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永生(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神的永生 2 第二章 受造的永生 3 第三章 被成全的永生 5 第四章 蒙救贖的永生 9 第五章 來世的永生 11 前 言 《得救真理》一書共分7章,第1章是“七種得救”——《靈音小叢書之十五》,第2章是“五種永生”。 信耶穌得永生是最根本的事。但我們應當分清聖經一共提到的五種永生。不過,我們不要領會錯了,以為我們信耶穌的人是要得著五種永生的。我們只能得一種永生。凡真心相信神叫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人,他的靈就立即得救了,得救的人就都得著最好的永生。 平時我們所說的“得永生”就是指靈的得救、永不滅亡說的。其實這個名稱是各有所指的。如果我們把所有關於永生的經文合在一起,我們就會發現一些難解或不一致的地方。我們不應該把所有的“永生”混為一談,正如我們不應把各種“得救”解作不滅亡一樣。 “永遠活著”(創3:22)與我們平日所說的永生是不同的。假如亞當在犯罪後,又摘生命樹上的果子吃,他就只能永遠活著,而得不到我們所得的永生。我們因信耶穌而得的生命,是耶穌自己的生命,不是被造的生命。“永生”到底是什麼呢?“永”就是永遠,“生”就是生命,人是有生命的,不是生活。“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信耶穌的人是有生命的,是有耶穌復活的生命的,這與單單永遠活著是有分別的。 在聖經裡,我們看見有五種永生。如果我們不能把這五種永生分清,就會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久而久之,我們又會懷疑自己是否因信就有永生了。下面我們把五種永生分開來討論。 第一章 神的永生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元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5:20)就是永生的定義。真神永生,都在耶穌基督裡面。神就是永生。“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耶穌的生命與父神的生命是一樣的,“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5:6)神就是永生。永遠的生命當然是永遠活著的;
但永遠活著,就不一定都有神自己的永生了。神是無始,也是無終的。祂是活神,聖經中所說的“永生神”。原文都是“活的神”,“……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活的神)麼?”(來9:14)祂是活的神,我們當事奉祂。神有永生,神就是永生。因祂是長遠活著的,祂永不犯罪。祂的生命是至聖的生命,又是良善的生命,“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路18:19)耶穌並沒有說祂自己不是良善的。因為那少年官只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而不認識祂是神。所以耶穌才這樣答他,意思是:祂是在神的裡面,有神一樣的生命。這生命是良善的。“……耶穌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4:15),所以說,祂的生命是良善的,祂就是永生。 我們的神是三一的:聖父、聖子、聖靈。這是一位神,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神的永生,當然是包括聖父、聖子、聖靈的永生。這種永生是自有永存的,是活到永永遠遠的。 第二章 受造的永生 這裡所說受造的永生與我們平時所說“被造的永生”是不同的。“受”雖然也是“被”的意思,但卻另有所指。神在創造人類之前,祂已經做了千千萬萬的天使。天使是受造的,不是“被生”的:“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那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那一個說:‘我要作祂的父,祂要作我的子?’”(來1:5)真的,神沒有對天使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所以天使是沒有神自己的永生。天使在受造之日是已經預備齊全的:“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帶各樣的寶石……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裡,都在你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啪……。”(結28:13-14)以西結借用推羅王(1-2節)來指天使(基路啪是一種特別天使的稱號。)他們是“受造”的。在他們受造之日是完全的,後來有一部分天使隨從撒但叛變了神:“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特指撒但)中間又察出不義。”(15節)撒但原來是天使長,後來因他犯了罪,才被神驅逐出去(16節,參看賽14:12-15),牠帶領的天使也隨著叛變。後來神就立了米迦勒作天使長。以後又有一部分天使犯了罪,被扣留在黑暗坑中(猶6,彼後2:4)。如果所有的天使不犯罪,祂們只能永遠活著。但祂們沒有基督的永生,只有受造的永生。 亞當在受造的時候,沒有神自己的生命。神沒有將祂自己的“生命”放在亞當裡面,而只是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有靈的活人,原文作“一個活的魂”,亞當有了神的生氣,就有了生命,但也只是一個魂的生命。亞當活了,他有了天然的生命,他的生命是受造的生命。 