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同活(賈玉銘) 加二20;四19;三27,弗四13,腓一20-21 今早 昨夜曾講信徒與主同死的實驗,在主方面,就是『為』,『替』,『同』我們的死;在人的方面,就要『接受』,『歸入』和『死在』耶穌的死裏。至於在我們生活上,就要有『常帶著耶穌的死』,『向罪而死』及『為主而死』的實驗。但這不過從消極方面而言,其實我們還要有積極方面的與主同活,故此今晚就要接著講這個題目了。 耶穌來世要實行兩件事情,就是受死與復活,故十架與空墳,就成了基督教重要的記號。但耶穌之死,不光是耶穌一人死,我們亦與之同死;他死了,就治死我們的舊生命。耶穌之生,也不光是耶穌一人生,我們亦與之同生;他生了,就賜給我們新生命。 人類本有神的生命,不過因犯罪故,致把它喪失─在亞當裏喪失-吧了!因耶穌的死,我們可以從他那裏,再得回神的新生命,正如聖經所說:『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 信徒與其他的人,其差別就在乎有沒有此新生命;有沒有此新生命,其差別又在乎有沒有得勝的生活-勝過罪惡,自我,環境的生活。 河水長流,沒有生命的魚,只有順流而下;惟有生命的魚,則能逐波上下,隨意浮沉,或順或逆,毫無拘束。有生命的信徒,亦若是,不良的環境,不能制勝他,劣惡的潮流,不能壓倒他,他更能作砥柱於中流,以挽狂瀾於既倒。 凡有生命的物,必有消極和積極兩方面的生長。試試看那些花草,到了秋天,舊葉雖然萎謝掉下,但同時新葉也漸漸茁長起來,據醫生說:人的身體,也有這新陳代謝的改變;每年滅掉七分之一舊的,添上七分之一新的。果然,則七年之後,便成為新人了。 信徒的靈命,亦當日日與主同死,才能日日與主同活,得著主豐富的新生命。 主耶穌不但救我們脫離罪惡,免去刑罰,和使我們得福氣,上天堂而已,乃是要救我們得著新生命,即把他的生命賜給我們,成為我的生命。 新生命不是一種理論,乃是一種事實,-靈性生活的事實。 新生命不是由模仿得來的。某人製一朵假花,『形』『色』與真花沒有兩樣;可是沒有生命,故不能放香氣,和開花結果。新生命亦不是由教育致來的,如去年陳崇桂牧師所講猴子要變人的故事,到底要失敗,為甚麼?蓋猴子有猴子的生命,人有人的生命,斷不是用教育可能把猴子的生命改造而為人的生命的。新生命亦不是從培養得來的。培靈會,顧名思義,當然目的是在培養我們的靈命,但若靈命完全死去的人,能不能藉培養去復活他?不能。設個比方,便可瞭然。母雞孵蛋,必要有生命的『天然蛋』,才能孵出雞雛來,若沒有生命的『人造蛋』,不獨不能孵出雞雛,倒會越孵越壞。無怪有些信徒,赴培靈會多一次,其心之頑梗,比前更甚一點了。 新生命亦不是人所能創造的。物理學家最難解決的,是生命的由來。有位物理學家,想試驗人能不能製造生命,於是把清水和清草,放進瓶中,泥封其口,過幾日,就有小蟲生出,他便以用『水』與『草』能製造生命,於是喜極欲狂。有人謂此不過因水或草裏有微生物或微生物的卵使然,若改用沸水及用沸水沖過的草,看看她再有小蟲生出沒有,那物理學家以為然,那知過了一月兩月,甚至一年兩年,……都依然如故,不見有甚麼小蟲。 到底怎樣可以得著生命?就是要接受耶穌和他聯屬。因為耶穌曾說:『我就是生命(約十四6)又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聖靈亦感動約翰作證說:『人有了上帝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書五12) 聖經中有好幾處講論人的生命與耶穌的生命相聯屬的: (1)以首、身為喻(弗一22) 耶穌為首,我們為肢體。首是人身生命之源,一切能力智慧,……皆從首而灌輸顯著於肢體。耶穌對於我們,也有同樣的關係。 (2)以葡萄樹,枝為喻(約十五5) 耶穌比方葡萄樹,我們比方葡萄枝、樹身和樹枝,有同一的生命:我們與耶穌,亦當有且一的生命。樹枝吸收樹身的生命,為牠的生命;照樣,我們也當吸收耶穌的生命,為我們的生命。 (3)以種子為喻(約十二24) 耶穌可比方『一粒麥子』,信徒可比方『許多子粒』。麥子落地死了,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耶穌在十字架上死了,然後能把他的生命,貫輸到每個信徒的靈命上,使成為一個活活潑潑的信徒。 (4)以真珠為喻(太七6) 真珠也可稱為活石。牠的形成,最初很小,不過一顆很微細的砂粒,附生在一種有生命的動物-蚌類-體上,經過生命的變化,漸漸成為光滑潤澤的真珠。奇妙!為甚麼一顆很微賤的砂粒,能成為一顆很寶貴的真珠呢?