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王守仁) 目錄: 引 言 2 Ⅰ、原則上的錯誤--經驗或聖經? 3 Ⅱ、真理的偏差--誤會聖靈的恩賜和工作 4 一、方言 8 1.說方言的動力 8 2.人為的說方言以及其危險 10 3、方言與靈的禱告 12 4.方言與聖靈充滿 14 5.方言的本質 14 二、翻方言 17 三、說預言 18 1.使徒的權柄 18 2.預言 19 3.分辨「現代先知」的預言 20 四、神跡奇事,醫病趕鬼 22 1.權能佈道 22 2.傳講耶穌勝於神跡奇事 23 3.醫病 25 4.神跡奇事與真理 26 五、聖靈充滿 28 1.聖靈充滿的意思 28 2.聖靈充滿與理性 29 六、聖靈的洗 32 結 論. 33 附錄──察驗神的旨意. 34 一、察驗神的旨意的必要性 34 二、察驗神的旨意的先決條件 35 三、察驗神的旨意的指標 35 01引 言 近來靈恩運動風行于美國、韓國、臺灣以及世界各地。對這股靈恩的風潮,我們應該存有何種態度?用什麼觀點來看靈恩運動纔是正確?這是我們所要探討的重點。 聖經是我們信仰的一切標準,所有有關真理的疑難,都應該在聖經——神的話語中找答案。當我們評論靈恩運動時,絕不能憑著自我的主觀意念與經驗來批判,而必須根據聖經的真理,查考聖經的觀點。我們要從聖經的角度共同來評論時下的靈恩運動。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靈恩運動在現今的教會中,確實有它正面的影響作用。他們對屬靈的事非常認真追求,很有心在聖靈工作的追求上。 我們都很清楚,在父神為我們預備了救恩,主耶穌為我們成就了救恩之外,我們還必須藉著聖靈的幫助與工作,將基督耶穌完成的救恩,應用在每一位基督徒的身上。因此,如果一位基督徒沒有聖靈的工作在他身上,他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換句話說,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有聖靈的工作在他身上。我們必須藉著聖靈的工作,纔能經驗到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聖靈在基督徒身上的工作,不只是重要的,而是不可缺少的。就如氧氣在自然生態中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不可缺的。所以,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們,熱心追求屬靈的事和聖靈的工作是正確的, 靈恩派的弟兄姊妹,不單單要聖靈給每一位基督徒的新生命。他們認為只有重生是不夠的,應該還要有被聖靈充滿的經驗。在這一個「基督徒都應該被聖靈充滿」的觀念上,靈恩派是完全準確的,因為這是聖經給我們的命令。凡是基督徒都要被聖靈充滿。 靈恩派的弟兄姊妹,願意在生活上更屬靈。他們有非常願意追求的心,在信仰上很忠心、很純真的追求,並且大多很有愛心。這許多的優點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由於他們在某些論點上過份的強調,並且和聖經有所出入,因而造成一些屬靈事上的傷害。例如,靈恩派非常注重個人主觀的經驗。不錯,如果一個人在生活、生命中沒有聖靈工作的主觀經驗,那麼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但是也不能忘了,當我們在強調主觀經驗的同時,也應該要有客觀的標準。一個生活行為正常的基督徒,除了要有主觀的經驗外,還要有客觀的真理相互平衡。如果兩方面沒有達到平衡,而只強調一方面的話,在我們的信仰與生活中,便會出現許多的危難。 在二十世紀的今日,許多人談癌色變甚為恐懼。癌症的形成主要原因,就是在身體中,某一小部位的細胞分化成長過於快速,使得其周圍的細胞無法與之平衡,而失去應有的正常功能所產生的病變。同樣的,回顧過去教會歷史中,有許多的異端。它們共同的特色在於他們只是將聖經中某一小部份的真理當做全部的真理,而捨棄整個聖經在真理原有的平衡。過份強調一小部份真理的結果就產生異端。另一個異端的來源是將聖經的經文斷章取義,或者將聖經解釋錯誤。 當我們評論靈恩運動的時候,一方面要看他們對教會的貢獻,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他們偏差的一面。我們要從他們的偏差中學到功課,成為警惕自己,應當在信仰與生活中尋得平衡的借鏡。 Ⅰ、原則上的錯誤——經驗或聖經? 靈恩派弟兄姊妹,在原則上基本的錯誤,就是抬高自己主觀的經驗過於聖經客觀的真理。他們以自己的經驗為準繩,來解釋聖經經文。其實我們應該以客觀的證據來解經,然後以聖經為標準,來衡量我們的經驗。 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就是犯了這個錯誤。他們有一些衝動,有一些主觀的經驗,就斷定那是聖靈的工作;有主觀經驗的人就是屬靈的人。保羅在林前十二:1一3指責他們的錯誤。主觀的經驗不一定全是出自聖靈。保羅指出,他們在信主以前常有衝動,主觀的經驗。但是這顯然不是聖靈的工作,因為這衝動驅使他們去拜偶像。要辯別是否聖靈的工作,就要看客觀的真理: 哥林多的一些弟兄姊妹有一些「感動」,主觀經驗,就認為自己是先知,是屬靈的。但保羅並不以為然。如果他們的觀點不符合客觀的主的命令,他們的「感動」並不出自聖靈。保羅在林前十四:37一38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罷。」保羅所寫的,客觀的主的命令——聖經是準繩。一切主觀的經驗,必須以聖經為標準來衡量。如果有人高舉主觀經驗過於聖經,保羅受聖靈的默示,叫我們不理睬這樣的人。 使徒保羅雖然有被提到第三層天的經驗,他並沒有強調,高舉這特別的經驗。他只在林後十二:1一6提到此事。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保羅並不以自己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的特殊經驗,做為他傳福音的證據。他卻以聖經客觀的證據,來證明耶穌是基督。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裏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徒十七:2一3)。 「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理著急。於是在會堂裏、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並每日在市上所遇見的人辯論」(徒十七:16一17)。 「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十八:4)。 我們……「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5)。 以上幾段經文指出,保羅根據聖經客觀的證據來宣揚、證明、並與人辯論耶穌是基督的事實。保羅帶很多人信主,但沒有一次,是因為他提到他個人上第三層天的主觀經驗,才使人信主的。在他工作的末期,他仍然依據聖經與猶太人辯論耶穌是彌賽亞(徒二十八:23) 有一些人會因主觀的經驗,自稱得聖靈特別的啟示,或替聖靈做發言人。保羅儆告我們,不要隨便聽信他們。「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總不要被他誘惑」(帖後二:1一3)。 約翰在約壹四:1也提醒我們,「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那麼要根據什麼標準來辯別諸靈呢?根據客觀的真理(約壹四:2一3)。 Ⅱ、真理的偏差——誤會聖靈的恩賜和工作 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們,這原則上的錯誤,造成他們在一些真理上的偏差。他們以為有聖靈恩賜的人,就是屬靈的人。這想法和哥林多人的想法完全一樣。哥林多人寫信問保羅一些問題。保羅就在哥林多前書裏面,給他們回答。「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林前七:1)。「論到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林前十二:1)。可見哥林多人寫信問保羅有關屬靈的恩賜的事。中文的聖經在林前十二:1「恩賜」兩個字旁邊點了六個點。這表示原文沒有這字。哥林多人問保羅關於pneumatikon(屬靈的)的事。pneumatikon在希臘文文法上可能是中性,也可能是男性。若是中性,那就指「屬靈的恩賜」,若是男性,就指「屬靈的人」。保羅給他們回答的時候,不用「屬靈的」或「屬靈的恩賜」等字眼,而只用「恩賜」(charisma)這字(林前十二:4、9、28、30、31)。哥林多人稱這些行異能,醫病,說方言等特別的能力為「屬靈的」,強調有這些能力的人是屬靈的人。但保羅不贊同這看法。他強調,這是「恩賜」,是神的恩典所賜的。有這些特別能力的人,沒有什麼特別可誇口的。他們也不一定比別人更屬靈,事實上,哥林多的信徒有比別人更多的恩賜。他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一:7);但保羅卻說他們不是「屬靈的」,而是「屬肉體的」(林前三:1一3)。 靈恩派的人特別注重行異能,醫病,說方言等可觀,叫人驚訝的恩賜。但在聖經裏,恩賜並不限於行這些可觀,叫人驚訝的作為的能力。讓我們從新約聖經來看,「恩賜」(charisma)所涵蓋的範圍是什麼。 林前一:7,恩賜是指服事的能力。 羅十二:6一8,恩賜是各個不同的服事工作。 林前十二:8一10、28;十四:14一26,恩賜是服事的能力和服事的工作。 弗四:11,恩賜是服事的工作。 彼前四:9一10,恩賜指服事的能力。 羅一:11,恩賜是指基督豐盛的恩典。(參看十五:29)。 林後一:11,恩賜是指在保羅身上的拯救。(原文有「恩賜」這字)。 林前七:7,恩賜是指單身或結婚的身份。 提前四:14,恩賜是指工作、職份(提使一:6同樣地提指工作、職份)。 羅十一:29,恩賜是神藉著聖約給以色列人的恩典。 羅六:23,恩賜是指永生、救恩。 以上所列的經文指出恩賜不只是行異能,說方言、醫病、趕鬼的能力。恩賜包括了不同的職份、工作、服事的能力、甚至有恩典、救恩等意思。如果要重視恩賜,那一些不是可觀的,叫人驚訝的,如教導,治事,施捨,幫助人,服事等恩賜也不可忽略。 在新約聖經中有六處談到服事能力的恩賜。 (1)羅十二:6一8。 (2)林前十二:4一11。 (3)林前十二:28。 (4)林前十四:26。 (5)弗四:11。 (6)彼前四:11。 從這些清單可以看出,哥林多教會的恩賜最多。但保羅卻指責他們不屬靈(林前三:1一3)。可見恩賜和屬靈,不屬靈沒有關係。恩賜多不一定是屬靈。事實上將來會有很多,奉主的名行異能的人,被主所拒絕。主耶穌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2一23)。在美國有幾位靈恩派的領袖,具有說方言,醫病,行異能的恩賜,卻因犯罪一個一個的被關進監獄。例如金貝格(Jim Baker)因詐欺罪被判刑,入獄。顯然的,有屬靈的恩賜,並不免得就是屬靈。 因為他們以為有聖靈的恩賜,就是屬靈,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們就極力追求恩賜。他們一般認為恩賜是聖靈所賜的。所以他們求聖靈賜給他們恩賜。但聖經卻說三一真神的每一位,都和賜恩賜有關。林前十二:6,28 ;提後一:6;彼前四:10 ;來二:4說父神賜恩賜。林前十二:5;弗四:7,11主賜恩賜。林前十二:4一11聖靈賜恩賜。 靈恩派的弟兄姐妹注重追求聖靈的恩賜。但聖經卻說,恩賜是聖靈隨他自己的意思分給個人的(林前十二:11);也是父神按自己的旨意賜給人的(來二:4)。既然如此,強求恩賜就是違反聖經的教導。 可是聖經不是明明叫我們追求恩賜麼?林前十二:31「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十四:1「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如何解釋?大家都公認,聖經前後是不會矛盾的。但如果聖經一方面說,恩賜是神按著他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而另一方面叫人求恩賜,那麼聖經就前後矛盾了。 林前十四:12是解釋林前十二:31;林前十四:1的關鍵。林前十四:12「你們也是如此。既(epei)是切慕(ze1otai este)屬靈的恩賜,就當求(zeteite)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中文聖經在「恩賜」旁邊點了六點。這表示原文沒有「恩賜」這字。事實上中文翻譯成「屬靈的恩賜」那個字,原文是pneumaton複數的「靈」。顯然的,哥林多的基督徒不會追求(「追求」和「切慕」原文是同一字根)多數的靈,就是聖靈以外其他的靈。我們從上下文可以看出,在這裏pneumaton(複數的「靈」)乃指多種屬靈的恩賜。從下述兩個證據我們可以知道,哥林多人追求像說方言等,特別的能力。第一,保羅說「你們切慕(ze1otai este)」。在原文這動詞是記述式,而不是命令式。第二,在這裏保羅使用pneuma-ton(複數的「靈」與「屬靈」有關),而不是用charisma(恩賜)來指這些特別的能力。如上述,在林前十二:1哥林多人稱這些特別的能力為「屬靈的」,強調有這些能力的人是屬靈的人。但保羅稱這些能力為「恩賜」(charisrna林前十二:4、9、28、30、31)。可見這裏是,從哥林多人的觀點,來看這些特別的能力。這是哥林多人的觀點。既然哥林多人正在追求恩賜,保羅才命令他們說「就當求(zeteite,命令式)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保羅在這裏並不是單純,主動地命令他們,追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這只是讓步式的命令而已。就好像我們不要我們的兒女看電影。但是他們不聽話,堅持一定要去電影院看電影。