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是甚麼】顧名思義,「靈恩運動」是強調信徒必須得著聖靈的恩賜,才能在身上顯出聖靈的能力,而有說方言、說豫言、作異夢、見異象、超自然的醫治等奇事異能的表現,以此為屬靈追求的目標。有些人稱「靈恩運動」為「第二個改教運動」,可見其影響力之大,實不容我們忽視。參與「靈恩運動」的基督徒人數,正以相當驚人的速律在增長中,目前幾乎在全世界每一個角落,都可以找到「靈恩派」的教會和信徒。──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簡要歷史】第一波:「靈恩運動」開始於本世紀初的「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他們強調《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載聖靈在五旬節時的作為,乃是新約時代的特徵;他們認為一個真實的信徒,也必須與當時的門徒有相同的表現。因此他們鼓勵全體會眾參與聚會的活動,一同禱告追求說方言、神醫、趕鬼等神奇的表顯。聚會時,有大聲喧喊,舉手禱告,以及各樣情緒化的表現,甚至仆倒在地上、跳靈舞等等。 「五旬節運動」肇端於美國肯薩斯州伯特利聖經學院(College of Bethel)的創始人巴罕(C.F. Parham),有一名女學生在主後一九○一年經其按手禱告後說方言。後該校一名單眼的黑人學生叫瑟木(W.J. Scymour),在一九○六年到洛杉磯的亞蘇撒街(Azusa Street)租屋牧會,強調方言乃靈浸的明證,使五旬節運動正式在該地轟轟烈烈地展開,吸引全球傳媒的關注,無數的傳道人到那裏參觀學習,而把「五旬節運動」的信息帶到全世界。 「五旬節運動」極力攻擊並破壞原來的教會,甚至規定凡加入「五旬節運動」的人,必須自動地、完全地與原先的教會斷絕關係,他們說這是脫離「巴比倫」。「五旬節運動」存在於神召會、四方福音教會、聯合五旬節教會等宗派內。 第二波:發生在二十世紀中期,又稱「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或「新五旬節運動」(Neo-Pentecostal Movement)。它基本上仍舊追求「聖靈的浸」和「說方言」,但在傳福音的方法上更多注意聖經,以及確實的悔改和重生的經歷。這運動把「聖靈的能力」介紹給基督教的主流宗派,並且在天主教中顯出強勁的影響力。 自從一九六○年加州凡奈斯聖馬可聖公會的主任牧師本乃特(Dennis Bennett)經驗了他所信仰的聖靈的浸與方言的恩賜,「五旬節主義」就漫過了宗派的界限,而傳入了聖公會、美以美會、長老會、浸信會、以及信義會等各大宗派。 第三波:到了八○年代,所謂的「第三波靈恩運動」(The Third Wave of The Holy Spirit)或「葡萄園運動」(Vineyard Movement)出現了。它基本上是由溫約翰(John Wimber)在加州安那翰(Anaheim)帶領的「基督徒葡萄園團契」發展出來的,光是在安那翰一地,在兩、三年內,人數就由幾百人增至五千人。這運動在外表的現象上與前兩波是相同的。 這個第三波兼容並蓄地把「靈恩運動」中各支派的特色都接收進來。他們吸取了趙鏞基的「第四度空間」、英國「家庭教會」的樣式...,又凝聚了別的支流中的「精萃」,連「弟兄運動」的「教會真理」也溶在其中。據稱,全世界與第三波有關連的基督徒,目前已達兩千萬人以上。──
