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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種得救(林獻羔)

 

目錄:

     1

第一章  靈的得救     2

第二章  魂的得救     5

第三章  體的得救     9

第四章  苦難的得救  10

第五章  受浸的得救  12

第六章  大災難的得救     15

第七章  生產上的得救     17

     18

 

 

 

“得救”是一件最根本的事。可惜有不少信徒,信耶穌多年,還不清楚自己得救與否!信耶穌得永生,我們的靈就得救了,這是第一步,如果我們對這一件事還未弄清楚,就沒有辦法談其它的事了。可是“得救”這個問題也是一件很複雜的事。“因信得救”,但一連串的問題就發生了。許多人分不清楚,所以,當他們遇到一些難解的經文時,他們就感到非常苦惱,甚至停滯不前。為了徹底弄清“得救”的問題,我們把所有關於“得救”的問題一齊講論,好使我們有所認識。

4章是正面的說法,對初信的人或那些不清楚自己得救的信徒會有幫助,後3章則是反面的說法,即得救不是靠行為,不在乎遵守律法,也不是靠認罪(逐一認清),這幾章更為重要。至於得救後的穩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們已在《永遠得救》一書裡詳細討論。本書總綱是“因信得救”,是論一個得救後的信徒有永不滅亡的保障。這兩本是姐妹書,必須同時閱讀,才能全面瞭解。願神用這兩本書叫多人得救得益;更願神用這兩本書叫我們不單認識得救的真理,而且叫我們在得救後更能活出基督的樣式來!

《七種得救》是《得救真理》的第一章 。

 

第一章  靈的得救

 

“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10)這節經文原指苦難的得救:曾經救、現在救、將來救。但我們借用這個苦難的得救,來表明了另外的三種得救。我們知道人是由靈魂體合成的:“……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帖前523)很多人認為靈魂是一個整體,其實靈與魂是不同的。

自從亞當犯了罪以後,人就需要得著三種救法 :靈的得救、魂的得救與身體的得救,我們切不可將靈與魂混為一談。靈的得救是第一步,而且是最根本的得救,一個人的靈若不得救他就只是一個滅亡的人。有不少基督徒不明白“得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是糊塗極了。得救就是得永生,這是靈的得救:“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 這個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生命,我們今天真心相信耶穌,我們今天就得永生,我們的靈就得救了。我們不是死了以後才得救。而是在信的時候就得救了。這是過去的得救——“祂曾救我們”,“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這“就有”二字原文是現在式的。我們什麼時候相信,什麼時候就有永生。“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今天相信,我們今天就有永生;我們立即就變成“已經出死入生了”。有些人以為得救是很難的,他們以為得救的條件很多,什麼守十誡、不犯罪、要有好行為、要聖潔、要得勝等。其實聖經告訴我們,得救是最容易的:“凡接待(原文作“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接受”是個最起碼的條件。我們怎樣接受呢?下面接著說:“就是信祂名的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18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0)“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以上幾段經文的“信”字,應當譯作“信靠”或“相信”。英文聖經譯作:believe inbelieve on,意思是信在“裡面”、信在“上面”。我們要信入主內。如果我們只信有一位真神,而不是信“入去”,那就不是“相信”、不是“信靠”,因為我們仍是在主的“外邊”,那我們還是不得救的。“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 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這裡的“信”字,英文譯作believe,只是信有的信,不是信靠的信。這種信心,鬼魔(也即是鬼)也信,鬼確是信有神的,但鬼是不得救的。如果我們用鬼信有神的信來信耶穌,那我們肯定是不得救的。接受就是“信靠”,這信心,是信基督復活的信心。我們信基督的復活。也就是靠基督的復活。靠基督復活的大能,我們才得救:“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羅424)“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相信、信靠、信在裡面,都是一個意思,就是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如果信祂復活,我們就一定會相信全本聖經的真理,特別是神跡。我們信靠祂,接受祂做我們的救主。接受祂復活的生命為自己的新生命,那我們就是一個得救的人。有些人以為得救是一件很難的事,他們常常擔心自己得救與否。這樣的人,請把以上的經文多念幾遍。請我們不要把那個“信”字解作“熱心”、“不犯罪”、“好行為”等。不要以為這樣作才是“信”,以為信心加上好行為才得救,否則就不得救,請我們不要聽人說。我們只要靠著神,神怎樣說,我們怎樣相信就夠了。凡是真心相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就不要懷疑自己是一位未得救的人了。

