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的得救――三線與一綱(俞成華) 讀經: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二7)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汙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各書一21)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希伯來書十39)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5) 講道: 神創造人的時候,是用地上的塵土作原料的。塵土就是泥土,原文的意思是“紅泥”紅色的泥土。這件事是絕無問題的,因為人身體上所有的東西,地裏頭都有。人的身上有磷、鉀、鈣、鎂、鐵、碳、氧、氫、氮、硫等等的元素,都是從土而來的。人是出於土,也歸於土,所以是土造的,毫無問題。造好了之後,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氣一吹進去,這人就活了,“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有靈的活人”應該譯作“活的魂”。在這裹我們看見,人是泥土與神的氣所合成。這二件東西一加起來,就產生出第三件東西,這東西叫作“魂”。這是一件希奇的事,因為按著創造的原料來說,身體是泥土造的,但是神並沒有稱人為“活的土”。他的靈是由於神所吹進去的氣而來的,但是神也沒有稱人為“活的氣”,而偏偏稱人為“活的魂”,就是氣與泥土合併後而產生的第三件東西。 那麼這裏定規是有講究的,因為你知道,一件東西給它一個名字,定規這名字是能表明這東西的特點的。比方說,我現在說話是用這一個擴音機,人稱這東西為“擴音機”這三個字就將它的特點說出來了,意思就是我說話的聲音,經過了這一個機器,就擴大了。擴音是它的特點,所以稱它為擴音機。再看上面,有許多的電扇在那裏轉。你知道我們普通用的扇,有各式各樣的扇,例如摺扇、團扇、芭蕉扇等;而那些卻稱作“電扇”,這是因為它的動力是靠著電流的。電使它能扇,這是它的特點,故以“電扇”名之。 那麼照樣,神既稱人為“活的魂”,這一個魂必定是人的特點,這一個魂必定是能代表人的,所以一個人就是一個“魂”。魂就是“自我”感覺的地方,是人“自我”寄託的所在,也是人“自我”的中心。人的魂可以分作三部份,或者說有三種功用,這三部份就是心思、情感與意志。人要發表他的“自己”,就是藉著這三個部份的功用發表的,因此你就能清楚地看見,魂是人的特點。所以,神稱人為魂――“活的魂”。 【人的墮落是從魂――心思――進去的】撒但用詭詐誘惑夏娃,是從思想進去的。<哥林多後書>一章3節的“心”原文是“思想”。夏娃的思想一偏於邪,原文是說,從單純裏腐敗了,她就墮落。我們看<創世記>三章夏娃墮落的故事,你就知道撒但將這果子的功用提議到夏娃的心思裏去,叫她想:這果子又可吃(滿足肉體之慾)、又好看(滿足眼目情慾),又能使人有智慧(滿足今生的驕傲)。在夏娃的魂裏就起了一個作用,就是心思引起情感的愛好(悅人眼目);情感轉動了她的意志;意志一定規,就摘下果子來吃了。誘惑進了第一道門,以外面來說是眼目,以裏面來說是心思。心思的思想從神單純的話裏一敗壞、一出去,結果意志就接受了撒但的提議而犯罪。哦,這第一道門――心思――是多麼危險呀!所以那些在神面前有更深學習的人,得勝(首先)是在思想裏。思想一不行,一被覺察,立刻拒絕,當然意志就沒有被轉動而犯罪的可能。舊約律法所注意的是外面的行為,但主在山上的教訓裏所注意的,乃是心思,就是“不恨人”,不是“不殺人”;“無淫念”,不是“不犯姦淫”等等。因為心思的確是一個可怕的東西,只要心思能受管理,罪就不容易進入了。 罪一進入人的裏面,人的靈立刻死了,就是向神失去了交通,人的魂滿了死亡的毒。你看見人由魂裏發出各樣汙穢與惡毒(可七21~22),結果身體也跟著而死。