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為主受逼迫和殉道

 

     保羅天天死(林前十五31)。那天天預備死的人,反倒很光榮的活了許多年。看看現代許多貪生怕死的傳道人,對神失去了忠心,在人面前失去了見證,俔俔伈伈,茍且偷生,他們雖然活著,真不如早些死去更好。王明道

 

【眾門徒受難情形】經文: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120-212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 12:24)
  約翰的哥哥雅各死在希律王刀下。
  馬太在埃提阿伯(埃塞俄比亞)被刀殺死。
  馬可在埃及的亞力山大城,被人用繩系在雙腳上,在大街上倒拖,直到斷了氣。
  路加被釘死在希臘的橄欖樹上。
  腓力被釘死在腓尼基的希納波立石柱之上。
  拿但業(巴多羅買)被活活剝皮而死。
  安得烈(彼得弟弟)被釘在十字架上(X形的)一直傳福音到斷了氣。
  多馬在東印度的哥柔曼底爾,身體被撕裂。
  主的弟弟猶大被箭射死。
  奮銳党西門在波斯被釘死在十字架。
  馬提亞先被石頭砍死,以後又被刈了頭。
  巴拿巴在撒利拿被猶太人用石頭砸死。
  保羅在羅馬被尼祿王殺頭。
  彼得倒釘十字架。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 11:13)

     "在耶和華的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 116:15)。──《為甚麼要用比喻》

【彼得倒釘十字架】從阿彼安通往羅馬路上,有一教堂,名叫:『主阿,你要住那裏去?』乃是紀念這一件事。據說就是彼得遇見主的地方。當基督教初期受到大逼迫時,羅馬的基督徒力勸彼得暫時逃避。彼得起初不願離棄羊群,獨自逃命。後來沒法再延,便在清晨。順著那條大路逃去。走不一會,突然明光高照。他定心一看,不是別人,正是他的主向著羅馬走來。彼得就問:『主阿,你要往那裏去?』基督面帶愁容的說:『你離棄我的羊群。我要前往羅馬再釘十字架。』彼得立即轉同羅馬,不久被捕。據傳人要把他釘十字架時,他要求倒釘,因為他說:『我不配與主耶穌同樣釘死。』時為尼祿王五十四年。

 

【約翰被充軍】使徒約翰經羅馬皇帝豆米仙(Domitian)下令逮捕,解送羅馬。先擬把他投在油鍋裏炸死,後又改刑充軍,送到拔摩海島。他在島上得著聖靈感動,寫了啟示錄。豆米仙崩,他返回以弗所,寫了約翰一,二,三書。據說他年邁時,步履維艱,坐轎赴聚會,常這樣說:『小子們,你們應當彼此相愛。』他活到將近百歲,平安去世。

 

【腓力被拷打釘死】使徒腓力先在上亞西亞工作,後往弗呂家,直達希利波里。眼見居民迷信偶像,甚至跪拜巨蛇,他引導多人歸主,並設法將巨蛇治死。因此觸怒官長,被捕下監,經拷打後釘十字架。時在主後五十二年。

 

【巴多羅買被釘斬首】使徒巴多羅買將馬太福音譯成印度文,並親自在印度傳道。最後那些拜偶像的人抗拒他的教訓,重重拷打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從十字架取下,尚有奄奄一息,乃予斬首。

 

【雅各感動誣告人】使徒雅各是十二使徒最先殉道的一位,當被判處死刑之時,他的鎮靜無畏感動了誣告他的人,反而使之歸服基督。這事越發觸怒當局,下令兩人同時處死。

 

【西緬被鞭死】羅馬皇帝他乍奴(主後九八��一一七年)在位時,有猶太教派的人起來控訴西緬(Simeon)。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監督。他被帶到方伯阿太留面前,忍受多日的鞭打,而後堅定的殉道,使方伯和群眾都感驚訝。那時他已一百二十歲了。

 

【安得烈十字架上教導百姓】使徒安得烈在亞細亞許多國家傳揚福音。當他行到伊第沙,受到巡撫奇士的恫嚇,不准他破除迷信。但他不為所脅,繼續傳道,以致被判死刑,掛在十字架上。他卻毅然告人,若他怕釘十字架,就不會傳揚十字架的光榮。臨刑又稱,他熱戀十字架,渴慕擁抱它。人用繩索把他綁在十字架上,最初不用釘釘,意思是要延長他的痛苦。皆在十字架上,有二日之久,不斷教導百姓。

 

【馬太被戟刺死】使徒馬太在主升天以後,繼續在猶太各地傳道達九年之久。因著準備前往外邦工作,就用希伯來文為了一本福音,專供猶太信主的人閱讀。這本福音後由主的兄弟雅各譯成希臘文。他曾赴埃提阿伯,在那裏設立教會,並使多人信主。後赴帕西亞(Parthia),得到聖靈同樣的祝福。當他重返埃提阿伯時,在乃旦巴(Nadaba)城被戟刺死。時約主後六十年。

 

【達太被釘十字架】使徒猶大,別名達太,在伊第沙行了很多神跡,使許多人歸主。因此觸犯當局,被釘十字架。時在主後七十二一年。

 

【西門被釘死】使徒西門即奮銳黨的西門,在毛力坦拿(Mauritamia)工作,極有成效。後赴非洲,甚至英國傳道。最後在英國被釘死。時在主後七十四年。

 

【馬提亞被石擊斬首】使徒馬提亞原是七十門徒中的一位。後因猶大丟棄他的職分,被選填補獵大遺缺。他在耶路撒冷殉難,先被石擊,後又斬首。

 

【保羅被斬】使徒保羅在羅馬被囚二年,後經釋放,遍訪希臘和羅馬各地教會,並往法國和西班牙傳揚福音。返羅馬時,重遭尼祿逮捕,被斬而死。

 

【老雅各被推落地】主的兄弟雅各,被稱為教會的柱石,時常跪著禱告,以致膝蓋的皮摩得硬厚,如同駱駝的皮一樣。主後六十二年,他九十四歲,被人帶到屋頂,推落於地,再用棍石擊打,為主殉道而終。

 

【路加被掛樹上】醫生路加,乃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編為人。他隨保羅前往羅馬,並在許多地方宣揚福音。結果他被希臘教的祭司懸掛在橄欖樹上而死。

 

【亞波羅為主名被殺】亞波羅大約生在亞力山大,以後遷住羅馬城。當該撒軻模督在位時,被人所捉,交給羅馬城宰拍仁尼斯審問。經過兩次訊問,拍仁尼斯極力勸他改變信仰,獻祭給諸神,並獨尊的軻模督像。亞波羅未為所屈,在他面前辯駁偶像假神之虛妄,並見證創造天地萬物又真又活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遂被定了死罪,為主名被殺。

 

【馬可被倒曳焚屍】馬可用希臘文編寫福音,以應羅馬信徒的需求。他先往埃及工作,後赴利比亞(Lybia),領導多人悔改。當他返回亞歷山大城時,有些埃及人因著嫉妒,決意把他治死。先綁住他的雙腳,沿街倒曳而行,後又收入內監,第二天火焚其屍。

 

【提摩太勸民被擊】提摩太在保羅殉道後,重返以弗所,在那裏殷勤服事教會,直到第一世紀將合結束的時候。某次,居民舉行廟會,各載面具,手中持杖,肩台偶像,環街遊行。提摩太勸勉他們回頭,離棄虛妄,敬拜真神。百姓不聽,反用棍杖亂擊,以致重傷,兩日之後,他在主裏睡了。

 

【以拉都被虐待而死】以拉都本是哥林多城裏管銀庫的,由保羅引導歸主。他決心跟隨使徒,辭去職務,陪伴保羅遊行各地,後被留在馬其頓工作。他在腓立比被人虐待而死。

 

【亞裏達古被斬】亞裏達古生在帖撒羅尼迦,信主後常與保羅作伴。當以弗所城大亂時,他被擁進戲園,受盡羞辱。但他毫無怨歎,反而以善報惡。後又跟隨保羅赴希臘等地工作。最後護送保羅至羅馬,遭尼祿逮捕,被斬而死。

 

【特羅非摩被斬】特羅非摩乃以弗所人,經保羅引頭歸主。常隨保羅遊行各地,宣揚福音。保羅被解送羅馬城,彼亦隨往,殷勤伺候。彼曾目睹保羅殉道,後亦被斬而死。

 

【約瑟被侮辱殺害】約瑟,又稱巴撒巴,一生竭力傳揚福音。人常迫其飲下毒物,但末受害。他受到猶太人多方侮辱,最後又遭猶太地的外邦人殺害。

 

【亞拿尼亞殉難】亞拿尼亞是大馬色的信徒,曾按手在保羅身上,使他能看見。他是七十位門徒中的一位。最終在本城殉難。

 

【丟尼修被斬】丟尼修乃亞略巴古的官,精通希臘文學。曾住埃及研究天文,並觀察日蝕。其時適逢救主被釘十字架,天地黑暗,太陽掩敝。返雅典後,備受榮譽,升為贊員。他聽保羅講道,受感信主,後作雅典教會的監督。他被斬首殉道。

 