 

第二章  魂的得救

 

當我們的靈得救了以後,我們不一定就立即離開世界。從我們得救到我們離開的一段路程,往往是相當長的,在這漫長的日子裡,我們是會犯罪的。因此,我們的魂是要得救的;魂的得救,是指我們能過著聖潔與得勝的生活說的。這種得救與上面所說的得永生是不同的。魂的得救是現在的事,也就是“現在的得救”。魂的得救,也是要靠主的拯救,但這種得救是要我們付上代價的。靈的得救全是主的功勞,是主白白賜給我們。不用我們付出任何代價的; 但魂的得救,就需要我們付出代價——天天對付自己。

魂是什麼呢?簡單來說,魂是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志與感情。人有七情: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是魂的一部分。魂就是生命,就是自己,這是我們犯罪的媒介。神是要救我們的魂,只要我們順服就行了。心思就是思想; 我們的思想不潔,意念不潔,需要神的拯救,我們也當自潔。意志是判決,決斷。我們決定作這事或作那事,這是魂的事;但許多時候,我們所決定作的; 或決定不作的,都不合神的旨意。因此,我們的魂就需要經過神的拯救,然後才合乎神的旨意。我們千萬不要把關於魂得救的經文誤指為靈的得救。靈的得救條件只是信心; 但魂得救的條件就不只是信,還有別的。“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1)這裡“靈魂”二字,原文只作“魂”,英文聖經譯作Soul,“魂”中文聖經常常譯作“靈魂”,有的譯作“心”字。馬利亞說:我心(原文作“魂”)“尊主為大”(路加146)剛才所引雅各書121,沒有提到信心,因此,很多信徒不明白這節經文的本意。這裡不是說靈的得救; 而是說魂的得救。請我們再看兩節經文:“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象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12)當我們讀到這兩節經文的時候,也許有人會說,得救是有條件的,請注意,這裡雖沒有提到信字。這裡是說信徒得救後的長進,進到更豐盛的生命的事。可是,這節經文的末了又說“以致得救”,這真有點費解呢?

請我們注意第1節開頭“所以”兩個字,這是接著上1章說的。彼得在123說到“重生”問題:“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一個重生的人當然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他既然得救(靈的得救)就當追求聖潔得勝的生活,所以彼得在第2章開頭用“所以”二字,是承上文說的。一個重生了的人才是嬰孩;一個嬰孩是要長大,過著屬靈屬天聖潔生活的。“以致得救”,英文聖經沒有譯出,原文作“向著救恩”,是指我們的魂得救說的。

從上面兩段經文我們看見,魂得救的方法分為消極與積極兩方面。我們先要“除去”才能“領受”。第一步要除去一切的污穢;第二步要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魂的道,“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靈奶就是道——神的話,我們先要脫去——除淨罪,才能領受——接受神的話,成為我們的力量,這兩方面,是不能靠自己去作的。我們要用十字架來對付自己,把自己的魂置於死地。我們的愛情要死:“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739)我們的魂是貪愛世界的,所以,我們要用十字架來對付自己。“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存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233)我們不應當愛自己過於愛主。一個人愛自己是他們的本性,這是從魂裡來的。所以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原文譯作“魂”)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425)彼得深愛自己,他也愛惜主耶穌。當耶穌指示門徒,祂必上耶路撒冷被釘在十字架時,“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禰身上’。”(太162122)耶穌在21節告訴門徒,祂要走十字架的路,彼得從魂裡發出對主耶穌的憐惜,叫祂萬不可如此。彼得愛惜耶穌的身體,不願祂受苦、被殺,但耶穌反責備他:“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23節)接著,耶穌就對各人講捨己背十字架之道(24節),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主,不單彼得要這樣做,人人都應當這樣做。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主,不能是一勞永逸的; 而是天天背起各人的十字架來跟從主的,我們的魂似乎太好了,一切的天才本領都是從魂裡發出來的。如果我們不把這些東西帶到十字架下,不把自己與自己的一切置於死地,神就不能用我們,我們所作的一切工作是經不起火煉的。在主再來後,我們經受審判,我們就會顯出虧欠,我們的工程就要被燒毀了;但不要說,我們的一切都沒有用了。神既賦予我們聰明智慧,祂是要用我們的,不過,我們應當對付自己,把我們的一切帶到十字架下,經過主的拯救,在我們經歷魂得救後,祂才使用我們:“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 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我們的一切好處都要經過死,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否則一粒麥子還是一粒。我們若是以自己的才能與本領來榮耀主,這是不可能的。神要把我們的魂置於死地,我們的魂若經過死,祂就要叫我們復活(魂的復活),這就是保守我們的魂直到永生。這裡所說的永生與約翰福音316的永生不同。我們的心思、意念、判斷與才能等,經過十字架的死就必復活過來。這樣,神就使我們結出果子,直到永遠。只要我們的魂肯死,我們不依靠自己,聖靈才會使用我們。經過十字架死了的魂是清潔的。我們若脫去一切的污穢,領受真道,把我們的一切帶到十字架上死了,神就必使我們的魂復活過來,這是魂的得救。當我們的靈得救以後,我們就永不滅亡,至於我們的魂如果不得救(指今生),是否又會影響我們的靈的得救呢?不,絕對不會,因為我們的靈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約1028)。如果我們對付自己,讓主施行拯救,救我們的魂,那我們將來就要得著賞賜了。如果我們不肯對付自己,我們的魂現在雖然不得救,但主再來的時候,祂還是要救我們的魂。不過,我們就要大受虧損了。所以我們不要作糊塗人,把這件重大的事輕輕放過,等閒視之。我們千萬不要作一個長期失敗的基督徒。“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1039) “靈魂得救”原文作“魂的保存”,這就是我們所說“魂的得救”。

