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禁戒的事(林献羔)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 耶路撒冷会议 2 第二章 基督徒不用守旧约的律法 3 第三章 使徒行传所提的几件事 6 第四章 吃蛇问题 16 第五章 烟酒等问题 19 第六章 娱乐 28 结 论 31 前言 我们不是靠好行为或守律法得救的。但当我们得救之后,不是要遵守律法,而是要有好行为。 “好行为”的范围很广。什么要作,什么不可作。律法也是论好行为:律法,除了敬拜神和礼仪律之外,其它都是论好行为的。十条诫命是律法的大纲;爱神爱人是律法的总纲;律法的细则共有613条。律法是以色列人的国法,不是给外邦人守的。 书信是教会的真理,我们不是靠守律法而有好行为;我们是遵守书信的教导,来显明我们的好行为。律法对我们有教训与帮助,但我们不是守律法。律法说:“爱人如己”;书信给我们看见:“爱人舍己”。 当我们得救之后,什么可以作,什么不可以作,这就是“行为”问题。我们不是死守,而是靠着圣灵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 我们现在不是讨论所有要作的和不可作的。我们根据初期教会,在讨论得救不是靠守律法之后所提出当禁戒的几件,这也是许多信徒常常争辩的。 还有一些问题,例如吸烟与喝酒等,有许多人都很喜欢辩论,说圣经没有说“不可吸烟”、“不可喝酒”,圣经只说“不可醉酒”,因此,有些基督徒仍然吸烟与喝酒。 这本小册子就是围绕这些日常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来讨论,使我们知道应当怎样行才能讨神的喜悦,免得将来经审判后受亏损。 第一章 耶路撒冷会议 读经:使徒行传15:1-21 基督徒不是靠守律法得救,即使在得救之后,也不用“守律法”。新约的教训,不是叫我们好象以色列人那样守律法,而是要我们有生命的流露。我们是要遵行主的道,过着得胜圣洁的生活。 在安提阿教会中,有些人奉差遣往外地传道,其中有巴拿巴和扫罗(保罗):“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徒13:1-3)最后,他们二人返回了安提阿:“从那里坐船,往安提阿去。”(徒14:26,详看20下-28) 就在那时(西元50年间),“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分争辩论”,众门徒就派他们到耶路撒冷(15:2),经过许多的辩论,彼得起来讲话(6-11节),最后,雅各作了总结(13-21节):外邦人不用守律法(19节),但有几件当禁戒的事(15:20,28-29,21:25)。 第二章 基督徒不用守旧约的律法 许多人信了耶稣,以为要守律法。但圣灵降临设立教会之后,外邦信徒就不用守律法。 一、以色列人要守律法 旧约的以色列人是要守摩西律法,因为这是他们的国法。他们得救也是因信称义,但无论信与不信,只要他是个以色列人,就要遵守律法。得救的以色列人,还是要遵守律法。从摩西开始是律法时代。 耶稣降生就把恩典带来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但律法还没有结束,直到耶稣钉十字架时才结束:“成了”(约19:30),所以耶稣在世的时候,是“恩律”时期,那时的人当然也要守律法。 二、基督徒不用守律法 1.因信称义 得救不是靠守律法,而是因着信:“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因信称义”是从神方面说的,祂称我们为义;“因信得救”是从人方面说的,我们得着拯救,都是指同一件事说的。 旧约的人也是因信得救:“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3-8) 新约的人也是因信称义,而不是靠守律法的,也不是靠行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9)“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3-25)“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 2.得救后 得救不是靠守律法,也不是靠行为;但得救之后,要不要守律法、要不要靠行为呢? (1)不用守律法: 律法是犹太人的国法,我们不用靠守律法得救;得救后也不用守律法:“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 律法已经废掉了:“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林后3:11)“那废掉的”,指的是律法,是“字句”(6节),是“刻在石头上”的(7节)。十条诫命是刻在“石版上”(参3节,详看6-10节)。 自从耶稣成全了律法,律法在我们已经废掉,但在犹太人仍然没有废掉,因为这是他们的国法。 还有,律法分“道德律”与“仪文律”。行善是道德律;礼节、节期是“仪文律”。道德律已经废掉;仪文律,在我们更是废掉了:“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们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10-11)“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6-17)节期等仪文律,都是影儿;当基督成全了律法之后,律法就废掉了。割礼也是仪文律,在我们也是废掉了(参看徒15: 10,19)。 (2)要有好行为: 我们不用守律法,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有好行为。