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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王國顯)

 

讀經:『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十八章1819節)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縱何等佳美。」』(羅十章1315節)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四章2節)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一章16節)神給我們指明,所有的人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中,唯有相信福音的人才能脫離神的定罪與刑罰。我們這些藉著福音得救了的人,應當更清楚的知道在福音以外,世人是沒有指望的,他們的結局就是永遠的滅亡,他們所走的路是朝向地獄裏去。這些人有些是你的親屬和朋友,有些卻是你根本不認識的。不管他們和你有點甚麼關係,如果你替他們設身處地想一想,你能無動於衷的看著他們向滅亡裏行進嗎?這是對所有信了主的人的一個極嚴重的警告。神所拯救的只是那些相信的人,但是你若不把福音告訴別人,帶領他們信主,他們怎麼能成為相信的人呢?如果不是別的弟兄把福音告訴你,你又怎會成為相信的人呢?現在你在救恩裏已經是事實了,但你卻不能讓你周圍的人沒有聽見過主的名字就死去。你必定要看見傳福音的需要,在傳福音的工作上事奉主。

主的命令

  我們不單是在道義上有傳福音的催促,我們這些追求學習順服和事奉的人,更要看見傳福音是主的命令,是主心裏一件很重的事,因為主『不願意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信主得救。(彼後三章9節)主自己親身來作成這救恩,就是為著不叫有人沉淪。主在地上作完了救恩回到天上去以前,就把祂的心意向門徒宣告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章15節)這是主的命令,也是主對信徒的要求。祂要求我們在傳福音的事上服事祂,在拯救人脫離罪和死的工作上來體貼祂。我們若是順服主又願意事奉主,我們就沒有理由推卻傳福音的託付;我們若是不願意接受這個託付,主的命令早已向我們發出了。保羅深深體會主的心,所以他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林前九章16節)他若不傳福音,他就要成了一個不順服的人,得罪了愛他的主;他不敢這樣刺傷為他捨己的主,他就甘心作一個在福音事奉上體貼主的人。

  我們不要以為傳福音只是傳道人的專利品。我們真正認識了事奉,就會明白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是福音的見證人。當然,神把一些弟兄姊妹呼召出來作傳道人,叫他們『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章4節)但卻不是說叫其他的弟兄姊妹可以不傳福音。我們若留心主的命令內的『你們』是包括了古今所有信主的人,我們就當求主給我們一個愛慕傳福音的心,盡我們所能作的去傳福音。

初期教會的見證

  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時候,我們很清楚的看見當日的教會是十分蒙恩的,神也把『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章47節)教會在那時受到的反對和殘害也很凶,但那些逼迫並沒有除掉教會,反倒叫教會更成長。這一面是神自己的同在,另一面卻是信主的人都熱切的傳福音,沒有人放棄福音的事奉。沒有逼迫的時候,他們傳福音;就是逼迫來了,他們逃難去了,在逃難的途程裏,他們也沒有停止傳福音。『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徒八章14節)『那些因司提反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徒十一章19節)逃難是一件頂傷腦筋的事,但是門徒卻把傳福音擺在頂重要的位置上,只要留得性命,福音還是要傳出去。他們拼命的傳福音,就叫無數的人得了拯救,許多的教會得了建立。

  在教會的歷史裏也有同樣的記載,初期教會的信徒因著各種的原因到處遷徙;在他們所到之處,他們都向當地的人傳福音。在教會大受逼迫的時期,許多信主的人不單用言語傳福音,也用他們的性命來見證福音,因為他們深知人的肉身生活不是最重要的,唯有藉著福音叫人脫離永死才是最重要的,拼死去傳福音也是值得的。

  腓立比的教會是一個傳福音的教會,聖經上的話也見證他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一章5節)『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章27節)從整體來說,他們是個傳福音的教會;從個人來講,他們都是傳福音的人。現今的教會多是失去了傳福音的見證,基督徒也失去了傳福音的火熱,我們該求主在我們身上恢復傳福音的見證。

