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教學初探(作者不詳)
護教學初探
概論與簡史
一、課程計畫:
1. 認識護教學及其簡史
2. 福音的內涵
3. 聖經的權威
4. 基督憑什堋救贖人類?
5. 苦罪懸疑
6. 聖經與科學
7. 宗教比較--佛教、一貫道...
8. 認識異端--統一教、(聚會所)、摩門教...
9. 基督教與當代思潮--新世紀運動、人本主義、女性主義
10. 淺談基督教與中國文化
二、參考書目:
1.導論:
a.賴瑞仁著:《面對挑戰》,天道書樓,1981初版。
b.章力生著:《總體辯道學》,天道書樓,1986。
c.黎家生著:《基督教護教學》,道聲,1975。
2.護教與傳福音:
a.李德爾著:《你為何要信》,證道,1971。
b.滕近揮著:《寫給信仰的追尋者》,宣道,1971。
3.歷史:
a.麥道衛著:《鐵證待判》,翻譯中心,1978。
b.孟沃偉著:《歷史與基督教》,校園,1977。
c.莫理遜著:《歷史性的大審判》,證道,1977。
4.哲學:
a.薛華著:《理性的規避》,基文,1971。
b.白高倫著:《哲學與基督教信仰》,證道,1980。
c.賈詩勒著:《宗教哲學》,種籽,
d.李杜著:《中西哲學思想中的天道與上帝》,聯經,1978。
5.文化:
a.林治平著:《現代人的痛苦》,宇宙光,1978。
b.薛華著:《前車可鑒》,宣道,1983。
c.劉小楓著:《拯救與逍遙》,九大文化,1992。
d.徐松石著:《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香港浸會,1979。
e.章力生著:《人文主義批判》,宣道,1968。
6.科學:
a.韓偉等著:《科學、理智與信仰》,宇宙光,1975。
b.周功和著:《基督教科學觀》,華神,1993
c.韓偉等著:《賽先生造成的偏差》,中信。
7.權威:
a.鐘馬田著:《權威》,證道
b.司陶德著:《真理的尋索》,證道,
c.麥道衛著:《千載懸疑》,天道書樓,1980。
d.李德爾著:《你為何要信》,證道,1971。
8.宗教比較:
a.力德諾著:《殊途同歸》,主日學,
b.沈介山著:《統一教的真相》,華神,1990。
c.何克滿著:《摩門教的內幕》,真道,1993。
d.龔天民著:《認識佛教》,校園,1995。
9、綜合:
a.唐佑之等著:《超人的蘇醒》,校園,1991。
b.李德爾著:《你信什堋?》,種籽,
c.唐崇榮著:《神與人之間》,校園,1995。
d.唐崇榮著:《佈道神學》,校園,1995。
e.霍士達著:《問得好》,活泉,1994。
f.蔔魯斯著:《新約文件可靠嗎?》,天道,
10、苦罪懸疑:
a.葛培理著:《浩劫前夕--苦難的透視》,更新,1993。
b.魯益師著:《痛苦的奧秘》,基文,1994。
c.梁燕城著:《苦罪懸謎》,天道,1993。
d.楊牧穀著: 《再生情緣》,卓越,1993,五版。
三、概論:
1.前言:
護教學是否必 ?
護教學的目的---彼前三15
2.定義:
a.Apologetics--古希臘法庭予被告答辯的機會。
譯作:衛道學、辯道學、答辯神學。
b.新約中出現八次
回答(彼前三15),申辯(徒二十二1,二十五16,提後四16),答辯(林前九3),辯護(腓一7、16),申訴(林後七11)
四、簡史:
1.耶穌的護教:回答法利賽人
2.使徒的護教: 斥猶太律法主義、諾斯底主義等。
3.教父時期:(95-325A.D.)