【款待捉殺他的兵丁】羅馬皇帝尼祿性情兇暴,極力殘害基督徒,火燒,鋸鋸,喂獅,用盡各種苛刑;許多信徒因而隱居。有一老年情徒,隱居窮鄉僻壤,開一牧場,飼養許多牛羊家畜。他有一個習慣,凡過路的,無論何人總請他們在他那裏歇息一下,給他一杯牛奶,一塊幹餅;日子多了,各處知名。尼祿王聽見,就說那人必是一位基督徒,不然怎有這樣愛心,於是派了四個兵丁,去殺這位老人。四兵當晚經過那地,恰巧住在老人家中。老人盡情款待他們。他們並不知道這位老人就是他們所要捉殺的基督徒.就把來意告訴老人,問他說:『你匆道這位老人住在什麼地方麼?』老人回答說:『這位元老人我認識,明天我帶你們去。」老人為兵鋪好床鋪,就到後院,挖了一坑,跪下禱告。天亮時候,就去喚醒四兵說:『你們所要尋索的人就是我。』兵丁面面相覷,不忍下手。他們覺得老人非常慈愛,很受感動,約他一同逃跑,大家都作基督徒。老人說:『尼祿勢力遍佈全國,我們無處可逃,如果被他捉住,五人勢必一同喪命。你們若是真實愛主,請即把我殺死,將頭交給尼祿王,身體埋在院內坑中,你們出去傳揚基督。我已年老,在地之日不多,死不足惜;你們年紀尚輕,正是主所大用之時。』四兵不得已,流浪禱告,忍痛殺死老人;交上人頭,了結差事;辭去職責,為主作了忠心的傳道人。

 

【任憑把我骨頭咬碎】易尼提阿斯(Ignatius)是第一世紀教會的長老。當他受逼迫時,被帶到君王面前,判決死刑,要丟給羅馬圓戲場的野獸吃。他不願在羅馬的聖徒,為他辯護,向王求免死刑,就寫信給他們不必這樣作。信上寫著說,火與十字架來罷!大群野獸來罷!任憑把我的皮肉撕裂,把我的骨頭咬碎!魔鬼兇殘的苦害來罷!只要讓我到耶穌基督那裏,我一點都不怕。他的心已經被主所奪,雖在大患難之中,亦能泰然自處。

 

【尼哥米底被鞭死】尼哥米底乃羅馬城內著名的基督徒。大逼迫臨到教會,他服事受難的弟兄不遺餘力,安慰貧窮的,探望被囚的,勉勵動搖的,堅固信實的。因著他的善行,至終被捕,鞭打而死。

 

【富葛被沸水燙死】富葛(Phocas)是本都教會的監督,因為拒絕向偶像獻祭,被扔人火窟,再拖出來,投在沸水裏燙死。

 

【母子八位一同殉道】辛弗沙(Symphrosa)姊妹是個寡婦,那時教會正在羅馬遭遇厲害的逼迫,國王命令她和她的七個兒子向偶像獻祭。他們抗不遵命。大大觸犯王怒,將她帶到廟宇之內,用她髮髻懸在梁上,重重鞭打後,再用大石系頭,扔在河裏。她的七個兒子則被綁在七根木柱上,又用滑輪拉吊,四肢脫節。但是這種酷刑不能搖動他們的信心。結果,長子被王破喉,次子紮胸,三子剖心,四子破臍,五子刺背,六子刃腰,七子鋸裂,一一為主殉道。

 

【基督徒的神實在偉大】當羅馬帝國三次逼迫基督徒的時候,法斯丁和喬維他兩位弟兄毅然決然的為主作見證,甘心忍受各種暴刑,赤忠到底。使旁觀的人,羅西利司欽佩萬分,不禁出擊喊說:『基督徒的神實在偉大!」因此他也被捕處死。

 

【裘曼尼葛被野獸噬害】裘曼尼葛(Germanicus)是個青年的基督徒。他被扔給野獸噬害。他的勇敢激勵了旁觀的人,使數人悔改信主。因此觸怒了百姓,群起呼叫『滅盡惡人,快捉玻雷卡。』結果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和十二位其他的信徒,不久亦名錄殉造者的冊子上。

 

【玻雷卡焚身作見證】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他們把他拿住了。因為他已八十六歲,所以不忍處死他,特別寬待他,只要他說一聲我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就可釋放。但他回答說:「我不能否認她。我已服事她八十六年,在這八十六年中,她從沒有虧待我,我怎能愛惜這身體而否認他呢?」他們把他台到火裏去燒。當他下半身已經燒枯了的時候,他還能說話,他說:「感謝神!我今天有機會能夠被人燒在這裏,用我性命來作見證。』

 

【腓力西他母子同殉道】腓力西他(Felicitas)是一位尊貴的羅馬主婦,品德高尚,通道虔誠。她有七個兒子,個個都受她的良好教導。國內發生地震,饑荒,和水災,謠言紛傳,說是這些災害,乃因基督徒不敬鬼神所致,百姓群起攻擊信徒。腓氏和她的眾子因此被執。王命巡撫波勃裏審問她們。巡撫先從母親著手,以為只要說服母親,余者自然跟隨。雖經利誘,恫嚇,腓氏信心仍然堅定不移。巡撫乃轉移目標,分別審問她的眾子。他們的信心堅強,意念相同。於是下令全家處死。長子鞭打後用重量壓死,次子,三子被木棍擊死,四子被推下山谷跌死,其他三個幼子被斬首。母親亦被梟首示眾。

 

【吉司丁被鞭打斬首】吉司丁(Juatin Martyr)是一位著名的哲學家,原籍撒瑪利亞的尼波立(Neapolis),生於主後一○三年。曾受當時的最高教育,並且遊學埃及。在亞歷山大,他獲悉編譯聖經七十譯本的人員的一切事蹟,參觀過他們工作的小房間。他愛慕真理,是個博學鴻士。他研究斯多亞(Stoic)和巴黎培載底派(Peripatetic即亞裏斯多德派)的哲學,嘗試過畢賽古利(Phthagorean)的制度(即輪回學說)。後又轉攻柏拉圖(Platonics)的哲學。迨主後一三三年,當他三十歲之時,悔改歸主。他曾寫過一篇優美的通啟,勸告世人,歸服他新近所得到的信仰。他的生活十分純潔,堪稱基督徒哲學家。他也用他的才智來勸導猶太人。他常遊行各地,最後寄居羅馬城,在那裏開辦學校,教育多人。當外邦人開始強迫基督徒的時候,他上書羅馬皇帝,替基督徒申辯。結果王降旨緩和逼迫。不久以後,他與克利新(Crescens)發生辯論。克氏乃諷刺派的著名人物,為人不修品行。吉司丁的理由十分有力,對方無法駁倒,於是克氏毒根在心,極思報復。當時適有夫婦二人住在羅馬,都是不良之徒。後來婦人悔改信主,設法挽同她的丈夫;多次嘗試均告無效,乃請求離異。這樣激怒了丈夫,上告婦人乃基督徒。經婦人苦求後,丈夫又收回控訴,但竟遷怒引領婦人信主的托拉米(Ptolemeus)。托氏被判死刑。另有一位羅西(Lucius)亦同被處死。吉司丁寫第二篇申辯文,辯說刑罰太過殘酷暴烈。克氏就乘機進讒言,以致吉司丁和他的六個同伴一起被捕。他們因拒絕向偶像獻祭,又不肯反悔所信,遂被鞭打而後斬首。時在主後一六六年。

 

【里昂信徒受逼迫】羅馬皇帝奧利留馬可時,里昂信徒遭遇逼迫。那時著名的殉道者有亞葛特(Vetius Agathus)他是一個少年人,為所信的真道竭力申辯,並且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結果被處死刑。許多人受他勇敢的激勵,大膽承認主名,以致與他遭受同樣結局。有一位體質孱弱的姊妹,名叫白蘭第那(Blandina),得到天上的特別力量,竟能忍受刑罰多時,使執刑的人又驚奇又疲倦。當維也納(Vienna)教會的執事賽脫司(Sanctus)上刑之時, 他十分鎮定,只喊叫說:『我是一個基督徒。』燒紅的銅片放在他身體的幼嫩部份,使他的筋肉消縮。但他堅忍不拔,乃重新下監。數日後從獄中提出來,施刑的人希奇他的傷痕竟已痊癒,體力亦已復原。又重新上刑,仍舊不能治死他。於是再度下監,禁閉一時,最後被斬而死。又有一個輕弱膽怯的女子,名叫皮白利(Biblias),曾經懼怕死亡而反悔所信,但是後來重新承認主名,十分忍耐的接受痛苦。至於在里昂其他的信徒,有的被迫坐在燒紅的鐵椅上,皮肉炙裂,有的被縫在網裏,丟給野牛闖死;凡囚死獄中的,都扔給狗吃。在里昂的殉道者大約有四十八位。時在主後一七七年。

 

【沸瀝青澆頭】奧利根的父親梁乃達,因著基督徒的名被斬。受刑以前,兒子寫信鼓勵他說:『父親,請勿為了愛惜我們的緣故,改變你的決心。』許多聽奧利根講道的人亦同樣殉難。拉士和她的母親姊妹都被先以沸熱瀝青澆頭,然後用火燒死。監刑官巴西利見到她們鎮定,受感歸主,並因拒絕指著羅馬偶像起誓,被判死刑。