黃迦勒《慎思明辨》 【三波靈恩運動的異同】第一波強調方言與一些特殊的經歷,作為人得著聖靈的憑據;沒有聖靈恩賜的表現,就是沒有接受聖靈,也就還沒有得到救恩。第二波對這一點作了修正,但仍然認為沒有靈恩的表現,就是還沒有受「聖靈的浸」,他們仍然強調方言的功用。第三波又多了一些修正,肯定了方言與救恩無關,信徒乃是馬上成為「基督的身體」;但是第三波仍然是把「聖靈的恩賜」(包括方言),放在主導的地位;他們仍然不放棄「靈恩的表現乃神國的記號」這一個主張。 從外面的表現看,第一波顯得喧嚷吵鬧;第二波就顯得比較有點約束,也比較安靜,看重敬拜神。到了第三波,又恢復了他們自己說是活潑熱鬧,實際上是比較有規律的喧吵。不管外面的表現怎樣改變(或說進步),裏面還是可以用「方言」把這三個波串連起來。說明白一點,不管是那一波,都是「聖靈的恩賜」在掛帥。 儘管「第三波」不甘心與前兩波認同。根據美國加州富勒神學院的教授彼得魏格納(Peter Wagner,他是第三波運動的主要神學理論家)說,他們不是「靈恩派」,而只是向聖靈的工作敞開的人。但實際是換湯不換藥,骨子裏仍舊是一樣的東西,只是在道理上略有差異而已。前兩波鼓吹神醫,第三波不用「神醫」這個詞,卻用「權能佈道」來代替。前兩波看重「方言」的恩賜,第三波也沒有輕看「方言」,還在方言以外,再加上「智識的言語」的恩賜。雖然他們在一些說法上不一樣,但他們所標榜的都是一樣,所追求的目的也是一樣。若是把「聖靈的恩賜」掛帥這一點拿下來,「靈恩派」就不成其為「靈恩派」了。──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追求『眼見』】在「靈恩運動」裏的人,從第一波到第三波,在屬靈的追求上都犯了同一的毛病,就是把追求的中心放在靈恩的表現,也就是追求「眼見」,而非追求「信心」。追求靈恩的人一開始就追求眼見,所以在他們手中所鼓動起來的運動也是追求眼見。但是主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使徒保羅也說:「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只有在信心裏摸著主的人,才是真正蒙福的人。追求靈恩的弟兄們雖然嘴裏也談信心,但是他們根本看不見信心的實際是甚麼。──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對聖靈的認識不夠準確】因為「靈恩運動」在真理上有個致命的盲點,而這運動的基礎又正是建立在這盲點上,所以「靈恩運動」並沒有給教會得著屬靈的建立。 「靈恩運動」的盲點乃是對聖靈和祂的工作沒有準確的認識,因此給聖靈在神的計劃中作了不準確的定位。在一個不準確的真理基礎上,所有在它上面的建造都是不準確的。歷來的「靈恩運動」都是把「聖靈的浸」、「領受聖靈」、「聖靈充滿」、「聖靈澆灌」,還有「聖靈降臨」,全都加上等號,這個等於那個,幾個不同的名稱都給指著相同的一件事。事實上,這幾樣都是聖靈所作不同的工作。因著這些混淆,就把追求的重點轉移在聖靈身上,這就形成了「靈恩運動」的盲點。 「靈恩運動」中的弟兄口口聲聲的否認他們是在高舉聖靈,但是他們所傳講的和所作出來的,都是把中心點放在聖靈的身上,主的所是和所作都給標榜聖靈的恩賜和工作所遮蓋了。 在神永遠的計劃中,祂所要顯明的是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而聖靈一切的工作就是向人顯明這一位作子的主。聖靈執行神所要顯明的工作,聖靈工作的目的是要顯明主,而不是突顯聖靈的自己(約十四26;十五26;十六13~14)。 由於「靈恩運動」的人對聖靈的定位不準確,也就引發了「靈恩運動」的一連串不準確。他們甚至有「榮耀聖靈」的說法。這在聖經中是沒有的。在聖經裏,只以那坐寶座的和被殺的羔羊為敬拜的對象(啟四至五章),從來沒有「榮耀聖靈」的教導。他們既是使聖靈代替了子成為屬靈事物的焦點,「聖靈的浸」就成了「次於救贖的屬靈經驗」,也就是「某種接續於救贖的一勞永逸的經驗」。所以,「靈浸」在他們的意念中等於「聖靈充滿」,方言和其他的神奇表現就是「聖靈充滿」的標誌。──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誤將歷史的榜樣當作真理】沒有一個「靈恩運動」不把追求神蹟奇事作經歷聖靈工作的記號,第三波也不例外。他們雖不說這些是接受聖靈的憑據,但卻換了一個說法,說這是「權能佈道」,把一般「靈恩運動」所標榜的「憑據」,改變成一個使教會增長或是復興的唯一工作方法。