法的說法是因為懼怕,懼怕約伯的苦難會臨到自己,所以不敢正視這個苦難,選擇落井下石。──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21~23當期望的真摯同情與理解竟然變成冷淡的指責時,約伯感到大為失望,同時也看見朋友們內心中的恐懼和自私,便一針見血地指出了這一點。約伯的朋友們所缺乏的就是出於真愛的理解與憐憫。 ――《聖經精讀本》

 

【伯六22「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

 

【伯六22~23約伯所祈望的不是物質上的幫助,而是同情和瞭解。――《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23「豈說,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救贖我脫離強暴人的手嗎?」

 

【伯六24「“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

         約伯承認人會因犯罪而受苦,但他沒有犯未曾承認過的任何罪。他說誠實話,決不說謊(2528)。他歡迎大家指出他的罪;如果有,他一定會承認,會求神赦免。以利法的話太過冷酷,不但不能幫助朋友,反而落井下石。――《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有錯」:「犯錯」的意思。

                  ◎約伯表明自己不求朋友提供金錢或其他方面的支援,現在他只求朋友給他正面的一擊,不要閃閃躲躲的暗示他有錯。他要朋友直接指出他的錯誤。他也要朋友重新檢視他的事情,不要給予不公平的評論,他覺得自己真是沒錯誤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六24~25推論說約伯一定犯了罪,是潛伏在以利法的第一篇講論中,很快就會公然出現。第25a節應該譯作:「正直的言語多麼有效!」在第24節,約伯抗議說,他甚至沒有察覺有任何不經意犯的罪(在何事上有錯)207;在第25b節,他所要求的不只是一個特別的控告,更是要求證據。這個思想將會在第28~30節完成。——《丁道爾聖經注釋》

         此時約伯最需要的是「明白在何事上有錯」(24),好知道為什麼失去了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並不是物質的幫助(22~23),也不是蒼白的同情和徒然的安慰,更不是泛泛的指責。「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25),但無端籠統的「責備」(25)卻毫無屬靈的能力,只是空洞的說教。約伯承認人會因犯罪而受苦,也願意認罪悔改,所以要求朋友們清清楚楚地指出他的罪,而不是逼他承認莫須有的罪名。──《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24~27約伯認為以利法的責備毫無根據,他並不是因犯罪而遭神責打、備受苦難。――《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24~30對以利法冷酷無情的訓誡,約伯起初爆發出激昂的情感,如今卻心平氣和地以自己的邏輯來駁倒以利法的辯論。然而,約伯在本文中的口吻依然富有感情色彩和攻擊性。約伯過分堅持自己的純全(29),這是因為 :①他對以利法充滿敵意;②確信自己不論在行善或在敬虔方面決不亞於以利法。約伯的這種態度今日依然存在於我們身上。很多時候,我們的視線僅僅固定在自我。我們通常把自己與周圍的人進行比較,有時感到滿足,有時感到悲哀。然而,若不以神為中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破裂。――《聖經精讀本》

 

【伯六25「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什麼呢?」

  約伯說,正直的言語是有效果的。但你們責備的話又有什麼用呢?你們的理由並不充分。你們的前提就是錯的。──《SDA聖經注釋》

 

【伯六26「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

         如風: 字面意思是“向著風”,以利法指出了約伯的錯誤,約伯藉著這句話來陳述自己的狀態。即極度的苦難毀滅了約伯的所有盼望,因此非難和責備約伯不具有任何意義和價值。 ――《聖經精讀本》

         約伯在此似乎是要說:他的話──絕望人的講論,這是他在第3節已經憤怒地證明的──被他們當作是耳邊風一樣(直譯:「給風吹的」,見呂譯;另參思高)。——《丁道爾聖經注釋》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26),意思可能是說自己在絕望中的話被朋友們當作了耳旁風。──《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27「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