因此全世界的人在神看來都是死人(“讓死人去埋葬死人”)。死亡充滿了這個世界――活著的是活死人;死了的是死死人。 【神的拯救】感謝讚美神!祂藉著祂兒子在十字架上的死,解決了人的罪,使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人因信神的兒子就得救了。按著人的經歷來說,得救可以分作三個階段:一信的時候,他的靈裏有了神的靈,他的靈與基督聯合為一靈,這時他的靈活了。後來這靈的生命漸漸灌注,滲入到魂裏面,使魂更新而變化,以致像祂,這是魂的得救。將來有一天,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活人要改變,變作榮耀身體的時候,就是身體的得救(得贖)。 但是在這裏,靈與體的得救是一下子的事――人甚麼時候一信主,就在那一分那一秒立刻得救,是極快的事。在我個人的經歷中――給人傳福音的時候――我曾遇見一個人,和他談了五分鐘,他得救了。還有一個人,我和他談了兩個鐘頭,他得救了。有的數天,有的數星期不等。無論如何,靈得救是一件快的事。只要一信,在信的時候就得救了。身體的得救也是極快的事,差不多還不要一秒鐘,因為聖經說是“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我們要“改變”(林前十五52)。惟獨魂的得救是天天的事,是一生的事,是多年的事。你活在世上五十年,魂的得救也需要五十年;你活一百年,魂的得救也是一百年。靈與體的得救是一下子的事,而魂的得救是一輩子的事。靈與體的得救是一忽兒、一眨眼的事,而魂的得救是一生之久的事。重生的洗是一次成功的,聖靈的更新是需要一生才成功的。在這裏,魂的得救就變作一件非常緊要的事了。因為魂的天天蒙拯救,就是基督徒的得勝。我們藉此在地上有見證,神也藉此在地上得榮耀。 所以,神在<啟示錄>七個教會中所呼召的是“得勝者”。你若要作一個得勝者,你就得作一個天天魂得救的人。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靈已經得救,用不著你掛心;體的得救還在將來,那是神要作的事,權柄不在你們手裏。惟有魂的得救,纔是我們該天天注意的事。我們的聚會,我們的勸勉,我們的忠告――我們一切屬靈的努力追求,都是為此呀!真不願意仇敵蒙蔽我們的眼睛,以致看不見這魂得救的緊要。 【魂墮落有多深?】在我沒有說到魂如何得救之先,讓我告訴你們魂的墮落到底有多深。哦,這是許多人所不知道也不注意的!如果知道的話,基督徒就再也不敢誇他的學問、聰明、知識、才幹、道德以及他天然生命裏所有的各種本領了。弟兄們,到底十字架告訴我們的是甚麼?十字架是說,在亞當裏的人都需要死――死是神的判決。全世界的人沒有一個在神面前是該活的。所以在神面前,不管你知識多高、學問多深、道德多好,神說你是該死的罪人。人所行的義,不過是汙穢的衣服而已。人若不在基督裏死,就得擔當永遠地獄的死。所以十字架的死所包括的有多深,人的墮落也就有多深。請你記得,十字架並沒有告訴我們,有學問的人不需要它,有善行的人不需要它,有道德的人不需要它。聖經的見證是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又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2)。人因為沒有光,所以還自覺不錯。如果有光,你就會喊著說:“我是罪中的魁首,是該下地獄的!” 也許你要問:人初造的時候,神豈不是說“好”的嗎?我說是的,神所造的人的確是“好”的,但是人好像一碗清潔的水一樣,現在撒但藉著那善惡果,將毒放進去了――這碗水不再是清水,乃是毒水了。清水固然是好水,但毒一放進去,水也變毒了。人在初造時是好的,但墮落後,人的所謂“良善”、“道德”、“義行”等等都有毒在裏面了。所以聖經說,人是魔鬼了,因為魔鬼是他們的“父親”(約八44)。你看,墮落多深!如果人有屬靈的眼光,就會看見人的敗壞與魔鬼沒有一點兩樣,因為人就是魔鬼,所以人的墮落是已經不能再往下墮落了,已經到了極處了。