 

【裴百秋被牛闖劍刺】裴百秋(Perpetua)。她是一位二十六歲的青年女子,有錢財,且有學識,懷中尚有乳兒。她的父親非常虐愛她,在她被捕後,常到禁閉的地方探望安慰,多方勸誘,想要叫她反悔。她的信心堅定,不為所移。因此激怒老父,把她毒打一陣,數日不來探望。她在牢中受浸。方伯審問之時,呀咐她向偶像獻祭,她抗不遵命,乃判下地牢,且不准擄帶乳兒。兩位看顧受難信徒的執事設法使他每日得到數小時呼吸新鮮空氣的機會,趁此哺乳她的嬰兒。她自匆不久人世人再托母親照顧外孫。老父重來探獄,苦勸求她背道,態度柔軟懇切,真使鐵石心溶。但她深曉必須撇棄一切跟隨基督,因此回覆一句話:『但願神的旨意成就。』老父聞言,五臟具裂,悲慘離開,聽憑天命。裴氏在受審時,顯出非常的勇敢和堅強的意志。審判官請她慎重考慮老父的眼淚,幼兒的無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危險。她勝過一切天然的感覺,不顧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決意犧牲所有人間的關係,來換取基督所賜的永生。無論人怎樣誘惑,她毫不動心。老父知她必死,不覺動了慈心,想要把她搶走,結果反被重擊,這事使女兒的心悲痛萬分。她重新下監,俟與其他的基督徒一同受刑。當時與她同受監禁的,另有一位懷孕的姊妹,名叫腓力西他(Eelicitas)。法官勸她愛惜自己的生命。她回答說,她決不接受任何拜偶像的建議,也不以性命為念。在牢內生了一個女孩,由一位信主的姊妹代為收養。受刑的日子到了,她倆被人帶進戲園, 聽在野牛闖死。兇惡的野牛被放出來,直闖裴氏,使她昏暈,後又抵觸腓氏,使她重傷。最後執刑的人用劍刺死她們。時在主後二零五年三月間。

 

【亞歷山大信徒受逼迫】羅馬皇帝瑪西摩崩後,教會暫享十年平安。至主後二四九年,迫害重新在亞歷山大地爆發。一個異教祭司出來煽動,百姓群起攻擊信徒,沖入他們的家,又搶劫又毀壞,並且謀害性命。鬧得滿城風雨,到處聽見喊聲:『焚燒他們,焚燒他們!殺死他們,殺死他們!」當時有一年老可敬的基督徒,名叫美德(Metus)。因他不肯褻瀆他的救主,遂被木棍烤打,又用尖利蘆葦戮刺,最後慘被亂石擲死。又有一位姊妹貴太(Quinta),被人帶進朝內,堅不跪拜偶像,就被倒曳拖過尖石,鞭打後投石擊斃。又有一位未婚的姊妹,名叫阿波路拿(Appolonia)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亂眾用拳擊落她的牙齒,恐嚇要活燒她。火已點著,她被縛在杆上。她要求解開捆綁,眾人以為她要反悔所信。不料一經解開,她即縱身火中,葬於其內。

 

【菲便被梟首示眾】羅馬皇帝抵先在位時,羅馬教會的監督菲便(Fabian)首先蒙難。他深得前王信任,受託管理銀庫。迨抵先接位,見庫藏未如他所猜想的豐富,因此遷怒菲便,於主後二五零年元月二十日將他梟首示眾。

 

【猶廉被投深海】猶廉(Jutian)是西力西亞人(Celicia),因是基督徒,遭人逮捕。雖然不時受刑,但他信心堅定。一年之久,他被押解各城,備受群眾侮辱。任何方法皆都不能使他反悔所信。後被帶到法官面前,衣服剝光,重重鞭打,然後裝在滿了毒蛇蠍子的皮袋裏,投入深海。

 

【阿加太被烙撕】阿加太(Agatha)是個才德的女子,容貌非常美麗,西西利巡撫貴頓(Quintain)一見傾心,多方設法勾引。她知巡撫是個放蕩頑固的人,於是出城避居。不幸被人發現,押返城內。她切切禱告,將自己交托給全能的神,祈求速死。巡撫想要滿足他的貪欲,將她交給一個淫亂的婦人,利用各種詭計,誘她入網,但是所有方法都歸失敗。巡撫計窮,惱羞成怒,決意報復,命人將她鞭打,再用熱鐵燒烙,尖鉤撕裂。她勇敢忍受一切。最後她被放在火炭和碎玻璃上,台同監獄,離世歸主。時在主後二五一年二月五日。

 

【西利愉快走向刑場】西利(Cyril)是哥滴拿(Gortyna)教會的監督,被捕之時,已達八十四高齡。巡撫勸他服從王論,向偶像獻祭,免得延禍己身。老人答說: 他無法遵行這種條件。他在過去指人永生的路,現今亦應思想自己的得救問題。巡撫對他束手無策,遂下判決:『西利神智昏迷,膽敢反抗我們的神道,茲判令火葬。』這位可敬的監督聞判,面不變色,愉快走向刑場,毅然殉道。旁觀的人無不驚奇,有人因此信主。

 

【巴比拉被斬】安提阿教會的監督巴比拉(Babylas)滿了智慧和熱心。因為當面抵禦王,在謀害人命之後,進入基督徒聚會所,致被斬首。先時王與鄰邦鄉和,執鄰邦王子作質,講明對他必定善待。未久竟背約,處死鄰邦王子。事後起意參觀基督徒聚會場所。巴比拉把守門口,拒不接納。王勃然大怒,下令逮捕。唆詞嚴責,命令他向個像獻祭,以贖前過。他堅決拒絕,遂被鐵鏈重重捆綁,禁囚牢內。他和他的三個青年學生同時受刑。赴法場時,他喊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孩子。』他盼望死後,能與捆他的鐵鏈同埋。主後二五一年,他被斬首。照他所望,與鐵鏈同葬。

 

【姊妹兩人用血證明所信的道】羅腓拿(Rufina)和西肯大(Secunda)姊妹二人是羅馬名流阿斯泰利(Asterur)的女兒,美麗且有學問。她們都已許配尊貴的羅馬人。當逼迫臨到時,她們的未婚夫為著保留財產,否認了他們的信仰,同時勸誘這兩位姊妹背道。但是她們信心非常堅定。為了安全起見,她們離開羅馬。不料她們的未婚夫見計未遂,起來密合她們。結果被捕、押至羅馬巡撫面前,用她們的血證明瞭所信的道。時在主後二五七年。同時羅馬教會的監督司提反被斬身殉。

 

【撒抖尼納被綁牛尾】圖羅士(Thoulouse))教會的監督撒抖尼納(Saturninus)遭受暴徒攻擊,被人誣告攔阻懺言。因他不肯向偶像獻祭,受到種種野蠻對付。後又雙腳被縛野牛尾上,命令一下,野牛被趕,瘋狂下了廟宇台級,因之頭骼破裂,腦漿直流。城內少數的信徒許久未敢收屍。最後還是二位姊妹前來運走屍體,葬在溝渠之內。

 

【勞倫第開鐵器內焙燒】勞倫第(Laurentius)是羅馬教會的重要執事。當繼承司提反作羅馬警監督的塞斯德(Sextus)殉難時,他伴送至刑場。塞斯德豫言三日後必要與他主前相會。勞倫第認為這是他殉道的暗示,乃召集貧窮的信徒,把教會托他管理的財物分給他們,免得落入別人手中。逼迫的人獲悉,立刻把他抓住,要他向王說明教會的賬目。他答應照辦,要求一些時間清理。在三日內,他召集了許多老人,無告,和赤貧,把他們引到官長面前,指著他們說:『這些就是教會的真財寶。」巡撫大失所望,認是侮辱,吩咐人鞭打他。他被鐵棍拷打,又被置在木馬上,四肢脫節。他用堅忍的心接受一切毒刑。後被關在一隻鐵的焙器裏面,用陰火慢慢燒他。他的面容嚴肅,態度鎮靜。以致旁邊的人十分欽佩基督道理的真實和神聖,許多人立刻悔改歸主。在焙器內燒了一會,他向王喊說:『這邊已熟,堪作食物,供人享用。』執刑的人把他翻轉過來,又過了一個更長的時間,他尚有餘力和靈力,嚴肅的報告主,現在已經熟透,只等上菜了。於是雙目望天,愉快安祥的把靈魂交托全能的主。這件事發生在主後二五八年八月十日。

 

【馬地加三百信徒同跳火窖】在殉道史上最可怖的事件中之一,發生在烏地加(Utica)。有三百位基督徒同被押送石炭窖,站在燒著的窖四圍。有一碟木炭和香豫備著,方伯吩咐他們向偶像進香,否則扔人火窖。他們一律拒絕進香,勇敢跳入窖內,立刻悶死。

 

