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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教會的紛爭

 

如何避免教會的紛爭

序言

我去過不少的教會講道,看見許許多多紛爭的事情都使我非常痛心,而且關於這方面的事情,竟沒有人把它寫出來勸人。所以自己心中便有這樣的一個負擔,將自己所感覺到的,寫成這樣的一本小書。願主使用這一本小書,多少能夠幫助一些弟兄姊妹們,使他們不會成為教會紛爭的導火線。今天教會的紛爭,不知虧欠了主多少的榮耀,使主的名被羞辱,比世界上任何組織都要黑暗!實在是我們在主的工作上拆毀的多,建造的少。

一九七六年五月一日 於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城  何曉東

 

第一篇      教會的紛爭

教會裡面起紛爭,這是歷年以來司空見慣的事情。因為教會正在成長的時候,人數漸漸地增加了,工作也大大地興旺,新的禮拜堂蓋起來,於是撒但就開始作那破壞的工作,煽動同工與同工、信徒與信徒、牧師與長執之間的不和,由少數兩個人,一直蔓延到教會分成兩派對壘。有的教會內部不和就好比一個埋藏的炸彈,表面上看來很好,一旦有一天火藥線燃發起來,便立刻發生爆炸。

我有一次去一個教會講道,這教會裡面的正副牧師在一起的時候,相見如賓。等到我私下和他們在一起談話的時候,毛病就出來了,這個說那個不對,那個就說這個不對,都是在我面前講的。然而當他們見面的時候,卻還是那麼客客氣氣,甚麼也不說。等到我離開他們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衝突就變成表面化了。

另外有一個教會,我也去領會,那個教會表面上看起來甚麼都好,也沒有那一個人背後在我面前講甚麼人的壞話。但是實際上,那個教會裡面有一部分信徒與牧師不和。到了有一天,另外有一個傳道人被派來與這個牧師同工,馬上那些反對牧師的信徒就利用那個新來的傳道人來對付那個牧師。但是教會裡面,也有不少信徒是站在牧師這一邊的,結果教會就分成了兩派,弄到最後就有一派分出去另外成立教會。

教會是神的家,是神從世界當中召出的一班人,按理來說:是應當沒有紛爭的。但是人到底還是人,人有人的軟弱,古時哥林多教會就是一個例證。通常教會裡面紛爭有兩種:一種是一些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想要在教會裡面抓權柄、抓地位,而無理取鬧。另有一種比較嚴重的,就是一些在靈裡造就很深的信徒或是同工、牧師、長老們,因為對於真理的看法不同,或是對於教會行政上面的意見不同,而彼此排斥。

達秘(John N.Darby)和牛頓(B.W.Newton)都是極有恩賜的人,也是神所重用的僕人,但是對於信徒「被提」的看法,達秘是主張「災前被提」的,而牛頓卻是主張「災後被提」的。達秘就因此和牛頓分開,說牛頓在傳惡道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慈運理(Zwingli),他們都是改教上有功勞的人,但是卻為了對於「聖餐」的看法不同,而彼此不和。聖經上明明說:「你們不可紛爭」,但是你知道是一件事情,你行得出來行不出來又是另一件事情。

今天教會裡面起了紛爭,彼此之間相咬相吞,使教會榮耀神的地方少於虧欠和羞辱神的地方,以至於教會裡面比世界上其它的組織都要黑暗。在印尼有一個華人教會,牧師與長執會之間不和。牧師要解散長執會,長執會也公開開除牧師。結果長執們叫員警來逮捕牧師,整個教會鬧得汙煙瘴氣,回教徒就站在一邊譏笑!

所以一個教會不怕沒有錢,也不怕人少,也不怕軟弱和冷淡,就是怕有紛爭。紛爭乃是教會的癌症,會破壞教會的見證,敗壞許多人的信心。最可怕的就是,若單單是那些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在鬧事情,那倒還好辦。事實上今天鬧紛爭鬧得最厲害的,並不是這些沒有真正重生得救的人,而卻是些靈命高深的,在教會中滿有地位的傳道人和信徒。他們在與別人鬧紛爭的時候,都是說對方是魔鬼,自己是在維護真理。如果你兩方面都聽一聽的話,的確是分不出來,究竟誰是魔鬼呢?誰是天使呢?因為當你聽甲這一方面說話時,甲方真是像天使,乙方真是像魔鬼。當你去聽乙方面說話,乙方面又變成了天使,而甲方面就變成了魔鬼,這叫第三者如何來判斷呢?因為事情由頭到尾,第三者並不在場,所以也看不見事實的真相。

也有的時候,這兩方面都有他們的道理,只是角度和看法不同而已。甲方面主張應當這樣,乙方面主張應當那樣,雙方各有各的理由,說起來都對,結果鬧了糾紛。教會一有了紛爭,內部屬靈的空氣,一定會受了影響,因為大家不同心,就不能彼此相愛,同負一軛。於是所有的聚會、敬拜、事奉,全都變成了形式化,大家貌合神離地勉強聚在一起,見了面,彼此問安,甚麼都是虛假的。雙方面在教會裡面活動,不是事奉神的,乃是在想辦法打倒對方,爭取自己這一方面的勝利。

