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生活的依據(王國顯) 讀經:『……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章14~25節) 『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章37節) 神的兒女定規了要照著神的心意來活的時候,就會發覺他們正面對著一個難處。越要多靠近主,越覺得有犯罪的心意或其他的心意阻擋自己不去靠近主;越要勝過某一種罪,越是跌進這一種罪的困擾裏;越是注意靈裏面的難處,越是沒有辦法對付掉那難處。曾經有一位弟兄來看我,他苦著臉說:「我沒有辦法叫我生活得聖潔一點,我用盡了我的意志力量,還是不能使我好一點。終日在愁煩的苦惱裏,我看我這個樣子,恐怕我的得救很成問題。」很多神的兒女都像這位弟兄一樣,要得勝反倒失敗,不願意傷神的心卻是不能脫離頂撞神的事,結果不是落在自怨嘆息裏,就是落在對救恩的事實產生疑惑的光景裏。神的兒女們在追求長進的路程上,常會碰上這類現實的困擾。要不愛主了,裏面過不去;要愛主又好像跟不上來。要對付掉這一個困擾,我們要來求主給我們有新的看見。 屬靈爭戰的開始 我們沒有信主以前,我們在任何事上都可以自己作主。不管是甚麼事情,從自己作開始都沒有難處,因為一切出於自己的定規都是遵循著那惡者的安排,而我們的靈是在死的光景中,背逆神走向死亡,我們沒有甚麼感覺。我們一信主了,得救了,有了神的生命,我們的靈活過來,甦醒過來,我們的心思意念也更新了,因此我們的選擇和跟從就不再是從前一樣了。正因著這一個轉變,一場屬靈的爭戰就在我們的身上開始了,並且是不斷的進行下去。 撒但雖然不能攔阻我們去信主,但牠並不甘心人脫離牠的權勢而歸到主的名下,所以牠還是在我們這些信的人身上攪擾,叫我們跟不上主,叫我們不去順服主,鼓動我們走回頭路去順從自己。我們要記得,神現今在救恩裏赦免了我們的罪,除去我們該受的刑罰,也賞賜了神的生命,但是神在現今還沒有拿掉我們的舊生命。這舊生命就是我們的天然性格,聖經上也稱它為肉體。它的基本表現就是一切都以自己為中心,這個自我中心具體的表顯就是人要追求絕對的滿足人的情慾,即使是邪情私慾也得讓它滿足。這個肉體既然仍舊存在我們的裏面,我們這些人的裏面就有兩個相反的吸引;一個吸引我們順服神叫神滿足,一個吸引我們遠離神,單要滿足自己。『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章16~17節)在這一個繼續不停進行的屬靈爭戰中,我們順從聖靈就是得勝,順從肉體就是失敗。『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章6~8節)這樣看來,這一場屬靈的爭戰是十分猛烈的。得救的人若順從肉體,就又會活在死的光景裏,就是愁苦,沒有安息,心靈虛空背重擔。這種死的光景雖然不會把我們墜回滅亡裏,但叫我們失掉神的豐足與平安卻是肯定的。因此我們在這一場大爭戰裏,必須要追求時刻站在得勝的一邊。 撒但的兩種武器 在爭戰中要得勝,必須要知己知彼,我們若不對敵情有澈底的了解,我們便無從進行爭戰的。所以我們再用一點篇幅來探討撒但是如何進行攻擊的,牠所用的武器又是怎樣的。 1. 罪的引誘(外面的) 撒但在對神兒女的進攻裏,牠的目的就是要牽引神的兒女重新活在罪惡過犯中。為要達到這個目的,牠常把許多的事物擺在神兒女的眼前,叫你去看,叫你去想,叫你去愛慕,這樣子來引動人的情慾。創世記三章,撒但起初引動人的始祖,就是叫夏娃看見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又悅人眼目,並且是可喜愛的。馬太福音四章,牠試探主耶穌的時候,也是叫主看見祂的肉身的需要並地上的榮耀與權柄。不管是甚麼樣的事物,牠一定叫你看見一些,好引動你的心去接受牠的誘惑。這是牠的手段柔和的一面,藉著甜言蜜語把人的心腐蝕過去。 另外一面呢,像牠對付約伯一樣,擺出一副凶惡殘酷的臉孔,叫人想到自己的安全,自己的性命和家人的平安,要逃避肉身的痛苦。人在這一面受了引動,就要離開神而保存自己。歷世歷代以來,不少神的兒女的軟弱失敗,在撒但的權勢面前倒下去,就是因為看見牠那像咆哮的獅子的樣子,心裏起了驚懼,就受了牠的變相的誘惑而離棄了神的道路。 不管撒但是用光明天使的樣式,(參看林後十一章14節)或者是顯出咆哮獅子的威勢,(參看彼前五章8節)牠總是把一些人,事,物和環境擺在人的眼前,使人思想,考慮,生發愛慕的心情,就把人吸引過去。