這是它的深度;除了“死”的判決之外,連神也沒有其他的辦法了。 這樣我們才看見一件事,就是基督十字架所包括的“死”有多深!今天在實行方面,聖靈在我們身上“治”死我們的天然生命――魂生命――也該有多深。哦!讓我說一句話:神在我們身上要作徹底拆毀的工作,一直到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然後纔能叫基督復活的生命完全被建立在我們的魂裏,使我們“活著就是基督。” 現在我要告訴你們魂得救(得勝)的三線與一綱了。我們已經說過,人的魂有三部份,就是心思、情感與意志,因此就有三條線,叫魂的生命受對付、被破碎、被拆毀。同時我們也看見,循著這三條線,在復活這一邊,叫魂的生命得救、得勝、蒙保守、被建立。簡單地說,凡是出於亞當的,都該被破碎、除去;凡是出於基督的,都得以在魂裏被建立起來。 【第一條線――心思】我們先看一點關於“心思”的事。請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4節:“這必朽壤的,既變成不朽壤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請注意:死被甚麼吞滅了?這裏是說,“死被得勝吞滅”了;吞滅死亡的東西叫作“得勝”。請再看<哥林多後書>五章4節:“我們在這帳棚裏,嘆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4節與這裏所講的是一件事。那裏所說的“必死的”,是指著我這個血肉之身體而言的;那裏的“不死的”,是指著將來榮耀的身體而言的。這裏的“帳棚”――暫時的居所――是指著血肉之體說的;這裏的“天上來的房屋”(林後五2)――永久的居所――是指著將來榮耀的身體而言的,所以是指著一件事。但是這裏的“必死的”是“被生命吞滅”了,那裏的“死”是“被得勝吞滅”了。那麼讓我問你們:甚麼是“得勝”?我想這裏的算學,是初小的學生就該作得出來的。很簡單:“生命”就是“得勝”,因為吞滅死亡的是“得勝”,吞滅死亡的也就是“生命”,所以“生命”就是“得勝”,“得勝”也就是“生命”。這兩個是二而一、一而二的東西。 現在,讓我另找一段聖經來證明甚麼是“生命”。請看<羅馬書>八章5~6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這裏說“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體貼”這一個字在原文是“思念”,所以可以譯作“聖靈的思念,乃是生命。”在6節裏的“思念”,是動詞作名詞用的。按著這裏的話,你看見生命與死亡是憑著“思念”來定規的。“思念”是心思的功用:你的心思如果是思念聖靈的事,就是生命――得勝;如果是思念肉體的事,就是死亡――失敗。得勝與失敗,不必等到你話語說錯了,也不必等到你事情作錯了,而只看你心思裏的思念在哪一邊想。我已說過,主在山上的教訓裏,豈不也是注意人的心思嗎?古人的話是“不殺人”,主說“不可恨人”。古人的話是“不可姦淫”,主是說“不可動淫念”。你看,在心思裏已經禁止、已經拒絕。這樣,故意犯罪就要變作不可能的了。人在行動上犯罪之先,必定在心思裏已經犯罪了。因此你就看得很清楚﹕甚麼是得勝?得勝就是叫你的心思思念屬靈的事,失敗就是叫你的心思思念肉體的事。 在這裏,聖靈與肉體放在心思的面前。現在的問題是:到底心思站在哪一邊?或者說用在哪一邊?用在肉體這一邊,就是死亡;用在聖靈這一邊,就是生命。心思就得在這裏定規這個人是生活在死亡裏還是生活在生命裏。弟兄們,一天24小時,除了八個鐘頭睡覺之外,你的心思到底在哪裏?你自己知道。你知道你是在生命裏或者在死亡裏,是在得勝裏或者在失敗裏。你的心思所想的到底是甚麼事――是聖靈的事或者是肉體的事?在這裏,不必我替你定規,你自己能定規:到底你是得勝的,還是失敗的? 或者有人要問:“按著俞弟兄所說的,我們豈不是糟了嗎?我們都是有職業的人,哪裏有許多時間一天到晚去想念聖靈的事呢?我們教書的,要用心思在書本上;我們作醫生、作護士的,要用心思在醫病﹑護病的事上;我們作買賣的,要用心思在生意上。