在外國教會裡面有沒有呢?我不知道,而在中國人的教會裡,我們經常可以看得見,有人在教會裡面分發一張張的印刷品,這並不是甚麼屬靈的單張,乃是控告書,控告某某人。你發單張控告他,他再發單張來控告你,在言語上彼此控告還不夠,特地印出單張來彼此控告。這些單張落在不信主的人手裡,你想想看,神的榮耀要受多大的虧損呢?有一位姊妹告訴我,過去她一收到這一類的單張,就看也不看往紙字簍裡面一丟。

還有更可怕的就是教會中間起了紛爭,不自己謀求解決,而告到法院裡面去,讓那些不信主的法官來判斷。你想想看,如果有人向那個法官傳福音,他還相信麼?

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一至八節說:「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來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今天教會之所以不能夠興旺,福音之所以不能夠傳開,信徒之間的紛爭是一個主要的大原因。但是卻很少有人肯積極的態度去對付紛爭,都是採用消極的態度,甚至於不去對付,這是一個很大的失敗!

 

第二篇 紛爭的種類

一、意見的不同

教會裡面有恩賜,有才幹的人一多,紛爭也就很容易產生;因為你有你的一套看法,我也有我的看法。你有你信仰的背景,我有我信仰的背景;你有你屬靈的經歷,我也有我屬靈的經歷。在開同工會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有足夠的理由,說他自己是對的。

舉一個例子來說:有一個教會裡,同工之間為了「聖餐」問題,就發生了紛爭。甲方面說:「一定要用『無酵餅』,因為主耶穌基督是沒有罪的。」乙方面說:「一定要用『有酵餅』,因為主已經背負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的罪都在祂身上。」這兩方面都可以在聖經上找到根據。除了是一個人當權的教會,他說甚麼,就說甚麼,沒有誰能反對,不然那是永遠爭吵不完的。教會既不是獨裁,也不是民主的,乃是神主的。但是若人人都把他自己代替神,以他自己的意見就是神的意見,以他自己的主張,就是神的主張。結果你也是神,那麼多的「假神」聚在一起,真神也就看不見了!

因為對方意見和我不一樣,無形之中,兩個人中間就劃成一道溝。這一道溝使兩個人不能同心,也不能相愛;演變成到最後,變成了仇敵。你工作我不支持,我工作你也不支持;輕則教會不能夠長進,重則分黨分派,使教會分裂。

 

二、言語之間的誤會

有些人心地比較狹小,就很容易受傷;別人無心所說的話,他就認為別有用意。遇見這種同工,你要特別小心。作一個駐堂牧師,最頭痛的就是遇見這一類的信徒。你講一篇道,他就認為你在故意罵他。在開同工會的時候,你無意之中說了一句話,他會足足氣了一個月,不來參加聚會,你還不知道他生氣的理由是甚麼。

有一個教會在開同工會的時候,有一位女執事,她說:「我們那裡有一個長工,叫豬頭三‥‥‥。」可能她的話說得不夠清楚,一個執事剛好正在與她爭論某一件事情,馬上就誤以為她在罵他豬頭三,於是就有好幾個禮拜不來聚會。往往教會發生了不和、紛爭,只不過由於一句話所發生的誤會。結果這個誤會,就會被撒但利用,由小化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三、結黨分派

一個教會如果有兩個起帶頭作用的同工,或是傳道人、牧師,彼此不和,馬上就會有結黨分派的事情發生。因為這兩個人不和,決不會限制在他們個人身上,一定會去找人來支持他們的。結果你找到你的一班人,我也找到我的一班人,雙方面都在教會信徒中間活動,找人支持。弄到最後,便分庭對抗,教會被切成兩半。前面我所說的那印尼某教會,青年人就支持牧師,成年人就支持長執會。本來是兩個人之間彼此為仇,到後來一直演變到許許多多的人都彼此為仇,你想想看,這一個禍闖得多大!

 

四、牧師與長執會之間的不和

差不多一般教會裡面的紛爭,都是這個的原因,有些的教會他們花錢去請了一位牧師來牧養教會。但是他們不大尊重牧師,把牧師當作是雇工一樣,甚麼都要聽長執會的命令;一舉一動都要受長執會的限制。有一個教會,他們的牧師出外領會,培靈會、佈道會,都要扣薪水和假期。如果那位元牧師是混口飯吃為目的,那倒好辦,反正為了生活,該怎樣作就怎樣作。

