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靈恩運動(林獻羔) 目錄: 前 言 1 第一章 靈恩運動 3 第二章 靈恩派對聖靈的看法 6 第三章 靈恩派對神醫神蹟的看法 17 第四章 靈恩派對方言的看法 35 結 論 58 前 言 讀經:徒1:5,2:1-4,林前12:9,28,30,14:19,弗5:17-21。 目前全世界有許多基督徒傾向“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一般稱為“靈恩派”,他們大力提倡被聖靈充滿的人必須說方言等。 近年來興起了“靈恩運動”和“新靈恩運動”,大大強調聖靈的浸、聖靈充滿、神蹟奇事、異像異夢和聖靈的恩賜(特別是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現在全世界的信徒已有許多都傾向了靈恩運動。他們強調自己的經歷過於神的話。他們多引用使徒行傳的事例,但忽略了聖經的原則。他們只根據使徒行傳的榜樣,而不是根據書信的命令。他們也有不少的“神蹟”,確是引人入勝,所以吸引了許多人追隨他們。 有許多人講解聖經,只根據榜樣。聖經的榜樣很重要,但我們不應只根據榜樣來要求人有同樣的做法。 “靈恩”,聖靈的恩賜,是聖經的真理,但“靈恩運動”就不是聖經真理。聖經只有“撒但運動”(帖後2:9),原文是“所運用的動力”。箴言17:8“隨處運動”是動詞,是轉向的意思。 靈恩運動有舊靈恩運動與新靈恩運動。無論舊靈恩運動或新靈恩運動都是從20世紀開始的。以前沒有靈恩運動。 靈恩派主要是五旬節會、神召會與葡萄園運動,但其它公會也有許多基督徒被吸引。他們根據聖經的例子,搞出許多脫離聖經原則的地方:看起來是合聖經的,但實在不是聖經所指示基督徒要作的。 靈恩派大部分都是熱心誠摯的基督徒,他們喜歡唱唱跳跳、說方言,認為這就是聖靈充滿。 我們不要說靈恩派是“異端”,他們只是“極端”。我們可以和他們有交通,但不要效法他們的作法。他們是基督徒,但也有被邪靈利用的。 第一章 靈恩運動 在未談靈恩運動的錯謬之先,讓我們先看看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原是蘇格蘭長老會牧師珥運在1835年所發動的;他後來創立了“大公使徒教會”。他認為使徒以後的教會是最大的背叛。不久,若干教會建立,有:神召會、基督教會、五旬節會、聖潔會及四方會等。直到20世紀靈恩運動才正式開始。20世紀直到基督再來的教會是老底嘉教會的預表(啟3:14-22)。 一、舊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第一波) 舊靈恩運動,又叫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 1901年在美國肯撒斯州Lopeka Kansas伯特利聖經學院,阿茲曼Agnes Ozman說,他受了聖靈的浸而說起方言來。這就成了美國的“聖潔運動”,也就是他們所說的“春雨”。 1906年,在洛杉機Los Angeles的阿書撒街Azusa Street,由威廉史梅亞Wm. Seymour發起。許多人說起方言。這就成了靈恩運動的先鋒。 之後,在挪威、英國、德國與瑞典等國發起五旬節運動。 中國山東靈恩運動始於1932-1934年。 二、新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第二波) 舊靈恩派強調聖靈的浸是經驗。後來五旬節宗對這事有懷疑,所以就分出靈恩更新Charismatic Renewal. 1953年,在加州Van Nuys,Ca.的主教團教會Episcopalian Church,開始了新靈恩運動。這包括了路德會、長老會、浸信會與天主教。又叫“新五旬節運動”Neo-Pentecostalism,這運動在60年代也傳到香港及臺灣,江端儀是領袖。 他們多半認為現在是末時,神再把聖靈澆灌下來(珥2:28)。但這段經文不是在主再來之前應驗的,而是在主再來後,七年災難期間。在五旬節時,彼得認為:如果當時以色列人全部悔改,耶穌升天後10年,祂就要再來了。但以色列人並沒有悔改,所以這段經文要在主再來之後才應驗。就算在五旬節,這段經文還有一大半是沒有應驗的:“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徒2:19-20)當時沒有這種情況。什麼時候才有呢?“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20節下),就是七年災難。教會被提,聖靈也被提(帖後2:7),然後聖靈再澆灌下來,才有約珥書2:28的事。 新靈恩運動約有850萬人(其中美國佔有200萬人)。 三、葡萄園運動 (靈恩運動第三波) 第三波運動,又稱神蹟奇事運動、葡萄園Vineyard運動。 葡萄園運動是美國羅省安挪威Anaheim的溫伯• 約翰John Wimber等所創,20世紀70年代展開了。這運動主要領袖是溫伯•約翰。偉約翰John White也是第三波重要的領袖。葡萄園教會發展迅速,到80年代末期,開始進入香港,在福音派教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與爭論。 葡萄園運動本身沒有教義立場。這運動強調經歷過於教義。他們現在已有120多個教會採取葡萄園運動的立場。他們已成了一個有組織的宗派。第三波不願別人稱他們為“靈恩派”,他們自稱為“福音派”。 他們相信神已興起葡萄園運動來潔淨教會。溫伯•約翰不相信基督隨時再來接教會。他相信教會正在重新回到原來的純潔狀態,為了她的新郎而準備好自己。 但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再來是隨時可以發生的。 葡萄園運動不是聖經的真理,但我們也不要把他們看成異端。請記住,靈恩運動只是極端。我們與他們可以有交通,但我們不要學他們所宣導的。不過,也有演變為異端的。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第四波。 第二章 靈恩派對聖靈的看法 靈恩運動的人又稱為靈恩派。他們的信仰有很多獨特的地方。他們對聖靈的看法與聖經所說的不同,特別對聖靈的浸、聖靈充滿與聖靈的恩賜。 一、聖靈的浸 中文聖經譯“聖靈的洗”,但原文都是“聖靈的浸”。 有人說聖靈的浸是聖靈在信徒身上“第二重恩賜”(第二次恩典),在信徒得救後發生的。 1.聖經有七次提“聖靈的浸” (1)福音書四次: ① 3次是施浸約翰的預言(太3:11,可1:8,路3:16)。 ② 施浸約翰的宣告(約1:33)。 (2)使徒行傳兩次: ① 耶穌臨升天前的應許(徒1:5,參路24:49)。 ② 彼得的自述(徒11:16)。 (3)書信一次: 書信是教會的真理,只有哥林多前書12:13提“聖靈的浸”。 這7節經文都是指同一種“聖靈的浸”,因為都用同一個前置詞“en”,英譯“in”,是“在內”的意思。 2.“降”、“浸”與“澆灌” (1)聖靈的降臨: 五旬節那天,聖靈是從天上降臨到地上的(徒2:1-4)。這是應驗了舊約的五旬節。聖靈降臨只有一次,再沒有第2次五旬節。 撒瑪利亞人受聖靈(徒8:14-17):撒瑪利亞人早就與外邦人混雜了(王下17:24),所以彼得、約翰到他們那裡,給他們按手,聖靈就降在他們頭上。這不是另一次從天上降下的“降”,而是從他們頭上降下的“降”。 在哥尼流家裡的“降”(徒10:44):在以色列之外。這也不是另一次的降臨,而是在他們上面降下的。 以弗所12個人受聖靈(徒19:1-7):他們是約翰的門徒,所以要奉耶穌的名受浸,又要保羅按手,“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聖靈也不是從天降下,而是在他們上面降下的。 以上幾次都是特殊的情況。除了這幾次之外,再沒有這樣的事了。使徒行傳不再有等候聖靈降臨的事,因為凡信的人都立即受了聖靈。 (2)聖靈的浸: 水浸不是聖靈的浸。凡得救的人都受了聖靈的浸,連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都受了聖靈的浸:“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原文是“都從一位聖靈受了浸”。不論屬靈的基督徒或屬肉體的基督徒,“都”“受了”。 受聖靈的浸,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弗1:13-14);但受水浸是要在我們得救之後才受的。 聖經從來沒有命令信徒祈求聖靈的浸。只要我們真信就得救,就受了聖靈的浸,而不是要我們求得來的。 (3)聖靈的澆灌: ① 這與聖靈的浸是最接近的: 聖靈的澆灌是信徒一次過的。每一位信徒都經歷到,是沒有條件,也不用求得的(徒2:33,10:45)。聖靈……“藉著重生的浸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多3:5-7) 彼得講道,說五旬節聖靈降臨,是約珥書2:28-32所說的“聖靈的澆灌”(徒2:16-22),直到基督再來教會被提(聖靈也一同被提,帖後2:6-7)後,在地上有七年災難,聖靈再次澆灌下來。 “澆灌”,好像雨水降下。“降”就是“澆”的意思(徒10:44-45),也是“浸”的意思(徒11:15-16)。 ② 聖靈的澆灌: 聖靈的澆灌與聖靈降臨和聖靈的浸是同一件事的幾個方面。聖靈降臨後,凡信的人都有了聖靈(弗1:13-14)。聖靈的浸是聖靈降臨後,基督用聖靈把信徒浸入祂的身體裡。聖靈的澆灌是指聖靈降臨的情況:聖靈從天上如傾盆大雨般澆下來。舊約時,聖靈是點滴的賜下;聖靈時代,聖靈是無限量地倒下。這都是一次完成的。 ③ 聖靈的澆灌與我們的關係: 書信只有提多書3:6-7提及聖靈的澆灌“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這是過去式的,指五旬節時的澆灌,那是“厚厚”地、豐豐富富地澆灌。這就給我們看見,聖靈的澆灌不在乎我們的追求,而在澆灌者的動作,是神藉著耶穌把聖靈厚厚地澆灌下來,而不是我們求得的。 我們不是求聖靈的澆灌。我們有了聖靈的澆灌。現在聖靈是“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 二、聖靈充滿與滿有聖靈 靈恩派把聖靈充滿看為屬靈的最高峰,而不注重真理的追求,只重感情的刺激,藉著重複呼喊哈利路亞、高舉雙手、拍手等。他們強調經歷,特別是說方言和特殊的表現,往往是感情過激,結果有被邪靈混入其中的。 凱錫克Keswick的教導不明確。他們將聖靈充滿與滿有聖靈混為一談。他們又把身體當作活祭讓聖靈充滿,聖靈就會自動地佔有全人。 1.聖靈充滿pimplēmi,plesthes 這是有關事工性和特別情況的充滿,是短暫而大有能力的,但主權是屬神的,並不是強求而得的。新約共8次提聖靈充滿。 (1)與侍奉有關: 耶穌在世時有人被聖靈充滿,例如施浸約翰(路1:15),他使多人歸向神(16節)。他的父母都被聖靈充滿(1:41,67)。 