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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二十章拾穗

 

【伯二十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瑣法第二次發言,激烈反擊,急躁而衝動(2~3),力言惡人的興旺暫時,終必滅亡(4~11)。不過他講人在罪中之樂的那一段(12~15)說得很中肯。他分析罪對人的惡果也很正確(16~29)。犯罪在開始時甘甜,到頭來必成為毀滅人的毒氣(參來十一24~26)。――《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惡人的昌盛只是曇花一現:瑣法對約伯的話極表不滿,向他指出:惡人雖然暫時昌盛,最後仍歸滅亡。――《串珠聖經註釋》

         瑣法的第二輪辯論: 在第一次辯論中,瑣法講述了關於神屬性的教義,自認為那是正統(117~11),雖然稍顯形式化,卻也不忘鼓勵約伯(1112~20)。然而,在本章瑣法卻自始至終表現出了極其冷淡而粗暴的態度。他重複“惡人必滅亡”的簡單邏輯,甚至毫無掩飾地使用了殘忍無比的比喻,表明約伯是惡人受到神的懲罰,約伯也就無法再保持沉默,便冗長地進行了一場關於“惡人之亨通”的辯論(21)。――《聖經精讀本》

 

【伯二十1~2因約伯的警告(一九2829),充滿忿怒的瑣法告訴約伯,惡人的興旺是短暫的(5)。他試圖使受苦的約伯看似一個有罪的約伯。――《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二十1~11惡人的昌盛只是過眼雲煙。――《串珠聖經註釋》

 

【伯二十2「“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

         心中: 是指“不安的想法”。為要守護自己的所謂正統教義,瑣法與朋友們同心合意地進行辯論和威逼,以便查出約伯隱而未顯的罪過。然而,約伯的反映卻出人意料:①他不僅沉著,甚至還超然(1921);②他徹底地確信自己沒有罪(1923~26);③反而期待神在自己與朋友們之間進行客觀的審判(1920)。瑣法留心地在旁觀看了約伯的這些反映,似乎對自己的思想感到懷疑,哪怕這種懷疑是轉瞬即逝的。然而,動搖只是頃刻之間的事,為要辯護自己的正當,瑣法就更加單刀直入地進行刻薄、尖銳的非難。 ――《聖經精讀本》

         「思念」(2),原文是「思想」。──《聖經綜合解讀》

                  ●「思念」:「思想」。──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2~3瑣法自詡的心思澄澈,在他熱烈的話語中消失了。他說到他的思念與「靈」(呂譯、RSV;和合本未譯)回答他,暗示他具有與自己對話的能力,我們現在也能共用其益處。欽訂本的責備(NEB 將它恢復了)與修訂標準本的羞辱,其間的差異涉及一個有趣的問題322。責備是個人的,造成私下的羞愧;羞辱則造成公開的污辱323。約伯懷疑瑣法自稱為「智慧人」,令瑣法深受刺痛,所以誇示他的悟性。所以,修訂本的「侮辱」應該拋棄,不僅從克羅芬斯坦的作品可以獲得證明,連昆蘭第十一洞穴約伯記他爾根值得注意的讀法「咒詛」也可證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瑣法確實「心中急躁」(2),他的話並非冷靜的思考,而是條件反射的反駁(3)。這三位朋友都對約伯回應自己的話最敏感,對話不是為了進入對方的感受,而是尋找對方的破綻;明明是出於血氣,卻要標榜「悟性」。我們的生命若沒有經過破碎,裡面就不會柔軟,就沒有辦法成為「屬靈的人」(加六1)、「用溫柔的心」(加六1)挽回弟兄,頂多是標榜自己「用溫和的話安慰你」(十五11)──《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3「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

         「我的悟性叫我回答」:即「我的悟性像大風一樣驅使我反駁你」。――《串珠聖經註釋》

         我的悟性: 瑣法因約伯的沉著辯論而變得神經過敏,認為約伯向神發怨言,堅持自己沒有罪,都是因他失去了智慧。與此相反,他回答自己堅持神正義的看法,則出於智慧之心。然而,瑣法的此番言論卻暴露出了他的驕傲與自相矛盾。 ――《聖經精讀本》

         「我的悟性叫我回答」(3),原文直譯是「我的悟性的靈叫我回答」。──《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說三位朋友「十次羞辱我」(十九3),請求他們憐憫(十九21),但瑣法卻說約伯是在「羞辱」(3)他。瑣法把約伯對他智慧的質疑(十二2)當作「羞辱我,責備我的話」(3),根本就沒受到什麼傷害,就已經受不了了。所以他的「悟性」要起來反駁,繼續誇口自己的理性。──《聖經綜合解讀》

                  ●「悟性」:「理性」,原文還有一個「靈」沒有被翻譯出來。應該是「我的悟性與靈回答」。──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4「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