如果這位牧師真是為神工作,有他自己的抱負,一看見長執會有甚麼不對的地方,他就要站出來說話,這樣一來磨擦就發生了。如果這位牧師認為這個教會,朽木不可雕,或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一走了之,那事情也就完了。只怕他下定決心,不顧一切要改造教會,或一部分信徒不滿長執會的措施,而同情他。這個牧師若講道好,吸引人,有加上常常出去探訪,也容易找到人來支持他,那問題就發生了。不是長執會趕走牧師,就是牧師解散長執會。而且牧師要走也不是孤孤單單地一個人走,他多少總要帶著一班人走的。

如果長執會也趕不走牧師,牧師也解散不了長執會,那教會的紛爭就沒有止息,往往一拖就好幾年,使真心尋求主的人,受盡了極大虧損。有的恩賜大、講道好,又有辦事能力的牧師,被請到教會裡面來,往往以太上皇自居,不把長執會看在眼睛裡。他說甚麼就是甚麼,別人就當乖乖地聽他,否則他一走教會就要垮了。在這種光景之中,也會有一些同工們看不慣牧師的作風,就站起來說話,他們不離開教會,只是處處地方與牧師過不去,這也是紛爭的開始。

 

五、信徒與長執會的不和

這也是一般教會時常發生紛爭的原因,大多數的教會,長老是終生職,執事是每年選舉一次的。在這種光景之中,就會有那麼一批野心大、名利高,而靈性生命幼稚的人,因為自己沒有被選上,就嫉妒那些被選上的同工們,處處地方挑剔他們的毛病,而攻擊他們。反正一個人,只要是有了偏見,別人作得對,在他看起來也是錯的。教會裡面一切的行政,都不好!為甚麼不好?是因為不是他在作,凡不是他所作,全都是不好。最好是那些人不要幹,而讓他自己來幹。也有些人,別人在幹,他就站在一邊批評,真正要他來幹,他反倒是不肯,說是甚麼沒有負擔,像這樣的信徒比甚麼都要可怕。

 

六、牧師與信徒之間的不和

這兩方面都有責任,在牧師方面,往往總認為自己教會裡面的信徒們不屬靈,不肯奉獻、不肯參加事奉。而信徒往往認為他們的牧師講道花樣不多,才幹不夠,在這方面不行,那方面也不行,對羊群忽略了看顧。雙方面的眼界都是過高。牧師則要他的信徒,個個屬靈,信徒則要他們的牧師,甚麼都會,樣樣精。因為這個緣故,今天全世界,有許多教會裡都沒有牧師,就是這個。在美國有幾個華人教會,往往牧師一來兩三年就走了,多半是這個原因。如果牧師找到一批信徒支持他的,用來對付那些反對他的人,紛爭就發生了。

 

七、外來的因素引起的紛爭

當那「方言極端派」盛行的時候,教會中一些信徒受了影響,便在教會信徒中間傳說這種極端派的道理。於是一部分信徒便轉變過來,變成了極端派,而另外那些信徒們,則持守真理,結果也會引起紛爭。這種紛爭的結果,多半是那些極端派的人分出去,自己在外面成立教會。我想!教會裡面的紛爭,總不外乎前面的幾種。

 

第三篇 引起紛爭的原因

一、誤以教會為政治的團體

教會是神的家,一個屬天的團體,就應當對世俗一切政治社團分別出來。今天許多教會裡面的信徒,他們基本上就不明白甚麼是「教會」呢?他為甚麼要加入教會呢?在他看來:教會只不過是一個宗教上的組織,與一般政治社團一樣,才會發生勾心鬥角的事情。有些信徒則認為他們既然也奉獻了金錢,所以教會的事情他們都要干涉,似乎是若不干涉,就會失去了自己的一分權利似的。那些信徒們,平時在屬靈的事奉上,聚會聽道上都不熱心,但是搗起蛋來,作起破壞工作來很熱心。有一個教會,某信徒為了攻擊他們的牧師和長執會,不惜打了幾十個電話給其它的信徒,一談就是兩三個小時,從撒但那裡來的這股子幹勁,實在是可怕!

就是一般政治性的社團,也是為某人謀福利的地方,不應當有人在爭權奪利。何況教會,一個屬天的團體;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也是基督的身體。凡是教會裡面的信徒,全都是身體上肢體(林前十二12-28)。如果肢體與肢體之間,彼此攻擊,身體就會損失。教會既然是基督的身體你就是肢體,你與別的肢體紛爭,就是破壞基督的身體,不論是你錯還是別人錯,就算是別人錯的話,你與別人紛爭,破壞了基督的身體,你還是錯。

你說:這是因為別人錯,而你去制止他;但是忘了,制止他,不是你的事情,是神的事情,難道神自己看不見麼?你去制止他和他鬧紛爭,甚至連你也被拖到錯誤裡面去。

 

二、不以基督居首位

讓基督居首位,我想凡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沒有不知道的。但是實際上,是不是讓基督居首位呢?真的讓基督居首位,那裡會有紛爭呢?有不少屬靈界的老前輩,在他們的講臺上「讓基督居首位」,不知道講了多少萬次了。但是一起了紛爭,他們自己第一個就不讓基督居首位。我們不單單是需要「讓基督居首位的道理」,也需要這樣的見證。道理講起來很容易,作起來卻很不簡單。按著目前許多的事實,我敢大膽地說句話,越是常講「讓基督居首位」的人,越是不肯讓基督居首位!都是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地位,不惜把基督從寶座上推下來!