一些淒厲的呼喊

  在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起,主說了一個比喻:那一個在生前不肯尋求神的財主,在陰間受苦的時候,給火燄煎熬到受不了,那時他才後悔了,也想到他還活的兄弟們,他就說:『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到這個痛苦的地方。』在火湖裏的人,他們受著永刑的時候,痛苦使他們發出淒厲的呼喊,但是呼喊也沒有減輕他們的痛苦。假如在火湖裏有許多人,他們是你所認識的,當他們在那裏淒厲的喊叫時,你以為他們會不會想起你來呢?他們會不會埋怨你和他們作了多年的朋友,而你竟沒有向他們講到主耶穌的福音呢?我想他們一定會的。那時你在天上享受救恩的福樂,你看到你的親友在火湖裏受刑,你心裏能安然嗎?不要把不安的心情帶到天上去,也不要讓在火湖裏有埋怨你的聲音。

  我們今天能安穩在救恩裏,不受永刑的威脅,我們不得不回想,我們蒙恩得救,除了神的憐憫外,還有著如下的一個事實,就是有許多的基督徒放棄了他們該有的安逸和福樂,專心的作著傳福音的工作,以致我們有機會聽見福音。就拿我們中國來說,先是一些外國的弟兄因著順服主,離開了他們的祖國,溫暖的家園,熟悉的親友,孤單的來到陌生又存著敵意的中國來,整年生活在帆船裏,經過多少的驚風駭浪,多少人把他們的性命也丟在中國的土地上。他們這樣作是為了甚麼?還不是要我們得聽福音信主而脫離永刑的痛苦,叫我們不在火湖裏與那些滅亡的人一同發出淒厲的呼喊。那些陌生人這樣的向我們傳了福音,我們豈可不向我們周圍的人傳福音呢?我們豈可讓他們沒有聽過福音就到火湖裏去淒慘又絕望的喊叫呢?

我們該怎樣作

  傳福音的事奉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該作的事,我們不必再猶豫,盡快的參加到傳福音的事奉裏去,在這裏就要開始提到一些關於傳福音的具體的事情來,好讓我們在開始操練自己的時候有點門徑。

1. 先從禱告開始

  一切的事奉都該從禱告開始,傳福音更該從禱告開始。『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儆醒感恩,也要為我們禱告,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秘。』(西四章3節)保羅在好幾卷書信裏都提醒信徒要好好的為傳福音禱告。事實上傳福音是頂利害的屬靈爭戰,要把在撒但轄制下的人釋放出來,撒但豈是肯輕易就放人呢!所以我們在這樣的爭戰裏,一定要使用禱告的兵器去攻擊仇敵,釋放受綑綁的人。

  記念傳福音的弟兄,記念聽福音的朋友,又求主管理著傳福音的環境,更求主加添自己傳福音的負擔,頂好把自己要領他們信主的人的名字記下來,常常把他們的名字提到主的面前去,求主藉著聖靈的工作把他們得過來。

2. 個人作見證

  傳福音不單是全教會的事,也是個人的事。個人若不作見證,教會的傳福音也不會有果效;或者說,教會的傳福音事奉就沒有見證的根基。

  首先我們要在人面前承認主的名,別讓人家跟我們交了十年的朋友也不知道我們是基督徒。『我不以福音為恥。』(羅一章16節)這是我們作福音見證的態度。這個世代是個好譏嘲的世代,尤其是對待神的兒女。但是我們作福音見證的人決不要因人的譏嘲而退縮,我們用口向人講福音,我們也用生活行為來證實主的道,使我們擺在人面前就是個活的福音見證。

  要記得我們若不作見證,人就少有機會認識神的救恩。個人的見證常為神成就大事,安得烈把彼得引到主的面前去就是一個好例子。(約一章4042節)也許你就是今天的安得烈,神要用你在現今成就祂的旨意,帶領現今的彼得到主面前來,所以你不要以福音為恥,也不要閉口不言,反要抓緊機會常作個人的見證。

3. 參加教會的傳福音聚會

  傳福音的聚會常常給神的兒女忽略掉,我們要糾正這樣的觀念,傳福音聚會的對象是未信的朋友,我們參加聚會是為著事奉,而不是為要聽訊息。所以在傳福音聚會裏,我們要站對我們事奉的崗位。

