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言語(王明道)
基督徒的言語
一個基督徒口中所說的話,對於神、對於人、對於自己,都有極大的關係。他可以藉著他的言語榮耀神,也可以藉著他的言語羞辱神;他可以藉著他的言語使人得益處,也可以藉著他的言語使人受損害;他可以藉著他的言語得神的喜悅,也可以藉著他的言語惹神的忿怒。因此神在聖經中多次提醒我們當如何謹慎我們的言語,又清清楚楚的教訓我們應當除掉什麼言語,應當說什麼樣的話,更告訴我們善惡言語的利害。可惜許多信徒注意行為上的罪,卻忽略言語上的罪;在行為上知道謹慎,在言語上卻常常放縱;甚至有些人不以說不義的言語為犯罪,他們想隨便說幾句話有什麼大關係呢?只要我們不作惡事便可以蒙神的悅納。這幾種信徒若不是自欺,便是忽略神的話。自欺的人我們無法幫助他們:至於那些忽略神的話的人,容我們指給他們幾段經上的教訓。
“耶和華阿!求你幫助;因虔誠人斷絕了,世人中間的忠信人沒有了。人人向鄰舍說謊;他們說話是嘴唇油滑,心口不一。凡油滑的嘴唇,和誇大的舌頭,耶和華必要剪除。”(詩十二1~3)。
“眾弟子阿!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將敬畏耶和華的道教訓你們。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詩三十四11~13)。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9)。
“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十二18)。
“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至敗亡。”(箴十三3)。
“溫良的舌是生命樹;乖謬的嘴使人心碎。”(箴十五4)。
“人口中所結的果子必充滿肚腹;他嘴所出的必使他飽足。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箴十八20、21)。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惟有智慧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箴二十15)。
“他們的舌頭是毒箭;說話詭詐: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心卻謀害他。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他們的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耶九8、9)。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根那’(譯音)的火。”(太五21、22)。
“善人從他心裡所存在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十二35~37)。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3~5)。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一26)。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我們若把嚼環放在馬嘴裡,叫它順服,就能調動它的全身。看哪!船隻雖然甚大,又被大風催逼,只用小小的舵,就隨著掌舵的意思轉動。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根那’(譯言)裡點著的。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我們用舌頭頌贊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頌贊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麼?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樹能結無花果麼?咸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三2~12)。
除了以上所引的幾段經文以外,聖經中還有許多教訓論到言語與人生的關係,我們不能一一列舉出來。只就以上幾段經訓,足可以看出我們口中所出的言語與自己與別人都是有何等重大的關係。言語豈是可以輕忽的呢?
聖經中的教訓不只告訴我們言語的關係是何等重大,也是清清楚楚的指示我們,使我們知道什麼是神叫我們棄絕的言語,什麼是神要我們說的話。我們既然已經知道言語的關係與利害,就斷不可忽略這些重要的教訓。容我們現在讀神的話,看看我們當從我的舌頭上除掉什麼言語,更當用我們的嘴唇說什麼話。
一 當棄絕虛謊的言語說誠實的話
“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為誠實的,為祂所喜悅。”(箴十二22)。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神是信實的,所以祂喜愛誠實,恨惡虛偽。但人類的本性卻正與神的性情相反。他們心中所存的是虛偽,口中所吐的是謊言,行為上也充滿了詭詐。我們走遍各處,到各種人中間去觀察一下,便知道凡有人跡的地方幾乎無一處不是充滿了虛謊:社會裡、國際間,人人崇尚詐術,說謊欺人;友朋同人當中,互以假面相見,爾詐我虞,彼此利用;近而至於家庭之內,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丈夫、妻子中間,也彼此作偽,互相欺弄。“他們的嘴唇說謊言,他們的舌頭出惡語。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賽五十九3、4)“他們都是行姦淫的,是行詭詐的一黨。他們彎起舌頭像弓一樣,為要說謊話: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不是為行誠實,乃是惡上加惡。……弟兄盡行欺騙,鄰舍都往來讒謗人。他們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勞勞碌碌的作孽。……他們的舌頭是毒箭,說話詭詐: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心卻謀害他。”(耶九2~8)萬惡的社會!萬惡的人心!神的震怒怎能不臨到這世界呢?
可歎的很!許多信徒竟效法這邪惡世界的樣子!為得利、為得名、為討世人的歡心、為逃避肉體的損失、為自私自利,不惜用他們的舌頭去說許多的謊言。日期久了,他們既已習慣說謊,漸漸便不以說謊為可憎可恥的事,反倒看誠實正直的人為愚昧無知,為不達時務。說謊本是魔鬼的特技。(約八44)如今許多信徒竟離棄吩咐他們走誠實道路的神,去效法魔鬼,這是何等令人痛心的事呢!
