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血 目錄: 第一章 一條血線 第二章 耶穌的血和亞伯的血 第三章 贖 罪 第四章 洗 罪 第五章 寶血三方面的功用 第六章 寶 血 前 言 讀經:“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3-26) 許多人說信耶穌,但不知道自己得救不得救。他們認為要靠自己做好,沒有一點瑕疵才能得救,而不知道要靠耶穌的寶血。要知道,自己做好才得救,是“自救”;靠耶穌寶血得救,是“得救”。 耶穌釘十字架,流了寶血,造成了救贖的工作,這是最要緊的。 兇手流人的血是有罪,是要被處死的,因他犯了殺人的罪。耶穌自己沒有犯一件罪,祂流血完全是為我們的罪而流。祂是無辜的,祂流血是代替我們流血。我們犯罪,該受咒詛,要流血,但耶穌為我們流了血,使我們從罪裡得釋放。 流血是一件可怕的事;流血至死更是可怕。可惜許多人怕死,而不知道死是犯罪的結局。死後有審判,更可怕。耶穌為我們受了審判,也為我們受了刑罰,為我們的罪被釘死,流血贖我們的罪,使我們得救。 我們有罪,是要受刑(流血),我們的血沒有什麼價值;耶穌無罪,祂是神又是人,祂所流的血是寶血。 我們很珍惜我們自己的血,我們自己的血對自己是寶貴的;但耶穌所流的血是為我們流的。祂的血本身是寶貴,而對我們也是寶貴的。我們犯罪要受刑,死了還要受永遠的痛苦。有了耶穌的寶血,不只我們的罪被洗乾淨,而且得救,又得永生,將來永遠在天家享永福。所以耶穌的血對我們實在是非常寶貴的。 未信耶穌的朋友,請你們認清楚你們是有罪的,有罪就要受罪的報應——永遠滅亡。請快快相信耶穌,靠著祂的寶血得著拯救。 我們信了耶穌的,主耶穌用自己的寶血把我們的罪洗乾淨了,我們得救了。但得救後,我們的舊人還是會犯罪的。我們犯罪就要認罪,祂的血也洗淨我們得救後所犯的罪。 我們應當認識,耶穌本身所流的是寶血;祂所流的寶血,對相信的人真是寶血,對基督徒更是寶血。 十字架上的強盜流血,是犯罪的結果;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是寶血,使強盜能因信得救。 第一章 一條血線 各宗教都沒有流血代贖的事,惟有基督教強調必須流血才能贖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一、全本聖經有一條血線 亞當犯罪,神為他預備了一件皮衣:“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3:21) 亞當夏娃犯罪後,“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3:7)人沒有罪就不覺得羞恥,當人一犯了罪,就覺得羞恥了。他們用葉子編作裙子來遮羞,但葉子很快就枯乾,起不到遮羞的作用,只能暫時遮掩羞恥。 當耶和華神(耶穌)在園中行走,審問他們以後,亞當相信神的話:“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3:20),所以神就為他們“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3:21)。皮子是羊羔的皮,說明羊羔先被殺,流了血,才能取羊羔的皮作衣服給他們穿。皮衣不怕枯乾,能真正地把羞恥遮住了。 以後就用羊羔來獻祭,但祭牲先要被宰流血,主要是逾越節的羊羔:“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12:7)“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祂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出12:23)“……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二、物質的預表 1.約瑟的彩衣 “他們宰了一隻公山羊,把約瑟的那件彩衣染了血。”(創37:31) 約瑟的哥哥們嫉妒約瑟:“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把他丟在坑裡……。”(37:23-24)後來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28節)當流便回到坑邊,找不到約瑟(29節),他們把染了血的那件彩衣“打發人送到他們的父親那裡……他認得,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有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撕碎了!’”(32-33節) 約瑟預表耶穌,染血的彩衣預表主耶穌被殺獻祭了。 2.喇合的朱紅線繩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凡出了你家門往街上去的,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頭上,與我們無干了。凡在你家裡的,若有人下手害他,流他血的罪就歸到我們的頭上。”(書2:18-19) 約書亞派探子進耶利哥,躲藏在一個妓女喇闔家裡。