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屬性(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絕對的屬性 3 一、神是自有永有的 3 二、神是靈 4 三、神是獨一的 4 四、神是全知全能充滿萬有 5 五、神是無限的 5 六、神是永不改變的 6 七、神是不後悔的 7 第二章 相對的屬性 10 一、神是至聖的 10 二、神是公義的(詩145:17) 12 三、神是慈愛的 13 四、其 它 16 結 語 18 前 言 讀經: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祂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25:8) “你們要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的聖山下拜,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本為聖!”(詩99:9) “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145:17) 神的屬性,包括祂的性情,但神的性情就不包括所有神的屬性。 “神的屬性”分兩種:一種是“絕對的屬性”,也就是祂自然的屬性,這些都是不可以傳遞的;另一種是“相對的屬性”,也就是祂品德的屬性,這些都是可以傳遞的。 “神的屬性”是怎樣的呢?一句話,神的屬性就是“盡善盡美”,是絕對的好、絕對的良善,也就是最完美的、最完全的。 祂的絕對屬性,似乎是為人所共知的,但又不盡是人所共知的。沒有一個人能完全知道神的屬性,只是神已經把祂的屬性啟示給先知們,我們才能有所認識。 宇宙間只有一位神(三一真神)。這位真神滿有能力權柄、滿有智慧等。但如果這位神是兇神惡煞,有強權而無公理、有智慧而沒有愛心,我們在世固然沒有樂趣,就算將來在天家也是終日愁眉苦臉,那有什麼意思呢? 感謝神,因這位有能力有權柄有智慧的神,祂也是一位滿有公義與慈愛的神。只要我們相信祂,遵祂旨行,將來在天家的喜樂是“好得無比”的。這真是一位慈愛的神、公義的神、榮耀的神,直到永遠! 第一章 絕對的屬性 神絕對的屬性,就是祂自然的屬性。這些屬性是不可以傳遞給任何人的,也就是說,沒有人能分享神絕對的屬性,因為人是被造的,人是有限的。 這些屬性是人所沒有的。如果有人認為他有神絕對的屬性,他就是僭妄的,自稱是神了! 一、神是自有永有的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3:13-14) “自有”就是無始,“永有”就是無終:“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禰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禰是神。”(詩90:2) 有些人說:“神創造萬物,但神是誰造的呢?” 如果神是被造的,祂就不是神;那位造祂的才是神。那麼,那位造祂的又是被誰造的呢?我們說:“如果又有一位造祂的,那位才是神。” 神是自有的,意思是從亙古就自然而有的。宇宙萬物都不能自然而有,只有獨一的神是自然而有的。 神不單是“無始”,祂也是“無終”的。如果神會完了,祂就不是神。感謝神,祂是永遠的神:“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祂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申33:27)祂是永遠不朽壞的神:“……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羅1:23) 神既是無始無終,但為什麼啟示錄又說祂是有始有終的呢:“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阿拉法”Alpha 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俄梅戛”Omega是希臘文末一個字母,意思是有始有終。但下文又說“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這是無始無終的。 原來這節經文先說神是有始終,是指祂創造之工是有始有終的;末了說祂是無始無終,是指祂的本身是無始無終的。 我們應當堅信我們的神是無始無終,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二、神是靈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4)注意小字:“或無‘個’字”。 靈是不能看見的:“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祂。祂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祂。”(伯23:8-9)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舊約沒有人看見過神,所有說見過神的都是看見耶穌(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神是靈,所以沒有人看見過;耶穌是神,但祂有身體,所以人能看見祂。在舊約時,祂也以人身向人顯現。神是靈:三一神都是靈,惟有耶穌有身體,所以神和聖靈是沒有人見過的。 三、神是獨一的 “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神是三一的:聖父、聖子、聖靈,各有各的位格,但同是三一的。我們不應稱“三位一體”,因為不是三位神。雖然各有位格,但三一神同是“一位神”。神也不是一體的,只有耶穌有身體,神和聖靈都是沒有身體的,所以最好稱“三一真神”。 神也不像人是由靈魂體構成的,神是純一的真神。 四、神是全知全能充滿萬有 一般人稱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神。“無所不”,不是聖經的用詞。 神是“有所不”的:耶穌是神,耶穌是有所不知的:祂不知道祂再來的日子(太24:36),祂不知罪(林後5:21小字)。神是有所不在的:祂不在火湖裡、祂不在罪人心裡、祂不在罪惡的場所裡。