凡是在教會裡面,為了自己的成見,與別人爭個長短的人,他必須好好自己審查一下看:他是在為基督爭,還是為自己爭呢?除了對方是異端,或是所謂的「新派」,那必須爭到底不可。如果只是對真理亮光,或是行政的方法和看法不同而爭,我看你不是為基督爭,乃是為你自己爭。你可以在禱告當中,對主說:「主阿!他的意見和我的意見都是擺在你的面前,如果是他的不好,求你使他順服,若是我的不好,也就求你叫我也順服。我決不動血氣去和他爭。」如果他也是這樣的禱告,那教會永遠是充滿了天上的榮光,撒但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

 

三、個人成見和血氣用事

蒼蠅不叮沒有縫的蛋,撒但所找的裂縫是甚麼呢?就是我們的這個「老我」。教會裡面一切的紛爭,沒有一樣不是與老我有關係的。我與他爭,因為他不贊成我「己」的意見。我與他爭是因為他在某句話上冒犯了我的「己」,我與他爭是因為我的「己」看他不順眼。我與他爭是因為我「己」的立場站得對。誰都有他的「己」,平信徒有平信徒的「己」,傳道人也有傳道人的「己」。甚麼時候,這個「老我」不上十字架,教會裡面的紛爭,就是永遠沒有盡止的。

今天教會裡面坐寶座的不是耶穌基督,乃是信徒彼此的老我。撒但不能利用耶穌基督,但是撒但可以利用我們的老我。喜歡把老我抬得高高的,一般的人固然是如此,信徒也是如此,甚至連那些名傳道,大佈道家也都不例外。主耶穌自己是一個最能夠否定自己的人,祂說:「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自己來的‥‥‥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祂心裡沒有不義。」(約七18)

撒但最聰明的一套手段,就是牠使信徒們為老我來爭,還不認為是老我,乃是說為了神。有個信徒在教會裡面到處打電話,攻擊他們的牧師和長執會;他口口聲聲還說:「我是為了挽救教會。」看哪!教會裡面同工與同工之間、傳道人與傳道人之間,發生紛爭的時候,你去個別跟他們談談看,不會有那一個人肯說:「我是為了我自己」,都是在說:「我乃是為了主!」可能不可能兩個都是為了主的人,在打得頭破血流呢?他們不爭才是為了主呢!

除了「老我」以外,還有一個裂縫,就是我們的血氣。為爭論某一件事情,往往禁不住要動肝火,向對方出言不遜,把別人得罪了。別人也動了血氣,就給你一個禮相往來,馬上就吵起來了,吵架的結果,就是彼此就有了成見,一有了成見,也就是紛爭的開始。我在印尼東爪哇一次的教會同工大會中,看見一位長老,從開會起,一直是板著臉,處處找地方和人爭,爭到最後,會還沒有結束,他就中途離場了。有一個教會,一個同工會的主席,別人一向他唱反調,他就破口大駡,使整個大會就充滿了火藥氣味。

彼得動血氣,替主闖禍,把大祭司的僕人耳朵砍掉。血氣乃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教會裡面,常常參加紛爭的人,多半是容易動血氣的人。

 

四、缺乏愛心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4-5)

你所愛的人,你不會與他紛爭的。夫婦之間起了紛爭,這是愛情發生了波折。信徒若真是能夠彼此相愛,怎彼此紛爭呢?你與那位弟兄紛爭,你一定是不愛他。一對恩愛的夫妻,也會為了家庭的事情各有不同的意見。但是他們卻是能夠彼此禮讓、彼此包容,不會為了意見不同而鬧離婚的。今天教會裡面是愛少恨多,大家為了自己的利益與別人紛爭;沒有愛的原因,他們自己首先不愛主。他們乃是愛自己,不愛主,因為愛主和愛弟兄兩者是不可分的,你不能愛主而不愛弟兄。你也不能一面愛主,一面與弟兄們紛爭。

但是愛自己是必定與別人紛爭的,因為你不與別人紛爭,就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在教會裡面,你要爭地位、你要坐寶座、你要掌王權,你要別人都服事你,你一定要和別人爭到底,這是必然的。但是愛主的就不同了,主耶穌是被人鞭打、被人咒駡、唾沬、被人釘十字架的,祂完全沒有自己。你若真要愛主,就應當喝祂的杯和負祂的軛。在教會裡面,你要退讓,要愛那些和你不同意見,甚至於處處和你為難的人。

所以一個愛主的人和在教會事工上面負責任的人,必須自己要常常在主裡面,時時刻刻受十字架的對付。愛和赦免也是不可分的,我在第二篇裡已經提到過。有些信徒們很敏感,別人無意說出一句話,他就以為是在罵他,而氣了很久。如果他真有愛心的話,不要說別人無心,就是真是有心罵他,他也會饒恕別人的,因為他裡面有了主的愛。一個真正愛主的人,他從來不會去顧到自己的得失,他一直是以主為前題。甚麼事情會使主的榮耀受虧損,他一律避免。與別人起紛爭的人,一定是已經把主的利益忘個一乾二淨,不然,紛爭既然會使主的榮耀受虧損,他為甚麼還照作不誤呢?