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但得救后就要有好行为。以弗所书2:8-9说因信得救,但得救后是要有好行为的:“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原文作“杰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行善”就是好行为。前面说得救不靠行为,但在得救后就要有善行(好行为)。 第三章 使徒行传所提的几件事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徒15:29) “……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徒21:25) 以上3段经文都提到所当禁戒的4件事,其中有3件是关于食物的,一件是“奸淫”。这都是消极的“不可作”。本来不可作的事很多,例如“不可杀人”等等。但以上4件事是犹太人最关心的,所以耶路撒冷会议只提出4件事。现在我们先谈谈这4件所当禁戒的事。 一、祭偶像的食物 以上3段经文都把祭偶像的食物排在第一,因为神最恨偶像,而偶像的食物是与偶像有关。 1.偶像的污秽 这里所说“偶像的污秽”(徒15:20),不只说偶像本身是污秽的。不错,偶像是污秽的,而我们的神是至圣的。“偶像的污秽”,是指祭过偶像的食物:“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29节)“那祭偶像之物”(21:25),这“物”是指用来祭偶像的食物。 2.吃与不吃 本来偶像算不得什么:“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8:4,参看10:19)在某种情况下,有吃祭偶像的物的:“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林前10:25)哥林多市场所卖的食物,先在庙里献过祭才拿到市场上去卖。如果你不吃就没有可吃的了,所以保罗说,“你们只管吃”,因为“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林前10:27-30)保罗说得很清楚,“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论祭过偶像或没有祭过偶像的物,只管吃。但如果有人对你说:“这是献过祭的”,就不吃。我们之所以不吃,免得他们认为我们信耶稣是吃祭偶像之物。我们不吃,原是为他们的良心而不吃的。 3.不吃 本来可以吃,因为偶像算不得什么。但一般说来,最好不吃。 (1)对食物有软弱的弟兄:“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罗14:2-4) 犹太教中最严格的教派是爱色尼派The Essenes:他们一同吃饭前必须先沐浴并穿特别的衣袍。他们共同所吃的饭菜是由祭司特别预备的,否则这派的人就不吃。 “信心软弱的……只吃蔬菜。”(罗14:1-3)为了避免拜过偶像的肉类,更重要的是按旧约所禁止吃的肉类(利11章)。 其实“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4-5)“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7:19)“不能污秽人”(18节)。 (2)不要与鬼相交: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林前10:20-22) 我们已经说过,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若有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只管吃。但在某种情况下(前面已有解释),不吃为佳:“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祭过偶像绝对不可,拜偶像的物,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但我们千万不要在偶像的庙里坐席(林前8:9-10)。 圣经又说,叫人吃祭偶像之物的人是要受到责备的(启2:14-15,20)。 总的来说,祭过偶像之物,不吃为佳,尤其是当别人告诉你说是拜过偶像的,更不当吃。 4.基督徒是自由的 (1)我们因信得救,是被基督释放了: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参2:4) 我们是自由的,所以“不要被奴仆的轭挟制”,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了。“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36) (2)不要放纵: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5:13) 我们是自由的,但绝不是叫我们藉恩放纵:“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彼前2:16)我们也不要“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9)。 (3)得救之后就要行道(雅1:22)。 (4)与真理无关的: 王明道先生不吃猪肉。他说,不是因为旧约的人不吃猪肉而不吃。别人吃猪肉,他不会说他们不对。他认为猪不够洁净(不是因为旧约所说的不洁),而是猪是脏的,所以连香肠他也不吃。这是他的自由。 有人不吃无鳞的鱼,也不是因为要守旧约的条例(利11:9-12),而是有其它的原因。我们不要议论他们。 (5)我们对软弱的人可以迁就,但我们不能迁就违反真理的事。信徒家里不可存有偶像或龙凤之物。