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與生活(成寄歸)
生命與生活(一)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不改變的原則,就是先有生命,後有生活。神先將祂的獨生兒子耶穌賜給人,叫人有生命,然後再繼續的藉著聖靈把那個有生命的人建造起來。林前三章九節說:‘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第一是田地,第二是房屋,田地是與種子有關係的,田地自己沒有生命,它只須接受生命種子,它就是一個有生命的田地,這是極其容易,極其簡單的。所以我們在作罪人的時候,亦只要知道自己是沒有生命的,只要接受神賜給我們的生命,我們就有了生命。這是憑著信心,極其容易,極其簡單的。
再論到房屋,那就另是一個問題,不是那麼容易那麼簡單了。房屋中的所有木料,磚瓦,石頭,以及一切零件等等,都要完全服在匠人的手下,經過匠人的手,費了匠人的一番心思,這些材料才可被建造成為房屋。材料自己不能成為房屋,材料的寸木片瓦,都要到匠人的手中,經過匠人的建造,才可成為房屋。田地是指生命說的,房屋是指生活說的。田地要有生命,只要接受即可,房屋不是生命的問題,因為已經有了生命的人,不是再要生命,乃是要把那個生命交在神的手裡,讓神把他建造起來,像建造房屋一樣。再者田地應當作的事,就是白白的接受,房屋應當作的事,就是無條件的,在匠人手中順服。
我們這已經有了生命的人,若不是把我們整個的人,‘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甘心服在神的手下,經過祂的手,費祂的一番心思,讓祂建造,自己不會有屬靈的生活,自己不會成為神建造的房屋。材料不在匠人的手中,自己成為房屋是不可能的。一個不順服神的基督徒,而能有屬靈的生活,像房屋矗立在人前,自然亦是不可能的。
關於這生命生活的原則,最好看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的一段喻解,這喻解是分為三層說的:
(一)主耶穌說,‘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
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我們要注意的,就是這裡所說的坐下算計花費,是指蓋樓說的,不是算計花費看能否購買地基。主耶穌說,‘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那就表明只有樓還沒有造成,地基是已經安了。地基是指生命說的,已經有了。樓是指生活說的,尚待算計花費,看看能否建造。哥林多的教會,那些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他們嫉妒紛爭,自高自大,就生命而論,他們已經有了地基。就生活而論,他們卻沒有出順服的‘花費’,不能蓋樓。稱義的地基雖是白白得了,成聖的生活必須由順服而有,假使一無所成,‘看見的人都笑話他’。在神面前,因著信心雖已有了生命。在人面前,卻被人笑話。這是基督教的一個恥辱。
(二)‘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一萬兵與二萬兵相比,是形容一弱一強,按我們本身的能力而論,我們原敵不過自己與魔鬼,因我們自己的肉欲與魔鬼,都比我們更大更強。正如申命記七章一節說:‘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以色列人必須完全以神的話為是,絕對順服神,靠著神的大能大力,才可戰勝仇敵,否則非失敗不可。教會中沒有得勝的基督徒,幾乎遍地皆是,當然也是這個原因。不過就聖經的原則而論,以色列人雖未戰勝仇敵,卻不能因此失去他們選民的地位。照樣基督徒雖在生活上不幸失敗,卻不能因此失去他們生命的地位。即如主耶穌所說的兩個王,一個王是住在我們裡面的萬王之王耶穌,這是因著信心而有的地位。一個王是臨時佔據世界的魔鬼,‘這世界的王。’
基督徒按生活說,雖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卻沒有因此就失去王的地位,王依然是王。然而聖經上所說的選民以色列人到底非痛悔不可,非向彌賽亞順服不可。我們基督徒雖有一時失敗的可能,亦是到底非痛悔不可,非在主耶穌寶血裡得勝不可。聖經上沒有載著永不歸家的浪子,亦沒有載著失敗到底的基督徒。一個名為基督徒者,只見他犯罪接受魔鬼的條件,而終久不見他痛悔得勝,這就證明他開始還不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三)‘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十三節,說的也是一樣的話。但我們最要注意的,就是‘你們是世上的鹽。’按原則說,基督徒已經是‘世上的鹽’,主耶穌不是勸一個基督徒要作‘世上的鹽’。亦不是希望他要作‘世上的鹽’,不是重生的基督徒則已,如果是的,他就不能不是‘世上的鹽’。這就好像我們不能對一隻羊說,我勸你,我希望你,要作一隻羊。羊已經是羊,問題不是作羊,問題是這只羊,是否肥壯,健康,是否被人捆縛,是否陷在泥坑,問題不是羊的生命,乃是羊的生活。
照樣我們作基督徒的,因著主耶穌活在我們裡面,在地位上我們已經是鹽。但在生活上,我們必須服從聖靈,在罪上算自己‘已經死了’,好叫基督的生命得以沒有阻礙的發展。不但有基督的生命,而又有基督的生活。有名,而又有實。失味之鹽,不過形容有鹽之名,無鹽之實而已。但味雖可失,鹽的名稱是不可失的。例如保羅是聖徒,哥林多的教友雖是嫉妒紛爭自高自大亦被稱為聖徒。
一是長大成人的,一是吃奶的嬰孩,他們的生活,雖有天壤之別,卻只可在生活上有分別,在聖徒的地位上,卻不可有分別。保羅是鹽,而且有味,哥林多的聖徒是鹽,卻沒有味,不管有味無味,鹽依然是鹽,不能因為沒有味連鹽的名義也喪失了。哥林多的聖徒,雖不像個聖徒,卻沒有因著不像個聖徒,連聖徒的名義也喪失了。然而既是鹽,本應該有味,不然就一無所用,被人踐踏!