此外還有一種變相的謊言,就是大話。好說大話的人會將小事變為大事,有一樣說成十樣。他們每逢提到自己,便揀出幾樣好事來,用千倍的顯微鏡將它們放大。好博得別人的稱讚誇耀;說到別人,便將他們的惡跡拿來,盡力鋪張,別人有一樣過失,不惜加給他十二樣罪名。此外對於無論什麼事物,只要一到他們的口裡,立時就有枝添葉,信口開河的胡謅起來。這種大話與謊言是一樣的可憎,一樣的有害;說這種大話的人也與說謊言的人是一樣的有罪。
又有一種謊言,在說的人雖然不是故意說謊欺人,但究竟不能不認為是說謊,就是許多人聽見他人所說的話,不細察它的虛實,就貿然隨著去說。許多時候我們遇見這種情形:某甲編造一些虛偽的事去告訴別人;某乙聽見某甲所說的,不問真假,也隨著去說這一些事。在這件事情上某甲固然是一個說謊的人,但某乙所作的就能免去傳佈謊言的罪麼?可惜許多信徒常常犯這種毛病!他們雖然自己不編造謊言,但是他們每逢聽見別人說什麼,毫不加以查考分辨,也不問事實是否這樣,只知隨著去說。他們以為只要別人說過的話,他們便有權柄去說;那知別人所說的本是謊言。這樣,他們雖然本來無意要說謊,但是他們究竟說了謊言。這不是很可惜的事麼?
為要防止我們的舌頭不說這種謊言,最好是我們在聽別人說什麼話以後,不要輕易隨從別人去說,卻要詳細查問事實的真相如何。果然是真實的,並且有可說的價值與必要,然後再說:不然,就當閉口不言,免得無意中作了代人傳佈謊言的。或有人問,如果我們聽了別人說過什麼事,沒有工夫去訪查真偽,或是無處去訪查,該怎樣辦呢?我以為這更好辦了。遇見這種情形,最好且是最容易的辦法,就是閉口不說。“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十七28)。
親愛的閱者,我們既然知道神恨惡謊言,喜愛誠實,又知道神的震怒要臨到作偽說謊的人,更聽見神的訓誨,教導我們當怎樣說誠實的話,作正直的人,就當急速醒悟,趕快棄絕一切的謊言和欺詐。“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15)。
二 當棄絕污穢的言語說清潔的話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19)。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五3~5)。
淫亂的行為是我們所共認為極可恥、極可憎的。至於污穢的言語,我們卻未曾想它是什麼大罪。殊不知在神的眼中看,就是有淫邪的思想存在我們心裹,也算犯了姦淫的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言為心聲”,一個人口中如果常說污穢的話,我們便很容易知道他心裡所存的是什麼樣的思想了。“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4、35)我們聽一個人說幾句猥褻的話,便想這不過是很平常的事,並不算是什麼罪,其實在神的眼中看,這就是罪惡。
可歎世人的嘴唇和舌頭真是污穢至極了!朋友同人聚在一處,一開口就說穢褻的話。他們拿男女間的事當作取笑的資料。我們試到各種多人聚處的地方,幾乎無地不可以聽見那些污穢卑鄙不堪入耳的言語。下等社會的人不必說了,就是所謂“上等社會”的人士,他們的嘴和他們的心身也並不比那些下等社會的人更清潔。我回憶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在一些同學們當中,每日所聽見的不知有多少淫邪污穢的話語。到了近幾年,各地學校裡學風的敗壞,學生品行的墮落,更是不堪聞問。閱淫穢的書籍,看淫穢的電影,假借自由戀愛的美名,去作放縱情欲的惡行。至於淫穢的言語,那更算是家常便飯了。將來要作社會國家的領袖的青年學生尚且如此,別的人更不必說了。古時所多瑪、蛾摩拉二城的人民因為行淫而遭天譴;今日世界淫邪的罪惡真不在這二城以下,她的結局將要如何呢?
基督徒阿!我們是屬神的人,是神的產業,是神的聖殿,神對我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祂在經上多次告誡我們,叫我們成為聖潔。祂告訴我們說:“祂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祂告訴我們說:“祂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7)祂告訴我們說:“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五5)祂不單警教我們遠避淫亂的行為,祂也教訓我們“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淫亂,並一切污穢,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我們若希望作神所喜悅的兒女,得祂所應許的福祉,被祂所使用,就必須謹遵祂的一切命令。
要棄絕污穢的言語,同時我們必須遠離不良的朋友。不然,我們必定陷於要棄絕穢語而不能棄絕的苦境。我們當定意不說污穢的話,也不聽污穢的話。若遇有喜說穢言的朋友,第一當以正道規勸他們,幫助他們也棄絕污穢的言語。如果他們不能接受你的勸告,或是你無法勸戒他們,那只好急速遠離他們。沒有這種決心和勇敢,便難免遭遇失敗了。
三 當棄絕譭謗的言語說造就人的話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譭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31)。
“不要譭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
譭謗的言語,在神眼中也是極可憎惡的。祂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題到我的約呢?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譭謗你的弟兄,讒毀你親母的兒子。………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詩五十16~21)祂因為猶大的百姓說謊言,行欺詐,“往來讒謗人”,所以討他們的罪。(耶九4~9)惟有“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譭謗鄰里”的人,方能寄居祂的帳幕,住在祂的聖山。(詩十五1~3)祂所以這樣恨惡譭謗的言語,就是因為這種言語的害處有時遠超過利刃與毒箭。祂恨惡殺人的兇犯,所以祂也恨惡譭謗人的人。
譭謗的言語所加給人的害處真是不可勝數:它能敗壞人的事業、地位、名譽、財產、交誼、友情、幸福、平安;它能使一家中的手足骨肉互相反目;它能使多年親密的朋友變成仇敵;它能使一個有衣有食的人變成餓殍;它能使無憂無慮的人流淚傷心;它能挑啟爭端;它能擾亂和平。無論什麼地方,只要有一兩個好譭謗人的人住在那裡,就會使那裡的人甲輕看乙,丙恨惡丁,以致化日光天之下,充滿了惡雲密霧。譭謗的話可惡,說譭謗話的人真罪大惡極了。或者有人未曾想到譭謗的話是這樣有害,是這樣可惡,及至他自己因受別人的譭謗遭遇了損失,感受了苦痛,他便可以明白譭謗的話害人確是不亞於毒箭入骨了。
我們的嘴是何等敗壞!只要我不喜歡某人,或是他得罪了我,或是因為什麼事我與他發生了一些意見,遺留了一點嫌隙,便逢人就聲述他的劣跡,連真帶假,只要是壞事情就往他的身上堆。等到他因著我所說的話遭了眾人的唾駡輕看,在事業和前途上受了無窮的損失,因此傷心飲泣,臥病在床,我便在這裡撫掌稱快。請問這種殘忍的言行與用刀殺人有什麼分別?好說譭謗話語的人,還不快些認罪悔改麼?