因為是牽連到聖靈的工作,不管說是「憑據」也好,說是「權能佈道」的方法也好,我們必須從聖經中找到根據來,若沒有聖經的根據,說是「憑據」或「工作方法」,都不能僭奪「真理」的地位。 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神確實是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但是,神不一定在祂的工作中使用神蹟奇事,所以神蹟奇事只能說是神作工的方法之一,絕不可以說是「唯一」的方法。神使用神蹟奇事作工,只能說是歷史的榜樣。既然是榜樣,就不能把它看作真理來奉行。榜樣可以作參考,但榜樣不能當作標準,更不能當作真理或是命令。 若是神蹟奇事是神作工的真理,這樣,神每一次作工都有神蹟奇事的記錄。但是我們在聖經中卻沒有看見這種光景。嚴格說來,神蹟奇事是神在不得已的境況中才使用的。主行過許多神蹟,但主並不以神蹟為最重要,因為主知道神蹟的功用並不如人的想像(約二23~25;六26),祂只用神蹟來見證祂的所是,祂並不以神蹟來顯明工作的果效(參太十一20)。所以祂甚至宣告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太十二39)。 使徒保羅也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耶穌」(林前一22~23)。「神蹟」也好,「智慧」也好,這些只是工作方法,在屬靈的爭戰上並不可靠,真正能顯出大能的還是主的自己。靈恩派與非靈恩派的人都忘記了主的自己,都往主自己以外去求幫助,這一點才是今天教會見證衰微的癥結。──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誤將恩賜當作恩典】「靈恩運動」總是把「聖靈的恩賜」看作是恩典,因而導至了追求靈恩而產生屬靈的混亂與迷惑。簡單的說,「恩典」是神普遍賜給信徒的,沒有條件的限制,只要我們去要,就可以得到。「恩賜」是在事奉神的工作上,神把一樣或多樣的才幹特別的賜給神特選的人,人不能去求取的,就是要去求取也不可能得到的。 「靈恩運動」的特點就是追求恩賜,雖然「第三波」對這一點作了道理上非常微小的修改,事實上還是追求恩賜,以恩賜的顯明來印證聖靈的工作。但是聖經從來就沒有一個應許,是把「聖靈的恩賜」作為應許的。接受聖靈是恩典,但有了聖靈的人不一定就有聖靈的恩賜,甚至有了聖靈的恩賜,也不一定有他想要得著的那一種恩賜,因為一切的恩賜「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 恩賜既然不是恩典,所以只能「羨慕」(林前十四1),卻不能「追求」。而靈恩運動的人卻說,神奇的恩賜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的。所以在靈恩運動中,「方言」是可以透過學習與操練得著的;第三波的「智識的言語」也是可以透過學習而得著的。──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過度高舉恩賜】屬靈的恩賜是有價值的,對於聖徒的服事與教會的建造,是有其功用的(弗四11~15)。但是,過分的高舉和強調恩賜,結果不但不能建造教會,反而破壞並削弱了基督的身體。其理由如下: (一)被撒但利用,製造許多假偽的屬靈恩賜,在教會中混水摸魚,使信徒得不著真實的造就。 (二)哥林多的信徒「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一7),但是哥林多教會卻滿了難處,可見恩賜若不善用,仍不能使教會得到益處。 (三)哥林多的信徒具有各樣的恩賜,但使徒保羅卻說他們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三1),可見恩賜並非信徒的首要追求目標。比恩賜更重要的,乃是生命的長進。 (四)恩賜愈大,往往所帶給教會的難處也愈大、愈多。教會的歷史,證明了這一點。由於有恩賜的人誤用、濫用恩賜,以致成了教會問題的根源。 