 

五、背後說人

說得不好聽,就背後說人,真是可以說這是教會中的家常便飯,請願諒我有點講得過分。同工與同工之間、信徒與信徒之間、傳道人與傳道人之間,有話不肯當面講,而背後卻說得很多。我自己也犯了這個毛病,同工有甚麼不對,不肯當面對他說,為甚麼呢?怕他會起反感;然而既然不能當面對他說,又禁止不了在背後說他,好像是不說心裡就不舒服,一定要說一說才痛快。不知道你背後一說,總有一天會傳到他耳朵裡去的,一旦傳過去,紛爭就開始了。

有一天一位傳道人借了我一點錢,我叫他不要還給我,替我奉獻給教會。後來他是替我奉獻給教會了,但是卻沒有告訴我。於是我一直以為他欠我的錢不還,但是又不肯當面去問他。在別人面前埋怨了幾句,以為他不會知道。後來有一天,他向我提起這件事,並告訴我他已經替我把錢奉獻給教會了,有人誤會他,說他欠了我的錢不還。我一聽見這話,立刻滿臉通紅,這個禍是我闖下來的,如果我早問他,不是就沒有這麼一回事了嗎?

信徒不滿意牧師,也不願意當面對他說,而背後卻在批評他。有一個教會因為不滿意他們的牧師,就在一個信徒家中開會,你一句,我一句,講那牧師的不是,但是牧師本人卻不在那裡。如果牧師在那裡,信徒們改用善意勸告的方式來對他說,那情形又不同了。背後說人,居心是險惡的,不是存心譭謗,就是幸災樂禍。再不然就是壓低了別人,而高抬自己。他不好!他沒有盼望了!我比他好,因為我不是這樣。

背後說人,把話傳來傳去,絕大多數都是言過其實。我在別的教會中,若遇見甲弟兄當面說乙弟兄不對,我一定去見乙弟兄,把甲弟兄說的話,當面問他,有沒有這麼一回事情?可能這會引起甲弟兄和乙弟兄之間的衡突,但是甲弟兄在我面前說乙弟兄,他必須要負一切的責任。如果我不去問乙弟兄,我就等於相信甲弟兄所說的話是對的,在他背後說人這件事情上我也有分。必要的話,我還要使他們兩個人當面對質。如果甲弟兄言過其實,他必須向乙弟兄認罪。也許我這樣的作法,有人不贊成,但你要知道,有許多教會裡面的紛爭都是背後說人引起的。

有些同工們往往利用去探訪的機會,而一家一家去攻擊他們所不滿意的人,弄得教會滿城風雨。

「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毒氣。我們用舌頭頌贊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咀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贊和咒咀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麼?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麼?葡萄能結無花果麼?咸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雅三5-12)

 

第四篇 紛爭的結果

教會裡面紛爭的結果,不論是那一方面勝,都會使神的榮耀受到虧損。因為撒但作事情很徹底,一不作,二不休。一個信徒若使神變壞,真會壞到一個不堪的地步。如果你讀過《席勝魔傳》,你就會知道一個人,名叫「范洪年」。這個人原來是席勝魔的同工,一起辦戒鴉片煙的天招局,他自己也是很好的見證。但是後來不幸他被撒但利用,嫉妒席勝魔而處處地方和席勝魔作對,自己另外也創辦戒煙所和席勝魔打對台。但是神不賜福他的戒煙所,沒有多久就關門大吉。他又懷恨在心,設法要害席勝魔,神保守席勝魔,讓他騎著馬逃走。你想想看!本來一個很好的弟兄,也會墮落到這個地步。

教會的紛爭,較好的結果,就是一部分人出去,在外面另外成立教會,神也一樣賜福。本來只有一個教會,現在變成了兩個,因禍得福。只要這兩個教會,河水不犯井水,相處平安無事,不能在一起合作,至小也不會彼此敵對,這是最好的出路。反正合則留,不合則去,爽爽快快,過去的事情不再談起。最可怕的就是雙方面勉勉強強地處在一起,你講道,他在台下無理取鬧。有一個教會,甚至於鬧到一個地步,動起干戈,表演全部打鬥,弄得員警大批出動,把他們帶去警察局評理,這真是羞辱主的名到極點了。有的教會雖然是要分,但是卻發生產業的問題,結果就打官司,告到不信主的人那裡去。為了房子、為了地產,雙方面死都不肯讓,你看可憐不可憐。