神是有所不能的:“神決不能說謊”(來6:18),神也不能犯罪(彼前2:22)。 按聖經真理應該說:神是全知的、神是充滿萬有的和神是全能的。 五、神是無限的 神是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 1.神是至高無上的 “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已說出,也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作成。”(賽46:9-11) 2.神是不可測度的(羅11:33) “……祂的智慧無法測度。”(賽40:28)“稱謝那用智慧造天的,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136:5) “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美;其大無法測度。”(詩145:3) 無論從那方面說,神是至大,以致我們無法測度神。 3.神是不能全然被瞭解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 當我們受苦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我們雖然不會發怨言,但總不明白為什麼神會讓我們這樣呢? 我們從聖經可以認識神,但沒有一個人能全然瞭解我們的神:“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伯5:9) 4.神是最偉大的 “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代下2:5) 神最偉大,沒有人能像祂:“因為這一次我要叫一切的災殃臨到你和你臣僕並你百姓的身上,叫你知道在普天下沒有像我的。”(出9:14) 六、神是永不改變的 “天地都要滅沒,禰卻要長存……。惟有禰永不改變;禰的年數沒有窮盡。”(來1:11-12) 神本身是永不改變的:“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3:6) 神作工的方法有改變,但祂的本身是沒有改變的,而且是永遠不改變的。 天地會廢去;人心詭詐,常有改變。但我們的神,祂本身永遠不改變,祂的應許也不改變。祂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我們相信祂的話是不改變的,所以我們信的人,就永遠得救。 七、神是不後悔的 1.神不後悔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是不後悔的:“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23:1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15:29)“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詩110:4) 祂的定旨是永不更改的。祂的信實、能力、智慧、慈愛,是不後悔的:“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作。”(耶4:28)“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結24:14上) 2.神的“後悔” 上面所列舉的經文都說神是不後悔的,但聖經又有許多地方又說神是會後悔的。 (1)神預先聲明是會後悔的: “……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18:7-10) “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26:3)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祂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耶26:13) “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祂的恩嗎?耶和華就後悔,不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耶26:19)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祂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或者祂轉意後悔,留下餘福,就是留下獻給耶和華你們神的素祭和奠祭,也未可知。”(珥2:13-14)注意“轉意”與“後悔”連用。 (2)摩西懇求神後悔: “……求禰轉意,不發禰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禰的百姓。”(出32:12)“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14節) “耶和華啊,我們要等到幾時呢?求禰轉回,為禰的僕人後悔。”(詩90:13,參詩106:45)神轉意,就“照祂豐盛的慈愛後悔”。 (3)神的後悔(創6:5-7): 聖經第一次說耶和華後悔nacham,這與耶利米書8:6的“悔改”同字,也即新約的“心意回轉”(來12:17)。是憂傷、難過、憐憫、回心轉意等的意思。 ① 神的後悔並不像人因自己的過失而產生後悔。 ② 神是因人的過失,就改換祂對人的法則: 祂見人犯罪而不悔改,所以祂後悔,就要施刑(創6:13-22)。 ③ 人離開罪惡,肯悔改,神就轉意後悔,不降災(拿3:5-10)。 請緊記,神的定旨是永不更改的,祂的信實、能力、智慧、慈愛,是不後悔的。 但如果人犯罪而不悔改,祂就後悔要施刑;當人離開罪惡,肯悔改,神就轉意後悔,不降災。 神不後悔與後悔是沒有衝突的。 以上神絕對的屬性,是不能傳遞給人的,是神本身的屬性。 第二章 相對的屬性 神絕對的屬性,是不能傳遞給人的,是神本身的屬性。 神相對的屬性,是品德的屬性,是可以傳遞給人的,就是人可以分享的。這也是神的性情。人有了神的性情就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來:“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參加5:22-23) 神的性情是多方面的,但可以歸為3類。 