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賽亞書註解》
叁、其他綱要
【忠於所託(四十四1∼14)】
一、東門(1∼3)
二、聖殿典章法則的序言(4∼5)
三、玷污聖殿,自食其果(6∼14)
——《新舊約輔讀》
【主是一切(四十四15∼31)】
一、忠於職守的獎賞(15∼16)
二、事奉的細則(17∼27)
三、祭司的產業(28∼31)
——《新舊約輔讀》
【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
一、進入聖地的許可(四十四1-14)
1、東門的關閉(1-3)
2、關於外邦人的定例(4-9)
3、利未人的服事(10-14)
二、撒督子孫作祭司的責任(四十四15-31)
——《每日研經叢書》
【以色列的新敬拜】
1. 祭司的事奉 ﹝44:1-31﹞
(a)
東門關閉
﹝44:1-3﹞
(b)
外邦人不可進聖地
﹝44:4-9﹞
(c)
利未人的責任
﹝44:10-14﹞
(d)
撒督子孫作祭司
﹝44:15-27﹞
(e)
祭司的產業
﹝44:28-31﹞
2. 初步的分地安排 ﹝45:1-8﹞
3. 君王的事奉 ﹝45:9-46:18﹞
(a)
王應作的本分
﹝45:9-12﹞
(b)
王應獻的供物
﹝45:13-17﹞
(c)
各節期的奉獻
﹝45:18-25﹞
(d)
平日的奉獻
﹝46:1-15﹞
(e)
王得產業的條例
﹝46:16-18﹞
4. 預備祭物的地方 ﹝46:19-24﹞
聖殿的平面圖 A 祭壇 B 房子 G 1 外院門 G 2 內院門
PC 聖屋 R 外院的房子 RP 祭司的屋子 T 殿 (聖所) 祭司煮祭牲之地
殿役煮百姓祭物的房子 王坐在其內吃餅 祭司更換聖衣的聖屋 王在門檻那裡敬拜 國民敬拜神之出入口 尖沙咀平安福音堂
2015 年 主日學 舊約課程 〈以西結書〉 23 祭壇的平面圖 及 側面圖 G 底座 AH 供臺 R 起邊 S 臺階 H 角 UL 上層磴臺 LL 下層磴臺
──《以西結書主日學課程》
【B. 關閉東門
(四十四1-5)】
祭司第二件要作的事是關閉東門,這是很特別的一件事。
a. 不准人進出(v.1-2)
「祂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這外院的東門不准任何人進出,是因為耶和華已從這門進入,故其他的人不可以由此進出。此門因神的榮耀由此進入而關閉,也正好說明神將不再離開,像以前一樣。這關閉的東門不可和今天耶路撒冷的東門封閉混為一談,因為城牆的門與神的榮耀無關。
b. 王的例(v.3)
「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至於王,就是在千禧年協助主耶穌管理以色列的最高領導人,可以在神殿前吃餅,也可以從這門的廊出入。在千禧年時,將有屬神而得勝的以色列人與基督一同作王,管理耶路撒冷。
c. 榮耀充滿 (v.4-5)
「祂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正當那時,以西結看見了神的榮耀充滿聖殿。神要他謹記那些法則,教導以色列人遵守,
這樣才能讓神的榮耀充滿這殿。
C. 要記取的教訓 (四十四6-16)
神吩咐以西結告訴祭司們,要記取過去失敗的教訓,作為今後的鑑誡。
a. 以色列人的失敗(v.6-8)。「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罷!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神要以色列人記取他們以前的失敗。
他們曾讓外邦人來污穢了聖所(v.7)。他們一方面向耶和華神獻祭,另一方面卻讓外邦人進入聖殿,把外邦人的神引進來(參八章5-16),玷污了聖殿。
他們也曾背棄了與神所立的約(v.7)。他們常做使神憎惡的事。
祭司和利未人沒有把守聖殿(v.8),任意讓外人在聖殿參與事奉,加入外邦偶像的色彩,使聖殿的獻祭不倫不類。
b. 利未人的失敗(v.9-14)。「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神也要利未人記取他們過去的失敗。
利未人也走迷(v.9-10)。一般的以色列百姓會走迷,原來連利未人也曾走迷,隨從了外邦人的偶像。他們要受罰,就是他們只能在殿中作僕役,為百姓宰祭牲,侍候來敬拜神的人。
利未人成了以色列人的絆腳石(v.12),因此他們不能再作祭司,不能再親近神,失去了最榮耀的職份。
雖然這樣,神仍然讓他們有機會看守聖所,在聖所作工。
c. 撒督子孫的得勝(v.15-16)。「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利未族中有人失敗,但也有人得勝,就是撒督的子孫。撒督和他的子孫是從大衛時代起就忠於神和大衛家的,雖然其他的人甚至祭司也走錯路,他的家族卻沒有背棄神,故此神要恩待他們,派他們在殿中事奉,可以親近神。神要這樣的人來事奉祂,也要以色列人學效撒督子孫堅守崗位。
D. 當謹守的定例 (v.17-27)
神再提醒聖職人員,要謹記一些定例。
a. 有關衣著方面的(v.17-19)。「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事奉時不可穿會出汗的衣服,為的是要保持身体的清潔。事奉完了,換了衣服才出聖殿,免得聖衣被污染。這麼嚴謹的規定,用意是要保持絕對聖潔。
b. 有關行為方面的 (v.20-22)。「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這些都是有關行為方面的事,作為祭司的都要留意。剃頭和留長髮都是羞辱的記號,故不可行。進到內院事奉神的地方喝酒,是放肆的行為。作為祭司的在婚姻上更不可以隨便,因為要在行事為人上有聖別的見證。
c. 有關職責方面(v.23-27)。祭司除了獻祭外,還有些非常重要的職責。
要使人知聖俗(v.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祭司不光要替百姓獻祭,更要教導人知道聖俗,使人分別為聖。
要替人判斷(v.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祭司要熟悉神的律法,以便在爭訟的事上知道如何判斷,替百姓主持公道。也要教導百姓遵守神的律法,在各樣節期及安息日分別為聖。