但如果他们家人未信,存有这些物件,我们不要叫他们除掉。 我们不能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至于小食店与酒楼都有偶像,我们可以进去,但不要坐近或面对偶像,当选择离开偶像远的座位。 我们尽量避开,这是“为主”;但不要严责人。我们总要“按着爱人的道理行”。(罗14:15) 二、食血问题 使徒行传3段经文,第1段没有把偶像之物和血连在一起,但第2、第3段是把拜偶像和吃血连在一起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徒15:29)“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徒21:25) 1.以色列人不吃血 旧约多处说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9:4)这是以色列立国以前的。 以色列立国之后,神再三禁止以色列人吃血:“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0-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12:16)“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23-25节)“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15:23) 2.有人说,现在我们可吃血 (1)因为神洁净了: “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3-15) 这段经文是说食物,而不是吃血问题。旧约有许多动物是不能吃的。自从耶稣死而复活、升天、教会成立之后,神对教会就没有这种限制,而且神把不洁的物都洁净了,所以现在是可以吃的。 但血之所以不能吃,不是因为洁与不洁的问题,而是生命的问题。 (2)彼得见异像是在使徒行传第10章,说各种动物都可以吃,因为神已经洁净了。但到了第15章,在耶路撒冷大会所决定,血是当禁戒的。在第10章说洁净了,第15章说血不可以吃,所以不能拿“洁净与不洁净”为理由,说可以吃血了。 (3)“不可难为”与“不将别的重担放在”: 有人根据使徒行传15:19“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和28节“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说可以吃血。如果说不可以吃血,就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也是“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了。 这是可以吃血的理由吗?“不可难为”和“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不是指下面吃血问题,而是指上面所讨论靠守割礼得救、靠守律法得救的问题(15:1,5,10-11,24)。而且在说了“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之后,下面立即说:“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15:20)28节说了“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之后,下面立即又说“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28下-29节)难道前面说“不可难为”,现在又说“禁戒”;前面说“不将别的重担放在”,现在又说“禁戒”,岂不是互相矛盾吗?可见前后不是说同样的事呢! 前面说“不可难为”,“不将别的重担放在”是指得救不是靠律法的问题。在说过“得救前”的事之后,下面就说“得救后”所当禁戒的4件事。请注意20节“只要”、28节“惟有”,说明前后不是指同一的事。 “不可难为”、“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不单指着吃血问题: 如果说可以吃血,因为不许吃血就是“难为”、就是“将别的重担放在”,那末,是否其余几件事就都可以作呢?如果不可以吃血就是“难为”、就是加“重担”,那末,不可吃祭偶像的食物、不可吃勒死的牲畜、不可奸淫,都是“难为”、都是加“重担”吗?“不可难为”、“不将重担放在”,就可以吃血,是不是也可以犯奸淫呢? 请问,“禁戒”(15:20,29)和“谨忌”(21:25)是可以吃血、可以犯奸淫吗?“不可难为”、“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之后,还要“禁戒”和“谨忌”,所以吃血是不可以的。如果吃血和犯奸淫,就没有“禁戒”和“谨忌”,而是放纵情欲了! (5)凭信心吃: 有人说,“你可以吃血,只要你凭信心吃就是了。” 请注意,“凭信心”是根据神的话。神的话“当禁戒”,我们不能凭信心去作神所禁戒的。神的话是“不可奸淫”,难道我们可以凭信心去犯奸淫吗?可惜有人听说凭信心吃血,他就吃血了!这是谬解圣经,可怜亦复可叹! 3.不可以吃血 (1)熟血也不可吃: 有人说:“生血不可以吃,熟血是可以吃了。” 这是没有根据的。圣经不是说,“不可吃生血”,而是说“不可以吃血”。 如果说“不可以吃生血”,这是多余的事,因为很少人吃生血,世人都是吃熟血的。 (2)至于肉带着血,怎么办? 圣经所说的“肉带着血”(创9:4),是指肉外边有血,例如带红色的鸡肉、带红色的鱼肉,我们不要吃那红色的部分。如果说,肉带血是指肉里有血的话,那我们就不用吃肉了,因为肉里都有血,但神是许可我们吃肉的,只要我们把血放了就可以。 至于鹿茸,有的可以吃。