游斯丁、愛任紐、特土良、俄利根
4.尼西亞之後(325-590A.D.)
a.君士坦丁統一羅馬,奉基督教為國教,沒有逼迫,開始理性的 解啟示的真理。
b.325A.D.在尼西亞開會, 斥亞流主義(基督是被造者
) ,立尼西亞信經。
奥古斯丁-- 摩尼教、多納派(分裂派)、柏拉糾派(
否定罪性)。
5.中世紀時期:(590-1517A.D.)
a.安瑟倫以本體論證明神的存在。
b.阿奎那--認為「自然」反應造物者,人可間接推論上帝的存在。
c.俄肯的威廉--上帝在一切知識之上,只有根據權威去接受。
6.改革時期:(1517-1650A.D.)
a.起因於教會墮落及教義錯誤。
b.馬丁路德:因信稱義、聖經至上、字義解經。
7.理性主義時期:
a.文藝復興之後,理性抬頭,成為終極的檢驗標準。
b.巴斯卡(Pascal)--只有在基督裡,人才能認識上帝,罪人不可能靠理性認識上帝,理性有其地位,但要用心認識上帝。
c.康得--理性無法獲得經驗以外的知識, 以是非之心及基督徒的經驗證明上帝的存在。
8、近代護教學:
a.歷史--基督教建立在史實上,聖經更是如此。
b.文化--在文化中選擇起點,從基督教答覆人心中疑難。
c. 克果--真理是似非而是,必須是存在的對決與回應,斷然排除哲學、自然神學、證據論。
d.巴特--排除護教學,基督教信仰自有辯護性,人只有藉恩惠的啟示,才能認識神。
e.福音派:
罪人不能檢驗啟示,信心是認識的開端,但理性有其神聖的任務,就是認識上帝啟示的真理。
五、護教學與其他學科之間的關係:
1.與聖經神學
2.與系統神學
3.與倫理學
4.與佈道學
六、護教學的幾個領域:
1.西方傳統:
- 有沒有神?
- 基督教合理嗎?
- 基督是不是神?
- 基督曾否從死裡復活?
- 聖經是神的話嗎?
- 考古學有幫助嗎?
- 神蹟可能發生嗎?
- 科學與聖經衝突?
- 全能、全愛的神與罪
-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
- 基督教的經驗真實嗎?
2.此時此地的護教學: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
基督教與自然科學
基督教與社會科學
基督教與當代思潮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
基督教與異端
七、作業:
1.選擇一個題目寫報告。
2.訪問兩位未信的同學:
a.對基督教印象較深的是什堋?
b.問他對基督徒的觀感如何?
c.問他目前信什堋?請他簡介他信仰的內容?並問他為什堋而信?
福音的內涵
一、幾個大綱:
A.你聽過四個屬靈的定律嗎?---學園出版
第一律:神愛你
第二律:人因有罪與神隔絕
第三律:耶穌基督--死、復活
第四律:信基督---事實、信心、感覺
B.你知道福音的內容嗎?---校園出版
1.有一位神--創造、慈愛、聖潔、公義、完全、自有永有。
2.神與人原有的關係--
照他的形像造人,人本是尊貴的。
3.人與神關係的破裂--人背棄神,人的結局。
4.人的生機--耶穌基督的救恩。
5.神與人關係的恢復--承認、相信、考慮、決定、禱告。
6.成為基督徒--讀經、禱告、作見證、參加教會。
C.寇世遠,〈福音之道〉,基督之家週刊472期,1978.3.12
1.福音是以神為來源(羅一1-7)。
2.福音是以聖經為根據。
3.福音是以基督為中心。
4.福音是以神的大能為本質。
5.福音是以信心為要求。
6.福音是以耶穌的「死」、「活」為內容。
D.張貴富,〈福音對話〉,校園,1986。
1.有神--有神、無神,神的屬性:愛、公義、智慧。神與人關係密切
。
2.人是什堋?--受造、尊榮,人的本質,人的現況,人的圓滿。
3.罪--定義、形成、惡果。
4.靈--存在明證(直覺、科學報告)、誤解、如何對待靈。
5.救主--救主與君王、人 要救主、給人什堋。
6.相信--相信與善行、內容、意義。
7.永生--意義、蒙昧與確據、耶穌真復活、復活的炸力、復活的永恆意義。
