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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生命與基督的身體(史百克)

 

神救贖的原則之三

 

  (甲)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效法祂的死(腓310

  聖經曾有許多地方論到復活的事情。在聖經裏這是一個奇妙的題目,可算救贖秩序的最高點。聖經所注重的,不但是死,並且是死和復活。在舊約裏,復活的真理是預表的,推考的,暗示的,也是直接教訓的。以色列百姓得救,離開埃及,可算是最明顯的復活。當他們的仇敵被死亡侵吞時,他們是站在生命的地位上。亞伯的獻祭能使神喜悅,因為這種的獻祭是一種復活信心的表現。亞伯拉罕獻以撒,表明他相信神使他的兒子由死復活。神就是喜悅這種的信心。不是單單順服也不是單單死,並且是復活;那就是神給他實在證據的地方。希伯來書十一章的記載,就是表明復活的生命已經在舊約裏證明,並且介紹出來。遠望的信心,就是看到復活那邊,接受這復活而生活於其中。在新約裏,復活是每件事情的妙鑰。姑就基督的復活而論:神並不是因著道成肉身,因著祂的誕生而喜悅,乃是因著祂的復活。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說:「神使祂從死裏復活……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禰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禰」。這意思就是:基督因著祂的復活,成功為有新意義之神的兒子。羅馬書一章四節也說:「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因為約但河是表明祂的死、埋葬、和復活,所以神就宣佈祂的喜悅說:這是我的愛子。祂乃是按著這個預表的復活,開始去教訓和工作。基督所有的生命,就是復活的生命。除了把這種的生命藏存在裏面之外,沒有屬靈復活的可能。復活不是屬乎外面的,乃是在乎裏面的。我不是說到身體的復活,我是論到與主所分享的屬靈復活。裏面有了祂這種的生命,才有這種的復活。重生的意思就是說,我們接受生命的恩賜——接受神特性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神若叫我們這些天然(血氣)的人死,我們就不能再活著;因為我們的天然性並非屬靈的。只有屬靈的(指重生時所得的靈生命)能得以存在。因為必須先得著不可滅的生命,才有死和復活的可能。基督的死,是倒出祂的魂。不是祂的靈。天然的人是屬魂的人。因為基督所有的不光是屬魂的生命而已,所以祂能夠死了而又生存。我們若沒有這個新的生命,天然人的魂生命若未帶到死地,我們就不能明白復活的意義。保羅未曾把腓立比書三章十節,放在基督徒生命的開端。他將此處聖經的經歷放在他的改變之後,並以之為他永久的志向和一生的追求——「使我認識祂,曉得祂復活的大能,……效法祂的死」。換句話,他就是說:我借著魂生命的死來認識祂。人天然的方面死了。我借著死,借著效法基督的死,脫離我的天然生命,而進入祂復活的能力裏。這樣看來:復活使祂的生命彰顯在我們裏面;分享祂的生命,叫我們能夠繼續的、更深的效法祂的死。祂的苦難,就是表明魂的死,「我魂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不是「我的靈!」這是祂魂的苦痛。