這是撒但在外面的作法。神的兒女若是多思念天上的事,輕看地上的和個人的榮辱,撒但的誘惑是不能起作用的。 2. 挑動人的肉體(裏面的) 撒但在外面的一切擺設,目的就是要叫人的情慾受挑動,激起人強烈要滿足自己的慾望,不顧神的聖潔和公義,也不管永遠的福樂,只要眼前的滿足。肉體的活動在人身上顯出來是相當強有力的,不單是保羅因著它而叫苦,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也同樣的活在這個苦裏。明明曉得撒謊是不對的,為了一己的好處還是撒了謊;明明曉得貪愛世界是在神面前過不去的,肉體的情慾一發動,人就好像不由自主的進入世界的懷抱裏;明明知道驕傲是使人受虧損的,但人肉體一被觸發,自然就瞧不起人。反過來說,明明知道要愛弟兄,但是就不肯減少自己的舒服,結果愛弟兄就愛不出來;明明知道要好好傳福音服事主,但是捨不得家庭生活的溫暖,就輕忽了失喪的靈魂。……總的一句話來說,肉體一漲溢,人就受它轄制,不願作的卻作了出來,願意作的卻作不出來。 以前,人的肉體是聽從撒但指揮的,現在仍然是任由撒但擺佈的,肉體永遠是站在神的對頭的一面。撒但十分清楚,掌握了人的肉體,就能得著那一個人,叫他離棄神,偏離神的道路。牠深深知道,肉體存在人裏面一天,牠仍然有機會藉著肉體來轄制人。牠藉著外面的一切擺設,進一步的來惹動人的肉體去跟從牠。人的軟弱失敗的根源就是人的肉體,它甚麼時候受了激動,它就甚麼時候領人站到撒但那一邊去。 在屬靈的爭戰裏,肉體是主要的焦點問題。肉體停止了活動,人就站在得勝的一邊;肉體若肆意活動,人就倒進失敗的圈套裏。肉體好像是一群盜賊的首領,把首領打掉了,賊群就不能為患了。肉體若失去了活動的力量,那麼外面的誘惑便無能為力了。也就是說,裏面的爭戰解決了,外面的激動就形同虛設了。因此,我們在爭戰中追求站在得勝的一面,就當在對付肉體的這一點來下手;把肉體解決了,整個問題也就解決了,因為肉體就是使人不能得勝的根源。 現在引出來的問題就是怎樣去對付肉體。肉體不是身體。肉體是我們的舊生命,我們不能用苦待己身的方法去對付它,像那些拜偶像的人那樣傷害自己的身體,或者用隱居避世的方法。肉體是在人的裏頭,是給罪佔有又敗壞了的,一切在外面作的都不是對症下藥。(參看西二章23節。)對付肉體是一個屬靈的問題,要解決它就只能用屬靈的方法,不然的話,就成了肉體對付肉體,結果只有加增肉體的活動,增強人的苦惱和自怨。我們在下面要求主帶領我們去看看屬靈的爭戰是怎樣進行的,得勝又是怎樣顯出在我們身上。 基督作成了的工作 屬靈的爭戰就是一個屬靈的地位的爭奪戰。我們作神兒女的都有一個在基督裏的地位,我們活在這地位裏,我們就是得勝的。撒但的工作就是要拖我們離開這個地位,叫我們不活在與主耶穌聯合的事實裏。人在神面前是甚麼都沒有,也不能作甚麼,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享用主耶穌所有和祂所作成的。人在神面前有兩個嚴重的基本問題,一個是人所犯的罪的問題,一個是罪人的問題。這兩個問題都得要清楚解決了,人和神中間的隔斷才能澈底的解決。感謝神,祂藉著主耶穌所作的已經完全替我們解決了。 1. 流血──對付人的罪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章\cs1622節)『你們得贖,……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一章18~19節)『神設立耶穌基督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羅三章25節)犯罪的結果就是刑罰,刑罰的程度是要求犯罪的人死,流血就是表明死。主耶穌的死是流血的死,流掉了祂的血。唯有流血,犯罪的案件才得清理。我們的罪案要清理,我們自己是不可能用流血的方式,因為我們若流血,我們就甚麼都完了。因此我們所要得的清理是赦免,而不是流血,因為我們不能流血。但若不流血,罪案就不得清理,我沒有辦法流血,主耶穌就替我流血。祂既然站在我的地位上去流血,代表我去流血,那麼祂的流血就等於我的流血,因為祂是為著我來作的。 血既然流過了,罪案當然也就清理了。罪是我們犯,血是主耶穌流,但在神眼中看來,主所流的血就是我們的罪的了結。神今天只看人有沒有主的血,沒有主的血的人仍舊在定罪裏,有主的血的人不僅是不定罪,並且連罪的玷污也潔淨了。