在這裡有一件事我們應當特別注意,就是譭謗的河流是從嫉恨的泉源發出來的。因為我們對某人存了嫉妒和怨恨的心,所以方對別人譭謗他,藉此好敗壞他,以解我們心頭的嫉恨。總沒有人譭謗他所愛的人。既是這樣,要棄絕譭謗的話,正本清源的良法乃是求神先除掉我們裡面一切嫉妒和怨恨。將祂的大愛充滿我們的心。當我們以神的愛愛弟兄、愛眾人、愛仇敵的時候,譭謗的言語自然就會從我們口中絕了蹤跡。
四 當棄絕論斷的言語說勸勉人的話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被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七1、2)。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四11、12)。
論斷的話是我們更容易輕忽不以為罪的,但經上禁止我們說這樣的話。神所以這樣作,並不是要奪去我們言語上的自由,實在是因為祂清楚知道論斷的話是與說的人和被論斷的人只有損而無益的。我們常常兩三個人聚在一處,把別人的事拿來作我們談話的資料:某人好,某人不好;其人的善行可欽,某人的劣跡可恨。(其實談到別人長處的時候很少,多談的乃是別人的短處)不錯,或者他們果真是有這些劣跡。但誰立我們作他們的審判官,來斷定他們的是非呢?我們再想一想,我們論斷人的時候心中究竟是存著一種什麼樣的意念?我敢說我們論斷人的時候絕不會存著愛心。存著愛心的時候,我們沒有工夫去論斷人,我們不忍得去論斷人,我們也不願意去論斷人。存著愛心的時候,我們總想得機會就去幫助人、鼓舞人、提醒人,當面將人的缺點告訴他們,卻不在人的背後論斷他們。
一個人在論斷人的時候,他的心理不外乎下列的兩種:一是對於他所論斷的人懷有嫉妒怨恨報復等等的惡念,至少也是有憎惡的思想;二是對於他所論斷的人本沒有什麼好惡,不過隨便以別人作自己談話的資料,信口論人,圖唇舌上的一時快意而已。前者是有意損人而損人,後者是無意損人而損人;兩種心理雖然不同,但它捫的結果卻同是使被論斷的人受到別人的輕視厭棄,使聽見的人心中發生一種不良的印象,就是那論斷人的人自己,也必定愛心日漸減少,惱恨與憎惡的意念日漸增加。說論斷人的話既損害別人,又損害自己,我們何苦作這種一舉三失的事呢?
保羅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裡,有幾句警告他們不可論斷弟兄的教訓,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十四7~12)。
在這段經文裡,使徒明明告訴我們說,我們都是屬主的,都是主的人;因此我們各人所行的事,將來必都要在主的面前受主的判斷。惟獨主有權柄判斷我們。若有人論斷弟兄,他便是越分擅自奪取主的權柄。論斷人的罪小,越分奪取主的權柄的罪大。明白這理以後,我們便知道說論斷的話除去上文所說的三種損害以外,還有一樣更大的害處──使我們得罪主。
在這段經文裡還有一樣更嚴重的教訓:“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使徒寫這兩句話,正是提醒我們不要忘了我們自己的事。他要我們想到“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每一個人若真時刻想到他自己必要站在主的台前,他一定不敢再去論斷別人,也沒有餘暇去論斷別人,卻要用他從前論斷別人的心思與時光,嚴格的去查問自己了,越是不肯自己省察的人,越喜心論斷別人:其實論斷人的人也許比他所論斷的人更壞,一個常論斷人的人,若能將他論斷人的心思時光都拿來去論斷自己,省察自己,他的進步和他所蒙的恩必定不可限量了。好論斷人的人還不快些覺悟悔改麼?
五 當棄絕怨讟的言語說感恩的話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民十四26~28)。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條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民廿一4~6)。
讀過以上兩段經文,便看出說怨讟神的話乃是極大的罪。古時以色列民在曠野,因為向神發怨言,曾遭遇極可怖的刑罰。使徒保羅引證這事警戒教會說,“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十10)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中保羅勸戒教會當遠避五樣罪:他提到,“不要貪戀惡事”;“不要拜偶像”;“不要行姦淫”;“不要試探主”;“不要發怨言”。我們都明白前四樣罪是何等重大,何等可惡,但使徒把“發怨言”一件事與這四樣大罪同列。這足可使我們明白髮怨言是何等大的一樣罪了。
“發怨言”不但是證明我們不滿意神所作的事,也是證明我們對神存悖逆和怨恨的心意。本來神引導我們所走的路,都是最與我們有益的;祂為我們所安排的一切事務,都是出於祂最慈愛的意旨;祂使我們所遇見的事,雖然有時不免令我們感受少許的痛苦,但至終卻要使我們得著最大的益處和永遠的福祉。我們若因為暫時所受的一點痛苦發怨言,便無異乎“以怨報德”。世人待我們略有小德,尚且不當以惡相報,何況神待我們有這樣大的恩惠呢?怨恨人尚且是罪,何況怨恨愛我們的神呢?