總而言之,主耶穌所講的這三層生命生活的喻解,好像是公開的,把兩種生活擺在人的面前,讓人本著自由的意志‘坐下算計’,‘坐下酌量’,或選擇成功,或選擇失敗,任人自定。如果要過得勝成功的生活的話,那就必須履行本段經節所題出的三個條件:
(一)‘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注意我們得生命,是根據信耶穌,不是根據愛耶穌,但我們的生活,卻完全在乎有沒有愛耶穌的充足之愛。)
(二)‘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背十字架不是普通吃苦的意思,背十字架乃是受死刑者往刑場去,走他所不願意之路。)
(三)‘撇下一切所有的。’(嚴格而言,只有死人才可真的撇下一切所有的,連血肉皮骨亦撇下了。算自己是死的,才是基督徒應有的生活。)一個有了生命的基督徒,不但是基督徒,而且還要作基督徒。這就如同人生在世上,不但是人,而且還要作人。教會中真是充滿了不作基督徒的基督徒!假如讀者不幸是一個沒有履行這三個條件的基督徒,那麼你已經走在失敗的路上,你自己也知道天天過的是失敗的生活。只有地基,沒有蓋樓,被人笑話。只是個王,不能作戰,卻去求和息的條款。只是鹽,卻沒有鹽的味,被人踐踏!
生命與生活(二)
聖經裡固然有一些道理,正如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十二節說:‘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但關於世人如何因基督耶穌得著生命,並在得了生命之後如何過應有的生活,種種大道,卻沒有一處是模糊不清,似乎使人暗中摸索,不得明瞭的。
論到那些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才得知道的一些道理,乃是關乎將來尚未應驗的預言,我們本來只能知其大概,不能‘就全知道。’即或沒有知道,亦與生命沒有多大關係。然而罪人得生命,信徒得生活的大道,是如今與神,與己,與人,都有非常的關係,不是可以等到那時的。我們應該全然知道,而且應該知道,就像主耶穌知道一樣。
請讀約翰福音第三章一至十五節一段聖經,主耶穌所論的重生大道。祂說了幾個‘我’字,其中又把‘我們’二字連帶在內。例如:十一節,‘我實實在在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主耶穌沒有單獨的說:‘我所說的,是我所知道的,我所見證的,是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的見證。’這就表明信徒知道重生的道理,應該像耶穌一樣的知道,見證重生的道理,應該像耶穌一樣的見過。
再請注意:主耶穌所論的重生,是分兩方面說的。第一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這是關乎眼睛看見,指重生生命而言。第二祂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是關乎走著進去,指生活而言。一個人躺臥不動,眼睛亦可看見,但走著進去,不是躺臥不動所可能的,生命只要接受就有,躺臥不動亦可接受,生活乃要自己願意行走才可得著。以色列人可以住在房子裡頭得羔羊生命,但在生活上卻要走路,甚至過海過河。亦要走著過去。這是聖經不更變的原則。
主耶穌當然不能在任何事上都說:‘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惟獨在這兩方面的要道═重生的生命,與重生的生活,我們信徒能夠知道,正如主耶穌知道一樣,亦應該見證,正如主耶穌見證一樣。現今教會講論重生的道理各有所見,你有你的講法,我有我的講法,師傅越多,重生的講法也越多。一般聽眾,有時弄得莫名其妙,不知所從,甚至異端邪道亦由此而生。其實聖經本有聖經的原則;忠實解經者,講法雖不一致,總是不能越過聖經原則的。茲就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一至十二節,所講論的關於重生兩方面的要道,分析如下:
一:重生的生命═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主耶穌在講重生的道理之後,接著提到摩西在曠野舉蛇的故事,這自然是與重生有密切的關係。當以色列人犯罪的時候,神‘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以後神聽他們祈禱,命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那些被蛇咬的人,一面望著自己的死傷,無可救藥,一面望著銅蛇就活了。除眼睛望著以外,別無其他條件,重生正是如此,風隨著意思吹,欲東則東,欲西則西,不能隨人改變他的方向。
聖靈感動,亦是本著自己的意旨而行,不能隨人的心意。聖靈照著神的‘先見’,知道何處有人願意出死入生,聖靈的風,就吹在他的身上,叫他眼睛睜開,一面望著自己死在罪中,無可救藥,一面望著神賜給他的基督耶穌,已經死在十字架上,替他受咒詛,受審判,受死刑。這麼藉著信心,一望;他就立刻得了生命。一望就活了,何等簡單,我們得著重生的生命,正是這麼簡單。在這‘望而活’之外又加上什麼條件,那就不是主耶穌所講的重生。
也許有人說,‘望而活’之外,還得要痛悔自己的罪,把罪賬算清,才能重生。或說,必須痛哭認罪,才可表明重生。‘流淚穀’尚未經過,就會重生麼?殊不知聖靈的風隨著己意而吹,祂就是神,祂的風,不是隨便吹的,除非聖靈的風,沒有吹著那人,如果吹著那人,那就表明這人在創世以前,已被神在基督裡揀選了。(以弗所書1:4)這麼一個人,聖靈會對待他的,他不但向神悔改,而且向神悔改的份量,亦不是人能夠形容的,我們可以不必擔心。若把痛哭認罪,當作重生的條件,教會中不免有一些痛哭認罪的人,其實並未重生。
以掃亦曾‘號哭切求’,猶大亦曾撇下三十塊錢不要,後悔認罪地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這都是在人面前似乎悔改,其實尚未向神悔改的例證。當然被聖靈吹了的人,亦有在人面前痛哭認罪的,我們卻不可拿這個當作重生的條件或憑據。‘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凡信服祂的,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這麼一節寶貴聖經除信心接受以外,讓我們不要加上什麼條件。‘望而活’三個字,何等寶貝啊!‘望而活’是罪人唯一的需要。不會講‘望而活’的人,應當停止傳道,因為他是無道可傳的,反要加害於人,且是害及永世的。
二:重生的生活═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水’在這裡,是指著道說的。‘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以弗所書5:26-27)我們得了生命之後,要過一個完全屬主,榮耀聖潔的生活,那就要有充分道的知識,才能順服聖靈,達到目的。只能吃奶,不能吃糧的糊塗嬰孩,生命是已經有了,卻不能行走天路,過這麼一個榮耀聖潔的生活。主耶穌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瘦弱的羊,是有生命的,卻沒有豐盛的生命。神的次序,是先叫人有生命,以後再發展那已經有的生命,使之豐盛。
注意保羅對哥林多的聖徒說:‘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哥林多後書13:5-6)他不說,你們不是可棄絕的人。乃說‘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保羅的意思,是他與他們在生命一方面,都站在同一的地位,他與他們都是同一的在心裡有了耶穌基督,他與他們都‘不是可棄絕的人。’其不同之點,就是一個有知有識,生命豐盛,長大成人,明白十字架的道理,知道過十字架的生活,與基督同死,同軟弱,以致在生活上與基督同有復活的大能。
一個為基督裡的吃奶嬰孩,對於十字架的生活,還是無識無知,既沒有生活的大能就自然軟弱犯罪,此為哥林多聖徒犯罪的原因。保羅要他們追本窮源,認識他們裡面已經有了耶穌基督,而且耶穌基督在他們身上不是軟弱的,乃是有大能的,他們必須有道的知識,讓這大能的生命,發展祂自己的生命。
一個‘望而活’的重生的人,應該確實知道,他的裡面已經有了聖靈和基督的生命,對於得永生毫無問題了;但他被聖靈充滿,以致他的生命豐盛,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過榮神益人的生活,這是非有道的知識不可的。歌羅西書第三章九節說:‘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的主的形像。’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是在望而活的時候已經有了,這是主耶穌替我們作成的救恩。祂的死叫我們脫去舊人,祂的活叫我們穿上新人,這不是漸漸得著,乃是立刻因信就有的。但新人在我們生活上發展,那就要看我們因知識而順服的份量如何。
