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宣判以色列領導階層的罪行與懲罰】 一、國中傑出人物安逸無慮,未從鄰國的衰弱學取教訓(1~2節) 二、濫權施暴,還以為報應之日相距尚遠(3節) 三、生活奢華靡爛,卻不為國家前途著想(4~6節) 四、神誓必將他們交付敵人,止息宴樂(7~8節) 五、家破人亡,屍橫遍野(9~11節) 六、全因不顧神公義的法則,招致敵人的侵略(12~14節) 貳、靈訓要義 【神選民首領和教會領袖人物的警戒】 一、人一出名,眾望所歸,就容易自滿且自高自大(1節上) 二、人一掌權,若不受制衡,就容易超越規矩而安逸無慮(1節下) 三、人一高升,眾人之上,就容易唯我獨尊而不肯受教(2節) 四、人一不怕神的懲罰,就容易為非作歹,對人強橫(3節) 五、人一不重視屬靈的供應,就容易去追求物質的享受(4節) 六、人一失去靈裡的喜樂,就容易去追求魂裡(指精神上)的快樂(5節) 七、人一輕看屬靈的裝備,就容易講求肉身的滿足和妝飾(6節上) 八、人一自私,只顧自己,就容易不顧到別人和教會團體的前途(6節下) 九、人一隨從肉體的情慾,就容易被仇敵撒但所擄去(7節) 十、人一只顧自己和自己的家,就無法保守神的國和神的教會(8節) 十一、人一輕看神的名,就會落在屬靈死亡的情形之下(9~10節) 十二、人一違背神作事的法則,就會失去神的祝福和保守(11~12節) 十三、人一倚靠自己的力量,就會招來神手的管教(13~1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第六章綱目】 參、以色列的罪行與刑罰( 3:1-6:14 ) 五、第五篇(
6:1-14 ) (一)審判安逸放縱的領袖有禍了 6:1-7 :同時向南北國發言。 1.以諷刺的手法指明審判的對象是那些安逸的領袖(包括以色列和猶大
的首都)。 6:1
2.這些首領自傲的展示己國之虛榮。 6:2
3.這些人以為神審判的日子還遠,盡行強暴。或:他們使以色列人脫離
衰敗的日子,卻帶來強暴的政權。
6:3
4.這些領袖過著糜爛奢侈的生活,一點也不為國家的破敗擔憂。 6:4-6
5.所以這些人將要首先被擄,一切宴樂要止息。 6:7 (二)毀滅與審判近了 6:8-11
1.神發誓,一定行審判,將一切交付敵人。 6:8
2.死亡全面性的臨到,耶和華的名成為恐怖咒詛的名詞。 6:9-11 (三)結論 6:12-14
1.以色列人做出誇大愚昧的事-把公平、公義變成苦膽、茵蔯。 6:12
2.以色列人又自誇力量大,結局就是全國滅亡。 6:13-14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百姓之禍 阿摩司書6章】 一丶安逸無慮必定有禍6:1 二丶自信驕傲必定有禍6:2 三丶盡行強暴必定有禍6:3-4 四丶吃喝逍遙必定有禍6:5-6 五丶荒宴之樂必定有禍6:7-8 六丶被神厭棄必定有禍6:9-11 七丶喜愛虛浮必定有禍6:12-13 八丶被人攻擊必定有禍6:14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第六章 刑罰報應】 大房攻破 小屋打裂 一、兩國領袖之罪 (一)安逸無慮 (二)不知禍至 (三)奢華宴樂 二、亞述必來攻擊 (一)首先被擄 (二)交給仇敵 (三)刑罰慘狀 三、遭受浩劫因由 (一)惡待同胞 (二)驕傲自誇 (三)失去國土 ──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六章 刑罰百姓】 1)受尊崇安逸無慮、1 2)比諸城多得尊榮、2 3)盡行強暴享安逸、3/4 4)彈琴鼓瑟樂逍遙、5/6 5)被厭棄交給敵人、7/8 6)民被殺火燒屍首、9/11 7)使公義變為茵陳、12/13 8)被仇敵攻擊欺壓!14 ── 郭提多《阿摩司書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提要:1 以色列人的放肆,7 將遭遇敗亡,12
他們不可救藥。──《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