然而怨恨神的言語是我們何等容易說而且是時常說的。事務稍微有些不順心──或身體患病,或兒女夭折,或事業受損,或財物喪矢,或遭遇一些他人的誤會、攻擊、逼迫、反對,或逢著幾種家庭社會間的苦痛與困難──便立時發出怨言來,不是說自己怎麼這樣不幸,便是說神不慈愛,不公義,忘記了我,遺棄了我,將我拋在這可怕的曠野。開口便短歎長籲,遇著人就稱述自己的不幸。雖然有時口中未曾明說神不慈愛,但是弦外之音,也足可以聽出我們是在那說裡怨讟神不慈愛不公平。以色列民被神從埃及為奴的地方領出來以後,時常對神發怨言。我們蒙了神的恩惠得了神的拯救以後,對神所發的怨言也難以計數有多少!
我們也曾想到古聖約伯所遭遇的事麼?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忽然遭遇這些極大的損失與苦痛。他的財物一旦都喪失淨盡,他的兒女一旦都被砸死亡,還有什麼人所遭遇的痛苦比他更重?但我們沒有聽見他說怨讟的話,卻聽見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但他所遭遇的痛苦還不止於這些。不多幾日更難忍受的災禍又臨到了:“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以致他“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請問我們中間有誰所遭遇的苦痛趕得上約伯的一半?這樣既多且重的災禍都臨到約伯的身上,他說了什麼話呢?他的妻子刺激他,叫他“棄掉神死了罷。”他怎樣回答她呢?他責備她“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他從始至終“在這一切的事上並不以口犯罪”。
約伯所遭遇的並不是他所當受的:他未曾作惡得罪神;他未曾損人利己;他未曾作任何當受痛苦的事;他有理由可以發怨言。然而他還是“不以口犯罪”,只是忍受這一切的事。我們自己思想我們的敬虔如何呢?許多次我們所遭遇的痛苦完全是我們犯罪所當得的工值,是我們的惡行所發的迴響,是神因我們走錯路加在我們身上的刑杖與教鞭。我們遭遇這些事,非但不知自省己罪,痛悔前愆,反倒對神發出怨言來。這種行為若與約伯的事蹟相比的話,真令人慚愧到無地自容了。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警教我們不要發怨言;在另外一封書信中他又教訓我們一種消除怨言的良法。他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醫治發怨言的病只有這一種最好的妙藥:“凡事謝恩”。這不是一件難事。只要我們明白並且深信,神使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是我們的益處,我們自然會“凡事謝恩”。當我們學會這一樣功課的時候,那一切怨讟的言語自然就都變成感恩的話了。
六 當棄絕辱駡的言語說與人有益的話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根那(譯音)的火,”(太五21、22)。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度?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辱駡的話是許多人常常免不了說的,大多數不信的人口中每日都離不了辱駡的話,這固然不用提說,我們早就知道。就是許多基督徒,遇見什麼人冒犯了他們,惹動他們的怒氣,也常常開口吐出辱駡的話來。他們所說辱駡的話有時竟與不信的人所說的一樣不堪入耳。有時雖然沒有那樣難聽,但那些話的意思卻是更深刻更狠毒。
我們沒有看辱駡為什麼大罪,也沒有思想說辱駡的話有什麼大的害處。但主耶穌卻將辱駡弟兄的罪與殺人的罪同列;他又告訴我們說,殺人的難免受審判,辱駡弟兄的也一樣逃不了審判。使徒保羅所說的幾樣罪,都是何等重大,何等可憎:我們都承認淫亂、拜偶像、姦淫、作孌童、親男色、偷竊、貪婪、勒索,是極大而且極可恥的罪。但聖經將辱駡的罪與這些同列,並且嚴重的警教我們說,犯這些罪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神所看為大的,我們看為小;神所看為極重要的,我們以為無關緊要。我們是何等愚昧阿!
為什麼神這樣禁止我們說辱駡的話呢?就是因為辱駡的話是從惱恨的心裡發出來的。一個人必是先對別人發生惱恨厭惡的心,然後方能向他發出辱駡的話。從來沒有人辱駡自己所愛的人。因此我們聽見一個人口中說出辱駡的話,就可以知道那時候他的心中必是充滿了惱恨與惡毒。
神的律法告誡我們說,“不可殺人”主耶穌教訓我們說,“不可動怒,也不可辱駡弟兄。”使徒告訴我們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先有惱恨,然後才有怒氣與辱駡的話,再進一步便演出殺人的惡行。在人的眼中看這三件事──殺人、辱駡、惱恨──是大不相同的。殺人的算犯了大罪,要受國法的裁判;辱駡人的不算犯大罪,至多不過遭一些人的輕視;至於恨人,簡直沒有人想那算得了什麼。但在神的眼中看,這三件事同是一樣重的罪惡,不過是一種罪惡的三個不同的步驟罷了。殺人、辱駡、惱恨,既同是一樣罪,自然要同受神的審判。
“拉加”不過是一句表示輕藐的話。“魔利”也不過是一句希伯來人所說定罪的言語。這算得了什麼?但主耶穌卻嚴嚴告誡門徒說,連說這樣話的人都難免受審判。我們試一反省己身,常有多少輕藐與定罪的話從我們的口中說出來。但我們從來未曾因此自責,因此懊悔認罪,也從來未曾定意禁止我們的口不說這些惡言。主耶穌看為大罪也要我們看為大罪的,我們竟不以為是罪,或者不過以為是極小的罪。這是何等危險的事!
