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聖靈的罪(林獻羔)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褻瀆聖靈 2 第二章 褻慢施恩的聖靈 6 第三章 抗拒聖靈 8 第四章 毀壞聖靈的殿 9 第五章 “叫神的聖靈擔憂” 11 第六章 “消滅聖靈的感動” 13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榮桂裡15號 郵遞區號:510055 電話:020-83821503 日期:2010年9月新印 沒有版權 前 言 讀經: 馬太福音12:31-32,希伯來書10:26-29,使徒行傳7:51,以弗所書4:30,帖撒羅尼迦前書5:19 關於聖靈,我們寫過《正確認識聖靈》、《關於靈恩運動》、《恩賜》等,現在特別談談得罪聖靈的罪這個問題。 許多基督徒不知道怎樣對待聖靈。我們必須順服聖靈,讓聖靈掌管我們的一切行動與工作,這是積極方面的。消極方面是:我們不要犯罪得罪聖靈。 犯罪的範圍比較廣,但我們現在注重“得罪聖靈”的罪。有些得罪聖靈的罪是不信的人所犯的;有些得罪聖靈的罪是基督徒所犯的。 我們犯罪得罪了聖靈,結果怎樣?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重視,以免我們得罪聖靈,就要受報應。 我們行事為人,必須順服聖靈,讓聖靈引導我們,靠聖靈行事,就得蒙神賜福! 第一章 褻瀆聖靈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參可3:28-30,路12:10) 一、許多人怕犯了褻瀆聖靈的罪 這是世人所犯的罪:“世人一切的罪……”。(可3:28)22節說“文士”,馬太福音12:24說“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犯了這罪,他們不害怕,而只有真信耶穌的人才怕犯這罪,才會提出這個問題。 信徒有聖靈在裡面,絕不會犯這種罪的。 二、這是什麼罪 1.“褻瀆”的原文 blasphemia,由“愚笨”blax或“傷害”blapto與“說話”pleme二字合成,就是譭謗神的話。 2.不是說聖靈比神和基督更大 聖經沒有說“干犯神的可以赦免”、“干犯基督的可以赦免”。三一真神是一位。在舊約時,凡褻瀆神的名的,必受懲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24:16,參民15:30-31,18:32) “干犯人子的”(太12:32):猶太人稱任何人,都叫“人子”。我們說“有一個人”,猶太人說“有一個人子”。耶穌稱為“人子”,就是“人”的意思。凡干犯人的話,還可以赦免。說話單干犯耶穌的為人、人性,還可得赦免;但基督救贖之工完成後,聖靈來了,凡故意抗拒聖靈所顯的基督,會造成永不得赦免的罪。聖經沒有說,凡干犯基督的,“還可得赦免”,只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太12:32)。 3.說耶穌靠鬼王趕鬼 “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蔔啊!’”(太12:24)“這話是因為他們說:‘祂是被汙鬼附著的’。”(可3:30) 他們不只是干犯“人子”,更是干犯“神子”。說耶穌靠鬼王趕鬼,這是褻瀆聖靈。因為耶穌是靠在祂裡面的聖靈來趕鬼的,但他們把聖靈當作鬼王;這又是褻瀆基督、說話干犯基督;又是褻瀆神,說話干犯神。 4.他們不是話語冒失 他們是故意抗拒和敵對主的:“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12:34) 法利賽人明明曉得這是聖靈的工作,他們卻說成是鬼王的工作,好使眾人都不信耶穌。法利賽人實在是拒絕神的國。他們看見耶穌的大能,仍然拒絕,持續不變、剛愎到底,又說褻瀆的話,這就是說話干犯聖靈了。他們干犯聖靈,是堅持反對到底、棄絕聖靈所彰顯神國的意義,並棄絕萬王之王的權能。 三、“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2) 法利賽人既然抗拒到底,又說出褻瀆聖靈的話,當然他們是與救恩無關了。 1.不是指當時的猶太人說的 有人認為耶穌是對當時的猶太人說的。他們說:“在救恩未完成之前,他們不認識聖靈。他們針對耶穌,就是褻瀆聖靈,這是永不得赦免的。但現在什麼罪都得赦免了。” 請注意,耶穌不是指什麼“時候”,而是指什麼“性質”。其它的罪,無論在舊約時代或耶穌時代,都可以赦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是救贖舊約和新約所有願意信靠祂的人的罪。但有一種罪——褻瀆聖靈的罪,是總不得赦免的。 2.不是“永世”就可以赦免了 有人認為“今世、來世(千禧年國)總不得赦免”,但在“永世”裡就可以得赦免了。 請注意,“總不得”就是“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3:29) 四、靈恩派的誤解 靈恩派的人說:“凡反對他們的人就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 請注意,反對他們的人,不是反對三一真神。我們只是不贊同他們對聖經的錯解。這絕不是褻瀆聖靈的罪,因為在試驗之前:“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靈恩派的信仰是極端,而不是異端。我們反對靈恩派,但不是棄絕聖靈,所以不是褻瀆聖靈(請詳看靈音小叢書)《關於靈恩運動》。 五、真信的人不會犯這罪 我們不要接受撒但的控告,說我們犯了褻瀆聖靈的罪。 凡真心相信基督耶穌的人得蒙赦罪,有了永生,是個義人,又有聖靈住在裡面。這樣的人,絕對不會犯褻瀆聖靈的罪。 如果有人偶然說了冒犯主的話,就會感到不安,這是正常的。只要我們對付自己,就可以得到赦免,因為這不是褻瀆聖靈的罪。 