使徒時代,使徒被聖靈充滿(徒2:4),門徒禱告被聖靈充滿(4:31),保羅悔改後被聖靈充滿(9:17),保羅斥責罪惡時被聖靈充滿(13:9)。 (2)聖靈充滿與應付大事有關: 彼得為道受審時被聖靈充滿(徒4:5-8),門徒在保羅和巴拿巴受逼迫之後,又被聖靈充滿(13:51-52)。 (3)聖靈充滿與感情有關(徒13:52): 感情和理智都是神所造的,我們不要偏於一面。 (4)不是祈求與等候: 五旬節之後,聖經沒有叫求聖靈了,因為我們因信稱義,我們就都有聖靈了。書信也沒有叫我們求聖靈充滿。 聖靈降臨之後,聖經也沒有叫我們等候聖靈充滿。聖靈充滿是立即的(徒4:31,9:17,10:44),用不著去等候,我們如果出了問題,聖靈就不會充滿我們。 (5)聖靈充滿的目的: 聖靈充滿,對神的僕人和工作是不可缺少的。 聖靈充滿的目的,並不是叫我們有屬靈的刺激、興奮和過渡的情緒。它的目的是神賜我們屬靈的能力,好使我們宣揚神的道(徒4:31)。聖靈充滿不只是為工作,也是為加添我們的膽量(徒4:5-8)。 聖靈充滿的目的更是為了榮耀基督(約16:14):有人為了情緒上的經歷,藉此炫耀自己。但聖經裡沒有一個人說:“我是被聖靈充滿的”。被聖靈充滿的人都是別人說的,被記在聖經上。 (6)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被聖靈充滿: 我們不是在信主之後,就自然而然地會被聖靈充滿。人是被動的,惟獨神是主動將聖靈賜給需要的人,使他們有能力作主工。有人不只得一次聖靈充滿。基督徒可以多次得著。這是短暫的、厲害的、特殊的。慕迪聖經學院院長恰門博士有立刻被充滿的經歷,而叨雷博士是經過一個星期之後才得著聖靈充滿。 我們先把自己奉獻給神,我們又要有渴慕的心,在清除罪惡之後,讓神賜下。也就是說,我們先要準備好合於聖靈作工的條件就行了。 (7)聖靈充滿的表現: ① 錯誤的肯定: 許多人只根據使徒行傳的“榜樣”,而不是根據書信的“原則”,所以弄出很多不是聖經所定的表現。 a. 異像異夢(徒2:17): 他們以為靈性好的人就多見異像,多發異夢和解夢,但這是不一定的。未得救的哥尼流也見異像(徒10:3,11:13-14)。 當然,現在也有異像、異夢,但這是極個別的。 b. 方言(徒2:4,8): 但這是在聖靈降臨,同時充滿的情況,不是作被聖靈充滿的普遍表現。 五旬節的方言:使徒行傳所提的幾次方言,是別處來的人都能聽懂的,特別是五旬節那天,“有虔誠的猶太人從天下各國來……。”(徒2:5)這些西遷的猶太人懂希臘語,其他的人懂亞蘭語。9-11節所提的16國,與創世記10:11所載的相似,是從波斯至羅馬,遠至北非一帶。那時他們能聽懂門徒所講的方言。可是今日有許多人講“方言”,卻沒人能聽懂! c. 唱靈歌: 有人根據哥林多前書14:15“我要用靈歌唱”,說:“聖靈充滿的人是會唱天上的歌——靈歌(弗5:19,西3:16)的。”請注意,這幾節經文的“靈歌”,都不是指天上的歌。我們不可以衝口而出,而是預備好的,是通過悟性的,是口唱心和的讚美主。請注意,“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可惜許多自稱會唱“靈歌”的人,他們沒有“用悟性歌唱”。他們所唱的,別人聽不懂! d. 跳靈舞: 這是從西方傳來誨淫的舞蹈,只激動感情,惹動外人的譭謗,是沒有屬靈效益的。 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他們的根據是:大衛“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撒下6:14)。但這是大衛在約櫃前跳舞,不是聖靈叫他跳,而是他心裡充滿喜樂所跳的單人舞,不是雙人舞(撒下6:12-15),更不是“靈舞”。 古時拜假神的人有舞蹈的節目,是帶有色情部分的。基督徒不應到舞廳跳舞。怎麼被聖靈充滿又跳起“靈舞”來呢? e. 打靈滾: 這是倒下打滾。有人全身顫動如觸電,又跳高一尺。他們忽然滾在地上,狂呼大叫,時哭時笑。 這些都是怪現象。聖經絕對沒有“打靈滾”這件荒謬的事。 還有舉手、拍手、流淚、靈笑、禱告時嘔吐的釋放、聖靈擊倒、憑信心摸自己牙齒禱告會變金牙;錫安教會的梁日華鼓吹飲雙氧水,又說1994、1995、1999、2003年為世界末日,叫信徒儲備水及罐頭以迎末日來臨等。 ② 正當的表現: 當有特別工作需要時,聖靈就充滿我們,使我們有勇氣,並有智慧來應付。這都是與工作能力和見證有關的。 總的來說,聖靈充滿是有能力、有膽量(徒4:8,13:51-52),雖受迫害,也是滿有喜樂的。但聖靈充滿不一定是伴隨神蹟奇事的:約翰“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路1:15),但他沒有行過一件神蹟(約10:41)。巴拿巴被聖靈充滿,他也沒有行神蹟奇事(徒13:51-52)。 2.滿有聖靈plērēs,plēroō 這是與生命有關的,是漸進式,不斷地充滿。下麵經文所說的聖靈充滿,原文是“滿有聖靈”(路4:1,徒6:3,5,7:55,11:24,13:50-52,弗5:18)。 有人注重追求聖靈充滿,其實聖經沒有叫我們追求,而是叫我們要“滿有聖靈”:“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原文是“應該不斷地滿有聖靈”。這裡的聖靈充滿,是“滿有聖靈”的充滿。書信只有這一節說聖靈充滿,但這裡的充滿,不是短暫的、特別的充滿,而是“滿有聖靈”的充滿。 (1)這不是命令: “乃要”是應該的。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持久地滿有聖靈。這不是個別人要得的,而“你們”,原文是第二人稱複數。 (2)滿有聖靈的人不一定有很多恩賜: 聖靈充滿是關乎恩賜與工作,但滿有聖靈的人是個生命豐盛的人,是關乎靈命的事。 (3)滿有聖靈是漸漸形成的: 滿有聖靈的人,是一個被聖靈得著的人,因為聖靈使我們能“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 當我們一信主的時候就有了整個聖靈。聖靈充滿或滿有聖靈,不是我們多得聖靈,而是聖靈多得我們。一個滿有聖靈的人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從佔有一點點的地方,漸漸升到佔有我們的全人。祂是我們的主人。滿有聖靈,不是從外面進入,而是在裡面溢出。可惜有些人信耶穌多年還不是滿有聖靈(林前3:1-3)。 (4)滿有聖靈的條件: ① 消極方面: a.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4:30)。 b.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② 積極方面: a. 必須多禱告(徒4:31)。 b. 需要多讀聖經(提後3:16)。 c. 需要順服(加5:16,18,25)。 d. 需要用信心接受(約7:38)。 ③ 以弗所書第5章: 以弗所書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這裡的充滿,原文是“滿有聖靈”。書信是教會的真理,書信只有這一節提“滿有聖靈”。這節之前,沒有叫我們“求”聖靈充滿。 以弗所書4章說我們得救後要除罪,5:1-17是接第4章論除罪,過聖潔的生活,18節才說滿有聖靈。如果我們不除罪,再求也沒有用處(約16:7-9)。我們必須用十字架來對付自己的生命。 靈恩派誤認先被聖靈充滿才能聖潔。 (5)滿有聖靈prērēs,prēroō的表現: 每個人滿有聖靈的表現都不一樣。耶穌說:“風隨著意思吹”(約3:8),狂風與微風都是風。一般來說,我們不要強調說方言、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等是滿有聖靈的表現。滿有聖靈不一定伴隨著可見的表像。滿有聖靈不是身體的表現,而是屬靈生命的表現。我們當注意以弗所書5:18滿有聖靈充滿之後的表現。 ① 靈命的更新,生命的流露: 一個滿有聖靈的人是重視聖經的(西3:16-22),追求神的話的人才會滿有聖靈,滿有聖靈的人喜愛神的話語,這是生命從裡面的流露。 滿有聖靈的人是高舉基督的(弗5:17-20)。許多人說他們自己被聖靈充滿,他們就高舉聖靈,可惜還有人高舉人,甚至高舉自己!請記住,聖經給我們看見,滿有聖靈的人是高舉基督的。 滿有聖靈的人充滿了感謝和讚美。請注意,聖經沒有讚美聖靈,只有讚美父神和讚美基督:“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常常感謝父神”(弗5:19-20),因為聖靈來是要高舉復活的基督。德國教會復興,是因為唱了路德的詩歌;慕迪有宣蓋Sanky(他作詩、領詩)作同工;懷特斐Whitefield有衛司理Wesley(作詩者)作同工。 滿有聖靈的人是大有膽量的,特別是在為基督作見證的時候(徒7:55-60)。一個膽小的人是不會滿有聖靈的。 滿有聖靈的人是多結聖靈的果子的(加5:22-23)。 ② 美麗的生命: 一個滿有聖靈的人,是有生命的流露,他的生命當然是美麗的。以弗所書5:18說“滿有聖靈”,從第19節到第6章,是滿有聖靈的人在生命上的表現。 滿有聖靈的人不只順服神,也要“彼此順服”(弗5:21)。可惜有許多自稱是滿有聖靈的人一點不肯順服人,他們的生命又不美麗。 滿有聖靈的人先從家庭做起:妻子順服丈夫(弗5:22-24,33);丈夫愛妻子(25-33節);兒女孝敬父母(6:1-3),父親愛兒女,“不要惹兒女的氣”(6:4);僕人聽從主人(6:5-8),主人善待僕人(6:9)。 ③ 其它方面: 一個滿有聖靈的人是大有信心的(徒6:5,11:24)。 書信只有以弗所書5:18論滿有聖靈的充滿,滿有聖靈之後的表現是在生命與生活上的,而不是什麼見異像、發異夢、說方言、跳靈舞等。 (請詳看靈音小叢書《正確認識聖靈》) 第三章 靈恩派對神醫神蹟的看法 聖恩運動的信徒,尤其是第三波,特別強調神醫與神蹟。他們強調被聖靈充滿的人是一定可以祈禱醫病與行神蹟的。 不錯,我們信耶穌能醫治疾病,我們也必須相信神蹟。但我們必須根據聖經正確對待神醫神蹟,不要陷入靈恩運動的錯謬裡! 一、神 醫 我們的神是全能的,祂能醫治各樣的疾病和絕症。不過我們應當有個正確的態度來對待“神醫問題”。 靈恩派要人千篇一律地不用藥物。當然,有人祈禱,病就好了,但也有不好的,甚至也有死了的。 例如香港“新約教會”的發起人江端儀,她大搞靈恩,但她死於舌癌。因此,特別處在末世中,我們必須有正確的態度來對待神醫。 自從人類犯罪以後,疾病就臨到眾人,這是一件大事。 醫病會叫人相信真神,但這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救恩不是從醫治而來,而是從神的話而來的(羅10:17)。這樣,我們就得注意神的真理了。 神是為我們身體的健康,但更重要的是為我們的靈魂(太10:28)。耶穌醫治病人,最後被猶太人棄絕了;使徒醫治病人,但受大逼迫。 1.疾病 在我們談醫治之前,先讓我們談談疾病。當我們對疾病有了正確的認識,才來談醫病。 (1)“疾病”,原文有兩個字: ① 外來病noseima(約5:4小字)。 ② 自造病asthemeia: “……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8:17)這裡的“軟弱”,是內病;疾病是外來病。當我們有了“自造病”,就當認罪,因為這種病是自己犯罪而造成的,所以我們必須認罪才得醫治。 (2)來自撒但: 撒但是疾病的來源:“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徒10:38)。這裡不是被鬼附、不是被鬼搞,而是被魔鬼“壓制”的病人。保羅有了眼病,他說:“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林後12:7)許多的病不是真病,而是撒但的攻擊:“耶穌站在她旁邊,斥責那熱病,熱就退了。她立刻起來服侍他們。”(路4:39)注意,病不是人,不能被斥責。耶穌是斥責魔鬼的,如果是出於撒但而來的病,我們就當抵擋牠,說“我不要這病”。 (3)犯罪得病: 耶穌沒有罪,所以祂沒有病。人類未犯罪之前,神本是叫人享受健康,無罪無病。但亞當夏娃一犯罪,就受不了涼風:“天起了涼風”(創3:8)。他們在伊甸園一直享受美果,從來不覺得寒風刺骨。但一犯了罪,稍有涼風就受不了。從此,他們有軟弱、疾病,甚至死亡。最初的病很可能是傷風感冒,以後就會有更多的疾病。 我們因為犯了罪也會生病。這不是亞當犯罪所遺留給我們的病,而是我們自己犯了罪,招來了疾病。這是要受懲治的。這是自造病。這些病用藥物也不見好,我們就當認罪,對付,回到神的形像裡,再用信心禱告,這些病就好了(林前11:30,雅5:15-16)。 (4)因為不注重健康: 神本來是叫人享受健康的,但病是從罪入了世界(創3:16-19)。人犯了罪就有病,我們信了耶穌也會有病。現在我們患病不一定是因為犯了罪,有人不注重健康就生病。但神有時是會藉著疾病叫我們得福的。 有人強調神的醫治,說,我們不能病,而是要常健。病了就得求神治好。他們引用約翰三書第2節來證明神不要人病,而是要人健康:“親愛的弟兄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不錯,神會給人健康,但有時神也容許人生病。這節經文是約翰對該猶的祝願。原來教會中的丟特腓有了惡行(9節),而長老該猶因有病而顧不上制止丟特腓的惡行,所以約翰寫信祝願他身體健壯。這不是說,人人必須沒有病,有病就是犯罪。我們有病,就需要得醫治的。 我們當用每一種醫療的方法來照顧自己的健康。不要等到我們病了,才求神醫治。我們當求神給我們合祂心意的生活。摩西律法要患麻瘋者當隔離(利13-14章)。所以我們是要注意衛生。 我們當注重神的話,而不是硬求神醫。我們為病禱告的重點不是在於奇事,而是在於健康。 2.神的醫治 許多人喜歡引用希伯來書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說神一定醫治所有的疾病。 但是,有些病,神實在沒有醫治。 我們求神醫治,首先要清楚神的旨意與疾病的來源才可以不用藥物。但我們不要隨便叫人不用藥物不就醫。 (1)抹油的解釋: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4-16) 許多人根據這段經文來為人抹油求醫,不用服藥就醫。我們知道有些有恩賜的人抹油禱告,許多人得到醫治。但這不是一般性的。請我們注意幾點: ① 有猶太人背景: 雅各書是寫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雅1:1)。這是寫給猶太的基督徒,所以是含有猶太人背景的。 ② 這段經文特別是指因犯罪而得病的人(雅5:15-16)說的。 ③ 要認罪: 許多人不認罪,而只用信心(?)求。他需要認罪,才再用信心禱告。請注意,這信心是指“長老”的信心,這才是正確的路線(參耶穌的醫病,可2:5)。 ④ 我們可以按手抹油(雅5:14): 油是預表聖靈。這裡只提抹油,沒有說按手。我們可以單按手,可以單抹油,也可以合起來,按手與抹油。 這是對信的人說的:“你們中間”。有病的人,不是請神醫來,而是請教會的領袖:“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有病的人,當在教會裡,認識教會的領袖,請他(他們)來抹油。抹油表明聖靈將生命賜下。抹油不是為死人預備,而是賜屬天健康的生命。 油,也是初期教會最普遍使用的藥物。抹油本身不是迷信。經過禱告,油可以發揮它的醫治功效,有時甚至超過藥物的功效。 (2)按手治病的真解: “……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8) 有些古卷沒有第9至20節,可能“結尾”已散失,但有些早期譯本是有這段經文的,所以我們也來看看這段經文。這裡所說“信的人”,是指初信的人。但不是每個初信的人都有這裡所列舉的神蹟。有人有這個,有人有那個,而且這些都不是各人求得來的。 “手按病人”:
按手有關懷與愛顧的意思。按手,也可以握著手。按手本身就是一種禱告的能力。有時在醫院急救,我們可以握病人的手,心中默禱。一般醫護人員用手接觸病人,對病人是有幫助的。基督徒按手更是有能力的。 按手治病,不是千篇一律的:
有恩賜的人按手,病人得醫治;有憑信心與順服神的話的人按手,病人也得醫治;也有長期、漸進地得醫治的。 靈恩派強調按手治病。他們象施催眠術者一般摩挲人頭顱的後部,或面部,或頰部,使人進入催眠狀態。他們又叫小孩子為大人祝福、按手。甚至把手按在某人的衣物上!有人講道,叫人手按電視機接受福氣及醫治。他們又說:“按手禱告時所發生的‘嘔吐’是釋放的印證”。這都是近乎迷信的作法。 聖經是沒有叫人這樣按手的(提前5:22)。 (3)不一定立即得醫治: 耶穌不是立即叫拉撒路復活(約11:6,17)。我們不要太急忙宣佈某人得了醫治。當他有好轉時,我們應當繼續為他禱告。不然的話,還留下殘餘,是會復發的。 曾有一位牧師病了,有6位元弟兄姊妹便根據雅各書5章所講的抹油為他按手禱告,禱告後不見痊癒。他們準備離去,但其中有位說:“我們再繼續禱告仰望神吧”!於是他們同心合意的求告神。牧師開始有了好轉,直到完全的得醫治。 3.醫病的恩賜Iamaton 醫病的恩賜,在聖經裡只有哥林多前書12:9,28,30。書信的重點不是醫治,而是對教會啟示有關信徒的生活、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馬丁路德、加爾文、衛司理、本仁約翰、懷特斐、慕迪、司布真(司布真多病,他的妻子長病)、芬尼、邁爾等,他們都曾被神使用,多少人聽他們講道而悔改,但他們沒有好像使徒們大行神蹟、醫治疾病。 (1)這是聖靈的恩賜: 醫治是聖靈9種恩賜之一。其實每個基督徒都有點醫病的能力。如果有醫病的恩賜,他們的禱告,見效較快。 醫治是聖靈恩賜之一。一個人得了屬靈的恩賜,並不是一個完全人。完全人是在他屬靈方面(林前12:11)。我們原有一點恩賜,聖靈再使他有特別的恩賜來醫治,這是恩上加恩。但聖靈沒有把這種恩賜給每一個基督徒:“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林前12:30) (2)醫病的恩賜不是求得來的: 9種恩賜都不是求得來的,而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3)聖靈不多把醫治的恩賜賜給人: 有人因為有了醫治的恩賜就驕傲,以之為本錢,又因為有許多人追求醫病的恩賜而被邪靈利用了,所以聖靈不會大量把這種恩賜賜給人。為此,如果我們有了這種恩賜,我們切不要驕傲,反而更加謙卑。這一點很重要。 (4)醫病大會: 靈恩派信徒十分強調醫治的恩賜,他們的聚會差不多每次都有治病的時間。在聚會時有公開邀請長短腳的人到台前,邀請左腳不適、右腳行動不便、睡眠有問題、耳鳴等病人到台前接受“醫治”。 聖經沒有公開的神醫活動。不過,神也曾賜福給少數有特別醫病恩賜的人。在醫病大會裡,多人得到醫治:大約有20%的病人得到醫治,而其餘的人雖然得不到痊癒,但病情也有進展。 我們應當運用“知識的言語”(林前12:8)的恩賜:把同類的病人集中,我們一同為他們禱告。 有時會因時間的不足而半途而廢,使病人回到原來的狀況。醫病有時是需要一段的時間。 我們當注重信心:我們不要因為有恩賜而不用信心。病人需要有信心,有恩賜的人也需要有信心。用信心來禱告,這是很重要的。 有人對某些病的醫治有特別的恩賜,而對其它病的醫治,則不很明顯。他們對某種病是特別有恩賜,可能因為他們曾患過那種病而蒙醫治,所以特別要有信心。 4.醫生醫藥與醫院 在教會中對神醫的看法有兩個極端。 有人禁止人用藥就醫,說這是犯罪。這是一個極端。 另有人只靠醫生,不依靠神:“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16:12)這又是一個極端。 (1)聖經中的醫生: 請注意,聖經從來沒有反對我們就醫,相反聖經給我們看見有醫生,“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裡豈沒有‘醫生’呢?我百姓為何不得痊癒呢?”(耶8:22)雅各年老有病,也有醫生伺候他,“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創50:2)或者有人認為這位醫生只在雅各病的時候‘伺候’,並不是醫病的醫生。但請我們想想,為什麼約瑟不找一個僕人來伺候他,而要找個醫生來伺候他呢?原來醫生對醫理常識很瞭解,在伺候他的時候可以用藥物來幫助他,讓醫生來伺候總比用常人來伺候勝千百倍呢。這裡的“醫生”,原文是多數式,即眾醫生。你看,雅各病了,不只有一位醫生伺候他,而是眾醫生來伺候他。還有“伺候”二字,原文是“眾僕人”。這些眾僕人就是眾醫生:“約瑟吩咐諸僕人,就是諸位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諸位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這節經文的“醫生”,兩次都是多數式,而“伺候”又是諸僕人。雅各年老有病,一位醫生伺候他還不足,而是“諸位醫生”伺候他。 或者有人說,這是舊約時代的事,耶穌來了,就不用醫生了。我們說,舊約有醫生,同樣,新約也有醫生。路加原來就是個醫生:“親愛的醫生路加和底馬問你們安”。(西4:12)耶穌也不反對用醫生:“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必引這俗語向我說,醫生,你醫治自己吧!’……”(路4:23)“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5:31) 慕迪說:“有追求醫治的人認為醫生是魔鬼。但我有病,會祈禱找醫生。” 我們當求神為我們預備好醫生。我們需要聽醫生的囑咐,我們也可以轉診更好的醫生。但更要緊的是,我們要好好的禱告,求神的指示與安排。在我們要往就診之前當好好地禱告。 聖經中有醫生,所以我們不要反對人找醫生。 (2)聖經中的醫藥: 聖經不僅有醫生,聖經中還提到藥物。要知道,無論中藥西藥,都是神所創造的,神從來沒有禁止人用藥。 