【靈恩運動偏重神奇的恩賜】聖靈在教會中所賜的恩賜,不只是行異能、說方言、醫病、趕鬼的能力,並且包括了執事、教導、勸化、施捨、治理、憐憫人的恩賜(羅十二6~8),也包括了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的恩賜(弗四11)等。靈恩派的人特別注重那些在外面可以看得見的,叫人訝異的恩賜。當他們過度強調一、兩種神奇的恩賜時,就不知不覺地輕看或忽略了其他教會正常生活所需要的屬靈恩賜,以致不但失去平衡的發展,也因此出現畸形的現象。──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將經驗置於聖經之上】「靈恩運動」領導者的行為及信息,往往只根據其個人的經歷,而不是根據神的話語。「靈恩派」的人雖然儘量想要讓聖經權威在他們生活中佔一席崇高的地位,但仍以他們的經驗為真理的主要準繩。他們只想拿聖經來應合他們的經驗;如果某人的經驗通不過聖經的考驗,他們就略去聖經不談。 一位「靈恩派」的信徒,在他聖經前面的空白頁上寫著說:「我才不在乎聖經怎麼說;我有經驗!」由於這種經驗重於聖經的觀念,以致在他們中間有很多古怪的見證,例如:有一個女人作見證說,她曾經訓練她的狗,用一種旁人聽不懂的吠叫聲讚美神!而「靈恩派」的人根本就無法鑑別或阻止這類古怪的見證,因為他們認為經驗本身就足以證明一切,任何經驗都不需要經由聖經的考驗。──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往往強解聖經】「靈恩派」的教師與作者,不按正意分解聖經,往往隨心所欲,以支持他們靈恩派的教訓與習慣為前提,來自由解釋聖經。因此他們常牽強附會地把某一個意思放在一節聖經中,而那節聖經中根本沒有那個意思,他們的目的是要證明他們的說法是對的。茲列舉幾個「靈恩派」解經的例子如下: (一)他們以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二章22~32所說的話來定罪說,今日任何人若懷疑靈恩運動中方言或神蹟的真實性,就很危險地近乎干犯聖靈的不得赦免的褻瀆之罪。 (二)他們引用「耶穌基督,今日、昨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的話,來證明主耶穌在世時所作的每一件事,今日仍在繼續不停地作。 (三)他們把「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解釋成「因祂受的鞭傷,你們肉體上的疾病要繼續得到醫治。」 (四)他們把「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中的「更豐盛的生命」解釋成「更多屬地的祝福」。 (五)他們以使徒約翰因見主的威榮而仆倒在地(啟一17),作為他們「靈仆」的根據;以「眾民聽見律法上的話都哭了」(尼八9),作為他們「靈哭」的根據。 (六)他們將「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珥二23)中的「秋雨」(又稱「早雨」)解釋為使徒時代的聖靈澆灌,而把「春雨」(又稱「晚雨」)解釋為末世時的聖靈澆灌。 (七)他們把主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的話:「妳必早求祂」(約四10)用來作為求主賜給聖靈的恩賜的根據。 (八)他們引用「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一11~13)來證明,求聖靈的人絕不會得著邪靈。──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在聖經之外另有加添】「靈恩運動」的人士雖然注重聖經,並且否認他們在聖經上有所加添,但他們聲稱,「當他們在聖靈默感之下說預言的時候」,神也一面賜新啟示給他們。他們宣稱,聖經並非神啟示的最終來源,只不過是聖靈所作默示的一個模範,是祂今日所賜給我們附加啟示的「見證」。他們這種對於啟示和預言的見解,實在說來就等於對聖經有所加添。 「靈恩派」的人相信,神仍舊繼續不斷地藉著方言、異象對他們說話,而賜下新的啟示。他們這種自稱從神而來「更進一步的啟示」的主張,不但破壞了聖經的獨一性與權威,並且也與今日一些基督教的旁門左道如:基督教科學派、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等的主張相同。──