但红色的血茸就不可以吃,因为要在宰杀前先把鹿赶着四围走,直到它的血充到角上,使角带血,才割掉成为血茸,是带着血的,不可以吃。 (3)圣经说要“禁戒”和“谨忌”: “禁戒”和“谨忌”奸淫,就是不可犯奸淫;“禁戒”和“谨忌”祭偶像之物,就是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禁戒”和“谨忌”吃血,就是不可以吃血,这是再清楚不过的。 (4)血和偶像相连: “所以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吃带血的物,仰望偶像,并且杀人流血,你们还能得这地为业吗?’”(结33:25)使徒行传3段经文,有两段都是把这两件连在一起:“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徒15:29)“……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徒21:25) 偶像是神所最憎恶的,吃血也是神所憎恶的。所以要“禁戒”和“谨忌”:如果我们教导人吃血,神是不喜欢的。不听神的“禁戒”,又不“谨忌”,就“犯”了罪。 三、勒死的牲畜 1.都排第三 使徒行传3段经文说所当禁戒的4件事,勒死的牲畜都排第3:“……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20)“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15:29)“……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21:25) 但无论那一段,勒死的牲畜和血都是连在一起的。 2.与血连在一起 “并勒死的牲畜和血”(15:20),“……和血,并勒死的牲畜……”(15:29,21:25)。 这是与吃血有关系的,因为勒死就没有放血。吃勒死的牲畜就是吃血,这是要“禁戒”和“谨忌”的。 市场上卖的狗肉和白鸽,多半没有放血,而是勒死的,就不要吃。如果放了血的就可以吃。小食店的鸽子多半是放血的。我们留意鸽颈是否割破的,若割破的就可以吃,自己家里杀狗,放了血,就可以吃。 3.与奸淫连在一起 “……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徒15:20)“……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15:29,21:25) 奸淫是不道德的事,勒死牲畜也是不道德的,所以这两件事也连在一起。我们不要作没有道德的事。 四、奸淫 使徒行传几段经文说到当禁戒的事共4件,3件都是论及不当吃的食物,只有奸淫这一件不是食物。 为什么把奸淫混在当禁戒的食物当中呢? 1.拜偶像与奸淫 拜偶像常是与淫乱并提的:“……是因他们起淫心,远离我,眼对偶像行邪淫。”(结6:9)“她们行淫,手中有杀人的血,又与偶像行淫,并使她们为我所生的儿女经火烧给偶像。”(结23:37)“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3:5)“然而,有几件事我要责备你:因为在你那里有人服从了巴兰的教训,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奸淫的事。”(启2:1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启2:20) 俗语说:“食色性也”。一般人最容易在食物上和男女关系上犯罪,这都是一般人的性情。所以把吃拜偶像的食物和奸淫连在一起。 原来在夫妻之外的男女关系就是淫乱。基督是我们(教会)的新郎,我们只能对基督(代表三一神)专心敬拜;在基督之外另找物件(拜偶像)就是对基督不忠贞,这是属灵的淫乱。我们是属神的,如果我们又拜偶像就是对神不忠贞,就是犯了淫乱。 2.不提别的道德问题 除了论食物之外,只提出一件有关不道德的事。还有很多不道德的事(例如杀人、偷窃等)都没有提出来,这是什么缘故呢? 原来希腊人(预表一切外邦人)看奸淫为无关紧要,还有一些异教的礼仪常常是和淫乱连在一起的。所以使徒们特别提起奸淫是当禁戒的。 3.使徒行传3段 第一段(徒15:20)把偶像和奸淫连在一起;第2段(徒15:29)和第3段(徒21:25)都把奸淫放在最后。偶像和奸淫的关系,前面我们已经谈过。第2、第3段把奸淫放在最后,因为其它3件都是食物问题,所以连在一起提,末了才说到希腊人看为无关紧要的事,在神看是大罪,我们也当要禁戒的。 4.不放在第一 3段经文的排次虽有不同,但没有一段把奸淫排在第一,而都是把拜偶像排第一。 在人看来,奸淫是罪大恶极,但在神看,拜偶像是罪大恶极。因为这是直接得罪神的,所以3段经文都把拜偶像的事排第一。我们第一要禁戒的事是拜偶像。这是对神的态度。但奸淫,在人看来是极大的丑闻,而在神看也是可憎的。 第四章 吃蛇问题 虽然使徒行传提到几件当禁戒的事,其中有3件是食物,但没有提及吃蛇问题, 使徒行传也提到蛇:“那时,保罗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条毒蛇,因为热了出来,咬住他的手……。”(徒28:3-6)不过,这里不是说吃蛇肉的问题。 一、是神所造的 “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出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创1:24-25) 在人类犯罪之前,神已造出各种动物了。“神看着是好的”,因为神所造的都是好的:“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上) 二、被魔鬼利用了 但蛇被魔鬼利用了,所以“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创3:1)。蛇,原文是单数式的,“那蛇”被魔鬼利用,使亚当夏娃犯罪(3:1-7)。 