這樣,我們豈不是都在死亡裏了嗎?得勝哪裏還可能呢?”弟兄們,請你們放心,這裏的“思念”的意思是這樣:好比一個好賭的人,不錯,他是常常思念到賭博的事,但這不是說他不作別的事,沒有別的念頭;乃是說他愛賭如命,一直有賭的傾向,有賭的要求。在他的意識界裏,很可以想別的事,但在他的下意識裏,一直不斷地在那裏思念賭、傾向賭、愛賭――可以說念茲在茲(念念不忘),惟賭是求。賭在他裏面有極大的地位,有很重的分量。他是一個嗜賭的人。照樣,你也很可以作教員、作醫生、作護士、作買賣,但是你心思裏面只要一直是傾向聖靈、愛慕主、要主,雖然在外面可以作一千一百件世界的事,而在心思的下意識裏卻一直是念茲在茲,念念不忘地以主為至寶、為一切,愛之如命或過於命,就好了。這樣,你就變作一個思念聖靈的人了,當然你也就是一個在心思上得勝、有生命的人了。 【心思的破碎與建立】所以,你若拒絕你的心思,叫它不體貼肉體,不思念肉體的事,天天治死肉體的思念,這一個心思就是被破碎的,被拆毀的。這裏有十字架的記號,是向著肉體死的。若能徹底到完全思念聖靈的事,對肉體毫無留戀的話,你就要看見你的心思是一個蒙拯救的心思,是一個得勝的心思。這心思要漸漸更新到像基督的心思;復活主的生命要從這心思的機關流露出去,基督就得以在這心思裏被建立起來。這心思是新造的,是受聖靈生命支配的,是伏在靈的管理之下的。 【第二條線――情感】情感是魂的裏面很強烈的部份,是人興趣所在的地方。人也藉此享受世界的一切,並且這東西是沒有理性、不講道理的――高興就笑,不高興就哭。它的“寄託所”(情感所喜愛的, attachments) 就是人、事、物,它所愛好的就是人、事、物,它所追求的就是人、事、物。 現在我們看幾處的聖經來證明這個事實。 <馬太福音>十章37~39節:這裏叫我們看見,人的情感是貼在人――親人――上面的。有的人特別愛他的父母,有的人(特別愛的)是妻子,是丈夫,是兒女等等。但是主的要求是:“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用十字架的刀斬斷愛情)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魂)的”――因著愛親人而魂有所享受的――“將要失喪生命(魂)”,就是魂沒有從愛親人這件事裏蒙拯救,就是魂裏面情感的部份沒有被神得著;凡不被神得著的就是失喪的。“為我失喪生命(魂)的,將要得著生命(魂)”,意思就是為主拒絕人間親人的享受,就要在主的裏面,得著主無上的享受。這是魂――情感――的得救。 再看<路加福音>十七章31~33節:“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這裏你看見,羅得的妻子是捨不得東西的人,她的心貼在所多瑪的財物上面。她人雖然出來了,心卻在所多瑪。她的回頭一看,把她心裏的故事(戀慕世界)都說出來了。但是這一回頭,死亡立刻就臨到她。人愛地上的財物,為著想保全他的魂的,結果是喪失魂的。基督徒若不肯將他一切的財物獻給主、讓主支配的話,他就要在基督裏喪失魂。他也許可以在肉體方面有相當的享受,但屬靈的生命卻不能在基督裏得著完全的建立。多少時候,人甚至是捨去性命比放下財物還容易,這是多可怕的情形呀!人若能像希伯來的信徒一樣,“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來十34),就有福了。<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魂),有甚麼益處呢?”“全世界”是沒有一個人賺得到的,但是為著“討飯的(乞丐)手裏的籃與碗”那麼少的財物而喪失生命的人,卻不在少數。 再請看<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這裏你看見,人是自愛的動物,“己”是他天然生命的中心。全世界沒有一個人不自愛、不愛己;人都是自愛、自憐並且是謀自存的人。實在說來,愛親人、愛財物也就是自愛的表示而已。所以“己”這個東西是這裏的根;情感之所以不能蒙拯救,就是因為愛自己。