教會原來屬天的,但是今天教會充滿了屬地的味道,裡面房屋、金錢、地位、名利,應有盡有,怎樣會不鬧紛爭呢?如果能恢愎到使徒時代,彼得所說的:「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並不是說教會不該有房屋)那該是何等好呢?撒但曉得基督徒不會在世界上爭奪名利和地位,但是牠卻把名利和地位,改頭換面,弄到教會裡面來,讓信徒們明明在爭奪名利和地位,自己還不知道。他們口口聲聲說:「不要愛世界」。是的!他是不愛教會以外的「世界」,教會裡面的那個改裝過了的「世界」,他們是愛的,而且愛到一個地步,甚不惜與弟兄們紛爭!

 

第五篇 如何避免教會的紛爭呢?

一、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入手

想要避免教會紛爭,每一個信徒、同工、傳道人,第一步先要從他自己屬靈的生活上作起。凡是一個與別人起紛爭的人,他已經首先和神起了紛爭。因為神借著聖經處處地方教導他,要與人和睦、彼此相愛、饒恕人、合而為一、忍耐,他都沒有聽從。如果是別人得罪他,他可以按照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這就是說,對方再不講理,最多不過是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而已,絕不能夠紛爭,把事情鬧大了。

如果是同工與同工之間,為了事奉工作,教會行政,意見不同而有衝突,即使他自己的看法是對,也不能因為這一點與同工不和。因為對方不是異端,也不是錯誤的信仰,更不是走世界的道路。你就應當把你自己的意見帶到主的面前,多有禱告。若主不採納你的意見,祂會感動那位同工來順服你的。牧師與長執會,更應當是這樣,凡事意見一有衝突,解決不了,千萬不要再爭辯下去,再爭辯下去,就是給撒但留有地步。把事情放下來,大家在一起禱告,到主面前來求問,這是解決問題的惟一有效方法。

若要教會不起紛爭,傳道人、牧師、長老、執事和同工們,自己必須順服神,與神之間關係相處得好。因為你與同工們之間相處得不好,是因為你與神之間相處不好的緣故。

 

二、神的事情讓神自己來解決

有許多自己以為熱心的人,都是沒有看得清楚,就出來和別人爭鬧,說是為了主、為了教會。有一天,一個教會裡的信徒和牧師,說牧師不對,長老也不對。有人勸他為甚麼不禱告神,求神來管理,他卻回答說:「神也不管,那怎麼辦呢?」

這句話雖然聽起來很可笑,事實上有很人為教會的事情,動血氣與人紛爭,就是好像連神都沒有辦法了,非他出來不可!教會是神的家,建立教會的乃是神自己,若有作錯了,祂豈有不管之理呢?除了那一個教會,一開始就不是按著神的旨意成立的,完全是一個屬世的組織,神自己既不承認他,你也沒有去爭的必要,從那裡出來,找一個真正神所建立的教會。

 

三、你是在為神作事,不是為自己

許多和別人鬧紛爭的牧師、傳道人、和同工,都是因為把工作的物件弄錯了。一個同工因為有人在攻擊他,發起脾氣,就不來參加事奉,也就不是聚會了。他不想一想!他是替神作工呢?還是替人作工呢?一個公司裡的職員,會不會因為與別的職員吵架,而一氣之下就不來上班了呢?

牧師因為受不了人的攻擊,一氣之下要辭職,他是在向神生氣,拿神來作他的出氣筒。因為他是在替人作工,攻擊他的乃是人,為甚麼因為受了人的攻擊,而不肯再替神作工呢?你辭職對那個攻擊你的人,沒有絲毫損害,但是受損害的乃是神。在事奉工作上,你動血氣和別人爭。

在某教會開長執會的時候,發生爭論,居然有人卷起袖子要打架!難道說,這種作法真是為神麼?我很懷疑,因為真是為了神,態度絕不是這樣子。他不是為了神,是為了自己的成見、自己的面子。世界上的仇殺、打鬥、爭戰,完全是為了自己而產生出來的。如果那個神的僕人,沒有確定自己真是為神在作工,就免不了會和人發生紛爭。如果他真是為神作工,他一定是處處地方替神著想,而不是替他自己著想。一遇見要和同工們起衝突,馬上就想到,不可以!這是會羞辱神的,他馬上就會停止。

 

四、老我要常對付

每個人的老我都是很難對付的,再者屬靈的人,也免不了這個老我會跑出來。往往我們都清楚知道,我們是在事奉神,但是一到了那個時候,血氣一衝動,就會失去了常態,而湖塗起來;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二十七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老我是要常常對付,並不是用自己的辦法,那是對付不了的,要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一個成功的神的僕人,包括所有的信徒都在內,必須經過多次的磨煉。已故的神的僕人「翟輔民」老牧師,有人指著他的鼻子罵,他還是笑嘻嘻地和他談,這些完全都不是一天兩天,乃是許多次磨煉出來的結果。若要避免和別人紛爭,必須要養成一個吃虧的習慣。自己吃虧,乃是人人都不願意的。與人紛爭的目的,就是要別人吃虧,自己佔便宜。