不是有許多信徒在家庭裡常有爭吵的事,以致父母子女夫婦兄弟姊妹,互相辱駡麼?不是有許多信徒因為他們的僕人作事不滿他們的意,就任意辱駡他們麼?不是又有許多信徒因為他們商店工廠裡的學徒夥友有什麼惹他們氣的事,便負氣辱駡他們麼?不是又有許多信徒對於小販車夫,以及其他貧苦的勞動者,稍有不合意,便開口辱駡他們麼?這都是罪;都是極大的罪。這不但是表示你有惱恨的心,你犯了殺人的罪,這也是顯明你敢輕慢神,你敢辱駡神照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不錯,或者這些人實在是不好的。但你當知道你在神面前並不比他們更好。你也同他們一樣的是罪人。神為一切罪人舍了祂的愛子,神愛他們像愛你一樣,神願意救他們像願意救你一樣。神所愛所願意拯救的人,你敢去開口辱駡,這真是大大得罪神了。好開口辱駡人的信徒哪,你不怕惹神的忿怒麼?若怕,請從今以後嚴嚴禁止你的舌頭,無論對什麼人都不要再說辱駡的話。
七 當棄絕暴戾的言語說和平的話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十五1)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四6)
敗壞人的言語不一定是譭謗,虛謊,論斷,辱駡等等的惡話,就是一句平常的話如果用暴戾的態度與音調說出來,也常會弄出極不好的結果,惹起人的忿怒爭端,有時甚至闖出大禍。你對人說暴戾的話,屬血氣的人誰也不能逆來順受,必要用比你更暴戾的話來對付你,你聽了他所說暴戾的話,不自己省察自己的錯失,反以為人對你無理,於是用更暴戾的言語來對付他。言談之間,越激越烈;始而口角,繼而動武,至終不弄出極大的風波不止。但追本溯源,不過因為一兩句暴戾的言語而起。暴戾的言語所有的害處是何等大阿!
或者與你談話的人是比你卑下弱小的,他們怕得罪你,所以不敢還口,或者與你談話的人是特別和平善良的人,他們能忍受你所說暴戾的話:這自然不會惹起爭端。但是這種情形在神眼中看卻更不好了。因為他們既不還口,就只有心中忍痛含羞:陰險的人,得了機緣難免報復你;善良的人,只有自己悲傷難過。你遭遇別人的報復,是禍由自取;使別人傷心痛苦,你的罪有何等大呢?你不要想只有虛偽、譭謗、論斷、辱駡的話害人,能使人受苦,暴戾的言語有時害人還過於那幾種惡話。經上說:“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箴十二18)。“乖謬的嘴,使人心碎。”(箴十五4)暴戾的言語在說的人雖然有時並無意害人,但是它的結果常是使人受了大害。
許多時候,同是一句話,用溫柔和平的音調和態度去說,就能使聽見的人如坐春風,如沐化雨;用暴戾的言辭和態度去說,就能使聽見的人如受火炙,如被刀剌,言辭和態度稍有不同,結果竟有這等大的差異。我們何苦不說和平的話,卻說暴戾的言語呢?