一、神是至聖的 基督徒追求聖潔,成為聖潔,但神不用“潔”,因祂本來就是聖的,不需要再潔淨。“聖潔”,英文holy,來自央格魯撒克遜halig,hal意思是健康、完全。中文譯“聖潔的神”、“神是聖潔的”等等,都不合適,應譯“至聖的神”、“神是至聖的”等等。 1.用“至聖”是最能顯出神的真相 “聖”,是屬性的總和,正如光譜的“白色”是聯合其它顏色的光線一樣。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應譯“至聖”)的。”(利19:2)“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腳凳前下拜。祂本為聖!”(詩99:5)這裡譯“聖”,是最合適的。“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至聖),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至聖)的。’”(彼前1:15-16)雖然同一個字,但中文的譯法應當有分別:對人可譯“聖潔”,因為人需要潔淨,但對神應譯“至聖”,因為神不用潔淨。 宇宙首要的德行是“至聖”的。 2.神絕對不會犯罪 神的至聖是聖徒德行的源頭(利11:44-45)。 神不能犯罪,祂也絕不會犯道德上的錯誤。 至聖的表現是正直:“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祂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25:8) 3.人不能隨意到神面前,因為神是至聖的 “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 以賽亞“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賽6:1),他極其害怕,因為舊約認為凡見神的人就不能活,因為神是至聖的。因此舊約所有見神的都是見耶穌(約1:18)。當然耶穌也是至聖的。人追求聖潔能見耶穌是最好的。 4.神能使屬神的人或物成聖 我們因信稱義,同時就成聖(地位上的):“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請注意,這裡把成聖放在稱義的前面,可見我們因信,地位上已成聖,神就稱我們為義了。 舊約,特別是會幕,神也使之成聖;立會幕後300年,以色列人才建造聖殿為敬拜的中心。無論會幕或聖殿,都分為院子(外院)、聖所與至聖所3部分,都稱為“聖”(出29:21,34,43-44)。還有其它聖物,例如“叫山成聖”(出19:23),“使壇成聖”(出29:36-37),甚至“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most holy(出30:10)。還有“聖膏油等(30:25,29,31-32,36-37)。 5.神是忌邪的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也不可侍奉它”,原文是複數,“它們”。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因為祂是聖潔(至聖)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書24:19) “忌邪”,是嫉妒的意思。神是嫉妒邪惡與假神的,但我們不要嫉妒人。 二、神是公義的(詩145:17) 公義是至聖的結果;或者說,公義是維持神至聖的。 1.神內在的公義 “法老打發人召摩西、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出9:27) 神是公義的,所以祂恨惡罪惡。這是神內在的公義。 2.神行事上的公義 “願萬國都快樂歡呼;因為禰必按公正審判萬民,引導世上的萬國。”(詩67:4) “公正”,就是公平、公義。“必按公義(公正)審判萬民”,神對人不會錯判。祂賞善罰惡,絕對公義。 3.發義怒 因為神是至聖的、公義的,所以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祂是公義的神。祂不輕易發怒,但祂有義怒。所多瑪人和蛾摩拉人罪大惡極,終不悔改,神的憤怒就要臨到他們(創19:24-28)。 挪亞的世代,神給人120年悔改的機會,但終被毀滅(創7:6-12)。神給亞瑪力人數百年悔改的機會,但他們終不悔改,神就將他們毀滅了(申25:17-19)。 世人審判也講公義,如果神不按公義審判人,祂就不是神了。 如果神是蠻不講理,只運用權威,那宇宙就會亂七八糟,人類就難以生存。 三、神是慈愛的 佛教說“大慈大悲”,我們不應說“慈悲”。佛像也沒有一點“慈”的現像。 聖經所有“慈悲”二字,應當譯“慈愛”:“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但耶和華的慈愛”(詩103:17),“以仁愛和慈悲”(詩103:4,應譯“慈愛和憐憫”),“神的慈悲”(羅12:1,應譯“憐憫”)。 我們的神是慈愛和憐憫人的神,而不是“悲”的神。 神是公義的神也是慈愛的神:“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145:17) 1.舊新約論慈愛 有人認為:“舊約是憤怒,新約是慈愛。舊約,神滅所多瑪、滅迦南人;新約,耶穌說要愛仇敵。” 這是不對的。舊約說“慈愛”,比新約多4倍,單詩篇就有26次(參詩103:8-17,結18:23)。另一方面,最嚴厲的審判和怒氣是由耶穌施行的。 耶穌說:“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太22:34-40)。耶穌又引舊約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12:7) 2.“慈” “慈”,是恩慈、仁慈、仁愛。“慈心”,表現微笑,帶有感力。 3.憐憫 “祂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9:36) 神看見我們絕望、虛空、悲痛,祂就憐憫我們。 4.有恩惠(恩典) (1)慈愛使我們免去永遠的刑罰;恩惠使我們得著不該得的福氣——永生。 (2)每一個時代都有恩典: ① 第一次:“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6:8)。 ② 末一次:“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啟22:21) (3)是白白得的禮物: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 神的恩典超過我們的過犯:“……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5:20) (4)“恩惠平安”(羅1:7): 這句話常出現於問安裡。 因為總是先有恩典才有平安,所以不是“平安恩惠”。 5.愛 “神就是愛”(約壹4:8)。但我們不能說,“愛就是神”。愛與聖潔是分不開的。如果不分,就是情愛;愛與公義也是分不開的。如果不分,就是“溺愛”。耶穌釘十字架是神公義與神大愛的表現。 所有屬性中,愛最易找著(吸引)罪人。愛(包括仁慈與恩典)是最難向天使解釋的,因為他們從來沒有這樣的經歷。 6.一般的愛 (1)神對以色列的愛: “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31:3)以色列是神的選民,所以神以永遠的愛愛她。 (2)“神愛世人”(約3:16): 世人都是罪人:“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5:6)我們都是亞當的子孫,所以都是罪人。罪人不能自救。神愛世人(罪人),必須差派祂的獨生子基督為罪人死,使凡信靠祂的都得永生。但如果人始終不肯相信,他(她)就要滅亡。 (3)神愛教會: 教會是基督的未婚妻,地位比以色列高,也比在七年災難裡信耶穌的人高(詳看弗5:25-32)。 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太24:22,路18:7,提後2:10);教會也是神的選民:“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3:12)教會的地位比以色列高:以色列是神從各國中所揀選的一國;教會是神從各時代、各種信基督的人所揀選為基督的新婦。 神永遠愛以色列國;但神更永遠愛基督的新婦(教會)。 (4)神也愛屬肉體的基督徒: 哥林多教會是屬肉體的教會(林前3章),但神仍愛他們,不願他們在審判台前受虧損。 浪子是得救的,不過他愛世界去了,但父親一直等候他歸家,因為他是神的兒子(路15:12-24)。 我們不要做浪子,不要愛世界,免得叫父神憂傷,一直等候我們回家作個屬靈的兒子。 7.神特別的愛(詩146:8,彼前3:12) 特別的愛不是溺愛。 (1)愛主就會蒙父所愛: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約14:23) (2)基督愛屬靈的基督徒: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3)神愛樂意奉獻的人: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 (4)主管教所愛的人: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12:6) 以上所引的經文,不是一般的愛,而是神特別的愛,也有指基督徒對神特別的愛。 四、其 它 神相對的屬性,我們已經談過:神是至聖的、神是公義的與慈愛的,這些是最主要的。除了這幾點之外,還有其它一些屬性:“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禰?誰能像禰,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 1.神是良善的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祂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25:8) 這裡“良善”二字,就是“好”good的意思。神本身就是好的,心地也是良善的。 2.“神是真實的”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3:4)這裡“真實的”,是“真的”true . “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多1:2)“無謊言”,原文是“不撒謊”的。 3.其它 神是信實的(申7:9)、忍耐(民14:18)、溫和(撒下22:36,伯15:11,詩18:35)、謙卑(詩113:6)。一句話,一切好的都是祂的屬性,我們都要像祂。 結 語 神的屬性,包括神的性情。神絕對的屬性,是不能傳遞給人的。神是自有永有的,人是被造的。神是全能的、神是全知的、神是充滿萬有的,人絕對不是這樣。 至於神相對的屬性,是可以傳遞給我們的,問題是我們接受不接受。神是公義的,我們接受了神的公義,就可以行公義;神是慈愛的,我們接受了神的大愛,也就可以愛神、愛弟兄姊妹、愛罪人、還能愛仇敵等等。 我們向神學習,只能學習祂相對的屬性。可惜有些基督徒不效法基督、不像神、得回神的形像又不活出神的形像! 感謝神,因為我們的神是公義又是慈愛的!如果真神沒有公義沒有慈愛,只有權柄轄制萬有,宇宙就會亂七八糟,我們就永遠恐懼害怕,沒有一點喜樂,永遠都是這樣。如果魔鬼統管天下,人類就只得在苦海裡面直到永遠! 感謝神!因為我們的神不單是公義的、祂也是慈愛的,使宇宙萬物井井有條,永遠適合我們享受的。如果我們一回天家,就喜樂無窮,好得無比。只要我們細心想想,就會永遠從心裡讚美不盡! 我們既有一位那麼全備的真神,就當很好地效法基督,活出基督的形像。我們不單認識神是那麼完美,又要認識祂相對的屬性;我們不單認識祂相對的屬性,我們更要活出祂的形像:“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這樣,我們就永樂無窮,願神加力給我們,使我們努力完成各種無上的美德!阿們。 二○○六年二月九日脫稿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德政北路雅荷塘(北)榮桂里15號 郵遞區號:510055 電話:020-83821503 日期:2006年10月新印 沒有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