‘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一是‘已經’,一是‘漸漸’,一為生命,一為生活,神發展一個人的靈命生活,需要那人有知有識,能夠知道他裡面的生命是有長大的可能,他裡面的聖靈,是有充滿的可能,發展還是發展他已經有的生命,充滿還是充滿他已經有的聖靈,正如神藉著以利亞叫撒勒法寡婦的面不減少,油不缺乏,所發展面與油,還是本著她已經有的面與油,不過叫那面與油發展而已。(王上17:8-16),又如以利沙幫助先知門徒的妻還債,還是本著她已經有的一瓶油,不過叫那一瓶油發展而已。(王下4:1-6)再如主耶穌五餅二魚的神蹟,亦是本著這同樣的原則。已經有的是生命,發展的是生活。然而這需要聖經上所說的‘水’,就是道,沒有道的知識,就不能真的認識他已經有的基督生命。哥林多的聖徒,極大的缺點,就是因為沒有清楚認識他們裡面已經有的基督生命,以致生活不得發展。
神的真理不分古今,人的錯謬也不分古今,自古至今,所有生活不得發展的聖徒,都與哥林多的聖徒同一病症。醫治之法,惟有聽聖靈藉保羅所說的,‘生根建造’的原則;如果我們是有信心的,就不是可棄絕的人,我們裡面已經有了耶穌基督,這是包含聖靈也一同住在我們裡面的。若不叫‘聖靈擔憂’,或‘消滅聖靈的感動’,聖靈就要發展我們基督的生活,到無限量的地步。這就不但有了‘望而活’的重生生命,並且也有了順服‘水和聖靈’的重生生活。
生命與生活(三)
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馬書5:12)罪從一人入了世界這是聖經的說法。意思不是‘罪’直接的入了世界,乃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再說清楚些,不是‘罪’入了世界,乃是‘罪人’入了世界。這就好像若不是牛入了世界,世界就不會有生生不已的牛,若不是馬入了世界,世界就不會有生生不已的馬。照樣若不是‘罪人’入了世界,世界就不會有生生不已的‘罪人’。神造的活物,各從其類,意思就是牛永遠是牛,馬永遠是馬,馬永遠不會變成牛,牛自然也不會變成馬。
在世人的眼光中,人類是良莠不齊,有的是墮落的罪人,有的是高尚的義人,罪人悔罪改過,亦可變成義人,義人轉而作惡,便要變成罪人,這是以人的道德標準而論的。但本著聖經的原則,嚴格而言,在神面前,罪人是成為種類的。‘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罪人永遠不能變成義人,義人也永遠不能變成罪人。
聖經上所說的義人,祇能指著耶穌基督,例如‘那義者耶穌基督’,或指著因耶穌基督而稱義的聖民。(包含舊約時代信賴預表,而獻祭者在內。)除耶穌基督以外,‘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神向世界要義人,這是世界沒有的,所以神祇能差祂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進入世界。成為義人,成為另一種類。‘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翰壹書5:1)‘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他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13)一個接受耶穌基督而重生的人,乃是已經屬於義人種類,不再屬於罪人種類。乃是已經藉著耶穌的死,脫離了一切罪人種類的關係,而因著他裡面的耶穌生命,永遠是義人種類。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約翰壹書3:9)。注意這裡原文的‘種’字,中文譯作‘道’,不獨不合原文,且使人誤會以為祇把聖經上的道理,記在心裡就不犯罪。其實這不犯罪的,不是指著我們本人,也不是聖經,乃是‘神的種’耶穌基督活在我們裡面,他是不犯罪的,也不能犯罪。何時我們完全將全身獻給祂的時候,祂就得以統管我們,叫我們過不犯罪的生活,何時我們不獻給祂的時候,我們還要犯罪,祂卻不能犯罪。換句話說,生活可以犯罪,生命是不犯罪的。
