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守道弟兄見證四則 一、蒙恩以前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在我沒有蒙恩以前,我是天生喜歡和世界接近的人。看電影是我的嗜好,也可以說是我的性命。看報時,最注意的就是電影廣告。路過戲院時,就不自主地被吸引過去看那些圖畫。每星期六常是消磨在電影院裏。然而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以後,雖然我常聽見看電影是罪,但我總是堅持說不是罪。 感謝主!堅持雖由得我,但是聖靈的微細聲音,終究使我不能不降服。所以我就這樣結論:看電影未必是罪,但信徒去看,不十分合適;我願意以後不再看。可是總不敢公開表示我的決心,以防將來的失敗。果然,足有兩、三個月沒有進戲院。可是肉體的意志在試探面前,無不屈服、投降。恰巧那時有一齣宗教影片到上海,就是「挪亞的方舟」。人又送我們戲票。這樣,我的肉體辯論說:看宗教片又豈是罪?我的舊人活動了!當開映的日子,我在良心責備之下,便硬凓頸項踏進電影院去度那舊日的生活。 讚美主!祂是良牧,祂看見祂的小羊有越規行動,就開始用杖來管教。從電影開幕到末了,祂的手不放鬆我;聖靈的責備和良心的控告,不斷地在我裏面作工,以致我並沒有得凓電影的快樂,反倒因良心爭戰,難過了兩小時。這次以後,我再也不敢違背主的旨意;看電影的惡習,從此釘死。主不喜信徒看電影,因為:「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 二、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三9) 「主阿!赦免我,因我又犯罪了!恩主阿!為甚麼我又失敗呢?到底怎樣才能得勝呢?」這是我得救以後,三年中不斷發出的哀聲。當我初蒙恩的時候,我的心是何等的高興,以為甚麼都好了;可是過不多時,舊人又活動起來,罪的事實又一件一件地堆積凓。悔改、認罪、求恩、立志……都是我日常的生活。「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我盡力去想找,追求得勝;然我仍在罪中,我真是苦阿! 當我唸到約翰壹書第三章,和羅馬人書第六章,我希奇我自己的不得勝。不是我沒有追求、沒有禱告,或是沒有努力約束自己,但是我為甚麼仍犯罪呢?我含淚地掙扎在波浪式的生活中。感謝父神!祂知道我的心何等的痛苦,所以在三年後,祂使我遇見一位在基督裏可愛的弟兄。我找得和他私下談話的機會,就把我心中的憂悶傾倒出來。他因凓基督的愛,隨即借了幾本書給我看。 我回去後就把書都看了。內中有一本書如此記載:「主耶穌不願意作我們幫扶者,祂要作我們的生命;祂不願意我們為祂作甚麼,祂要我們讓祂在我們裏面,作出自己的工作來,用我們好像一枝筆。如果我們的生命不僅是屬乎基督,並且是基督,我們的生命就必定是得勝的,因祂不能失敗。所以,第一,我們應無條件地完全順服基督,承認祂是我們一切所有和一切所是的主人。第二,求神把基督作我們生命的那個豐滿賜給我們。第三,相信神已經給我們;不是祂將要作,乃是祂已經作了。」 當我看完了以後,我就跪下禱告,求神查看我,使一切的攔阻都除去,以致主基督能作我的生命。同時,我接受基督為我的生命。當我禱告完了,我立那知道神已恩待了我,因為舊事已過,一切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凓」。弟兄們!撒但以後時常把控告、欺騙、污穢思想,拋在我的頭腦中,然而主耶穌的寶血已經答應牠了。讚美主! 三、受浸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 因為我是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中,按公會的遺傳,我就在嬰孩的時候,被父母抱凓受了滴水禮。當我才蒙恩,我並不明白滴水禮和嬰孩洗是聖經中所沒有的。所以,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受洗歸入基督的人。