那時候,我們會讓步地說,「你們既然不聽話,堅持非看電影不可,我就寧可你們租錄影帶回來,在家裏看,而不要去電影院。」這只是在他們堅持一定要看電影的前提下,讓步式的准許,而絕不是主動鼓勵兒女們看電影。保羅不要哥林多人追求恩賜。但是他們不聽話,一定要追求恩賜。既然他們不聽話,非追求恩賜不可,保羅才說,「我寧可你們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這是在哥林多人堅持,一定要追求恩賜的前提下,所發出的命令, 林前十四:1的意思和林前十四:12一樣。林前十四:1說「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zeloute)屬靈的恩賜。」「切慕」的原文是zeloute。在希臘文,zeloute可能是記述式,也可能是命令式。若是記述式,意思是「你們正在切慕(追求)著屬靈的恩賜。」若是命令式,意思是「你們要切慕(追求)屬靈的恩賜。」在此,中文的聖經在「恩賜」旁邊點了六點,表示原文沒有這字。這就表示,這節聖經是從哥林多人的觀點,而不是從保羅的觀點,來看這些特別的能力。所以這不是保羅的命令,而是哥林多人所作的事。換句話說,這動詞ze1oute是記述式,而不是命令式。哥林多人正在切慕(追求)這些恩賜。既然哥林多人堅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賜,就在這前提下,保羅才讓步式地說,「既然你們不聽話,正在切慕(追求)恩賜,我就寧可(原文mal1on,中文聖經沒有翻譯出來)你們作先知講道(說預言)——因為這可以造就教會。」林前十四:1的意思和林前十四:12的意思一樣。 林前十二:31「你們要切切的求(zeloute)那更大(meizo-na)的恩賜(charisma),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動詞ze1oute(你們要切切的求)可能是記述式,也可能是命令式。在這裏保羅使用charisma(恩賜)來指這些特別的能力,表示這是他的觀點。因此我們可以知道,這是保羅的命令。保羅要哥林多人追求那更大(meizona)的恩賜。但是要如何決定,那一個是更大的恩賜呢?保羅說「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接著他就在林前十三章講論愛。愛有很多特性。其中的一個就是「愛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根據這愛的標準來衡量,哥林多人就應該會分辨,哪一個是更大的恩賜。方言,若不翻出來,只能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造就,安慰,勸勉人,能造就教會。因此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的恩賜更大(林前十四:2一5)。林前十四:5說,作先知講道比說方言「強」(meizon)。這個「強」(meizon)字在原文和林前十二:31「更大(meizona)的恩賜」的「更大」(meizona)同一個字。可見保羅在林前十三章說明愛之後,在林前十四:1一5澄清,更清楚地闡明林前十二:31的意思。林前十二:31的「那更大的恩賜」是林前十四:1的「作先知講道」(參看林前十四:5)。所以林前十二: 31的命令和林前十)四:1的命令一樣。林前十二:31的「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就是林前十四:1的「更要(或者寧可,mal1on)羡慕(或追求,ze1oute)作先知講道。」既然林前十四:1的命令是哥林多人堅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賜,在這前提下,保羅讓步式的命令;林前十二:31的命令,也是同樣性質的命令。換句話說,林前十二:31「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並不是保羅單純,主動的命令。那是哥林多人堅持要,而正在追求恩賜,在這前提下,保羅讓步式的命令。 保羅在羅一:11告訴羅馬的信徒說「因為我切切的想見你們,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堅固。」有人誤會保羅這句話,以為保羅很渴望分給羅馬人一些像說方言,行異能等的能力。這樣可以使羅馬人堅固。保羅在羅十五:29告訴羅馬人說「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去。」按照中文聖經的翻譯,我們不大確實知道,保羅是指著去羅馬,或是去士班雅,但原文非常清楚。這節聖經原文是說,「我也曉得我到你們那裏去(proshumas )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去。」保羅知道他要帶基督豐盛的恩典去羅馬,和他們分享。從此可見,羅一:11的「屬靈的恩賜」並不是像說方言,行異能等的能力,而是「基督豐盛的恩典。」 我們若清楚明白林前十二:31 ;林前十四:1和羅一:11意思,我們就知道,保羅,以及聖經都沒有叫我們追求屬靈的恩賜。因為這些屬靈的恩賜,或叫聖靈的恩賜,是神按照他自己的意思給各人的。 針對哥林多人注重可觀,叫人驚訝的恩賜,特別是說方言,保羅寫林前十二至十四章來糾正他們的錯誤。哥林多人認為,只要有主觀的衝動,那一定就是聖靈的工作。有這衝動的人,就是屬靈的人。保羅在林前十二:1一3糾正他們這錯誤的觀念。林前十二:4一11強調,所有不同的恩賜,都是來自同一個來源——都是由主,神,聖靈而來的。這些恩賜是要叫人得益處,而是聖靈隨他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一31指出所有的恩賜,連那些不可觀,不叫人驚訝的恩賜,就如治理事的,幫助人的,也都和那些可觀,叫人驚訝的恩賜一樣的重要,不可缺。林前十三章強調,愛是一切行為,做事,使用恩賜的標準。林前十四:1一25根據愛的標準,來比較說方言和做先知講道。說方言,除非翻譯出來造就別人,只造就自己。這就違反了愛的原則,因為愛不求自己的益處。做先知講道造就,安慰,勸勉別人,造就教會。這合乎愛的標準。所以做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的恩賜更大。因此若是堅持一定要追求恩賜,那就寧可追求做先知講道。林前十四: 26一40指出,教會的聚會必須有秩序,不可假借聖靈的名,製造混亂,因為神不會叫人混亂。 上面我們從聖經指出了,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們,對靈恩的認識,在追求靈恩方面,一般性的錯誤。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根據聖經來看他們在一些,有關特殊的聖靈的恩賜和工作,真理上的偏差。──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2一、方言 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們很注重講方言。然而他們對方言的看法和聖經有差異。 1.說方言的動力 靈恩派的弟兄姊妹認為一個人情緒高昂,神志昏迷,發出聲音,就是聖經所提的說方言。若有人一說方言,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就肯定他受了靈洗,被聖靈充滿。 然而這種方言,從古至今常在異教徒中發生。古今很多異教徒會說方言。 早在主前十一世紀,威那蒙的報告(Report of Wenamon)就報導,拜阿蒙(Amon)神的人說方言的事。 在主前第四世紀,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提到在希臘兩座著名的廟宇,一個在底律菲(De1phi)敬拜阿波羅(Apollo),另一個在多多拿(Dodona)敬拜丟斯(Zeus)。那裏的女祭司,常被她們所敬拜的神所控制,失去理性,有時甚至全身發抖,說出方言。她們所說的方言平常人聽不懂。來廟拜神的人,就付錢請其他的女祭司,替他們解釋這些信息, 主前第一世紀,維琪路(Virgil)描寫在希臘愛琴海中一小島底落斯(Delos)的女祭司。她常和她所敬拜的神阿波羅(Apollo)結合,說起方言。她所講的方言,有時可以聽懂,有時就無條理,沒有人聽懂。 這些希臘異教背景,給希臘人對方言有了先人為主的觀念。這些希臘人信主後,無形中也將這些觀念帶入信仰生活中。就如同臺灣人對民間宗教的某些觀念,也會偶爾浮現在信主後的生活裏。例如天註定的「宿命論」變成「上帝早已安排好人的一切事,所以人不須要努力,去做任何的改變」。並實上在聖經中找不出任何此觀念的根據。 這些歷史背景對哥林多人的影響,也在保羅書信中顯露無遺。未信主的希臘人認為一個人有感動,有衝動,尤其是說出方言,就是被他們的神阿波羅(Apol1o)或丟斯(Zeus)所充滿。哥林多人(住在哥林多的希臘人)信主後仍保留這觀念。所以只要心裏有感動、有衝動,他們就認為這是聖靈的工作。這個觀念就是受其背景影響的結果,只是將以前祭拜的神名換掉,改成聖靈罷了。 但是保羅糾正他們這錯誤的觀念。他說「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吧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林前十二:2)。保羅根據他們自己過去的經驗,來證明他們現在的錯誤。
「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吧偶像]希臘文的意思是:在你們身上有股衝力、力量,拉著你們去敬拜啞吧偶像。試問,聖靈會不會感動我們去敬拜偶像呢?所以,只有衝動或感動,並不一定就是聖靈的工作。我們可以提出更多,異教徒說方言的例子。 西元第二世紀路西安(Lucian of samosata)報導,敬拜女神就挪(Juno)的一群敘利亞人說方言。 在回教徒中有一派叫德維斯(Dervish)。他們口裏繼續念「亞拉」(Al1ah),他們的神,而強力搖動他們的身體,直到他們成為狂亂,神志不清,口吐唾沫。在這情形下他們會行神跡,奇事,說方言。 一九三五年弗浴陣(Peter Freuchen )寫了一本書「北極奇遇」(Arctic Adventure)。在那本書中,有一章報導他所看到的,住在格林蘭(Green1and)愛斯基摩人的宗教活動。在聚會中他們順著音樂搖擺身體,情緒激昂,然後就有人說方言。 美國惠頓大學(Wheaton Col1ege)的院長(chancellor),愛德曼(V. Raymond Edman),報導西藏喇嘛教的和尚說方言的事。惠頓大學一畢業生住在西藏邊界。他聽到喇嘛教的和尚們,在他們跳宗教舞的時候,用英文引用沙士比亞(shakespeare)的作品,他們有時候講德文,有時候講法文,有時候講聽不懂的語言。最近已退休的內地會宣教師也報導同樣的見聞。 美國維吉尼雅大學醫學院心靈研究所(parapsychologica1 La-boratory,
University of Virginia Medical Schoo1)報導,在執行玄秘術中,有時交鬼的人(occu1t)有說方言的現象。 大英百科全書(Encyc1opaedia Britannica)在方言(G1oso- lalia)項目下,報導很多現在在異教徒中說方言的現象。非洲的異教徒,在他們敬拜中,會講他們沒有學過的外國語言。顯然這是鬼附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說出他們平時不通曉的外國語言。他們也會在情緒高昂,神志昏迷情況下發出無條理,沒有意思的聲音。人類學家梅移(May)也收集很多證據,指出在異教徒中有普遍的說方言的現象。 基督徒和異教徒都報導異教徒會說方言。他們所說的方言,有時是他們未學過的外國語言,有時是無條理沒有意思昀聲音。一個人會講他從來沒有學過的,平常不通曉的外國語言,必定是由於超自然的力量運行在他身上。聖靈既然不會運行在異教徒身上,當他們說他們從來沒有學過的外國語言的時候,必定是邪靈附在他們身上。當異教徒在情緒高昂,神志不清,發出無條理,沒有意思的聲音的時候,那種方言可能來自邪靈,也可能由於心理作用。 就是一些自認為基督徒所說的方言,我們也可以確定不是出於神,來自聖靈。因為他們說方言,促進,推廣違反聖經的異端。 大家公認摩門教(Mormon)是異端。他們也說方言。有一大批人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他們也不相信耶穌為我們贖罪而死。但他們也說方言。美國一些宗派堅持「只有耶穌」(Jesus On1y)。他們不接受三一真神的真理,他們認為只有耶穌是神,而否認聖父,聖靈的存在。他們說方言,而且教勢增長很快。天主教中有很多信徒說方言。他們見證說,說方言使他們更相信彌撒的功效。天主教相信,在做彌撒舉杯的時候,耶穌再一次被釘十字架。這顯然違反聖經的真理。耶穌只一次被釘死,他的救贖永遠有效。這些靈恩派的天主教徒見證說,他們說方言,使他們更確信「教皇無誤論」。說方言使他們更向聖母馬利亞虔敬。他們的領袖在新聞週刊(Newsweek)說,「說方言使我們與聖靈連在一起。而我們與聖靈合一,就是與聖母馬利亞合一」。 說方言既然使這些人更相信異端,推廣違反聖經的論點,我們可以斷定,他們說方言並不是出自聖靈。他們說方言要不是出於魔鬼,邪靈,就是出於心理作用,或其他人為的因素。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說方言的動力有三個不可能:聖靈,邪靈或人為的。其實靈恩派的領袖們,也承認這一個結論。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說,一個人說了方言就證明他受了靈洗,被聖靈充滿。 2.人為的說方言以及其危險 如上面所說,聖靈可能運行在一個人身上,使他說方言。但今天有很多方言是人為的。靈恩派的領袖們,常到處教導人如何學習說方言。韓特(Char1es and Frances
