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蔣繼書) 三而一的神 第二講 主耶穌基督 一、主耶穌是神 是真神(約壹五20) 道就是神(約一1) 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九5)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來一8) 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4)(約十七3) 至大的神(多二13) 主與父原為一(約十30) 二、主耶穌太初就與神同在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 2.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 3.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約十七24)。 4.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 5.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6.萬古之先在基督裏(提後一9,多一2)。 三、主耶穌是神的形像 1.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image),
(西一15),(參看西三10,林後三18)。 2.是神本體的真像(Carving)(來一3)。 3.祂本有神的形像(form)(腓二6)。 4.乃是照祂的形像造男造女(image)(創一27)。 5.人看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 四、父神和主耶穌的關係 1.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十38、十四10-11,20、十七21)。 2.父與子的 關係: (1)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兒子(來一5)。 (2)是首生的(西一15)。 (3)這是我的愛子(太三17、十七5)。 (4)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3.獨生子:指主耶穌的神格。 父懷裏的獨生子(約一18、三16,18,約壹四9)。 4.神與使者(使徒):奉神差遣。 (1)使者(出廿三20-23)。 (2)使徒(來三1)。 5.神的受膏者:(基督兩字就是受膏者,彌賽亞是受膏者的希伯來文) (1)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來一2)。 (2)用喜樂油膏你(來一9)。 (3)用膏膏我(路四18)。 (4)你所膏的聖僕耶穌(徒四27)。 (5)神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徒十38)。 五、主耶穌和創造的關係 1.也曾藉他創造諸世界(來一2)。 2.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藉祂造的,為祂造的(西一16)。 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萬物原文是萬有)(約一3)。 4.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林前八6)。 5.那時我在他那裏為工師(箴言書裏的智慧是表徵基督:西二3,箴八22-30,林前一24)。 6.萬物(原文是萬有)既服了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十五28)。 7.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來一10)。 8.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約三35)。 六、主耶穌不是天使 1.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天使不是神的兒子(來一5)。 2.神的使者都要拜祂(來一6)。 3.天使不能坐在神右邊,主耶穌坐在神右邊(來一13)。 4.主耶穌等候仇敵作腳凳(來一13)。 5.主耶穌不是服役的靈(來一14)。 6.基督徒要審判天使(林前六3)。 7.主耶穌(成為敬虔)被天使看見(提前三16)。 8.神可以差天使(十二營多)為主耶穌(太廿六53)。 9.天使不接受人的敬拜(啟十九10、廿二9)。 10.主耶穌受天使敬拜(廿四位長者是掌管宇宙的天使)(啟五8,14)。 七、主耶穌不是受造(被造) 歌羅西書一章15 節「愛子是那不能看見的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這節經文是說主耶穌是在還沒有一切被造以先就有了祂的存在,另一面也說明因為先有了主耶穌,從祂才造出了一切被造之物(西一16)。這節經文不能解釋為:因為主耶穌有血肉之體就屬於受造。主耶穌是神,不能因為祂穿上了血肉之體,就變成了被造,祂是道成肉身。祂的血肉之體和人的血肉之體不同,因為他的血肉之體是聖靈懷孕(太一18、20,路一35)。 八、主耶穌是主 (太廿二41-44,可五19,路十九31,約十三6,13-14、廿28,徒九17、二36、十36、七59,林前二8、一2,腓二11,雅一1、二1,來十二5-9,提前六15,啟十七14)。 九、主耶穌是靈 哥林多後書三章17 節「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5 節「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主耶穌是從聖靈懷孕,祂的肉身和靈、魂都是從聖靈而來,祂人的靈和聖靈是合一的(林前六17,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是說到我們裏面的聖靈與主的聖靈是一個靈),由於主的靈和聖靈是一(合一),因此主的靈就是聖靈,主也是賜生命(叫人活)的靈(叫人活的乃是靈,約六63),所以說主就是那靈,並不是說主變成了聖靈,而是說主的靈、魂、體都來自聖靈。 主耶穌有魂(利廿六11,30,賽四十一1)。 十、主耶穌的身體(血肉之體) 1.主耶穌的血肉之體是從聖靈懷孕,稱為聖者(Holy Thing,路一35)。是絕對聖的,與我們的血肉之體不同處,我們的血肉之體是有罪的,主耶穌的血肉之體是無罪的(林後五21,來七26)。 2.主耶穌的血肉之體是神預備的(來十5,林前十五38),不是馬利亞預備的,因為主耶穌血肉之體的源頭是來自聖靈,馬利亞的罪性不能影響主耶穌,馬利亞只供給祂血肉之體所必需的營養物質。 3.主耶穌是真正的血肉之體(來二14),但祂的血肉之體只是有罪的肉身的形狀(羅八3),沒有罪的實質(約八46)。 4.主耶穌是神,也是人,但不是神人二性調合,也不是造物主與被造物之調合,而是源頭相同的道成肉身。 祂的神性是出於聖靈,祂的人性也是出於聖靈,乃是一,並非不同的性質調合在一起。我們的人性是有罪的,不可能與神賜的永生調合在一起,只有我們人的靈、魂、體完全順服聖靈,才能讓神的生命彰顯出來。 5.主耶穌與神的合一乃是在靈裏面的一(約十38),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6.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乃是靈體(林前十五44),靈體沒有血,因為主在十字架受死時血已流出,但仍有體,有肉(路廿四39),所以還有釘痕(約廿27),能吃燒魚(路廿四42-43),能來去自如,能上下自如(約廿17)。這是奧祕,主耶穌是帶這樣的靈體坐在天上父神的右邊,將帶這樣的靈體降臨。 7.主耶穌是帶祂那從聖靈懷孕的肉身復活,祂的肉身不朽壞。我們的肉身要朽壞(徒二27)。基督徒將有靈體(腓三21)。 十一、主耶穌的工作 1.已過的太初,在永遠裏與神同在(約一1,提後一9)。 2.創造世界時和神同工(來一2,西一16,箴八30 的工師)。 3.在舊約成為神的使者(出廿三20-21)。 4.在恩典時代,降世為人,在地上三十三年半,拯救罪人,賜下聖靈(約十五26)。賜人永生(約十28),將死廢去(提後一10),除掉罪(來九26),除滅魔鬼作為(約壹三8)。 復活以後,建立教會(徒一14-15,二1),洗淨教會(弗五26,啟二至三章)。 在聖靈裏與父一同住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7、23)。 在天上為我們代禱(羅八34)。 5.恩典時代結束: 先降臨在半空,設立審判台,審判所有基督徒(活的,已死的),(帖前四15,羅十四10,林後五10)。 再降在橄欖山,打一場哈米吉多頓戰爭,拯救以色列人(亞十四3-5,啟十六16)。 再審判以色列人(太十九28)。 再審判綿羊和山羊(太廿五31-46)。 6.國度時代:與得勝的基督徒作王一千年(啟廿4)。 7.國度時代結束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所有的死人(約五22,啟廿六11)。 8.新天新地:羔羊與新婦結婚,神與人同住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一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