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願意見耶穌(李既岸) 我們願意見耶穌 約翰十二20-36 兄弟很歡喜有機會參加廣州香港第七屆的培靈會,『七』是完全之數,望本屆聚會,能完全靠主作工,且從他那裏接受完全的恩典,使能結完滿的果子! 我今晚要講的信息,是在剛才所讀的經文十二節,──我們願意見耶穌。 美國某地有一人攜其二子往購地圖,後二子不知何故,將地圖一片一片的扯碎,那人乃對其二子說:試將之湊回原狀,看看如何。二子從上午九時直湊至十二時,還湊不成功。那人說:此地圖是扯碎的,無怪你們湊不成,但地圖後面有華盛頓之像,你們從背後依像而湊之,則成功了。後試之果然。 我們基督教背後也有一像,即耶穌基督是。我們不止從表面上認識基督教,還須從背裏接受耶穌基督,那才是完全。兄弟教會裏有一老太太,她一次很憂愁的跪到兄弟跟前說:我心裏現很憂愁,禱告時稍微得慰,但禱告後,則照舊又憂愁了。讀經守禮拜也是如此。我沒有法兒能解除她的憂愁,安慰她的悲傷。只有和她祈禱而已。祈禱後聖靈忽有一意思進入我底心,遂問她說:耶穌在你裏面麼?這一問嚇得她發怔了。她答:這則我不知道。我乃明白告訴她:你憂愁的根源即在於此。她當時即答應接受耶穌在心中。過了不久,我再去探望她,她已不似從前,而且欣欣然有喜色了。 相信耶穌,不止在乎祈禱,讀經,……若只有祈禱,讀經,……而沒有耶穌在裏面,則不能謂為真正的相信。美國某會監督,一次病得幾乎要死,許多牧師信徒都為他祈禱,但他對會眾說:我不久要離開世界,不過能否到天堂去,尚為未可知之數。他之所以有此失望,因為不覺得耶穌在他裏面之故。約翰六37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那監督非謂自己不能得救,不過他覺耶穌不在他裏面,將來不得天堂的賞賜耳。我們如為神所選的人,必定到耶穌那裏,凡到耶穌那裏的主必不丟棄他,這是好信息,這是福音! 我們若願見耶穌,必得如願以償,因主降世本願人見,不欲隱藏的。望以後講道人人都注目看見耶穌,不看見任何一人。 (一)認主 須找認主者介紹(見前)他們幾個希利尼人,想見耶穌乃去找腓力,腓力乃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他兩不說甚麼,只引他們到耶穌那裏去。這裏有一要訓:即未見主前,要認識主。他們為何不直接找主,而要找腓力和安得烈為介紹人,就是因他不認識主之故。但若腓力和安得烈,亦不曾先認識主,又怎能稱介紹之責?故必先自己認識,然後能介紹與人,這是一定的。 這是教訓我們,自己不認識耶穌,則不配介紹耶穌,自己不瞭解耶穌,則不配宣講耶穌。所謂『欲知山上路,須問過來人,』請問我是不是過來人? 在此有兩方面要注意:(一)若要打算見耶穌,必須找那些認識主之人介紹,才不致失望。(二)我們若要作耶穌的介紹者,必須先認識耶穌。有一瞽目的孩子,和母親喫飯,飯後那瞽孩在廳前走來走去,復用手摸檯上的東西,剛摸到一洗臉的盆,他便叫道:這裏有一月亮。人笑而問其故,他母親解釋道:一天晚上我和他在花園散步,時月亮方圓,他問月亮是怎樣的,我無法形容,使之瞭解,乃說:月亮是圓的,好像你的洗臉盆一般。他誤會洗臉盆即月亮,因而鬧出此笑話來。此所謂『以訛傳訛,以錯傳錯,』許多人宣傳耶穌,都有如此弊病。以瞽相瞽,無怪相將而入危險之境哩!馬太十五14:『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又廿三15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更加倍。』今日許多傳道人,恐怕也蹈了昔日法利賽人的覆轍! 以賽亞四十二16說:『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路,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是我們傳道人的天職。 (二)知主 知道耶穌的死為我。(見時)不止認主,還要知主,認主是第一級,知主是第二級。耶穌在約翰十二24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又卅二33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希利尼人來見耶穌,耶穌並未對他們講述套語,或略敘寒暄,只爽直地宣佈他的死,這是要緊的事。