耶利米書8:22提到乳香為藥物,雅歌3:6也提到“沒藥和乳香”。神醫治希西家王,但以賽亞還叫他用一塊無花果餅貼在瘡上(王下20:5-7,賽38:21)。這“無花果餅”肯定是用作治病的藥物。所以我們不要禁止別人用藥物。 舊約有藥物,新約也有。耶穌講到好撒瑪利亞人“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路10:34)耶穌也“用唾沫和泥”來醫治生來的瞎子(約9:6)。提摩太患了胃病,保羅對他說:“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這是藥酒,我們可以用。 保羅按手禱告,部百流父親的熱病和痢疾被治好了(徒28:8)。到第9節“從此,島上其餘的病人,也來得了醫治。”這裡“得了醫治”,原文是藥物的醫治。可能是路加醫生用藥物醫治來求醫的人。保羅為病人禱告,病就好了;但其他的病人來,保羅沒有禱告求治好他們,而讓路加用藥物來治癒他們。 有人說:“藥物是罪人造的,我們不應用藥物。”但請注意,糧食也是罪人種的,難道我們不吃喝嗎? 當我們不清楚神叫我們不用藥物時,我們就當按一般的情況進行。但一切都當好好的禱告,求神指示與安排。我們服藥之前也當禱告。 葛培理Billy Graham說:“如果醫藥及醫生能給予幫助,卻不肯就醫,只求神的醫治,對我來說則是冒昧之舉。” (3)醫院: 第一間醫院是一位女基督徒法比俄拉Fabiola所創辦的。醫療聽診器是基督徒拉昂乃發明的。 我們自己固然不要亂用藥和擅自停藥。我們更不要禁止別人用藥。除非他本人很清楚不用藥,不然,我們千萬不要叫人不用藥。慕迪先生說:“有追求醫治的人認為醫生是魔鬼。但我有了病,我會禱告找醫生。” 醫生、藥物和醫院,是神藉著這些來給我們治病的,正如神也會藉人造的汽車來給我們享用一樣。 5.神的旨意 現在我們不是全面討論神的旨意。我們只談及神的醫治與神的旨意。 (1)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苦: 這不是說,神的旨意是要我們生病。我們說,受苦原不包括疾病:“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4:1-3)“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12-16節)這裡是指為義受逼迫,是神最高的旨意。耶穌看見人生病,總是給他們醫治的。因為疾病是不正常的(路10:9)。 (2)疾病也是痛苦: 疾病原是從魔鬼來的、是由罪惡來的,患病的人當然要受痛苦,但患病不是神原定我們要受這樣的痛苦。 (3)神會利用疾病: 神會利用疾病來使世人相信基督;同樣,神也會利用疾病來使基督徒學習忍耐,在磨難中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 6.不得醫治的病(不是“不治之症”) 有些人患病,神沒有醫治他們。這些人不一定是沒有信心求,而是有其它原因的: (1)有了罪而不對付: 以色列人若犯罪,又不認罪,神就要用各種病症來報應他們,使他們不得醫治(申28:27,35)。 以色列王約蘭是個惡王(代下21:6,15),神沒有醫治他。 我們如果不對付我們的罪,在主的晚餐(聖餐)不慎重,“吃喝自己的罪”,神會用疾病、早死等來懲治我們的:“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 (2)到了離世的日期: 如果我們一禱告病就好了,我們就不用死了。其實,死亡就是根本的醫治,是進入永遠之門了。 我們常常會犯一種毛病:以自己的愛心去苦求神醫治應該去世的信徒。慕迪Moody先生說:“我姑媽離世時,我正在她的房間裡陪著她,其餘的家人為她懇切禱告;有幾次她的呼吸停止了,但在各人的禱告下又蘇醒過來了。後來,有一次她望著我,說:‘魯安,我去那邊,那邊實在太美好了,我很想留在那兒,可是你們一直用禱告把我強留下來,我無法過去了。請你們不要再強留我下來,好嗎?’我們真依從了她的意思,後來她很快就去世了!” 如果我們不清楚神的旨意,就當把他完全交托給神。 一個人到了70-80歲就要死了。他的死不是因為他有什麼特別的罪,而是人的死期到了:“生有時,死有時。”(傳3:2)“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歲,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創47:28-29)“這事以後,有人告訴約瑟說,你的父親病了。”(創48:1)“雅各囑咐眾子已畢,就把腳收在床上,氣絕而死,歸他列祖那裡去了。”(創49:33)雅各的死期到了,神沒有醫治他,醫生也沒有醫好他(參50:2)。 (3)不要強求: 有些世人病重的時候,他們的家人會叫信徒為他們禱告,求神醫治他們。神有時會行神蹟把他們醫好。但有些年老患病的人,神沒有醫治他們,而是讓他們得救後才安然去世,所以我們不要強求神一定要治好他們。 (4)化病為福: 病本是從魔鬼來的,從人的罪來的,這是指亞當第一次犯罪所造成的後果。但以後的人患病,就不一定是從犯罪來的。有時,神是會讓他們患病,為要叫他們得福的。例如:約伯(伯2:7-8,42:10,參詩41:3)、拉撒路病了(約11:4,6,17,40-44)、拉撒路生瘡,神沒有醫好他(路16:20-22)、特羅非摩(提後4:20)、提摩太的胃病(提前5:23)、以巴弗提(腓2:25-28)、保羅長期患病(林後12:7,加4:12-14,5:11)。 有人認為保羅患癲癇病、瘧疾熱病、急性劇烈頭痛,但多半認為他是患了慢性眼炎,疼痛如刺,而且顯出面貌難看,“氣貌不揚”(林後10:10)。他的眼痛已有14年了(林後12:2)。當他第一次出門進入加拉太時,他已有了這刺,因他所得的啟示甚大,恐怕他過於自高,所以神給他一根刺,目的叫他不要自高。 還有其他人,例如以利沙(王下13:14)、希西家(王下20:1)等。如果神的旨意要我們臥病在床上,我們可以從下列經文得到安慰(詩23篇,27篇,42篇,約14:1-3,羅8:35-39,腓4:4-7,提後4:6-8,來4:16,12:6)等。 有人得了醫治,大發熱心;有人不得醫治,就消沉;也有人不得醫治,仍然信靠與讚美,他的屬靈生命有長進。他不得醫治,不一定是因為他的信心不足。 神不要我們得醫治而得不著主、忘記主。祂醫治我們,為要叫我們得著醫治的主。 我們千萬不要聽靈恩派說:“不得醫治的是沒有信心”。 二、神 跡 讀經: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2:4) 這是指使徒說的(第3節),而且第4節是過去式的。 人們歷來對待神蹟的態度是:不信神蹟,追求神蹟。這是兩個極端。許多人要看見神才信有神;同樣,也有許多人要看見神蹟才信有神;甚至有些人見過神還是不信有神,正如法老見了許多神蹟,但他沒有悔改;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見過神蹟,也沒有悔改(約11:46-47)。猶大見了許多神蹟,結果還賣了耶穌。多馬是個多疑的人,他最講事實,後來耶穌也讓他看一看,但耶穌對他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20:29)所以基督徒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來對待神蹟奇事。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信所有從神來的神蹟。不信神蹟的“基督徒”是假基督徒,他肯定是要滅亡的。 行神蹟的人,不能證明他靈性高超。哥林多教會神蹟很多,但他們是屬肉體的。 1.什麼是神蹟? 神蹟二字,希臘原文是dunamie,是“能力”的意思。這個字新約約有120次,另外這個字的動詞有100次。 (1)個人經歷的神蹟: 有許多人追求異像異夢,認為這些是神蹟。我們不要追求異像異夢;異像異夢是神在某種情況下給人的,而不是我們求得的。嚴格來說,異像異夢不是神蹟。 蒙救的經歷:這本來也不算什麼神蹟。但有些驚險的經歷,若不是蒙神行神蹟來搭救,我們早就死了。這當然是神蹟。 (2)超越自然規律的神蹟: 例如耶穌以水變酒(約2:1-11)、耶穌平靜風浪(太8:23-27)、耶穌行海面(太14:25)等等,這些都是物質領域的超自然神蹟。 還有超越精神領域的神蹟。例如稅吏的得救(路19:1-10),撒該在價值觀上有了極大的改變。但一般所說的神蹟,並不是指得救的事說的。 (3)醫治的神蹟: 醫治是神蹟:“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約6:2)“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徒4:22) 但聖經常把神蹟與醫治分開:神蹟是超自然的,醫治是與人身體有關的,這兩樣是相同而又有分別的。 (4)死人復活的神蹟: 人的靈魂離開身體就是死亡,人的靈魂返回身體就是複醒,耶穌的復活是最大的神蹟。 (5)趕鬼也是神蹟: 這是靈界領域上的事,另題討論。 (6)神蹟、奇事、異能: 神蹟強調目的,比如證明事情的奇妙;異能強調源頭,有從神來的,也有從魔鬼來的。 2.“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全本聖經都充滿了神蹟,我們必須相信神蹟、篤信神蹟。如果不信神蹟,就是假信耶穌,就是沒有重生的。 舊約第1章說創造,這是神的創造的奇跡:新約第1章說耶穌是童女所生的,這是超奇的神蹟。 多馬要看見才信(約20:26-29)。許多人要求神蹟,要看神蹟,要經歷神蹟,但耶穌對多馬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施浸“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約10:41)許多人要求神蹟,而不大注重神的話、不注重生命的長進。約翰沒有行過一件神蹟,但他是“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浸約翰的。”(太11:11)他是舊約最大的一位,他沒有行過神蹟,但他的生命很豐盛,也很蒙恩,所以我們不必求見神蹟。不要以為凡經歷過神蹟的人才是屬靈的基督徒。 3.追求神蹟與追求真理 (1)有許多人拼命追求神蹟: 他們不但不追求真理,他們甚至認為神蹟比真理重要。他們一直追求神蹟,而不要知識,所以他們起初很熱心,但因為他們輕看真理,沒有長進,日久天長就消沉下去了。 保羅沒有叫人追求神蹟:“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2-23)這裡給我們看見,猶太人是要神蹟,外邦人則重哲學、求智慧,保羅所著重的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傳釘十字架的基督”,這才是最重要的神蹟和智慧。 (2)保羅沒有叫人追求神蹟,他只叫人在聖靈裡行事: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 (3)聖經沒有叫聖徒追求神蹟: 許多人以為神蹟能造就信徒,但請我們注意,神蹟不能救人,神蹟也不能造就人:“祂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祂。”(約12:37)我們不應追求神蹟,我們應追求行神蹟的主。 (4)法利賽人和文士追求神蹟: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禰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太12:38-39)他們的動機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耶穌並沒有行神蹟給他們“看”。他們“求”神蹟,耶穌就不給;當他們不求的時候,耶穌就行起神蹟來,耶穌給5千人吃飽(太14:16-21),耶穌履海(太14:24-32),耶穌醫治迦南婦人的女兒(太15:22-28),耶穌給4千人吃飽(太15:32-38)。後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再求耶穌行神蹟:“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祂‘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太16:1)但耶穌並沒有顯神蹟給他們看(2-4節)。他們剛才看了神蹟(太14-15章),但現在他們求耶穌“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他們認為耶穌行了“地上的神蹟”,不能滿足他們,他們要求耶穌“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但耶穌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沒有給他們顯任何的神蹟,因為他們的動機是“來試探耶穌”的。所以我們不需要“求”神蹟,神蹟是神隨己意賜下的。 (5)我們不要用神蹟來吸引人: 有時行神蹟,是會吸引人信耶穌,但不是凡行神蹟都能叫人信耶穌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見了神蹟,他們還是不信!猶大跟耶穌3年,見過不少的神蹟,他不但沒有真信,反而把主出賣了。 (6)神蹟是神自己行的: 神可以用人來行神蹟,祂自己更能直接施行神蹟。神用人行神蹟時,必須根據祂的旨意,根據聖經。當人有恩賜行了神蹟之後,他必須謙卑(徒4:11-15)。 靈恩派大講神醫與神蹟,他們認為沒有這些就不是被聖靈充滿。溫伯•約翰批判葛培理沒有神蹟神醫,不是權能佈道。請記住,我們要相信神蹟,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行神蹟的恩賜:“……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林前12:29-30) (請詳看靈音小叢書《正確對待神醫神蹟》) 第四章 靈恩派對方言的看法 現在全世界有許多基督徒傾向“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大力提倡“說方言”。他們說:“說方言是得救的證據”、“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證據。他們又說:“方言是為個人靈修之用”。 方言,希伯來文lashon,舊約有115次,希臘文是glōssa,新約有33次,英文聖經譯作“舌頭”tongues. 這不是一般人所說的“舌音”。有些譯本譯作“靈語”,這是不對的,這不是什麼“靈語”,而實在是世上各國的語言languages,是人可以聽懂的,是各地的“鄉談”(土話)(徒2:8,11,10:46,林前13:1)。 方言的來源有三:從聖靈來的、自造的、從邪靈來的。我們不要以為說方言都是從聖靈來的,我們必須根據聖經的教導來對待方言。 一、靈恩運動與方言 使徒去世以後,總的來說,是沒有方言了,但歷史上曾有過一些人說方言。西元400-500年間,只有跟隨Montanus Ann Lee李蒙丹尼士者說方言。1731年,天主教更正者曾出現“方言”。1736-1784年,色卡Shakers,她是李蒙丹的跟從者。Ann被認為是與耶穌平行的女人,她是以跳舞來克欲的。 1830年,阿榮Edward Irving在倫敦有一個小組稱Irvinyites. 他們說得了預言,但與聖經有矛盾。他們的預言沒有應驗。他醫病又醫死了人。但他們講起“方言”來。 以上所說的都不是基督教而是異端。 靈恩運動宣告表記恩賜已停,但現在重起,是神更新的計畫。 靈恩運動的領袖如:鮑布鐘斯Bob Jones、貝克Jimmy
Baker及史華格Jimmy Swaggart等人說,方言是屬靈的標記。但他們在道德上深陷泥坑裡! 靈恩第三波不強調方言;他們強調神蹟神醫、權能佈道。 1.聚會混亂 舊靈恩運動認為只有他們才得救、才是被聖靈充滿。他們主張一切說方言的基督徒都應當脫離本教會,加入他們的聚會裡。他們用1-3小時來集體說方言、集體抽筋、雙手高舉、雙手伸展、昏迷、滾地、尖叫、大哭、大笑、亂跑。他們有人說:“說方言時,有熱力從腳上升上去,又有熱力從上面降下來,也有熱力從左到右、從右到左等。”他們認為說方言是長進,沒有方言就是一般信徒。 如果把他們的方言抽出,整個聚會就枯燥無味,也沒有真理的教導。請注意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的混亂:“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14:33)“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40節)。 新靈恩運動比較安靜有秩序,他們廣泛滲入各大宗派裡。他們只在外表上稍為改良,但也無濟於事。 2.不成方言的方言 哥林多教會亂造“方言”(林前14:11)。方言,原文是glossa,新約出現33次,都是真正的語言,是別人聽得懂的(徒2:8)。啟示錄7:9的“各方”,原文是“各種方言”,這是從各種方言來的人。 靈恩運動的人所說的方言多半是單音的:Da Da Da Da ,有時是一種“舌音”,有時把一句話重複幾十次dog dog Siguartsi. 耶穌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太6:7)如果是許多的奧秘,為什麼翻出來的總是那一句呢?他們所說的所翻的,有時好像野獸的吼叫。請記得,聖經只限于“萬人的方言”,這都是世上已有的“別國的話”(徒2:4)。這些語言發音清楚,是別人可以聽得懂的(徒10:46)。別人聽不懂的就需要翻,使別人能聽得懂。可惜許多人所說的,都沒有文法和詞藻,不像外國語。 有人說,方言原是“沒有人聽出來”的(林前14:2)。請不要誤會,這裡是指聚會中沒有人能聽得懂,而不是全世界沒有人能聽懂的。既然有人能翻,就證明有人明白。“乃是對神說”,這句話原是異教徒對他們的偶像(a god)所用的重複話(太6:7)。 有人講了無意識的字音,說是“天使的話語”(林前13:1),但聖經沒有說“天使與人說話是用天使的言語”(路1:28,30-37),“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林前13:1),是假設的話。根本就沒有人能說“萬人的方言”,同樣也沒有人能說“天使的話語”。方言“終必停止”(林前13:8),但天使的話語是不會停止的。 他們很喜歡用第一人稱講“方言”:“我是神……。”這都是假的。使徒沒有這樣用過。請記住,“方言是對神說”(林前14:2),所以我們不能用第一人稱說“我是神……。” 3.異教的方言 異端是基督教內所產生的;異教就不是基督教,而是基督教之外的其它各教。基督教內講異端的能講方言;基督教以外的各教也能講方言。 東非洲有被鬼附的,他們說了流利的Swahali或英語。 伊斯蘭教穆斯林有說方言的。 北極圈愛斯基摩人Eskimos有說方言的。 西藏的和尚也有說方言的。 摩門教教徒多年來有說方言的。 印度教打坐的人也會說方言和翻方言。 香港一些黑社會人物在學“神打”時也說起方言來。 由此看來,不要以為能說方言的就是出於神的,尤其在末世,魔鬼要製造混亂,說方言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們要特別小心。 4.按手說方言 有人根據使徒行傳19:1-6的“按手”能說方言,就叫人自己按手,然後一句一句的學講方言。他們所學的缺乏語言結構,多為私人用的,又多用同音語。這是聖經所說方言的恩賜嗎?絕對不是的。還有用催眠術的手法來叫人講方言。 某聚會中的領會人5次在某弟兄頭上按手。到第3次按手時,忽然有短促的“震動”和頭部的“搖動”,連續3日之久。到第4次按手就成了極大極厲害的震動。到第5次按手時,他說起方言來,又失去控制,如同觸電似的。後來別人把他帶到另一個地方聚會,那裡神的工人指出他身上已附了邪鬼,於是他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把那邪鬼趕出去。半個小時後,他恢復安息與平靜了。 請注意,五旬節時,使徒沒有按手;在哥尼流家裡也沒有按手;哥林多前書12-14章也沒有提按手。方言只是神“賜”的,而不是“心理化”的。保羅對施浸約翰的門徒按手是一種特殊的情況,我們已經說過了。我們不能把一種特殊的“榜樣”作為“原則”去教導人,叫人都按手學說方言。 5.再說學來的方言 某人在外國長大,講外國語,但他用本國的語言來說方言。請問這是不是聖經所說的“方言”? 另有人在1953年夏天從廣西到外地,他說方言。別人覺得不對頭,於是用約翰壹書4:1-2來試他。他不剪髮不剃須。他說主叫他一生不要剃須、不穿鞋。但過了不久,他剃了鬚髮,不只穿鞋,又穿起西服來。原來他的“方言”,不是“方言”而是“謊言”。 賈德說方言“卜那,卜累蔔那地,怕怕拉沙地,怕跑普培,泰利泰,拉他他滔,他利亞,他他他他他,烏拉維特溫,以利累特累德洛多,新支新支新支,英巴英巴英巴”。這是什麼方言?耶穌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太6:7) 所以凡沉迷於說方言的人,常常是醜態百出的。 6.方言運動帶來混亂和最不道德的行為 神的話在哥林多前書14:33清楚地說:“神不是叫人混亂”(“混亂”這字解作“混亂的情況”,雜亂和令人困惑之意)。在洛杉機說方言者一次極重大的聚會中,發生了很嚴重和難以形容的混亂,眾多男男女女肩並肩地橫臥在地上或平臺上,儀態極不莊重和失禮,並且呈現昏迷狀況,像被催眠似的維持至深夜,騷動和雜亂的情況,使過路的人為之側目和丟臉。在這聚會作首領的,是個很有名聲的女子,她用一些像催眠術的方法令會眾的男男女女進入如此狀況,極像那些非洲野蠻人所行的,也像本國行催眠術的人招靈聚會時所行。