一個得了耶穌基督生命的人,他是已經成了義人種類,不能因他生活的成敗,有何變更。一次重生了,不能變成不重生的,重生祇能一次,不能今日重生,明日失去重生,再過一日,又複得著重生。這種生而死,死而生的說法,不管是血氣生命,或靈性生命,都是不通的說法。如果我們把哥林多的教會想一想,又把保羅按病下藥的道理,互相對照,關於這個種類不改變的真理,就要大放光明。哥林多的教會,都是重生的聖徒,(沒有重生的教友,還是罪人,不是聖徒,讀哥林多書信是不適用的),哥林多的聖徒是有生命的,他們是屬於義人的種類。但他們在生活上卻是失敗不堪,他們不屬靈祇屬肉體,照著世人樣子而行,他們嫉妒紛爭,分門結黨,彼此告狀,自高自大,甚至淫亂收了繼母,在這件事上連教外人且不如。
按我們常情而論,這麼一處教會,若赴奮興會的話,首先就當對付他們所犯的罪,他們必須認罪悔改,得著罪的赦免,甚至還要把他們算為罪人,要他們重生得救。也許他們在聚會的時候,承認他們尚未重生,感謝神,今日才明白重生的道理,得著重生。聚會的報告,因此也要說有多少人得救重生,我們還要以這個為聚會美滿的結果。但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的,偉大的保羅弟兄,對於哥林多犯罪的聖徒,並不如此。但他不是容讓罪的,他極其恨罪,不過他不是首先就論到罪。我們細味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不但充滿真理,而且是含著心理學的性質,有人說從聖經裡面能得著最深的心理學,這話誠然不錯。
人是神造的,心理是從神來的,默示的聖經是有心理學的,何足稱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們都是喜歡有希望的,喜歡被高舉的,最怕的是被人壓抑,受無憐憫的裁判,因之絕望灰心,一無所為。大概基督徒都能說我們最愛神的時候,最得勝罪的時候,最願意悔改的時候,最看輕世界,甚至樂意不顧性命跟從主的時候,乃是在聖靈的喜樂中,大有希望,大被高舉的時候;不是在被人壓下,被人裁判,以致消極喪膽的時候。新約中恩典時代的原則,就是首先給人一崇高的地位,即耶穌基督,基督徒的行為,祇能從那個地位產生出來;保羅正是本著這個時代性的原則,對待哥林多的聖徒。茲在哥林多前書中,舉出七個例證如下:
(一)保羅開宗明義,不是罪責他們,不同他們講行為,乃是儘量的高舉他們,叫他們有莫大的希望,要他們認識自己在基督耶穌裡的崇高地位
他們是聖徒,他們是義人種類,他們不管怎樣墮落,怎樣軟弱,怎樣糊塗,他們是有生命的,他們義人種類是永不變更。生活雖有變更,生命是不變更的,請看哥林多前書第一章二至九節:‘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你們的恩惠,又因你們在祂裡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祂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二)第一章十至十三節說他們中間有分爭,這是由於他們不認識耶穌基督是頭,信徒是祂身上的肢體,基督與信徒本是一個完整的身體,不可分開
‘基督是分開的麼?’分爭就是分裂基督的身體,不知道這個身體的真理,首先就說認罪悔改必不知道悔什麼?改什麼?認罪亦是皮毛,不能徹底。今日教會有許多復興沒有徹底,這是原因之一。保羅在分爭這件事上,把他們高舉到基督身上,認罪不止是分爭,乃是分開基督的身體。
(三)第三章十至十七節說到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有兩種建造的工作
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要用火試驗各人的工程如何。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一位基督徒尤其是數十年的基督徒,活在世上一生虛度,毫無建造可言,這當然是不應該的。然而這不過是失去永遠的賞賜,受了這個無可挽回的虧損而已,靈魂得救還是沒有問題。
那些用金銀寶石的建造者,並未絲毫加增他們的得救,用草木禾秸的亦未減少他們的得救。工作是工作,得救是得救。得救是關於神白白賜的生命,工作是得救之後,由於順服聖靈的生活。生命因為是耶穌基督不可燒去,工作是人為的,可以燒得一無存留。教會中不免有許多因工作失敗而以為連得救也失去的人,再加上有的傳道者還要以得救問題為恐嚇,使人灰心喪志,而且埋沒神的救恩,但偉大的傳道者保羅對於哥林多犯罪的聖徒,是極力避免這種流弊,祇以賞賜勉勵人,不以得救恐嚇人。