第二章 褻慢施恩的聖靈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9) 一、不信的人所犯的罪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6節) 有人認為這是對信徒說的,“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請注意,這裡不是對信徒說“因為我們相信真道以後”,而是說“得知真道”。聽了真道,得知真道,但仍不肯相信,反而“踐踏神的兒子”等(29節)。 二、褻 慢 原文enubrisas,有褻瀆、侮慢、恥辱、羞辱的意思。褻慢,是人清楚看到救贖的事實,仍然抗拒聖靈的感動,將主當為笑話,輕看救贖功效,將主的血“當作平常”,看如牛羊的血一樣。 三、信徒不會犯這樣的罪 褻慢聖靈與褻瀆聖靈的罪類同:“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27節)26節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節說“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敵人”,不是信徒;29節說“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信徒雖然不好,但不會受“刑罰”,只受“懲罰”。所以說,這裡是指不信的人所犯的罪。 第三章 抗拒聖靈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7:51) 聖經只有這一節提到“抗拒聖靈”。 一、指不信的人 注意“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 司提反在大祭司面前當著眾人分訴,概括了以色列的全部歷史。末了,他說:“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52節)聽了福音的人,知道應當信服,但他們硬著頸項,抗拒聖靈,甚至迫害聖徒。最後,他們把司提反害死了(54,57-58節)。心硬的人,抗拒聖靈。沒有聖靈在他們心裡作工,就算聽了福音他們也是不會接受的。 二、信徒也有不順服的一面 我們知道,聖靈住在信徒裡面,祂不斷地在信徒心裡運行。但許多時候,有些信徒不理會,有時甚至還會消滅聖靈的感動。這是抗拒的態度,但聖經沒有說信徒抗拒聖靈。抗拒聖靈的人,實在就是不信的人。 第四章 毀壞聖靈的殿 聖殿只有一間,是在耶路撒冷。但聖靈的殿就不是指物質的殿。 一、信徒的身體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我們不要愛惜自己的身體過於愛神。但我們又不要故意毀壞自己的身體。 我們當注意自己身體的健康,而不要故意毀壞自己的身體。暴飲、暴食、吸煙酗酒等不良的嗜好,都會毀壞自己的身體。更重要的是,不要犯淫亂的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8節)犯姦淫的人就是毀壞自己的身體,也就是毀壞聖靈的殿。 二、教 會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 這裡沒有說“身子”,而是說“你們”,這是指整個教會說的。全教會是神的一個殿。 1.不要毀壞神的殿 聖靈住在每個信徒裡面,祂也住在全教會裡面。如果我們以肉體來侍奉神,就是毀了神的見證,神就要毀壞我們的身體,使我們受報應:“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 信徒不和、紛爭等,就是毀壞神的殿,這樣的人就要受到報應:身體軟弱、有病、早死等,神會用這些來報應犯罪的基督徒。當然,身體軟弱、有病,不一定是因為犯罪。 2.世人要毀壞教會 世人要毀壞神的教會,神就要追討他們的罪。我們不必與世人相爭。如果我們和他們爭吵,我們也要在毀壞之列,神也會毀壞我們的身體。 第五章 “叫神的聖靈擔憂”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 全本聖經只有以賽亞書63:10和這裡說,“使主的聖靈擔憂”。還有一節說,以色列人叫神擔憂(詩78:40)。 一、怎樣會使聖靈擔憂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4:30),原文在前面有個“也”字,所以我們要看上下文:“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25節)、“不可含怒到日落”(26節)、“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27節)、“不要再偷”(28節)、“污穢的言語……”(29節);“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譭謗,並一切的惡毒”(31節)等罪,都是會叫聖靈擔憂的。 如果我們說了不造就人的話、對不信的人說羞辱基督的話等,也就是做了聖靈不願意我們做的,這就會叫聖靈擔憂了。 二、真基督徒是永不滅亡的 “……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這裡的“得贖”是指身體的得贖,那就是我們受了聖靈的印記,直到基督再來都不會失掉的。我們若犯了以上所說的罪,聖靈也不會離開我們,但聖靈會在我們裡面擔憂。祂有母性的溫柔。一個基督徒一犯罪,聖靈就擔憂了。“擔憂”,在馬太福音26:37譯作“憂愁”:“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耶穌在那個時候“極其難過”、“幾乎要死”(38節)。 一個滿有聖靈的人是不會使聖靈“極其難過”的。 現在的教會只曉得計畫,但多紛爭,又滿了屬世的娛樂;在禮拜堂裡設球場、影室等;又請不信的人參加詩班,或作指揮員。這一切都是會叫聖靈擔憂的。 第六章 “消滅聖靈的感動”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我們犯罪,就叫聖靈擔憂,我們應該悔改。如果不悔改,就會消滅聖靈的感動,即不做聖靈所要我們做的。 一、原文沒有“感動”二字 當然,我們不能消滅聖靈,所以中文聖經加上“感動”二字。