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財寶在哪裡?(藍培德)
你的財寶在哪裏?(藍培德)
讀經:路十七22-37;太廿四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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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督再來以及末後世代的背景,祂曾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我們也多次聽見有關羅得妻子的信息,但是看起來似乎與基督再來並沒有任何聯繫。但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我們主才發出了這個警告:「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輕看財物的擁有
當羅得同家人離開所多瑪和平原諸城的日子,審判降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很奇妙地得救了,並且在羅得的妻子轉身觀看的時候已經脫離了危險。就在那一刻,她變成了一根鹽柱。很顯然,她分心了,並且這個崇尚物質的精神已經進入了她的裡面。
神親愛的兒女們,我們這個時代物質主義很容易纏上我們中間任何一個人,甚至在我們還沒有覺察到的時候。準確地說,這種崇尚物質的精神和態度,可能成為我們在危難之日的禍根。除非神靠著他的聖靈現在就在這些事情上對付我們,否則當危難時刻忽然來臨,主叫我們撇下一切去跟從他的時候就為時已晚了。
我相信,這是對我們今天最嚴重的警告。請留意我們的主在這件事上是如何特別地指出來的: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太廿四17-18)。
「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路十七31)。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去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可十三15-16)。
我不相信我們能夠將我們的主這樣的命令作靈意化的解釋。我並不懷疑這些經文當中有著一定屬靈的原則,我們也可以就它的原則應用其中。但是,我們的主在這裡是在專門指明末後的某段日子。那時祂說:「不要回家拿你的錢包,不要回家拿任何東西,甚至連外衣也不要拿。快點走,越快越好,快走!」
儘管這些經文是專門指末後的一段特定的日子,然而它卻觸及到了問題的核心。我們對物質的眷戀有可能就意味著在這個關鍵的日子生死之間的差別。
在這方面而言,我曾認識很多人。有一次,我們在死海附近一處地方,那裡的溫泉對神經痛,特別是皮膚病的人來說有特殊的療效。那時正好是夏季,而且因為死海是在海拔以下一千尺,儘管有空調也顯得十分炎熱。所有人都穿著短袖衫和短褲,看著人們身上的紋身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想胳膊上沒有紋身的人寥寥無幾。
我們和兩位女士坐在桌邊,交談有些困難,因為她們不懂英語。交談只能是德語、吉普賽語和希伯來語混合著進行。但是,我最感興趣的,是這兩個人都逃離了希特勒的魔爪。以下就是其中一位女士的經歷:
「我是在波蘭出生和長大的,在十一個弟兄姊妹中間,只有我逃生了──全家男女老少都死了。我父親的所有十幾個兄弟姐妹也沒有一個倖免遇難。
「1934年,我就對希特勒有一種很奇怪的不祥感覺。那時波蘭還沒有發生什麼事。一切都是在德國和德國南部進行的,但是我卻有這種很不安的感覺。我一直不斷地和我丈夫商量這件事,直到最後我們於1934年離開波蘭到烏克蘭去。1938年,波蘭被德國佔領,但是我們在烏克蘭卻很安全。
「接著在1939年,我們又有一種不祥的感覺,於是我們離開烏克蘭,前往西伯利亞,除了我們身上穿的衣服,什麼也沒有拿。結果是1939年德軍以閃電戰攻佔了烏克蘭,導致烏克蘭上百萬當地猶太人死亡,而我和我的丈夫卻逃生了。」
這些都是尚未信主的人,他們對一些事情尚且心裡有不祥的預感,並且因為他們不貪戀世上的財物,他們的性命才得以保全,這是對我們正在討論的事情上充分的說明。不要貪戀錢財!
我可以給你們講很多故事。許多人因為家裡有太多珍貴的東西,並且捨不得放棄,結果,這些他們竭力保全的東西卻落入別人的手中,而他們自己卻被毒氣害死。他們靠貪戀這些錢財卻沒有能得到任何東西。他們試圖保全自己的性命,反而失去了。而那些不珍惜自己生命的,卻反而保全了性命。這是多麼貼切的比喻啊!這就是我們的主在馬太福音裡所重點強調的問題: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0-24)
問題的根本在於我們的財寶放在哪裡?我們的內心又在哪裡?如果我們此時此刻必須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的內心會在哪裡呢?是在物質財富上嗎?是在轉瞬即逝的事情上?或是在永恆的事情上?或是在基督的身上?還是在天國?我們真正的寶藏存放在哪裡?