  (乙)我們已經說過:在神救贖目的的表顯和發展中,死和復活的實行似乎是從神生之後的。說來也奇妙:既是神自己借著神跡而產生的,還當先死而後再復活。但這是實在的。復活生命的原則,是我們屬靈經歷的關鍵。所有的事都是借著這個作出來的。當我們悔改重生時,這生命就有幾分在我們裏面作工了。它變成生和死之事物中間的一種區別能力——把死的打倒,放在一邊,而使生命顯出來。神將一個生命放在我們裏面,這個生命能鑒別一切從外面來的事物。身體健壯的定律,是把一種死的東西從身上除去;健壯屬靈的生命,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屬靈的生命是健壯的,就我們裏面的新生命極富有鑒別力,能知道一切神所蓋印(意即贊同)的,和一切神所阻止的。聖靈的心思就是生命(羅八章六節原文)。祂在我們屬靈的感覺中,施行審判,使我們對某種的事情覺得有在裏面,無論其是從自己來的,或是由別人來的。祂借著敗壞來鑒別、拒絕、並抵抗。凡不是聖靈的事物,祂都把它們敗壞;這是康健屬靈生命的特徵。我們若有充分的復活生命,它就要引導我們如何認識並拒絕。我們就要知道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天然人」(意即人的天然部分)的存在。這「天然人」或者稱作「魂人」(意即人的魂)。這個魂,和它所包括的一切必須完全交給十字架去治死,好叫復活的生命和它的新原則,能得著勝利。例如天然人魂中的意志,它的特性就是羡慕?Α匚弧米擰統圃蕖U廡際俏頤塹囊徊糠幀N頤嵌際竅不妒莧說淖夂腿鮮兜摹O舶圃蘚湍芰Φ男模竊諼頤搶錈妗5筆チ橐輝諼頤搶錈孀髁說k的工夫,並使我們拒絕這些事之後,我們對於我們的地位,就有一種新的經歷。如果神有什麼事要借著你來作,祂就要作並且當你作的時候,祂要將別人都放在一邊;如果祂沒有什麼事給你作,把你放在一邊,那時你就要十分的滿意不作事。還有一種是屬情感的天然人。這裏也有許多的危險像其他的部分一樣。現在我的靈特別為神的兒女負擔,因為他們需要鑒別的靈過於許多別的事,他們才會鑒別甚麼是從人的魂來的,什麼是從聖靈來的。他們兩個好像是頂相似的,甚至中間隔了一張薄紙都是不能!銳利的屬靈生命,是有銳利的鑒別力的,因此,人就不至被屬魂情感所沖蕩。還有,人的氣質也可以作個例子——江浙之文弱,兩廣之強悍,北方之忠直。又如有者勇敢,有者善愁,有者富於審美。如果此中之任何一種在屬靈的工作中得勢時,你可以斷定,無論目前有何結果,屬靈常存的結果總是沒有的!人的意志和情感如何,人的理智也是如何。一個最愚笨的人活在聖靈裏面,借著神的啟示能成功無限屬靈的工作,遠過於那些靠著才智而利用一切宗教的,神學的,並各種正宗的知識的人。保羅用他的才智,來傳遞他從啟示中所得的。縱使才智是為著正宗真理這一方面的,也必須順服聖靈方可。

  (丙)在一個身體的構造裏,有兩種的生命流:一為血液,一為淋巴液。血液把養料的成分運輸到血脈。淋巴液檢查各種的物質,把適用的取來,不適用的丟去。淋巴液好像個法官坐著裁判說:現在你能夠構造有生命的纖維質麼?在屬靈生命的方面也是如此。人可從演講中聽著真理,但他還需要一種東西來評判講義的性質,並考究它適合與否。如果甚麼是適合的,那在人裏面的神生命就判決、接受、而與之同化,以建立裏面的生命。真理必須用神聖的生命來接受;不然,即便是活潑的真理,也只能留人於死的境地中。這同樣的原則,也可施於基督的身體上。第一種的定律是:同化——生命會接收物質,與之同化,而使之變成活的纖維質。第二種的定律是:關係——即生長的定律。這是關於基督團體的身體(羅十二章四至五節;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弗四章一至九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意思就是基督的身體是一個活的有機體,為許多肢體所構成的,基督為其首。在生理學上,一種有機體,有兩個時期的發育。第一個時期,是從這有機體生產起,到它和別的有機體成就合作的功用和關係時期止。第二個時期是從這時期起一直前進。這是很可以作比方的。聖靈定要帶領每個信徒到一個地位,使信徒自己不能單獨作什麼。人格、個性、才幹、和技能是不夠的,還需要別的來幫助。身體的交通是需要的。基督徒須用很長的時間,方能達到這地位。因此——不分辨身體——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現在我們正當這身體將近完成,準備被提之秋,所以這種的定律,借著聖靈,要十倍、百倍的努力施行。

  我們越久越看得明白:我們想要達到那個地位的唯一法子,是要站在我們在這身體中的地位。信徒合一的事實是已經證明瞭;肢體單獨的行動會叫身體失了常態,發生混亂,使之進入死境。英國皇家毒瘤研究部的教授慕賴說:在有生機的身體裏,已經發現兩種特性。第一,肌肉中的每個細胞,不是自己獨立為單位的,非各行其是的。這些細胞都屈服於一種普遍約束的勢力之下,(其性質究竟是怎樣,還不知道)。這勢力限制細胞生長的速率和分量。因此,身體中各種的有機物和各部分都能維持一種很平均的情形了。試把這個事實,推論在屬靈的境界裏—— 一種看不見而普通的管理勢力,掌管所有的纖維質和細胞,乃使全體有一種平均的發育!慕賴先生又說:毒瘤之所以產生,就是因為有些細胞推翻了這種勢力的管治;所以那些細胞既脫離了約束,就有反常的發育——結果就成功毒瘤!若讓這種的情形,發生在基督的身體裏面,反抗管轄的勢力,反常的發育要發生,結果就是紛亂!我不知道在屬靈的解釋中還有更深的意思沒有。我相信聖靈要使一切的肢體得同等的發育,祂也要引領許多不知道這個定律的肢體,給他們這個啟示!基督的身體吃虧的