凡認主的人,必須先知道耶穌是為我們的罪而死於十字架之上,能瞭解十字架上的耶穌。才能瞭解坐在天上的耶穌。使徒行傳二23說:『他既按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殺了。』這見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那羔羊不是死,而是殺了。死了與殺了。有甚麼分別?死了不必流血,惟殺了則必須流血。耶穌所流的血才能贖人的罪。 羅馬五10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這又證明耶穌因何故要被殺。為罪人死,是耶穌來世唯一的使命。試想一個人來世,沒有甚麼目的,只有替死,多麼難堪?若是我們自然是不覺得甚麼的,因未知以後的路程如何;惟主是無所不知的,他知道自己在世所跑的路途,在最後的一站是死,他的心當如何難過啊!比方有一人知道自己明年或後年要死,他不將灰嗎?但耶穌已為我們的罪死了,此為他愛的表現。照四福音所記載,不止主在十字架上令我們受感,還有許許多多的事,能令我們深深受感動的。 有一青年女子,跑到牧師跟前說:我從今以後,不能愛耶穌,亦且不願意愛耶穌了。因為我要愛耶穌,而心裏仍是難過呢。我請你以後不要說:『我愛耶穌,』當常常想到『耶穌愛我。』她答應回去,早晚想到耶穌如何愛她,寫字時想耶穌愛她,作事時也想到耶穌愛她。並在這個時候,多讀四福音書,揣摩耶穌的事蹟。不到一個月,她再往見那位牧師,牧師此時不向她講甚麼,只等待她自己作見證。她開口便謝謝牧師指示她愛主的方法。耶穌在拿撒勒時,幾乎給敵人推下山崖而死,她說:是耶穌愛我。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裏,懇切祈禱,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她說:是耶穌愛我。耶穌被拿,站在彼拉多面前,給猶太人諸般虐待,用有皮有有釘的鞭子打他,每打一下,順便一拉,故鞭落處,必皮破血流,她亦說:是耶穌愛我。其後那些虎狼的猶太人,用很粗刺的荊棘,編為冠冕,戴在耶穌的頭上,致血涔涔下,那麼一來,耶穌全身都流血了,她亦說:這是耶穌愛我。最後耶穌被掛在木頭上,從正午到申初,歷兩小時之久,天地為愁,草木悲悽,好像不願意見耶穌流無辜之血然,她想到這裏,也是說:是耶穌愛我。……各位,我們也當作如是想! (三)信主 信主是叫我們不在黑暗中行。(知後)信主是甚麼?信主是光。本章35-36說:『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 這個世界,是黑暗的,『耶穌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裏。』約翰八12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生命的光。』世界之所以黑暗,乃因罪惡的緣故。那裏沒有罪惡,那裏便沒有黑暗。約壹書一5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主耶穌雖受試探,但不犯罪,故仍不失為世界之光。 黑暗就是罪惡,是不錯的,約壹書二11說:『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恨弟兄是黑暗,恨弟兄同時也是罪惡。』(馬太五1-26) 黑暗的世界,是沒有盼望的;若有光,則有盼望了。有某美術家,繪一圖畫,描寫北方寒冬的光景,滿坑滿穀,都是積雪,樹木枯黃,禽獸絕跡,如死一般的寂靜。在這個淒冷的環境中,後繪一破屋,闃無一人。此畫繪成後,那美術家殊不滿意,他要使牠變有生氣,有快意,乃用筆蘸些紅墨,塗在破屋的小窗中,有此紅點即表有光則此荒涼的世界,頓有生氣和快意了。那圖畫正是今日世界的縮影世界,充滿恐怖悽涼罪惡有『狂風催逼的霧氣,有墨黑的幽暗,為牠存留』依理該沒有盼望,要受咒詛。但耶穌既來,就如這幅黑暗,荒涼破爛的圖畫中的紅光,有此紅光,則完全異樣了。各位,你們覺得世界是幽暗荒涼麼?