我們的主提到了「專心」(single eye),意思是說如果我們的眼睛明亮,我們全身就會充滿了光明,我們就能看得很清楚。
但是如果我們的視力出了問題,我們就看不清楚了。我們的主說:「你不能事奉兩個主,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並不像人們通常以為的那樣,單單是指金錢。它不僅指金錢,而是指一切財富、產業和生意。
「我又告訴你們,要借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十六9)。
你曾經留意過這段經文嗎?這是對以上那些經文多麼有趣的詮釋!有些人說,如果我們有神,就不能有瑪門。其實我們的主說得很清楚:「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主並不是說我們不能擁有任何產業,而是你的心放在哪裡。你優先考慮的事是什麼?誰在你的生命中佔據主導地位?從根本上講,問題並不是我們是否擁有物質的產業,對財富的貪戀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我認識一些人,他們沒有多少錢財,可就是他們所擁有的這一點點,但是他們也十分貪戀。當危險來臨的時候,也許他們對這些毫無價值之事的貪戀,足以成為他們毀滅的原因。同樣的,我也認識一些人擁有很多很多的產業,但是對待這些卻很輕鬆。當主對他們開口說話的時候,他們確實能夠變賣掉一切所有的,令他們所有的朋友都驚愕不已。
有人說,基督徒應該捨棄他們所有的一切,把他們都賣掉拋掉。我是因為一個叫斯圖特的人才來到主面前的,他就確實作到了。如果不是斯圖特作成了這件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我恐怕不會現在身在神的國度中。我過去總以為基督徒不過是一些求錢的人。當我讀到他一周內舍掉了三四十萬英鎊的時候,我真感到驚異。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這對我是一個挑戰,它牢牢地抓住了我。我覺得這個人要不就是瘋了,要不就是還有比金錢更有價值的東西。有關這人的幾件事,引導我來到主的面前。我覺得自己進到神的國度中經歷了一番曲折,但我確實是這樣來到主面前的,而且我為此感謝神。
我還認識一些人,他們也很有錢,但他們卻用一種最令人吃驚的方式把金錢奉獻給了主。他們並不是把錢財完全舍掉了,而是不對金錢抱任何指望,並把它投資出去。多年以後,這樣的人往往付出了數倍的金錢。
那一個作法比較好呢?關鍵的問題在於,只有主知道誰能作到這個地步。我覺得斯圖特是必須放棄的。當他對自己提出了這個挑戰,覺得錢財有必要完全捨棄時,神知道他的心。他就是這樣一種人。
但是還有其他一些人,主也許會對他們說:「你不再是這些錢財的所有者,你現在是它們的管家──這些都是屬於我的。」能夠成為這些產業的管家,該是多麼奇妙的事啊!多年來你再三地運用這些錢財,最後你在天國為自己積蓄了財寶,因為你學會了如何借著神的聖靈來管理這些事。
這件事有它的兩面性。問題並不在於我們擁有多少產業──財物、金錢、房子、地位或是職業,而是我們對它們的依戀程度。所有這一切都會成為過去,如果我們貪戀自己的職位,自己的職業,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產業、自己的錢財,一旦危機臨到,我們很難舍它們而去。我必須向你們說這番話,這也是在對我自己說的。
我能立刻撇下所有的一切而去,永遠不回頭嗎?對我而言,這可能意味著生死存亡。
這樣的妥協當中隱藏著枯萎腐爛或是蛀蟲。如果你見過腐爛的過程,你就會知道,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
你可以嗅到它的味道。我只能告訴你,開始時我並不知道腐爛的味道應該是什麼樣的。它一點一點地在地板下蔓延,然後爬上牆,然後是所有的一切,最後,從牆壁裡面露出了少許,那時我才知道不妙。請來專家的時候,他竟然把整幢房子拆了,這真是叫人驚愕不已。
我記得鄰家的布朗先生在樓下的屋子裡彈鋼琴,他的女傭葛萊蒂絲坐在那裡作針線活兒,布朗太太在讀報紙。他正很起勁兒地彈奏舒伯特的奏鳴曲,忽然間他連同鋼琴和座椅一起陷進地板下面,就像舊式電影裡那樣。他若無其事地仍然在彈琴。葛萊蒂絲什麼也看不見,只看見教授的頭頂,而他還在彈琴。這就是蛀蟲的傑作。