“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將他們藏在那裡所擺的麻稭中。”(書2:6)後來“女人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裡縋下去;因她的房子是在城牆邊上,她也住在城牆上。”(2:15)這樣,這兩個探子就躲開追趕他們的人。他們叫那妓女“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18節)。“女人說:‘照你們的話行吧!’於是打發他們去了,又把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21節) 後來以色列人繞耶利哥城七日,城被奪取(6:1-21),“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她父家,並她所有的,都救活了……。”(6:25)因為他們進城,看見她家裡的窗戶上系有朱紅線繩(2:18,21)。 這朱紅線繩預表主耶穌釘十字架所流的寶血,把妓女一家都救活了。 舊約還有許多這類的預表。 三、沒有血的宗教 無論過去或現在,所有的宗教都是沒有血的宗教。 1.該隱所獻的祭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 原來“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3節)。“地裡的出產”是植物,沒有血。亞伯將“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4節),“羊群中頭生的”是動物,有血的。所以“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4-5節) 該隱、亞伯都知道耶和華用皮衣(經流血)拯救了他們的父母,但該隱偏不用有血的東西獻上;後來他又殺了他的兄弟亞伯(8節)。他不獻帶血的東西,反而流了他兄弟亞伯的血,所以“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1節) 該隱所獻的祭,預表沒有血的宗教。 2.注意“服侍” 有人引用馬太福音20:28上半節和馬可福音10:45上半節:“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搞沒有血的宗教,專講工作,不講寶血。 可惜他們只停在這兩節經文的上半節,而故意不引下半節。耶穌來世是要服侍人,但祂最後是要流血捨命的。請繼續看這兩節的下半節:“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我們引用經文,要上下文引,切不可把更重要的下半部分漏掉。假先知大搞宗教活動,而不強調寶血贖罪。我們千萬不要效法他們。 3.他們只說耶穌犧牲 假先知有時也提及耶穌釘十字架和流血,不過他們只說耶穌是犧牲自己,卻避而不談救贖的真理:“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請注意“買”字,“買他們的主”是耶穌用寶血買贖人的罪,但他們“不承認”主的血的功用,“自取速速的滅亡”。 凡避而不談寶血、救贖的、說耶穌是有犧牲的精神,這些所謂傳道人就是假先知、假師傅。他們所講的是社會福音,不但不能叫人得救,連自己也要“速速的滅亡”。 4.“立約的血”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4) 聖經分新約與舊約。舊約的一切,都是預言基督與預表基督。新約是耶穌用寶血與我們立的約,所以說是“立約的血”。寶血是新約的根基。如果不談寶血,一切都完了。信耶穌也是沒有用處的。只信耶穌是個偉人,是個犧牲者,而不信祂的寶血能贖人的罪,所信的全是枉然。 5.是基督徒得救的根基 舊約一切所獻的祭,都不能叫人完全:“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9-10) 請注意,一切都是“表樣”。大祭司在贖罪日先為自己獻祭,穿潔白細麻衣,帶血入至聖所,灑在施恩座前。他若稍微做錯,就會死在裡面,不能出來為百姓祝福。但基督用自己的血作成永遠贖罪的事:“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來9:11)“……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節)“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節) 第二章 耶穌的血和亞伯的血 我們前面談過該隱所獻的祭和亞伯所獻的供物。亞伯獻上有血的祭物。現在我們談談亞伯自己所流的血。 1.亞伯的血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耶和華說:‘你作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創4:8-11) 該隱嫉妒亞伯,把他殺了。亞伯的血從地裡向神哀求,要求神按公義報仇。神執行公義,該隱受了咒詛。 2.耶穌的血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12:24) 猶太人嫉妒耶穌:“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太27:18)他們嫉妒耶穌,把耶穌殺了,但耶穌的血沒有控告他們。