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冕的事奉(陳終道)
金冠冕的事奉
不知多少基督徒羡慕有一天見主面可戴榮耀的冠冕。使徒保羅行將殉道前也是這樣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但聖經最先提及冠冕時,不是當作賞賜給得勝者的,而是在事奉祂的人額前系著一面金牌,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的冠冕。
出埃及記廿八章36節與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0節都特別將『歸耶和華為聖』五個字用大寫印出,中英文(欽訂本)也是這樣。聖經中的『聖』與中國人傳統觀念中的『聖』有很大的不同。今天不少人認為基督徒應該入世,按傳福音的觀點應是對的,我們該進到罪人之中救人。但聖經比較完滿的講法應是:我們保持一個分別為聖的身份進入罪人之中拯救罪人。我們雖可以下水救人,絕不可以跟他們一同溺死。
一、大祭司的金冠冕
舊約祭司亞倫的服裝有特別的規定,其中一項是『冠冕』。這冠冕實際上是用裹頭巾圍著頭,上面鑲上一個精金造的牌子,寫著『歸耶和華為聖』(出廿八36)。舊約出埃及記和撒迦利亞書都提過這句話,在出埃及記的記載,亞倫的服裝上要有『歸耶和華為聖』這金牌,然後才可以開始作祭司。撒迦利亞的記載,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這句話。但兩處的意義並不相同。馬是古代主要的交通工具,路人聽見蹄聲便讓路,馬裝上鈴鐺更可幫助人知道馬來了。撒迦利亞書的涵義:當那日,在耶穌基督來的日子,所有人的生活行動都是歸耶和華為聖,像馬的鈴鐺那樣,一行走必發響聲,知道那是系上鈴鐺的馬。
出埃及記所記的,是以色列人在西乃曠野時,神為他們頒佈律法,設立祭司制度。祭司額上必須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有人要獻祭便到祭司那裡,祭司等於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現在耶穌基督已來到世上,作了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祂才是合格的中保。但在舊約的時候,聖經用人物、儀式表明以後將要實現的救恩。神其實不是要設立一個不完全的人(像亞倫作祭司),神是要設立亞倫所表明的耶穌基督作我們的祭司。在耶穌基督未來之前,設立亞倫的祭司制度,這制度包括他所穿的衣服,所用之物,都要分別為聖,然後才能開始他的事奉。
二、戴上金冠才開始事奉
我們要注意亞倫的金冠『歸耶和華為聖』的意義表明所有事奉以『歸耶和華為聖』為開始。亞倫不能在把自己『歸耶和華為聖』之前就作祭司。這職分雖已預備給他了,不過他要先把自己及所有的『歸耶和華為聖』,然後才開始供祭司的職分。所以出廿八章所記的,用今天的話來講,是亞倫的就職典禮。他除了要為自己贖罪外,還要穿上祭司的衣服。今日有人把舊約的祭司應用於牧師身上,因此牧師也有特別的袍子。其實舊約祭司並不等於新約的牧師。又有信徒認為人人都是祭司,都有權事奉神·但不要忘記,亞倫是先歸神為聖,然後開始事奉,『歸和華為聖』是事奉的先決條件。並且這金牌的冠冕戴在頭上有向人明明宣告,且以此為榮耀的意義。
甚麼叫做『歸耶和華為聖』?就是說被分別出來專屬於神,為神專用之意。所以摩西為亞倫行就職禮時,作了一些儀式,表明從此以後他不再是普通人,乃是專被神使用之人。如果他不專被神使用的話,他就失落了分別為聖的地位。我們知道亞倫並不完全,甚至還為以色列人作了金牛犢,犯了大罪,不是小過。但基本上他要先將自己歸神為聖在先。
三、物與人的聖別
關於歸神為聖的觀念,包括兩部分:一是物,一是人。物如何歸耶和華為聖呢?物件本身是無罪的,無所謂聖潔不聖潔。但歸耶和華為聖的一部分意義,不在乎那東西本身如何,乃在乎是否分別歸神所專用,是否不作其他用途,那就稱為歸耶和華為聖了。所以聖所裡面所有的物件都是聖的,其所以為聖,並非它本身聖,是因為此後不為別人用,專為神用。行這聖禮時,按出三十22-23有聖所特用的膏油,它的配方是普通人不能按法調製的。膏油抹過的東西就是聖的,歸耶和華所用。聖所中的約櫃、香壇、金燈檯等聖物,抹過血和膏油,歸耶和華為聖之後,就不會再改變了,因為物的本身沒有生命。但人與物不同,被膏油膏過,歸耶和華為聖之後,人可能做出違背他所行的儀式的事。因為儀式不能保證他每日所做所想都為神而作。所以人與物的分別為聖不同。但舊約將這兩種的分別為聖合起來,無論是活的人或死的物,都要歸神為聖。
四、先成聖後作聖徒
一般來說神會用一個聖潔的人,但這聖潔只是他願意將自己分別為聖的意思,他本身未必真正完全聖潔。這就是基督救恩特別的地方。我們信耶穌得救,是因耶穌已將我們救到聖潔的地步,沒有留下一絲一毫的罪讓我們自己去解決,否則就不是救恩了。救恩所以成功,是因為耶穌基督已完成了救贖的工夫,使所有在祂裡面的人都得著拯救,而且罪得赦免。耶穌應允十架上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若強盜的罪不是完全得到赦免,怎能在樂園?難道先上樂園,慢慢才洗淨他的罪麼?不,他是完全清潔了,所以才得救。我們是根據基督所成功的,使我們成為聖潔。我們若對一個病人說,你要常常運動,保持健康,這話不錯,但他現在正生病,不要說運動,連轉身也困難。必須他病好了,才說得上運動。救恩也是神先將人從罪裡救出來,成為聖潔,然後祂要求人過一個聖潔的生活,這就是救恩。