经神审判后受到咒诅:“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3:14) 三、代表魔鬼 “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启12:9)“……祂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启20:1-3) 注意,只有“那古蛇”代表魔鬼,就是引诱亚当犯罪的“那古蛇”,其余的蛇,圣经没有说都代表魔鬼。以赛亚书11章是说到天国(千禧年国)的情况。那时,那古蛇(魔鬼)要被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启20:2-3)但在千禧年国还有许多蛇,没有被扔在无底坑里:“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赛11:8)这些蛇是毒蛇,但“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赛11:9)所以说,只有古蛇是预表魔鬼,圣经没有说所有的蛇都预表魔鬼。千年国,古蛇被扔在无底坑里,但圣经又说,“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可见一般的蛇不是代表魔鬼的。 四、其它论蛇的地方 1.摩西行神迹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手里是什么’?他说:‘是杖’。耶和华说:‘丢在地上’。他一丢下去,就变作蛇……。”(出4:2-4,参7:9-10) 火蛇与铜蛇(民21:4-9,约3:14)。 2.耶稣提及蛇 “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太7:9-10) “……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注意,不是狡猾像蛇,而是“灵巧像蛇”。可见蛇也有可取的地方。 五、旧约不可吃的东西 旧约有许多动物是不能吃的(详看利11章,申14:3-21):不洁的物是不能吃的;死了的动物也是不洁,而且没有放血,所以不能吃。这两段有关食物的条例,只有一次提到蛇是不能吃的。“蛇医”(利11:30),不是蛇,原文与“蜥蜴”同,英译lizard. “凡用肚子行走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利11:42)“凡用肚子行走的”,蛇是用肚子行走的,所以不能吃。 六、新约洁净了 彼得见了异象:“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1-15) 彼得一直按照旧约条例,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及至他见了异像,才知道“神所洁净的”(指“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是可以吃的了,“起来,宰了吃。”“这样一连三次”(10:16)。 新约,特别在圣灵降临、教会成立之后,除了使徒行传15:20,29,21:25所禁止的那些以外,什么都可以吃,因为神已经洁净了。 除了“那古蛇”预表魔鬼之外,其它的蛇也在被洁净之列,所以使徒行传和书信都没有禁止吃蛇。 如果有人认为蛇代表魔鬼而不吃,这也可以,“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但我们不当说,吃蛇就是犯罪。 如果作医药用的,就更没有问题。 至于没有放血的蛇,就不可以吃。无论什么动物,不放血的都不可吃,这是另一个问题。 第五章 烟酒等问题 读经:哥林多前书6:12,8:9,10:23,31-33 基督徒不是靠守律法得救,得救后也不用守旧约律法。我们遵行主道也不是叫我们好象守律法那样,而是要有生命的流露。我们不守律法,但我们是遵行主道,过着圣洁得胜的生活。 使徒行传所提的几件,是当时人们常常会犯的,当然还有许多我们是要禁戒的,例如杀人、偷窃等,在书信里就有详细的教导和劝勉。 对于烟、酒、娱乐等问题,有些圣经有提及,但有些问题圣经没有提到。我们应当怎样对待? 一、吸烟 1.有人说:“基督徒可以吸烟,因为圣经没有禁止人吸烟。” 是不是圣经没有提到吸烟,我们就可以吸烟呢?圣经也没有提到“赌赙”,难道我们就可以赌赙吗?圣经只有“赌咒”:“我的仇敌终日辱骂我;向我倡狂的人指着我赌咒。”(诗102:8)“你们必留下自己的名,为我选民指着赌咒……。”(赛65:15)“地满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赌咒,地就悲哀……。”(耶23:10)“住巴比伦一切被掳的犹大人,必藉这二人赌咒,说……。”(耶29:22)这几节经文的“赌咒”,不是“赌赙”,而是“咒骂”的意思。圣经没有提赌赙,我们也不能赌赙。 2.耶稣在世时是没有人吸烟的 1492年,哥伦布等到了中美洲巴哈马群岛才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吸烟。最初,人们是用烟管、烟斗来“抽烟”。 烟草是南美洲的一种野生植物。最初印第安人将烟叶拿来用口嚼或作成卷烟来吸吮;也有人吸吮雪茄烟。 从16世纪开始,烟草传入欧洲。18世纪,欧洲人大量用鼻烟盒。后来一直传流到世界各地,现在人多喜欢吸卷烟。 香烟的历史只有百多年。 3.烟毒 (1)尼古丁: 16世纪中叶,住在罗斯本的一位法国驻葡萄牙公使,名叫尼古丁。他用自己庭院中所种植的烟草作为治病的试验。后来人们就用烟草来治病。 1829年,人们在烟草中发现有害的物质,人就称它为“尼古丁”。尼古丁就是“烟碱”,毒性很大。从香烟中所提炼出的纯尼古丁,只要滴一滴在舌头上,几分种就会把人毒死了。 香烟中尼古丁及其它化学物质刺激肾上腺素分泌,使血压增高、心跳加快。