神看見主流的血,就赦免了犯罪的人,血是解決罪的辦法,主耶穌流了血,我們的罪就得了赦免,不單是一次的赦免,而且是永遠不斷的赦免,隨時隨地的赦免。有了主的血,人所犯的罪就有了解決。在解決人所犯的罪上,我們人沒有作過甚麼,只是單單的享用主耶穌流血的果效。我們現今時刻享受赦罪的平安,絕不是我們自己解決了罪,而是接受了主耶穌流血的救贖。靠著血來對付了罪。 2. 釘死──對付罪人 血解決了人在神面前所犯的罪,但是血卻不能同時解決罪人,神也沒有定規要用血去解決罪人。在救恩的部份,我們已經提過了,人所以成為罪人,並不是因為人本身所犯的罪,而是因著人犯罪的天性和血統,也就是說,即使有一個人從來沒有犯過罪,(當然是絕不會有這樣的人。)他也不能不是一個罪人。(參看羅五章19節)因此罪人的問題的本質就是人犯罪的天性的問題,也就是犯罪的生命的問題。 生命是活的東西,要對付犯罪的生命只有不給它活,也就是叫它死,它若不死掉,它的活動就不會停止。肉體的活動不停止,人犯罪的根源仍舊存留,犯罪的苦惱還是不住的困擾人。所以肉體──犯罪的生命──定不可以再有活動,一定要死。神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不單解決了人的罪,也解決了罪人這一個問題,因為祂不單是在十字架上流血,也在十字架上被釘死。『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章6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章24節)釘十字架就是死。不叫肉體活,就把它釘在十字架上叫它死,不許它活。我們總要記得,主耶穌是代表我們釘十字架,也是帶同我們一起釘十字架,他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的舊人也與祂一同釘死了。主耶穌被釘死也就解決了罪人的問題,在神面前對付了罪人這一個事實。 流血是死,釘死也是死。從外面來看,兩樣都是說到一個死的事實,但在屬靈的功用上來看,它們的意義就完全不同了。流血是為著解決罪,釘死是為著解決罪人。藉著主耶穌被殺這一件事,人在神面前的那兩個嚴重的問題完全解決了,沒有一點留下來要我們自己去對付。在主流血的事實裏,我們的罪案清理了;在主釘死的事實裏,罪人的問題也對付掉了。 得勝的途徑 我們在神面前一切所有的既是享用主耶穌所作成的,那麼在追求站在得勝裏的方法仍然是享用主耶穌所作成的。不少神的兒女追求得勝卻沒有得勝,就是不會享用這個屬靈的原則。我們得救是享用主所作的,我們得勝也是同樣的享用主所作的。不在屬靈的原則裏解決屬靈的事,就不能得著屬靈的安息。我們來看一看享用得勝的幾件該注意的事。 1. 不是人的掙扎 在屬靈的事上,最使人受虧損的,莫過於人憑著自己去掙扎。事實上,一個一貫以自己作中心的人,就是相信自己過於相信別的,一碰到事情,立刻就是自己去應付。但是我們別要忘記,在屬靈的事上,我們是全然無有的,若是要憑自己去得勝,我們所能用上的,不過是人的意志力。對付物質環境裏的事,意志或許還可以派一點用場。但是人所有的意志力仍舊是舊生命裏的東西,若是用來對付肉體,那就毫無用處,只不過表顯出人的掙扎,掙扎來掙扎去還是跳不出肉體的圈子裏。比方說,人要作一個謙卑的人,他就得常常在意志裏提醒自己要謙卑一點,也用意志來約束自己不驕傲。當然這種出於約束的表現,很不自然,也叫人的精神緊張,使人吃不消。等到意志力一鬆弛下來,馬上就看見,那些逼出來的謙卑都不見了,人徒然在受精神的折磨。我們在神面前一切的問題都不能藉著自己掙扎去解決的,事實上,人越要自己掙扎,就越覺得痛苦。『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這些……使人徒有智慧的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章23節) 我們在得救的事上不能靠人的掙扎,只是把自己擺在一個無望的地位上等候拯救;在追求得勝上,我們也該有同一的看見;我們仍然是須要拯救。許多神的兒女憑藉自己的掙扎去得勝,弄到頭崩額裂,結果還是要承認自己無能為力,單單等候神的拯救。得救是神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得勝是神救我們脫離自己。 2. 要看見並接受主所作成的 得勝既然是享用主所作成的,我們就得求主給我們在這一點上有看見,不單是看見,也接受過來作為我作過了的事實。 