  原因,就是因為不知道平均發育的原則。這次聚會的目的,就是基督普世的身體,預備祂的降臨。

   還有一個有學權的醫生說:在人類身體中,器官之接近與否,是不甚麼要緊。各部器官,雖然彼此隔離很遠,但彼此能互相合作。總之,在人類的身體上,最主要的就是與頭部要有同樣平均的關係。那些接收的細胞自己要正當的作工。這是好得無比的!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這是我們的本分,如同接收的細胞正當地作工,不是像那分離的分子,作我們個人的工作;我們的工作應當達於皮膚毛髮。我們與頭部若有互相的關係,我們若在實際上住在祂裏面,就彼此距離最遠的器官,將要彼此相應而且合作了,這是蒙福的,自然的結果。這是身體(教會)適當的情形。這種工夫是借著聖靈作的,祂能使距離數千里的肢體(指信徒),彼此發生關係。身體只有一個,並且每個器官是附屬於頭。你不能摸著一個肢體,而不摸著頭部。你不能發一句有害人的話,一種苛刻的論斷,而不傷害到主。你要經過頭部,方能達到每一個肢體。

  (丁)「基督的身體」這一個名詞,不單單是一種比方。我們的身體對於我們自己的關係是怎樣,我們對於基督的關係也是怎樣。身體是我們唯一的工具,來發表我們自己。身體兩個字(在英文)的字根,是從天竺的一個古字而來的,意思就是聯絡。使徒所用「愛心的聯絡」就是同樣的字。在醫學名詞上的意思,是指著結締組織——把身體的各部分聯絡起來的東西。在這裏你知道基督身體聯合的天性,這天性是歷代以來的奧秘在創世以前所豫定的。那有生機的纖維質,是生命原則的表顯。生命創造纖維質,纖維質成為聯絡全部的能力。你不能創造這聯合,這聯合必須是裏面生命的表現。這些纖維質是主要的,所以能聯絡,因它們是活著的,也必須有健康的生命纔能維持這聯合。如果要有更多合一的用處,就所有的肢體都應當加增它們的生命,——更豐盛的生命。

  對於功用的分別——「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量給各人的恩賜」,(「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直譯是「照著基督恩賜的度量」。)這個宣佈之後就跟著說:「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四章)。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照著恩賜的度量」,將恩典賜給人。當你讀到羅馬書時,你就看出那秩序是相反的,「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得了不同的恩賜」(羅十二章六節原文)。在一方面恩典是照著恩賜的度量;在另一方面恩賜是照著恩典的度量。一個是主要的纔能,一個是主要的能力。把這兩個聯合起來,就能使身體中每個肢體發生效用。神平均恩賜和恩典。當你越過你恩賜的度量時,你就要失去了主要的能力;當你墜落在你恩賜的度量之下時,你就掣止了那主要的能力。最要緊的就是要知道:聖靈到底是給你甚麼恩賜,使你與別的肢體在這身體上有甚麼不同,你不只要知道,並且要實行;因為神加給肢體主要的能力,就是這個目的。神只照著所有的恩賜,而給你恩典。每個信徒應當知道:聖靈是賜給他甚麼恩賜,來作甚麼特別的工作,因為神只給他主要的能力去完成那工作。這是根本的定律。今日有許多人不能顯出什麼效用來,都有不外下麵三個原故:(一)他們不分辨他們自己在身體裏的特別地位和功用是什麼;(二)他們沒有完全的把自己奉獻去成就那功用,或(三)他們想望了其他的功用,但那功用並不是他們的恩賜。他們試去運用一種未曾賜給他們的恩賜;所以那主要的能力,不能得著。

  聖靈沒有借著身體完全表現之前,每個肢體在他的地位上,先當互相聯絡得整齊,而後聖靈方能借著身體完全表現。在身體的歷史中,十字架是聯絡肢體的最大工具。「祂借著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和平」。按「和平」兩字的原意是「和諧」。罪惡進入世界時,就發生一種大不和諧的情形;神借著基督將自己的生命傾倒出來以對付罪惡,並且把罪趕出宇宙之外。