Hunter),到處開講習班教導人說方言。在他的教導手冊中,教導人首先要鼓動感情。開始時先隨便講。就好像抽水機的抽水原理,要先放一點水,才抽得出水來。說方言也是如此,先隨便講,等到情緒高亢時,方言,就會如泉湧出。很多靈恩派的人,會教人重複地念「哈利路亞,讚美主」。越念越快,到最後舌頭失去控制,就自動有聲音出來。 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以為會說方言的人是屬靈的人。他們也可能用這方式,導致說方言。保羅在林前十二:3說「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我們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在教會中有人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很大的可能是這樣。初代教會常用的很短的禱告是「maranatha」。這是阿蘭文,意思是「我們的主,求你來」。這是求主耶穌快再臨的禱告。這禱告在初代教會很普遍。這亞蘭文的禱告,也不必翻譯成別國的語言。每一個基督徒都知道它的意思。就好像「哈利路亞」不必翻譯成別國的語言一樣。「哈利路亞」是希伯來文。意思是「讚美耶和華」。一般基督徒都知道這意思。哥林多人為要說方言就重複念「maranatha Iesu,maranatha Iesu」。意思是「耶穌,我們的主,求你來」。這句話念了很快之後,很容易變成聲音相似的anathema Ieus,anathema Iesu」,意思是「耶穌可咒詛」。哥林多人以為這樣說出方言,就表示他們屬靈。(林前十二:1)中文聖經在「恩賜」旁邊點了幾個點。這表示原文沒有這兩個字。原來哥林多人寫信問保羅關於「屬靈」的事。保羅在林前十二至十四章給他們回信,討論恩賜的事。可見哥林多人認為某人有恩賜,就表示他是屬靈的人。能說方言的人是屬靈的人。但保羅說,如果他們在這樣,為要導致說方言的過程中,說出「anathema Iesu」(耶穌可咒詛)就證明這不是出於聖靈。因為聖靈不會使人說「anathema Iesu」(耶穌可咒詛)。 臨床心理學家基路達(John ki1dah1)和精神病醫師貴爾賓(Paul Qua1ben)受美國路德教會和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1
Hea1th)的委任,對說方言的現象做長期的研究。他們的結論是,說方言是「學來的技巧」。 加拿大渥太華卡爾頓(Car1eton)大學的實驗研究指出,任何人都可以因被教導和模仿而說方言。他們用六十個人作實驗。這些人從來沒有說過方言,也沒有看過人說方言。經過兩次訓練之後,他們都會說方言,而百分之七十更會說得很流利。 心理學家們發現,說方言的人,在心理上有相似的類型。(1)說方言的人比不說方言的人更容易服從,倚靠有權柄的人,而接受他們的建議。(2)當他們開始說方言的時候,常想到有權柄而對他們施過恩的人。他們或者在這種人面前,或者想像在這種人面前開始說方言。(3)他們說方言後會覺得好一點。 臨床心理學家基路達(John Ki1dahl)欠到數百封說方言的人寫給他的信。在信中他們述說他們的經驗。從這些信中他歸納出下列九點觀察。(1)一個人經過五個步驟,達到說方言的經驗。一、他有一些需要。他希望有人會告訴他,如何來解決他的問題,滿足他的需要。二。他被一個他能信任的領袖所吸引。三、那個領袖有相當多的人跟隨他。這會增加他對那領袖的信任。同時使他在這群眾中得到溫暖的接受,歸屬感。四、領袖向他解釋說方言的一套理論。五、高昂的情緒引發說方言。這五個步驟也是得醫病的步驟。(2)容易被催眠的人也容易說方言。催眠術要成功,被催眠者必須信任催眠者。同樣地,一個人要信任教導他說方言的人,他才會說方言。一個人第一次被催眠成功後,以後會更容易被催眠。同樣地,曾經被教導成功說方言的人,以後更容易說方言。(3)說方言的人有很好的感覺。這是由於他被領袖和其他說方言的人所接受。他的好感覺是由於他和他的同伴相信,神使他發出這種聲音。但發出聲音本身,不會使他有好感覺。他們必須有同伴繼續支持他,鼓勵他,他才會維持那好感覺。語言學家撒瑪林(Sama-rin)教導他的學生說方言(發出說方言者所發出的聲音),但沒有賦與這些聲音任何宗教價值。結果這些學生沒有任何好感覺(4)主觀的感覺不能決定一個經驗的價值。說方言的人,尤其是剛開始說方言的人,覺得這經驗很好。但吸毒者,吸LSD(一種毒品)的人也有很強烈的,很好的感覺。這些人,和靈恩派的人一樣地強調,沒有這經驗的人,沒有資格批評他們的經驗。英國牛津大學的一英文教授,非常反對德國的希特拉。但有一次他在德國聽希特拉的演講。那時候他竟然和德國群眾一起高呼希特拉的口號。他的心情很高昂,他有很好的感覺。從此可見,有好感覺不見得可靠。(5)方言的翻譯,很有問題。通常說方言的人,說很長,但翻譯都很短。翻譯通常只說,說方言的人讚美神,感謝神。或者,說方言的人求神的幫助,神的帶領。更妙的是,有人把用方言說的話,用答錄機錄下來,然後給好幾個有翻方言恩賜的人翻譯。他們幾個人的翻譯都不一樣。(6)靈恩派的人所說的方言,不是人的語言。數以萬計的方言錄音帶中,還沒有確實的記錄提示,他們所說的方言是人類的語音。語言學家哈克特(Hockett)找出世界各種語言有十六個共同的特點。但靈恩派所說的方言卻缺少很多這些特點。可見他們所說的方言,不是世上人類的語言。(7)說方言的人報導一些好處。他們說方言後,他們覺得更快樂。他們覺得生活、工作更有力量,信心加強。說方言的人中間的關係更溫暖,更相愛。(8)說方言有下列的壞處。他們會更倚賴幫助他們說方言的領袖。順服領袖是開始說方言的必要條件。有了這開頭的經驗後,他們會繼續倚賴領袖。有一些說方言的人,因他們的經驗,會認為神用「魔術」的方法來帶領他們。(b)我們該用何種標準來評論說方言?次要的標準是,對個人是否有幫助,有造就。主要的標準應該是對教會是否有幫助,有造就。說方言會使人覺得很好。但人生中也有很多事叫人覺得很好。一個宗教經驗應該從客觀的,它所結的果子來衡量。 根據精神病醫師磨連滋(Morentz)的研究,說方言的人,在靈恩派的教會中的作為,表現和他們在不說方言的教會中的作為,表現大有不同。他們在很多人說方言,認為說方言是屬靈的表現的環境中,比較會說方言。在沒有人說方言,或認為不該說方言的環境中,他們就不會說方言。 根據上述的觀察,因素的分析,我們可以說,目前靈恩派中的說方言,大部份是人為的心理作用。人為的說方言有很多危險。 當一個人碰到一些無法解決的事,而長久壓抑在心裏,一旦有舒解心裏重擔的機會就渲泄出心中的鬱悶。這時候他便會有一種釋放的快樂。這經驗在心理學上稱作「淨化」(Catharsis)。人為的說方言有這淨化作用,使人有快感。因此很多人羡慕這經驗。但因他們以為這是聖靈充滿,他們就不再求真正的聖靈充滿,而失去真正聖靈充滿的福份。 大多數的人初次說方言的時候,能夠得到一種滿足。但是隨著時間和次數的增加,會越來越求更大的滿足。這和上癮一樣,一次比一次的刺激要更大才會過癮。他們所追求,所引發的高亢的情緒一次勝於一次,到最後,終於無法承受,而瀕臨精神崩潰。這種例子在靈恩派信徒中,時常發生。 曾經說過方言,而曾是靈恩派的一位領袖的巴爾特(BenByrd),在書上說:「今日有人說,說方言沒有什麼壞處,這是欺騙人的,與證據完全相反。說方言會上癮。上癮之後為了追求更高更深的經驗,常會造成心理上的破壞。這也導致誤會聖經的真理」。 很多人為要引發人為的說方言,就鼓勵人不要運用理性,因為如此才比較容易引發說方言的行為。當一個人不運用理性的時候,他就很容易被魔鬼所驅使。加底拿(George E.Gardiner)曾經是靈恩派的一位領袖,他有說方言的經驗。後來他發現靈恩派的錯誤而離開。他在書上如此說:「我們的敵人(魔鬼)最喜歡的是一個人沒有理性、不思想。如此它就能在數以千萬計的基督徒身上,完成它的工作……但是,後來有此經驗的人,一個個感到遺憾而離開。當你減少理性說方言時,這是給魔鬼詐取你最好的機會。舌音式的方言,對心理的破壞性非常大,有危險性。就好像吸毒一樣會上癮,與日俱增追求更多經驗。說方言之後會有些沮喪失望。他會認為這是魔鬼的工作,所以要求更多說方言的次數。這些人除了以方言滿足心理的需要外,還會打滾、在房間內亂跑、有病態的笑、等類似的作法。甚至有時會作假,為的是要比別人更屬靈。有時候就乾脆放棄信仰,因為自己無法像別人那麼屬靈。」加底拿認為說方言的害處很多、很大。 一位已經退出靈恩派的牧師,巴德(Ben Byrd)曾在他的著作中說:「我常常閉著眼睛走上講臺而不會跌倒。甚至可以知道和我擦肩而過的是誰。但是,請記往!這種能力不是全部從神而來的」。他承認有時這能力是由邪靈來的。 拉巴特(Oral Roberts),一個很有名的靈恩派領袖,因為做了異夢而設立一個醫學院,後來因負債壘壘而關閉,因此害了不少教授。他的新聞秘書羅賓遜(Wayne Robinson)說:「過去幾年來我認為說方言和其他的宗教經驗,是無法以邏輯來解釋的……我知道有些人說方言對自己很有幫助,但是很多人卻破壞了教會、破壞了生活、破壞了與人的關係。 3、方言與靈的禱告 保羅在林前十四:14說「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們,就認為靈比悟性更高,更靠近神。因此,用方言禱告比用悟性禱告,更屬靈,更靠近神。但保羅並沒有這種觀念。保羅所用的「你的靈」就是「你」。這可以從下列的經文看出來。他常用禱告,祝福來結束他的書信。 加六:18「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的靈(原文,metatou pneumatos humon)同在。」 林後十三:14「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腓四:23「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的靈(原文,meta tou pneumatos humon)同在。」 提後四:22「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門25「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的靈(原文,meta tou pneumatos humon)同在。」 西四:18「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從這些結束的禱告,祝福我們可以看出,「你們的靈」就是「你們」。靈並不是人比較靠近神的部分。 在林前十四:12「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中「屬靈的恩賜]那個字,原文是pneu-maton,複數的「靈」。顯然的,哥林多的基督徒不會追求(「追求」和「切慕」原文是同一字根)多數的靈,就是聖靈以外其他的靈。我們從上下文可以看出,在這裏pneumaton(複數的「靈」)乃指多種屬靈的恩賜。來二:4「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在這一節聖經裏,「聖靈的恩賜」原文是pneumatos hagiou merismois(聖靈的分配,意思是分配聖靈)。神不會按照他自己的旨意分配聖靈。但他會照他自己的旨意分配聖靈的恩賜,同使徒們所傳的福音作見證。所以來二:4的聖靈(pneumatos hagiou)就是聖靈的恩賜。 在林前十四:12複數的「靈」(pneumaton)既然是屬靈的恩賜,林前十四:14的「靈」(pneuma)也就是屬靈的恩賜。所以林前十四:14的意思是,「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屬靈的恩賜禱告。我的理性沒有作用。」林前十四: 15一16的「靈」也都是屬靈的恩賜。林前十四:16澄清這一點。因為你用屬靈的恩賜(方言)祝謝,那在坐不通方言的人,就不明白你的話了。所以用方言禱告,並不是用人比較靠近神的部分禱告。用方言禱告,並不比用理性禱告更屬靈,更親近神,更會蒙神垂聽。如果用方言禱告,會比用理性禱告更屬靈,更親近神,更蒙神垂聽,保羅一定要全用方言禱告,而不會說他也要用悟性禱告了(林前十四:15)。 林前十四:2「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pneumati)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有人就以為說方言,就是用人比較靠近神的部分和神交談。「在心靈裏」,原文是pneumati。這個字可以有「在靈裏」的意思,也可以有「用靈」的意思。當我們討論林前十四:14的時候已經指出,「靈」(pneuma)不能指人比較靠近神的部分。所以pneumati的意思是「用靈。」林前十四:14的「靈」是屬靈的恩賜。用方言禱告,是屬靈的恩賜禱告。同樣地,林前十四:2的「用靈」乃是「用屬靈的恩賜」。所以林前十四:2的意思是「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用屬靈的恩賜講說各樣的奧秘。」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用方言禱告,或說方言並不是比不用方言更屬靈。 4.方言與聖靈充滿 根據徒二章,門徒們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就說方言。徒十章,哥尼流一家人被聖靈充滿也說方言。徒十九章,聖靈降臨在以弗所的門徒們,他們就說方言。因此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就認定,被聖靈充滿,一定會說方言,而說方言就是被聖靈充滿的證據。 這種看法,完全和保羅相反。保羅在弗五:18命令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接著在弗五:19一21提到被聖靈充滿的後果。在那裏他根本沒有提到說方言的事。一方面,保羅要每一個基督徒都被聖靈充滿。另一方面,他在林前十二:29一30問,「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教師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翻方言的嗎。」 希臘文有兩種問句文法。一種是完全不知答案的問法。例如:我不知道如何去車站,你可以告訴我嗎?另外一種問句形式,是已經知道答案而反問的問句形式。例如:難道我不愛你嗎?絕不是!林前十二:29一30便是屬於第二種問句形式。所以這段經文的意思應該是「豈都是使徒麼?絕不是!豈都是先知麼?絕不是!豈都是教師麼?絕不是!豈都是行異能的麼?絕不是!