這就是生命的作用。我拿這個道理,來比方信徒與基督的關係,亦無不可。我們人類犯罪後的地位,實在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四十14)渺小得很。但經過與主同活後,得他的生命卵育,變化……,便成為掌上的真珠,-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上帝的子民。(彼前二9)這不是較砂粒變成真珠,更為奇妙麼? 生命的長進,是人人所想的,但必須先得生命的地位,然後才可以求生命的長進。據保羅在以弗所二5-6所說,得此地位,有三個過程: 1.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這是第一個過程。許多信徒,已與主一同活過來,得著耶穌的生命,可是得的很少,不曾到豐富的程度。 2.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 第二個過程,和第一個過程,沒有分別嗎?不,這句好像進一步說。前者雖活,但仍在墳墓之中;後者不特活過來,且離開那污穢冷酷的墳墓而出,去自由活動。 3.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 奧妙非常,我們的生命,能夠與主一同藏在隱密處,最深處,其地位之高尚,可想而知。 我們既得到這個生命最高峰的地位了,接著就要在生活上,日求長進。不然,地位自地位,生活自生活,究有何補益呢?剛才所讀過的五段經文,就是保羅述說自己生命長進的五個階梯,謹分論之如下: (一)基督活在他心中(加二20) 保羅在這裏好像是說糊塗話:他明明在活著,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又明明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卻又說:『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殊不知已經釘十字架的我,乃是『自我;』現在活著的,才是『真我。』『自我』已死,『真我』復活,故『自我』者,雖似我而非我,『真我』者,似非我而實我。這個界說,不容混淆的。 平常人總以為耶穌是至高上帝之子,降生在骯髒臭惡的馬槽裏為奇妙;那知耶穌肯活在卑鄙齷齪的人心中,更為奇妙。怎樣說?蓋馬槽雖污穢,卻很安靜,不像人心裏面常有仇敵搗亂,及戰爭攪擾可比。 有人問一小學生:你的心有多少大?他答:大可以併吞世界;小則可以容納耶穌。但怎樣可以得到耶穌住在我們的心中?就是要有信才可。去年陳崇桂牧師講他如何得新生命,說:由於聽聞 哥羅西三4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約翰一書五12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現在有句頂時髦的話:就是『打倒,』我們耳鼓裏時聞打倒之聲,打倒某某,打倒某某,今日打倒這個,明日打倒那個。其實我們最重要的,當先打倒自己。自己打不倒,任你日日打到落花流水,聲嘶力竭,亦是打不了,打不平。但如何能把『自己』打倒呢?唯一的方法,是接納耶穌在你心裏居住,讓他佔了高位,事事服從他,你自己像死了一般,沒有甚麼旨意或主張,那麼,你『自己』就是給耶穌打倒了。 路加十二章記載那個無知的富人,說了五個『我』字,來表現自己,──『我的出產,……我要這樣辦,……我的倉房,……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我的靈魂……』。他只知有我,不知有神。這是表明他與撒但同類,以賽亞在十四13-14記著撒但心裏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這裏撒但說了五個『我要』,和那富人說了五個『我』字,正遙遙相對,可謂無獨有偶。 我們若能實行與主在十字架同釘;就必能實現與主在墳墓裏同起,那末,你就有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的經驗了。 (二)基督成形在心裏(加四19) 基督不但住在我們的心裏,還要成形在我們的心裏,所謂『成形』,不是像照相機的把基督的影子,攝在心中;亦不是像石印機印基督的狀貌,或像模器型,擬基督的形體,放進心裏去。這些用吸攝印刷,壓迫的法而成形的,皆為死物,但耶穌在我們心裏是活著的,故他的成形,是由生產,長大演進而成。 