耶穌反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耶穌的血也沒有控告我們,因為祂是為我們而死的。這就是救恩。 3.血是會說話的 亞伯的血會說話。耶穌的血會作見證:“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5:6-8)血會作見證,這就是會說話的。作見證(為耶穌作見證)的原來有三:聖靈、水與血。這不是說信徒的經歷,而是為耶穌作見證,見證祂是神的兒子。 血在地上作成了救贖之工,血帶到天上見證救贖已經完成了。血在神面前見證,保證我們永遠得救,血見證神愛我們,血向撒但見證,說牠不能再控告我們了。 4.“比亞伯的血更美” 亞伯的血是為報仇的;耶穌的血是為赦免、為平安的,而不是為控告的。亞伯的血只在地上有聲音;耶穌的血是在天上有聲音的。 我們紀念主,是擘餅飲杯:我們所飲的杯不只是表明有福。請我們緊記,杯內有血,血會說話。有了主耶穌的寶血,就沒有人能控告我們了。 第三章 贖 罪 羅馬書與以弗所書所講的都是指救贖方面;希伯來書所講的血是重在敬拜方面。 本來耶穌是先釘十字架才流寶血,但羅馬書與以弗所書都是先提血,然後再提十字架。兩件事原為一,但分開兩方面說的。 一、羅馬書一至八章 羅馬書1-8章分為兩部分說的:1章-5:11說“眾罪”sins;5:12-8章說單罪sin . 猶太人與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羅3:9-18,23)。 1.血(1章-5:11) 這一大段只提到血,而沒有提十字架。罪人因信得救,是要靠耶穌的寶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羅3:24-26)祂的血除去我們的諸罪:“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5:9-10) 2.十字架(5:12-8章) 這一段不提血,只提十字架。6-8章是論我們得救後的得勝。 我們得救了,但罪根(性)還在。這罪根使我們犯罪,就不得平安。因此,許多人又懷疑自己是否已經得救了!要知道,人得救後仍然是會犯罪的。我們犯罪,當然要受神的責打。這樣,我們就需要十字架了:“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使罪身滅絕”,原文作“使罪身停止活動”。我們犯罪的身體不是滅絕,而是仍然存活,但我們必須靠著祂的十字架,停止犯罪的活動。 3.寶血與十字架 耶穌的血是對付我們的良心;十字架是對付我們的生命。人的良心是靈的一部分。人犯罪,使人的良心污穢了,我們必須用耶穌的寶血來對付我們的良心。我們的舊生命犯罪,需要用耶穌的十字架來對付。 耶穌的血,是對我們所“作”的;十字架,是對我們的所“是”。 二、以弗所書 以弗所書也是先提寶血,然後再提十字架。 1.先提血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1:7)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2:13) 2.再提十字架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6) 這裡的“兩下”不是我們與神,而是“外邦人”(11節)與以色列人(12節)。神“將兩下合而為一”,成為教會,這就與神和好了。 三、贖 罪 人犯罪使自己的良心污穢了,人犯罪就是欠了債,結果就是死亡。 人犯罪是要受刑罰的,刑罰就是永遠滅亡。有些國家有代受刑罰的條例:本來我犯罪,我就該死,但如果有人願意代我死,我就可以免了死亡。亞當犯罪,人人都是罪人,都要死亡;身體死後,靈魂還要永遠滅亡。耶穌一人替眾人死,使凡信靠祂的都得永生,因為祂替我們受了刑罰。 如果我欠了你10萬元,我必須還你10萬元才能免去法官的判刑。但我的朋友替我還你10萬元,我就沒有欠你的債了,因為他替我還清。主耶穌替我們罪人還清罪債,使凡信祂的都能得到祂的贖價。 有人借錢以寶物作壓金,待自己有錢就用錢將寶物贖回。 有罪的就要贖罪,因為神是公義的,祂要追討我們的罪。我們無法贖自己的罪,神就差祂的獨生子來世,為我們釘十字架,流血還我們的罪債,因為流血就是贖價。我們有了代贖,無罪一身輕,更是“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第四章 洗 罪 耶穌的寶血,不只贖了我們的罪、赦免我們的罪,更能洗淨我們的罪。 一、不是遮蓋 有許多人禱告,求神用耶穌的寶血來遮蓋自己的罪,因為他們不明白遮罪與洗罪的真意。 1.舊約有遮蓋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禰赦免了禰百姓的罪孽,遮蓋了他們一切的過犯。”(詩85:2) 許多人讀了這些經文,就說耶穌的寶血是遮蓋我們的罪了。 請注意,舊約“救贖”這字,是遮蓋的意思;但在新約就不同了。 2.新約提遮蓋的經文 新約也有提“遮蓋”,但我們必須看清楚其中的意思。 (1)“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7) 保羅講“因信稱義”之道,引用大衛的話,但請留意上下文:“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4:6)“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8,參詩32:2)保羅注意“在行為以外”、“主不算為有罪”,他引用詩人的話來證實這一點,所以把原話寫上。 (2)“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 彼得引用箴言1:12的話。 這裡不是說主的血“遮掩許多的罪”,而是說我們的“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我們對人有愛心,這愛心能暫時遮掩我們許多的罪,不至受神立即的懲罰。當然我們還得要對付我們的罪,免得在空中審判台前受虧損。 (3)“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20) 這節經文也不是說主的血遮蓋了許多的罪,而是說“救一個靈魂不死”。我們若多傳福音,使罪人得救,我們許多的罪也暫時被遮蓋,不至受主的懲罰。同樣,我們也要對付自己的罪惡,才能免去將來的虧損。 3.遮蓋 “遮蓋”不是沒有了。你用手遮蓋或用一張紙來遮蓋一些東西,就看不見那些東西,但當你拿去遮蓋物,那東西就能被看見了。 舊約是用“遮蓋”,因為舊約用祭牲的血來遮蓋以色列人的罪,但祭牲的血是不能除罪的:“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舊約獻祭,祭牲的血只是預表耶穌基督的血,把人的罪遮到耶穌釘十架,“成了”救贖的工作為止,耶穌的血才能洗淨人的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 二、洗 罪 請注意,耶穌的寶血不是遮蓋我們的罪,而是洗淨我們的罪。有人認為耶穌的血只洗淨我們信耶穌前所犯的罪,得救後若再犯罪就得靠十字架已成的工作,用主的道(話)來洗潔。但約翰壹書1:7-9,還是洗淨我們得救後一切的罪。 舊約是用祭牲的血來遮蓋信的人的罪;但耶穌作成了救贖之工,祂的血是要洗淨一切信靠祂的人的罪,而不是遮蓋我們的罪。 三、不是洗淨我們的心 許多人都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的心,但聖經沒有說祂的血是洗淨我們的心的。 人的心是壞透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神不是把我們的心洗淨,而是要換一個新心給我們:“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36:26) 四、洗淨我們的良心 耶穌的血不是洗淨我們的心,而是洗淨我們的良心:“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來9:14)“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來10:22)“天良”,就是良心。 我們與神隔開,良心有虧。我們什麼時候要與神親近,良心總覺得有虧,但主的血能除去這個虧欠(阻礙)。 五、洗 白 “……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白,是潔白,不是半白,而是全白。耶穌的血能洗去我們的罪和諸罪,洗到潔白如雪。 第五章 寶血三方面的功用 我們平時認為寶血主要是為人,其實寶血的功用不只為人,還有向神方面和勝撒但方面的作用。 一、向父神 “血”,主要是向神,這是神公義的要求。 1.為救贖 從舊約到新約,“血”總是與救贖相連的。沒有血就不能贖罪。全本聖經有百多次提到血。神赦免了人的罪,不是忽略了人的罪,而是因祂見了血(贖價)。因著血,我們的地位就改變了。 神有愛,願意赦免人的罪;但神也有公義,不能沒有代價就赦免人的罪。當祂看見贖罪的血流了,祂才赦免人的罪,這是祂的公義。 2.贖罪日(利16章) 舊約是用祭牲所流的血作贖價,但“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來10:11),祭牲所流的血只是預表基督要流出寶血,因為只有基督的寶血才能贖罪。 利未記16章是以色列人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利16:29,34)。他們要在外院獻贖罪祭:“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7節)祭牲的血從壇上流到地上,使人人都可以看見。大祭司把血帶入至聖所,抹在約櫃上,彈血七次(11-14節),這是給神看的。 別人不能進入至聖所,甚至接近都不可。只有大祭司把血帶入至聖所獻給神,這是人不能見的。大祭司預表基督:“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 一切祭牲的血是獻給神的,所以血是向神的。 3.逾越節(出12章)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但法老不許可。神命摩西、亞倫向法老施行了9個災,法老仍不允許以色列人出埃及,於是神叫摩西、亞倫命以色列人守逾越節,進行第10個災——殺頭生的災。