 

第三章  體的得救

 

靈的得救是以往的得救;魂的得救是現在的得救; 體的得救是將來的得救。什麼是體的得救呢?體的得救是指身體的復活。在基督裡睡了的人,睡到主再來就要復活;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到主再來的人就立即變化身體,由朽壞的身體變成不朽壞的身體。因此,體的得救是包括復活與變化:“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 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155051)體的得救又叫“身體得贖”:“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4)“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體的得救又稱為末世的救恩:“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現在我們不準備詳細講論這點,待以後講《十字架與復活》的時候才詳細講論吧!

 

第四章  苦難的得救

 

“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10)這節經文原是指著神救一切屬祂的人脫離苦難,而不是指得永生的得救說的。第8節清楚地說到苦難的事:“……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患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第4節又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神救保羅脫離苦難是分作三個時期的:第一個時期是“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這是保羅回述過去的情況。保羅在第三次旅程的時候(約在西元64年)寫這封信給哥林多教會,述說他在第一、二次旅程時為傳福音所受的許多危險,他們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神在他絕望的時候拯救了他。他曾說:“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林後112333)只要我們把這段經文詳細地多讀幾遍,我們就知道保羅受過不少苦難;但他並不灰心,反而一切倚靠神,神就救他脫離危險。我們各人都可以見證神在以往是怎樣拯救了我們脫離苦難的神跡。神是信實的,祂是永遠可稱頌的。祂不只以往“曾救我們”,祂現在還要救我們,祂不僅救我們一次,兩次,而是天天救拔我們的。有許多信徒常常哀歎,說他們受了不少苦難、貧窮,被人輕看、心靈受創或疾病等各樣苦難,他們不明白這是神的大愛,不明白神是要用各種苦難來鍛煉我們、造就我們、考驗我們,為要使我們得著更多的屬靈福氣。神並不是不救我們,但祂要我們忍受到再無可忍的時候才施行奇妙的拯救。我們從未見過愛神的人饑餓至死(沒有生命的人不在此例)。惟願我們學效保羅用堅強的信心來依靠神,因為祂“現在仍要救我們”。

保羅知道他將來還要受苦,不只他是這樣,凡信靠神的人都要經過苦難,所以他說:“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西元64年,保羅果然在羅馬城再受大苦難,他寫信給腓立比教會說:“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党,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11719)保羅在監房裡還盼望得救。這種得救當然不是指永生,而是指他盼望神救他脫離苦難說的,因為“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25節)神不是要他那時死在監牢,而是要再一次救他脫離監房,使他“仍要住在世間”。我們無論遭遇什麼事情都應當依靠神。不過,我們不要因為犯罪而受苦。如果我們因犯罪而受苦,我們就應悔改認罪(約壹19)。我們多次受苦,神也多次救我們脫離苦難:“義人呼求,耶和華聽見了,便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詩3417)神救了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手。後來以色列人犯了罪,神就使他們被擄到亞述和巴比倫去,以後神又拯救猶太人歸回本國(詩126)。現在猶太人從各國歸回故土,將來猶太人在大災難中有2/3被殺(亞138),末後,神要拯救以色列全家(不是全國,而是剩下1/3,即雅各家)(羅1126),神使他們得救,脫離苦難而得救。