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絕不是!豈都是說方言的麼?絕不是!豈都是翻方言的麼?絕不是!」保羅強調,每一個基督徒都要被聖靈充滿,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說方言。被聖靈充滿後,有一些人會說方言,有一些人不會說方言。 美國某一教會的牧師因會友人數銳減,求助於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們。他們就為他禱告,求聖靈充滿這位牧師,並教導他如何說方言。爾後,這位牧師果真說了方言。他們就聲稱他已被聖靈充滿,因為他有說方言的憑據。可是以後他教會的人數仍然是有減無增。這位牧師不會瞭解,為什麼被聖靈充滿以後,工作的效果越來越差。他不禁懷疑聖經應許的可靠性,甚至考慮離開聖工。從此可見教導錯誤觀念的可怕。 5.方言的本質 「方言」的希臘文是g1ossa。g1ossa這個字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舌頭」,另一個是「語言」。靈恩派的一些弟兄姐妹們,卻一口咬定說g1ossa是「舌音」。這解釋是沒有根據的。他們又說,說方言的「說」的希臘原文是laleo。另一個希臘文的聖經常用的「說」是lego。他們說lego是有組織的,有邏輯的「說」,而laleo是沒有組織的,沒有邏輯的「說」。因此,說方言就是沒有組織的,沒有邏輯的發出舌音。這說法完全錯誤。保羅在林前十四:3說「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laleo),要造就,安慰,勸勉人。」他也在林前二:6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laleo)智慧。」 新約聖經所記載,最早說方言的事發生在五旬節。徒二:4報導說「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說起別國的話來」原文是 一個作者開始使用一個特別的名詞之後,如果他要改變那個字的意思,他一定會清楚地聲明這事。如果作者不作特別的聲明,或特別的指示,我們就可以認為意思一樣。徒二章之後,路加再用「方言」(glossa)這個字是在徒十:46。彼得到哥尼流家傳福音。彼得還沒有講完以前,聖靈就降在這些外邦人身上。他們就說方言。本來彼得非常不願意去哥尼流家傳福音。因為他是猶太人,他認為猶太人不應該和外邦人來往。一方面他也認為外邦人沒有資格接受福音。跟彼得同去哥尼流家的猶太人也有和彼得一樣的看法,態度。雖然神用異象叫彼得去,他還是有一些保留。這可以從徒十:28彼得所說的話看得出來。在這情形下,如果這些外邦人只發出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聲音,這就能使這些頑固的猶太人相信,他們也在福音上有份,而和猶太人一樣被聖靈充滿麼?除非這些外邦人,超自然地講別國的語言,和他們自己在五旬節的經歷一樣,這些頑固的猶太人,絕對不會改變他們根深蒂固的主見,而相信這些外邦人也和他們一樣地被聖靈充滿,可以和他們一樣地接受福音。根據上述的兩個理由,我們可以知道,徒十:46所提的方言就是別國的語言。 同樣地,我們可以判斷,徒十九:6所報導,以弗所的門徒所說的方言,也是別國的語言。 既然路加和保羅同工多年,我們就不難想像,保羅所用的特別名詞,會和路加所用的特別名詞一樣。保羅所用,「方言」(glossa)那個字,和路加一樣,指別國的語言。並實上,我們從林前十二至十四章可以找到證據來證明這一點。 保羅在林前十四:21引用賽二十八:11一12「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我。」緊接著,他在林前十四:22說「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的「說方言」就是林前十四:21的「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說話」。換句話說,「方言」就是別國的語言。 保羅在林前十二至十四章,七次提到翻方言。「翻」這個字的希臘文是與hermeneuo相關的字。這些與hermeneuo相關的字在希臘文的聖經(包括新約和七十人譯的舊約),除了在林前十二至十四章的七次以外,出現二十一次。其中十九次,意思很清楚地是,從一個語言翻譯成另一個語言。在聖經外,一般的希臘文,與her-meneuo相關的字的意思很清楚地,是從一個語言翻譯成另一個語言。這證據也反映出「方言」是別國的語言。 保羅在林前十四:5說「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林前十四:17用方言感謝,若不翻出來,「不能造就別人」;林前十四:26「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這表示,方言絕不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聲音。方言是有組織的,有邏輯的信息,只是用外國的語言講出來而已。經過翻譯之後,這信息會造就別人。 保羅在林前十四章所說的幾句話,有時候被誤解,使人以為方言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聲音。林前十四:2「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這句,如前面所論,應該翻成「用屬靈的恩賜」)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有人以為方言「沒有人聽出來」,就表示方言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聲音。但保羅在林前十四:16和23指出,不通方言的人,聽不出方言,通方言的人,聽得懂方言。所以林前十四:2的「沒有人聽出來」,是指沒有通方言的人在場的情況說的。只要有通方言的人在場,就有人聽出來。「講說各樣的奧秘(mysteria,mysterion『奧秘』,的複數)」並不是指發出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的聲音,使任何人都聽不出來。在哥林多前書裏,保羅第一次在林前二:1使用「奧秘」這個字。我們從林前二章可以看出,「奧秘」指的是神整個救恩的計畫。這計畫,在神啟示出來以前,沒有人知道。所以才叫做「奧秘」。然而,神啟示出來以後,就要極力傳開,使人知道,明白。保羅在弗六:19寫著「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他在西一:26一27說「這道理就是曆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保羅的「奧秘」的觀念不是「守秘密」或「不能瞭解」;而是神的計畫,有關神的事。所以林前十四:2的意思是「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若沒有通方言的人在場)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用屬靈的恩賜,卻是講說各樣與神有關的事。」 林前十四:23「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巔狂麼。」一個人若繼續發出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的聲音,會被認為巔狂。但一個人若講外國語言,不懂那語言的人也會認為他巔狂了。所以林前十四:23並不證明,方言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的聲音。 保羅在林前十三:1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有人就根據這句話,說方言是天使的語言。但保羅這句話,是用假設語態和誇張法表達出來的。從希臘文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這是假設語態。從下文的「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有全備的信」,「舍己身叫入焚燒」可以看出這是誇張的表達。這就好像主耶穌在太十六26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十六:26的文法和林前十三:1的文法完全一樣。這兩節聖經的誇張法也相同。沒有人能賺得全世界。同樣地也沒有人能說天使的話語。保羅說過方言(林前十四:18),但他沒有說天使的話語,好像他沒有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沒有舍己身叫人焚燒一樣。所以方言不是天使的語言。 可十六:17說,信的人要說新方言。這新方言並不是從來沒有人用過的方言。上文提到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說新方言是在這前提之下。因此,新方言,乃是傳福音的人以前沒有說過的,對他而言是新的語言,使他可以向講這語言的人傳福音。 上面的分析指出,聖經中的方言是別國的語言。但是當代靈恩派中所有,說方言的現象和聖經的方言有根大的差異。美國聖經公會的奈達(Eugene A. Nida)研究,分析過這些說方言的現象。他有根多語言學家幫助他,做這研究工作。這些語言學家代表二十五個以上的國家,一百五十個以上的原始語言。經過他們仔細的分析,研究,奈達下結論說,這些靈恩派的人所說的方言,一點都不接近這些語言學家所處理過的語言。換句話說,大多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們所說的方言,並不是語言。所以我們可以說大多靈恩派的弟兄姐妹們所說的方言,並不是聖經上所提的方言。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大部份他們所發出來的聲音,不是方言。──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3二、翻方言 保羅在林前十四:13說「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diermeneuo)。」林前十四:27一28「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dierme-neuo)。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在這一章聖經裏,保羅所用希臘文的兩個動詞hermeneuo和diermeneuo(同一個字根)的意思,是從一個語言翻譯成另一個語言。林前十二:30所說「翻方言」的恩賜,就是藉著聖靈所賜的能力,超自然地把一個語言翻譯成另一個語言,使人聽懂其中的信息。 作者年輕的時候有兩個經驗,和聖經所說的翻方言吻合。作者念臺灣大學電機系一年級的時候,有一次,當時國際宣教會耳尼總理到臺灣,桃園聖教會佈道。耳尼總理到了教會之後才發現,他沒有帶他的翻譯員來。他的翻譯員留在台中。耳尼總理不會講臺語,也不會講國語。陪他來的老宣教師,只會講一些簡單的國語,而不會翻譯。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形下,作者不得不替耳尼總理翻譯。耳尼總理用英文講道。我替他翻成台語。那時候,我的英文程度並不是很好。平常的英文會話,我只能猜一半。那一天,當我在臺上替耳尼總理翻譯的時候,我竟然聽懂他所說的每一句話。但等到我們從講臺下來以後,耳尼總理用英文向我講話。那時候他對我說的話,我只能猜一半。顯然地,當我在臺上翻譯的時候,聖靈給我翻方言的恩賜,使我能做翻譯的工作。那次經驗之後,我開始經常替宣教師翻譯他們的英文講道。平常我只能猜一半他們所說的英文。但每一次我站在臺上,替他們翻譯講道信息的時候,很奇妙地,我都聽懂他們的英文。我只能說,這就是神所賜翻方言的恩賜。不然,我不會聽懂他們用英文講的信息。 大學畢業後,我和一位宣教師去花蓮山地領會。到了那裏的教會後,他們要求我將英文的講道信息,直接翻譯成日文。然而我的日文程度沒有那麼好。我大概聽懂日文,但是不能講得流利。用日文演講更是不可能。但是我既然不懂山地話,在山地的教會不能不翻譯成日文。那一天晚上,聖靈賜給我翻方言的恩賜,我在講臺上,從英文翻譯成日文,翻得很流利。下了講臺以後,我日文就講得不大通,不流利了。 作者並不是在這裏,用自己的經驗為標準,來解釋聖經。只是說作者自己的經驗,和聖經的真理吻台,而印證聖經的真理。 在靈恩派的聚會中,經常有人說方言。然後就有人把大家聽不懂的聲音,翻譯成會眾聽懂的語言。但是他們的所謂翻方言,大部份不是真正的翻譯。常常說方言的人,說了很長的一段,但替他翻譯的人,只講 有一個美國宣教師的兒子,在非洲出生,在那裏長大,學會講非洲的一種語言。有一次他去參加一個靈恩派的聚會。在聚會中他站起來,用非洲的土話,背誦主禱文。接著就有人起來替他翻譯。那一位所謂有翻方言恩賜的人,把主禱文翻譯成耶穌很快就要再臨。 其實讀者自己也可以用類似的方法,來判斷靈恩派教會中所有,翻方言恩賜的真實性。──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4三、說預言 現代一些靈恩派的領袖,很喜歡自稱是使徒,是先知而說預言。新約聖經中的使徒,有狹義的,也有廣義的。狹義的使徒乃是耶穌的十二位門徒,去掉猶大,加上保羅和雅各,主的兄弟。廣義的使徒包括像巴拿巴等,被教會差派出去傳福音的人。靈恩派的一些領袖們,強調十二位門徒之外,也有人被稱為使徒,所以他們也是使徒。其實,使徒應該是廣義,或是狹義不是很重要的事。重要的是權柄的問題。 1.使徒的權柄 在新約時代,被差派的使徒,有差派他那個人的權柄。主耶穌將特別的權柄交給使徒。所以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使徒們在初代教會中,有特別的權柄(徒四:33一37)。初代教會的信徒「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在聖靈的帶領,默示之下,使徒們將耶穌的言行,教訓,寫下在福音書裏。