注意下面兩處聖經的分別:
彼前一2: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叉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這些人是藉著聖靈已經成聖了,聖靈就是舊約聖膏油所預表的,聖膏油所抹過的便歸耶和華為聖。我們現在有聖靈住在心中,被聖靈膏抹過,不管我們本身夠不夠聖潔,都已成聖潔了。
再看15-16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從這兩節看來,信徒是否未曾聖潔,所以神要求他們要聖潔呢?15節所注重的是『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也就是所謂『地位上的聖潔』與『生活上的聖潔』之分。事實上我們已被分別為聖了,所以神看我們是聖潔的。但是我們是活的人,不像死的物,雖受聖靈膏抹為聖,還會不順從聖靈而順從情欲行事。所以聖經一直要提醒我們要在生活上聖潔。
神要求我們過一個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就如先將魚變成鳥,然後要求他飛翔空中;不是強把魚拋到天空,然後算他是鳥。因為魚永遠不能飛翔在天空,已經變成鳥之後,自然應該是會飛翔的了。照樣我們既有新生命,就當有新生活與所蒙的恩相稱。
五、祭司如何表現他的『聖別』
按照亞倫所行的儀式,有幾點可作為我們今天的教訓:
①金冠冕:這冠並不是整個用金造的,是一條裹頭巾,前面鑲一個金牌。如果整個冠用金造的話,太重了不容易戴。金牌上有『歸耶和華為聖』的字,這金牌等於向人宣告我已經歸神為聖。額頭是最顯眼的地方,一望而知。基督徒在生活上應該是一個無聲的宣告:我是歸耶和華為聖,凡事只求神的榮耀的人。
②抹血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上,右腳的大拇指上:意思是他的言行、生活、道路都歸耶和華為聖。我們的耳要分別為聖,單要聽神的話,不聽魔鬼的話,叫我們懷疑神的好意;我們的手被分別為聖,做神所喜悅我做的工作。我的腳走的是神要我們走的路,使徒保羅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許多人跑了很多路卻不是跑當跑的路。
六,歸神為聖的奉獻
所以整個儀式對今日基督徒的應用,等於過一個完全奉獻的生活。其實『成為聖潔台乎主用』的涵義,就是將自己獻上為神而活,這是事奉的先決條件。神不問亞倫有多少才幹,有沒有口才,讀過多少書?這些都是次要的。第一要緊的,是他本身被分別歸耶和華為聖,然後開始供祭司的職分。許多基督徒覺得自己是祭司,有權事奉神,但他忘記了亞倫若不先歸耶和華為聖,他不能供祭司的職分。這職分雖是他的,但他不能實際供職,他應該將自己分別出來為神所用,然後事奉神。
今日的基督徒多麼喜歡彼前二9『你們是…君尊的祭司…』這句話,同時卻幾乎厭惡聽見:『歸耶和華為聖』那句話,不肯把祭司『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冠冕戴在頭上,卻要作君尊的祭司。
羅馬書十四章7-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這兩節聖經實際上就是舊約『歸耶和華為聖』的精義。今天事奉神的人所有的生活舉動,不是要要喜歡我所喜歡的,乃是要喜歡神所喜歡的;我不是要恨我所恨的,乃是恨神所要恨的。神不喜歡的,我也不喜歡;神所喜歡的,我也喜歡。這是很深的順服。
七、怎樣過成聖的生活?
基督徒怎樣可以活出基督的聖潔?是否要裝出一個神聖的樣子呢?舊約是藉著一些儀式叫人覺得這人是很講究的,甚麼東西不能摸,不能看,不能吃….等等,通通是外表的東西,學會了這些外表並不等於真正聖潔。那不過是一種教導,要我們過一個實際的生活。事實上我們不能過聖潔的生活,縱使能夠,也只是一時的,不能持久。但神將耶穌基督的聖潔成為我們的聖潔,我們就成為聖潔了,我們卻要在心志上願與所蒙的恩相稱。
過聖潔的生活,要每天記住我不再屬於我,因我是神所專有的。所以我所想的,所喜歡的,所享受的,都朝著這方向,終生不忘。這樣,我們的人生觀便會慢慢改變,做人的態度也會改變。我們便會向著聖潔的路上走。像亞倫讓人看見他頭上有個金牌,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亞倫所戴的是外在的金冠,我們所當有的,卻是內在的要隸屬於神的心意,常求神喜悅的意念,存這樣的心態事奉,已經包括了生活、工作、品性、為人,都向著神的方向走,那就是我們金冠冕的事奉。
現今以『歸耶和華為聖』當作榮耀的金牌事奉神的人,有一天必戴上神所賜永遠榮耀的冠冕。千萬不要只想望將來榮耀的冠冕,卻忘記現今歸神為聖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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