各家宰羊羔,在家裡吃羊羔,把羊羔的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12:7)“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13節) 在屋內吃羊羔的人(包括長子)是看不見血的。血是給神看的。有血給神看,神就保護了他們。 4.血是滿足神的要求 神要求一個聖潔無罪的生命(要無殘疾,出12:5)獻上。血裡有生命,神一見這血就滿足了,就要赦免各人的罪了:“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二、為眾人 血是向神,但血是為人的。人犯罪就要流血,但耶穌為我們流了寶血,我們就得救了。我們得救要靠耶穌的血,得救後還要靠祂的血。 1.得救 我們信耶穌之前的良心是死的,不會自責。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受責備,用血潔淨我們的良心:“並我們心中天良(良心)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10:22)我們就得救了:“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1:7) 我們是靠血得稱為義:“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憤怒。”(羅5:9)“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26) 2.得救後的良心 當我們得救之後,我們的良心蘇醒了;過了不多的時候,就很敏銳,知道自己的罪大得可怕,甚至沒有力量行走,總以為自己的罪比耶穌的寶血還大。這是我們對寶血的估價太低了:“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請注意,金銀等物比不上羔羊之血,而且相差太遠太遠。無論我們有多少大罪,羔羊之血都能洗淨。 3.與神有交通 我們的良心必須無虧,才能與神有交通。如果我們的良心不安,我們的信心會溜掉,就不敢面對神了。 我們有罪,良心有虧,神就要給我們記帳。這是短期的。但耶穌的寶血是永遠有功效,使我們能親近神。 以色列人第一次犯罪是要宰祭牲;若再犯罪,就要用祭牲的灰來除罪:“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民19:9)“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來9:13)母牛犢的灰表明耶穌的死和血,因為“灰”是一切的末了,不能再變,而且是永遠有功效的。 我們得救是靠耶穌的寶血;我們得救後,與神親近也是靠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2:13)我們繼續親近神還是靠著基督的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10:19-22)而不是靠自己的善行與工作。 如果我們一直注意自己的軟弱,就不會剛強;我們只知苦與懺悔還是不行的,而是藉著血來到神面前,我們的“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10:2) 4.敬拜(來10:19-25) (1)我們敬拜神,不是靠我們高超的靈性:“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19節)舊約不是人人可以進入至聖所,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能進入。
我們每個基督徒就都可以進入至聖所敬拜神,請注意,是“因耶穌的血得以進入”的。 我們各人的光景都不一樣,有犯罪的、有失敗的,那麼我們怎能同心敬拜呢?請注意,是“因耶穌的血”使我們“坦然進入”的。我們聚會如果是以屬靈的光景來代替了耶穌的寶血,神是不喜悅的。 (2)基督徒的敬拜: 以色列人進入會幕或聖殿分為3等:百姓在外院,祭司在聖所,大祭司在至聖所。聖殿分3個地方,只能預表基督徒靈性的不同。但我們基督徒因耶穌的血,都能進入至聖所。現在只有耶穌在神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但我們敬拜神就都像大祭司一同進入至聖所了。 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敬拜神是要靠我們的行為:以為自己作好了,聚會就有膽量,唱詩聲音也響亮,禱告也有信心。如果是這樣,就把主的血毀了。 當然,我們是要有好行為,但不是靠我們的好行為來敬拜神。 (3)羅馬書與希伯來書所提的血: 羅馬書所提的血是施恩座上救贖的血;希伯來書所提的血是幔子前的敬拜的血。 (4)“坦然進入至聖所”: 我們不要以為上到天家,在門後敬拜就滿足了。我們回家是叩家門,很自然就進去了。我們不要因自己的軟弱、行為不好就害怕;我們只因耶穌的寶血就可以“坦然進入”了。這樣,我們就能和諧地同心敬拜神、讚美神。 三、勝過撒但 有人認為撒但只在舊約控告人:“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禰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麼?