上面所說的,不論是保羅個人,或我們眾信徒,或以色列家都要經苦難;但神最後是要救我們(也救以色列人)脫離苦難的,這是苦難的得救。

 

第五章  受浸的得救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這節經文曾被不少人誤解,以為一個人得救,不單因著信,還要靠受浸,不受浸的人,雖然相信,還是不得救的。

我們知道,與主同釘十字架上的強盜,他沒有受浸,但他得救了:“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043)或者有人會說:“十字架上的強盜因為沒有辦法受浸,所以耶穌不叫他受浸。如果我們有機會受浸而不肯受浸,雖然相信,還是不得救。”

不錯,有機會受浸而不肯受浸的人,是有問題的,也許他還不是真心相信。但我們不能把受浸作為得救的條件。馬可福音16 16是指兩種得救說的:靈的得救與受浸的得救。“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意思是 :信的人的靈必然得救;受浸的人在人前得救。一個人信了耶穌,他的靈就得救了;但他還要在人面前宣佈他自己是個基督徒,所以他需要受浸。靈的得救是在神面前的,受浸的得救則是在人面前的,受浸是在信之後所當作的事:“信而受浸”。這裡先提信,後提受浸,凡信的人,他的罪惡就得赦免了:“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凡真心相信的人,他的罪就得赦免,他就得救了。但有人根據使徒行傳238說,要受浸才能赦罪:“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此有人弄出“多次受浸”的怪論來。他們說,你信了之後,以後又犯罪,就得再受浸,你的罪才能被赦免。所以,有人浸幾次,有人浸10多次,甚至有浸30多次的!這真是怪事。聖經那有多少次受浸的論調呢?沒有,連暗示也沒有。請注意,使徒行傳2章原是對以色列人說的。當然,得聖靈的應許也是給一切信的人(39節)。在五旬節的那日,聖靈從天上降臨。因為以色列人只信父神而不信耶穌,所以彼得對他們說這些話,要他們悔改,相信耶穌——他們所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現在我們信耶穌,我們就得救,我們得救之後,就當受浸。沒有得救的人不要受浸。可惜有些傳道人為了大量收人,就不管他們清楚得救與否,只要他們要求受浸,就接納他們,給他們施浸。我們應當清楚他們是否真心相信才給他們施浸。慢一點受浸不會影響他們的得救。馬可福音1616下半說:“不信的必被定罪”,而不是說:“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不被定罪,乃是信的人因信,罪得赦免,他就是得救了。不信的人是不得救的,是要被定罪的。不受浸的人(指真心相信的人)也不被定罪,他只是不得救於人面前罷了。

使徒行傳238似乎說,要受浸,罪就得赦,否則還是要被定罪的。不,這不是聖經的真理。這節經文的原意不是“叫”你們的罪得赦。這“叫”字,原文是指“為著”。意思是受浸不是(叫)我們的罪得赦,這只是“表明”我們的罪,已經蒙赦免了。既然受浸不是使罪得赦,那末,我們是不是可以不受浸呢?不是的,我們還應當受浸。耶穌沒有罪,祂不需要赦罪,但祂也要受浸:“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祂。”(太315)我們跟從主的人,應當效法主的榜樣。受浸雖然不是為使罪得赦,但我們理當“盡諸般的義”。耶穌不是說:“因為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而是說“因為我們……。”希奇得很,耶穌一人受浸,竟說“我們”,耶穌復活後,也吩咐凡信祂的人都要受浸。“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2819)我們受浸;是在人前見證我們相信基督,歸入祂的名下了。我們下到水裡,表明我們的舊人和祂同埋在墳墓裡;我們從水裡上來,表明我們和祂一同復活,這是受浸的得救;在人面前的得救,向世界宣佈我們已和它沒有關係了。

還有馬可福音16920這段經文,最好的兩本古卷是沒有的,所以我們不能只根據這段經文作證明說受浸是得救的條件,說不受浸的人就不能得救。其實不少人受了浸,因為他們不是真心相信,所以他們還是不得救的。凡得救的人,在條件許可下,總是願意受浸的,因為他們要向世界宣佈自己是屬基督的。彼得前書321說:“這水所表明的浸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浸禮並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我們從撒但的世界出來,進入神的裡面。我們走出舊世界進入新世界,這是受浸的得救。