         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用嚴厲的語氣責備他的朋友心腸剛硬。――《串珠聖經註釋》

         「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27),是比喻朋友出賣友情,把約伯當作商品評頭論足,不尊重他的人格。──《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27~28如果這是無故的指控,約伯可以提出許多。現在他似乎是要回敬一番「你們甚至拿孤兒208當賭注,並且以朋友當貨物。這是相當粗暴而惡劣的。就像沒有證據說約伯索取賄賂,同樣,也沒有證據說朋友們拿孤兒當賭注。這是約伯想表達的意思。但是,如果他們已經互相作了類似這樣的侮辱,那他們的關係肯定是已經惡化了209。——《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六28「“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

 

【伯六28~30請朋友改變他們錯誤的論點。約伯自己可以分辨好歹,又確實知道所受的苦楚不是犯罪的緣故。――《串珠聖經註釋》

         這開始了一個新的講論,就像引語現在……所顯示出來的。他勸他們改變想法210。他使用一個嚴肅的法律誓詞211,堅持說他可以分辨他的立場是有效的,而他們的立場都是無效的,這是假設我的舌與我的「味覺」(和合本:口;呂譯「上膛」是直譯的)是辨別的象徵;然而,新英語聖經比較按著字面來翻譯這些字,指約伯講論的公正。──《丁道爾聖經註釋》

 

【伯六29「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

         “轉意”。即改變你的路線;為我的患難尋求別的解釋,而不要不公平地假設我是有罪的。――《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請你們轉意」(29),指不要再無中生有地假設約伯有罪。──《聖經綜合解讀》

 

【伯六29~30約伯提到自己的正直,不是因為他無罪,而是因為他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他並沒有犯他朋友所控告的罪(31章他對自己過去生活的總結)。這節經文的另一種意思為,“我的義仍然立得住”。義並不表示無罪(參羅323),只有耶穌是無罪的,是沒有錯誤的思想和行動的。在書的末尾我們看到,連約伯也需要改變他對神的態度。雖然如此,約伯仍是義人(18)。他很小心地盡他所能,在生活的各方面順服神。――《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對以利法的反駁已失去了節制,不僅直接非難朋友們,還極力主張自己絕對公義。在此,我們可以發現約伯必然受到神的責備。因為人的確是一個有限的存在,約伯卻過於相信自己的道德判斷能力而強調自己的絕對公義。 ――《聖經精讀本》

 

【伯六30「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

         三個回合的辯論,每次都是以利法先講,約伯辯白,比勒達再講,約伯再辯白,瑣法最後講,約伯最後辯白。朋友說一句,約伯就要回兩句,結果在三至二十八章的辯論中,約伯一個人就占了三分之二的篇幅(三位朋友總共211節,約伯一個人417)。雖然三位朋友都不是完人,他們的講論也沒有切中要害,但他們不遠千里來安慰他,「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13),擺上了代價、付出了愛心,的確是真誠的關懷。但受到委屈的約伯卻認為他們是「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此後的言語也越來越尖刻,裡面的肉體漸漸被碰撞出來。──《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三位朋友的講論都不得要領,但他們都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工具,不同的工具有著不同的用途。神使用以利法的論斷,把約伯從絕望求死的自憐中(371121)趕了出來,激發起辯論的勇氣。三位朋友每次的論斷都激發約伯滔滔不絕地回應,啟發約伯不斷深入地思考,發表內心最深之處的想法,認識自己真實的屬靈光景。約伯還沒出生,神就已經認識他了(詩一百三十九15~16),但約伯卻不知道自己。他需要被神對付、被三位朋友激怒,經歷洋蔥被層層剝皮的痛苦過程,才能更深地認識神(四十二5)、更深地認識自己(四十二6),進入神為他預備的榮耀結局(四十二12~17;雅五11)──《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6)

 1 你可否從本章約伯的自辯中看出他對神仍堅信不移?參10節。

 2 約伯心中充滿困惑和痛苦,未能從神那裡得到解答和安慰時,極需什麽呢?參14節。你的弟兄若遇困苦,你會理智地分析他受苦的原因抑或鼓勵、安慰他呢?

    ──《串珠聖經註釋》

 

【伯六1~21友薄情,神苛刻: 這段是約伯對以利法的答辯。――《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