他手所作的都蒙禰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禰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禰。’”(伯1:6-11)“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存性命。禰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禰。’”(伯2:1-5)許多人認為撒但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後,牠就不能控告人了:“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8:33) 請注意,羅馬書8:31-35共有4個“誰能”:“誰能敵擋我們呢?”(31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33節)“誰能定他們的罪呢?”(34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35節)撒但明知道牠不能,牠也知道自己是要失敗的,但牠還是經常要作這些事的。 1.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們 牠不只要控告我們,牠而且是“晝夜”不住地控告我們的:“……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12:10)請注意,牠在基督再來之前是“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到基督再來到空中,基督就要把撒但從空中摔下去;到七年災難完了,牠就要被“扔在無底坑裡”(啟20:3),到千禧年國完了,牠就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20:10)。 2.撒但在我們的良心裡控告我們 撒但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們,牠還要在每一個基督徒的良心裡控告我們,說:“你犯罪,你該死;你繼續犯罪,神不再與你有關係了!” 許多基督徒因此心裡掙扎、失望、消沉與倒下。他們一直盼望有自己的義,但一直失敗,於是就接受了牠的控告,極其痛苦! 3.因主的血勝過撒但的控告 我們不要怕撒但的控告,因耶穌的血能洗淨我們每一件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 約翰壹書是寫給所有因信得救的人:“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1:3)不信的人談不上與父神和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小子們哪”(2:1)、“親愛的弟兄啊”(7節等)、得救的人才是“小子”、“弟兄”。 得救的人還是會犯罪的:“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1:8)“……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 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恐嚇我們,使我們認為不得救了,但神因耶穌的血幫助我們來對付撒但。基督作了救贖主,一次完成了:“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小字),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麼?”(來9:14)接著說祂是我們的中保:“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15節)約有2000年了。祂作中保為要把我們挽回過來:“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2:1-2) 當我們被撒但控告,我們不要怕牠,因為耶穌基督的血是永遠有功效的。基督既是我們的中保(辯護者),我們就不要聽撒但的控告;我們當用基督的“血”來回答牠。“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我們奉耶穌的名,靠耶穌的血,仗著十字架誇勝,把牠趕走。 20世紀初葉,艾朗賽先生(H.A.Ironside)參加了一次在三藩市舉行論到以色列傳道的會議,會中一位年老的猶太人的經歷使他深受感動,他決意將那人的見證筆錄下了。雖然新約聖經多次講說基督流出寶血的重要性,但越來越多人輕看它。我們盼望這見證能啟發基督徒感謝神,知道他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一個春天的黃昏,在三藩市一個由猶太人與外邦人組成的會議正在進行,一名猶太長者發言:“我的猶太同胞們,這個禮拜是逾越節禮拜,不知道你們會怎樣守節?相信你們要在家中除酵,吃Matzoth和烤羊肉,你們還要進會堂,遵守他目Talmud的禮儀和律例。 我的弟兄們,你們擁有這一切,卻忘記了耶和華首要的要求。