若有人需要醫治或要受聖靈之洗,就在聚會中被帶到眾人面前,背著會眾坐在椅上,然後被一名男子強烈地夾著頭,方法是一手放在那人的頭上,一手在頭後,然後那女子便按摩那人的全身,有時甚至淫穢地按摩一些男子的身體,然後那人就會站起來,舉起雙手,直至昏迷。在一個確實的個案中,有一位男童把手舉起最少一小時,直至他暈倒在所謂的“能力”之下。這些事與新約所記載的毫無類似的地方,反倒很像那些非洲野蠻人、印度的婆羅門僧和本國的催眠師所行。“在俄亥俄州一個出名的、可能是最著名的領袖,本已結了婚,卻和一名女子被判犯了罪。在一些案件中,這運動的一些男女領袖都被證實有可恥的關係;這許多的例子使整個運動充滿不道德的色彩。這不是說當中沒有一個是思想和行為清潔的人,但整體來說,這運動的發展比現代任何一個運動更不道德,除了一些行催眠術的法師,他們兩者反而有很多相像之處。這運動的其中兩個領袖從自己的國家走到印度,也有一些當地著名的基督徒工人加入他們當中,但當看到內裡的猥褻事件時,使他們從當中出來。”(叨雷博士) 7.末世的大迷惑 現在是末世,末世有大危險,末世的大危險不是新神學(假先知等不信派),而是靈恩運動。帖撒羅尼迦後書2:1-12詳說末世的大危險。原來撒但也有運動,叫“撒但的運動”(9節)。這個運動包括“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耶穌也說過:“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11)“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24:24) 慕迪的同工叨雷博士Dr. R. A. Torey說:“整個靈恩運動都不是出於神的”。 解經王子坎伯•摩根博士Dr. G. Campbell Morgan說:“人肆意偏離新約聖經的教導,把神的靈移離出真理的本位去迎合人為的運動。這運動以方言恩賜作為口號。時至今日,這口號已淪為地獄的記號了。神的兒女們真是不可不防啊!” 二、新約所提的方言 聖經第一次提到方言是在基督復活之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可16:17)有人根據這一節說,我們都要說方言。 請注意,最好的古卷沒有馬可福音16:9-20這段。這段經文不像是馬可的結語,與馬可的手筆不同。聖經的原稿已遺失,只有手抄本(古卷),也許是在抄傳中有損毀。可能在馬可去世後,由其他人補加的。全本聖經,只有這一段是這樣。許多解經家都承認這一點。但我們也當相信這段是神的話語。 所謂新方言是指那些講的人,初次用的語言,但不是“不明白的”,不是世界頭一次出現的語言。 “新方言”,就是別國的話語。“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下文提出6件,但不是說,信的人都有這6件,有人有這樣,有人有那樣的。這不是條件性,而是需要性,有需要時就“必有”。 到書信,方言就成了聖靈的恩賜之一。 使徒行傳只有3處提到方言: 第1次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4)這是教會(猶太人教會)的成立,全教會“說起別國的話”,向外邦人顯明教會的成立,為著把福音傳到各國,所以他們說起別國的話來。這是聖經第1次提到說方言的事實。 “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4):“別國的話”,原文是glossa, 這個字,有兩三次譯“方言”,15次譯“舌頭”tongues,
兩次譯“口”(羅14:11,腓2:11),一次譯“靈”(徒2:26,但不是“靈語”),一次譯“鄉談”(徒2:11)。 使徒行傳2:6,8的“鄉談”,原文是dialektos, 英譯dialect. 他們說完方言之後就有講道:“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徒2:14)。他們在前面是說方言,用外國的語言“講說神的大作為”(2:11)。之後就用外國語講耶穌復活,使多人明白(14-40節)。 說方言只叫人知道神的大作為,但不能取代講道。說方言之後還要講道。單說方言,他們“就甚納悶”(2:6),又“眾人都驚訝猜疑”(2:12),“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13節) 使徒行傳第2次提到說方言是在哥尼流家裡(徒10:44-46),這是距離五旬節8年了。這一次,是外邦人得救,立即說起方言。他們說的方言,也象當初,是別人能聽懂的。 使徒行傳第3次提到說方言,是在以弗所(徒19:1-7),這是距離在哥尼流家裡說方言16年了。這班人是舊約餘下來的聖徒,是施浸約翰的十二個門徒(3-4節)。保羅叫他們要“奉主耶穌的名受浸”(5節)。當他們受了浸之後,“他們就說方言”(6節)。這是特殊的情況。 自從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後,信的猶太人與外邦人因基督耶穌而成為一體——教會,都歸入一個羊圈裡了。 使徒行傳3次提到說方言,都沒有重複,各人都只說了1次。3次都是榜樣,不是命令。我們不能單憑“榜樣”就叫人一定照做。 書信提方言,只有哥林多前書(12章,14章):這是聖靈的恩賜,這裡的意思是消極多於積極的。當然,使徒行傳11:17也是恩賜,但與聖靈的各種恩賜是有分別的,這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的(林前14:22)。 哥林多教會有許多屬靈的恩賜,但哥林多教會不是屬靈,而是屬肉體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章不是鼓吹說方言,而是責備他們因誤用方言的恩賜而使教會混亂了(32-33節)。 講道後,眾人才“覺得紮心”(徒2:37)。結果,“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41節)所以,講道比說方言重要得多! 1.說方言的恩賜(林前12:8,10,28,30) 哥林多教會處在拜偶像與充滿罪惡的環境裡,哥林多教會也是個屬肉體的教會,但這個教會有許多恩賜。 (1)哥林多的方言(林前12-14章): 西元53年保羅在以弗所聽到哥林多教會發生問題。關於說方言,聚會的人被方言打斷,而且說的是別人不懂的,連說的人也不懂,又沒有人翻。 在使徒行傳裡,我們看見20年間只有3次講方言的事,但在哥林多,他們每次聚會都說方言。 保羅定出8條說方言的原則(林前14:26-40):第1、“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第2、“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27節)。第3、“且要輪流著說”(27節)。第4、“也要一個人翻出來……”(27-28節)。第5、“當慎思明辨”(29節)。第6、“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34節,包括說方言)。第7、雖不禁止說方言,但說方言比不上作先知講道(39節)。第8、“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40節)。 其它書信沒有提到方言,可能這是哥林多教會獨有的情況,可能亦因哥林多教會有許多猶太人(徒18:1-17)。 (2)說方言不是證明人得救了: 有人說,說方言才證明是得救的。但聖經沒有這樣說。因為不是眾信徒都說方言。即使在使徒時代,除了使徒行傳與哥林多教會,都沒有說方言,特別是約翰福音與羅馬書詳論因信得救,都沒有提說方言。 有人根據使徒行傳3段說方言的經文,說,“他們得救後就都說起方言來”,所以凡得救的人都要說方言。 但3段提說方言的經文,都沒有說這是得救的憑據。 五旬節聖靈降臨後,只有門徒說方言(徒2:1-4),後來3000人得救受浸,都沒有說方言(2:41,參4:4)。 哥尼流家裡的人得救後說方言(徒10:45-46),這是證明神悅納外邦人,所以他們說起方言,但絕不是因為說方言才能得救。 以弗所12個施洗約翰的門徒,他們得救後說方言(徒19:6-7),這是證明聖靈不是奉施洗約翰的名而來,而是奉主耶穌的名而來的(3-5節)。 請記住,我們千萬不要單根據使徒行傳的榜樣來作原則,認為使徒行傳有得救的人說方言,就說凡得救的人都必須說方言。這不是解經的原則。 (3)恩賜不是人人都是一樣的: “……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林前12:10)“……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翻方言的麼?”(12:30)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2:11)。 但使徒行傳的方言是人人都說的(徒2:1,4,10:46,19:6-7),不是恩賜。“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徒10:45)指聖靈本身是個恩賜,因為是“澆在”,而不是和哥林多教會所得的(聖靈的恩賜)相同。他們“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就知道聖靈澆下來了。使徒行傳的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林前14:22),而哥林多教會的方言是“功用”,但也有證據。 (4)方言是最小的恩賜: 所有的恩賜,以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為最小,排列最後(林前12:10,28,30)。我們不知道靈恩運動的人為什麼拼命追求那最小的恩賜而不羡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呢(14:1)! 說方言不是屬靈、聖潔的記號。聖靈的果子(加5:22-23)才是屬靈、聖潔的記號。哥林多教會高舉恩賜,但他們並不屬靈:“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林前3:1) (5)方言的恩賜不是求得的: 五旬節那一天,門徒沒有求方言,他們預先也不知道會有方言賜下。哥尼流一家沒有求方言,以弗所的12個人也沒有求方言(徒19:7)。由此可見,使徒行傳3次的方言都不是求得來的。 哥林多教會有許多恩賜,方言的恩賜也不是求得來的,而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我們可以“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14:12)。至於方言,充其量是“切慕”,但“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14:1)現在有許多人叫人求方言,實在是沒有根據的。 (6)說方言沒有什麼造就的功效: 請記住這是最小的恩賜,造就性很小:“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14:4)所謂“造就自己”,不是指靈命長進或更為聖潔,而是我有了說方言的恩賜,所以我們更當相信,更當愛神,因為神是與我同在。講方言的人曾說過,沒有什麼造就,至於造就別人就不是說方言,“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14:17)造就別人需要“悟性”(14-16節)。 哥林多前書12-14章是限制方言,不是鼓勵方言。禱告與歌唱,不止用靈(方言),更要用悟性(14:15)。“悟性”,英文譯作understanding, 意思是使人能明白、能理解。 講道才是造就教會(林前14:17-20)。方言遠不及講道造就人。 ① 方言只造就自己,但對教會作用不大(14:1-6)。 ② 方言使人惶惑,先知講道,別人明白(7-12節)。 ③ 說方言,自己的悟性沒有果效(13-15節)。 ④ 用方言禱告,聽的人得不到造就(16-17節)。 ⑤ 單說方言,表示靈性未成熟(20節)。 ⑥ 聽不到的言語,是神用來懲罰以色列的,因為他們不信以賽亞用能懂的話說預言(21-22節)。 ⑦ 在聚會中,方言太多,可能使不信的人受惑,妨礙他們的得救(23-25節)。 講道是造就教會的:“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 14:4)“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19節)“五句”、“萬句”原文作“五字”、“萬字”,或者說一句勝2000句,也就是說,一句教導人的話,等於2000或2500句方言。既是這樣,我們何必追求說方言呢?“造就”,原文是“建造”,有訓誨增長意(14:3)。 說方言,也只有在愛裡,否則就沒有用處(林前13:1,8)。 2.翻方言的恩賜 聽不懂的方言就要有人翻,若沒有人能翻,就該停止。當時不只猶太人說方言,許多異教徒亦說方言。 那時外邦信徒在不信的日子裡被邪靈引誘,而希臘的女祭司說出不明來歷的語言,所以神就要賜下辨別諸靈和翻方言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林前12:10)“……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14:5)“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27-28節)。 “翻”字,原文diermeneuō(林前12:30,14:5,27):有“解釋”的意思,是翻出別人所不明白的(徒9:36,林前14:9-13)。 能翻方言的只有少數人,所以與受聖靈的浸無關。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自己得到這翻方言的恩賜。 五旬節的方言,人人能聽得懂,不用翻。但方言的恩賜,別人聽不懂就需要有人翻。 如果有人講道用方言,必須要有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閉口不言,免得有不信的人認為我們是“癲狂”了(14:23)。 所翻出來的語言,不是模糊的話。有一位埃塞俄比亞的牧師,參加一個方言聚會,他誤以為那是一個“非正式的多種語言的讚美聚會”,於是他站起來用茲話Ge’ez來背誦詩篇23篇。當時有人給他翻譯,但完全翻錯了。同一方言錄音經兩個不同的人翻譯,其中一個翻為“為一份新工作尋求引導的禱告,”另一個則翻成“為一次嚴重大病,最近康復而獻上感恩。”他們還說,神給予一個翻一樣,另一個又翻一樣。 不是學來的:有人用英文禱告,另一個懂英文的替他翻。這不是聖經所說“翻方言的恩賜”,而是他們懂得或模仿別人,跟人學來的,這不是恩賜。許多人學講方言,學翻方言,都是不對的。 3.聚會時講方言 現在很多人在聚會裡大講方言,但他們的方言,人人聽不懂。這不是聖經中的方言。 (1)方言並不是公禱、敬拜的語言: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林前14:2)這不是對人說的,神明白我們的話,本不用方言。方言原是對不信的猶太人說的(林前14:21-22)。我們讚美,必須用會眾能明白的話來讚美:“……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林前14:14-16) (2)聚會時不用方言,除非有人翻譯: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林前14:13)“……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26-28節)下面詳細討論這一點。 4.現在沒有真方言 有人說,現在沒有;有人說,現在還有。 (1)西元100年間已停止了: 根據古教父各種文獻,都沒有提到方言。革利免Clement、猶士丁Justin
Martyr、俄利金Origen、屈梭多模Chrysostom(名解經家)、愛任紐Irenaeus、奧古士丁Augustine等,都說早期教會沒有方言。特土良Tertullian與蒙丹尼士Montanus雖然也曾參加過說方言,但他們後來都退出了。 馬丁路德、加爾文Calvin、司布真Spurgeon、衛司理John Wesley、芬尼Finney、慕迪Moody等都沒有說方言。 宋尚節博士講道時,台下一女士說起“方言”來。宋博士喝令她停止,她就不說了。 有一位西教士按手在賈玉銘頭上,叫他說方言,但他沒有說。 王明道不只沒有說方言,他還寫過一本《聖經光亮中的靈恩運動》來指斥說方言的人。 (2)方言特別是對以色列的: 在恩典時代,證明福音是由神來的,但次序是由以色列到外邦(林前14:21-22)。為了證實這個,就用方言為記號。現在由以色列到外邦人的過程已經完成,就不再用這記號了(見以賽亞的預言,賽28:11)。 (3)現在甚少: 總的說來,方言已停止了,但也不是絕對沒有。需要時,神就會賜下。 ① 方言禱告(林前14:4): 有人認為雖然不知道所說的是什麼,但會感到神的同在。他們引用“乃是對神說”(林前14:2),“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28節)。 保羅禱告有方言,但也不多。我們不單用口而更要用心。保羅說,禱告是要用“悟性”的(林前14:14-17)。我們當防止假冒,必須符合聖經才可。 集體方言禱告,絕對不是聖經的教導。 ② 方言講道: 基本上停止了。有需要時,神可以賜下。以前有一批往新疆向維吾爾人傳福音的人,講維吾爾語。這是特殊的情況。 著名聖經學者教授麥克亞瑟•約翰說:“說方言早已在新約使徒時代(距今1900年前)停止了。” 5.其它問題 我們基本把說方言的問題都談過了,可是有些先入為主的人是不會輕易放棄說方言的。他們還會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堅持說方言是現在普遍的事。 他們認為,保羅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林前14:5),所以我們都當說方言。 請注意,聖經明說,方言的恩賜不是賜給每一個人的:“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林前12:30)但為什麼保羅願意各人都說方言呢?原來這是他個人的願望。正如經理向他屬下說:“我希望你們各人都賺十萬年薪”!他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再看保羅的話:“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你看見了嗎?這又是保羅的願望,但下文立即就說“只是各人……”。 還有人引用保羅的話“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林前14:18)來證明我們各人當多追求方言。 請注意,這裡的“還多”,原文是“多次”的多,而不是“多種”的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章是責備、糾正亂說方言的,而不是鼓勵說方言的。可能有人會說,“你保羅不會說方言,才指責我們;如果你會說方言,你就不會這樣了。”但保羅說,我說的比你們眾人還多,而我也不強調說方言。在第19節保羅馬上就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奇怪的是,好說方言的人只引18節,而不往下讀第19節。這豈不是斷章取義嗎? 末了,讓我們談談“你們要追求愛”(林前14:1)。 愛不是恩賜,許多人把愛看成最大的恩賜。愛不是最大的恩賜,而是聖靈的果子(加5:22),“最妙的道”(林前12:31)。 哥林多前書13章是偉大的一章,插入在12章與14章之間,這就給我們看見,運用恩賜的動力是愛。沒有愛,所有的恩賜都沒有用處。 恩賜是“切慕”(14:1)的。我們“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因為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的恩賜大得多。 方言是個最小的恩賜。恩賜是聖靈所賜的,原沒有可誇。可惜許多人藉恩賜而驕傲,這是不應該的。所以我們要追求愛。方言又會使信徒分爭:有人注重方言而忽略其它恩賜;有人追求恩賜而不追求聖靈的果子;有人追求方言而忽略傳福音的工作。他們認為說方言是得了聖靈的能力,他們是個成熟的信徒了。 我再說,方言是最小的恩賜,現在基本停止了。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追求說方言呢?雖然有許多人追求方言,但我們不當追求方言。我們所當追求的是愛(林前14:1)。 如果有人認為追求方言還是對的,那就請你除去“先入為主”的成見,把這小冊子從頭到尾再細讀一次,你就不會再走入歧途了!願神賜福給你! 三、簡 介 1.叨雷博士 被稱為時代先知的叨雷博士R. A. Torrey,他是慕迪的同工,曾在慕迪聖經學院任教。他認為靈恩運動顯然不是出於神的,而是所多瑪所建立的(參叨雷著的 Is the Present Tongues Movement of God)。他指出:說方言根本與靈洗無關,以說方言為重要的恩賜與聖經的真理明顯相抵觸;靈恩派的聚會極端混亂,這分明違反哥林多前書14章聖經的教訓。而且從許多的個案顯示,說方言的人其實是邪靈附身所致。從摩門教由開始之時就常說方言來看,靈恩運動一定不是出於神的。 2.摩根博士 20世紀最受歡迎、稱為解經王子的摩根博士G. Campbell Morgan也是反對靈恩運動的。他稱之為“撒但末後的詭計”。 3.宣信博士 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博士A. B. Simpson雖然主張神醫教義,但他也反對靈恩運動的思想,他認為不可能以說方言為受靈洗的憑據。