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約伯繼續反駁瑣法的指責】 一、勸友安靜不作聲,莫胡言亂語(1~13節) 二、冒死向神申訴,辯明自己有義(14~19節) 三、求神兩件事:將手縮回,勿驚惶威嚇(20~28節)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言語多,顯出愚昧】 經文:伯13:1-12,(傳5:3) 一、你們的話,是無用的醫生。1-4 1.你們所教導的我也知道。1-3,(林前4:5)。 2.你們是編造謊言的。(耶6:4;結34:3-4;詩119:69-72;箴12:22;啟22:15)。 3.都是無用的醫生。——醫生本是為人治病。(可2:17;路10:33-34),但他們卻沒有給苦難中的人帶來安慰。 二、你們的話,是欺哄的言語 5-9 1.不要作聲便是智慧。(箴10:19;17:28;雅1:19-20)。 2.約伯以教師教學生的口吻,指出他們說話是詭詐的,欺哄人的。6-9,(箴4:10;7:24;詩49:1-2)。 三、你們的話,是爐灰的箴言 10-12 1.爐灰的箴言是受責備的,你懼怕嗎?10-11,(伯42:7;詩82:1-5)。 2.爐灰的箴言是不可靠的。12,(伯30:19;創18:27)。 如“爐灰”一樣,毫無價值與分量。又“淤泥的堅壘”,不堪一擊。 ── 毛南春陽 【作誠實無過的人】 經文:伯13:13-19,(腓1:9-11) 一、敢聲明——有責任感 13-14 1.“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意思是:不許旁人插嘴——不要亂講。 2.“無論如何我都承當。”即:有責任自己承擔——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3.“將我的命放在手中。”即:願拿生命擔保——靈魂呼聲。(創4:10;太23:35-36;來12:24;啟6:9-11)。 二、敢辨明——有透明感 15-16 1.神就是殺我,也要辨明——水清石露。(羅14:10;林後5:10) 2.只有虔誠者才得親近神。16,(斯4:16;5:2-3;約壹4:17-18)。 三、敢陳明——有正義感 17-19 1.約伯甚有自信,知道自己有義。17-18,(羅3:21,26;申5:11;鴻1:3)。 2.有誰可以證明我有錯,讓我不能辯護,甘願死去。19,(太5:48)。 ── 毛南春陽 【主是道路真理生命】 經文:伯13:20-28,(約14:4-7) 一、道路——求神兩件事情 20-22 1.求神把手收回,遠離我身。20-21,即把苦難收回。(伯1:11;2:5;6:9;19:21)。 2.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尋找苦難中的另一道門,另一條路。(林前10:12-13;來10:19-20)。 二、真理——問神三個問題 23-25 1.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認為自己沒有罪,不需要認罪。(詩139:23-24)。 2.你會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表示神不再看顧人,把他當做仇敵。(伯34:29;詩27:9;賽59:2;伯7:12)。 3.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桔嗎?——感覺自己非常脆弱,像枯葉和碎桔一樣。(賽40:24;耶13:24;詩83:3)。 三、生命——愛神四樣定案 26-28 1.你按罪狀刑罰我。——約伯不明白自身有何罪招來苦難。26,(詩25:7) 2.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擔當幼年的罪。26,(伯1:5;詩25:7)。 3.我的腳掌法定界限。——不得自由,不得隨意往來。(徒16:24;王上2:36-37)。 4.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衰殘的身體。(民12:11-12;詩39:11)。 ── 毛南春陽 【第十三章 約伯辨正】 序:本章是約伯再講朋友們的講話不實際是妄言,並且不怕死的向神辨正,並求神憐憫。 分段:1、朋友的言論如爐灰:1-12節 2、願不怕死地與神辨:13-19節 3、哀求神再施憐憫:20-28節 一、朋友的言論如爐灰:1-12節 1、約伯不服朋友們的高智:1-3節,約伯認為他們所知道的,他早已知道,並非不及你們。 “這一切我眼都見過……都聽過……而且明白……並非不及你們。” 2、認為朋友在說謊言:4上節,他認為朋友說他有罪完全沒有根據。 3、朋友的言論如無用的醫生:4下節,醫生本來治病救人的,而這些朋友不會治病,不會對症下藥,不會給人安慰,而在高談闊論唱高調。 4、制止他們不要說話:5節,“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智慧。”箴10:19節、17:28節 5、責備他們說話是詭詐,欺哄人的:6-9節 6、認為朋友會受神的責罰:10-11節,“他必要責備你……叫你懼怕……。” 