他們也將他們的教訓寫在書信裏。這些就是新約聖經。當這些檔開始流傳的時候,各地的教會開始收集。那時候教會受羅馬政府的逼迫,教會進入地下。各地的教會間,沒有來往,通信,交換資料。各地的教會獨立地收集這些檔。等到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歸主,宣佈基督教為國教後,各地的教會間才開始有交流。那時他們才比較他們各自收集的新約聖經。很奇妙地,各地所收集的新約聖經的檔,大多相同。 第四世紀的時候,為要使全世界的教會,在同一天慶祝復活節,每一年都由北埃及,亞歷山大教會的監督,寫信通告各地教會,那一年要在那一天慶祝復活節。當他寫這種信的時候,亞歷山大教會的監督,也會順便提到他所知道的,各地的教會的情形。在主後367年,亞歷山大教會的監督,阿撒聶撒斯(Athanasius)所寫,第39封的那種信中提到,全世界各地的教會都同意,承認,接受,我們今天所有的27本書,而只有這27本書,為新約聖經。第四世紀,教會達到這相同的結論,並沒有經過開會決定。只有30年後,主後397年,迦太基第三宗教會議(Third Counci1 of Car-thage)確認這既成的事實。第四世紀,沒有經過開會,散在世界各地的教會,獨立地,自動地達到這共同的結論。這並不是湊巧的。這一定是神帶領的結果。當初代教會辨認一件檔是否屬於新約聖經的時候,他們檢驗該檔是否出於使徒,或帶有使徒的權柄。雖然馬可和路加不是使徒,但彼得和保羅的權柄,各在馬可,路加的背後。在新約聖經正典的形成過程中,神保守使徒特別的權柄。 在初期教會沒有人敢妄稱他自己有使徒的地位,權柄。第一世紀末,羅馬教會的監督,克曆免特(C1ement)說,使徒們有完全的知識,但他自己沒有。第一世紀末,第二世紀初,安提阿教會的監督,伊格內撒斯(Ignatius)明說,彼得和保羅是使徒,他自己不是使徒。 但今天一些靈恩派的領袖,竟然膽大,妄稱自己是現代的使徒,強調他們在教會中有特別的權柄,並以一些「新真理」教導盲從他們的人。他們也自稱是先知,而經常說預言。 2.預言 按照聖經,先知說預言有兩種。其一,替神傳信息,或傳講從神直接來的信息,或指教人將神啟示在聖經的真理的原則,應用到他們當時,當地的情況。其二,說預言,預先宣佈將來要發生的事。第一種預言,英文稱forthtelling;第二種預言,英文叫foretell1ing。 第一種預言,可以在羅十二:6看到。那節聖經說「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照信心的程度」原文是kata ten analogian tes pisteos。翻成英文就是according to the analogy(standard,in agreement with,)of the
faith。中文可以翻成「按照信」或「按照信的軌範」。「信」(原文pistis)有時候指信心,有時候指我們所相信,所接受的真理。例如加一:23「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真道」原文是pistis,通常翻譯為「信」)。」提後四:7「那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所信的道」原文是pistis,通常翻譯為「信」)我已經守住了。」使徒們將他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真理,以及他們從聖靈所領受的教訓,完整地傳給教會。這就是初代基督徒所相信,所接受,所遵守的真理,正如徒二:42所說,門徒「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訓。」這些使徒的教訓,如今保存在聖經裏。所以羅十二:6的意思是「或說預言,就當照著所信的真道。」換句話說,「或說預言,就當照著聖經。」因此,在這一節,說預言就是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也就是英文的forthtelling。林前十四:3「作先知講道的(原文,ho de propheteuon,「說預言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顯然,林前十四:3的「說預言」(原文,中文翻譯成「作先知講道」)是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也就是英文的forthte11ing。其實在林前十四章的「作先知講道」,在原文都是「說預言」(propheteuo,propheteia),就是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也就是英文的forthtelling。林前十四:30一31的「得啟示」,「作先知講道」(原文「說預言」)就是得著啟示,將聖經的真理應用在當時,當地的情況,也就是英文的forthtelling。 第二種預言可以在彌五:2看到。那節聖經說「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早在耶穌降生的七百多年前,先知彌迦就在聖經裏,宣佈耶穌的出生地。徒十一:28記載,先知亞迦布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後來大饑荒果然發生了。這就是英文的foretelling。 中文將forthte11ing和foete11ing都翻譯成「說預言」。這很容易引起混亂。結果一些人忽略了forthtelling,先知傳神信息,將聖經真理的原則應用到當時,當地情況的工作,而只重視foretelling,先知預先宣佈將來要發生的事的工作。非福音派的神學家,不相信宇宙中有神,有超自然的神跡,所以不認為,先知有foretel1ing,宣佈將來要發生的事的工作。因此,他們強調先知只有傳講神信息的工作。另一個極端就是有一些人,只強調先知宣佈將來要發生的事的工作。 靈恩派給作先知說預言(中文翻譯成,「講道」)多一個意思,那就是能看透別人心中的思想。他們引用林前十四:24-25「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他們以為「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這句話指明,先知能看透別人心中的思想。其實,這句話乃是強調,描寫神的話大有能力,能發揮很大的功效。正如來四:12所描寫「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3.分辨「現代先知」的預言 聖經儆告我們,不要隨便相信預言。保羅在帖後二:2一3寫道「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聽了預言(中文,「先知講道」)以後,必須慎思名辨(林前十四:29)。如果不分辨,而隨便聽信「先知」的預言,個人,甚至全教會,就會遭受莫大的災害。 作者認得一位弟兄,因為聽信「現代先知」的話,毀了他一生而且到處破壞神的工作,使教會受虧損。有一夜這位弟兄做了個夢,夢見神呼召他出來全時間事奉。他就準備出來傳道。有一天他騎著腳踏車去聽一位「現代先知」的講道。在講道中這位「現代先知」忽然指著他說:他受了聖靈的感動,知道神要呼召這位弟兄,出來傳道,並且要大大使用他,使他成為世界級的大佈道家。這位弟兄在心裏向神求印證。如果他出去看見自己所騎來的腳踏車,車頭向右,這事就不是出於神,車頭若向左則這事是出於神。當他會後出去,看見車頭向左就決定去念神學。念書期間他非常痛苦。他和一位教授商討之後,決定放棄神學教育。可是他要搬離開學校的中途,車子壞了。他就認為是神不要他離開,所以就返回神學院繼續讀書。畢業後他到幾個福音機構服事。他在這些機構都使這些機構受虧損,破壞了神的工作,攔阻人信主。這些機構的同工都巴不得他沒有念神學,不在神的聖工服事。造成這位元弟兄一生行徑錯誤的原因就在他聽信了「先知」的話。那位「先知]終於毀了這位弟兄的一生,而且叫教會蒙受大虧損。過份主觀是很危險的。 先知宣告將來要發生的事,如果是出於神,他們的預言,一定百分之百地準確。「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的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自從我設立古時的民,誰能像我宣告,並且指明,又為自己陳說呢。讓他將未來的事,和必成的事說明」(賽四十四:6一7)。聖經中所有的,有關將來的預言,是百分之百地準確。 「葡萄園」教會中,自稱為先知的傭斯(Bob Jones)自稱,每一年在猶太人的贖罪日那一天,神會告訴他,下一年度教會會發生的事。他要教會的人,按照他的啟示去作。但是事實上,他所說的許多事都沒有應驗。他本人也承認他的預言有三分之一是錯誤的,只有三分之二是對的。關於這一點他解釋如下。「神給我啟示,但神不會叫我的預言百分之百地準確。否則會造成許多像亞拿尼亞與他的妻子一樣的後果,就是會造成許多人死亡。因此我的預言,只能準確三分之二」。然而他這三分之一的錯誤,傷害了多少人? 克布蘭(Kenneth
Copeland),在美國自稱為先知。他說耶穌給他啟示。「主這麼說,時候到了,屬靈的活動要增加,同時魔鬼的工作也會增加。不要讓這些事擾亂你的心。若有人說你自以為是神,不要介意。若有人說你顛狂了,別在意。當別人輕視你,對你不客氣的時候,也不要介意。眾人也是以這些方式來對待我(耶穌)。難道他們不會也如此對待你嗎?你越像我(耶穌),別人就越會如此待你,他們把我釘十架,因為他們以為我自稱為神。其實我未曾如此說過,我只是說我與神同行,而神在我裏面。哈利路亞!就像你們所行的一樣」。 約翰在約壹四:1一3提醒我們,「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已經在世上了。」根據聖經,我們可以斷定,克布蘭(Kenneth Copeland)雖然自稱為先知,他的啟示,絕對不是從神來的,而是來自那敵基督者的靈,因為他不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 靈恩派的領袖們,如「葡萄園」教會的牧師們,鼓勵信徒接受這些「現代先知」們的話,為神新的啟示。但耶穌基督是神最高,最後的啟示(來一:2)。來十:12「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來七:27一28說,耶穌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救贖的事工,成全到永遠。耶穌所成全,這永遠有效,救贖的事工,以及其意義,使徒們,受聖靈的默示,已經完整地寫在新約聖經裏了。因此神不必再有新的啟示。猶3說「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原文是te hapax aradotheise tois hagiois pistei。這「真道」在原文有定冠詞。意思是「那特定,已定型的真道」。hapax的意思是,「發生一次,而有永恆的效果」。這表示,神的啟示已經完整了,已經結束了。神不必,也不會有新的啟示。我們要為神從前一次經由使徒們交付聖徒,那完整的,永遠有效的真道爭辯。在教會歷史中,有一些人不肯接受這事實,自認他們得到神新的啟示。結果產生異端。今天很多的異端,都是一些領袖,自認他們得到神新的啟示而開始的。 摩門教的創始人約瑟史密斯(Joseph Smith)自認他領受了神新的啟示。他說「你們以為我自己知道這些事麼?看啊,我向你見證,我所說的是真的。也許你們想我怎麼知道這些的確實性?看啊,我告訴你們,這些是神的聖靈指示我的……這就是在我裏面的啟示的靈」。他就將他所得到的新啟示,教導跟隨他的人。摩門教就這樣產生了。摩門教也相信說方言,說預言,啟示,異象,神醫,翻方言。 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強調他們的教義「不是人的哲學,而是神的啟示」。他們稱埃地太太(Mary Bar-ker Eddy)為「這時代真理的啟示者」。埃地太太宣佈說,她所寫的,不是出於她自己,而是由神來的。她只是文士而已。 耶和華的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挨家訪問,散播他們的異端。他們說耶穌是被造的,他們否認神藉耶穌所預備的救恩。他們也強調他們的「真理」來自神的啟示。 普世神的教會(The Worldwide Church of God)否認人可以因耶穌的救恩而得救。他們強調,人只能靠自己的行為得救。他們的創始人是安斯德郎(Herbert W. Armstrong)。這異端是怎麼開始的?有一天,安斯德郎太太看見了一個異象。在異象中,天使把整套「真理」給她。她把這新啟示告訴她的丈夫。這異端就這樣開始了。 文鮮明自稱他是神差來的彌賽亞。他所得到的啟示,高於聖經。由此創立統一教。在美國教勢發展非常快。跟隨他的人雖然很多,教勢雖然發展很快,異端到底還是異端。 靈恩派的領袖們強調,他們得新啟示,說預言。一般信徒尊敬這些說預言的先知。他們不大過問後果將如何。靈恩派的一個領袖史特浪(Stephen Strang)承認其危險性。他說「我們相信,有一些說預言的人,有不平凡的能力可以知道將來的事。但這能力不只是從聖靈來,也可以從占卜的靈而來。一些靈恩派的人,因為非常渴望知道神的旨意,追求神向他說話,得一些恩賜,使他能在聚會中脫穎而出,他們就很容易被非從神來的靈所充滿」。──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5四、神跡奇事,醫病趕鬼 1.權能佈道 靈恩派一般都很注重神跡奇事,醫病趕鬼。所謂靈恩第三波的領袖,溫約翰(John Wimber)說,神跡,異象,方言,預言,醫病是福音不可少的要素。沒有這些要素的基督教是無能的,已經被西方的物質主義所污染而變質了。所以他們的佈道會注重行神跡,奇事,醫病,趕鬼,而不大注重傳講信息。他們認為,只要有神跡,奇事,醫病,趕鬼,人看見了就會信。他們稱這種佈道的方式為「權能佈道」。但事實果真如此麼?我們的主耶穌在世的時候,行了許多神跡,奇事,醫了很多病,趕出很多鬼;但大部分的人還是不信。很多人在路司得看見保羅行神跡,醫好一個生來是瘸腿的人。但他們不信,而且用石頭打保羅(徒十四:8一19)。出埃及的時候,以色列人親眼看見很多神跡,奇事,但他們在曠野,竟然離棄神去拜金牛犢(出三十二:1一7)。 