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頌詞(四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阿們,阿們~”因
耶和華為以色列之萬有主宰,凡民所需莫不全備,故宜稱頌讚美,自永遠到永遠。
2.要義:其要義即耶和華之眷助——為崇拜之事奉。
3.神之主要名稱:本卷所用神之名稱,以“耶和華”為最多,每篇至少有二次,且有一篇稱
十數次者,共計275次之多。稱神者計68次,內有單位名稱18次,多位名稱50次。此集所以多稱耶和華,乃以耶和華是關於救恩之名稱,本集既多論神之眷助,適合乎神民的需要,自當呼其名為耶和華。
神的名稱,表現神的性格、品德、權威、能力、尊貴、榮耀。研究各篇所用之名稱,內有神學的價值,亦可藉此考查歷史,人對於神的觀念,如何發展。希伯來人對於神非抽象的,乃是有位格的,是活神;是惟一的,在他以外無別神;是永在的,自永遠至永遠,是無所不在的,是超乎萬有之上,貫乎萬有之中,也在眾人之內的。此四種性質——位格、惟一、永在、無不在,即神之所以為神,是聖經啟示的真理,詩篇的基本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