禁止我們的舌頭不向人說暴戾的話,或者還是一件容易的事:更難的就是聽見別人向我們說暴戾的話,不用暴戾卻用柔和的話回答他們。這事需要極大的忍耐,需要極大的克己;但只有這樣行。可以消彌許多的爭端,可以救自己脫離危險,可以榮耀神的名,又可證明我們真是跟隨基督的腳蹤,因為“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2、23)這是一件極不容易作的事,也是一樣很難學的功課。但是因為它有極大的價值與功用,所以我們需要勉力學習,直到完全學成。學成這種功課的人,隨時隨地可以得著許多說不盡的好處,決不是言語暴戾的人所能得到的。
八 當棄絕挑撥爭端的言語說使人和睦的話
“耶和華所恨惡的六樣;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箴六16~1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挑撥爭端的人比殺人的人罪更重大。殺人的人是自己犯罪,使別人受虧損。結果被殺的人固然是受害,但殺人的人也要受眾人的攻擊,和國法的制裁。挑撥爭端的人卻是鼓動別人去互相爭鬥,互相殺害。不但使受挑撥的人雙方面受害,而且使雙方面犯殺人的罪。同時挑撥爭端的人還可以置身局外,既不受國法的裁制,又逃避了他人的攻擊。別人因著他的挑撥起了爭端,結了冤仇;輕者互相恨惡,互相傾軋,重者弄到兩下家敗身亡;他卻逍遙法外,樂禍幸災。挑撥爭端的人心計陰狠;挑撥爭端的人手段毒辣;挑撥爭端的人的舌頭比世界上一切可惡的東西更可惡。
挑撥爭端的人更可恨的事,就是他在雙方面挑撥,同時他還不使雙方面明白他是在那裡挑撥,反使雙方面認他為好人,為良友。對著甲便向甲極力的表示好感,說乙怎樣壞,說乙怎樣恨甲,怎樣害甲。及至見了乙又向乙極力表示好感,說甲怎樣壞,說甲怎樣恨乙,怎樣害乙。挑撥爭端的人真是世上最詭詐,最無良心,最殘忍的人。無怪經上說,弟兄中布散分爭的人是耶和華所恨惡的了。
挑撥爭端的人哪,不要自恃得計,鑒察人心的神早已知道你一切的意念,也早已聽見你在兩方所說挑撥的言語,凡你所說的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你所說挑撥爭端的言語既然這樣敗壞了許多人,祂必“憑你的話定你有罪”。說挑撥爭端的話現在好像是只害了別人,將來便明白完全是害了自己。
存心挑撥爭端的人固然是極可恨的,但還有許多人從來不存挑撥爭端的心,然而事實上竟有許多的爭端是他們所挑撥起來的。這就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謹慎他們自己的舌頭,好說長道短,好往來傳話。在他們是無意說出來的,可是他們不能禁止別人有意聽了去。許多惱恨、分爭、訴訟與殺害的事,都是從這裡起原。這些人的存心雖然與那些有意挑撥爭端的人絕不相同,但這兩種人所釀成的禍患,所結出的惡果,卻是彼此毫無差異。這就好像一個人有意殺人而殺人,還有一個人無意殺人而殺人。殺人雖有有意與無意的分別,然而人究竟是被殺了。不謹慎言語是何等危險的事阿!
聖經中不只禁止我們說挑撥爭端的話,還教訓我們說勸人和睦的話,因為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五18)基督徒首先應當勸人與神和好,其次就是應當勸人與人和好。常說使人和睦的話,不但可以幫助我們離棄挑撥爭端的言語,更可以使我們因此得著神特別的應許;因為主耶穌曾教訓我們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九 當棄絕咒詛的言語說祝福的話\cs16
“我們用舌頭頌贊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頌贊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麼?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樹能結無花果麼?苦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三9~12)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十二14)
咒詛的言語是從怨恨的泉源裡所發出來的一種極有毒的苦水。我們聽見一個人說出咒詛的話來,便知道他的心中已經充滿了怨毒惡意。假使他有機會,有權柄,必要向他所恨惡的人施行毒辣的手段,苦待殺害他所恨惡的人。無奈他得不著這種機緣,就是得著這種機會能施行他的毒手又因礙于別人的眼目,畏懼法律的制裁,不敢去作他心裡所要作的。但是這種怨毒惡意積於胸中終不能不尋個機會發洩,於是便說出咒詛的話來了。
咒詛的言語與殺人的行為同是從怨恨的心裡發出來的。不過一樣是使人實際受了損害,一樣是未曾實際損害別人。因為有這一點的分別,所以一個人有了殺人的行為,在法律上使成為罪犯,但說了咒詛的言語卻可以不受法律的裁制。許多人看罪惡不從動機上著眼,只看結果如何,自然很容易看咒詛的話算不了什麼罪。再加上受了法律的暗示,便更不以說咒詛的話為罪惡了。但在神的眼中看卻絕不是這樣。神看罪不只看結果,更注重它的動機。神不但看人的行為,更注重他的思想與意志。“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人看一個人行了淫亂才是犯罪,神看一個人動了淫念就是犯了姦淫。(太五27、28)人看一個人戕害了別人的性命才是犯罪,神看一個人存了怨恨的心就是殺了人。(約壹三15)咒詛的話既是從怨恨的心裡發出來的,神便看一個說咒詛的話的人為殺人的兇犯,也要照著他的罪報應他。我們豈可不因此大受警教,完全棄絕咒詛的言語呢?
或有人問說,“不可說咒詛的話我已經明白了。但是若有人無故加害於我,苦待我,我沒有方法伸訴,也沒有能力抵抗,只有咒詛他,願神降禍在他身上。我這樣咒詛他,實在是他自取其咎。這種咒詛按公道說也是他所當受的。這樣作可以不可以呢?”聖經中對於這個問題已經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答案:“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按公道說,逼迫人的實在當受咒詛。但神要她的兒女學習一樣更好的功課。“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四32,五1)。慈愛的神“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惡報應我們,”卻“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神沒有照我們當受的咒詛咒詛我們,卻使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神不按公道咒詛我們這當受咒詛的罪人,卻向我們大施憐憫,赦免我們,拯救我們,又將各樣的福祉加給我們。得了神這樣多的恩典,我們是否應當去講公道,咒詛那逼迫我們的人呢?絕不應當。神用恩慈待了我們這些與祂為敵的人,祂也要我們用恩慈去待那些與我們為敵的人,因此祂藉著祂的僕人教訓我們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十 當棄絕矜誇的言語說榮耀神的話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九23、24)
“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不可用嘴自稱。”(箴二十七1、2)
矜誇的話是許多人口中常免不了說的。自己有一些什麼長處,或是在德行、學識、藝能、才幹方面有一些超越別人的地方,狂傲求榮的心在裡面,因此躍躍欲試,遇著機會,便說出自誇的話來,好博得別人的稱讚尊崇。殊不知一個人有一些特長,本來能得人的尊重;及至一經自己誇耀,非但不能增加自己的榮譽,反倒使別人對他發生一些很不良的感想。道德高尚的人要看他為器量褊小,心術不良的人不免要對他發出嫉妒怨恨的心來,於是尋隙侮辱,藉事攻擊。喜好自誇的人本來為求榮而自誇,那曉得竟弄巧成拙,求榮反辱呢?