【阿爾本被斬】英國的第一位殉道者阿爾本(Alban)原是一位異教徒,為人樂善好施,藏匿福音使者愛裴巴勒(Amphioalus)在他家裏。愛氏的品行和勸導深深感動了他,使他悔改歸主。當人搜尋到他家裏時,他因愛友心切,與愛氏交換衣衫,使他逃遁。兵士抵達寓所,他挺身而出,冒名頂替。及至帶到巡撫面前,真相立刻發覺。巡撫命他就近祭壇獻祭。他勇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所以無法遵命。鞭打不過加增他的決心。主後二八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他被斬首。

 

【西巴新被箭射毒打】西巴新(Scbastian)為人十分聖潔,生在加拉,在米蘭(Milan)

受到基督道理的薰陶,後來升任禁衛軍軍官。他保守自己清潔,不受宮廷榮華的迷惑,不被四圍惡習所沾染。深得上司信任,同伴敬愛,下屬羡慕。直到強迫劇烈之時,有假弟兄將他出賣,密告羅馬市長。市長懾於他的地位,不敢遽然加刑,乃轉稟于王。王將他召來,責他不忠,甘作帝國偶像和主的仇敵。西巴新答稱,他所信的,與王所指責的,完全不同,他決無危害王和帝國的可能。他的忠誠可由一事加以證明,就是天天向獨一的真神祝禱王和帝國興盛。王大大發怒,吩咐把他押送營地,亂箭射死。這個命令立刻執行。有幾個基督徒前往收屍,發現他尚有氣息,就把他移到安全地點,小心看護,直到恢復健康,準備二次殉道。當他力能步行之時,王赴廟宇,他在途中挺身而出,嚴詞斥王,不該無故虐待基督徒。王驚定之後,下令逮捕,帶到王官附近,毒打至死。屍體投入溝渠,免得有人前來收埋。可是有一姊妹,名叫路西拿(Lucina),設法運屍,移葬地下墓所。

 

【維特十二歲殉道】維特(Vitus)出身西西利望族,從小接受福音。他的德行隨著年齡生長。他的信心堅固,使他勝過各種危險和試煉。父親海拉(Hylas)是個異教徒,發現保姆應用基督的道理培養他的兒子,就用種種方法誘他反悔所信,然而一切利誘恫嚇都屬無數。父親天良淪滅,竟然走告巡撫非利連(Valerian)。維特被捕之時,年方十二有餘。巡撫小看他年輕,以為只要略予恐嚇,就可使他背道。於是命人重重將他鞭打,然後送他回家,認為就此解決了。不料他仍堅信不移。父親心地昏迷,想要殺他獻祭。他得訊逃跑。不久被捕,與他保姆,和陪他逃避的弟兄一同殉道。時在主後三零三年六月十四日。

 

【維托被欣腳軋碎】維托(Victor)屬於馬賽(Marseilles)望族,晚間常常探望受苦信徒,堅固軟弱的,並用財物周濟貧窮的人。他的善行被人偵知,因此被捕受審。官長勸他重歸異教,切勿為一已死的人(他們這樣稱呼基督),喪失君王的寵倖。他回答說:『他寧願事奉一位從墳墓裏復活的神子,不顧接受王的一切恩惠。他是基督的精兵,決不容讓地上的地位幹豫他向天上君王的責任。』因著他的地位高貴,官長只能解他到王面前。王命令他向羅馬偶像獻祭。他不聽從,遂被捆綁,沿衡拖曳而行。亂眾給他種種侮辱。但他毫不動搖,反而說道:『基督的門徒樂意為著她的名忍受任何苦難,並且歡迎一切可恥慘痛的死亡,這就是他們滿有盼望的明證。他願以身作則,證明他所說的。』他被置拷問臺上,多方受刑。但他雙目望天,求神賜他忍耐的心。在牢內,他引導三快禁卒婦主。這事被王知道,立刻將那三位禁卒梟首示眾。當他第三次受刑時,有一小祭壇擺在面前,要他上香。他大膽走近,用腳一齊踢翻祭壇和偶像。王大怒,吩咐砍斷他的腳,丟他在石日裏軋碎。石日損壞,他重被拖出,遍體創傷,被斬而死。

 

【羅馬納被絞死】羅馬納(Romanus)是巴勒斯坦人,該撒利亞教會的執事。當代歐盔仙逼追的諭旨傳達安提阿時,許多信徒怕死,竟然委曲求全。他責備了一些人,以致被告遭捕。他被帶到法官面前,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甘心接受任何苦痛。人就將他鞭打,放在拷問臺上,用鉤撕裂身體,用力割皮,面上刺花,牙齒脫臼,頭髮連根拉出。但他轉向巡撫,安祥的感謝巡撫,替他開了許多口,可以傳揚基督,因為『每個創傷是一張嘴,唱出主的尊榮。』他請求巡撫試驗他所信的道,可以詢問任何孩童,因為他們天真,他願遵照孩童的判語而行。有一七歲的孩童,從人群中隨便被挑出來,問他照他看來,人當敬拜一位真神就是基督呢,抑崇拜許多神。他回答說,他想神只有一位,而基督就是神,因為『我們小孩無法相信許多的神。」巡撫又驚又氣,稱他叛徒惡棍,問他是誰教導的。他答:『是我母親教導我的。在我啜乳之時,就已吸收這個教訓,我必須相信基督。」巡撫命人將他毒打,甚至旁觀的人都不禁流淚,然而孩子的母親卻無一滴眼淚,反而責備孩子,不該要求水喝,應當渴慕伯利恒的嬰孩所飲的杯,叮囑他記得以撒甘心獻上自己,死在父親手裏。正當母親諄諄教訓之時,執刑的人拔掉孩子的頭髮,甚至連皮拔起。母親鼓勵著說:『我的孩子,你雖在此受苦,不久就要與主同在,她要將那永遠榮耀的冠冕戴在你這光禿的頭上。』孩子聽話,向母親和執刑的人微笑。不久,羅馬納被絞死,孩子被斬首。時在主後三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提摩太夫婦並釘十字架】摩裏德尼亞的執事提摩太結婚未過三禮拜,就被逮捕,押至提佩斯總督亞裏安納面前。總督知道提摩太藏著聖經,當即下令交出焚毀。但他回答說…『要是我有子女的話,情願交出他們來犧牲,卻不願與神的話語分離。』總督一聽此言,勃然大怒,令人用燒紅的鐵棍把他的眼睛挖出,並說:『你現在不能看書了,聖經對你也無用了。』這種刑罰不能使他屈服。於是總督又命人把他倒吊起來,用布塞口,頭上縛著重物,以為這樣便可使他屈服。此時他的新婚妻子摩拉,不忍見他這樣受刑,婉言勸他表示屈服。可是當他口中所塞東西取去以後,非但沒有依從妻子的勸告,反而痛責妻子誤解愛情;並且宣誓,稱他業已準備為主捐軀。他的新婚妻子大受感動,決定效法他的忠貞勇敢,共同進退。總督欲使提摩太之妻改變宗旨,命人施以毒刑,結果無效。最後和提摩太並排釘死十字架上。

 

【甘為基誓被殺】羅馬皇帝逼迫教會,大肆殺戮信徒,差派軍長率兵馳往伊撒得城,囑他豫先偵察基督徒聚會所在,然後出其不意,一網打盡,通通殺光。軍隊趕到,軍長先行進城,途中遇一婦人攜帶小孩行路,就問她說:『到那裏去?』婦人答道:『往基督徒聚會所聚會去。』軍長驚訝的說:『你豈未聞皇帝派兵前來,捕殺基督徒麼?」婦人說:『我們基督徒都已知道這事,現在特往素常聚會之處,甘為基督被殺,榮耀主名。』軍長聽了,大受感動,不但未予奉行殺害基督徒的命令,反而自己悔改歸主,作了基督徒。

 

【四十個殉道者四十個冠冕】古教會史中記載一個事實:有四十個可愛的兵丁,因信那穌,被羅馬的官兵捉去,定了死刑。他們都赤著身子被帶到一個結冰的湖面上,讓他們凍死在那裏;但許可他們反悔。在那生死關頭的夜間,若肯改變信仰,即可上岸,到監刑官那裏說明,就得免刑。那天晚上,站在岸上的哨兵意見一隊天使飛翔在那殉道者的上空,在他們每一個人頭上,放一個冠冕,並接他們上天。登時滿天歌聲:『四十個殉道者,四十個冠冕。』最後一齊都升天去了。只有一人的冠冕仍舊懸在高空,似乎無人接受。忽然那個哨兵聽見一個人的腳步聲。學目一個,乃是那四十人中的一個,走近他的身旁;這個人逃避冰湖,不願殉道。那個哨兵驚奇望他,即將自己衣服徽章脫下,遞給他說:『蠢漢,如果你看見我今晚所看見的,你決不會捨棄你的冠冕;現在來,你站在我的崗位上,我願意去承受你的福分。』他馬上赤著身子走上冰湖,就那榮耀之死。停了很久的唱詩,又續奏那『四十個殉道者,四十個冠冕。』

 