就算有很多人因看見神跡,奇事而信了,如果沒有信息,沒有教導,他們信什麼呢?不信聖經的新正統派的人,主張信心沒有內容。靈恩派認為,只要信就好了,信什麼不重要。 但聖經對於信的觀點,和這些人對信的看法完全不一樣。根據聖經,「信」包括接受一些真理。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裏,信包括接受「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真理。來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這裏,信包括接受「有神」和「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這些真理。羅十:9「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這裏,信包括接受「神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真理。聖經中有很多類似這樣的經節,指出,信包括接受一些特定的真理。這些所要接受的真理,必須是正確的真理而不是不正確的,似是而非的「真理」。保羅警告我們,不要「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四:1)。如果人偏離了真道,他的信就敗壞了(提後二:18)。如果沒有傳講,教導這些真理,人要怎麼接受這些真理而信呢?羅十:17說「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2.傳講耶穌勝於神跡奇事 如果強調神跡,奇事,醫病,趕鬼過於傳講基督的道,那就是本末倒置,舍本求末了。耶穌在地上的時候,行了很多神跡,奇事,醫治了很多病人,但他認為傳道比這些更重要。有一個安息日晚上,在迦百農,彼得的家門口,耶穌醫治了很多人,趕出了很多鬼。次日早晨很多人又帶很多病人來找耶穌。耶穌卻到曠野禱告。彼得找到了耶穌,告訴他很多人要找他。那時候耶穌說「我們可以往別處去,到鄰近的鄉村,我也好在那裏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可一:38)。耶穌拒絕回去醫病,趕鬼,行神跡,奇事。他寧可去別地傳福音。 在聖經中的神跡,主要是要印證,傳信息的人是神所差派的(參看出四:1一5;約六:30;十:24一25,38;來二:4)。所以在聖經歷史中,神跡,奇事集中在三個時期:出埃及的時候,以利亞,以利沙的時候,以及耶穌和使徒的時候。這三個時候是啟示的新紀元的開始。出埃及是以色列民族的開始。以利亞,以利沙是先知時代的開始。耶穌,使徒是新約時代的開始。當然在其他的時候,也有神跡,但沒有像這三個時候那麼多,那麼集中。在這三個時候,給傳信息的人的印證比其他時候更重要。 雖然靈恩派的人,認為神跡,奇事比傳講信息更重要,耶穌卻認為傳講信息比行神跡更重要。施洗約翰連一個神跡都沒有行過(約十:41)。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太十一:11)。是的,雖然約翰從來沒有行過一個神跡,他比行過很多神跡,奇事的舊約先知,如以利亞,甚至摩西更大! 聖經沒有預言其他先知,甚至摩西的來臨;但聖經卻預言施洗翰的工作。耶穌在太十一:10說瑪三:1「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預偏道路」就是指著施洗約翰。為什麼?因為施洗約翰替耶穌預備道路,為耶穌做比其他先知更明確的見證,將耶穌介紹給眾人,叫眾人可以信耶穌(約一:6,29一34)。雖然其他的先知們預言耶穌的來臨,但只有施洗約翰有特權可以手指著耶穌,明確地說,這位就是那要來的彌賽亞。在太十一:11耶穌說施洗約翰比舊約所有的人更大之後,接著就說「然而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為什麼天國裏最小的,比施洗約翰還大?正如施洗約翰,比舊約所有的人更大,因為他有特權可以比別人更明確地介紹耶穌;天國裏最小的,比施洗約翰還大,因為天國裏最小的可以比他更明確地,更有深度的介紹,傳講耶穌。 耶穌在約十四:12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這裏所說,「耶穌所作的事」就是上面一節所說的。那一節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既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十四:11)。耶穌在約十:38也說「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耶穌所作的事就是要使人知道,又明白他的身份,他和神的關係。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他所講的話,他的教導,有時候連他的門徒都不完全明白。但耶穌復活,升天以後,他的門徒想起他的話,就明白他的意思了(參看約二:2;可九:9一10等)。耶穌到父那裏去以後,又差遣保惠師,真理的聖靈來幫助人明白真理(約十四:26)。因此耶穌復活,升天之後,信他的人能更有深度地,傳講有關耶穌的真理,更容易使人信耶穌,明白耶穌所講的話,所給的教訓。所以耶穌才說,信他的人要作比他更大的事。從耶穌所講的這些話,我們可以知道,按照聖經,按照耶穌,傳講耶穌比行神跡,奇事更重要,更偉大。 保羅的觀點也是一樣。他在林前一:22一23說「猶太人是要神跡……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路力在徒十七,十八章,報導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傳福音的時候,都沒有提到他行神跡,奇事,醫病,而只提到他辯論,證明,講解,基督的福音。保羅很渴望去羅馬。他並不是很渴望去羅馬,行神跡,奇事,而是切望「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羅一:15)。他在羅一:16談到神的大能的時候,他沒有提到神跡,奇事,而提到神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在保羅的觀念裏,神的能力,不是顯示在行神跡,奇事,而是在造就信徒的品德上,使我們在患難中能忍耐。他在西一:11說「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保羅這觀念也在弗三:14一21;羅八:31一39 ;林前一至四章;林後十至十三章等經文表達出來。 3.醫病 在神跡,奇事中靈恩派特別強調醫病的神跡。不錯,神的救恩也包括疾病的醫冶。但普遍的,完全的疾病的醫冶是在將來,主再來的時候。到那時候,不再有疼痛,疾病,死亡,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啟二十一:4;羅八:23)。那時候以前,在現今的日子,有時候神也會行神跡醫病。作者的母親曾患很嚴重的胄病。醫師宣佈無藥可治。但神聽禱告,醫治了她。作者本身念大學的時候,因車禍,受重傷,腦震盪,脊椎骨內出血,腦漿流出。腦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診斷,一定會死,絕不可能復原。但神垂聽眾弟兄姐妹的禱告,完全醫治了作者,甚至連一點後遺症都沒有。神有這能力。然而照他的計畫,在主再臨以前,他暫時不普遍地醫治一切疾病。 靈恩派卻強調,現在神要醫治所有的疾病。如果有一些人的疾病沒有得到醫治,這是因為沒有信心的緣故。溫約翰(John Wimber)認為有一些人病不得醫治乃是因他信心不夠,或者有罪,或者認罪不清,或者不肯承認罪,才會使得神的能力無法彰顯。或者有時是因為教會不合,有時是自己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麼病,才不得醫治。 如果真的是如此,保羅的信心就有問題了。他沒有信心醫治他的同工,特羅非摩(提後四:20)。他也沒有醫冶提摩大的胃病(提前五:23)。是保羅沒有信心,還是提摩太沒有信心? 事實上,有一些著名的靈恩派領袖,到處宣揚他們有恩賜,能替別人禱告醫病,但他們自己卻有病,不得醫治。有一些人不能接受這事實,否認自己有病,拒絕看醫師,結果不必要地早死。富麗曼(Hobart Freeman)是一個例子。他有小兒麻痹症,致使他的一隻腿變形而殘廢。其實醫學可以醫這病。但他自己的教導使他不能承認他有病。結果由此引起肺炎和心臟病,1984年終於早死。 布籃含(Wi11iam Branham)1965年因車禍受傷,六天后過世,享年56歲。阿綾(A.
A. Allen),著名的神醫佈道家,一方面替人醫病,一方面自己長期酒精中毒,1967年死於肝臟硬化。克路曼(Kathryn Kuhlman)有心臟病,長達二十年,終於1976年離世。史達譜路敦(Ruth Carter Step1eton)患癌症。但因她相信她自己教導別人神醫的那論調,她拒絕看醫師。結果1983年死於癌症。溫約翰(John Wimber)多年來有心臟病。在這期間他繼續替別人禱告醫病,傳講如果人的病沒有醫好,是因為那人沒有信心。 這一些靈恩派的領袖們,很喜歡宣揚,經過他們禱告以後,有很多病人得醫治。溫約翰(John Wimber)宣稱,使死人復活是醫治工作的主要項目。拉巴特(Ora1 Roberts)也宣稱他曾使死人復活。但是當別人要求他們,指出這一些從死裏復活的人的姓名,地址的時候,他們卻沒有回應,如果靈恩派的領袖們,真的使死人復活過,為什麼一直沒有這種證據? 現代靈恩派的神跡醫病,和聖經中的神跡醫病不一樣。現代的靈恩派領袖,常以神跡醫病為招牌來號召人。在聖經中,耶穌,使徒們從來沒有用醫病為招牌來號召。他們看見病人,憐憫他們,醫治他們。耶穌和使徒們的醫病是百分之百的醫治。但現代靈恩派的醫病,只有一部分得醫治。 有一位醫病佈道家回答一位醫師的問題說,在醫病佈道聚會中,病得醫治的百分率不到百分之二十。但他們不在公開場合,說出這個比例的原因是,怕人聽了以後,會以為自己是那百分之八十的人,而不會有信心了。至於那百分之二十得醫治的人的病,大多是頭痛、腸胃病等。這些就醫學來說,是屬於心理性引起的疾病,稱之為「精神官能症」。這類的病,不需要禱告,只要用心理治療便可以痊癒。就如喝「靈符」的水也能治好病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邪靈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心理作用。 為要排除心理作用的因素,讓我們來看醫蒙古症的報導,因為患蒙古症的人,不會有心理作用。溫約翰(John Wimber)曾企圖藉著禱告醫治兩百個患蒙古症的人。結果只有一個得醫治。治癒的比例,只有百分之零點五。後來醫師檢查那位得醫洽的病人,認為醫學也可以醫治他。 在靈恩派醫病聚會中,雖然沒有百分之百的人得醫治,但確實有人見證說,他們在那種聚會中得醫治。挪仁(Wi11iam No1en)是一位醫師。他對神跡醫病很有興趣,收集了一些這方面的資料,加以研究。他在書中指出:在美國,百分之八十的病人的病是屬於心理性引起的疾病。他調查在醫病佈道中得醫冶的病,大多數是屬於心理性的精神官能症。這些疾病,可以用心理作用來治療。當我們在查驗醫病的效果時,我們要分辨,這些病是屬於功能性疾病,還是屬於器官生理上的疾病。功能性疾病是器官正常、功能不正常。很多得到醫治的病就是屬於此類。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aleipsantes e1aio)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冶。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4一16)。有人念了這經文,就以為基督徒生病,若看醫師就是沒有信心。如果有信心,就不要吃藥,而只抹油禱告。在新約聖經中,動詞「膏油」有兩個不同的字,一個是chrio,另一個是a1eipho。前者,chrio,是宗教儀式,或宗教性的,就如神膏耶穌為基督。後者,a1eipho,是日常生活中一般性的膏油。各五:14一16的「用油抹」是後者,aleipho,是日常生活中一般性的膏油。古時候油就是藥。路十:34的那好撒瑪利亞人「用油和酒倒在」那受傷者的傷處。所以各五:14一16的意思是,若有人生病,一方面用藥,一方面要禱告。基督徒生病看醫師,並不是沒有信心。但不要忘記禱告。神可以使用醫藥來醫治我們。 當我們談神跡,奇事,醫病的時候,我們須要記得,在異教中也有這類的事發生。在埃及行邪術的也會,至少有一段時期,行摩西所行的奇事(出七:8至八:18)。保羅在帖後二:9提醒我們說「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怛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克路(A1an Co1e)在數個不同的文化中當過宣教師。他親眼在異教中看過醫病,異象,方言和趕鬼。他在異教中所看到的,和在靈恩派聚會中所有的現象,在外表上完全一樣62)。天主教宣稱1858年,童女馬利亞在法國南部的露而地(Lourdes)顯現。這地方就成了天主教的聖地。一年有一萬五千以上的人宣稱,他們在這裏病得到醫治。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是異端。每一期,他們的報紙Christian Science Sentine都有病得醫好的見證。巴基斯坦的回教徒,宣稱他們的領袖法立德(Baba Farid)到處醫治很多醫師不能治的病。每年成千成萬的印度教徒,見證說他們在特露巴替(Tirupathi)的便卡提斯呱拉(Venkateswara)的廟,病得醫治。 摩西在申十三:1一5提出儆告說「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們顯個神跡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罷。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那先知,或是那作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冶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摩西並沒有說這些人所顯的神跡,奇事是假的。