如果亞當不犯罪,這個生命就永遠活著,但當他犯了罪,他就不能永遠活著了,“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他那受造的生命不是神的生命,但可以永遠活著,是個受造的永生。這個受造的生命是沒有保障的,是隨時有滅亡的可能的。如果我們得了神的永生,我們就不會滅亡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6:50-51)這裡的“永遠活著”與創世記所說的“永遠活著”是不同的,在那裡說:人若不犯罪,就必永遠活著;而在這裡是:“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所以說,受造的永生與我們因信而得的永生是不同的。 第三章 被成全的永生 請我們翻開希伯來書12:23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靈魂”被成全的意思是:由不完全達到完全。靈魂原文只作靈。這些靈不是別的靈,有如天使等,而是義人的靈,“被成全之義人的靈。”他們是在天上的,所以他們是永生的。不過,他們所得的永生,與我們所得的永生不同。我們所得的永生是高超的,是神自己的永生,而他們所得的只是被成全的,或者可以說是補救的,而不是重生的永生。 這班在天上被成全的靈到底是誰呢?他們至少要包含以下幾等人: 一、從來沒有聽聞福音的人 有人喜歡問,那些沒聽聞福音的人,得救不得救?如果他們和我們一樣得救,那又便宜了他們。請我們不用擔心,因為神是不偏待人的(羅2:11),神為他們設立了一個補救的方法,使沒有機會聽聞福音的人可以得到永遠活著的機會。他們既然沒有聽過福音,神就要照著他們“是非之心”來使他們有機會得永生:“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2:7-8,參看第6節)。不少人把這段經文誤用在我們身上,他們認為一個人若要得永生就當行善。但這段經文不是指我們說的,而是另有所指:(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3-15)這段經文是用一個括弧括住的,說得很詳細。“原來……不是聽律法的為義。”這是對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說的。他們都有個“是非之心”,可以斷定他們的一切行善抑或作惡!如果他們心裡相信天地間是有一位創造天地的主宰,他們雖然不認識耶和華是真神,神也就給他們一個補救的方法。如果他們信宇宙有個主宰,而肯行善的話,神就用永生來報應他們,使他們得以完全。這不是因信而得的,而是當作賞賜來報答他們的,如果我們弄清這一點,我們就不會說我們得救是靠我們的善行。“被成全”的永生是神用來給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的;但如果他們不信天地間有神,又不肯行善,而一貫作惡,那末,他們的結果就是得著“神忿怒的報應”。 二、患精神病的人 有些人患病,神經失常,他們成了癡子傻人。他們不能領會別人對他們所講的福音,難道他們就不得救嗎?不!因為神是不偏待人的,神要用一個補救的方法來使他們得著“被成全的永生”。到底神要用什麼方法來試驗他們呢?我們不知道,但我們不用擔心,因為神自然會有合理的方法。 三、嬰兒 有些人擔心他們所生的嬰兒死後不得救。這是一個問題,但我們應當相信神是不偏待人的。 亞當犯了罪,眾人就都有了罪。嬰孩當然也有罪(原罪)。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感謝神,耶穌在十字架上已將全人類都買贖了回來:“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連買他們的主他們都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彼後2:1)主買贖了所有的人,連假先知假師傅等不得救的人都被買贖了:“買他們的主”已付了代價,可惜他們不承認買他們的主,不接受救恩,自取速速的滅亡。嬰孩並沒有出賣我們的主,他們也未懂人性,他們的原罪已被贖,因此,他們是要得著補救的永生——被成全的永生。 四、災難中得救的聖徒 主再來到空中後,地上有七年災難。在災難中相信的人,他們所得的永生與我們所得的不同。他們也是得救,但所得的是被成全的永生。我們現在信耶穌,我們現在就得永生。但他們在信的時候,還沒有得著永生。他們要等到將來才得:“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
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2)“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
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25:46)“要往”是將來往,他們要在列國受審判之後才得永生。我們今天相信神的兒子耶穌,我們所得的永生,是他們不能得著的。我們應當歡呼讚美,因為我們的福氣太大了。 在希伯來書12:23的“諸長子之會的總會裡,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這個總會包含兩種人:諸長子之會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有人說“只有屬靈的人才是長子,不長進的信徒只能作次子(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這種解釋是不對的,諸長子之會的“會”字,原文是“教會”,英文聖經譯作Church,“諸長子的教會”。全教會從五旬節到主再來時的信徒,都是諸長子。舊約信的人,他們所得的永生也是被成全的永生,因為舊約沒有重生的事實,只有重生的預表。他們不能作長子,只能作次子。七年災難中相信的人,也沒有資格作長子,他們都是次子,都是被成全之義人的靈。惟有教會,不論他們屬靈不屬靈,都是諸長子。被成全之義人,除了上述四種,還加上舊約的人,他們所得的永生都是被成全的永生。 第四章 蒙救贖的永生 蒙救贖的永生是指新約時期(應該說五旬節之後)一切因信耶穌的人所得的永生。