加上被燃烧不完全的香烟所产生的一氧化碳与红血素结合,会引起血管内胆固醇渗透力增加,造成血管硬化、栓塞,因而会引起高血压、心脏病和中风。如果把40支香烟的烟碱集中起来,会使一个中等体重的成年人中毒致死。 尼古丁能使人的痛觉钝化,人吸了烟就容易被麻醉,又令人很难戒烟。 由于吸烟所吸入的尼古丁量较少,所以吸烟是个慢性中毒的过程。当你吸完第一支烟半个小时后,大脑的尼古丁含量就逐渐减少,吸者会感到不舒服,就想吸第二支。 (2)焦油: 当烟的焦油刺激气管,使分泌物增加时,就会造成气管炎;当焦油被吸入肺部之后,产生了酵素,就会形成肺气肿。 (3)致癌物质: 烟草燃烧后的烟雾对呼吸道粘膜有刺激性,因为烟雾中有许多化合物是对人体有害的。其中致癌的物质就有40多种;促癌物质10多种;还有多种致病物质。每日吸上20支香烟的人,比不吸烟者患肺癌的机率高8-15倍。 (4)放射性元素: 种烟的农民为了提高烟叶的产量,他们会大量使用含铀磷肥。铀会蜕变成镭,再蜕变为氡,最后就形成铅和钋。烟草是极容易从化肥、土壤、空气和水中吸收这些放射性元素的。当吸烟者点燃香烟后,那些不能溶解的放射性同位素物质会被吸入肺部,在气管、支气管、毛细支气管分支处慢慢沉积下来。天长日久,有害的放射性物质就在肺部的几个点上沉积,成为放射性的“热点”。许多患肺癌的人是发病于这些放射性物质沉积点的。 4.吸烟的影响 (1)父母影响孩子: 父母吸烟一年会使他们孩童吸入80支烟的尼古丁量,他们很容易患上呼吸系统的炎症。 (2)对旁人的危害性很大: 一个不吸烟的人在吸烟场所里停留一个小时,等于他本人吸了4支香烟。 5.统计 全世界每年有数百万人死于吸烟所引起的各种疾病。 (1)各种癌,以肺癌为主: 吸烟的人比没有吸烟的人所患的肺癌要高10倍。 (2)冠心病: 吸烟的人要比没有吸烟的人所患的冠心病多于患癌症。他们有一半是患心血管病,还有患慢性支气管炎的。 (3)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吸烟的国家: 在1978年一年中,美国人死于肺癌者竟达95万人之多,平均每年都有30多万人死于肺癌。 (4)全世界每年有250万吸烟的人病死。 (5)寿命缩短的统计: 每吸一支香烟就要缩短5分钟的寿命,这与吸烟的时间几乎相等。 从25岁开始,每日吸两包香烟的人,寿命要短8年。 (6)用狗来试验: 从小培养10只狗,让它们每天吸10支香烟。一年之后,这些狗都患了肺病、气管炎和心脏病。一年半之后,这10只狗都陆续死去了。 6.圣经原则上是不可以吸烟的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6:12)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 吸烟,无论对自己或对他人都没有益处,绝不能造就人:“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14:20-21)吸烟更不能荣耀神:“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祂感谢父神。”(西3:17) 一个有节制的人尚且不吸烟;何况一个基督徒,怎能吸烟呢?你能在吸烟前祈祷,说:“感谢神,给我纸烟、给我烟斗呢?” 神造人,不是把我们的鼻子作烟囱用的。 惯于吸烟的人,比不吸烟的人不知浪费多少金钱! 二、喝酒 许多人说,“圣经没有禁止人喝酒,只说‘不要醉酒’,所以我们可以喝酒。” 1.不要醉酒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5:18) 为什么圣经说“不要醉酒”呢?因为“酒能使人放荡”。 古时候,犹太人和当时一些外邦人所喝的是“清酒”。清酒是不会使人醉的。“不要醉酒”,就是不要喝那会使人醉的酒。如果我们喝了会使人醉的酒,我们就会放荡。 今天的酒是会使人醉的:少喝不醉。但少喝就想多喝;多喝就会醉,醉就会放荡,放荡就会失去圣徒的体统,所以我们不要喝酒。挪亚出了方舟,他是第一个喝醉酒的人,就失去了神子民的体统:“……在帐棚里赤着身子”(创9:21)。 2.有人说:“圣经有喝酒而不醉的”,“耶稣也用水变酒”(约2:1-11) (1)“水变的酒”: 请记住,耶稣用水变酒是“水变的酒”,而不是用酒饼经过发酵而成的酒。 (2)圣经所说的酒: 以色列人有浓酒、清酒与淡酒之分。古时候,他们的酒是装在大酒器里的,人要喝的时候就把酒倒在杯里,渗了水才喝的。 ① 浓酒:sikera希卡拉。浓酒是一份酒加一份水,里面有会刺激人的酒精。以前,只有那些拜偶像的外邦人才有喝浓酒的习惯。 ② 清酒:清酒是一份酒加3份水,这是不会醉的酒。 ③ 淡酒:oinos哀挪斯。淡酒是一份酒加5份水,这就是葡萄汁,也是耶稣变水为酒的那种。 以色列地的水常常是不洁净的,所以他们是要喝清酒,作为消毒之用。 3.喝酒有害 (1)巴西“神经——生物学家”列举了5种毒品,将酒和烟列为合法毒品,将大麻、可卡因和海洛因列为非法毒品。 ① 瘾:海洛因和酒最能使人成瘾。 ② 对人体的危害性: 酒危害最大,其次是烟,很可能会引起癌症(食道癌、胰腺癌和膀胱癌等)、心肌梗塞、肺炎和慢性胃炎。 多喝酒会减少其它食品营养的摄入量,主要是维生素B1,造成食欲不振;也可能会缺乏维生素A,C,D,E,B6和B12 . ③ 对社会的危害性: 长期大量酗酒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④ 伟人的评论: a. 莎士比亚Shakespeare说:“酒精是一种毒药,被人吸入口中之后智力就没有了。” b. 林肯A. Lincoln说:“酒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它噬尽社会的内脏,威胁着它的生存。” c. 达弗总统Taft说:“饮酒的人是故意使自己丧失经营的力量。” d. 柏信将军Pershing说:“纵酒所杀的人,比所有历史上的战争更多。” ⑤ 死亡率:过量酗酒会导致死亡。 4.