【拿什麼來和基督比較】有個姊妹,在受逼害時,他們只要她向亞底米偶像鞠躬,就可釋放。她說:『你們叫我揀選基督呢?還是揀選亞底米呢?第一次我揀選了基督,現在要我再揀選,還是揀選基督。』結果她被殺了。還有兩個姊妹在那裏說:『有許多神的兒女已被拖去殉道了;我們為什麼還留下呢?』因此她們就被拖去關在監裏。她們看見許多人都被丟給野獸吃了。又有兩個姊妹說:『許多人用血作見證;為什麼我們只能用口作見證呢?」這兩個姊妹中,有一個已經出嫁,另一個也已訂婚;於是她們的父母,丈夫,未婚夫都來苦勸她們,甚至把親生的孩子抱來求她否認主。但是她們說:『你們想拿出什麼來和基督比較呢?』結果她們也被拉去,丟給獅子吃;她們一面走,一面唱詩,直到被獅子撕得粉碎。

 

【一一都在火中為主舍去】亞的利(John Ardley)將要為主殉道之時,施刑的人告訴他說,被火焚燒乃是一件極其難受的事;意思要他否認基督,就可免去痛苦。但他慷慨的說:『若我有像頭髮那樣多的生命,我要一一都在火中為主舍去。』

 

【羅馬大圓戲場】羅馬大圓戲場是羅馬最宏偉的古跡之一,也是古代羅馬人最大的圓戲場。起初是用木頭建築的,用後拆毀,後來改用石頭建築。西元七十二年開工,八○年竣工。它的外面本來只有三層,但在一百六十年後加上一層。它的中央是一圓形的沙場,沙場外面有一圈一圈的看臺。皇帝和議員的座位圍著中央露天的圓形沙場,特別座位後面便是普通座位。在沙場和座位底下設有關禁野獸的洞穴。這所圓戲場連坐帶站可容觀眾十萬人。羅馬人常到這裏觀看人與人決圖;野獸與野獸相咬,活人被野獸吞吃。羅馬帝國大逼迫基督徒時,曾把千萬個基督徒放在圓戲場的沙場中,活讓野獸撕裂吞吃。但在十五世紀時,圓戲場開始被人大加破壞,拆下石頭,搬去建造房子。時至今日,只剩一個空的殼子。殺害基督徒的圓戲場已歸烏有;基督徒卻是越發增多,越發蔓延。

 

【尼祿逼迫教會】初期教會首次遭遇羅馬帝國的大強迫,是在尼祿作主的時候(主後五四��六八年)。尼祿性情十分兇暴,殺了親母,又殺了妻子和胞妹。主後六十四年,他吩咐部屬縱火焚燒羅馬城,自己反登塔頂,玩琴吟詩,豪語在他死前,願見萬物毀滅盡盡。九晝九夜火光沖天。高樓大廈盡付一炬,數千人民葬身火窟。這事觸犯眾怒,引起極大反惑。尼祿深怕百姓罪己,乃捏造謠言,將縱火的罪推在基督徒身上。逼迫從茲開始。尼祿發明許多新刑:有的被縫在獸皮內,丟給狗玩弄,直到氣絕;有的被迫穿上臘油浸透的內衫,綁在木杆上,晚間燃點,充作花園燈火。迫害蔓延全國,基督徒非但不消減,反更興旺。主後六十八年,尼祿被國人討伐,畏罪自殺。

 

【豆米仙逼迫教會】羅馬皇帝豆米仙(Domitian)(主後八一��九六年)性情兇暴,殺兄篡位。他迫害基督徒,並呀咐殺盡大衛後裔。因他誤解基督再來,轄管萬國,以為基督要來奪他王位。雖經主的兄弟猶大的兩位孫子講明基督乃是天國之王,他仍悶悶不樂,意不能釋。他搶奪許多基督徒的財產,有的信徒被充軍,有的被處死。將使徒約翰放逐拔摩海島,又將羅馬議員的女兒弗蘭維充軍本都。他制定一條殘酷的律法:『基督徒一進法庭,除非反悔,無可免刑。』國內遇有機荒,瘟疫,或地震,一概加罪於基督徒。很多人被利所誘,起來誣告無辜者,使之喪命。凡不肯起誓,或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處死。採用刑罰有:監禁,拷問,火燙,熱烙,火焚,鞭打,石擊,級刑等。燒紅的鐵鉗撕裂了許多人的皮肉,野牛的角挑死不少的人。被害人的朋友不准收埋屍體。此為羅馬帝國第二次大逼迫。主後九十六年,豆米仙被朋友和部屬殺害。

 

【他乍奴遇迫教會】他乍奴(Trajan)登基後(主後九八��一一七年),立志興國定亂,基督徒一時得以相安無事。迨哲學家皮尼就任庇椎尼巡撫,見基督徒人數眾多,既不赴廟宇,又常受人民控告,於是上奏:『臣不能明指基督徒有何為非作歹之事,只知道這些人意志堅定,無論如何不變初衷。今後對於通道的人,是否遽行判刑,或須有其他罪名才罰之。』他乍奴覆說:『勿無故追搜基督徒,但若有人指控,應即查辦。』帖士漣聽到皇諭,就說:『哦,這種矛盾的論旨!既承認他們的無辜而禁止追揍,又判令處刑如同犯法的人。』因著這個論旨,第三次大逼迫的門戶洞開,從庇推尼逐漸蔓延全地。不久,他乍奴又指令耶路撇冷的官吏滅盡大衛的後裔。他乍奴崩,赫地安(Adrian)繼承,逼迫的事並未減少。殉道的人數超出萬名。羅馬教會的監督亞力山大(Alexander)和二位執事.亦在此時殉道。許多基督徒被何在阿拉臘山上,頭戴荊棘冠冕,肋旁被槍紮,重演當時加在基督身上的苦楚。羅馬著名的將軍猶摧草(Eustachius)在慶祝他勝利的大會中,拒絕參加向偶像獻祭,竟被判處死刑,全家殉道。赫地安鼻孔流血而死,崩於主後一二九年。

 

【奧利留馬可逼迫】教會奧利留馬可(Marcus Aurelius)接承羅馬王位(主後一三��一八○年),第四次大逼迫教會,許多信徒殉道,在法國和焉亞一帶,尤其眾多。奧氏乃斯多亞派的大哲學家,對於任何事都不動心。因為不服信主的人熱誠揚溢,也不信永生之道,遂仇視教會。奧氏本人雖然不信鬼神,但是身為羅馬國王,見基督徒不赴廟宇,認為有損尊嚴,加以信徒常說屬天的國定勝屬地的國,誤認近乎叛逆;於是任人迫害教會。當時所用的暴刑,常使旁觀者戰慄,而驚奇受苦者的勇敢,有人被迫用受傷的腳行過荊棘,利殼,和尖釘,有的慘被鞭打,直到筋脈畢露。

 

【賽維羅逼迫教會】賽維羅(Seberus)於主後一九二年登基,執政至主後二一一年。某次害病,曾得一位基督徒的醫治,因此對於教會頗有好感,甚至准許一位女基督徒作他兒子的保姆。可惜王的意志十分薄弱,容易受人鼓動反對的人屢次控告基督徒不拜偶像,和王的像。當王鏟滅東方仇敵,獻功於廟宇之際,信徒均未參加。王怒勃發,轉而迫害教會。火燙,劍戮,獸噬,監禁,各種是刑,一齊施行。甚至信徒的遺體亦從墳墓掘出,加以種種侮辱。此為羅馬帝國第五次大逼迫。但是福音並不因此枯萎。帖士漣生長此時,曾說:假若基督徒集體離開羅馬境界,整個帝國的人口就要大大減少。

 

【瑪西摩逼迫教會】教會在羅馬皇帝亞力山大任內享受平安。不久以後,他的軍長瑪西摩(Maximus)篡位(主後二三五��二三八年),一反前王的施政,第六次大逼迫於焉開始。焚燒聚會所,逼迫基督徒,毀奪他們的產業。在蓋貝多西亞(Cappadocia)時,逼迫尤其厲害,千方百計剷除信徒。某羅馬軍人,拒戴王所賜的花冠,坦白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遭受鞭打,禁閉,及死亡。羅馬教會的監督房天納(Pontianus)反對拜偶像,遂被放逐撒迪尼亞(Sardinia),在彼殉道。繼承他的監督安提羅(Anteros),是希臘人,為著收集殉道史跡,引起當局妒恨,僅作四十天監督,就捨身殉難。羅馬議員潘瑪基(Pammachius)和他全家並同道,共有四十二人,同日被斬示眾。複有主的僕人迦利波底(Calepldius)受到各種慘無人造的虐待,又被拖曳遊街,最終頭系磨石,沉入河底。在這次大逼迫中,無數的基督徒未經審問,就被處死。有時五六十人合埋一穴。

 

【抵先逼迫教會】抵先(Decius)登基(主後二四九��二五一年),可怖的第七次大逼迫發生。當時外邦廟宇門可羅雀,而基督徒聚會的場所卻有人滿之患。抵先因此妒忌教會,決心滅盡基督徒的名字。主後二五○年,抵先頒諭:全國人民必須人廟敬拜偶像和王像,否則逮捕,監禁,處以極刑,或充公財產。凡不願拜像的人,可以自由離境,家產全部沒收,以後不得重返。抵先認為只要作此全面有系統的搜查和迫害,不難可把教會剷除。當時教會已有許多錯誤偷偷引人,教會領袖儼然自大,爭奪政治地位,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日益增多。由於此次逼迫,教會反而因之澄清。