(四)第五章一至五節,論到一個收了繼母的聖徒,這在得救的原則上又更進了一步
聖經的啟示本是逐漸深顯的。恐怕有的讀者,連稱收了繼母的為聖徒,這句話已經看不下去,但得救的人,尚不可稱聖徒,那就不通了。約翰一書第五章十七節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至於死的罪,是與神為敵,終不悔改。不至於死的罪,是一時為試誘所勝,心裡並未與神為敵。例如掃羅的罪,是與神為敵,終不悔改,大衛的罪,不過偶而為試誘所勝,他的心卻沒有與神為敵,一經拿單的警責,就立即悔改。
這個收了繼母的人,保羅既說他是得救的,那就表明他是真信主的,他是在生活上墮落了,並不是與神為敵。這叫我們分別罪人的罪,與聖徒的罪,罪人的罪,是關於生命,刑及永世,聖徒的罪是關於生活,刑及肉體。大衛與這個收了繼母的聖徒,在原則上是相同的。‘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一個燒得淨光一生虛度的人,是得救的,一個體無完膚,生活墮落的人,亦是得救的。除了偉大的使徒保羅以外,別的傳道者敢說這話的實在不多。
(五)第六章一至七節,告訴我們軟弱犯罪哥林多的聖徒,不祇是彼此分爭,而且是鬧到法庭裡去彼此告狀
保羅不是消極的責備他們祇叫他們認罪悔改,乃是儘量的高舉他們,叫他們羞慚無地。‘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注意‘聖徒’,‘你們’,‘我們’這三個說法。‘聖徒要審判世界’,‘世界為你們所審’,‘我們要審判天使’。意思是你們就是聖徒,聖徒就是我們,我們是連帶保羅自己在內。可愛的保羅甘願與犯罪的聖徒站在一塊平地上,這真是充滿耶穌的傳道者。哥林多的聖徒,在生活上,向不義的人求審,他們的生命,卻要審判世界。生活是以人的知識為轉移,生命乃是神的種,即耶穌基督,所以要審判世界。基督徒得勝罪,非要明白自己崇高的地位不可。這是保羅復興教會惟一的方法。
(六)第六章十六至二十節,很顯然的,看出聖經上的時代性
例如舊約的聖民,犯了淫亂的罪,是干犯神的誡命,新約的聖徒,犯了淫亂的罪,不是犯了誡命,乃是干犯基督的身體,汙穢聖靈的殿,因為聖徒在基督耶穌的死裡已經脫離了律法,不在律法之下,不受律法約束,不被律法定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聖徒既是已經死了,他就沒有身體去犯罪,他所有的既是基督的身體,他如果要犯罪的話,祇能拿基督的身體去犯罪,拿聖靈的殿去汙穢。
可惜教會中似乎有一普通的說法,不說某人犯姦淫,乃說某人犯誡命,一說某人犯了誡命,那就不言而喻的懂得是犯姦淫。認罪的人亦因犯姦淫這句話礙口,用犯誡命來替代,犯誡命三字,好像成了犯姦淫的代名詞。如此認罪還不知道新約罪的意義,當然是不會澈底的。保羅對待哥林多聖徒的淫亂,是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他們無論如何犯罪,他們依然是‘基督的肢體’,‘是聖靈的殿’。一位元聖徒須要澈底認識他的身體,他才知道寶貴神的愛,潔淨自己,像主耶穌潔淨一樣。保羅這樣高舉淫亂的聖徒,是叫他們認識他們的身體,祇有滅亡的人,才不慚愧,才不悔改。
(七)第十五章論到聖徒復活改變,亦即被提的道理
這種長篇大論的道理偏是對哥林多屬肉體的教會講的。好像軟弱的聖徒,得恩獨厚,神的愛真是‘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關於被提的道理,有兩派的解經者,一是相信分期被提,一是相信一次被提。這兩派的信仰,都是基本純正的,不過聖經的見地略有不同而已。著者是相信一次被提的,因為一個屬肉體的聖徒,若不能與生活較好的聖徒同時被提,那麼最屬肉體亦不過像哥林多聖徒。
然而在本章的字面上,卻不能看出保羅有何論到他們不能一次被提的話。而反看出他說‘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都’字是指全體說的。當然我們知道保羅不是鼓勵人屬肉體,不作健全的基督徒,乃是始終如一的證明他們是聖徒,是義人種類,不能因生活不同有所變更。他們健全的生活,祇能由認識自己崇高的地位,而產出,這是恩典時代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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