7、朋友的言論如爐灰:12節 約伯認為朋友的勸言毫無價值和分量,又如“淤泥的堅壘”不堪一擊。 二、願與神辨不怕死:13-19節 1、先向朋友聲明要他們不要作聲:13上節,他與神辨不許朋友插嘴。 2、有責任自己承擔:13下節,“無論如何,我都承當。” 3、願不顧生命危險:14節,不管會有什麼後果,我準備冒生命的危險。 4、在神前總要辨明:15節,表明約伯要近到神面前,寧可與神講理。 5、他認識神的公義:16節,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 6、請朋友聽他講話:17節 7、約伯還是講自己是無故的:18-19節,“如果有人證明我有罪,我就不再為自己辨正,甘願死去。” 三、哀求神再施憐憫:20-28節 1、求神二件事:20-22節 ①就是要神把手縮回,遠離他身,約伯認為是神苦害他。 ②不要再有驚惶的威嚇。 2、問神三件事:23-25節 ①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23節(約伯認為自己沒有罪)。 ②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作仇敵呢?24節(約伯認為神不看顧他,將他當仇敵)。 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碎秸麼?25節(約伯認為神真是苦待他) 3、他認為神已定他的罪:26-28節 ①擔當幼年的罪:26節,約伯想可能自己幼年時會有犯罪嗎。 ②腳上了木狗:27節,約伯想自己已經被神定了罪案。 ③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28節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視友言為無稽(十三1~12)】 一、約伯視三友之言沒有一點可取之處(1~2) 二、約伯詞鋒異常尖銳,說三友是: 1、謊言專家(4上) 2、害人庸醫(4下)——他們以為說的是金玉良言,但約伯視之為 (1)不義的話語(7上)──「不義」意「扭曲」 (2)詭詐的言語(7下)──「詭詐」意「虛假」 (3)徇情的話(8)──「徇情」指「諂媚」或「行賄」之意 (4)欺哄之言(9)──「欺哄」即欺騙,以假亂真 (5)爐灰的箴言(12上)──「爐灰」指無生命及虛無 (6)淤泥的堅壘(12下)──不堪一擊(「堅壘」字亦意「回答」,可譯作「淤泥的回言」) 3、所以約伯寧願他們閉口不言,反顯出他們的智慧(5),否則神將降罪於他們(10~11)。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與神理論(十三1~28)】 一、責友妄言(1~12) 二、請友閉嘴(13~19) 三、求神兩件事(20~28) ——《新舊約輔讀》 【求神廣施憐憫(十三20~28)】 一、把手縮回──勿再使他受害 二、勿用驚惶恐嚇──指身體的痛苦(參九34) 三、求神光照他,使他知道究竟有何罪孽(iniquities)、罪過(sins)、過犯(rebellion)、罪愆(sin)(23) 四、求神勿將他當做仇敵(24) 五、求神勿使他再驚慌,他的心情象被風吹動的葉子及枯乾的碎秸(25),不堪一擊(吹)。 六、求神勿使他擔當幼年的罪而刑罰他(26),將他做罪犯般上了木狗,劃定界限使他失去自由(27) 七、求神可憐他如爛物或爛衣般的境況(28)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七)約伯的第三次回覆 12:1-14:22 】 3.約伯要求他的朋友聽他的立論,不要為神說謊,免得反遭神責備。他們之前說的立論,根本都是無用的立論,有如爐灰一般。13:6-12 4.約伯要求朋友不要發言,他已經豁出去了,任憑他跟神辯論、拼命。13:13-19 5.約伯求神除去他的苦難,或者是回答約伯,到底他犯了什麼罪,必須承受這些懲罰。 13:20-28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論心中痛苦 約伯記13章】 一丶人的言語無法安慰13:1-4 二丶說話詭詐不能安慰13:5-8 三丶暗中徇情豈能安慰13:9-11 四丶無益之語難以安慰13:12-14 五丶與人辯論心未安慰13:15-19 六丶求神免罰想得安慰13:20-21 七丶想知原因使心安慰13:22-23 八丶陷入自憐失去安慰13:24-28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約伯記第13章與神理論】
── 張志新《約伯記分章大要》 【第十三章 與神論理】 1) 責朋友編造謊言、1/4 2) 不當說詭詐言語、5/8 3) 若徇情必受責備、9/11 4) 所講話毫無價值、11/13 5) 神面前辯明所行、15/17 6) 求神使驚慌遠離、18/21 7) 讓我知自己過犯、22/24 8) 你為何向我掩面!24/28 ── 郭提多《約伯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