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
【天国之民亚伯拉罕 ABRAHAM THE CITIZEN】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象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来十一8∼16)
亚伯拉罕的确是住惯城市的人,他本来住在当时一个最好、最现代化的城市里,他离开吾珥是因为神应许他一个更美好的城市。这应许至今仍未履行;但当光明的圣城从天降临的那一刻,一切都会实现了。亚伯拉罕只能凭信心看见那城,虽然只在远处看见,但所看见的是那样美好,他就宁愿忍受短暂的帐棚生涯,为要等侯进入那城居住。他舍弃了什么?就是从前那座城中的地位。若非经过考古家的发掘,就不能知道那座城已经沉沦了。他得着什么呢?就是在神的城中一个地位。这城建立在永远的根基上,有永远的荣耀。因这一个展望,帐棚生涯就变得可以忍受了。―― 华思德《默想圣经人物》
【神的朋友亚伯拉罕 ABRAHAM THE FRIEND】三人就从那里起行,向所多玛观看,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要送他们一程。耶和华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二人转身离开那里,向所多玛去,但亚伯拉罕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将义人与恶人同杀,……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主,岂不行公义吗。耶和华说,我若在所多玛城里见有五十个义人,我……饶恕那地方的众人。亚伯拉罕说,我……还敢对主说话;假若这五十个义人短了五个,……亚伯拉罕……说,假若……有四十个……亚伯拉罕说,求主不要动怒,容我说;假若……有三十个怎么样呢;……假若在那里见有二十个怎么样呢;……亚伯拉罕说,求主不要动怒,我再说这一次,假若在那里见有十个呢;他说,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亚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创十八16∼33)
亚伯拉罕需要一个朋友,这点我们能领会,因为我们也需要朋友。奇怪的是,神也盼望有一个朋友。祂以亚伯拉罕为朋友。神是亚伯拉罕的朋友。令人惊讶的是,亚伯拉罕竟有资格被称为神的朋友(赛四十一8)。这从罗得和所多玛的事上便可以看到。他的争论并非不尊重神,而是要显明他那位伟大朋友的性格。真朋友所作的,就是如此,他要描出我们的优点来,而假朋友专勾划出我们的缺点。亚伯拉罕是罗得的好朋友,他更是神忠实的朋友,这诚然是人类所能企及的最高峰。―― 华思德《默想圣经人物》
【敬拜神的亚伯拉罕 ABRAHAM THE WORSHIPPER】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你带着你的……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平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平,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创二十二l∼19)
神施行神迹将以撒赐给亚伯拉罕,后来祂又要求亚伯拉罕将所爱的儿子献为燔祭。照人看来,若要神的应许不落空,以撒就必须活着。以撒的出生已近乎复活,因他是在人天然的能力如同已死的情况下诞生的;如今,他被放在祭坛上,似乎又需要另一次复活的神迹了。亚伯拉罕在这件事上也信靠神,他认为如果以撒是神所赐的,用不着自己拼命挣扎去抓住不放,他只须甘心献上,全心倚靠神的信实。这是一切从神领受恩赐的弟兄姊妹所该秉持的基本原则。―― 华思德《默想圣经人物》
【满有效用的信心──亚伯拉罕】
一、不怕远离家乡(创十二1~5)
二、不怕飘流外地(来十一8~9)
三、可以紧握应许(创十五4~6;罗四13~16)
四、可以献上最好(创廿二1~19)
五、万国因此得福(加三8~9)
── 麦希真《工人的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