         加上不似乎是正確的(比較現中)。雖然瑣法自稱從他自己的悟性作出回答,仍然將他的主張建立在普通而沒有時限的知識上,且表達出對約伯不知道這樣的事的驚奇。——《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4),意思是這些都是人生常識、宇宙真理。──《聖經綜合解讀》

  這個問題和以利法(見伯157~13)的問題一樣,帶有諷刺的口吻。瑣法說全部歷史都能證實他的觀點。──《SDA聖經注釋》

 

【伯二十4~5瑣法以歷史中所有世代的經驗為根據,展開了惡人的誇勝只是片刻而終必滅亡的邏輯。雖然這種邏輯本身不能直接應用在約伯身上,卻具有普遍意義。 ――《聖經精讀本》

 

【伯二十5「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

         「惡人誇勝」(5),原文是「惡人大聲歡呼」。──《聖經綜合解讀》

                  ●「誇勝」:「大聲歡呼」。──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5~11瑣法的頭一個論點是:不敬虔人的喜樂是短暫的,但約伯已經辨明所有人的生命全都是短暫無常的,無論他們是好人或壞人。藉著他的遁辭,瑣法承認現在的經歷不可能做出最終的解答;他愈來愈接近約伯的立場:確信神的公平不是建立在觀察上,而是一件信靠與盼望的事;對約伯而言,這個盼望很可能延遲到死了以後。瑣法顯然認為報應是迅速(8)而引人注目的(6~7),不敬虔之人的死是過早的(11)。——《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6「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

 

【伯二十7「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

         「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7),原文是「他終必滅亡,像糞一樣」。在缺乏木柴的地方,人們常把牲畜的糞便與草混合做成餅,曬乾作為燃料。──《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8「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

 

二十8 飛去如夢】「飛去」可以指死亡(詩九十10)。其他經文則將仇敵形容為夢境(詩七十三20;賽二十九7)。按照美索不達米亞的想法,夢是劄基庫神從諸神那裡帶來的。「劄基庫」是源自代表靈魂或氣息的字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9「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

 

【伯二十10「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

         「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指他的後代要把他剝削得來的財物交還給人。――《串珠聖經註釋》

         他的兒女要求……: 這句話同時隱含著兩層意思:①惡人的兒女必然會窮乏,落入只能乞討度日的境地;②其兒女必會賠償惡人所剝削的錢財。瑣法強調了惡人所擁有的錢財是短暫而虛無的,指出約伯的錢財亦是不義的。 ――《聖經精讀本》

                  ●「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雙數」指「惡人的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11「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指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便死去。――《串珠聖經註釋》

         「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11),意思是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就死了。──《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12「“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伯二十12~18本文生動地描繪了惡人只能滅亡的命運,可以說是結構井然有序的詩。瑣法藉著本文單方面地對約伯施加論斷與非難,這一點是應當受到批評的。然而,本文本身卻具有真實性:① 撒旦的勢力似乎站在穩固的基礎之上。然而,神的審判必到來區分綿羊與山羊(73篇;結14;太2533;約318;帖前53);②引到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大的(713)。與此相同,肉體的情欲,或許會帶來一時的快樂,卻終必引向苦澀無比的羞恥;③敵擋真理的人,必被奪去自己所擁有的一切(2529) ――《聖經精讀本》

         在瑣法的陳述中,有著肯定的實名論,它們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如果審判是個緩慢的過程,那是因為神使用一個人自己的罪惡來造成他的敗落。他用一個很生動的圖像說:富有的人如此放縱自己而喜愛美味的食物,這美味食物卻使他們嘔吐,因為神使它在他們的胃裏變成毒藥。這首詩共有七行,有著內向性的結構:ABCD(15)C' B' A',說明瞭在高潮(15)之前(14)與之後(16)有關虺蛇的惡毒之陳述的理由;在這高潮中,神的名字意味深長地出現了。在這種奇特的詩歌體中,我們不需要認為被蛇咬是與食物中毒(本身就是一個比喻)不同的一個刑罰,也不需要擔心科學上的困難:毒蛇並不是以牠們的舌頭來傷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12~19節是一首交錯平行的詩歌,前後對稱(10節對19節,11節對18b12節對18節,1317節,14節對16),把神放在中心:「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15)。瑣法雖然「心中急躁」(2),但卻依然文采斐然。一個人的才華與靈命,並沒有直接的關係。──《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12~22惡者必自食其果,得到報應。――《串珠聖經註釋》

         瑣法的話並沒有新意,仍然強調「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5節;十一20)。而瑣法描述惡人的話(4~8),與約伯說自己的話幾乎一樣(810101421),暗示約伯就是他自己所說的那個惡人,「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十五6)──《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13「愛戀不舍,含在口中;」

 

