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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神设立的第一条命令

 

读经:创二18~25

 

一、婚姻的必要

1.神说『那人独居不好』(创二18)──单身男女在生命中有所不完全

2.神造『配偶帮助』(创二18)

  (1)『帮助』原文意『帮手』,指能供应对方所缺乏的

  (2)『配偶』原文意『相对应』或『对方』,在各方面互相对应,互补长短

 

二、婚姻的设立

神为亚当的婚姻作了三件事:

1.叫亚当为各种动物起名(创二19~20)

  (1)动物的成双成对使他觉得自己的孤单,需要配偶

  (2)使他发现惟有同性质的人才能满足他的需要

2.神为亚当造了一个配偶(创二21~22)

  (1)是从男人身上的一小部分造成的──男女在根本上是同一属性

  (2)是男人身上的肋骨造成的──男女平等

  (3)不是脚,免得女人被践踏;不是头,免得女人骑在头上;是肋旁,彼此成为伴侣;是臂下肋骨,使女人受保护;是从心旁,心心相爱相连

3.神把夏娃带到亚当面前(创二22~23)

  (1)婚姻是神一手促成的──神所规定、许可、主持的

  (2)『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完全相称,同一生命,不可分离

  (3)『可以称她为女人』──女人希伯来文『依沙』意『温柔』,是从男人『依斯』意『坚强』或『运用权柄』演变出来的──在性格上互补

 

三、婚姻的原则(创二24~25)

1.『离开父母』──指从父母的控制中得着释放──夫妻关系优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2.『与妻子联合』──意『抓住不放』,二人永久紧贴在一起──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3.『二人成为一体』──不单是指灵魂体的联合,也指彼此接纳,同心、同灵、同负担、同喜乐、同在、和谐相处

4.『赤身露体』──原文意『大大敞开』,彼此没有秘密,没有保留,没有惧怕,敞开心怀,诚实以待

 

四、结论

1.独居不好,需要配偶彼此帮助补足

2.男女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功用不同

3.藉婚姻生活实际操演基督与教会的关系

4.必须先离开父母的影响

5.婚姻是一个专利,不能与别人分享

6.婚姻必须是异性的结合,非同性结合

7.婚姻是神发起并印证的,双方要向神负责

8.婚姻的关系必须坦诚,建立在纯洁的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