有一天人若蒙恩典能拒絕自己、放棄自己、恨惡自己――就是以“己”為中心的自己――他就要起首蒙拯救了。這裏叫我們看見,愛惜自己魂的,結果就是喪失魂;恨惡魂的,就要保守這魂一直到永生。 請看<約翰壹書>二章15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你看這裏我們的情感該有所揀選――愛世界還是愛父呢?前面我們已經看見過三個例子:人若愛世界的人、東西,或自愛,結果就是喪失――死亡。為著主的緣故肯棄絕這些,結果就是得著――生命。所以現在你要決定,如何運用你魂裏的情感?世界是與(天)父為敵的,那麼你的情感該用在世界這邊叫你喪失呢?還是用在父這邊而得著呢?弟兄們,讓我問你:“你愛甚麼?”這不是小可的事,因為你所愛的是甚麼,就要定規你的得著與喪失。“你到底愛甚麼?”你可以帶到神面前去問。哦,這是嚴重的事!你情感傾向哪一邊,就要定規你是哪一邊的人。傾向世界,你是死人,是失喪的人;傾向父神,你是蒙拯救、得著生命的人。生命或死亡,要看你如何運用你的情感來定規。 【第三條線――意志】<民數記>二十一章6~9節:在這裏,以色列人因為曠野的路難行,就怨讟神和摩西,神就“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有許多人被咬死。後來百姓認罪,要摩西求神叫蛇離開。神並沒叫蛇離開,但是叫摩西“製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不望銅蛇而望傷口的人,就死了。這也正是我們信徒的寫照。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巴不得叫蛇――魔鬼――離開我們。但是神不這樣作;神是將銅蛇――成為罪身形狀的基督――舉起來﹐釘在十字架上,這是神的救法。 今天你也許還有許多軟弱、過錯、脾氣勝不過來,蛇的毒在你身上有各樣的彰顯。你想:“如果沒有外來的試探多好!”最好神能將由魔鬼而來的在你裏面的毒除去,或將從外面來的試探除去。但是,神不這樣作;神叫你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一仰望主,你就得醫治,就有生命。如果一直看你的傷口,你定規死亡(屬靈的死亡),你定規裏面灰心、喪膽、癟氣,爬不起來――見罪人不能作見證,見弟兄慚愧,在聚會中不能開口讚美,裏面老是受壓。但是,在前面屬靈的弟兄們可以對你說一百次:“要望斷自己以至於基督”(參來十二2),意思就是“不要看自己,要仰望基督”這樣的話,而我們的經歷仍然告訴我們,是看自己傷口的人。哦!弟兄們,傷口是引你去仰望基督的,失敗(並不鼓勵失敗)是給你機會去依靠基督的。神並沒有意思要你自怨自艾,憂傷致死。 請我們回頭看看當初得救時,神用聖靈光照我們,叫我們認識自己是一個多汙穢、多罪大惡極的人。因此我們就大大地痛哭流淚,憂傷懊悔。但是神沒有叫我們停止在懊悔裏。神是藉著我們認識自己的罪,好使我們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以致得救。請你記得,懊悔的本身不是得救;信耶穌纔是得救――懊悔不過引你去信耶穌。因為人若不看見自己的罪,他就不能懊悔,也就沒有對救主的需要。所以看見罪,是引你去信耶穌的。害病的人,如果只在那裏為著病一直痛哭,他是得不著醫治的。病如果是引他去見大夫,他纔能得著醫治。神作事有祂的原則。當初在罪人身上作的原則,也就是今天在信徒身上作的原則,即神為何不要罪人一直停在懊悔裏(這是猶大的懊悔――他不信救主;這也是世上別的宗教的懺悔――他們沒有救主可信),乃是藉著懊悔,引領人去信基督。照樣,神也不要信徒在失敗時一直看傷口,乃是藉著傷口引領你去仰望基督。看傷口不能叫你得著醫治,仰望基督纔能叫你得著醫治。 【為甚麼仰望基督即得醫治呢?】也許有人問:“為甚麼仰望基督就能得醫治呢?”是的,也許有很多人不明白。讓我在這裏告訴你們: 第一,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替我流血;祂的血能隨時隨地洗淨我一切的汙穢,除去我一切的罪。