 

【非利連逼迫教會】非利連(valerian 主後二五三��二六○年),在位初四年,非常寬待尊敬基督徒。迨主後二五七年,埃及術士瑪克利摩(Macriamus)得王寵倖,多方挑唆,王遂下令逼迫教會。先是禁止聚會,沒收墓田,貶黜教會領袖;後見徒禁無益,乃下詔將各地教會監督,長老,和執事概行殺戮。大臣中有信主的,罷免其職。設不反悔所信,殺無赦。尊貴的婦女放逐四夷。此為第八次大逼迫,繼續有三年六個月之久,殉道者的數目多得無法統計。迦太基教會的監督西比爛就在這次迫害中殉道。這個長久迫害信徒的非利連帝結局遭遇極其悲慘。他與波斯王所弗來(Sophores)交戰,中計被擒。波斯王將他擄回本國,竭力侮辱,叫他跪在地上,形同最卑賤的奴隸,用他作上騎的腳凳,並且大言不遜說:『這種姿勢乃是勝利的最大明證,較比所有羅馬美術家所繪畫的,更加生動。』他受這種虐待有七年之久。當他八十三歲時,雙目都被挖出。這樣報復尚嫌不夠,時隔未久,將他活活剝皮,用鹽磨擦傷口,直到氣絕。這就是一代君的收場。

 

【奧利連逼迫教會】主後二七四年,奧利連(Aurelian)登基,立刻開始第九次大逼迫;下令禁止信徒聚會,逼迫教會領袖,或驅逐出境,或用力殺害。他部下兵士搶奪教會所用物具,毀壞聚會所,掘挖尊貴人的墳墓,盜取財寶。當時著名的殉道者有羅馬教會的監督腓力斯(Felix)。他作監督未久,即被斬而死。又有一個青年,名叫阿加彼特(Agapetus),變賣家產,周濟窮人,因此被認出是基督徒,遂遭逮捕,受到虐待,然後梟首示眾。這次逼迫十分短暫,因為奧利連在位不久,就被人暗殺。

 

【代歐盔仙逼迫教會】第十次大逼迫乃古今最慘烈的逼迫。代歐盔仙(Diocletian)登基(主後二八四��三○五年),初時對於教會頗有好感。迨遷都小亞西亞的厄哥米底亞城(Nico�mendia),於主後二八六年派瑪西緬(Maximian)居羅馬城為次帝,局部逼迫開始發生。有一支底本(Theban)的軍國,共有六千六百六十六人,全部都是基督徒。他們原駐東方,奉瑪西緬的命,進軍加拉,協助平亂。瑪帝舉行大祭,吩咐全軍陪祭,並立誓效忠.助滅在加拉的基督徒。底本軍團無法遵命。王大怒,命令每十人抽一人處死。結果存活的人不變初衷。第二次十人抽一。全軍團依然站住,且上奏稱:『設王令和王令互不抵觸,我們樂意順服,且常順服。但若遇有抵觸之時,我們必須順服全能的主。我們願意效勞,然而我們不能手染基督徒的血。人若不能向神赤忠,怎會向王盡忠。你吩咐我們搜查毀滅基督徒,此事無須執行,因為我們就是基督徒,且以此名為榮。我們眼見同伴被殺,他們毫不抵抗,也無怨歎,他們為基督的緣故殉難是愉快的。無何能夠激動我們,舉手反抗君王。我們寧願死在人的惡待下,以求無辜,不願活在罪惡的重壓下。我們願意接受任何王命受苦。我們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不能迫害同道,也不能向偶像獻祭。』王大發雷霆,殺戮全軍,不留一人。時在主後二八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主後二九二年,代歐盔仙另選移利留(Galerius)為該撒,助理東方故事。次帝瑪西緬另選康士坦徒(Canstantius)為該撒,治理英國,西班牙,和法國一三省。格利留受他母親的唆使.勸誘代歐盔仙逼迫教會,複稱國家較弱,全因基督徒之故,不如除滅他們。迨主後三零三年,王聽信讒言,頒諭毀滅各地禮拜堂,焚燒聖經,和有關基督教的書籍。複下令剝奪基督徒的公民權,不得擔任任何重要職守,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逮捕教會領袖,禁囚監內。凡不拜偶像的,格殺勿論。王諭張貼全國城市。有一勇敢的信塊,將告示撕破,結果被焚而死。格利留心仍不甘,私下遣人放火,焚燒王宮,把罪名加在基督徒身上,作為殘暴迫害的藉口。凡是基督徙,不分老幼男女,一概殺戮。又縱火燒屋,許多信徒全家葬身于火。有的被大石系頭,趕入深海。強迫憂延全國,在東方尤其厲害。這樣繼續有十年之久。殉道的人數多得無法統計,殉道的方式多得不能盡述。有些巡撫甚至請求停止屠殺,因為『居民血流,使城市污辱;人民屠殺,使帝國毀譽。」主後三零五年,代歐盔仙遜位,且強迫瑪西緬辭職。帝國由康士坦徒與格利留分治西東。康氏人品高貴,性情溫柔,而且善待基督徒。主後三零六年將國拉傳恰太子康士坦丁(Constantinuns or Constan�tine the Great)。康氏受到母親赫裏拿(Hclena)的勸導,心中傾向基督。西方迫害遂告結束。至於東方,格和留另選其甥瑪西岷(Maximinus )為該撒,治理敘利亞,埃及二省。瑪氏生性兇暴,繼續逼迫信徒,且偽造『彼拉多行傳』攻擊基督,下令學校採用當作課本。主後三一一年,格氏患有惡疾,醫生束手。他認清這是神的懲罰,乃懺悔過去罪惡,頒旨停止強迫,而且重修禮拜堂,並囑基督徒代為禱告。除了瑪西岷所轄的敘利亞和埃及外,東方的迫害亦告終止。

 

【拉拿瓦羅拿逼迫教會】非洲馬達加斯加島女王拉拿瓦羅拿,極力逼害教會,焚毀基督教書籍,驅逐外國教士出境,搜捕本國信徒,旅以酷刑。曾在一次逼害之中,十八人被處死刑,一百十七人充當奴僕,六十四人喪失家財,一千六百四十三人輕罰開釋;到處死刑者四人被焚斃。其中有一孕婦,臨刑之前還生孩子,嬰孩也被拋給身在火焰的母親。木柴因雨浸濕,火勢不猛,喪命遲慢。但當火焰齊膝,四人同聲讚美神。另有十四人被人帶到高山,傳於懸崖頂上,先問是否願意捨棄耶穌,卻無一人願意,結果割斷繩索,全部墜落山崖,粉身碎骨。但在這種逼迫之下,多人反而蒙恩。其中一位即是女王的獨生兒子黎各多。一天,黎各多看見三男二女從皇家監獄提赴刑場。他們外貌清秀,沿途歌唱,並喊基督。黎各多看看他們,不像犯罪的人,於是進官問母,欲知究竟。女王躊躇片刻,方才回答說:『他們受刑,乃因受了外來教士引誘,相信事奉基督,離棄本國的神。」黎各多就說:『可是他們雖被綁赴刑場,還是喜樂歌唱。』女王忍受不住,不許兒子再說。黎各多想要明白底細,於是從事探訪。後經從僕米迦之介紹,參加一處信徒秘密的聚會。就在一個聚會當中,王子受感,跪下禱告,喜淚湧流。女王發現兒子大有改變,卻尋不出原因。終被國務大臣獲悉,但因他是女王獨生愛子,不敢對他怎樣,更不敢奏告。女王因見逼迫無效,怒命大臣進官,質問原委。大臣方才戰戰兢兢說出:『陛下,你的兒子也作了基督徒。』女王起初非常忿怒,慢慢沉靜下來,徐徐說道:『閣下,讓我的兒子去作他所喜歡的事,即使他要作個基督徒,也隨他的意思。』女工病歿,王子黎各多繼位,立即公佈信仰自由,釋放囚禁信徒,更向海外發表文告,召回被逐教士,信徒驟增數千人。

 

【多馬被矛刺死】使徒多馬,希臘文稱為低士馬。他也會往帕西亞及印度傳道。異教祭司因此嫉妒,將他用矛刺死。

 

【心跳比平常快就不要神】瑞士有位殉道者,當其被判處死,赤腳站在柴塔之上,正待用火焚燒之時,他對監刑的人說,請你來到我的身邊。他說:『我快要被燒了,請把你的手放在我的心房上,如果它跳得比平常更快,那就請你不要信我的神。』法官十分震驚,將手放在他的胸懷上;居然那樣平安寧靜,一點不像將要被火燒死的情形,而是如同要去安睡的人一樣。這就是『神所賜出人意外平安』的能力。

 