8.耶穌復活。
9.光和聖靈感動。
10.神就是愛。
11. 審判。
12.新天新地。
E.唐崇榮,〈佈道神學〉,校園,1987。
1.福音的本質:
救贖性、獨一性、完全性、絕對性。
2.福音在其他文化及宗教中的本質:
永恆性、普世性、爭戰性。
二、幾點補充:
A.從境界的角度來看:
- 方向重於現況;
- 目標修正過程;
- 永生肯定今生;永生並不在遙遠的彼岸,今生是永生的幼年期。
B.從實踐的角度來看:
1.信心是對真理的回歸;因信稱義v.s.功德
2.信心引往自由之路。
救恩不是廉¤的,她要求雙方的委身。
過去--罪咎-〔十字架〕-罪咎全消。
現在--乏力-〔聖靈〕-心靈得力。
未來--不確定-〔復活〕-肯定積極。
---自由不只是有所為,更是有所不為。
3.信心帶來生命流通的良性迴圈。
聖經的權威
一、前言:
A.權威不在乎論據,而是在乎信心。
把論據都提出來,只可以叫人在理智上同意,而未必能接受聖經的權威。
護教學上的論據,其¤值在堅立信心。
B.傳揚和解釋聖經,便可以樹立聖經的權威和真實性。
二、從啟示的角度來看:
A.知識的主動與被動:
認識上帝的主動權在誰手中?
B.權威的起點與終點:
誰有資格發言? 發言了嗎?
C.啟示型態的宗教與非啟示型態的宗教:
1.各家經書:佛家...三藏:經藏、律藏、論藏。
道家...三洞:洞真部、洞玄部、洞神部。
四輔:太玄部、太平部、太清部、正一部。
印度教...吠陀經 Veda
回教...可蘭經
2.啟示型態:
回教---但可蘭經由穆罕默德一人寫成,沒有第二證人,只能百分之百相信他。
基督教--- 主動向人發言, 使用人懂得的媒體。
三、從聖經本身來看:
A.內證:
1.自我宣稱--3808次的「耶和華說」。
2.本身有最大的一致性--約四十位作者,歷時1500年(1400 B.C.-98 A.D),但主題和內容卻是一致且和諧。
3.對「人生之謎」、「未知的世界」,如人的本性、生命的意義有最完整的解釋。
4.翻譯上的失真和錯誤,減至最小程度:
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225B.C.),證實舊約聖經的可靠和準確。
B.外證:
1.耶穌接受舊約的權威。
2.死海古卷。
3.新約經文校勘學--現存五千多份抄本中,差異大約有二十萬處,數字看起來龐大,但其中九成半不重要,其餘半成也不影響一般的意義,只有400處影響一句話的意義,其中只有50處重要,但沒有一處影響教義。
4.考古學
1935年發現約翰福音18:31-33節及37、38節,經鑒定為130年的抄本,距成書不到40年。1972年天主教神父J.O.Callaghan發現馬可六章52、53節,經鑒定為50-60年的作品,馬可福音約寫於50-65年。
5.歷史學
聖經記載的歷史,與當代的歷史吻合,如耶利哥遺址1952年挖出,經證實確是13世紀被攻陷,且全城被火燒過,更奇妙的是城牆是向外倒的(書六章)。
四、聖經的正典:
1.舊約:
舊約何時集成已不可考,猶太人著作Baba Batha說是以斯拉集成( 458B.C.)。
死海古卷證實主前三世紀前就已完成。
2.新約:
a.成立原因:
--內在的 要:信仰上的標準。
--外在的 要:異端的攪擾。
b.正典的標準:
--作者必須是使徒,或親自見過耶穌。
--若不是使徒,就必須是「使徒圈子」的人。
--著作中的神學思想,必與使徒的教訓吻合。
--必須有高超的靈性和道德水準。
--為各教會普遍接納與承認。
c.正典的確定:
過程是漸進的,397A.D.迦太基會議中確立。
五、更正教 袖之論據:
1.聖經中神的威嚴。
2.和諧的一致性。
3.極高的奧秘--非人所能想像。
4.完美的道德教訓。
5.文體言簡意賅。
6.改變罪人心靈的力量。
7.經得起考驗和攻擊。
8.考古學、歷史學的論據。
六、結論:
教會沒有權威,人們便不在留意教會所傳的信息。
苦罪懸疑
一、問題所在:
1.一位全能的神,竟創造這樣不完美的世界?合理嗎?