還有些人因為有一些虛浮的錢財物產,轉瞬即逝的權柄勢力,便夜郎自大,狂傲自矜。開口就誇張自己的富足,自己的地位,自己的威權。殊不知道些都是毫不足以自誇的事。這些如果不是按正道得來的,多誇張不過多自取羞辱;多暴露自己的劣跡罪惡。如果是按正道得來的,也毫無可以自誇的理由。因為這些並不是我們自己的私有物,而乃是神託付我們,要我們去保管,去按著祂的旨意使用的財產。這些都是屬神的,我們沒有權柄指著這些誇口。
比這個更卑鄙的,就是一些人喜好自己矜誇,但因不易得著誇張的機會,便想出種種方法,用種種手段,去誇揚自己,彰顯自己。在他們方自以為榮幸無比,其實不曉得已經有多少有見識的人在後邊為他們齒冷了。
自誇的言語在人眼中是可恥的,在神面前更是可憎的。因為自誇的言語是從驕傲的泉源裡發出來的。喜好自誇的人必是心中狂傲,想要奪取神當得的榮耀歸給自己。因此不述說神的慈愛與大能,反一味的彰顯自己的長處。這種僭妄的心志與行為,在神面前乃是大惡。因此經上提到神所憎惡的七樣惡事,把“高傲的眼”列在最前面。(箴六16~19)又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謙卑的人神使他升高得榮耀,驕傲的人神使他降卑受羞辱。求榮耀最好的方法乃是“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因為“到了時候,祂必叫我們升高”。(彼前五6)
親愛的朋友們,容我們求神除盡我們心中所存狂傲自大的意念,賜給我們一個謙遜自卑的心志。也要謹慎自己的口,不說自誇的言語。惟要常常述說神的大能救恩與慈愛,將一切的榮耀都歸與那當得榮耀的神。因為這是我們的本分,也是神所喜悅的,更是把我們引到榮耀裡的惟一的路途。
十一 當棄絕諂媚的言語說規勸人的話
“他們的口中沒有誠實;他們的心裡滿有邪惡;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諂媚人。神阿!求你定他們的罪;願他們因自己的計謀跌倒;願你在他們許多的過犯中把他們逐出:因為他們背叛了你。”(詩五9、10)。
“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帖前二5)。
上面兩段經文敘述兩種人口中的言語──惡人“用舌頭諂媚人”。忠心的使徒“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注意第一段經文中的四句話──“他們的口中沒有誠實;他們的心裡滿有邪惡;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諂媚人。”我們都知道前面的三樣罪是何等重大,何等可惡。但經上卻將“用舌頭諂媚人”這樣事與那三樣大罪並列。從此可以看出諂媚的言語是何等與人有害,更是何等可憎了。
說諂媚的話的人都是存著自私自利貪財求榮的心。他們為要達到得名得利的目標,第一步必須博得別人的歡心喜愛。(尤其是那些有財有勢的人)。他們明白人都是喜愛虛榮樂聽順耳之言的,於是便利用人的這種弱點,對別人發生諂媚的言語來。那些被諂媚的人聽了他們這些歌功頌德的話,不禁興高辨烈,洋洋得意。但是受了他們的稱讚頌揚,總免不了給他們一些酬報才是。被諂媚的人若是個財主,便賞給他們幾個銀錢;若是有權有勢的人呢,便賞給他們一點差使,一個能弄錢的地位。說諂媚話的人到這時真得意極了。他們想憑這三寸不爛之舌,說幾句歌功頌德的諛言,就能換得滿袋的金錢,崇高的地位,天下再沒有比這更容易的事。於是他們因此更竭力的去專門研究“諂媚學”。一方面保守所得的勢力地位與金錢,一方面還可以希望“百尺竿頭再進一步”,藉著諂媚術的進步,使自己的地位與金錢再逐漸加增。諂媚術的功效既然這樣靈驗,這樣偉大,那些擅長諂媚術的,自然可以不必再勞力勞心去學什麼藝能技術。旁觀的人看見精於諂媚術的人能這樣不勞而得著地位、勢力和金錢,於是便也都不再費力去學習別的技能,只一味的跟著他們學習諂媚術。一處如此,各處如此,於是社會中漸漸的少有人注重德行、實學,與藝能。大多數的人只憑著諂媚的本領生活處世。擅長諂媚術的可以居高位擁多金,有氣節有實學的人反倒淹沒潦倒。“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擅長諂媚術的人越多,社會間的各種事業越腐敗。這真是令人悲憤痛心的事阿!
什麼地方有工於諂媚術的人,什麼地方的事業便受很大的損失,這個我們已經明白了。但還有直接受到最大的損失的,就是那些被諂媚的人。諂媚人的人只顧自己得利益,不顧別人的利害。他們所諂媚的人終日一味的恭維稱讚。這樣,非但使被諂媚的人狂傲自大,不求進步,更使他們總不想到他們的缺點過失與罪惡。過失不能悔改,驕傲日漸增加。被諂媚的人無異乎被那些諂媚他的人抬起來,扔在危險的深坑中。喜愛聽諂媚言語的固然是愚人,說諂媚話的人為利己而損人,真是十分奸惡阿!