要保持自己聖潔(v.25-27)。「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更重要的是祭司要保守自己聖潔。不可隨便沾染污穢,一旦沾染了就要徹底的潔淨,並要贖罪。
千禧年時為什麼還要守這些律例?耶穌基督的寶血不是已經完全潔淨了屬祂的人麼?這樣行是否回到律法時代?前面我們已經說了,千禧年時,地上有聖殿,有各種聖禮,是記念性質的,好像今天基督教會守聖餐記念主一樣,用意是藉這些記念提醒人要注意聖潔,不要重蹈以色列人從前的覆轍,因為千禧年時,人已蒙更大的恩。
E. 當得的分 (v.28-31)
最後神告訴他們要得的分。他們好像一無所有,其實他們擁有最寶貴的神。
a. 神成為他們的產業(v.28)。「 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這裡神重申祂在舊約的應許,神是祭司們的産業。
b. 神的是他們的(v.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這些本來是屬神,歸神的,現在歸給祭司,因為神的就是他們的。
c. 好的是他們的(v.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初熟的都是最好的,都要歸給祭司。全心全意事奉神的人,神不會虧待他們,神會將一切最好的賜給他們。
d. 保持聖潔(v.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但是祭司必須保持聖潔,一切不潔的都不可吃。神是聖潔的,他們已經得了本是歸神,屬於神那些最好的,因此他們要保持聖潔。── 劉銳光《以西結書信息大綱》
【神的聖殿一一事奉與法則 以西結書44章】
一丶神的腳蹤君王跟從44:1-3
二丶神的典章放在心上44:4-5
三丶神的聖殿被民玷污44:6-9
四丶神已起誓罪人擔罪44:10-14
五丶神已應允祭司事奉44:15-16
六丶神已指示祭司法則44:17-22
七丶神命祭司淨人淨己44:23-27
八丶神是祭司惟一產業44:28-31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西結書第44章祭司律例】
在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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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喫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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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聖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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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祭司供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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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祭司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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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閉東門
2.未受割禮
3.勿入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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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未雜役
2.祭壇事奉
3.撒督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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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婚姻
2.起居衣著
3.必須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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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四十四章 祭司律例】
在耶和華
面前喫餅
一、進入聖殿規則
(一)關閉東門
(二)未受割禮
(三)勿入聖地
二、祭司供職資格
(一)利未雜役
(二)祭壇事奉
(三)撒督後裔
三、有關祭司條規
(一)扛活婚姻
(二)起居衣著
(三)必須潔淨
── 張志新《以西結書查經分章大》
【第四十四章 祭司律例】
1) 東門惟君王出入、1/3
2) 典章當放在心上、4/5
3) 責祭司玷污聖殿、6/9
4) 利未人擔辱任職、10/14
5) 撒督後裔作祭司、15/16
6) 祭司衣著與起居、17/22
7) 使百姓分別聖俗、23/27
8) 神就是祭司基業!28/31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東門只為君王所用。4 責備祭司沾汙了聖殿。9 拜偶像的人不可擔任祭司。15 撒督的子孫擔任祭司。17 對祭司的要求。──《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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