2. 為什堋不造一位健全而不犯罪的人?
3.上帝為何給人自由意志? 為什堋不制止戰爭、罪惡、疾病?
4.他為什堋不造一個完美的世界?為什堋會有許多天災?
二 、異教的答案:
1.印度教--泛神論
不論快樂、痛苦都是上帝的一部份,因此對人的痛苦不在乎。
2.回教--
一切(包括快樂、不快樂)都只為完成真主的絕對旨意。
3.佛教--
消滅自我;沒有我,就沒有痛苦。
4.二元論--
善惡二元--二種相等而對立的力量,宇宙就是他們的戰場,永不止息地鬥爭。
---評二元論:
A.要分別善惡,必然有一"第三者"來決定,而 將是真正的上帝。
B.要成為惡,他就必須先存在,並有智慧和意志,但這些本身都是善的,因此他必須從「善」的力量得到他們。所以「惡」是以錯誤的方法去獲得善,惡是一種寄生物,而非本來就有的東西,這也就是基督教所說:魔鬼是墮落的天使。
三、基督教的答案:
1.痛苦本身是不成為問題的,除非接受一位公義的、慈愛的上帝 ,所以這問題只有基督徒才有。
2.全能的上帝?!
A.上帝的「不能」是一種內在的不可能性,絕對的不可能性,這並非 的能力受限制; 的全能,是意味著 擁有做一切內在的可能的事情的能力,而非做任何內在的不可能的事情之能力。譬如:上帝不能犯罪,是一種內在的不可能。
B.「全能」--在聖經中的用法是強調上帝是統管萬有,掌管一切的主宰,而非指 「無所不能」。
3.天災,自然律?--天災是對上帝的善良的一種否定嗎?
A.上帝要創造一個自由人的社會,就不能不創造一個相對獨立 ,而鐵面無私的自然界。
B.「自我意識」是相對於環境而產生,「自由意志」也必須相對於可選擇的環境,才發生意義。而此環境又必須具有固定的性質,否則人也將失去自由。
C.將自然秩序,和自由意志所包含的痛苦之可能性剔除,將會剔除生命自身。
---然則上帝就是良善的嗎?
4.上帝的良善:
A.人對上帝的良善的理解只有慈愛,而慈愛就只是親切;但愛與親切並不相同。
愛裡會有管教, 雖責罰我們,宣告我們的罪狀,但 從未輕蔑我們。
B.這就如藝術家修改其作品;又如父親管教兒子;甚或先生在乎配偶的貞節等。
愛可以寬恕一切弱點,絕不因其弱點而減其愛,但對於消除其弱點的決心,是始終如一的。
5.罪惡的來源:
A.神是愛,愛要有物件才有意義,因此 造了人。
B.愛也要求「關係」,要互相回應,人要能回應神的愛,就必須擁有自由意志,
因為主動回應的愛才有意義。
C.自由意志是引致愛的唯一可能,但自由意志若誤用也可能導致罪。
D.罪惡為人所創造,而非上帝所創造的。罪就是想要成為自己的上帝,或「像上帝」,盡一切所能徹底拒絕神。
四、苦難的意義:
A. 並不袖手旁觀
道成肉身,闖入人類歷史,親嘗人間百苦, 肯定人在世上的苦難是真實的,在人生路途,在十字架上忍受上天下地最深重的孤絕, 並沒有袖手旁觀。
B.苦難使人提升
從約伯、約瑟、保羅(林前四1-13)的生平,人若願意順服上帝,苦難可以提升人的生命層次。
C.苦難不單剝奪人的身外物,連人№關係也給破壞了,它叫我們不再願意相信或委身,只 獨處一隅保護孤單的自我;耶穌的苦難卻永遠帶著一個他我的層次,「為了我們」,無罪 的 為我們成為罪,我們才看見罪的本質和救贖的亮光,因此,苦難就不再具有無限的權 力,仰望耶穌,或許不但能勝過苦難,也能從耶穌的
「為了我們」聽到「為了他們」。
為什堋耶穌基督可信?