【牛皮纏身曝曬】印度青年基督徒辛加達潛入西藏傳道。西藏人警告他說:『你若留此不去,我們就要處你死刑。』辛氏回答說:『我不怕死。』他們只得把他捆綁,押送出境,嚴厲警戒他說:『如果再來,必殺無赦。』辛氏卻是緊跟押邊之人的腳蹤又回西藏。藏人果又把他捉住,殘酷處死,用剝下的牛皮纏裏他的全身,放在烈日之下曝曬,四畫四夜不給水喝,牛皮乾燥緊縮,全身骨斷筋折.如鉗相夾。辛氏在此四日,見證主的大愛,臨終告訴人說:『我見天使賜我一頂殉道的冠冕。』並為逼害他的人禱告。許多人受感歸主。

 

【羅節用火焰洗手】英國著名的殉道者羅節約翰(John Rogers)是英文聖經欽定本的第一個譯者。他活活的被火燒死。將被焚時,主教吳律(sheriff Woodrofe)問他肯否改變他的信仰。他回答說:『我所信所傳的,我也要用我的血來證實。』吳律說:『你是異端。』羅節說:『誰是異端,到基督審判台前,就要顯明。』吳律說:『我不替你禱告。』羅節說:『我卻要替你禱告。』即在那天,主後一五五五年二月四日,羅節被吳律帶到西密埠(Smith field)。他口裏念著詩篇五十一篇。眾信徒為著他的堅強大大歡喜,讚美感謝神。於是當著皇室的代表們,主教們,和大眾的面前,把羅節放在火上。火焰漸起,燒到他的兩腳,又燒到他的兩臂。他非常安靜,好像不覺得痛苦,反用火焰洗手,如同用水洗手一樣。最後他舉目望天,向天伸起兩手,直到火焰把他燒盡。

 

【搜毀聖經】當歐洲大逼迫的時候,聖經每本每頁皆要被搜出來,送去燒毀。那時在法國,有一個愛慕聖經的家庭.他們什麼都沒有也可以,但是不能沒有聖經。可是聖經若是保有不夠嚴密,就會被人搜去,還要定罪。若是把它埋在地下,又怕受潮;藏在牆內,又嫌拿出不便。他想了一個頂好的方法,把聖經放在凳子座板底下,再用一塊抽板蓋住。這樣,若把凳子翻過來,拉開抽板,便可閱讀,抽板蓋好,將凳子再翻過來,便可當作座位,如此既查不出,又可天天閱讀。他把凳子隨便放在房子裏面,聽人隨便坐在其上,看來如同平常凳子一樣。有一天,天主教的神甫,來到他家搜查,各處找遍,沒有找到。找的時間長了,神甫就毫不介意的坐在那張神秘的凳子上,揣想聖經到底藏在何處,他始終沒有找到。後來這家人聽說美國可以自由讀經敬拜神,便帶那本聖經和妻子搬到美國去了。聖經與福音這樣傳到美國去了。

在美國有一本聖經是在麵包爐中和麵包一同烤過的。這本聖經現在斯克博先生手中,是他的祖母遺留下來的。當他祖母在歐洲時,羅馬教皇頒佈一條命令,凡人民所有聖經都須交給神甫,一齊燒毀。如不照辦,全家性命難保。神甫挨家搜查,一天查到斯克博祖母家中,可巧是烘麵包的日子。祖母一聽神甫來了,連忙把她寶貴的聖經用麵糊包裹起來,和其他麵包一起放在爐中烘烤。神甫找得滿頭大汗,都未找到。神甫走了,她把聖經從爐中取出,一點也沒有損壞。後來遷居美洲,便把這本聖經帶到美國去了。

 

【本仁約翰殉道】本仁約翰被殺殉道之時,他曾喊說,天阿來罷!地阿來罷!只願主的旨意成就。意思就是上天堂也好,下地獄也好,只要主的意思成就。這是絕對奉獻的人的態度。

 

【我要如何對付他呢】第二世紀時,一位基督徒被人帶到君之前,君叫他背叛,離棄基督,那人不肯。君就說:『假如你不這樣作,我要把你放逐。』那人微笑著說:『你能把我放逐,卻不能使我與基督分開。因她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君怒道:『好,那我要把你的財產悉數充公!」那人答道:『我的財產存在天上,你沒辦法拿到。』君更是生氣,大聲喊道:『我要把你殺掉!」那人不慌不忙的說:『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你摸不著。」君說:『這個熱狂者我要如何對付他呢?』『你若留此不去,我們就要處你死刑。』辛氏回答說:『我不怕死。』他們只得把他捆綁,押送出境,嚴厲警戒他說:「如若再來,必殺無赦。』辛氏卻是緊跟押送之人的腳蹤,又回西藏。藏人果又把他捉住,殘酷處死,用剝下的牛皮包纏他的全身,放在裂日之下曝曬,四晝四夜不給水喝,牛皮乾燥緊縮,全身骨斷筋折,如鉗相夾,痛苦難受。辛氏在此四日,見證主的大愛,臨終告訴人說:『我見天使賜我一頂殉道的冠冕。』並為迫害他的人禱告。許多人受感歸主。

 

【印度的一位青年基督徒】印度的青年基督徒辛加達潛入西藏傳道。西藏人警告他說:『你若留此不去,我們就要處你死刑。』辛氏回答說:『我不怕死。』他們中俐把他捆綁,押送出境,嚴曆警戒他說:『如若再來,必殺無赦。』辛氏卻是緊跟押送之人的腳蹤,又回西藏。藏人果又把他捉住,殘酷外死,用剝下的牛皮包纏他的全身,放在烈日之下曝曬,四晝四夜不給水喝,牛皮乾燥緊縮,全身骨斷筋折,如鉗相夾,痛苦難受。辛氏在此四日,見證主的大愛,臨終告訴人說:『我見天使賜我一頂殉道的冠冕。』並為迫害他的人禱告。許多人受感歸主。

 

【甘心被殺】羅馬皇帝逼迫教會,大肆殺戮信徒,差派軍長率兵馳往伊撒得城,囑他豫先偵察基督徒聚會所在,然後出其不意,一網打盡,通通殺光。軍隊趕到,軍長先行進城,途中遇一婦人攜帶小孩行路,就問他說:『到那裏去?』婦人答道:『往基督徒聚會所聚會去。』軍長驚訝的說:『你豈未聽說皇帝派兵前來,捕殺基督徒麼?』婦人說:『我們基督徒都已知道這事,現在特往平日聚會的地方,甘為基督被殺,榮耀主名。』軍長聽了,大受感動,不但不予奉行殺害基督徒的命令,反而自己悔改歸主,作了基督徒。

 

【老信徒款待捉殺他的兵下】羅馬皇帝尼祿性情兇暴,極力殘害基督徒,火燒,鋸鋸,喂獅,用盡各種苛刑,許多信徒因而隱居。有一老年信徒,隱居窮鄉僻壤,開一牧場,飼養許多牛羊家畜。他有一個習慣,凡過路的,無論何人總請他們在他那裏歇息一下,給他一杯牛奶,一塊幹餅,日子多了,各處知名。尼祿王聽見,就說那人必是一位基督徒,不然怎有這樣愛心。於是派下四個兵下去殺這位老人。四兵當晚經過那地,恰巧住在老人家中,老人盡情款待他們。他們並不知道這位老人就是他們所要捉殺的基督徒,就把來意告訴老人,問他說:『你知道這位老人住在什麼地方麼?』這位老基督徒回答說:『這位元老人我認識,明天我帶你們去。』老人為兵鋪好床鋪,自己就到後院,挖了一坑,跪地禱告。天亮時候,就去喚醒四兵說:『你們所要尋索的人就是我。』兵工面面相觀,不忍下手。他們覺得老人非常慈愛,很受感動,約他一同逃跑,大家都作基督徒。老人說:『尼祿勢力遍滿全國,我們無處可逃,如果被他捉住,我們五人勢必一同喪命。你們若是真實愛主,請即把我殺死,將頭交給尼祿王,身體埋在院內坑裏,你們出去傳揚基督。我已年老,在地之日不多,死了不足可惜,你們年紀尚輕,正是主所大用之時。」四兵不得已,流淚禱告,忍痛殺死老人,交上人頭,了結差事,辭去職務,為主作了忠心的傳道人。

 

【羅馬大圓戲場】羅馬大圓戲場是羅馬最宏偉的古跡之一。也是古代羅馬人最大的圓戲場。起初是用木頭建築的,用後拆毀:後來改用石頭建築。西元七二年關工,八○年竣工,它的外面本來只有三層,但在一百六十年後加上一層。它的中央是一圖形的沙場.沙場外面有一圈一圈的看臺。皇帝和議員的特別座位圍著中央露天的圓形沙場,特別座位後面使是普通座位,在沙場和座位的底下設有關禁野獸的洞穴,這所圓戲場連坐帶站可容觀眾十萬人。羅馬人們常到這裏觀看人與人決鬥,野獸與野獸相咬;活人被野獸吞吃。羅馬帝國大逼迫基督徒時,曾把千萬個基督教徒放在圓戲場的沙場中,活讓野獸撕裂吞噬。但在十五世紀時,圓戲場開始被人大加破壞,拆下石頭,搬去建造房子。時至今日,只剩一個空的殼子。殺害基督徒的圓戲場已歸烏有,然而基督徒卻是越發增多,越發蔓延。