  領人來聽福音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基督徒不領人來聽福音,就不會有人來聽福音,這樣教會要向誰傳福音呢?在平日個人作見證,聚會的時候就領他們來聽福音,倍伴他們聽道,暗暗的為他們禱告,直到他們接受主。領人信主是要付代價的,但是這些代價不管是時間的,精神的或是錢財的,都是對福音的投資,我們得好好的學習在福音上投資。

  在傳福音的聚會裏,還有各種各樣的事奉工作,我們按著我們所能作的去作,那怕是只坐在聚會裏,也能叫聽道的朋友感到溫暖,不覺冰冷和孤單,能以安心的聽道,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事奉,也是不可缺少的事奉。只有全教會的人都同心在傳福音上服事主,才能大大的顯出福音的效果。

4. 從最近的地方作起

  『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章8節)這話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傳福音原則。在心裏面要容下全世界的福音工作,實際上就在自己所居住的地方作起。也就是說先向我們最接近的人傳福音,比方說是父母,妻兒,鄰舍,同學或同事,這些都是最優先的傳福音對象。

  有些弟兄,甚至是一些唸神學的人,他們有著這樣的心志,要到遠方去傳福音,或是要到最艱苦的地區去傳福音。這樣的心志是好的,但是很可惜他們在本地卻放下傳福音的事,他們以為本地不是他們的工場,這就錯了。一個真正在傳福音的人是不會忽略自己所在的地方,傳福音的操練一定是從本地開始。在本地不傳福音的人,在遠方也不會傳福音的,因為現今的遠方就是將來的本地。方便的時候不傳福音,有困難的時候更不要傳福音了。從最近的地方作起,你所在的地方就是傳福音的工場,你所接觸的人就是傳福音的對象。

不要讓福音在你身上停止

  奧林匹克運動大會有一樣傳統,就是在運動大會的會場內燃燒「聖火」,不管會場在世界的那一個角落,火種一定是要在希臘奧林匹克山燃點,然後用火炬一站一站的傳到大會的會場,這一種接力跑式的傳遞是不允許在中途有火炬熄滅的事,因為只要有一枝火炬在中途熄滅,會場的火就燃不起來。福音的見證,或者說是神的恩典,從五旬節那日開始,如同火炬一樣一代一代的傳下來,一直傳到我們這一代,並且還要繼續的傳下去。過去的基督徒很好的跑完了他們的路程,把福音的見證交給了我們,我們現今在跑,並且一定要跑得好,再把這見證交給下一代。如果我們跑不好,跑不上來,那麼福音的見證就會停滯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會中斷了神向世人所顯出的恩典。但這事是不允許發生的,因此我們就得好好的作傳福音的工作,免得神的計劃受阻延,我們自己也受虧損。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十五章7節)叫神感到極大的歡喜的就是福音引出果效來,我們若是體貼父神的心,一面我們不讓福音停在自己身上,另一面我們就積極的在福音工作上獻上自己和自己所有的,抓住機會去傳福音。

再講一遍

  有一首詩歌,是它的作者根據事實寫出來的。在一天黃昏的時候,一隊傳福音的人進到吉布賽(一種過流浪生活的民族)人的帳幕裏,那裏躺著一個患重病垂死的小孩子,他們就向他傳福音,這小孩用微弱的聲音問說:「神真是這樣的愛人麼?像我這樣窮苦的小孩祂也肯愛麼?請你把這事再講一遍給我聽。」他聽了第二遍以後,眼睛閃著光彩,斷續的說:「耶穌真是這樣愛我,我要信祂,可是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就在得救的喜悅裏,這可憐的小孩離世了。這小孩的兩句話真是發人深省:「神這樣愛我,可是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再講一遍給我聽吧 !

  弟兄呀,這世上有多少人願意聽到福音,但是沒有人告訴他們,他們在死蔭裏等著要聽神救人的道,你肯去告訴他們嗎?神肯捨棄自己的兒子叫你得救,你竟不肯去把福音告訴人嗎?「再講一遍」,「從來沒有人告訴我」,這些話該催迫我們不停的傳福音,一遍一遍的傳下去,獻出你的言語,獻出你的時間,獻出你的禱告,獻出你的財物,獻出你自己,叫福音在本地和遠方各處不止息的傳出去,讓更多的人聽見主的名字和祂的救恩。──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二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