祂沒有說:‘我一見酵除掉,或我一見你吃Matzoth或羊羔或進會堂,就……’,祂的話乃是:‘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啊!我的弟兄們,你們不能用任何東西取代它,你們必須要有血、血、血!” 長者炯炯有神的眼睛散發光輝,使在場的猶太弟兄感到戰粟。 過了一會,他繼續說:“我在巴勒斯坦出生,現已年屆70。孩童時,我學習律法、詩篇和先知的書。我常進會堂,跟夫子們學希伯來文。我相信自己所學的,深信自己擁有唯一真實的宗教信仰。後來我漸漸長大,深入研究律法,我驚愕各個禮儀律例對血的要求,也驚愕自己所接觸的禮儀,全無血的存在。 我多次閱讀出埃及記第12章、利未記第16和17章,當我想到贖罪日和血的地位,我更加戰驚。有一節經文晝夜在我耳中響起:‘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下)我知道自己犯了律法,我需要贖罪。一年一年過去,每當贖罪日,我都捶胸承認自己需要贖罪。可是,贖罪必須靠血,但我卻找不到這血! 在極大的苦惱中,我最後採納了一位學識廣博、受人尊敬的拉比的意見。他告訴我:神惱怒祂的百姓,耶路撒冷落在外邦人手中,聖殿被毀,回教寺在聖殿原址被建成。按照申命記第12章和利未記第17章,唯一可以在地上流血獻祭的地方變成了不潔,我們的同胞也分散四方。這就是沒有血的原因,是神親自終止贖罪日嚴肅會的律例。現在我們要倚賴他目Talmud和其中的教訓,並神的憐恤和先祖的功勞。 我嘗試認同他的意見,內心總是不感滿意。雖然我們的殿已遭拆毀,但律法卻沒有更改,只有血才能贖罪。我們不敢在主立祂名的地方以外流血贖罪。既是這樣,我們就得不到贖罪了。我越想越覺懼怕,我問過許多拉比同一個問題:‘我可以在哪裡找到贖罪的血?’ 我30歲那年離開巴勒斯坦,到了君士坦丁堡,但心中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我因自己的罪極其苦惱。 一天晚上,我走過城中的一條窄巷,看見一個告示牌寫著‘猶太人的聚會’,出於好奇,我推門進去。剛要坐下時,我聽見有人說:‘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基督的信仰。 我屏息聆聽講員的話:神清楚宣告‘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但祂已賜下祂的獨生兒子,成為神的羔羊,為人捨命。凡信靠祂寶血的人,就能得到赦罪。我立刻領悟這位就是以賽亞書第53章的彌賽亞,是詩篇第22篇的受苦者。 “我的弟兄們,我終於找到了贖罪的血,並信靠了它。現在我喜愛閱讀新約聖經,從中看見舊約律法的影兒在耶穌裡得著應驗。祂為罪人流出寶血,使神得著滿足,不論向猶太人或外邦人,這血是唯一的得救的方法。” 第六章 寶 血 聖經提到各樣的血,都不是“寶血”,只有耶穌基督為我們流出來的,才是“寶血”。 一、犯罪被殺的血 許多犯罪被判死刑的人,他們所流的血是他們應得的報應。這種血是“賤血”。 人犯罪就要滅亡。他們所流的血是惡毒兼可憎的。 二、人的血 人的血,對自己來說是“寶”的,這血是可以輸給那些同血型而有需要的人。這血對他們也是“寶”的,但對一般人來說,這血就不是“寶”的,尤其是血一流出來就“賤”了。 三、亞伯的血 亞伯被他的兄弟該隱殺了,因為亞伯所獻的祭是有血的,他的祭被神悅納了;該隱所獻的是素祭,他的祭不被神悅納。“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4:8)“……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10-11節) 亞伯的血,是控告的血,要求神給他報仇。這不是“寶血”,而是報仇的血。 四、舊約祭牲的血 舊約犯罪的人要獻祭贖罪,但舊約祭牲的血只是個預表:“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1節)他們獻祭,祭牲流血預表主耶穌要流血贖罪,但只有耶穌的血才能贖罪。當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舊約一切獻過祭的人的罪都因耶穌的血得赦免了,但他們必須獻祭。 他們天天獻祭流血,但不能除罪,因為這些祭牲所流的不是寶血。 五、基督的血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只有基督的血才是寶血。祂的血是永遠有功效的:“……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 如果基督不是神而又沒有罪,祂的血只能代贖一個人的罪,而不能贖全人類的罪。但基督是神又是人,祂沒有一件罪,祂的血就能贖全人類的罪,只要相信祂就可以,所以只有祂的血才是“寶血”。 可惜許多人不重視耶穌的寶血,尤其是在末世,許多人走歪路。他們說:十字架、寶血、受苦,是消極的,我們要講積極的一面,求就必得著。這是“成功神學”,我們要謹防。如果耶穌不釘十字架、不流寶血、不為我們受苦,我們就得不著拯救。 求神藉這小冊子,使我們回到十字架與寶血裡,因為這是救贖的根基。我們只有在耶穌基督這根基上,才能有平安、有喜樂、有長進。願神賜福給我們!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