 

【勞倫第開鐵器內焙燒】勞倫第(Laurentius)是羅馬教會的重要執事。當繼承司提反作羅馬警監督的塞斯德(Sextus)殉難時,他伴送至刑場。塞斯德豫言三日後必要與他主前相會。勞倫第認為這是他殉道的暗示,乃召集貧窮的信徒,把教會托他管理的財物分給他們,免得落入別人手中。逼迫的人獲悉,立刻把他抓住,要他向王說明教會的賬目。他答應照辦,要求一些時間清理。在三日內,他召集了許多老人,無告,和赤貧,把他們引到官長面前,指著他們說:『這些就是教會的真財寶。」巡撫大失所望,認是侮辱,吩咐人鞭打他。他被鐵棍拷打,又被置在木馬上,四肢脫節。他用堅忍的心接受一切毒刑。後被關在一隻鐵的焙器裏面,用陰火慢慢燒他。他的面容嚴肅,態度鎮靜。以致旁邊的人十分欽佩基督道理的真實和神聖,許多人立刻悔改歸主。在焙器內燒了一會,他向王喊說:『這邊已熟,堪作食物,供人享用。』執刑的人把他翻轉過來,又過了一個更長的時間,他尚有餘力和靈力,嚴肅的報告主,現在已經熟透,只等上菜了。於是雙目望天,愉快安祥的把靈魂交托全能的主。這件事發生在主後二五八年八月十日。

 

【你想拿出什麼來和基督比較呢】有個姊妹,為主受逼迫時,他們只要叫她向亞底米偶像鞠躬就可釋放。她怎麼說呢?她說:『你們叫我揀選基督呢?還是揀選亞底米呢?第一次我揀選了基督,現在要我再揀選,還是揀選基督。』結果她被殺了。還有兩個姊妹在那裏說:『有許多神的兒女已被拖去殉道了,我們為什麼還留下呢?』後來他們也被拖去關在監裏,他們看見許多人給野獸吃了。又有兩個姊妹說:「許多人用血作見證,為什麼我們只能用口作見證呢?』這兩個姊妹中,有一個己經出嫁,另一個姊妹也己訂婚,於是他們的父母、丈夫、未婚夫都來勸她們,甚至把親生的孩子抱來求她否認主。但是她們說:『你們想拿出什麼來和基督比較呢?』結果她們也被拉出去丟給獅子吃,他們一面走,一面唱詩,直到被獅子撕得粉碎。

 

【老監督焚身作見證】一個教會的監督名叫玻立克,他們把他拿住了。因為他己八十六歲,所以不忍處死他,特別寬待他,只要他說一聲我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就可釋放。但他回答說:『我不能否認他,我己服恃她八十六年,在這八十六年中,她從沒有虧待我,我怎麼能愛惜這身體而否認她呢?』他們把他台到火裏去燒。當他下半身已經燒枯了的時候,他還能說話,他說:『感謝神!我今天有機會能夠被人燒在這裏,用我性命來作見證。』

 

【用性命作見證】士每拿教會有一個監督名波立克,給人拿住了,因為他已經八十六歲,所以他們不忍處死他,特別寬待他,只要他說一聲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就可以釋放;但他回答說:「我已經服事祂八十六年,在這八十六年中,祂從沒有虧待過我,我怎能愛惜這身體而否認祂呢?」他便被抬到火裏去燒。當他下半身被燒枯了的時候,口裏還說:「感謝神!我今天有機會能夠被人燒在這裏,用我的性命來作見證。」

 

【甘心為主捨命】亞的利為主殉道時,施刑的人告訴他,被火燒是一件非常難受的事,意思是要他拒絕基督就可以免去痛苦。但他慷慨的說:「我若有像頭髮那樣多的生命,我一一都要在火中為主捨去。」

 

【傷口見證主】當羅馬人逼害教會時,不少安提阿的信徒因畏懼而放棄信仰,羅曼努是當地教會的執事,為信仰而被捕,受審時他不肯否認主,以致受到極刑:四肢被鐵鉤拉得脫節,臉上被刺,全身多處受到刀傷,然而他安詳地對審他的巡撫說:「謝謝你在我的身上開了許多口,每一個傷口都是一張嘴,讚美榮耀主名。」

 

【雖死仍講話】基督徒近代史上的殉道者很多,其中最感人的一位,即德國年輕的牧師暨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5~1945)。他生前力勸基督徒兩件事:()要效法基督,做一個受苦的僕人;()沒有自己,只有全然委身給基督和別人的生命。當希特勒在三十年代統治德國時,他便加入反納粹陣營,策動推翻暴政。雖然他的好友將他偷運到美國,但不久他又回去,他說:「我的呼召是和我的同胞在一起。」一九四三年他終於被捕。由於受他的話的感動,獄卒暗中安排他向那群絕望的囚犯傳福音。一九四五年四月八日正是主日,他照常帶領他們做禮拜,那天他傳講耶穌所受的鞭傷使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章)。他祝禱未畢,兩個便衣走進來說:「潘霍華,跟我們走!」眾人向他道別,他對身邊的一位英籍犯人說:「這是事件之結束,但在我卻是生命的開始。」次日他被處絞刑。潘霍華殉道時纔四十歲,但他所寫的書卻使許多教會及信徒得到激勵,尤其是《獄中書簡》及《追隨基督》兩本。

 

【用血澆灌】Willeam Tyndale不顧教廷與英王亨利第八的迫害,而將聖經翻成英文。他因此逃往德國,在那裏找到了一個敢印刷他翻成的英文聖經,並藉藏在穀物裝運的口袋內,偷運進英國。英王見到他所翻譯的聖經之後,到處捉拿他,結果因被友人出賣,在一五三六年十月六日被綑在木頭上燒死。臨死時他禱告說:「主阿!求你開英王的眼睛。」

        兩年後,他的禱告蒙了應允,因皇后Anne Boleyn的影響,亨利第八准許英文聖經出版(With his "most gracious" license)。這樣,引進了英國基督教改革。

 

【殉道者之臨終語】一位忠心的信徒,為基督之道即將殉難時,有人問他道:「你不愛你的妻子、兒女麼?」他們都站在他旁邊哭,他答道:「愛他們!就是有人給我全世界的金子,我寧可捨棄,也願意和他們同在,但是我尤愛基督。」(弟兄姊妹,你能說這話嗎?)

 

【至死不否認】約翰胡司,是一位為道殉難者,被人拴在木樁上,將要用火焚燒,有人說道:「你現在若是不認耶穌,我們就不殺你。」答道:「我現在已經預備好了,等死。」

 

【忠心至死】

經文﹕加二:20~21

金句﹕如今在肉身活著的,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 捨己。

羅馬皇帝尼祿,性情凶暴,使用各種極刑對付基督徒:火燒、刀鋸、餵獅迫使許多信徒隱居。有一個年邁的信徒,隱居在窮鄉僻壤,經營農場,飼養牛羊。他非常有愛心,凡是外地客,他都習慣接到家裡歇腳,奉上牛奶、餅乾、飯食。時間一久,遠近聞名。尼祿皇帝認定他一定是基督徒,於是派出四名兵丁去殺害老人。兵丁來到老人家中,老人照例盛情款待他們,他們並不知道老人就是他們要抓的對象。後來他們把來意告訴老人,並向他打聽:「你知道那年老的基督徒住在哪裡嗎?」老人回答:「這位老人我正巧認識,明天我就帶你們去找他。」老人為他們鋪好床,自己就到後院挖了一個坑,然後跪在地上禱告。天亮時,他去喚醒兵丁:「你們所尋找的人就是我。」兵丁一時不知所措,感到為難不忍下手。他們覺得這個老人非常仁慈、充滿愛心,感動之餘便勸他一起逃命,大家都作基督徒。老人說:「尼祿佈下天羅地網,我們無處可逃,萬一不幸被他抓到,五人勢必一同喪命。你們若真實愛主,就請把我殺了,把首級呈給皇帝,身體葬在院裡,你們出去傳揚基督。我已老邁,在地上的時日無多,死不足惜;你們都還年輕,大有可為,願主重用你們。」四名兵丁不得已,含淚禱告,忍痛把老人殺了,呈上首級,了結差事。不久他們申請退役,開始作主忠心的傳道人。

默想:在狂風暴雨中,更能凸顯堅貞愛主的心。

 

【世人迫害信徒的原由(徒五40)

   一、出於不知(路廿三34;徒三17;林前二8;約十五21;十六3;提前一13;徒廿六9)

   二、出於妒恨(創卅七4;撒上十八8~9;但六3~4;太十七18;徒十七5)

   三、出於忿怒(徒五17~1833;尼二10;四1;太二16)

   四、出於貪婪(徒十六19;十九24~29)

   五、出於狡猾(出一8~141622;約十九12~16;徒十二2~3)

   六、出於私欲(約十五19;三20;創卅九7~20;太十四5~9)

   七、出於驕橫(詩十2;斯五9~14;但三13~15)

   八、出於魔鬼(彼前五8;雅四7;啟二十38)

── 丁良才《經題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