妥協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也是一樣的。它往往隱藏起來,只有在危機到來的時候才會被發現。在我看來,現在就該對付它。你不能等到最後木已成舟,在危機臨到的時候致我們於毀滅。這就是主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之原因。她得了屬靈的腐爛病。在她生命中也有屬靈的蛀蟲在啃噬著她。除非到了大審判的日子,否則它總是不明顯的。當危險急難臨到的時候,忽然之間她無法再承受這一切。她的整個世界都崩潰了!因為她多年來所積攢的一切都留在所多瑪。她實在忍不住,於是回過頭去,不只是要看一看,而是她心裡想著是否能搶救一些東西出來,也許有什麼東西可以帶出去。就在那一刻,她變成了一根鹽柱。所以,留意到這些更深刻的問題才是更有教育意義的。
「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治生命。」(路十七32-33)
這些經文和我們主的再來有著密切的關係。這裡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欽定本、修訂本或修訂標準本聖經都用了「保全」(preserve)這個字:「凡喪掉生命的,必保全生命」(原文直譯)。新美國標準本聖經則翻譯成「保全以活著」。值得注意的是,新英語聖經則翻譯成「凡喪掉生命的,必救生命以活著」。從字面上講,這是指救治生命或者保全生命,而且只在這裡出現過一次。使徒行傳中還有其他有關聯的經文:
「他用詭計待我們的宗族,苦害我們的祖宗,叫他們丟棄嬰孩,使嬰孩不能存活。」(徒七19)
換句話說,在新約聖經中這個字是用來指肉體生命的保全。尋求得著生命的,必會喪掉生命,但那喪掉生命的,必會保全生命。有趣的是我們主在許多場合公開說過這件事,但是只有路加福音的記載把它同主的再來聯繫在一起。當他把這件事同主的再來聯繫在一起時,他用了「保全以活著」這句話: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4)
這跟路加福音第十七章第33節當中的話並不完全一樣。我相信,路加身為醫生,在記錄這一切的時候很慎重,換句話說,這當中有一定的含義。
馬可福音第八章35節也用了「必救了生命」。而馬太福音在第十章39節和第十六章25節中,則用了「得著」。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十二25)
就所有這些方面而言,都關係到一個屬靈的問題。但是在我看來,主在路加福音第十七章33節裡似乎是在談論保全肉體的生命。羅得的妻子為什麼會回頭看呢?她回過頭去,是因為她貪戀物質的產業。她的心思分散了。記住她吧!「凡尋求保全自己生命的(搶救出一些產業或是保護它們),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保全生命以活著。」
在這件事上你怎麼應付呢?我想它會把我們的真相暴露出來。難道不是嗎?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對珍品、古董或其他此類的東西感興趣。你可能有一輛車,或是電腦是你所珍愛的產業。也許是你的房子,也許是你的花園,也許是某件你曾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建造起來的東西,在不知不覺之間它就佔據了你的心。
神所愛的兒女們啊!在這件事上請不要誤解我的意思。多年來我外出旅行的時候,時常進出基督徒的家庭。可是我不明白這些基督徒居然有寒冷、陰森、恐怖的房子。我記得多年前我們有兩人外出旅行,我們不知道要到哪裡去留宿,於是我們來到一間基督徒的客房。我真是畢生都忘不掉。整間屋子看起來像是醫生的手術室,柳木椅子,消毒水的氣味和一個只能燒熱四分之一房子的煤氣爐。浴室裡訂了一大堆的規定,告訴你應該作什麼,不應該作什麼。我們立刻就逃離了這個地方。我們來到一家面對大海的舊旅館。那裡的柴爐把房間燒得很暖和。一位上年紀的接待人員我們四處看看,問問他還能為我們作些什麼,價錢卻是一樣的。我們心想:為什麼世人有的,基督徒卻沒有呢?他們很溫和,讓人有愛和家的感覺。有些基督徒似乎以為,叫一切看起來很衛生就算是屬靈了。若是這是在奉行「以天上的事為念」的經文,我不覺得經文說的是這個意思。
如果神賜給你一座漂亮的房子,你就該為主好好保管。但是不要讓它奴役你。要確定你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如果你發覺它或多或少都在對你發揮一些影響,那麼你就必須採取行動。要明白,你是在奉著主的名奴役它,而不是它牽制著你。
不要同時服事兩樣東西。要單單事奉祂,智慧地使用不義的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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