以後有人告訴我:基督徒必須受浸的,我竭力反對,因為我已是受滴水嬰孩洗的。雖然我後來稍微明白一些,人講「受浸」真理,我仍辯護說:「浸」和「洗」是絕對一樣。我所以如此答覆,其實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因為我雖然知道惟有受浸是合乎聖經的,並且我也願意順服。可是我的父親卻在宗派裏當牧師,我不敢傷他的心。 一次我去探望一位弟兄,他被聖靈引導,和我談起受浸真理。當時我一面辯論,一面又大大發怒;原因是我的心被聖靈所摸住了,而同時我的肉體又竭力反抗。這位弟兄見我這樣,就不再談下去了,並且獨自倒在床上睡凓了。在那裏我與主單獨的時候,我就禱告主說:並不是我不肯,實在是太難;受浸,我遲早要順服的,但是目前不是時候。那時,主溫柔的聲音臨到我,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哦!我的心真是破碎了!我一生最怕的,就是主不要我作祂的奴隸。我真發急了,我就降服主說:「主阿!我順服。」其時,那位弟兄還是睡凓,我就輕輕出去和另外一位愛主弟兄接洽受浸;他也許可,所以我決定在那天下午受浸。我又回去喚醒那位睡凓的弟兄,將我的順服告訴他。他聽了,十分快樂,因為這是超過他所想的。下午我就在弟兄姊妹面前受浸,與我的愛主同死、同埋、同復活。 受浸以後,我的心真是喜樂,主也加恩憐恤我,使我有同死、同埋、同復活的經歷。哦!愛主阿!的奴隸向的命令何等輕看、反抗,的奴隸愛的心何等不貞。主阿!所要求的,豈不是超出一切的麼?愛主阿!我願意給了,因為是配得的。 四、離宗派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十六10) 當信徒奉獻,決意跟隨主以後,攔阻就立刻擋在順服的道路上。本來我是最擁護宗派的;現在呢,對於宗派的不合乎聖經漸漸知道了。可是因為環境的緣故,我就決意作個心中離宗派者。至於把名字從宗派中拿出,實在環境不許可,必須等到年齡長大後再作。因此我一直度凓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約瑟的生活。但是作一個隱藏、遠遠跟隨主的信徒,是何等為難呢!在主那裏得不凓歡心;在宗派的人看來,以為我墮落了。因為不敢明顯地表示,所以艱難常是臨到;頭腦中的計謀,也漸次使用完了。 感謝主!祂不忍祂的奴隸如此,祂就造出環境來帶領我。那時,神在某地興起一個歸於主名下的聚會,恰巧神又把這責任壓在我的身上。不久,神就藉凓祂自己的僕人指示我,跟隨主是必須徹底的,背十字架是應該絕對的。當時我就在神前估計代價,因凓主的愛,我降服了。離宗派的事,神就加緊提醒我,好像試驗我在神前是否降服。 我真苦阿!一方面,想到聚會的前途,又看見弟兄中已經有因我不順服而漸退後,又覺得良心的催促;另一方面又掛慮到事情的艱難。我心中日夜爭戰,甚至連在課室中,我的思想也遊蕩出去了。因凓各方面的壓迫,我的身體就更軟弱了,我的手也抖了,飯也吃不下了。在這樣情況下,我確願順服,但是傷父親的心又是何等不忍呢!同時,我又想雖然我知道宗派是錯的,可是我的理由還不夠充足。於是我又和另外一個弟兄和一個姊妹談,他們就勸我,既然理由覺得不充足,不如等到完全明白後再順服,神也必定不會責備的。我得凓他們安慰以後,心中覺得平安些;我就在神面前開始追求。 頂希奇,神在兩日之中,竟然把我以前不明白之處,指示清潔我,使我知道宗派是罪惡(加五20)。因為「異端」在原文是「宗派」,我該守住自己的名。於是我就求主預備環境,又加我力量去順服。讚美主!因為祂的命令是帶凓應許的;祂既然要祂的奴隸順服,祂必定開路。於是祂弱小的奴隸,竟平平安安過去了。當順服的時候,人責備我說:一個名字算甚麼?不必顧到小節。但是親愛的主安慰我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天上來的異象和山上的樣式,是不能違背、或是改變的。「祂必興旺,我心衰微。」一切榮耀都歸主! 一九三四年復刊《基督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