【伯二十14「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惡毒」:毒液。――《串珠聖經註釋》

         虺蛇的惡毒: 古人認為蛇毒是萬毒之首,其毒性則從膽而來,瑣法的此番言論是一種咒詛,意指死亡的懲罰已居住在惡人裡面。由此可知,瑣法對約伯是持有何種情感。 ――《聖經精讀本》

                  ●虺蛇的「惡毒」:應該是指「毒液」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15「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伯二十16「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蝮蛇的舌頭」:毒氣(毒液)的來源。――《串珠聖經註釋》

                  ●「蝮蛇的舌頭」:當時的人認為是蛇「毒氣」或「毒液」的來源。──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17「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流奶與蜜之河」:他期望要得的享受。――《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與對迦南的描述相似(38135;申26915)。本節指在肥沃之地所得的現世祝福。即惡人被剝奪了義人所享受的自然祝福。 ――《聖經精讀本》

 

【伯二十18「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作“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伯二十19「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作“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

         約伯的朋友顯然不能提供任何證據去證明他是有罪的,因此,瑣法只能指控他強搶土地和欺壓窮人。然而,他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約伯曾經這樣做。――《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或作「他欺壓和虐待窮人」。――《串珠聖經註釋》

         有關這首詩的界線,學者們並不確定。瑣法反映出普通以色列人的信念;強調輕忽貧窮人是富有的人最大的罪過。既然第19節在這一點上與第10節符合,如果第1118b節相當,那10~19節內向性的結構就完整了。在第18b節中,修定標準本有兩行的詩歌體,全都斷言惡人不可能活得夠長來享受他犯罪的收穫,也不能在他所搶奪的地上建造房屋324。——《丁道爾聖經注釋》

         瑣法斷言約伯「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19),這些都是由果溯因的臆測,並沒有任何證據。──《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20「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伯二十20~22有些編輯在這裏發現一個中斷。這幾節經文,不像詩歌其餘的部分那樣清楚,稍微比較一下通行的譯本,就可以證明在這一點上是多麼分歧。修訂標準本與和合本中,第22節似乎自相矛盾,因為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cs8,怎麼可能又在狹窄中呢?新英語聖經暗示:當他似乎達到成功的巔峰時,就在那個時候,他必要經歷一個戲劇性逆轉的命運。其他人則暗示,當他陷入窮乏中的時候,他的苦難一定會更大,因為他如此習慣於放縱他的貪婪;但他的結局似乎不是貧窮,而是死亡,貧窮的是他的兒女(10)。——《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二十20~29本節至29節所講雖為惡人的報應,但針對約伯而言,說他的財富得來不義,動機也不良,所以有眼前的惡報(23)。神的忿怒降下,“正在他吃飯的時候”和“人所不吹的火”(指閃電)把帳棚燒毀,都是約伯遭難情景的描述(1618)。瑣法認為約伯並未蒙冤,乃是他當得的份(29)。――《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二十21「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福樂」(21),原文是「好的事物」。──《聖經綜合解讀》

                  ●「其餘的」:原文是「剩餘的」。

                  ●「福樂」:「美物」。

                  ◎瑣法似乎覺得約伯的話對他是一種羞辱,恐怕也是這種感覺讓他繼續辯論下去。

                  ◎研究約伯三友的對話時,可以注意他們通常是對約伯回應自己的話最敏感,我們可以想像約伯一回應完,朋友就思考回應的方式,並且在其他人與約伯對話時繼續收集資料做為武器,直到自己發言的時候臨到。因此如果要了解對話的思路,最好回到約伯上次回應此人的記載去看一下。──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22「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或作「多種災禍痛苦都降臨在他身上」。――《串珠聖經註釋》

         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 指受到惡人的直接危害或遭到剝削的窮苦人對曾向自己行不義的人進行報復或苦待他,意味著從人而來的災難。 ――《聖經精讀本》

         「狹窄」(22),原文是「狹窄、困境、愁煩」。──《聖經綜合解讀》

         22節的意思,可能指惡人在達到成功的巔峰時,必然會經歷一個戲劇性逆轉的命運;或者指惡人陷入窮乏之後,由於已經習慣了奢侈的生活,所以更加難受。──《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23「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指約伯兒女們的死亡(11819)。瑣法不僅全然沒有提及惡人悔改的可能性,而且只是一味地用狠毒刻薄之言咒詛約伯。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他誤認為自己的咒詛與尖酸之言就是代言神公義(29) ――《聖經精讀本》

 

【伯二十23~28神的刑罰必會臨到。――《串珠聖經註釋》

         這似乎是另一首不同的詩歌。動詞的形式表達了願望,彷彿瑣法正在叫神降怒在惡人身上,像五3的咒詛一樣。在提及不同的武器時,痛苦地回響著約伯對神殘暴地攻擊他所作的描寫(十六與十九章)。我們推薦這樣的翻譯:「讓他逃避鐵製的武器吧!讓銅箭將他射穿!讓它從前胸射入、後背穿出!讓標槍射透他的膽囊!」等等。——《丁道爾聖經注釋》