他明說這些人所顯的神跡,奇事是真的,而他們所說的預言也應驗。但並不因為他們有這些「證據」,就表示他們所教導的是對的。摩西儆告我們,要明辨他們所教的,所說的。我們不要因他們所行的神跡奇事是真的,他們所說的預言應驗就盲從他們。雖然他們的話,他們的教導有真正的神跡奇事來做後盾,如果他們的教導有錯誤的話,我們也不要接受。我們必須要分辨,評論他們所教導的內容,而不要被他們所行的神跡奇事所迷惑。 天主教有些人將教皇所封的聖徒的遺物,如他們用過的聖經,筆,遺骨等等,拿來醫治病人。其中也真的有人因而得到了醫治。其實這跟心理作用有關。這在教義上是錯誤的,而會引起人對遺物的敬拜。舊約中的希西家王,因為知道百姓敬拜摩西在曠野所立的銅蛇,他就把它毀了。因此他得到神的稱許(王下十八:4)。 溫約翰(John Wimber)說「今日基督教的神學家,批評天主教利用聖徒的遺物來醫病。這批評是錯誤的。只要人得著醫治就好,根本不必管神學上的理論。而且這使用聖徒的遺物來醫病的作法,有神學上什麼錯誤」。溫約翰這觀點完全違反摩西在申十三:1-5所教導的。我們該聽從溫翰,還是聽從神通過摩的教導? 溫約翰說「曾經有人教導你們說,耶穌是全知的麼?事實上耶穌不知道很多事,所以他必須問別人」。其實當耶穌問別人一些問題的時候,並不是因他不知道。例如耶穌問來找他的人,「你要我替你做什麼?」耶穌問這問題不是因為他不知道,而是要對方清楚地,認清他自己的需要,他向耶穌所求的是什麼。耶穌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oida),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6)。「知道」(oida)這個動詞也出現在林前二:2。保羅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eidenai,oida的不定詞)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保羅不可能,把他所知道的一切變成不知道,而在他頭腦裏只保留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的「知道」的意思,顯然是「使人知道」。因此,耶穌在太二十四:36的意思是,連子(耶穌自己)也沒有權柄使人知道,耶穌再臨的日子,時辰。只有父有權柄使人知道那時辰。 溫約翰也說,耶穌常常要靠別人的信心。有時候耶穌沒有信心醫治人。有時候耶穌的信心比其他時候更強。 甚至就算溫約翰真的有行神跡奇事的能力,他既然在這些基本的真理上,有這麼大的錯誤,按照神通過摩西在申十三:1一5的指示,我們就知道,我們應該不應該接待他。──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6五、聖靈充滿 1.聖靈充滿的意思 保羅命令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被聖靈充滿是怎麼一回事?為要明白被聖靈充滿,我們要先明白「充滿」的意思是什麼。下列的經文可以幫助我們。 「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原文「憂愁充滿了你們的心」)」(約十六:6)。 「……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徒五:3)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原文「被忌恨充滿」)」(徒五:17)。 「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原文「被嫉妒充滿」)、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譭謗」(徒十三:45)。 「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原文「充滿著怒氣」),喊著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徒十九:28)。 從以上的經文不難看出,當一個人心中充滿某種情緒,如怒氣、忿恨或嫉妒等,這些情緒就成為他決定性的態度。又如路四:28一30所描述的,耶穌在拿撒勒會堂中傳講信息時,會堂裏的人不悅耶穌所傳講的,並且「怒氣填胸」(原文「被怒氣充滿」)。他們心中充滿怒氣的結果,怒氣決定性地影響他們的態度。他們就將耶穌攆出城,甚至要將他推下山崖。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有各種力量,影響他的態度、行為或決定。但是最終他會受其中一個主要的、較大的力量決定性的影響。聖靈充滿就是聖靈在一個人身上有決定性的影響。 有人以為聖靈充滿就好像將液體(譬喻「聖靈」)灌入一個杯子(譬喻「人」)裏。倒滿以後就不能再倒了。但是聖靈不是液體,而是一位有位格的存在者,所以他能繼續,多次充滿一個人。一個人可以被有位格的存在者「充滿」很多次,或繼續地彼「充滿」。就好像妻子對先生的關心是不斷的。這會影響先生對一些事物的決定。先生想要應酬,但妻子不斷地提醒他應該多休息,注意身體。結果先生因著妻子不斷的提醒,便決定不參加不必要的應酬。如此妻子在先生身上有持續的決定性的影響。 使徒行傳幾次提到門徒被聖靈充滿的事。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冶民的官府和長老阿……」(徒四:8)。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 徒二:4;四: 31經文中的「他們」包括彼得在內。所以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彼得至少被聖靈充滿三次。可見一個人可以被聖靈充滿很多次。保羅在弗五: 18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p1erousthe)。」保羅在這裏所用,希臘文的動詞的意思是,多次地,連續地,經常地被聖靈充滿。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多次地,連續地,經常地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生活中,有決定性的影響。 聖靈充滿有兩種後果。第一個後果是聖靈潔淨我們的心。在五旬節門徒們被聖靈充滿(徒二:1一4)。後來彼得比較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和門徒們在五旬節的經歷的時候說「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籍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徒十五:8一9)。彼得明說,五旬節聖靈充滿他們的後果,就是潔淨他們的心。雅各說「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可見心被潔淨的人就不再心懷二意,而有專一的心。他就會以專一的心,愛神,愛人(太二十二:37一39)。這樣的人就會結出,加五:22-23所提的,聖靈的果子。在弗五:18保羅命令基督徒要經常,繼續地被聖靈充滿。接著,他就描寫聖靈充滿的後果。他在那一段聖經所描寫的,可以用「愛神,愛人」來表達。 聖靈充滿的第二個後果,就是得著能力(徒一:8),作主的工。這包括為主作見證,領人歸主,造就聖徒等事工。 保羅在弗五:18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靈恩派的人認為酒醉之後,人就失去理性,亂講話。所以他們說一個人被聖靈充滿後,也就失去理性,亂講話,說方言。 靈恩派一個領袖灰根(Kenneth E. Hagin)說「當神工作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會蒙恩。屬肉體的人會感到病態。屬於魔鬼的人,他的頭髮會站起來。這是最容易分辨什麼是邪靈、什麼是聖靈的方法。所以,不需要使用屬靈的分辨。因為不需要憑著理性,光是憑著感受就可以分辨得出來了。因為來自聖靈的感覺是好的。相反的,來自邪靈的感受則很差」。 靈恩派另一個領袖,柯布蘭(Kenneth Cope1and)說「基督徒絕對不可以使用邏輯。如果使用邏輯,就沒有聖靈。屬靈的基督徒也不能使用他的常識。連基督耶穌自己在工作上也排除一切的邏輯和常識」。 靈恩派的領袖強調,基督徒應該要排除理性,而只憑感覺。基督徒要培養感覺,去做一切的事,做一切的決定。這樣纔是被聖靈佔有,被聖靈帶領的特徵。 這就如第一世紀神秘宗教所強調的。在當時近東盛行的神秘宗教就是強調、並且鼓勵教友除去理性。靈恩派與他們相同,都是要排除理性而使用感情。有一些基督徒要用感情,來決定自己是否已經得救。有人要等到有「聖靈的感動」才要決定自己是否要信主。這都是錯誤的觀念。我們應該姑在真理的基礎上,認罪、悔改、讓主耶穌成為生命的主,而不是單憑情感,等待「聖靈的感動」。 靈恩運動第三波領袖溫約翰( John Wimber)說,當一個人被聖靈充滿的時候,整個人會顫抖、僕倒。這是證明已經被聖靈充滿了。心裏的感覺就像醉了酒一樣,會跳躍、手會緊、腿會縮、身體僵硬、眉毛跳動、呼吸深促、發熱、流汗、胸部沉重。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meno)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三: 27)。靈恩派喜歡用這段經文來證明他們的理論。他們強調基督徒不需要理性思想,因為一切所需要的,都有聖靈的帶領與教導。 事實上約壹二:27不是獨立的經文。整段經文應該從二:18開始至27節才告一小段落。約翰這段經文是在教導,如何分辨什麽是基督,什麽是敵基督。初代教會傳福音的中心信息是「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救主。」不肯接受耶穌的便是敵基督。 24節的「從起初所聽見的」是指所聽見的道(主的話)。基督徒要讓這真道存在(meno)心裏。27節所說存在(meno)你們心裏的「恩膏」是指客觀的真理與聖靈的工作,而不只是指聖靈而已。所以與靈恩派斷章取義的解釋相差甚遠。 約翰壹書教導我們如何分辨真理。如果我們只需要依靠聖靈的教導,那麽約翰本人何必寫這本書呢?每一位基督徒都有聖靈在他身上的工作。但是,如果我們不需要別人的教導,只需要聖靈來教導我們,那麽為什麽很多基督徒在真理上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在真理上發生許多衝突、爭端和矛盾?其實原來不是聖經矛盾,而是人的無知,造成聖經矛盾的假像。靈恩脈的信徒不肯花時間在研讀聖經上,以致混亂了真理、誤解了真理。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1一12)。如果我們真的不需要受教導,那麼神根本就不需要設立這許多的職份。只要憑「聖靈的感動」就好了。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羅十二:6一7。神在教會中設立有教導恩賜的人是為了什麼?「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二:2。為什麼保羅非常注重教導?從此可見,聖經非常注重基督徒的教導。我們除了主觀的經驗,聖靈的引導之外,必須在客觀的真理上受教導。我們在客觀的真理上,必須有穩固的根基。當然,我們須要有主觀的經驗。但主觀的經驗,必須建立在穩固的客觀的真理上。 靈恩派也誤解,誤用加五:16一18的經文。保羅寫道「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在這一段經文中,「聖」字有打點的記號,意思是這個字在原文中是沒有的。原文只有Spirit,而不是the Spirit ;沒有the這個定冠詞。靈恩派對希臘文只懂得片面的人便說,這個「靈」不是指聖靈,而是指在信主後,聖靈與我們的靈混合而成的「靈」。就好像水與墨水的混合以後,再也不能分哪一部份是水,哪一部份是墨水;水就是墨水,墨水就是水。我們就是要順著這種「混合的靈」的感動而行。這「靈」的感動,就是我們心中的感動。 譬如,我心裏有「感動」要去找某個人,我就要順從這感動去看他。如果我去他的地方,他不在,這要如何解釋?他們說,「靈」明知道他不在,但仍感動我去。因為「靈」在試驗我是十是有顆順服的心。所以「靈」給我的「感動」並沒有錯,因「靈」要在服從的事上訓練我。但是,如果我去找那人,那人正好往家或剛想要找我,那就證明「靈」真的知道這事才感動我去的。這樣的解釋其實是自圓其說的講法。他們無非只是要遮掩反理性的一面。 在希臘文,沒有定冠詞並不表示那就不是指特定的事物。希臘文中有種「強調質」的用法。例如我說「我不是女人、我不是狗,我是男人」。為要強調「男人」、「男人」的前面就不加定冠詞。就如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在「神」的前面沒有定冠詞。這就是要強調「道」就是百分之百的神,不是其他的存在者。 在加五:16一18保羅給「靈」與「情欲」做強烈的比較,所以不應該在「靈」的前面加上定冠詞。保羅在加五:16其實是命令我們順從聖靈而行。 保羅在弗五:18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之後,緊接著他就說「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合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19一21)。 這段經文是保羅命令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的唯一的一段經文。保羅卻沒有說,基督徒被聖靈充滿以後,就會失去理性並說方言,他拿酒與聖靈相比較的原因,是酒對人的決定性影響,就好像聖靈對人有決定性的影響一樣。