但是主耶穌的一生,都是吃人的虧,最後上十字架,都是甘心情願的,還向父禱告,求父赦免那些給祂吃虧的。在基督徒,吃虧不是屈服,也不是一種懦弱的表示。吃虧乃是愛別人、愛仇敵。我們若沒有主耶穌這種肯吃虧的心志,就不配作神的僕人。你在替主耶穌作工,主耶穌都肯吃虧,你卻要和別人爭,你像不像祂的僕人呢?你像不像祂的門徒呢?

 

五、牧師要尊重

牧師不是教會裡面的雇工,也不是信徒們花錢去請來的,他乃是神所選立的工人,信徒們應當尊重他。除了是他犯了罪,或傳講異端的道理,信徒們應當尊重他、愛他、順服他。信徒們反對牧師的原因不外乎牧師也有錯。是的,牧師也是人,那一個人會沒有錯呢?為甚麼其它信徒有錯你不說,牧師有一點錯,你就要論斷呢?古今沒有那一個教會,能夠請到一個十全十美的牧師。

我們每個人基督徒都不能夠作得十全十美,牧師也是一個基督徒和我們一樣,所不同的只是他全時間作神的工而已。人有人的軟弱,牧師也是人,當然也會有人的軟弱。今天有許多教會,牧師很受氣,特別是作牧師的孩子,若作錯甚麼事,就會挨許多人的罵,你是牧師的孩子,怎麼也是如此?所以許多牧師的孩子將來長大了,都不敢學他們的父親去當牧師。牧師講道不能造就人,這也是一般信徒們反他們牧師的原因。一個教會,若常有外面來的講員,駐堂的牧師就受累不淺了。

「這個傳道人講得好,比我們的牧師好多了!」是的!你天天吃你太太作的菜,偶而去別人家裡吃飯,當然說別人家的菜好。一個牧師,道講得再好,在你們教會裡一連工作了七八年,你也聽厭了的,因為每星期都在聽他講。聽道得不著造就,並不在乎講道的會講得好不好,乃是在乎你怎樣聽法。如果你單單只是聽他的口才和他所講的那些有趣的事情,道再講得好,你所謂得造就,也不過是滿足一下你的耳朵而已。如果你是以聽神的話來聽道,即使他一個月都講同一篇的道,對你靈裡面都是有幫助的。

我自己過去教會裡的傳道人,口才平常,並不怎樣吸引。但是七八年以來,我就是靠著他所供應的靈奶所長大的。亞倫和米利暗因為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就譭謗摩西。結果神就向他們兩人發怒,米利暗長了大麻瘋。所以我們要當心,不要隨隨便便和你們教會裡的牧師作對。神對他的工人很嚴格,如果他作得不好,神是會管教他的。摩西在米利巴水前罵以色列百姓是背叛的人,而擊打了磐石兩下,結果神就刑罰他不能進入迦南地。

 

六、小心選擇同工

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十三節,很清楚地講到如何選擇教會裡面的長老和執事。大多數教會裡面鬧紛爭,都是因為選擇同工不小心的緣故。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在教會裡面熱心的人,不定都是神的工人。我在前面已經提過了,有許多的天生就喜歡活動,他在普通社團如此,在教會也是如此,你讓他當同工,那是後禍無窮。有不少教會是全體會眾選舉執事,那就是非常之危險,因為一般信徒們看不明白,他們總是選舉那些好動的人。會眾選舉同工,這是政治集團的方法,不是聖經裡面的方法。你若仔細查查原文,在新約聖經裡面的「選」字是(Choose),而不是(elect)。牧師、長老,有權可以選擇同工,因為他們有經歷可以知道,誰是真正有心事奉神的。許多教會裡的同工,有的甚至連得救都不大清楚,你想怎樣不會起紛爭呢?

 

七、神主行政

我在前面開頭的時候,已經提起過,教會既不是民主,也不是獨裁,乃是神主。甚麼時候,教會讓神掌權,這教會永遠不會鬧紛爭的。在安提阿教會裡面,要決定派遣工人出去。看哪!巴拿巴、掃羅、路求、馬念,都不敢下決定,只是大家一同禁食,結果聖靈說:「要派巴拿巴和掃羅出去作工。」他們才禁食禱告,按手在這兩個人的頭上,派他們出去的。這才是教會同工們工作的方法,禁食、禱告,聽聖靈講話。如果用人意的話,路求說他要出去,馬念說他也要出去,大家都搶著出去,安提阿的教會,一定會鬧紛爭的。

教會裡的事情,牧師無權決定,長執會,也無權決定,完全由聖靈決定。今天教會裡,乃是人掌權取代了神掌權,不給聖靈有決定的機會才會起紛爭。

 