黃迦勒《慎思明辨》 【靈恩運動的弊病】(一)「靈恩運動」興起的本意,原是要糾正教會中的若干缺失,但「靈恩派」的人常故意把教會的缺點作無限量的擴大,結果不但沒有糾正錯誤,反而把錯誤惡化,叫人對教會產生惡感。 (二)「靈恩運動」的領袖常指摘教會信徒的信心只根據教義和知識,而沒有實際的經驗,但他們自己常以情感上的感受和意氣上的發洩作為跟隨者的榜樣和定律,以致朝秦暮楚,只叫人追求一些新花樣,而沒有一定的目標。 (三)「靈恩運動」者一直追求屬靈的「新」經驗,以致不但輕看自己以往的經驗,也輕看別人以往的經驗,結果產生「屬靈的驕傲」,很難尊重別人的成就與領受。 (四)「靈恩運動」的領袖及其跟隨者常自誇:只有他們的教派纔有聖靈,只有說方言纔算被聖靈充滿,其實他們對聖靈並沒有全備的認識與經歷。 (五)「靈恩派」的人常自以為享受靈恩,而陷於狂熱、無節制的情形中,導致擾亂聚會次序、侵奪牧者職權、一味教導諸如:「成功、健康、富有」之類的論調。 (六)「靈恩運動」包括第三波在內,標榜的是超自然的能力,而不是復活生命的大能。或者說,是恩賜的表顯,而不是那一個聖靈的果子的顯露。這樣的鼓吹與帶領,結果是領人到沒有基督的復活生命的「祝福」裏,充其量只是引發魂的潛勢力。這是可悲的現象。 (七)「靈恩運動」裏流行的一個口號就是「教會增長」。但是「教會增長」不能只是一個數字的問題,它必須是一個生命的質量問題。「靈恩運動」的工作很興旺,但是他們工作的結果,卻使教會變了質:他們的信息往往只是一位給人治病的耶穌,卻不是把神的救贖恩典顯在世人中間的主,以致許多人不相信永遠的救恩,而只高舉靈恩。 (八)「靈恩派」的人常假借「說豫言」或「說智慧的言語」這兩種恩賜,而在恍惚狀態中,自稱是「神」或「基督」,以第一人稱來曉諭、勸勉別人,甚至要求別人跪拜。 (九)「靈恩運動」一味追求靈異的表現,而不對其來源作審慎的分辨,以致常被邪靈假冒,而不自知。──
黃迦勒《慎思明辨》 【基督徒應有審慎和進取的態度】(一)對於神蹟奇事要有審慎的態度:主耶穌親自警告說:「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在靈恩運動裏的弟兄也承認有邪靈的假冒。可見我們在屬靈的事上要有分辨。使徒約翰也警告我們:「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2)。 (二)對靈恩運動的優點要有學習的態度。例如:他們使全體會眾都參與活動,不像一些死板正統的教會,只是少數人在聚會中有活動,而其餘的人就像在觀看球賽似的。此外,他們也較有熱心追求屬靈經驗、參加團契、查經、傳福音等。這些都是我們所應當學習的。──
黃迦勒《慎思明辨》 【不可講異端,也不可極端】哦,人何等容易偏。我贊成人注意靈,但是注意過火了就偏了。撒但若不能叫我們講異端,撒但就叫我們講極端。 【靈恩運動的荒謬】你今天可以看見,所有靈恩運動裏所說的那些方言,完全是神的口吻,都是用第一人稱,我如何,我如何;並且常常是講豫言:『我的子民哪,我的日子已經臨近了,你們應當豫備阿!』你注意聽聽那些辭句,不是以賽亞書裏頭的,就是耶利米書裏頭的。這是基本違反新約道成肉身的原則。 【恩賜不值得炫耀】人一切的恩賜都是從神來的,不值得炫耀。正如司布真所說:「街上有兩個乞丐,你給一個十元,給另一個一百元,拿到一百元的乞丐,豈能向另一個乞丐炫耀自己比較有辦法嗎?他們豈非都是領受的嗎?」─
梁敏夫《五餅二魚》 請參閱【靈恩運動評論專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