保羅強調兩者對人的影響,而不是強調醉酒與被聖靈充滿有相同的行為表現。 第18節以後保羅用希臘文的分詞。這就是說自19節以後所談的,乃是18節所說的被聖靈充滿的後果。 19節中的「詩歌」(psalmos)是詩篇。「頌詞」(hym-nos)是指唱跟神有關的詩歌。「靈歌」中的「歌」(ode)是任何一種歌。保羅在前面加個「靈」字來強調不是唱任何歌,而只唱與神有關的歌。這並不是靈恩派所說的,失去理性以後亂唱沒有節奏的歌。被聖靈充滿的後果是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並且凡事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保羅在弗五:22至六:9提到夫妻應有的本分,父母和兒女應有的本分,主人和僕人應有的本分,來說明五:21所說的「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保羅在西三:16一17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三:16後半節的動詞是用希臘文的分詞表達出來的,正如弗五:19一20一樣。接著,他就在西三:18至四:1談到夫妻應有的本分,父母和兒女應有的本分,主人和僕人應有的本分:我們可以容易地看出,「被聖靈充滿」(五:18)的後果,和「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裏,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的後果完全一樣。這就表示「被聖靈充滿」和「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有分不開的關係,甚至是同一件事。很顯然地,要「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須要理性。一樣地,被聖靈充滿不會失去理性。理性是神所賜給我們的。只有魔鬼才喜歡我們失去理性, 目的是要破壞神的工作。所以被邪靈充滿的人會失去理性。人如果失去理性和自由意志就不是人了。魔鬼願意我們失去一切道德的自由,失去理性。若是我們要過屬靈的生活,理性是不可缺少的。 我們從下列的經文,可以看出,這些人被聖靈充滿後,沒有失去理性。 路一:15。施洗約翰在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但是他的一生並沒有情緒一直維持高亢,也沒有說過一次方言。相反的,他勸人要悔改,這是需要理性的。 路一:41一44。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後,並沒有失去理性和說方言。 路一:67一79。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以後,根據先知所說的話說豫言,而沒有失去理性,說方言。 徒二:4。門徒被聖靈充滿後,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語言來,述說神的大作為,這是需要有理性的。 徒四:8一12。彼得被聖靈充滿後,所說的話不是方言,也不是失去理性後能說出來的話。 徒四: 31。講論神的道必需要有理性。 徒七: 55。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後,沒有失去理性,也沒有說方言。 徒十三:9一12。保羅沒有失去理性,反而認清魔鬼混亂主的道。 徒六:3,
10。被聖靈充滿與智慧充足並沒有抵觸。理性藉著智慧表現出來。 徒四:13。彼得和約翰的雄辯才,叫公會的人希奇。有雄辯才的人需要理性。他們被聖靈充滿之後,他們的理性提高,而富有雄辯才。 可見靈恩派的觀念,聖靈充滿會失去理性,是錯誤的。聖靈充滿不但不抹殺理性,有時候更提高理性的作用。──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7六、聖靈的洗 目前在教會中對聖靈的洗,或簡稱靈洗,有各種不同的說法。靈恩派說,一個人說了方言,就是受了聖靈的洗。另一派的人說受水洗,就是受了聖靈的洗。讓我們從聖經來看,聖靈的洗是什麼一回事。我們先來看有關的經文,就是有「聖靈」和「洗禮」在一起的經文。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三: 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可一:8) 「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三:16)。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從上列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在林前十二:13提到「從一位聖靈受洗」(en heni pneumati… ebaptisthemen)。這裏很明顯地,他指的是水洗。當一人受水的洗禮的時候,有聖靈的工作,有聖靈的參與。所以我們可以說,保羅所提的聖靈的洗(雖然他沒有用「聖靈的洗」這辭匯),或聖靈和洗禮的關係,是指水洗。 馬太,馬可,路加報導,施洗約翰預言,耶穌將要用聖靈施洗(baptisei en pneumati
hagio)。耶穌用聖靈施洗,和約翰用水施洗,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耶穌用聖靈施洗,和水洗截然不同。路加在徒一:5報導耶穌升天以前,重複約翰的預言。不過,耶穌用被動語態來表達。雖然徒一:5沒有明指出,誰要施洗,但在路加的腦裏,無疑問地,是耶穌。因為指著五旬節聖靈降臨,路加在徒二:33說「他(耶穌)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施洗約翰的,和耶穌的有關耶穌要用聖靈施洗的預言,就在五旬節應驗了。那一天門徒們都被聖靈充滿(徒二:4)。所以,聖靈的洗和聖靈充滿有關係。既然洗禮是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步,而一個人可以多次被聖靈充滿,聖靈的洗,或聖靈的洗禮,或簡稱靈洗,乃指第一次聖靈的充滿。如前面所提,一個人被聖靈充滿的時候,可能說方言,就是說外國的語言,也可能不說方言。所以靈恩派所強調的,一個人受聖靈的洗,一定發出沒有邏輯,雜亂的聲音(他們所謂的說方言),或者一個人若發出沒有邏輯,雜亂的聲音(他們所謂的說方言),那個人就是受了聖靈的洗的觀念,是錯誤的。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保羅所指的「聖靈的洗」,和路加所指的「聖靈的洗」不一樣。所以當我們談「聖靈的洗」的時候,要指明我們用的是誰的表達法。按保羅的表達法,「聖靈的洗」指用水的洗禮。按路加的表達法,「聖靈的洗」指第一次聖靈充滿。──
王守仁《從新約聖經看靈恩運動》 08結 論 最近靈恩派教會的快速增長,引起很多人的興趣。很多人想效仿他們,來促進自己教會的增長。但靈恩派的教會,並不是增長最快的教會。有比他們增長更快的教會。在美國十個最大的教會中,前八名不是靈恩派的,甚至是極力反對靈恩運動的。只有第九和第十纔是靈恩派的教會。可見,要教會增長,並不一定要效仿靈恩派。 就算靈恩派的教會,增長很快,既然他們在真理上有偏差,我們就不應該在各方面都效仿他們。其實教會增長快,並不保證他們所作的樣樣都對。很多異端,諸如摩門教,耶和華的見證人,文鮮明的統一教,都以驚人的速度增長。他們雖然增長很快,異端到底還是異端。魔鬼有時候也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用好動機來引誘人,離開真道。 我們須要小心,要能分辨真理。絕不能在真理上妥協。靈恩派有一些強處,我們可以學。但他們在一些重要的真理上有偏差。在這方面,我們絕對不能妥協。我們必須「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這樣纔能成為神忠心的僕人。 附錄──察驗神的旨意 很多人有心要遵行神的旨意。但要遵行神的旨意以前,必須明白神的旨意是什麼。有一些人,包括靈恩派的人,要憑感覺,有些人要憑感動。但我們的感覺很不穩定,很不可靠。沒有錯,聖靈會感動我們,藉著感動帶領我們。但我們常常把自己的想法,錯認為聖靈的感動。到底聖經有沒有教導我們,如何去尋求,明白神的旨意? 保羅在羅十二:1-2告訴我們,如何尋求,察驗神的旨意。那兩節聖經,比較靠近原文的翻譯如下。「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為祭,是活的,聖潔的,神所喜悅的;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不要效法這個世代,而要藉著心意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即那善良的,可喜悅的,完全的。」在這一段聖經裏,保羅告訴我們下列三個重點。 一、察驗神的旨意的必要性 「所以」這兩個字指明上面所講的、與下面所提的有因果關係。羅一:18至十一:39是「因」,而十二:1至十五:13是「果」。前面一段論教理,下面一段談基督徒的生活。我們的生活和教理有因果關係。我們的生活應該建立在教理的根基上。 保羅說因為神為我們預備了這麼多的恩典、救恩,所以弟兄們(包括姊妹)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神的慈悲」是指在羅一至十一章教理的部份,談到神的慈悲。因為神為我們做這些事,所以我們應該對神有所回應;就是要將身體(soma)獻上為祭。 保羅在羅六:12一13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so- ma)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我們不難看出,保羅在羅十二:1一2的思想和他在羅六:12一13的思想平行。在六:13保羅提到將自己(整個人)獻給神。在十二:1他的用意也一定是將整個人獻給神為祭。由於平行結構,我們知道六:12的「身子」(soma)是指著六:13的「自己」,也就是整個人。既然六:12的「身子」(soma)可以指整個人,十二:1的「身體」(soma)當然也可以指整個人,因為在原文他們是同一個字。我們要獻給神的整個人,必須是活的。在平行經文,羅六:11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可見在羅十二:1「活的」就是要向神活著,是靈性上活著。聖經中活的觀點是有來往,有反應。就好像浪子回頭的比喻中,那位父親稱歸回的浪子是「死又復活、失又複得」的。這並不是因浪子真的死了,而是他離開父親之後和父親沒有連系。這就是死。 我們要獻給神的自己必須是聖潔的,聖潔最基本的觀念是神性。只有神是絕對聖潔的,(摩四:2;六:8;路一:35)。任何一個跟神有關的,都叫聖潔(民十六:5)。例如:聖殿、聖經。但我們這些有道德能力的人,若要保持與神的關係,就必須在一切行為上聖潔(彼前一:15)。我們必須排除生活上一切罪惡,污穢,過聖潔的生活。 我們要獻給神的自己,也須要是蒙神喜悅的。 保羅說我們這樣作,是理所當然的事奉。因為神為我們付出那麼大的代價,預備了那麼大的救恩,我們將自己獻給他,以回報他的大愛,是理所當然的。還有另一個理由。在屬靈上沒有中立的立場,一個人若不屬於神,他就在魔鬼,罪的管轄底下。所以唯一要脫離魔鬼和罪的管轄的方法,就是成為神的僕人(羅六:18)。只有如此行纔是唯一可以得自由的方法。因此將自己完全獻給神,做神的僕人乃是理所當然的。 二、察驗神的旨意的先決條件 羅十二:2具體的告訴我們,我們將自己獻給神以後,要如何生活。我們不要效法這世代。羅一至三章指出,這個世代的作風是,根本不理會神,把神放在一邊,甚而更積極的背叛神。我們不要如此作。相反地,我們要事事敬畏神,聽從他。 保羅叫我們藉著心意的更新而變化。這是心理學在二十世紀的發現。You can change
a person by changing his
mind。藉由改變一個人的心思意念,可以改變一個人。心理學家將心思意念分成意識和潛意識。要改變潛意識(根深蒂固的思想)只能從意識中不斷的重複正確的思想、正確的觀念,一直到潛意識中的錯誤的觀念被正確的觀念所取代。這與“洗腦”不同。洗腦是強迫灌輸他的意識不能接受的觀念。 我們要繼續不斷地思想神的事,查考,思想聖經,使我們根深蒂固在潛意識中的錯誤的價值觀,錯誤的觀念,被聖經的價值觀,聖經的觀念所取代。然後我們纔能正確地察驗神的旨意。 我們履行了上述的先決條件之後,我們纔能根據保羅給我們的指標,去察驗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那「良善的」。羅二:7指出,良善的是合乎神的標準的。按腓一:6良善的是建設性的,不是破壞性的(原文)。羅十二:21良善的就是對人真有幫助的。那良善的就是合乎神的標準的,對人真有幫助的,建設性的。保羅在羅十二:3至十五:13將他在十二:1一2之所說的原則,應用到各種不同的處境,指示我們如同做。我們往各種不同的處境下,要選那良善的去做(羅十二:9,
21 ;十三:3,4;十五:2,中文翻為「益處」,原文是「良善」))。 神的旨意是那「可喜悅的」。我們在各種不同的處境,須要找出在那情況,採取什麼行為,纔能討神喜悅。為要知道什麼路線,什麼行為,纔能討神喜悅,我們就要熟悉聖經,因為神將他所喜悅的,啟示在聖經裏面。我們若要遵行神的旨意,就要做神所喜悅的(羅十11:9:10) 神的旨意是那「完全的」。從羅十二:3至十五:13我們可以知道「完全」的意思。那就是使用神給我們的恩賜,機會,資源等,使它們為神的國度發揮最高效用,我們這樣做,就是遵行神的旨意(羅十二:3,
18 )。 我們若照羅十二:1一之所教導的去做,就可以找出,明白,察驗神的旨意。「那善良的,可喜悅的,完全的」指出神的旨意。我們履行了先決條件之後,可以藉著「那善良的、可喜悅的。完全的」的指標來察驗神的旨意。我們也可以根據這步驟,來判斷我們所有的感動,是否從神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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