若覺得的話,則當快些接受耶穌為救主,神是天父,聖靈為導師;則一切的一切,都將改變過來了。 我有一位朋友,在漢口充新聞記者,六七年前曾到他家裏訪候,他很和我要好。記者的生活,各位想都懂得,他們白日多睡覺,晚上則忙作工,差不多沒有看見太陽的機會。但他見我來,亦犧牲睡覺的時間,早上和我出去玩耍。他去時,還很留意走進房裏,攜取電筒。我問他:白日為甚麼需要電筒?他笑道,我過慣了黑夜生活,用慣了這件東西,我忘記現在是白日,還以為是黑夜呢!我因而聯想到在黑暗中,光確是生命;若沒有光,將等於沒有生命,無怪聖經稱為『生命之光。』我們既有此生命之光,就不當再做黑暗之人,去過黑暗的生活。 住在黑暗裏,本不自知其黑暗的,故常聞人言:我沒有罪,他不是沒有罪,不過住在黑暗裏,不自見其黑暗耳。故在某種環境之下,就成為某種環境的人。湖北省有綿連二十裡路的山,產生石灰,凡從那裏經過的人,其腳必帶石灰之跡,這是不能避免的。我們處此罪惡世界欲不沾染罪惡是不可能的,不過信了耶穌之後,有耶穌的亮光照耀,始知離暗就光耳。 (四)得主 得接主為我的生命。(見後)約翰十二25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我們不但認主為生命,知主為生命,信主為生命,更要得主為我們的生命。 生命是現在即可得的,不過要能保守到永生,才算完全,可惜許多人得而復失,則所得的,不是永遠的生命,而是暫時感覺的生命而已。 耶穌在約翰四13,14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地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施洗約翰嘗為耶穌作證說:『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耶穌嘗自證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約壹書五12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是很清楚地證明耶穌為生命之主,人得他,便能得永遠而豐富的生命。 我有一位朋友,現在南京某部裏做事,他是個愛主之人,他嘗告訴我:一次想效一友人接納耶穌為生命之主。他那時是在中學念書,因而推諉說:我功課忙得很,哪有空及此,待至大學時,才接納未遲。不久,他竟升入大學,那位弟兄照常勸他,他又以待畢業後找到事情做時,然後相信耶穌。那弟兄沒法,只得常為他祈禱而已。後來他在大學畢了業,並找到事業做,大發其財了。那位弟兄再去勸他,和他算舊賬想介紹他受洗,不料他竟把舊賬一筆勾消了。可是聞得他近年來,一意食喝嫖賭鴉片煙,性情日益放肆,身體自日漸羸弱,不久以前,抱病醫院,那位弟兄聞,快要逝世,又往而勸其信主,可惜不省人事,勸言不懂,只流淚送終而已。一個失了機會的人,結局竟是如此失了生命,有不令人太息嗎? 在北平時,有位牧師對我述說一個故事:他一次請一慕道友吃飯,沒有甚麼佳餚,只有一味白菜煮豆腐而已。吃的時候,他不住的把豆腐費進嘴裏。那牧師問他是否很喜歡吃豆腐?他答:豆腐就是我的命。過了不久,牧師再請他他喫飯這回可不同了。從前只有一味,現在卻有兩味了。一味仍是白菜煮豆腐,而另一味卻是白菜煮豬肉。此時,那慕道友只顧喫豬肉,不再喫豆腐了。牧師怪而問他說:你從前不是說豆腐是你的命,為何現在不喫豆腐?他說:豆腐雖為我的命,但現在我看見了豬肉,就不要命了。這個笑話,正反映今日一般的世人。世人雖明知耶穌是生命之主,能使他們有生命;但因為貪戀現代的宴樂名利榮,就索性拒絕耶穌,不要生命了。 末了,以上的四件,像是信耶穌的四條門路,撒瑪利亞婦人,就是曾腳踏實地走過這四條路:(一)認主為猶太人,(二)知主為先知,(三)信主為彌賽亞,(四)得主為生命。(不再為六個?丈夫的妻子─罪奴)其次那位釘十架的強盜,亦嘗走過此四條路:(一)認主為神子;(二)知主沒有罪;(三)信主二次再來;(得國降臨)(四)得主應許他永生。那婦人是罪人,那強盜更是罪人,一則代表女界,一則代表男界,無論男女,更無論罪惡之大小如何,只要能走此四條路,便可得永遠而豐富的生命。──
李既岸《更豐盛的靈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