啤酒 有人认为,喝啤酒不会醉。 他们不知道,大量喝啤酒的人比喝同等葡萄酒量或硬饮料的人,更容易死于肝病。 有人对美国退伍军人所管理的属下6家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因酗酒而得肝炎活了5年的人,有24%主要是喝啤酒的人,53%是喝葡萄酒的人。 门登霍夫人和她的同事们对因酗酒而得肝炎的370名患者进行了跟踪。她发现有65名是喝啤酒的、37名是喝葡萄酒的。5年之后,3/4以上喝啤酒的病人死了,而喝硬饮料和葡萄酒的病人约有一半死去。 许多人以为啤酒与葡萄酒无害,这只是清酒的一种罢了,殊不知道啤酒危害甚大。 5.以色列人一般只喝清酒,不喝浓酒 (1)旧约: ① 利未人和祭司连清酒也不喝:“耶和华晓谕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利10:8-9)拿细耳人也不喝:“……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离俗归耶和华。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作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民6:1-3) ② 哈拿也不喝:“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撒上1:15) ③ 利甲族人被考验:“‘你去见利甲族的人,和他们说话,领他们进入耶和华殿的一间屋子,给他们酒喝。’……对他们说:‘请你们喝酒。’他们却说:‘我们不喝酒:因为我们先祖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曾吩咐我们说:你们与你们的子孙永不可喝酒,……我们和我们的妻子儿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耶35:2-8) ④ 但以理不喝酒:“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但1:8) (2)新约: 施浸约翰“淡酒浓酒都不喝”(路1:13-15)。 可惜许多基督徒还喝酒,甚至有些传道人也喝酒!如果喝醉了,大大放荡,成何体统! 我们也不可卖烟卖酒。 有人说,“吸烟喝酒的人,寿命短10年。”可能有人认为:我吸烟喝酒比某人不吸烟不喝酒还长命。我们不与别人相比,我们要与自己相比:你吸烟喝酒还能活到80岁,但如果你不吸烟不喝酒就会活到90岁了。某人不吸烟不喝酒,只活到50岁,但如果他吸烟喝酒就只能活到40岁呢! 6.请那些好喝酒的人熟读下列经文 “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箴20:1) “爱宴乐的,必致贫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箴21:17) “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箴23:20-21) “……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见异怪的事;你心必发出乖谬的话。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卧在桅杆上。你必说:‘人打我,我却未受伤;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我几时清醒,我仍去寻酒。’”(箴23:29-35) “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说:‘浓酒在那里?’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记律例,颠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箴31:4-5) “就是这地的人也因酒摇摇晃晃,因浓酒东倒西歪。祭司和先知因浓酒摇摇晃晃,被酒所困,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错解默示,谬行审判。”(赛28:7) “奸淫和酒,并新酒,夺去人的心。”(何4:11)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罗13:13)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14:21) “……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0-21)不是不能进神的国,而是不能“承受”神的国,得不到神国的福气。 如果你是真基督徒,当你读了以上几段经文,你就不应吸烟喝酒了。 世人尚且认为喝酒有害,运动员也要节制,不吸烟不喝酒,何况我们基督徒呢! 7.药用 “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前5:23)这里所说的酒是药酒,不是“喝”而是“用”。 古时,除了清酒当饮料之外,还可以当药用。耶稣在最后晚餐时喝的是“清酒”。古时犹太人把酒当消毒水来喝,既安全又省事。由于平时的水不够卫生,所以他们用渗水的酒来招待客人。现在一杯鸡尾酒中的酒精含量,等于古人所喝的12大杯清酒。 用药酒当遵医嘱,煮菜时用少量的酒来调味是可以的,但带酒精的饮料也有害健康,不饮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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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逢赴大筵席,最好喝饮料,不喝酒,连喝啤酒都不适宜。 