八、教會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

我聽到有個傳道人講到一件事情,他說:某教會裡有兩個弟兄不和,鬧到牧師那裡去。第一個先把他的理由說給牧師聽,牧師就說:他的理由很對;第二個也把他的理由說給牧師聽,牧師也說他的理由很對;最後牧師就對他們兩個人說:「你們都有理由,但是教會不是講理由的地方,乃是講愛的地方。」法庭才是講「理」的地方,教會裡面就應當講「愛」的地方。如果神對我們也講理,那麼我們個個都應當下地獄;但是神對我們是講愛,愛可以包容一切。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個理一碰,紛爭就來了。如果都講愛,就不會有紛爭。

 

九、彼此尊重

長執會不把牧師看成雇工,牧師也不以太上皇自居,二者彼此尊重,這一定是平安無事是。人與人相處在一起,磨擦不會沒有,但是需要有忍耐和破碎。

 

十、牧師要小心

雖然牧師也是人,人難免會有錯,但是牧師究竟是教訓信徒的,必須以身作則,作群羊的榜樣。有許多事情一般信徒可以作,牧師最好不要作,免得叫信徒們跌倒。有一次,一個牧師在開同工會中發脾氣,一位信徒就對他說:「別人都可以發脾氣,就是你不能發脾氣!」

不少信徒們跌倒,都是因為牧師的緣故;所以作牧師的千萬要小心。羊群之中,有溫順的,也有屈強的。對於那屈強的必須要忍耐,以愛心待他,千萬不要說他是魔鬼、撒但,這等於是在罵人。牧師雖然有權作事情,但是必須要找長執會配搭,並且尊重長執會的意見。不要因為自己有恩賜,人人都捧你,就獨裁,不把長執放在眼睛裡。如果遇見一些不講理的人,當面來和他爭吵,你千萬不能板起臉來和他吵。因為你不和他爭吵,別人都會同情你,如果你一和他吵,即使是你對,在別人的印像中,你們兩個人都是一樣,一個碗不響,兩個碗響叮噹。

如果有人在背後說你,你可千萬不要以牙還牙,也不要在背後說他。若是有人來告訴你,你可以一笑了之,那別人會覺得你和那人不一樣,有神僕人的風度,也有見證。作牧師很難!不錯,這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因為既不能得罪人,又不能奉承人。有些人,你不要去得罪他們,但是也有不少人為了作神的工作,站在真理的立場上,免不了要得罪他們。若不是為了自己,而為主去得罪他們,不要怕,主會負責任的。但是要注意,得罪是一件事,紛爭又是一件事。

 

十一、學習順服

許多教會裡面的紛爭,都是因為信徒不懂得順服;他們認為教會既然不是官場,我為甚麼要順服他呢?神立他為教會裡面的工人,你順服他就是順服主。他如果不按真理行,當然你不能去順服,但是如果你的意見是和他的不同,為了他是長老、執事或牧師,你一定要順服他。我過去在一個教會裡,牧師有許多作風,與我自己的看法不同,但是為了主的緣故,我還是順服他,因為我不是順服他,乃是順服主。教會裡若有二百個信徒,每人都有自己的意見,都是各不相同,如果不學習順服主的話,事情該怎樣辦才好呢?

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和自尊心,如果你不能謙卑下來,學習順服,那麼總有一天,你會成為那引起紛爭的導火線。

 

十二、不要總覺得別人虧欠你

有許多信徒都犯這一個毛病,就是老是以別人對不起他。別人無心說一句話,他就認為是罵他,一直都記在心裡。教會中某些事工沒有請他去作,他就認為是看不起他。別人請客,沒有請他去,婚禮沒有發請柬給他,他也要誤會。心裡一不好過,就會到處去找人講,結果就引起紛爭。一個真實屬靈滿有愛心的人,要時時刻刻覺得自己在虧欠別人,而不要去想到別人虧欠自己。

 

第六篇 末了的話

我們遲早總要見主的面,見主的面應當帶著榮光去見祂,而不是帶著虧欠去見祂。如果我們過去和人起紛爭,這種怨恨一直沒有解除,當你見主的面,你怎樣交待呢?主耶穌不是教訓過我們:「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古今有許多的信徒,都是帶著沒有解除的怨恨去見主的面。有許多的信徒們、同工們、傳道人,對於別人起紛爭,就是一走了之,或是分開算數。個人恩怨,則彼此分開,各走各的道路。教會紛爭,則教會分裂,打官司等等。這一筆的賬,將來在主面前如何演算法呢?因為起紛爭若不是為了維護真理,對付異端(那又當別論),在主看來兩方面都有錯,不論是誰有理,因為紛爭本身就是不對。

其實你與人紛爭,吃虧的就是你自己,既失去了靈裡面的平安和喜樂,整天都氣衝衝地,心裡面又緊張,那又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