         23~28是一首單獨的詩歌,描述神的忿怒降在惡人身上。約伯已經很痛苦了,但瑣法還要雪上加霜,把約伯所說的「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4)描繪得更加詳盡。他的文采越好,對約伯的傷害也越大。──《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24「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

 

二十24 鐵器、銅弓】鐵和銅合起來是力量的象徵(伯四十18)。新國際本譯作武器(和合本單作「〔鐵〕器」)的是個意義很廣泛的字眼,兵器庫中任何東西都包括在內(攻擊性和防禦性的武器都是,見:結三十九9所列的代表)。因此「鐵器」一語應當是指致命的武器。但可能很重要的一點,是烏加列語中這字的同源字是指飛鑣。原文「銅弓」新國際本解作「銅鏃的箭」。弓有彈性才有效用,因此不會有人用青銅造弓。出土的銅弓都是專門用來陳列的製品,至於可以用來射箭的弓則未發現有用銅來裝飾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二十25「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

         描寫惡人被箭從背後刺穿身體的情形。――《串珠聖經註釋》

 

【伯二十26「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

         約伯觀察到「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瑣法卻反駁說:必有不滅的火「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26)──《聖經綜合解讀》

                  ●「人所不吹的火」:「人無法吹熄的火」。──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27「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天……地……攻擊他: 約伯曾呼求天、地見證自己的清白(161819),瑣法在本節駁斥了約伯的辯詞,瑣法想盡辦法想駁倒約伯。 ――《聖經精讀本》

         約伯呼籲天地為自己作證(十六18~19),瑣法卻說天不會幫他說話,反而「要顯明他的罪孽」(27);地也不會站在他一邊,反而「要興起攻擊他」(27)──《聖經綜合解讀》

 

【伯二十28「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

         「他的家產必然過去」:指屋中一切財物要被人拿走。

          「都要消滅」:或作「都被搶奪」。――《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盼望救贖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十九25),瑣法卻強調「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8),一定要撲滅約伯心中的亮光(十九25~27)──《聖經綜合解讀》

                  ●家產必然「過去」:「流逝」、「倒出」。──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二十29「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份,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產業”指命運。――《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在約伯記中有幾篇講論,都是在最後以這種雙行詩來做摘要,參十八21,廿八28

值得指出的是,瑣法的講論絲毫沒有暗示惡人可能會悔改向善,重新獲得神的恩寵,這可以說是他狹隘信念的一個記號;瑣法毫無同情心,他的神也沒有任何憐憫;相較之下,以利法比較具有人性而比較「福音派」;在瑣法的心裏,更像他所定罪的惡人,是個物質主義者,他認為「家產」(28)的失去,乃是一個審判;而在今生或來生失去與神的交通,對他來說並不是一個更糟的命運。但很顯然的,令約伯內心充滿恐懼的,正是這個損失,而激起他最猛烈渴望的,也正是這個需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原文是一首雙行詩,本書常用這種雙行詩來做結論(十八21;二十29;二十八28)。瑣法急不可耐地作出了結論,認定約伯一點也不冤枉,並且用兩次強調「神」(29)來加強自己的立場。這句話雖然說得很好,卻不適用於約伯。──《聖經綜合解讀》

         瑣法話中有話地影射約伯的遭遇(20~2123~28),卻不再提悔改向善就會重新蒙恩(十一13~20)。瑣法定罪的惡人是個物質主義者,所以認為最好的懲罰是使「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8),卻不關心與神關係的隔絕。但是,令約伯內心懼怕的,正是這個最大的損失;而激起他渴望的,也正是這個最深的需要。──《聖經綜合解讀》

         瑣法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無禮,他認為惡人的福樂都是短暫的(5),禍患與報應已經被神命定(29);而約伯一定是個物質主義者,「他的家產必然過去」(28)乃是神最合適的審判。雖然這些話裡絲毫沒有同情和憐憫,但神卻第二次使用這個工具,借著他的妄加指責,引導約伯進一步思想「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十二6),重新思考神的公義和護理(二十一6)。因為人只有親身經歷被套用教條橫加指責,才有可能認真地思想自己究竟為什麼需要救贖。──《聖經綜合解讀》

                  ◎瑣法這次的講論中,沒有提到惡人的悔改,這也顯明瑣法的敵意已經加深。──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20)

 瑣法以惡人的命運譬喻約伯不悔改的結局,是否冷酷及過分呢?他既是約伯的好友,難道對約伯的為人不瞭解麽?你對約伯的三個朋友有什麽感想?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