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化的婚姻與生活 (合神心意的基督徒婚姻與生活) 一、婚姻是神所設立的 1.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 2.「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 3.「夫妻…是…神所配合的」(太十九6) 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 二、神為人的婚姻所預備的 1.「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魂」(創二7原文) 2.「第七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創二3) 3.「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創二8) 4.「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二9) 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 三、神配合人的婚姻的過程 1.「各樣走獸…飛鳥…活物…都帶到那人面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二19~20) 2.「耶和華神使他沉睡」(創二21) 3.「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二22) 4.「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 5.「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2) 四、婚姻生活的原則 1.「人要離開父母」(創二24)──夫妻關係重于親子關係 2.「與妻子連合」(創二24)──原文意指「抓住不放」 3.「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同心、同靈、同志趣 4.「夫妻二人,赤身露體」(創二25)──彼此沒有私密 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林前七3~5)──合乎情理 6.「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彼前三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