其實我們不單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我們也不要消滅聖靈一切的作為。 二、“消 滅” “消滅”二字,原文是sbennute,意思是將火撲滅。馬太福音12:20“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的“吹滅”,原文也是這個字(參弗6:16 “滅盡”,來11:34“滅了”)。 聖經只有帖撒羅尼迦前書5:19說“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也就是說不要熄滅聖靈的火。這是對信徒說的。原文是現在時態,這是神的命令。 三、聖靈的感動 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最常見的是“感動”。 “感動”,原文作“聖靈臨到人”,或作“藉著聖靈”、“由於聖靈”(代下15:1,太22:43,可12:36,路2:27,徒21:4,彼後1:21,啟1:10,4:2,21:10等)。 1.聖靈的感動 這是聖靈在我們內心的感動,使我們感到有所催迫,但不一定要有奇特的現象。 聖靈的感動有單方的感動和雙方的感動。例如:聖靈感動他幫助某人或向某個教會奉獻等,這些是單方的感動。 我們不要亂用“聖靈感動我”,如果是涉及到雙方的,那麼,聖靈就不只是單方的感動,而是雙方的感動。 如果有人說:“聖靈感動我來這裡作工”、“聖靈感動我和你結婚”、“聖靈感動我來這裡住”等等。這些都要雙方感動的,如果不是雙方感動的,我們就不要相信他們。 2.聖靈最初的感動 祂感動罪人,使他們知罪,稱耶穌為主:“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 3.得救後 聖靈經常是感動我們的良心:“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9:1) 許多人的良心是軟弱的:“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林前8:7)“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10節)他們的良心受了玷污:“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多1:15)這樣的人是要聖靈的潔淨、賜力,使自己的良心清潔、無虧和銳敏。 如果我們的良心不潔、軟弱、虧欠,就很難進一步得到聖靈的感動。當我們對付自己後,聖靈就感動我們,使我們開始走上正路。 我們當注意良心的聲音,這不是耳邊的聲音。我們如果不聽良心的聲音,聖靈就無法進一步作工。當我們的良心受感動,覺得良心有虧時,就求神赦免,這樣,我們就與神恢復交通。 4.聖靈感動我們成為聖潔 這不是限於良心:“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後2:13)這裡的得救,不是因信稱義的得救。他們是“弟兄們”,即他們已經得救了。但這裡的得救是指靈魂體全部的得救。“……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羅15:16)“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彼前1:2)“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11 ) 從上面所引到的經文給我們看見,被聖靈感動,是我們的靈魂體得到潔淨:“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 我們越追求、順服,就越得聖靈的感動;不肯追求的人少得聖靈的感動。“感動”就是“交通”(林後13:14),常常有聖靈的交通才是最大的福氣。 四、“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聖靈的感動好像火,可以加旺,又可以撲滅:“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1:6)“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消滅的原因,是忽視或濫用神的恩典。約拿不肯去尼尼微城,消滅了聖靈的感動:“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拿1:3) 怎樣“消滅”:就是只靠自己,不靠聖靈,我們每天都會消滅聖靈的感動。生活越忙,就越容易犯這罪。聖靈感動我們向某人傳福音,我們不傳,我們就犯了這件罪。我們需要儆醒與禱告,順服聖靈一切的引導。一個滿有聖靈的人就不會消滅聖靈的感動。 如果我們長期使聖靈擔憂和消滅聖靈的感動,就會導致“至於死的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約壹5:16-17)這裡所說“至於死的罪”,不是說他不得救,因為他是“弟兄”。這裡所說“至於死”是指身體的死。凡犯了“至於死的罪”,這個基督徒就要早死(按神所定的年日提早死去)。 如果我們長期消滅聖靈的感動而不悔改,就是犯了“至於死的罪”,我們就要早死。 5-6章是論信徒所犯的罪。我們得救,就有了聖靈,凡得救的人就不會犯褻瀆聖靈的罪,但會叫聖靈擔憂,甚至會犯“至於死的罪”——消滅聖靈的感動。求主加我們力量,勝過自己,不至犯了“至於死的罪”。神什麼時候把我們接回天家,這是“好得無比”的,但如果我們犯了“至於死的罪”,以致我們早死,就是神的懲罰,將來還要受虧損。 第1-2章是世人所犯的罪;第3-4章世人與基督徒都會犯這些罪;第5-6章是基督徒所犯的罪。 我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19-22) 求神潔淨我們,使我們不犯這些罪,將來在基督審判台前,我們就不至於受虧損了!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脫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