對付肉體唯一的方法是釘死,我們必須看見在主被殺的時候,我們的舊人也是與祂一同被釘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二章20節)我必須要看見,不單是主釘十字架是一個歷史的事實,並且我釘十字架也是一個歷史的事實。要明白這一個,就不能單憑道理上的接受,必須在聖靈的啟示裏看見這個事實。人一看見了,就很有把握知道我的舊人早就與主一同釘死,我的舊人已經死了。 我們接受這個釘死的難處,就是我們眼睛看見自己是活的,也感覺到舊人在我裏頭仍然有活動,腦子就沒有辦法裝得下這個釘死的事實。但是我們要記得,釘死是一個屬靈的事實,不是腦子裏想出來的。舉一個例子來說,第二次大戰結束以後,在太平洋的一些島上,還有一些日本軍人在抵抗,因為通訊斷絕的緣故,他們不知道他們的國家已經投降了。那時他們生活得很苦,吃的穿的都沒有,但是他們還是不投降,直到後來人用了許多方法使他們知道他們的國家已經投降了,他們才停止抵抗。這幾個日本兵的故事正好說明釘死的事實;我們有時看見舊人在我們裏面仍舊有活動,正像那些日本兵的光景,只是一些殘餘的勢力,並不是真實的力量,等到人看見了死的事實,這些殘餘的力量也就結束了。 另一個難處,就是無法接受主的死作我的死,因為這事只是在主的身上發生。我記得在讀書的時候,學校裏常有各項體育運動的比賽,我的那一年級,常常奪得冠軍的錦標,全級的同學都高興,看成是自己的榮譽。你要問,是不是全級的同學都參加競賽呢?當然不是,只是少數的人代表那一級去參加,但是因為是代表,他們所作的,就等於全級作的,他們所得的,就等於全級所得的。主既然代表我們釘死,也就是我們也釘死了。 釘死這個事實,人的腦子是不容易想通的,但是神給我們一看見,我們在信心裏一接受,釘死就在我們身上顯出它的真實性來。人接受了釘死的事實,就是把舊人的活動停止下來;舊人的活動停止了,人就不會受攪擾。一位弟兄過去十分貪愛世界的享受,以後受主對付過了,他也接受了與主同死的事實,這時在他身上不再有世界的吸引,他走過百貨公司的櫥窗,那些五光十色的的東西也沒有摸到他的心。許多他從前的朋友在社會上有了名譽和地位,他心中也沒有半點的羨慕和自憐。因為他看見了他已經與主同死了,他就看自己是死的,向自己死了,也向世界死了。既然死了,就甚麼也不相干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羅六章10節)看見主死了,也接受了與主同釘死的事實,就看自己是死的,這樣,肉體的活動在我們身上便發動不起來了。 3. 順服聖靈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章20節)這節經文清楚的說出了得勝的秘訣。有了釘死的事實,再讓基督在人裏面活,就是基督領著我們活,這就是得勝。 怎樣才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呢?以前我們已經從別一些角度來提到這一件事了。順服聖靈,或者說順服生命,那個結果就是基督在人裏面活。人順從了聖靈,肉體便不能有所動作。所顯出來的就是生命,就是主耶穌的榮美,就像主耶穌,這就是得勝。沒有釘死的事實,人要順服聖靈就大有難處;有了釘死的基礎,順從聖靈就成為可能。靠著聖靈,便能治死身體的惡行。(參羅八章13節)因此,追求得勝的人都要好好的接受聖靈的管理。 歸納起來說,人要追求得勝,勝過罪和自己,一點不能靠人所有的,也不能憑著人的掙扎。只要讓主來替我們去應付一切,享用主所已經作成功了的,不必自己加添甚麼,只是順服聖靈的管理。這樣,主已經有了的得勝就顯在我們身上,成為我們的得勝。 附註:得勝是一個重要的,也是比較深入的屬靈問題,也是基督徒的現實生活問題,讀者要好好的領受,在此介紹下列各書給讀者,最好把每本都看。 1.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倪柝聲著 福音書房 2. 勝利生活的秘訣 胡恩德譯 宣道書局 3. 基列的乳香 胡恩德著 純恩出版社 4. 重生與釘死 黃培新譯 晨星書屋 5. 現在活著不再是我 石天民譯 基督福音書局 ──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二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