一、耶穌基督存在過嗎?
儒家可以不理會孔子是否存在過,因為重要的是他的倫理教訓。然而基督耶穌若不是歷史人物,基督教早就煙消雲散。
福音書證實耶穌的史實性,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羅馬史學家塔西達(Tacitus),Suetonius,Thallus等人的作品都證實耶穌的史實性。
二、舊約對耶穌的預言:
1、出生方式:賽七14。
2、出生地:彌五2
3、死:詩二二1,14-18,賽五三12。
4、復活:詩十六10
5、被出賣:詩四一9
6、三十塊錢被出賣:亞十一12.13。
三、耶穌的自承:
在深度智慧的教訓背後,卻是猖獗的自大狂,兩者之間格格不入,如何才能有完滿的解釋?除非 是真神,否則就是騙子。
1.直接自承:以神為父
路二48,約五17,十3,約八9
2.間接自承:
可二1-12,十17.21,宣告赦罪,賜永生.
約七46,五28.29 末世的審判 太七28、29 教導時的直接命令
3.以自己為中心:
約十30-33 自稱是神. 約十四6,六35生命的糧.
4.戲劇化的自承:
神蹟,受審時只對身份的問題作答,可十五2-5.
四、耶穌的品格:
1.約八1-11,耶穌認為自己可以赦罪。
2.門徒尊 為神。
3.仇敵無法控告他。
4.人可直接面對耶穌。
五、耶穌的工作和教訓:
1.神蹟背後是偉大.細膩的愛(可一41)
2.教訓:研究耶穌教訓的書汗牛充棟.
六、耶穌基督的復活:
1.證據:
·物證:空墳,裹屍布 ,血和水,墳口巨石.
·人證:門徒,婦女,500 門徒(林前十五6),兵丁(太二十八11)
·事證:門徒突變,仇敵無法否認,教會建立.
2.反對與反 :
·昏迷說:裹屍布.血和水,香料,巨石.
·幻覺說:
·偷屍說:門徒先前的懼怕,不必為謊言殉道.
·走錯說:
·地裂說:裹屍布
七、信仰實踐 :
1.真自由:
救恩救我們脫離過去的罪咎,現在的乏力,未來的不確定.
2.生命的流通
·為自己活,註定是死胡同.
·榮神益人,帶來新鮮與活力.
☆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A獨生子的含義:
1.三位一體中文與子的關係(約一:3.4來:1-4)
2.在猶太背景中兒子是彰顯父親的,耶穌在世上將看不見的神表現出來(約一:14、17、18)
3.獨生→表明 是獨有的
B「道或肉身」的目的(約一:14、17、18)
1.帶來恩典(球恩的問題)2.帶來真理(啟示的問題)
C何以知道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1.舊約聖經對耶穌的預言
a.關於 的出生地(彌迦書、五:★太:6)
b.關於 的身世
創廿二:18,以賽亞書七:14,耶利米書廿三:5。
c.關於 的死與復活,撤迦利亞書十一:12-13,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耶利米卅二:6-15,詩篇廿二:16、18←→約翰十九:23、24出埃及十二:46←→約翰十九:36詩六十九:21←→約十九:28。
2.當時代的人對耶穌的指認(約翰福音)
施洗約翰(約一:34)安得烈腓利拿但業(約一:40-51)撤瑪利亞人(約四:29、42)彼得(約六:68,馬太十六:16) 約翰(約廿:30、31 廿一:24)
3. 所行神蹟之宣示(約翰福音)
a.迦拿婚宴(約二:1-1) 是超越本質的神,
b. 大注之子(約四:46-54)超越空間
c.醫卅八年病者(約五:1-8) 是超越時間,