這種永生是白白得的,凡願意接受救恩的人,只需用簡單的信心就可以得著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的永生。 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約壹5:11)。蒙救贖的永生,不是把我們的舊生命改造成為新生命,更不是把我們原有的生命延長到永遠,成了“永生”。不是永遠生存,而是永遠的生命,永生當然是活到永遠的。但如果我們認為永生只是永遠的生存,而看不見另一個新的生命,那就錯了。得永生,是得著永遠的新生命,這是神賜給我們的。“神賜給”的意思說明在我們信耶穌以前是沒有的。當我們一肯相信,神就“賜給”我們永遠的新生命了。“神賜給”證明不是由我們原來的舊生命漸漸改為永生。我們犯了罪,無法自救,神就為我們設立一個救法,叫一切罪人因信耶穌就能得著一個最高超的生命,在我們相信的那個時候,我們就立即得著永生,而不是在我們死後才得的。這與我們在《七種得救》第一章裡所說“靈的得救”是同一件事,我們相信,就一定得著這個蒙救贖的永生。 有許多信徒,不敢說自己是有永生的,他們認為在審判後,神說他有就有,神說他沒有就沒有。這樣的人,是糊塗極了的。請我們看看約翰壹書5: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這節經文給我們看見,得永生是可以“知道”的。什麼人才能“知道”自己有永生呢?就是那些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再沒有別的條件,只要你是真心相信耶穌為你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信祂復活了,那你就是一個“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你所得的永生,不是補救的永生,而是那最高超的、蒙救贖的永生。 第五章 來世的永生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30)這種永生與我們因信而得的永生又不同,稱為“來世的永生”。聖經中關於“世代”有幾個說法:前世、今世、來世與永世。“前世”是指亞當以前的世代(現在我們暫且不講論這個)。“今世”是由亞當開始,直到主再來(包括七年災難)為止。“來世”是指主再來後,在地上所要設立的千年王國(天國)說的,“永世”就是由千年王國後到永遠,又叫“永永遠遠”或叫“世世代代”。按這個來說,我們沒有前世。我們的今世,叫今生;
我們的未來,叫來生;
我們要一同進入永世(永生)裡。如果我們把這幾種世代分清,我們就知道來世的永生是要等到千年國度(來世)降臨時才得到的。 很多人不明白上面所引的經文是指什麼說的。這裡不是講得救,而是說“天國”裡的事(太19:23),那個少年官(路18:18),他是個財主(23節),他要得永生(太19:16)。這裡所說的永生,與我們所得的永生不同,這是來世的永生,所以又叫“承受”永生(可10:17,路18:18),門徒當時以為耶穌是講得救問題:“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太19:25)但耶穌說的是“作完全人”(21節),承受“永生”(29節),“進入永生”(17節)等問題。我們現在信,是永生進入我們的裡面,但承受來世的永生,則是“人進入到永生裡去”的。進入來世永生裡的條件是遵守誡命(17節); 但這還不夠,若要作“完全人”,就要“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不是單單得救),你還要來跟從我。”(21節)“並且要受逼迫”(可10:30)。難怪許多人認為得救的條件是很多的,後來彼得也明白這是捨己、跟從主、為主受逼迫的人將來得賞賜說的,所以他問耶穌“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19:27)他不再問得救,而是問得什麼賞賜了。“耶穌說……到復興的時候(千年國度)……你們(以色列的代表)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並且承受永生。”(太19:28-29)十二個門徒都是以色列人,他們(除了猶大)是要審判十二個支派(以色列全國)。這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但我們可以從中得到啟示。我們(教會)得了永生,若要得賞賜和獎賞,就要為主犧牲,為主受苦。神要我們在今世得著屬靈的百倍,我們在天國才得坐寶座,與主一同作王:“我們若能忍耐(原文“忍受”),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2:12)不少基督徒很怕受苦,他們不能忍受苦難,結果得不著冠冕——作王。以色列人為主忍受苦難,為主犧牲,他們只能當審判官,但我們若能忍受苦難,為主犧牲,我們就要作王了!那個少年官聽了主的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19:22)所以主耶穌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3節)以色列人進天國是有條件的,但我們今天信而得救的人,都得進天國(提後4:18)。但願我們不要只是作一個僅僅得救的人,我們更當為主犧牲,好得著冠冕或賞賜。 當我們明白了永生之道,我們就不要懷疑自己未得永生。只要我們真心相信,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就必得救,得著蒙救贖的永生。我們不要再被一些難解的經文難倒以為得救(得永生)的條件不知有多少。只要我們存著單純的信心,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就立即得到永生(得救)了。凡得救的人,都是得了神自己的生命,這個生命是永遠不會滅亡的,所以我們得救的人,是永遠得救,是有保障的。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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