貓生的就是貓,羊生的就是羊,種瓜的就得瓜,種豆的就得豆。這是自然界的定律。有時我們看見一個小孩子,即認識他是某人之子,不止其面貌,聲音,態度,……與他的父母相像。就是他的性情,思想,……也與他的父母有許多相同之點,為甚麼呢?因為他是從父母而生之故。 不單是人類和其他動物是如此,即植物亦然。比方一粒種子,牠內在的生命,是孕育著某樹的形狀,故長大後,亦無稍差異。 約翰一書三9說:『上帝的種,存在他心裏,他就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我們既有上帝的種,(種亦譯作道,道即基督)即基督的生命,存在心中,自必有基督的生命,表明於外,所謂『有諸內必形諸外』。這樣看來,若自謂已與主同活,有耶穌的生命,卻又去犯罪,便是自欺了。 (三)披戴基督(加三27) 我們不但要讓基督成形於內,更要把基督披戴於外。這不僅是當然的理,亦是必然之事。因為沒有成形基督在心,斷是沒有披戴基督在外,能披戴基督於外者,必有成形基督在心。 披戴基督的意義,就是把基督當作衣裳似的,穿在身上。你們看,把衣裳穿上的人,除頭,面,手,足外,你能看得見其他身體的部分麼?故我們在交際時,當使人不看見我,只看見基督;在祈禱時,亦當使上帝不看見我的醜態,只看見基督的聖容。總而言之,無論對神對人,都當披戴基督,彰顯基督。 其次,披戴基督,不僅是披戴片面的基督,──把基督一部份的美德,效法出來;乃是要披戴整個的基督,──把基督全部的生命,表現出來。 人為何不敢與上帝面對面呢?是因為他未曾披戴基督之故。我們既是有基督在身,(不止成形在心)那麼,我們便可隨時放膽跑到施恩座前,求主耶穌所求的,和求耶穌所要我們求的了。 復次,人類所以有悲觀,絕望,失敗,灰心,……其原因多由於只看自己;若我們披戴基督,就必有以下三個漸進的效果: (一)在基督裏看自己。 (二)看見自己,就像看見基督。 (三)不看自己,只看基督。 如此,則一切悲觀,絕望,失敗,灰心,……都可避免;且將變而為樂觀,有望,得勝,奮鬥……的人生了。 世界的一切,得與不得,沒有問題,最重要的,你能夠得著基督,披戴基督。倘你是在基督裏,則所有患難試探……之來,若基督不許,亦不能臨到你身上了。 諸位,你若能披戴基督,你就是像基督了。世人所以不認識基督,原因是由於我們不像基督,常見教會有些人往往謂某牧師很像基督,某信徒很像基督,……其實誰人能真正像基督?我今晚也把這個問題,問問各位。 (四)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 耶穌雖是完全的神,但同時也是完全的人。故不但人性的軟弱,他是與人相同;即身量的長進發育,也和人沒有二樣,是逐漸增長的。(路二52)不特肉體生命是這樣,即靈性生命亦然。可惜我們的長成,與耶穌不同,好像孩子雖似父母,卻不及父母之高一般。 保羅這裏說的身量,自然不是指著肉體的身量,乃是指著靈命的身量而說,但他既勉勵我們要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我們現在雖不及格,然終有達到此程度之一日,好像孩子現在雖沒有父母身量的高,到了相當時候,自可與父母並肩而立。蓋耶穌雖是兼有神人兩性,但他的神性,常受人性的限制,不能自由任神性而發展,故他常用人性去表顯神性,容納神性。其容納到何程度,則表顯到何程度,容納越多,表顯越大。到了人性不能再限制其神性時候,則其靈命的身量,已到了完滿長成的地步了。這就是我身量長成的最高標準,也就是我們必當到的境地。 總之,耶穌能做到的,我們亦能做到;耶穌所成功的,我們亦能成功。 (五)我著就是基督(腓一21) 這是保羅過分和僭妄的話麼?不是。這就是全部聖經的要義,上帝救世的目的,基督工作的完成,和我們學效基督的究竟。若我們不能進步到『我活著,就是基督』,則基督在我們身上的救贖,還未得到完全的成功。 保羅在這裏不是說:我活著,是為基督;也不是說我活著,是像基督;乃是說:『我活著就是基督』。 耶穌還有一句更希奇的話:『凡我所作的事,信徒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不止作基督所作的,更要作比基督更大的,真的可能麼?但耶穌既然這樣說,一定是不錯的,在事實上可以證明:五旬節之後,凡耶穌所能作的事,不是門徒都能作麼?他們所做的,也不是比耶穌更多更大麼?不但當代的門徒,就是歷代的門徒,亦有分於這個應許。原因是由於耶穌所做的,不是藉神性而做,乃是憑人性而行,不然,他所做的,我們一些兒不能做,怎能堪為我們完全的模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