d.五 漁神蹟(約六:1-14)超越量,
e.夜半履海(約六:16-21)超越自然,
f.醫生未瞎眼者(約九:1-21)超越命運,
g.使拉撤路復活(約十一:1-46)
h. 自己復活(均為超越生死)
4. 的言行
a.道德教訓→古經今來排名第一
b. 的行為→無愧,於其教訓
5. 的自我宣告
a.宣告內容- 是神子, 是唯一道路真理、生命, 是生命的主宰
b.宣告意義-各教教主無此宣告
c.宣告的可能性
ぇ瘋子 え騙子 ぉ真的
6. 的複
7. 對世界與人類無與倫比的影響
◎耶穌逃避死亡的幾個可能
1.不去耶路撤冷
馬太福音十六:21-23,十八:17-19
2.王去克西馬尼★ 約翰福音十三
3.言語所展露的權柄
約翰福音十八:6-8
4.12營的天使 馬太福音廿六:47-53
5.受審時拒絕承認 是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廿六:57-68
6.從十字架上下來
◎耶穌復活的證據
1.積極的證據
a.舊約聖經之預言
b.耶穌自己的預言
c.空墳 馬太廿八:1-8 馬可十六:1-8 路加廿四:1-12 約翰廿:1-10
d.顯現 馬太廿八:9-20 馬可十六:9-20 路加廿四:13-53 約翰廿:11-30
e.門徒們的改變
f.每一位基督徒的見證
2.答覆一些說法
a.雷厥說 ぇ主張- 沒死,只是昏過去,後來在墓中醒來離開
え答覆-驗屍,濃藥的刺激、裹屍布豆丁、石頭、虛弱的往返奔波?
b.盜屍談 ぇ主張-屍體被門徒盜走,偽稱復活
え答覆-猶太人的防備,兵丁的軍紀,門徒在耶穌被捕後的反應
c.幻覺說 ぇ主張-所有的顯現皆出於心理上的幻覺
え答覆-產生幻覺的條件與耶穌顯現的情況相對比
d.謊言說 ぇ主張-門徒的見證及聖經的記載都是說謊
え答覆-謊言的代¤為代人的拆穿
基督教與科學
一、知識的分類:
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
物界、人界、神界。
自然界、人類界、靈命界。
二、自然科學的定義、範疇、限度:
科學的定義:
研究一組可證明或可觀察的事實,分類歸納成通用的法則,並經可靠的方法,能發現重複此法則的真理。
科學的方法:
三個步驟:提出假說、驗證、歸納。
科學的限制:
客觀的事實主觀¤值判斷,如美醜善惡,都不是科學研究的物件可被觀察的物件如思想、意志,不在科學研討的物件。可重複驗證的事實如歷史就不能用科學方法證明。
三、聖經與自然科學:
目的不同。
語言不同。
領域不同。
四、聖經貢獻於科學之發展:
聖經的普及教育程度提高。
創造論的教義--
佛教的空、道教的無是不可能產生科學,基督教上帝從無造有成為科學的土壤。
救贖論的教義:
在基督裡就是新的創造。
五、基督教與科學的衝突:
有位格的上帝--
科學的哲學、自然主義、科學主義。
宇宙及人類的起源--
--創造論v.s.進化論。
神蹟、靈界上帝有能力和自由改變事實與被造之定律的關係,神蹟
有兩個目的:顯明及配合 的救恩;彰顯 的管理和同在。
歷史上的衝突:如哥百尼
教會=基督教,當時教會真的錯了。
改教運動提醒我們,羅馬天主教曾遠離新約純正信息。中世紀經院主義堅持地球的救贖中心亦必須是天文的中心,這並不合聖經。
教會所反對的是現代科學的「自然主義」,而非科學本身。「基督教曾孕育現代科學,她將被視為生命權利的終極根據,她不懼怕在科學裡被證實的結果,因她相信只有一個終極的真理。」
宗教比較
一、何謂宗教?
1.康得四問:
Who am I? What should I do?
What can I know? What should I holp?
