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的子女 ──在教会中当活出所领受那是「光」的生命 一、我们原来是在黑暗中行事为人 1.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邪灵,放纵肉体的私欲(弗二1~3) 2.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 3.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四17~19) 二、因为神丰富的怜悯而领受了那是光的生命 1.神赐圣灵并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弗一17~18) 2.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5) 3.将「基督的道」教导我们,使我们得以改换一新(弗四20~24) 三、我们在教会中行事为人当像光明的子女 1.我们原是神的杰作,为要叫我们行善(二10) 2.在新人的生命里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 3.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弗五9) 4.光能显明那暗昧无益的事(弗五11~13) 5.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 |