可歎!可歎!今日世界上這種好惡的人極多,而這種愚昧的人更多!聽見逆耳的忠言非但不知嘉納,反倒厭惡拒絕,以進忠言的人為仇敵。及至聽見諂媚逢迎的言語,立時樂不可支,甘之如飴。看見些脅肩諂笑的惡人為良友,為臂助。且不用提遠處,神的教會中就難數有多少這種愚人。教會的大勢腐敗到這種地步,固然是由於有不少好惡的歹人混跡其間。但是這種愚昧的人太多,也是一個極大的原因。
親愛的信徒,我們切不可作愚昧人,喜聽諂媚的話使自己受害;更不可作好惡人,去說諂媚的話,陷害別人。要看說諂媚的話為大罪。要棄絕諂媚的言語,隨時說造就人,規勸人,導引人走正路的話。我們非但不當用不正當的方法去求利益,也不當討人的喜悅,想望藉此得他們的幫助保護,只當盡心盡力地討神的喜悅。這樣,我們所得的好處必定不可限量了。
十二 當棄絕戲笑的言語說端正有用的話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五4)。
戲笑的話本不能算是罪惡。只要不涉及虛妄、淫邪、褻瀆、譭謗,有時信口說幾句,博得聽者的一笑,增加眾人的興趣,消除一己的苦悶,原為有益無損的事。這有什麼不可?為什麼經上竟說,戲笑的話是不相宜的呢?從前我也是這樣思想。我料想保羅是一個近於呆板拘執的人。他自己這樣度著枯燥無味的生活,還教訓別人這樣作,真是不應當的。這句教訓我們很可以不必聽從。及至我有了種種失敗的經驗以後。方明白這句話與聖經中別的教訓同是一樣的與我們有益,一樣的可以保守我們不陷於罪惡中,我們也當一樣的聽從遵行。容我略述戲笑的言語的害處。
一、說戲笑的話難免使人受損害。 戲笑的話原沒有一定的範圍。好說戲笑話的人,未說之前又不能詳細思量這句話可不可說,只是信口開河的說出來。不知道有那一句正觸著聽眾中某人的隱私,或是涉及某人行為、家庭、身體上的缺點。說的人本沒有損害人的意思。可是聽的人竟因此受了損害,或是因此傷心,或是因此羞愧,或是因此誤以為說的人是有意對他而發,因此而羞惱成怒,由此竟至釀成爭端。若遇見陰險狡詐的人,當時並不發作,可是他將這事懷恨在心,俟機報復。因此說戲笑的話的人不免遭遇物質或身體的損失。這種損失我以為還算小事。比這個更大的害處,就是說戲笑的話的人使別人陷在惱恨報仇殺人種種的大罪中。將人害到這種地步,不過因為幾句戲笑的話。自然我不是說每一句戲笑的話都能發生這種惡影響。可是常說戲言的人總免不了會弄出這種事來。有時我們知道別人因我們所說的戲言受了損害,至於那些我們不知道的還不知有多少。說戲言這樣與別人有害,我們還可不禁止自己的舌頭麼?但戲言的害處還不止於這個。
二、說戲笑的話容易使人陷在罪中。 舌頭是最難制伏的惡物。時刻謹慎,有時稍一忽略,還會說出不當說的話來,以致陷在罪中。何況在說戲言的時候,信口開河,漫無限制,豈不更加危險?常說戲言,稍一忽略便難免涉及虛妄、譭謗、自私、損人、放蕩、污穢、自訶、論斷等等的罪。自然我們可以在說戲言的時候謹慎自己,不說犯罪的話。但這究竟不如不說戲言更為妥當。一個不會泅水的人常到大江邊上去遊玩,能時刻自加謹慎不落入水中固然很好。但畢竟不如禁止自己的步履不到江沿上去更為安全。
三、說戲笑的話容易損失信徒的感化力。 一個與神同行的信徒,常是有一種感化力。這種感化力不僅是從他的言語和他所作的特殊事工上發出來。許多時候就是他的一舉一動,也有一種隱藏的感化力發出來,使在他旁邊的人受著一種默默的感化。這是因為他的語行慈愛而不失於公正,謙遜而不失於尊嚴,忌惡而不失於憐憫,柔和而不失勇敢。使凡與他接近的人,樂意與他親近,而又不敢不恭敬他,愛他而又不能不怕他。他的一言一行都能深刻在他們的心中,使他們受到莫大的影響。這種信徒若不自加謹慎,卻常說戲笑的話,必致使別人對他所抱的態度漸漸改變了,他的感化力在他們身上也必致漸漸減少,甚且全然消失。若是一個素好說戲言的人,恐怕他總不會有這種感化力。一個沒有感化力的信徒正如點不著的燈,失了鹽味的一樣。說戲笑的話雖不是罪,但是它能使信徒的人生受到這樣大的損失。我們豈可忽略不加注意呢?
親愛的閱者,什麼言語是基督徒應當棄絕的,什麼話是基督徒應當說的,你都已經明白了。現在你面前的本分是什麼呢?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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