 

第六章  大災難的得救

 

“大災難”,不是指一般信徒所要受的苦難說的。苦難的得救,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這裡是指耶穌再來後地上要有的災難說的。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不少人誤解這節經文,感到困惑不解。得救既是因著信,但為什麼這裡又說要“忍耐”呢?不只忍耐,還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為什麼耶穌不提“信心”作為得救的條件呢?因而有些人說,我們得救,不單因著信,還要加上忍耐,而且一定要忍耐到底,如果我們發脾氣,那就有滅亡的危險。不,這裡所說的得救,不是指我們靈的得救;這裡所說的忍耐,也不是指不發脾氣說的。要不發脾氣才能得救,那就恐怕沒有幾個人能得救了。這裡的“忍耐”原文是“忍受”。指忍受災難與大災難說的:“這都是災難的起頭”。(太248)“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21節)這裡所說的得救,不是指我們靈的得救。我們不應一見“得救”二字,就以為都是指我們得永生說的,正如我們不能一見“猶大”二字,就以為都是指賣主的加略人猶大說的。

主耶穌很快就要回來了!祂的再來是分為兩個階段的; 第一階段是祂從天上降到空中;第二階段祂才從空中降到地上。祂在空中停留七年,信祂的人都要被提到空中去,在空中受審判,經審判後,就與基督結婚,同時,地上要進入七年的災難裡。頭三年半是“災難的起頭”(太248);後三年半是空前絕後的大災難(太2421)。我們信徒是在災前被提到空中去,所以我們不用經受這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大災難。馬太福音24章是對“選民”(以色列人)說的,他們要經受這七年災難,尤其在後三年半大災難的時候,因為敵基督要迫害他們,他們就要逃難,逃到約但河東面的鄰邦去躲避敵基督:“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以色列人在那時還是要守安息日的。“安息日的路程”,就是他們在安息日所允許走的路,只是幾公里。多走了,他們就犯安息日,如果在安息日逃難就麻煩了,所以耶穌預先叫他們求不要在安息日逃難。這分明是對以色列人說的。還有,“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以色列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她在那裡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啟1214)一載是一年,二載是兩年,半載是半年,合計三年半。以色列人要在末後三年半的大災難中逃難。這是空前絕後的大災難,七個碗的災就是在大災難中降下的(啟16章),在這大災難的時候,他們只有“忍受到底”才能得救。這是大災難的得救;這大災難的得救與我們所說的永生的得救是有分別的。

 

第七章  生產上的得救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提前215),這節經文說到“女人”與“生產”。創世記316:“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為什麼女人生產兒女的時候要多受苦楚呢?這是因為女人先犯了罪,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這是她受咒詛的結果。女人犯了罪,她在生產上失望了。要在生產上得救,補回這個損失。條件就是“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馬利亞生基督,補滿了這個缺,在生產上得救了。藉著生產上的經驗,作一個好妻子,作一個好母親,這是生產上的得救。

但這節經文有更深的意思,是指屬靈上生產的得救,教會現在是一個童女:“……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112)我們現在應當過著貞潔的生活,獻給基督,生養屬靈的嬰孩。我們傳福音,引人歸主,這是我們的天職。當然,我們不是傳福音就能生產屬靈的孩子,我們只是為神工作,神的孩子是聖靈所生的。“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林前356

無論怎麼講,生產的得救不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得救,我們得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最根本的事;是基礎,這只能因著信,不能加上別的條件,信的人就得救,就得永生,這是絕對沒有問題了。

 

 

 

七種得救,以靈的得救為基礎,凡真心相信耶穌的人,他的靈就得救,他就永不滅亡了,凡已經得救的人,就當注意魂的得救,這是信徒畢生的事。我們靠著基督得著這一步的拯救,將來在空中受審的時候就會得主賞賜和獎賞,不然的話,我們就大受虧損了!這種得救也是極其重要的,可惜許多人把它忽略了。盼望我們不只因信得著靈的得救,更要用十字架來對付我們的魂,使我們的魂也得著拯救。過著聖潔得勝的生活,在基督裡大有長進!

 

一九八六年元月十日

 

作者:林獻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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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8月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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