所以問題不是說“我沒有殘缺”,乃是說“有寶血作我隨時的潔淨”。所以仰望主,一面就是仰望祂替我所流的血,解決我一切消極方面的問題。 第二,因為基督這完全――不止,而且成全(perfected)――的生命藉著聖靈住在我裏面。祂是神的兒子,祂的生命本來是絕對完全的;沒有一個試探能夠叫祂跌倒,沒有一個難處能夠使祂失敗。祂是得勝中的得勝者,是無法犯罪、不能墮落的。祂的愛(父)神是完全的,祂的順服是一直順服到死,並且是死在羞辱的十字架上的。哦,祂是我的生命!只要我依靠祂,讓祂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來,怎麼不得勝呢?並且我說,祂的生命不止是完全的,並且是成全的。 這是甚麼意思呢?讓我告訴你們,我曾有數次對弟兄們這樣說――如果你們不誤會我的話――我說:“在我裏面的生命,比在基督耶穌裏面的生命(編註:指主耶穌降世為人前的生命,那時祂尚未經過人間百般的試驗和試探)更可靠。”請你別誤會,讓我解釋給你聽:你知道鐵路上的鋼軌,不是煉鋼廠裏一製好就可以放在軌道上的。未放上之先,要試驗它到底能載多少噸的重量。譬如說,一節車輛是二千噸的重量,那麼就當用三千或四千噸的重量去壓這鋼軌,看它彎不彎、曲不曲?如果這鋼軌是次等鋼製的,不要說三、四千噸,就是一千噸壓下去,它已經彎了。你想它能用嗎?定規不能用的。如果三千、四千噸放上去,它一點不動、不曲,那纔是合格可用的。我的點就在這裏:生命在耶穌裏,好像剛從煉鋼廠出來的鋼軌一樣,是未曾經過試驗的。耶穌自己就是這生命的試驗場。這時,你不知道這鋼軌是一等鋼還是次等鋼?能不能載得起三千或四千噸的重量?你覺得未經試驗,不敢依靠。但是,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是已經在基督耶穌裏經過百般的試驗和試探而站得住的生命,是十分可靠的了。哦,弟兄姊妹們!我們所仰望的是這一個得勝的生命呀!你還怕靠不住嗎? 我說了這許多話,還沒有十分說出第三條線所要說的,但是要點在這裏。請我們看<約翰壹書>三章8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魔鬼到底作了多少,我們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知道,就是魔鬼所作的,不止在地上汙穢了地,並且也汙穢了天。因此,<歌羅西書>一章20節給我們看見,主的血不止使“地上的”與神“和好”,也使“天上的”與神“和好”了。這就證明說,主若不流血,至少有一部份天上的東西與神出了事,是不和好的。同時,<希伯來書>九章23節也給我們看見,“天上的本物”要“更美的祭”(主十架流血的祭)去“潔淨”,這也照樣證明天上的不潔淨。現在主的“顯現”,就是藉十字架上的流血,將魔鬼一切所作的都“除滅”了。祂除滅到像魔鬼從來沒有作過一樣(這個在本書第十一篇“撒但在人心思中的幾點工作”裏已說了,故不多提)。 現在我們要看這兩面的工作:一面,魔鬼作了敗壞的工作――不止在地,並且在天;同時我身上所有的傷口也都是魔鬼作的。但在另一面,基督已替我流血,寶貝的生命已經放在我裏面;祂已經藉著死,打敗了那掌死權的魔鬼。現在,你的意志要定規你站在哪一邊。你若信你的傷口太大、毒太多,以為你的罪是主的血所不能洗淨的,你的傷口是沒法得醫治的,我告訴你,你站在撒但這一邊,因為你信撒但所作的是大於主所作的,你看重撒但所作的過於主所作的。你定規失敗,定規死亡,因為你的意志站在撒但這一邊。你當知道,“思想”是心思最大的功用,“愛好”是情感最大的功用;照樣,“信心”(是一種決定)也是意志最大的功用。所以,當你信撒但所作的大於主所作的時候,就是說你的意志是站在撒但這一邊(可惜許多時候你不知道),你是在意志裏失敗的人。約翰的見證是說:神的兒子已經除去了魔鬼一切所作的。牠作了多少敗壞的事,主耶穌藉著十字架所流的血也除滅了多少。如果你還相信魔鬼的能力在你身上比主的能力在你身上更大,你就定規失敗。這一種輕看主偉大工作的人,結果就是死亡。 