宗教涉及人的意義、道德、活下去的動力、盼望。
2.「宗教」不是人身外的一套丁式或理論。人受造,被造成「與上帝相關」的存在,也是「與上帝相對」的存在。因此「人與上帝的關係、與上帝的交往」,成為人之所以成為人的要素之一,且是極深層的要素。
3.聖經並不重視宗教制度,聖經重視的事:人有沒有面向上帝而活。
4.人日常生活的每一層面(包括所謂的「宗教生活」)都 要評鑒,標準是:人對那位既是造物主又是救贖主的上帝之態度及回應。
二、 各種比較的「比較」:
1.對等論--求其同點。
2.排斥論--突出其異點。
3.判教論--不排斥、不比附,乃由其他宗教、哲學不足之處
,漸次轉進出來。
4.宣揚論--只要宣揚,不要比較。
5.對話論--對話的要件,不是要求我同意他,他同意我,也不是妥協。對話是:我轉向他,願意傾聽、 解,同時也請他聽聽我的.....。
三、對話的四個角度:
1.啟示的角度:
a.有限--無限
有限不能超越無限,無限卻能穿越有限。
b.怎知--能知(how we know?,and how we knew we know?)
誰能為人生下判語?誰的答案才有最終的權威?
c.內證--外證
我怎知道你說得對呢?
2.歷史的角度:
a.經典的史實性--
b.教主的史實性--一套理論?一個人物?
c.教主的再生--
歷史之中與歷史之上。(參:楊牧谷,使徒信經新釋,校園p.126-127)。
3.境界的角度:
a.方向重於現況
b.目標修正過程
c.永生肯定今生
4.實踐的角度:
a.信心是對真理的回歸--因信稱義v.s.功德
b.信心引往自由之路。
c.信心帶來生命流通的良性迴圈。
四、結論:
I belive in christianity as I
belive in the sun ,not
only because I see it,but because by it,I see everything else. C.S.Lewis
認識異端
一、真道的準繩:
1.耶穌基督終極的啟示
2.三位一體的神觀
3.基督完整的神、人二性
4.因信稱義
二、異端的特性:
1.擁有聖經之外的權威來源
2.拒絕單憑恩典稱義之說
3.降低基督的地位
4.自詡是唯一得救的團體
5.自認為在末世中扮演決定性地位的主要角色
6.曲解聖經的教訓
7.有活動力極強的 袖
8.熱心宣教(太二十三15)
9.要與世俗有別
10.強調完全的交托--特別是為教會犧牲。
11.密集的教義灌輸
12.獨裁的教會組織--組織通常是金字塔式的,強調對 袖絕對的服從。
三、七個待異端回答的問題:
1.你的教訓,除了聖經,還有其他根據?
2.你主要的任務是否傳耶穌基督的福音?
3.你相信耶穌是彌賽亞,是基督,道成肉身的那一位?
4.你是否相信耶穌流血是赦免人的罪的唯一方法?
5.你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
6.你是否信靠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主?
7.你是否單單信靠上帝的恩典?
四、異端簡介:
1.耶和華見證人會(Jehovah"s Witnesses)
·Charles Taze Russell-- 1852-1916 羅素,惡名昭彰。
·Rutherford繼任為 袖,發陽光大。
·看聖子為首生和最高的被造物,是天使長米迦勒成為人,僅有人性。
·復活只有靈體,聖靈並沒有位格,只是上帝的能力。
·耶穌是完美的人,人要得救除了信靠耶穌,還要接受他們的洗禮,宣揚他們的信仰,過道德的生活。
·「守望台」、「儆醒」、「王國聚會所」。
2.摩門教:
·1830年4月6日 摩門教成立,創始人:Joseph Smith。
·除了聖經外,還將「摩門經」、「無¤珍珠」、「教義與聖約」列為權威。
·天父具有人一樣的身體,且還有其他神,神曾經世人,所以人可成為神。
·只要接受他們的教義,來生就可成為神。
3.統一教:
a.文鮮明:
1920年生,15歲入長老會,自稱16歲時,耶穌向他顯現,用希伯來腔的韓語向他說:兩千年前我所開始的使命,尚未完成,你已為了完成此一使命而被揀選。
1946年在漢城加入「廣海教會」(韓國一大混淫教會),曾兩度被判罪(重婚罪),1954年於漢城正式成立「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協會」。
b.基本教義:
1.陰陽二性論
2.神論:「萬有原力論」「授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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