他曾經寫過一封公開的信給宣道會,指出靈恩派的說方言運動必須立即禁止。而且,到了1974年,有宣道會牧師麥格羅(Dr. Gerald E. Mc Graw)在宣道會的刊物 The Allance Witness中報導:他和一些牧師們成立了一個“分辨說方言的靈”的特別聚會,專事替那些有說方言經驗而願意接受試驗的人來分辨他們的靈。經過多年的試驗之後,他指出,他本來也贊成有一些方言是真的,但事實上試驗的結果顯示:有90%以上說方言的人,證實是邪靈附身所致。他又指出,有一些弟兄靈性非常好,作聖工也有能力,而且他從來不在公開的場合說方言,只在私下靈修之時才說。但是,經過試驗之後,他的靈在奉主耶穌的名所吩咐之下,竟然說出自己是鬼。 4.賓路易師母 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是一代屬靈偉人,著有許多有關屬靈豐盛生命的書。她有一個分別諸靈的特別恩賜,長期出版《勝利報》,專事講論如何分辨被鬼附和如何趕鬼的真理。在她所寫著名的《聖徒爭戰》War On The Saints一書中,她極詳細地教導如何分辨諸靈,指出靈恩運動的方言現象其實是被邪靈附身所致。 5.陳終道牧師 他被神重用,寫了不少的屬靈書籍。他對方言運動的質疑提出20點: (1)使徒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 ① 使徒行傳2:4,6,8;② 使徒行傳10:46;③ 使徒行傳19:6。從第1次到第3次前後相隔約23-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每次禱告就有方言。 (2)使徒行傳的方言,沒有一次是自己求來的,完全是聖靈“隨己意”賜下的。 (3)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千門徒(徒2:41)、5千男丁(徒4:4),都沒有說方言。 (4)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 (5)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僕興起),為什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6)哥林多前書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7)哥林多前書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8)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 (9)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哥林多前書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意:第18節保羅又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這是他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不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 (10)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則所說的內容是否與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一如現今之聖經,可任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一字不改? (11)若按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何必再用方言來啟示呢? (12)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哥林多前書14章之主要信息。 (13)方言的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品德墮落,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生活有見證,品德高尚;特別強調方言,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避重就輕,違背聖經本意。 (14)靈恩運動所提倡的方言,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15)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章,14:34-35),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16)現今的方言運動,在追求說方言時,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教會因而發生爭執,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的方言恩賜,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教會更同心。 (17)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什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使徒行傳2章的方言,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為什麼不見這種方言? (18)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按聖經所記,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太1:18-21,路1:28-38,加3:19,啟7:11-12……),都有極大意義,有秩序,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使徒在哥林多前書14:9-10說:“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19)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他們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的“方言”,卻照樣堅持其異端信仰。這些異端的方言出於什麼靈? (20)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二)有隱藏的罪,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竟有人一向家中收藏有偶像,惡待婆婆或媳婦,內心彼此不饒恕,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這究竟是出於什麼靈的方言?顯然是假方言。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免得魔鬼有機會作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結果一面自欺,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的恩賜,應象使徒在哥林多前書14章所採取的態度,不予鼓勵,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在愛心上長進,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請詳看靈音小叢書《方言問題》) 結 論 有許多人喜歡跟靈恩派,認為他們很屬靈:被聖靈充滿、行神蹟、祈禱醫病與講方言。 這本小冊子特別讓大家認識靈恩運動只產生了100多年:1906年舊靈恩運動(第1波),1950年新靈恩運動(第2波)。1970年開始葡萄園運動(第3波)。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第4波。20世紀之前是沒有靈恩運動的。 他們求聖靈充滿,要得聖靈的浸,就能行神蹟、醫治與說方言。 請記著,凡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受了聖靈的浸,甚至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了浸”(林前12:13直譯)。受聖靈的浸只有一次,不用我們追求而得的。 初期教會被聖靈充滿的有說方言,但聖經沒有命令我們說方言。書信是教會的真理,書信只有一次提聖靈充滿(弗5:18)。這段經文沒有叫我們“求”聖靈充滿。只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就滿有聖靈了(弗4:23-5:17)。之後,沒有說方言(5:19後)。 說方言與翻方言是最小的恩賜(林前12:10,28,30)。 聖經的方言是世上各國的語言或鄉談,是人可以聽懂的。如果聽不懂,就必須有人翻方言(林前14章)。 當時,說方言不是全會眾一齊說的(林前14:23),“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林前14:27) 今日靈恩派所說的方言,完全不是聖經所說的方言。 我們不能單憑聖經的例子,我們必須按聖經的原則而行。 其次,我們可以參考歷代神所重用的解經家、佈道家、奮興家等的看法。例如慕迪的同工叨雷博士、解經王子摩根博士、宣道會創辦人宣信博士、屬靈偉人賓路易師母、解經家陳終道牧師、蘇穎智牧師、唐崇懷牧師、吳主光牧師與唐崇榮牧師等都不贊同靈恩運動的作法。 馬丁路德、加爾文、司布真、衛司理、芬尼、慕迪等都沒有說方言。 宋尚節博士講道時,台下一女士說起“方言”來。宋博士喝令她停止,她就不說了。 王明道不只沒有說方言,他還寫了一本《聖經光亮中的靈恩運動》來指斥說方言的人。 近來有許多基督徒轉向靈恩派,認為他們熱心、狂喜。他們雖然不稱靈恩派,但稱“泛靈恩”。 我們不要認為靈恩派很熱心就跟從他們。我們必須根據聖經的教導,參看中外被神重用的人的作法。盼望神藉這小冊子使誤入歧途的人醒悟過來,重新照著聖經的真理而行。請把這小冊子多讀幾遍!願神賜福給我們! 二○○五年九月一日 作者:林獻羔 地址: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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