  當使徒已經說明身體合一的道理之後,他就注重到每個肢體和個人的恩賜。你或者沒有天然的恩賜,但聖靈要給你特別的恩賜,叫你成就你分內的事工。你或者充滿了天然的恩賜,但你也須從聖裏那裏接受特別的恩賜。凡倚靠天然恩賜的人,不久要變成無用。保羅寫信對提摩太說:「要把你裏面的恩賜挑旺起來」。這恩賜成了你的特性;這恩賜就是神特召你來得的;正為這恩賜,神要給你恩典。許多人妄想要承當某種工作,而卻沒有相當的恩賜,這是今日的不幸!你只能要求神生命的供給去成就你蒙召在身體裏所要成就的職事。

  (戊)現在我們要溫習上面所說的,目的是要發揚而實施之。第一要討論的是:那管轄,影響我們的事情,到底在屬靈方面,或職務方面,果否有一種利益呢?這種問題有極大的關係。我們的心思意念是否充滿了我們的利益,我們的福祉,和我們的偉大呢?我們對主的態度,對主的信心,是否憑著我們承認祂是站在答應我們的禱告和祝福我們的地位呢?是否因為我們曉得祂掌握一切能力,並能夠指揮那能力來謀我們的幸福呢?或者我們是否只為祂自己的緣故而用純淨的愛愛祂呢?神要徹底的追究這些問題。我們何等渴望,在肉身的感覺上得些證據,叫我們能愉快的確信神是與我們同在。基督徒生活裏的最大試煉,也許就是神不給我們一點的感覺。我們要問自己說:「到底我們愛神是因著祂給我們的福祉呢?或者是單為祂自己呢?神若收回福祉,你對祂要怎樣呢?神若關了你工作的門,你對祂要怎樣呢?神若不讓你工作,卻領你進入黑暗孤寂的境地裏去,你要怎樣呢?你能說,我還是信祂麼?若當我們多多祈禱而未見效驗,完全奉獻而終覺不足,我們就放棄麼?這是為我們自已呢?或是為主呢?聖經中神的僕人們都在這點上備受試驗。我們也要在這點上受試驗。當工作毫無成功,而你又不自知其故時,撒但就暗示你說,你已經犯罪了。你的祈禱好似毫無

  效力。你覺得孤單,一切事物盡都破裂——傳道無興趣,工作叫你心傷,那光景好像神已離開了宇宙!你要怎樣呢?你作工是為福祉和榮耀呢?或者你卻站穩著說:「祂雖殺我我卻要信靠祂」(伯十三章十五節原文。)「我們的神能拯救;即或不然」(但三章十七,十八節)也沒有分別!你曾否準備去接受這個為你生活的原則?——神是你獨一的產業,是祂自己,不是祂所給的東西。

  你若站在這樣的地位上,你立刻要開始走一條新的路徑。十字架的死一經接受,十字架的福祉立刻要起首臨到。你若要有意識的應付十字架的死,神必定知道你的存心,你可預先計算其結果。這是一開始就當站的地位——是信心呢?是感覺呢?是信心呢?是成功呢?是信心呢?是祝福呢?你是為神自已而接受神呢?或是為得看更大的能力,好成為更有用的器皿而接受神呢?請脫離個人的觀念,而轉向更大境界,請放下個人觀念,而轉到基督的身體。這種問題的結果,應當是我們放棄自己和自己的興趣,來謀基督身體的興趣。就是我們個人的權利也當放棄。別人或者不義的向我們的權利挑釁、問難、或懷疑;你或有自鳴不平的正當理由;你到底要站在個人的地位呢?或是為謀身體的利益而退讓呢?魔鬼要假個人的利益來破壞全體合作的工夫。一切為神作的工夫,都包括在神子民屬靈的合一裏面,魔鬼只要使一個信徒說出或注重個人的權利,牠就能把合作的工夫撕得零碎。我們常常要捨棄自己個人的權利,而保守身體的合一,和維護與我們在神工作上有關係的其他肢體的效用。你心中是否專以基督的身體為念,甚至為神國的緣故甘願永遠丟棄自己的興趣呢?復活的生命會使這類的事成為可能。若要得著這個,我們必須取積極的態度,有一個包羅萬有的「算」——向神取一信心的神聖態度,承認我們是與基督在復活上聯合的,好叫死裏立刻能湧出「大能的作為」來。── 史百克《復活的生命和基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