得勝的人不是說不感覺傷口,乃是說一感覺就立刻抬起頭來感謝主說:“你已為我流血,你生命又在我裏面,我能輕看傷口,嗤笑傷口。”這樣一來,你要看見你得著(屬靈的)醫治,你的靈能爬得起來,能見證,能讚美,因為你活了。 在這三條線上面,你看見一件希奇的事:肉體是聖靈的仇敵,現在是看你心思的思念站在哪一邊?世界是父的仇敵,現在要看你情感的愛情站在哪一邊?魔鬼是父的仇敵,現在要看你意志的信心站在哪一邊?你的魂站在父、子、聖靈一邊,就是得勝,就是生命,也就是魂的得救;你的魂站在世界、撒但、肉體一邊,就是失敗,就是死亡,也就是魂的失喪。 【一個總綱】對於魂的得救,在三線上已經說得差不多了。現在要說一個總綱。這個沒有別的,就是魂的三個部份――心思、情感、意志――一直服在聖靈的管治之下,受裏面基督生命的支配,就好了﹐這樣它就變作一個得救的魂了。 如果主的聖靈充滿著你的靈,你裏面的人很剛強,生命的感覺極敏銳,你試著想一想肉體的事看看?生命立刻起來反對你,打你的岔,不許你再往前想下去。在這裏﹐你將你的心思從思念肉體的事上收回來,去思念聖靈,你(的心思)就得救了。照樣﹐當你的情感在那裏愛好世界的人、事、物時,裏面的生命豈不也給你一個攔阻,叫你心裏不平安嗎?當你覺察的時候,你若肯不愛世界的人、事、物,而專一愛神,你就是一個得救的人。在意志這一方面也是一樣:當你注重撒但的工作過於主時,裏面就有一種莫名其妙的不合適、不對、不妥。你有這一種隱隱約約的感覺,但你說不出來。如果你一抬起頭來仰望主和主替你所作的,你就得著釋放――這就是你信主所作的大於仇敵所作的。當你和主站在一邊,輕看仇敵所作的時候,你就得勝,也就得救了。 當摩西打發十二個人去窺探迦南地之後,回來的人多數報告說:他們比我們強壯,是吞吃居民之地;他們身量高大,我們看自己好像蚱蜢一樣。只有迦勒與約書亞的看法不同――他們相信能勝過敵人,想立刻上去得地。結果你們知道,六十多萬人中,只有他們二人進入了迦南。他們信神,他們是得勝者(<民數記>14章)。普通對於思想的錯用與情感的錯用,比較容易覺察,而意志裏信心的錯用,就不容易覺察。這也就是人從思想與情感裏得救比較容易,從意志裏得救比較難的原因。怪不得多少人多次地說“要看基督,不要看自己”而人仍然多看自己的原因――是因為不清楚看自己的傷口即是死亡呀! 哦,弟兄們!讓我切實地告訴你們,屬靈的爭戰不是善惡之戰,不是是非之戰,也不是好歹之戰;屬靈的爭戰是生死之戰。撒但只要能將你放在死亡中,牠就已經得勝。所以請你們注意:甚麼是生命?甚麼是死亡?惟有出於父、子、靈的是生命,站在這三而一的神一邊的是生命,照著在裏面生命所覺察而行的是生命;此外都是死亡。“惡”固然是死亡,“善”也是死亡;“非”固然是死亡,“是”也是死亡;“歹”固然是死亡,“好”也是死亡;“罪”固然是死亡,“道德”也是死亡。惟有出於三而一的神的纔是生命,因祂是我們的得救,是我們的生命。 【一得之言﹕覺察】<路加福音>十五章17節:“醒悟過來”――這是浪子回頭的一個大轉機。“醒悟過來”,我稱它為“覺察”,就是覺察到自己的光景,看見了自己的真相。這一個轉機是多麼緊要!正是生死關頭藉此一轉!若無此一轉,浪子永不能回父家。這一種轉機,豈獨是浪子的需要嗎?豈不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位元神兒女的需要嗎?這怎麼說呢?你看撒但可以將不少汙穢的、貪心的以及各色各樣的思念放在神兒女的心思裏,如果人不覺察、不醒悟,他就不能拒絕它,不能抵擋它。人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時忙於世界的事務而不去親近神;若不覺察,也就失去了親近神的機會。人可以說話隨便、行為放肆,若不覺察,就不能審判(受良心的審判),也就永遠不能改正。 哦!“覺察”就是光照的第一步,因為它是叫你看見自己的真相的。對於我們各種不正常的情形,包括靈、魂、體,能越早覺察就越好,因為覺察是一切事情的轉捩點。人若順服覺察的光,他必定要得著更多的光,覺察的能力也更強、更敏銳了。――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