夷狄制酒,禹饮而甘之,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第六章 娱乐 圣经没有“娱乐”amusement二字,但有“欢乐”、“喜乐”、“快乐”等。 1.我们不当反对一切娱乐 我们不应反对单纯生活的情趣、帮助人松弛神经、令人头脑清醒、对人无害的娱乐。 圣经没有禁止人“操练身体”,只说“益处还少”(提前4:8)。“少”,仍然有。正当娱乐,也是对身体有益的,甚至可以成为一种“福乐”。但不要以之为主要的活动,甚至靠它而活。 2.主动与被动 (1)主动性娱乐: 例如弹琴、游戏与运动等。主动性的活动可带来更大的满足感,因为这是可以发挥潜能或加强技能。 主动性娱乐花时间长,所付的精神、体力较大。 靠动脑筋谋生的人喜欢“动态的娱乐”。娱乐的本身应属于“非严肃性”的活动、是舒畅身心的,而不是成了生命的担子。 奕棋、弹琴、绘画等,作为娱乐与职业,意义是大不相同的。 (2)被动性娱乐:电视、听音乐、观球赛等。 3.娱乐的目的 (1)恢复精神: 从疲劳中复原,使身心灵恢复原来健康、身心灵有平衡的状态。可惜有许多人认为他们的工作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娱乐和更大的享受! (2)发展生命中的一种潜能,使我们成为一个更完善的人。 4.导致犯罪 娱乐本身不是犯罪,但娱乐可以导致犯罪。 (1)娱乐本来是一种中性的东西,但如果我们加以妄用,这是罪的特质。娱乐到不正常是一种恶兆,它的力量几乎全是邪恶,腐蚀人内心的生命,把人“永远”的思想挤了出去。 (2)打牌: 这是赌赙性的娱乐。基督徒不应玩牌。虽然下棋或乒乓球赛也可以利用来做赌赙的工具,但这些是带有技术性的。一个没有棋技或球技的人,是不敢与有技术的人开赌,因为一赌就败。但打牌,以技术求胜的机会甚少,谁也会可胜可败的。 (3)看电影与看电视: ① 电影片,总带有色情、凶杀的味道,多看电影的人会弄到思想不纯洁。而且看电影的多是男女在玩笑,四周的人都不纯。基督徒不宜到戏院里看戏或看电影。王明道为了不绊倒别人,连纯教育片他也不看。你能否先坐下默祷才看电影呢? ② 电视:我们可以看新闻、学语言、或带有教育的演映,但一遇色情的事就当主动关掉。 一切暖昧活动:使我们对罪失去敏感、羞辱主名、伤害别人、对己无益的娱乐都应当逃避:“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9)“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23,31-33)我们又要看道德标准。 5.注意节制 保罗劝世人也当节制,“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徒24:25)运动员要有节制,“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林前9:25)圣灵的果子是要节制:“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3)彼得讲到神的性情时,叫我们加上节制,“有了知识,又要加上节制;有了节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彼后1:6) 过度的娱乐表明内心生命极其萎靡。他们没有发自内心的泉源,也没有足够的内在力量;他们只依附世界的刺激。许多人因为没有娱乐消遣就活不下去,所以对娱乐狂热,就象上了毒瘾,每日要注射海洛因。 结 论 基督徒不是守律法:不靠守律法得救,得救后也不用守律法。我们因信称义,得救后,要有好行为,过着圣洁得胜的生活。 我们要遵守主道,但不是象守律法那样。我们有了新生命,就要有新生命的流露。 到底我们要遵守那些条例呢?说起来是多得很,但也很简单,只要“效法基督”就够了。现在我们不是谈得胜圣洁的生活。我们只谈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也就是一般人所遇到的问题,我们怎样行? 使徒行传15章和21章只提出4件事,其它还有很多,只要我们活在基督里,我们就会知道该怎样作。有3件关乎食物,另一件是关乎性的问题。一般人犯罪多半是在这两方面,所谓“食色性也”。因食物而犯罪的,因情欲发作而犯罪的占了大部分。关于吃祭偶像的物、勒死的牲畜和血,在世人看来不是罪;犯奸淫,在希腊人(预表外邦人)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对。但在我们得救的人就要“禁戒”了。 至于烟、酒、娱乐等,在世人看根本不是什么罪,但作为基督徒,就当与世人有分别。假如在耶稣时候有烟卷,耶稣也是不会吸烟的,门徒也是不会吸烟的。我们效法基督的人,应当有基督的样式,绝不要效法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我们都不要受它的辖制,我们不要作电视迷或棋迷。如果这样,就受了这些事的辖制了。这就不象一个基督徒,更谈不上是一个得胜的基督徒。 基督徒不以烟酒为娱乐,其它娱乐又当有节制,绝不能被它捆绑,成了我们的“偶像”。导致犯罪的娱乐更当弃掉。 世人心灵空虚,以烟、酒、娱乐来补足他们的空虚,但这样是永不能满足的。只有神才能满足我们。当我们接受了基督的生命之后,就不应以这些为满足。有了基督,我们心灵的虚空就可以得到满足了。 求神帮助我们,使我们藉这本小册子能以做好,在消极方面,有所禁戒;我们更要在积极方面,追求圣洁,连于元首基督,荣耀归于至高神!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作者:林献羔 地址:广州市 德政北路 雅荷塘(北) 荣桂里15号 邮递区号:510055 电话:020-83821503 日期:2006年8月新印 没有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