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裏承認(黃迦勒) 【口裏承認的緊要】一個人信了主,必須口裏承認主。因為: (一)初信時若不開口,將來就更不容易開口:一個人一信主,就應當在人面前承認主。人小的時候不會喊爸媽,恐怕一輩子都不會喊。照樣,如果初信的人不在信主之後立刻承認主,恐怕要終身成為啞吧。 承認主是在初信的時候就開始的。一信主就開始,以後承認的路就打通了。所以人一信主,就得盡力的去向人說到主。即使覺得不容易說,不喜歡在人面前說,也得說。 (二)口裏承認與得救的關係:「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10)。人因心裏相信而稱義,這是在神面前的事;因口裏承認而得救,這是講到在人面前的問題。你如果真的信,你在神面前就能夠稱義。可是你心裏信了,口裏不說,別人就還把你算作不信的人,他們沒有看見你和他們有甚麼分別。所以在聖經中很著重的對我們說,心裏相信還不夠,還必須口裏承認,必須用口說出來。 所以,初信的人總得尋找機會承認主。你必須在接觸到的人中間,不管是誰,總是一有機會,就對他們說:「我信了主耶穌。」越快開口越好。你一開口,你就得救──你就從不信的中間得救出來了。 基督徒就怕不說。有的人信主,起初是猶豫不決、搖晃不定的,但是等到站起來說「我信了耶穌」,就決定了,就牢靠了。 (三)承認了,就省去麻煩:你心裏相信,口裏承認之後,就會得到很大的益處。這一個能使你省去將來許許多多的麻煩。你如果不開口承認,別人總看你是和他們一樣的人,結果,他們一有犯罪的事,就要來拉你。雖然你心裏覺得你是一個基督徒,不好和他們混在一起,你就想出理由來推辭。你一次、兩次想法子拒絕,但是事情總不能過去。 暗暗的在那裏作基督徒,那一個難處、試探,比明顯的作基督徒不知道要加上多少倍。你信主的牌子一挂出去,你就省去了許多麻煩。人情的捆綁,已往關係的捆綁,就得以脫離了。 (四)不承認主,良心有控告:人如果不開口承認主,還有一個很大的困難。這一個困難,是當主在地上時,許多相信主的人所經歷過的。 主耶穌在猶太人中是被拒絕的。約翰福音第九章,猶太人定規了,誰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就把誰趕出會堂。第十二章裏有許多猶太官長,偷偷的相信了耶穌,只因怕人把他們趕出會堂,就不敢承認。猶太人的會堂,是反對主耶穌的地方。他們在那裏商量,設下計謀來陷害主。一個真正信主耶穌的人,他坐在會堂裏,他的心裏一定是不舒服的。 猶太人會堂的情形,就是代表世人反對主的情形。人對於主耶穌,總是在那裏非難。如果你是假信,那無所謂;如果你是真信主,又要假冒說,你與反對主的人是表同情的,那你裏面的良心必定有控告。裝假是痛苦的;不敢承認主是一件最痛苦的事。 引一個比喻:如果你聽見有人在那裏惡意毀謗你的父母,說你的父母是怎樣怎樣的人,而你還能裝作和他們表同情嗎?請問你這一個人是甚麼人?何況我們的主捨了命,救了你,為著你所敬拜的、你所事奉的主,你能不說一句話麼?如果是這樣,你這一個人就沒有多大用處。 【需要糾正的錯誤】有一些初信的人,心裏有如下錯誤的觀念: (一)以好行為代替口裏承認:有的初信的人,受了遺傳的教訓,常有一個錯誤的想法,以為說:我這一個人應當有好行為,這是要緊的;口裏承認不承認不要緊。這種錯誤的想法,我們應當糾正過來。我們不是說行為不必改變。如果行為不改變,口說當然沒有用。但是行為改變了,口不說也沒有用。一個人行為的改變,絕不能代替口裏的承認。 你如果口裏不說,別人對於你會用哲學的理論來解釋你的行為。他們各種的說法都說了,就是摸不著主耶穌。所以,你應當告訴他們,你的行為改變到底是甚麼原因。好行為是應當有,口裏承認也應當有。 凡認為只要行為好而不要口裏承認主的,乃是留下機會叫他以後的行為一不好,能逃避人的責備。 (二)怕基督徒作不到底:你如果怕行為不行,怕跌倒,就不承認,我們有把握的說,你必定跌倒。你先把後門堵住,以後要想退後跌倒,也不容易。這樣,你往前進的機會,要比往後退的機會多得多。 起頭的時候不開口,這一個口就不容易開。你如果想等到行為好了纔開口,開口的機會就沒有,行為好的機會也沒有,兩個都不行。 神不只是拯救我們的神,神也是保守我們的神。神愛你到一個地步,肯捨棄祂的兒子拯救你回來。祂如果不保守你,就不會出這麼大的代價。保守你,是神的旨意。請你不要自己掛慮,讓神來負責好了。你把你自己交託給神,神知道你這一個人需要扶持、安慰和保守。我們有把握說,神必定要保守人的得救;因為有保守,救贖纔有意義。 (三)怕人:有的人不敢承認主,乃是因為怕人,沒有膽量開口。有許多人本來很樂意站起來承認主,可是他把別人的面孔看一看,就覺得不大好說,甚至就不敢說了。這樣的人要聽神的話:「懼怕人的,陷入網羅」(箴廿九25)。你怕,你就落到網羅裏。你的那一個怕,就是你的網羅。你把怕人的心放在那裏,就造成了一個網羅。這一個網羅,就是你自己的怕所造出來的。其實,你所怕的那一個人,也許他很喜歡聽也難說;即使他不喜歡聽,也不一定像你所想的那樣可怕。請記得,你在那裏怕人,也許人也在那裏怕你。我們跟從神的人,不應當作一個怕的人。存怕人的心,就不能作一個好基督徒。 (四)怕羞:還有人是因為怕羞。他覺得作基督徒有羞恥。在不信的人面前,你說你是作甚麼的,都不會覺得羞恥;但是你說你是基督徒,別人就要覺得你沒有多大用處,因此難免有羞恥的感覺。可是我們必須把這種感覺打破。要知道:(1)我們今天為著主在人面前所受的羞辱,遠趕不上主在十字架上為著我們所受的羞辱。所以,就是有羞辱,也應該一點不希奇。我們應該知道我們是屬乎主的。(2)有一首詩說得好:「因你害羞!同時旭朝也可面紅不認太陽!是你放射神聖光照,照明我的如夜天良。」主恩待、拯救了你,而你竟以承認祂為羞恥,那就所有的恩典都是可羞恥的了。 事實上應當覺得羞恥的,是荒宴醉酒、放蕩無度、行事暗昧、犯罪作惡。我們承認主的人,是可榮耀、可喜樂的!人把羞恥的觀念加在我們身上,是完全不對的。 按人看,彼得生平是好漢,是門徒中的領袖;但有一天,別人只說一句:「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他就起誓否認了。這真是不像樣子。彼得的不敢承認,是最羞恥的(太廿六69~75)。 一切沒有膽量開口的人,都是羞恥的人。真的榮耀的人,即使燒在火裏,浸在水裏,也要承認說:「我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人!」這是全世界最榮耀的事。最羞恥的,就是以承認主為羞恥的人。這樣的人,自己輕看自己,自己把自己所有的當作可恥的,這是最可恥的。 所以,羞恥是不應該的。所有學習跟從主的人,都應當學習勇敢的在人面前承認主。如果光明、聖潔、屬靈、跟從主是羞恥的,而黑暗、犯罪、屬肉體、跟從人是榮耀的;那我們寧可揀選羞恥,我們寧可與基督一同受羞辱,像摩西一樣,勝於在人中間得著榮耀(來十一26)。 (五)貪求人的榮耀:約翰福音第十二章那些官長為甚麼不敢承認主?因為他們貪求人的榮耀,過於神的榮耀。許多人不敢承認主,是因為他們兩個都要:要基督,也要會堂。你必須看見,你如果要學習事奉主,就得在主和會堂中間挑選一個。不然的話,你永遠不能作一個好基督徒。你總得在主和人中間選出一條路來。一個絕對揀選主的人,就不怕從會堂裏被趕出來。 如果當初彼得、保羅、馬丁路德、達秘等人信了主,都是一聲不響;如果教會裏的人,也都是一聲不響;固然沒有了逼迫、麻煩,但是今天在地上就沒有教會了!教會有一個特點,就是敢相信主;教會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敢承認是相信主的。得救,不只是你相信主耶穌;得救,是你相信了,並且承認你是相信主的。這一個承認是要緊的。聖經的話夠清楚:心裏相信就稱義,口裏承認就得救。基督教就是這一個心裏的相信和口裏的承認。 【承認主和主的承認】主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十32)。今天我們承認主,將來主也要承認我們。主又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路十二9)。你不過是在人面前承認你所信的這一位是千萬人中的第一人,說祂真是神的兒子。主卻是在天父的面前承認你。這一個差別有多大!今天我們如果覺得在人面前承認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有困難,那麼到有一天,當我們的主回來的時候,祂在父的面前、在眾榮耀的使者面前承認我們,也要覺得困難。這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 事實上,我們今天承認祂,比起祂的那一個承認來,一點都不難;祂的承認我們,倒是困難的事,因為我們是浪子回家,我們並沒有甚麼好。既然祂將來肯承認我們,就我們今天在人面前也要好好的承認祂。千萬不要暗暗的作一個基督徒!──
黃迦勒《靈命基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